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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3日 星期日

預定論與宿命論

1.
為了確定討論的時候,讀者與我對某些關鍵字詞的理解一致 (這在本章尤其重要) ,我覺得必先定義「預定論」與「宿命論」二詞。這兩個詞兒並非、也不應視為同義詞,儘管這兩個詞語,如果不小心界定的話,無論在定義或實際經驗上都很容易混淆。

宿命論

2.
東西方都有一個非常古老的思想,就是在負責各項人間事務的諸神背後,另有一個更大力量掌管諸神與人的命運。在祅教的二元論裡,這個掌控命運的力量是善惡二神思想體系的統一元素;希臘神話裡有三種命運,或終極的善;印度教的三位神背後有一個非人格化的不可知力量;在前伊斯蘭的阿拉伯,安拉也屬於這類力量,掌控著部落諸神;現代自然科學有所謂第一因,也是個非人格化的力量,被認為是非人格的、對無常生命的無意識態度。這些說法有一個共通點,就是雖然人與諸神都無法接觸這力量,但他們的生活細節都由這個不可知、不能知的力量主宰;而這個力量卻不一定合符道德或理性,卻是亦善亦惡,又冷漠的。某些說法認為這力量總是善的,所以它的惡被視為喬裝的祝福。無論如何,它不隨從任何道德法則,也不受理性控制。

3.
這就是我對命運的定義。值得注意的是,宿命論今天似乎頗流行(以不同名目出現)。威廉詹姆士(William James)有這說法;馬克思(Karl Marx)建構辯證唯物論的時候,相信無階級社會必然會進化而來(認為人要主動參與促成進化的是列寧[Lenin],非馬克思)。哲學存在主義是宿命論無疑;此外還有大群不上教會的「文化基督徒」,對生命苦難都存宿命思想。

4.
既然歷代以來有這麼多人接受不同面貌的宿命論,這肯定在某程度上滿足了人的需要。究竟這有何宗教價值?我小時候流行一個笑話:「甲:『你知道柏林下雨時,當地人做甚麼嗎?』乙:『不知道。』甲:『由它下雨。』」當然嘛,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他們還能做甚麼?就算田地給淹沒,房屋公路給毀了,都只能聽天由命,待大水過後才去修理,繼續以往的生活。強風吹樹,會吹掉許多枝葉,但樹也只有彎下來默默承受,強風過後才能苟延殘喘;若直挺挺的硬立著,就會給連根拔起。同樣道理,人遇上生命風暴之際,宿命論有助他折腰承受,待苦難過後可以抬頭重新做人,儘管那時他已千瘡百孔。宿命論一方面叫人毫無喜樂,毫無安全感,但另一方面也讓人不致於苦澀、沮喪,「這必須如此-又怎樣?」,已是老生常談!惟有挺直腰板與命運對著幹的人必然摧折。
深願讀者現在明白我說「宿命」之意。

預定論

5.
與宿命論全然不同,預定論說,那背後掌管一切的力量並非麻木不仁的,而是個「命定者」。換言之,有一個存有、智慧、理性在掌管所有。正如古人認為諸神會幹涉世間事務,這個終極存有也管理、命定世間大小事情。理論上,猶太人、基督徒、穆斯林的神(真主)都這樣。這些宗教刪除了介乎人與終極力量之間的眾小神祗,以神為終極力量,祂有智慧地與祂所命定的接觸。當然,就是在這情況下,強風仍然會吹樹,但卻並非毫無理性的無定向風,風暴背後有個存有、智慧與目的,儘管人未必明白。

6.
預定論可以從多方面發展,但在討論這問題之前,我得先說明先知與祭司之間的明顯分別。深信自己要傳重要信息的先知從沒有創建甚麼神學,相反的,他不管任何邏輯思想,只希望能喚醒人心靈良知;惟後來先知的工作漸漸發展成宗教架構,祭司(按著其神學家本能)才整理先知的話成為合邏輯的教條教義。請別誤會,我不是說祭司(也是神學家)不重要,但讀者須知道,按邏輯整理先知的吶喊這過程會生出不同的思想體系。

7.
且把這問題擱下,回說本章題目。我們會發現無論新舊約聖經、或是古蘭經裡的「先知預言」,都一方面提及預定,另一方面提到人的自由意志與明確責任。猶太教、基督教與伊斯蘭學者常常(也仍然)在這議題上牽起論戰,要證明預定論或自由意志哪個是真正和唯一的信仰基礎;事實上,雙方都能引無數經文支持論點!猶太教、基督教神學家如是,穆斯林情況亦然 [1]。因此,基督徒若說古蘭經裡的安拉不鼓勵人採取自由意志行善,說法實在荒謬。

8.
不同基督徒對古蘭經有很不同理解,從下列引文可見一斑:
Blair的《伊斯蘭考源》(The Sources of Islam, 104頁ff.) 視穆罕默德為「幕後黑手」,利用手上資料達致個人計劃:
古蘭經裡有許多經文教導這信條(預定論),穆斯林傳統也篤信這說法。穆罕默德很強調這點,這位「阿拉伯的幕後黑手」熟悉人性、斷事有遠見,知道預定論在這群單純又狂熱的跟隨者身上會有很強作用,不僅能鞏固自己在他們當中的先知地位,也有利於推廣穆斯林信仰,建立穆罕默德帝國。預定論叫他的追隨者為真主的目標而戰,面對危險時勇敢無懼。
Tor Andrea在《穆罕默德其人與信仰》(Mohammed, the Man, and His Faith, 84頁ff.) 這樣形容穆罕默德:
先知信安拉主宰一切、有無上自由,意志不受左右,其中最重要的信條是憑恩揀選。最終人的信與不信,並不在於他自己的渴求與選擇;信心是安拉所賜的,祂能使人心接受警告而帶來復興,或使人心硬,掩蓋心靈之眼。
因此,惟一重要和決定性的,是真主的偉大、榮燿、大能,與不受限的意志。這意志決定一切存在律,絕不會被人的悖逆和敵對打破或影響。人不能反叛真主的意志,破壞祂的拯救計劃。無神的人的背叛不過自欺欺人。

9.
以上兩位作者論穆罕默德,都沒有提出證據。前者將他塑造成兇神惡煞的歹角,後者將他寫成有意識的、追求真理的人;但二人都沒說中重點。其實重點並不在自由意志與預定論上(這只是古人看問題的方法),我們要考量的是,伊斯蘭談的究竟是預定論或宿命論。比較伊斯蘭與基督教的時候,若以自由意志對預定論為起點爭論,只顯示對真正問題的忽略。

10.
我常讀到這種說法,認為加爾文的預定論與穆斯林的教導很相似,Tor Andrea甚至認為保羅與馬丁路德亦然![2]雖然我不是加爾文派而是路德派,但這說法仍令我很憂慮。從純神學角度言,加爾文在預定論方面的教導,一定有別與穆罕默德的教導,因為基督教的基督並非伊斯蘭的基督,說兩者教導很相似只是表面之辭,為甚麼?箇中問題非常重要。

11.
讓我們從另一個很不同的角度看問題。神學家與平信徒都很容易犯一種可憎的罪,就是在信仰框架之外處理和思想宗教信條,視為一般知識或邏輯原則。比如說,Raymond Lull曾以數學方法證明聖三一論的合理性,或如Gairdner所作的,從自然現象建構複合而歸一的糢式,又如De Vries從動植物單性生物學(單性繁殖)論證童女生子的合理性;試問還有甚麼比這更荒謬的事嗎?

12.
在教會與信仰範疇內,沒有任何宗教教義或信條能以自足,也不能以教會外一般原則或知識論證或否定。舉例說,就算你真能從數學上證明一可以是三,對我們對聖三一神的信仰也不能增強證據;就算你對統一組織的複合性有精彩描述,也與亞他那修的三一信條無關。

13.
若我們從哲學或形而上學角度談預定論,我們只可以肯定一事:這與基督教會的信仰毫無關係。就算我們將加爾文關於預定論的教導與穆罕默德的逐條比較,指出上百的共同點,也不能由此證明兩者相似,因為我們撇開了信仰處境不看,兩者的教導就成了一般知識或哲學概念,但實際上它們並非如此。

14.
換言之,預定論教導的細節並非問題關鍵,最重要的是,那位命定者、那位預定的是誰?穆罕默德談的是安拉,基督教談的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父。我們將重點放在誰,而非甚麼或如何上,這樣就立刻回到教會及信仰範疇內。因此問題是,我們如何理解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父這位命定者,與穆罕默德所說的命定者-安拉-有何分別?我們可見,答案會引申出兩種截然不同的生活態度。

15.
阿拉伯文qadr原意為度量、價值、尺度,引伸為生命的度量、事件等,即宿命度量。這詞引伸出qudrat,即神聖權能;qadir,指真主無所不能的名字;還有taqdir,指天命(預定),是傳統與伊斯蘭神學的常用字。在伊斯蘭裡,命定者乃絕對權能;不僅在預定這問題上,伊斯蘭裡萬事最終都引向神聖權能(qudrat)-即終極大能。穆斯林認為,安拉權能至大,就連祂的絕對永恆法度也只是第二終極,就是說,定然(預定)也與安拉的本然無關。定然之所以成為定然,全因為安拉的絕對權能意旨,而祂其實可以隨時廢止這定然的。如前所述,真理並非自明真理,惟在絕對權能要維持其為真理的意旨下才是。穆罕默德說,安拉喜歡的話隨時可以把他和伊斯蘭毀掉,好像從沒出現過一樣。意思是,安拉本身的權能至大,沒甚麼能站立祂面前,就算既定的永恆法度也不能,安拉有權隨時廢棄或改變。因此,宇宙間除了這終極權能,根本不存在甚麼。我們可以簡單地說,安拉不受任何祂所做的事約束,哪怕是祂自己命定、預定的事。

Tor Andrea說: (同上書, 91、89頁)
穆罕默德貫徹認為,安拉不受自己的話所限。祂想的話,可以隨意更改既定法度,甚至廢除降示給穆罕默德的整個啟示(17:88) ,無人能問祂緣由。神聖意志另一個無理性特質是,安拉的話往往故意惹怒、誤導人,甚至使不信道者抗拒啟示,以「試驗」他們(74:30;17:42)
在穆罕默德眼裡,真主並非永恆不變。安拉的決定不僅不受外在力量左右,祂的意志也全無界限,就是說,祂不受自己所作決定約束。這無限神聖意志的奧秘之一,就是安拉毫不關心要保持一致不變。

16.
無可否認,任何本於權能的預定論信條,推至極端的話,結論必然與穆罕默德一樣,就是廢除一切預定。當掌管人類和個人命運的權力無法預測,不受任何道德律或理性限制,天命(taqdir)就不再是最終的,只是第二終極。因此,穆斯林-至少理論上-完全被蒙在鼓裡,甚至不知道天命是否真的天命。結合定然與權能觀念,是伊斯蘭的基礎,伊斯蘭的意思是順服或降服。有人說伊斯蘭強調順服,又說這並非向命運屈服,只是遵從聽命而已;然而在這種定然觀念下,順服與屈服也沒多大分別了。

17.
如此推論下去,按伊斯蘭著作、或奉伊斯蘭國家所呈現的,從整體上言,安拉是個存有,除卻權能觀念外,祂高高在上,人對祂一無所知,可以說祂淡出人間世,與受造物接觸的那個智慧存有,其實是古老的宿命力量。誰若如實看看今天的整個穆斯林世界,總會發現,除了一小撮現代世俗穆斯林外,大部分正統信眾在遭遇苦難時都抱宿命思想,想法與古時異教徒、不上教會的「文化基督徒」,並許多現代科學家、哲學家無異。伊斯蘭裡這種情況,並非外乎信仰的定然論教導所造成,而是基於穆罕默德所教導的安拉作為命定者的本質。換言之,在信眾心目中,定然論在穆罕默德的安拉手裡變成了宿命論。

18.
現在看基督教。每次我聽見那些沒上教會、或反對上教會的基督徒說,他們很認同穆斯林關於命運(qismat)的教導時,就很驚訝(儘管我不知道為甚麼我要驚訝!)。對於不明白、或故意忽略耶穌基督與祂教會教導、重回古老人類思想的信徒而言,這種勇於向未知的命運力量屈膝的觀念當然聽來很熟。

19.
那麼,教會又如何看預定論呢?早在創世以先,神就命定要藉著耶穌基督給人救恩。基督教信救恩,必然也信預定給人類的拯救,這種對預定的集體信念,使人人都可以說:我預定能得永生。這就是神的目的,祂自己設立的目標。

20.
加爾文的預定論信條似乎強調永恆法度;在路德派神學裡,預定論乃由人無法自救這觀念衍生出來。因為有救恩,這就是神預定的行動。但其實,加爾文主義與路德宗神學一樣,強調人無法自救這信條;反過來說,路德也可以說,神的永能與救恩攸關。我認為兩者的分別主要在於,路德從人對神救贖恩典的實際體驗出發,而加爾文派則視預定論為信條,而這得憑信接受。我們可以說,基督教的預定論不著重高舉神的永能,而是強調人類的拯救。換言之,加爾文和路德都意識到,那位命定者就是我們的主和救主耶穌基督的父,所以我們應該先從我們的主的生平、教導、受難、受死、復活、升天,與第二次降臨裡看預定論,因為這全都在永恆商議裡預先命定的。換言之,我們必須按著我們的主與父神的關係理解預定論。

21.
我們得知幾件事。首先,人並非任那個人格化或非人格化的大權能魚肉以致最安全和明智的方法就像強風裡的樹般屈服。反而,預定論教導我們認識神某方面,讓我們知道,祂早在永恆商議裡約束自己,舊約和新約聖經都用一句特別的話-神指著自己起誓。實在再沒有別的詞句像「起誓」般強烈,向我們保證祂約束祂自己。聖經裡也提及立約和永不落空的應許。換言之,對祂的受造物,神是信實的,這是從預定論教條引申出來的、福音的精萃。神為人類命運預定的事-藉耶穌基督賜下救恩,祂必然成就。預定論所有真理都從這教導而來。

22.
第二,當我們試著在基督裡理解預定論的時候,就會看見神的大能-一如別的神聖特質-在地上彰顯的時候,必然以相反的形式呈現。在與人互動的關係裡,神的大能表現出來的時候,並不像東方君王般顯赫;神乃是在人類軟弱、受造受囿的場境裡進行祂預定之目的,因此祂的能力被罪人的手戴上荊棘冠冕,就在毫不抵抗的情況下,祂的能力已悄悄達成目的。明白這道理的基督徒每思想大能神的威榮時,於十字架上看見其完全的榮美。這不僅是個普通的十字架,卻是個象徵,表示神成就祂不變的意旨-救人類免於滅亡-之大能。

23.
每望著我們的主,我們都看見矛盾,就是與肉體全然矛盾。新約聖經記載,我們的主祂自己不只一次強調,儘管祂的一切早從太初就預定了,但祂的順服仍在整個過程裡一直扮演關鍵角色。當然,若有誰問,如果耶穌在曠野四十天受試探時、或在祂那三年艱辛的事工中、或在客西馬尼園裡、甚至在十字架上跌倒、放棄了會怎麼樣,這問題無疑很荒謬;但儘管荒謬,世上仍有許多人問這問題。這足以證明我們的主的生平與受死的記載,是那麼充滿戲劇性、刻畫那麼細緻,以致我們從不會誤解,以為既然一切都預定了,祂的一生也只是形式上做做而已。

24.
細讀我們的主的生平與教導,我們只有一個結論:在絕對預定的範疇裡,人的取態(或倚靠、或悖逆)別具意義。保羅的故事正好說明這點。大馬色路上一幕,保羅似乎沒多少自主權,然而後來他說:「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使徒行傳26:19)我們可以這樣說,神造人,所以人在神以外,卻最終得完全倚賴神。在這對神倚賴的範疇裡,人離開這倚靠,寧願跟隨別神-或以自我為中心、自成為神,由此通往滅亡。如果世上沒有「人不倚靠神」這個真正的事實需要處理,那麼「神拯救人」這預定計劃就毫無意義了。既然真有「人悖逆」這回事,那麼「人不再悖逆」這回事也肯定有意義。得留意,這裡並非從哲學論證人可以順服或悖逆,而是說,「人或順服、或悖逆,或背離、或倚靠神」這些真正的事實,都在預定的範疇內。這並非說,人預定會背離神或背離其悖逆;而是說,人背離對神的倚賴,是神預定要拯救他的原因。

25.
請別誤會,我可不是偷偷傳播神人協作思想,這完全不是我所想的,我只是說,根據所有正確的教會教條,我們的主的順服是一個真實的人性素質,這在絕對預定的框架下有著決定性和必須的意義。若人在其人性裡和對神的倚靠中不再倚靠,這悖逆真是他自己的決定;受造的人若決定不再悖逆造物主,這也是有意義的。無論哪種情況,人仍然完全倚賴神,而他的行動都是真實的行動。

26.
而神的大能正見於此。神預定賜人類救恩,卻沒有改變人受造的特性,叫他成為傀儡。神在這種預定場景下,還能教人真心順服,祂之於人的大能亦見於此。儘管在人的受造性裡,這種順服是次終極的,然而人自願順服仍無可置疑,一如我們的主履行救主這預定角色時,其自願性亦無可置疑。

27.
你若研究全能安拉的定然,對比我們的主和救主耶穌基督的父的預定,就看得出為甚麼大部分穆斯林最終走往宿命論;而基督徒-哪怕是最熱心的加爾文派-卻在預定的框架下,真看重人的取態、道德行動與責任。
[1] 參Hughes的《伊斯蘭字典》 (A Dictionary of Islam) 有關預定論的專文,並《伊斯蘭小百科》 (The Shorter Encyclopedia of Islam) ,Kada及Kadar條。
[2]有關例子參《伊斯蘭小百科》(199頁);Blair:《伊斯蘭考源》(105頁);Tor Andrea,同上書, 86頁。

思考問題

1.
你能略述本章所說、宿命論與預定論之說嗎?
2.
伊斯蘭理論上教導預定論,實際上卻發展出宿命論,為甚麼?

3.
為何穆斯林與不上教會的「文化基督徒」通常都是宿命論者?

談自由意志和預定論─康來昌牧師

以下是最近和一位非基督徒討論的話和禱告。

早期的奥古斯丁認為:


人有自由意志,只要不超出體力和環境,人想做什麽就做什麽,相反的,人不想就不會選擇去做那事。這從世人的常識,從天主教來看很對。

後來伯拉糾之爭中,奧更正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墮落之後,除非有神恩典的揀選,人不能選擇神!路德,加爾文,愛德華茲把這觀念發揮的淋漓盡致,他們不反對在一般事上,人可以選擇,但對神,人是徹底墮落,沒有選神愛神要神信神的能力,也就是沒有自由意志。

改教家強烈反對人有自由意志,因為對他們而言,自由不是「為所欲為」(一般人及天主教都這麽理解)而是信神愛神的能力與意志。墮落的人沒有這能力與意志。

奧認為,亞當受造時「有能力不犯罪」(也有能力犯罪)墮落後亞當的後裔「只有能力犯罪」(沒有能力不犯罪)重生的人回到亞當受造的狀態「有能力不犯罪」(但還是有能力犯罪)將來新天心地中神的兒女「只有能力行善」(沒有能力犯罪)這才是真正的自由意志。

以上均取自路德最重要的作品「論意志的捆綁」(路德文集第二卷325-643頁,我每看必落淚,必在灰塵中懊悔,必敬拜讚美主)


可惜這裏的預定論,神的旨意,都被後世的路德宗丟棄,幸好,被改革宗發揚光大了。

路德說,神的恩光普照大地(改革宗稱此為普通恩典)墮落的人,神賜「理性之光」(自然法)度屬世的日子,明白「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道理(但自己不遵行,卻要別人遵行)他們沒有「恩典之光」想不到神會因耶穌的工作稱相信的罪人為義。

蒙恩的人,蒙賜恩典之光,以致會欣喜的發現,公義的神,竟然憐憫罪人,但他們多半沒有(有的信徒有)「榮耀之光」無法想像神會預定人下地獄(參約12:40-41)。榮耀之光只有在天上時人人都有。

路德對預定論的相信,甚至比加爾文還強,但他不多講,因為不是人人都有這光,講這個,會使人跌倒。


講預定就是講隱藏黑暗神秘的神(參申29:29)祂「無緣無故」的預定人上天堂或下地獄「無緣無故」英文是gratuitous這字再重要不過,神預定或揀選人是「無緣無故」的「沒有理由」的,起碼祂選人的「緣,故,理,由」不是人有什麽好,如果是這樣,神就不是自由的,全能的,是人的「好」使神非選人不可。

不!一萬個不,你我沒有一絲的良善使他選我,這是哥林多前書1章及申命記7:7的精義。神選,不像人選,人選,是從被選者(客體)的身上找到選的「理、由」。

神選,是從神(主體)自己(隱密的)旨意中決定的,當你知道你這麽爛,卻雀屏中目,那真感恩,但如果你知道,你被拒絕,同樣不因為你爛你好(也是無緣無故的)而是因為神隱藏的,奧秘的旨意,對多數人和基督徒,這話叫人跌倒(我不會,我堅信預定論)。

所以,路德勸人別講神的預定而講神的基督,只有在基督裏人才能找到顯現,光明,可親的神。

奥古斯丁,路德,加爾文,甚至天主教的阿奎那都肯定預定論,但怎麽應用這教義?


不講天主教,馬克斯韋伯和亞米念的想法,加爾文說,這教義叫我們謙卑(因我們得任何好處,都不是因我們好,而是出於神「無緣無故的揀選」)叫我們平安(神揀選的旨意不改,愛我們愛到底,這當然就是「聖徒恒(被保)守)(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這教義常被人誤解,以為是要信徒忍耐到底,是的,但信徒恆忍,是建立在真神恆守上)感謝主給我們加爾文這樣的好牧人。

路德異曲同工,他勸人不要去探索神如何預定,不僅因為那是隱藏的(Divine Incognita, Deus Absconditus)人不可能進入的「祂的決定是那樣不可懂,祂的道路是那樣找不到(羅11:33)也因為思想這位在黑暗中的神(「祂以黑暗為藏身之處,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詩18:11;提前6:16;出33:20)會叫人絕望,怨神,恨神。


當然,保羅,奧古斯丁,路德,加爾文的回應,是:「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羅9:20)路德勸人不要太過自省(不要有Introspective Conscience)看自己自省太過是死路一條,因我們只會看到自己該死。

那我們可憐的罪人要看什麽?去看那啟示出的神(Deus Revelatus)看那十架上的神,仰望那銅蛇,思想那為你死在十架上的基督,在那裏你會看到慈愛,憐憫,接納,和好,平安,永福,喜樂。

路德的預定論,是用十架神學來解釋的。

  
注:


1、

不僅人被揀選是「無緣無故」的,人背棄絕,也是無緣無故的,起碼,人被揀選,不是因人好(人無可誇),人背棄絕,也不是因人壞(神有主權)。請再看羅馬書第9章。

2、

任何(屬血氣的)人都會受不了「神叫人剛硬」的話,不僅(屬血氣的)道德不容許這講法,(屬血氣的?)理性也覺得,這與聖經中極多經文矛盾,伯拉糾和亞米念的辦法是否定或曲解預定的經文(用預知決定預定),路德和加爾文是提出雙重意志的理論,路德還(一貫的)強調神的隱性(deus absconditus)顯性(deus revelatus),軟實力(potentia ordinata)硬實力(potentia absoluta)之分。請不要忘記,他的目的只有一個:勸人相信、仰望、思想十架上的救主,十架上的神(是神受苦,不是聖父受苦,神受苦是奧秘,聖父受苦是異端)。雙說是要說十架道理。


路德在「被捆綁的意志」中講述神的雙重意志,甚至雙重的實在,福音中所啟示的神和自隱的神(賽45:15)當然是同一位,但對人而言「祂們」截然不同,神的道與神的本身不同:

神藉著祂的道,用祂的憐憫接近人(結33章)不樂意見人死而盼人回轉得生,但神隱藏的旨意(或隱藏的神)─那測不透的旨意,測不透的神,在黑暗中居住的神─叫人害怕的神,祂(或祂的旨意)「獨自決定,那些人能享受到祂的憐憫,這憐憫是藉著道(基督)的宣揚提供的」。

亦即「神不願人死,那是按道而言,但按祂深高莫測的旨意,祂願意有人滅亡」一方面道(基督)啟示出的神,為人走向滅亡傷痛,且要把他們從滅亡中救出。另一方面把自己隱藏在君王形像後的神,祂不為此難過,祂主動安排了一切的事。


神不會使自己受道的限制,祂保留了統治萬物的自由。祂做很多事,並不告訴我們,不藉著道告訴我們。

路德當然不是摩尼教,路德要助人牧養人,他說「這種概念(預定論)使歷世歷代很多人受不了,被觸怒,我就曾是一個,為此落入絕望深淵的無底洞,我希望自己未曾出世,未曾受造(昌按:眾多有同樣痛苦之一的是本仁約翰)直到我知道這種絕望對人多麽有益處,多麽讓人回到基督,回到恩典」。

在很多地方,特別在「海德堡辯論」中,路德用不同的方式(十架神學)講隱藏的神,啟示的神:在十架上死的基督,是神最清楚明白的啟示,要認識神,沒有比仰望十架的基督更好的。


但在十架上死的基督,也是神最大的隱藏,因為憑肉眼憑理性,誰看得出十架上那個可憐兮兮的死人是獨一的造物主,是獨一的主宰?

窯匠是比喻,要看清楚比喻的重點,這裡的重點是神有絕對的全能決定並製作一切,祂的決定和製作都美好。


這比喻和人間的窯匠有沒有愛,一點關係都沒有,任何問題都和預定論有關,對預定論,最好的唯一的辦法就是信神,顯示我們是預定得救的,不要對神憤怒,顯示我們是預定滅亡的。

悲情字句叫「命運」希臘人很會寫這方面的事,如艾迪波斯(Oedipus)的悲劇命運是殺父娶母,他逃不了這命運。


基督徒不信命運,所謂命運就是一股盲目沒意義抗拒不了,連神明都抗拒不了的力量,基督徒不信這個,我們信一位做事有意義有目標,對人充滿真善美,愛,正義,善良的神,祂有意識有智慧有位格,祂不是輪迴,不是涅槃不是命運,祂是真神!

我們相信而不知神的預定,我們(人)知道一切未定,沒發生的事我們不知神如何預定?神對人的預定,人只能在發生了以後才知道(還可能解釋錯誤)所以是「神預定,人後(發生後)定」。

一切不信的人有一共同點:碰到不好的事,就深信有神,信這神壞極了,碰到好事就不信有神,認為好事是人做的或是命運(運氣)。


這種錯誤的態度會叫人越來越痛苦,也就越來越恨神,我沒看過真正的無神論,自稱無神論的都是恨神論,他要有個對象好來發脾氣。

對預定論最普遍又最錯誤的反應就是:「神都定好了,我(人)還做什麼」?


我一再講,我們不知神的預定,我們根本不知道神是預定我們懶惰,為什麼要這樣想:「神預定我考不上大學,所以我現在不要用功」?這樣的話,我們就是用我們的懶惰,決定了神的預定,並用自己的懶惰,證明神預定的公平(種懶得懶!)

韋伯說,加爾文的預定論使人最積極的努力,後來這發展成資本主義,我完全同意(韋不是基督徒)我們應當說,神如預定我考上大學(以神啟示出對人的善意而言,這是合理的推測)神一定預定我努力用功的考上大學(因神是公平勤快的神,祂啟示出的旨意(律法)是要人努力用功的)那我就決定努力用功,我的決定就可能證實,神預定我經由努力用功考上大學。就算我沒考上,用功總是好的。

以此類推,相信預定論的基督徒,從來不去想神在這件或那件事(包括得救的事)上,對我或別人是怎麼預定的,聖經,路德,加爾文都禁止我們去臆測這事,我們只應想神啟示出的律法(叫我們正直,努力的生活)和基督(愛我們,赦免我們)因而過一個懺悔,相信的喜樂生活。

不要在我們自身上找神揀選我們的因素,找不到的,神選人是無緣無故的,人這麼爛,充滿了罪,那裡有神選我們的理由?


不,神選我們是深藏在祂隱密的旨意(不可測的愛)中,就是祂無緣無故的愛我們,愛到使聖子為我們的罪死了,人只當思想神的律法,我們就知道生活當如何正直努力等等,又當思想耶穌,我們就知道神無比的大愛,若去思想自己有沒有預定得救?那是自討苦吃。

預定論Predestination

基督教義班
洛杉磯西區華語浸信會,王文堂牧師


http://www.cbcwla.org/ch/images/stories/Special/ChristianDoctrines2009/Doctrines6-2009-11-28_2.pdf

預定論是甚麼?

 ◎期數:361期 ◎2007.10號 謝長老答覆

預定論是甚麼?該如何解釋?

這是美國喜瑞都教會的同靈,於2004年12月25日聖經講習會結束後所提出的疑難問題之一。茲依據個人的查經心得,答覆如下:

預定論牽涉到很多問題,不是幾句話就可以交代清楚的。所以為了讓一般同靈都能了解而計,筆者在這裡不作深入的探討,而只作簡要的說明;尤其是可能引起爭議的問題,則盡量避免,以求神家的和樂,靈裡的寧靜。

1.預知與預定

「預知」(proginOskO)一詞,原文的字義是預先知道。在新約聖經上出現五處,其中四處都譯為「預先知道」(羅八29,十一2;彼前一20,彼後三17),另外一處則譯為「曉得」(徒二十六5)。

「預定」(proorizO)一詞,原文的字義是預先決定、預先派定、預為區劃等。在新約聖經上出現六處,其中四處都譯為「預定」(徒四28;林前二7;弗一5、11),另外兩處則譯為「預先定下」(羅八29、30)。

加爾文(John Calvin 1509-1564)主張「預定先於預知」。他認為預知不是預定的前因,並且斷言預定是預知的前提。下面四項,便是他之所以要如此堅持的理由:

其一是,神所以揀選我們,若因祂預知我們將來的善行,則祂也必預知我們將來要揀選祂。此說與「約十五16」的話,不相符合。

其二是,如果預知是預定的前因,便等於說,神預知某些人會信從福音,因而預定揀選他們;也等於說,神預知某些人信主後會遵行天父的旨意,因而預定他們得救。若然,揀選和得救便不算恩典,而在乎人的善功了。

其三是,若說神預知我們會成為聖潔,所以揀選了我們,就是把「弗一4-5」這段話的次序顛倒了。成為聖潔是神揀選我們的目的(帖前四7),不是原因。

其四是,「我知道我所要做的」這句話,表示我所以知道,乃因我早已決定我所要做的了。所以說,「預定先於預知」;神所以預知,乃因祂「早已有預定」。對於加爾文所提出,藉以主張「預定先於預知」的這些論據,筆者有不同的看法。

第一、「約十五16」所說的是,揀選的主權在乎神,而不在乎被揀選的人。這個事實並不能證明,預定確實先於預知。

第二、縱使預知先於預定,揀選和得救仍然是恩典。因為若沒有神的揀選,我們可能沒有機會聽福音;即使有機會聽福音,也未必能明白福音的奧祕。信從福音之後,若不是主的保守,加上聖靈的幫助,我們則無法克制情慾,遵行天父的旨意(路二十二31-32;羅八13;加五16- 17);若是沒有遵行天父的旨意,就不能得救了(太七21)。

第三、「弗一4-5」所敘述的是,神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成為聖潔,又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之恩典,乃在創立世界以前所預定。這件事固然不等於說,神之所以揀選我們,乃因祂預知我們會成為聖潔;但也不能藉以證明,預定是先於預知的。

第四、「我知道我所要做的,乃因我早已決定我所要做的了。所以說,預定先於預知;神所以預知,乃因祂早已有預定。」這是哪一門的邏輯呢?主耶穌說:「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太十二35)。所羅門說:「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四23)。由此可知,人所說所做的,或善或惡,都是經歷心思意念的過程才表達出來的。因此,當我決定要做某件事的時候,我已經思考過,也已經知道我所要做的了;否則,那便是一個沒有意識、沒有意義的動作罷了。

其實加爾文所提出,藉以主張「預定先於預知」的四項理由,都不過是他憑著人的理智所作的推論而已,並沒有明確的聖經根據。相反的,「預知先於預定」卻有清楚的聖經根據。

其一是,「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羅八29)。「預先所知道」就是預知,「預先定下」就是預定,可見預知先於預定。

其二是,「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羅五14)。「預像」就是預定的形像。這就是說,在亞當受造之前,神已經預知他會犯罪,所以早就在祂的預知裡預定基督將來要降生的形像,乃是與亞當相同的形像了。

其三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彼前一2)。「先見」與先知、預見、預知等,都是同義辭;先見(即預知)在先,被揀選(即預定之實現)在後。

其四是,「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神知道的,卻在這末世才為你們顯現。」(彼前一20)。「預先……知道」就是預知,「顯現」即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也就是預定的實現。可見在創世以前,神已經預知基督要降生;然後,到了末世,這個預定就實現了。

「預知先於預定」之觀點,雖然有這麼充分的聖經根據可以支持,但筆者卻無意主張此說。為甚麼?

聖經記載,當摩西蒙神選召的時候,神對他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3-14)。「自有」就是自存,沒人造祂,也沒人生祂;「永有」即永遠存有,永遠不改變。《欽定版》譯為"I am that I am."「我即我是」,表示神的存在是「永恆的現在」,沒有過去和未來的時限。既然如此,神的預知和預定怎麼會有先後關係呢?所以應該說,神的預知和預定是同時並存,同時發生的。但若由神自己來說,則是「我知道,我決定」,而沒有「預」的問題。因為所謂「預知」和「預定」,乃是由有「時限」的人對神的了解,所作的詮釋罷了。

2.宿命論和預定論

不少基督徒之所以不能接受「預定論」,乃因將它與「宿命論」混為一談的緣故。其實預定論與宿命論,是完全不相干的。那麼,其差別究竟在哪裡?

原來所謂的「宿命論」,並沒有神的目的。不但沒有神的目的,而且它也否定人的自由意志;萬事都是命中注定,無可避免,別無選擇。正因如此,所以宿命論者的人生觀是悲觀的、無奈的;也因為這樣,所以他的生活態度是消極的、負面的。

相反的,「預定論」卻有神的目的。舉例說,約瑟一連作了兩個異夢,顯示他將來必得尊榮和權力。他的哥哥們滿心嫉恨,就把他賣去埃及為奴了(創三十七5-11、23-28、36)。想不到,這竟然是他將在異國掌握大權的契機!後來父親死了,哥哥們怕約瑟報復,就俯伏在他面前,求他饒恕。約瑟對他們說:「不要害怕。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創五十15-20)。

約瑟一連作了兩個異夢,顯示神對約瑟的生涯早就作好一個完整的計畫了,這就是神的預定。之後,約瑟被賣為奴,因敬畏神而坐冤獄,又因酒政忘了他而多坐兩年牢等等遭遇,都不是「宿命」;乃是神為了實現祂的計畫,而在祂的預知裡所預定的必經過程。「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這就是神之所以要如此預定的目的;約瑟的哥哥們之陷害,反而讓神達成祂的目的了。

預定論不但有神的目的,而且也認同人的自由意志。當然,放縱不算自由,真實的自由是有所限制的(創二16-17;林前十23;加五13)。惟因人賦有自由意志,所以萬事都可以由自己作理智的選擇,而無須任憑命運擺布,坐以待斃,再悲嘆命該如此的。

預定論告訴我們,神所預定的事都有祂的目的;既然有神的目的,當然也必有祂的旨意;即所謂的「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正因如此,所以預定論者的人生觀是樂觀的,即使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對未來充滿了盼望(羅五3-5;林前十13;伯二十三10),曉得凡事謝恩,由衷稱頌神的(帖前五10;伯一21)。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腓四7),多麼奇妙!

大約公元65-67年,尼祿王逼迫教會時,保羅被捕,解至羅馬。公元67年,受斬首之刑,為主捨命。《提摩太後書》便是在獄中所寫的絕筆書。其中有一段說:「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又說:「那些書也要帶來,更要緊的是那些皮卷。」(提後四6、13)。

「那些書」,大概是很重要的書吧?「那些皮卷」,依據一般解經家的推測,可能是舊約聖經。不久即將被斬,竟然若無其事地還要看書、讀經!為甚麼?

第一、保羅知道神「預先定準人的年限」(徒十七26),而他的年限已經屆滿。如今他可以欣然等候,那為他存留在天上的公義的冠冕了(提後四7-8)。對他來說,死亡不是痛苦和恐懼,而是喜樂和平安(腓一23);不是絕望,而是盼望的實現(提後四6-8);不是生命的終止,而是生命的永續(提後一10)。這就是他的死亡觀,正面的思惟。

第二、保羅知道他不久將要死去,但現在還活著;每天、每時、每分、每秒都極其寶貴,豈可浪費?因此,他必須把剩餘無幾的光陰活得更有意義。因此,那些書,他還要看;「更要緊的是那些皮卷」,他更非反覆細讀不可。這就是他的生活態度,何等積極!

保羅相信萬事都有神的預定,諸如神的選召(羅八29-30)、人的年限(徒十七26),以及逆境等等(羅八28)。由於這個緣故,他不但可以坦然無懼地面對死亡,而且死期在即,還要讀書和查經。這些事實在在都在說明,預定論者的人生觀是樂觀的,生活態度是積極的。

3.揀選的預定與主權

顧名思義,揀選就是有些人神要,有些人神卻不要;如果任何人神都要,就不叫揀選了。

神揀選我們的恩典,是在創世以前、萬古之先,在基督裡賜給我們的(弗一4-5;提後一9)。這就是說,在亞當受造之前,神已經預知他會犯罪,所以早就在祂的預知裡預定基督要降生,救贖亞當的子孫了。所以聖經說,「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基督)的預像(預定的形像)」(羅五14)。不但如此,神也預知我們將於某日出生於某地,所以在創世以前、萬古之先,就在祂的預知裡預定要揀選我們了。

神的揀選,通常用兩種方式來顯明。

其一是,安排祂所要揀選的人出生在基督徒的家裡,使他從小就有受洗歸入基督的機會。

其二是,安排他有聽福音的機會,並且開他的心竅,使他明白福音的奧祕。例如呂底亞有機會聽福音,是神的安排;她聽得懂,是因為主開導她的心(徒十六12-15)。

主耶穌對門徒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約十五16)。揀選的主權在神。在揀選的恩典上,神主動,人被動。

乍看,似乎我揀選了主,不是主揀選了我。因為我來聽道是自願的,沒人強迫我;我受洗也是自己作主,沒人催促我。其實,若不是主給予機會,我怎麼會與福音接觸?若不是主開我的心竅,我怎能明白所聽的?

主耶穌說:「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就是神預定要揀選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即必定會來信主;「凡」則沒有漏網之魚,遲早必定會信從福音(徒十三48)。「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指出凡神預定要揀選的人,主必接納他。

相反的,「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或說「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就是說,若不是神預定要揀選的人,「就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則沒有人會來信主了(約六44、65)。

既然如此,我何須傳福音?因為凡神預定要揀選的人,即使我不向他傳福音,神也必引導他來聽道的。反之,若不是神所要揀選的人,則儘管我大費唇舌,說信耶穌有甚麼好處,他也聽不進去的。不是嗎?

當然不是啦!保羅說:「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可見栽種的算不得甚麼,澆灌的也算不得甚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神。」(林前三6-7)。這就是說,一粒種子只要有生命,即使小孩子拿去栽種,它也會出芽、扎根;與此同理,一顆有生命的果樹,則誰給它澆灌,它也會繼續成長的。換句話說,栽種和澆灌都是人當盡的本分;至於會不會出芽、扎根、茁壯,那就要看神有沒有給它生命了。傳福音也是我們當盡的本分,如果我們所遇到的是神所要揀選的人,則他遲早必定會信從福音;反之,他若不是神所要揀選的人,則我們也算已經盡了本分,可以問心無愧了。

舉例說,在腓立比城門外的河邊,那些參加聚會的婦女當中,特蒙神的恩寵,開啟她心竅的,只有呂底亞一個人而已(徒十六13-15)。但其他的婦女因為不是神預定要揀選的對象,所以就沒有這個福分了。

舊約的歷史也是這樣,例如神揀選以撒,遺棄以實瑪利;揀選雅各,遺棄以掃等。保羅指著這件事說:「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羅九7-13)。所謂「在乎召人的主」,就是說要揀選誰的主權在乎神。

這麼說來,神豈不是很不公平嗎?保羅回答,這並不是公平不公平的問題,而是揀選的主權問題。他說:「難道神有甚麼不公平嗎?斷乎沒有!因為祂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羅九14-15)。接著,保羅又說,神是窯匠,祂要怎麼造就怎麼造;我們是受造的器皿,理當順服,不該抗議(20-21)。

「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十五22)。「在亞當裡的眾人」,就是亞當的子孫──全人類;「都死了」,則因罪而死(羅五12,六23;路九60)。「在基督裡的眾人」,就是蒙神揀選,受洗歸入基督的人(加三27);「都要復活」,則因信從福音而出死入生(約五24)。「都死了」,是既成的事實,原來的狀態。蒙神揀選的人,就是從亞當裡的死的狀態中被拉出來,歸入基督裡的生命的狀態中之人,這是神莫大的恩典。反之,未蒙神揀選的人,就是被保留在原來的死的狀態中之人;並不是神要他死,乃是他原來就是在死的狀態中的。因此,不得說神不公平。

4.滅亡的預定

今日神揀選了我們,是在創世以前、萬古之先,在基督裡所預定的(弗一4-5;提後一9)。與此同理,那些未蒙神揀選,被祂遺棄的人,也是在創世以前、萬古之先所預定的。因為所謂「揀選」,就是有些人神要,有些人神卻不要;如果所有的人神都要,那就不叫揀選了。揀選的主權在乎神,我們只好順服,無權抗議。

我們幸而蒙神揀選,是出於神的憐憫,並不是因為我們自己所行的義(弗二8-9;多三5)。然而,蒙神揀選,受洗歸入基督,成為基督的門徒之後,卻要立志效法主的榜樣(加三27;約壹二6);相信耶穌基督,做了神的兒女(加三26),就要遵行天父的旨意,過著成聖的生活(約壹三1-7;帖前四3、7)。否則,還是不能進去天國的(太七21-23;羅十一22;林前九27;腓二12)。

「太十三47-50」記載,主耶穌設了一個「撒網的比喻」,藉以提醒我們說,蒙神揀選的人,並不是全數得救。「撒網」,比喻傳福音;「聚攏各樣水族」,比喻向各國各族傳福音(啟十四6);「網滿了,就拉上岸來」,就是蒙神揀選的人好多;「揀好的收在器具裡」,就是說,凡遵行天父旨意的真信徒,都必得救;「將不好的丟棄了」,就是說,有名無實的假信徒,終局是滅亡(啟三1-2);「從義人中」,即從聖徒的集團中;「把惡人分別出來」,指出善惡分明,是神審判萬民的原則(太二十五31-33、46);「丟在火爐裡」,即謂假信徒必下地獄,永遠受刑(可九48;啟二十13-15)。

有些同靈說:「如果神預定我得救,則我現在雖然不冷不熱,做一個有名無實的信徒,但將來還是會突然醒悟,發起熱心來的。反過來說,如果神預定我滅亡,則我現在無論如何努力守道,到最後還是會因為犯罪而離開神的。」這是典型的「宿命論」,並不是預定論。

聖經說:「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帖前五9)。因為神之所以在基督裡預定要選召我們,是要叫我們現在被稱義,將來可以得榮耀,而不是要叫我們滅亡的(羅八30)。所以我們只要在真道上站立得穩,切實遵行聖經上的教訓,則得救就沒有問題了(帖後二13-15)。

聖經記載,神吩咐亞當說,不可吃善惡果,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亞當違命,肉身雖然沒有即死,卻已經喪失屬靈的生命了(創三22;路九60)。聖經又說,「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羅五14)。這就是說,亞當受造之前,神已經知道他會犯罪,所以早就預定基督將照著亞當的形像,降生到世界來救贖人類了。換句話說,亞當的滅亡(喪失永生)是神所預定的;當然,這並不是說神要他滅亡,而是說神預知他會滅亡。因此,在神的預知裡,亞當的滅亡是預定的。然而,若把這件事說成神要亞當滅亡,他必定滅亡,沒有其他的可能性,那就變成宿命論了。

再舉一個例子來說,主耶穌說猶大是「滅亡之子」;他的滅亡,正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約十七12)。並不是因為神要他滅亡,他非滅亡不可,才導致他的滅亡;而是因為神預知他會滅亡,所以就在祂的預知裡預定祂要滅亡的。別的門徒也知道,「猶大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約十二6)。由此可見,猶大貪愛錢財,給魔鬼留了地步,是他賣主,致使滅亡的根本原因(約十三2;弗四27)。

主耶穌知道猶大要賣祂,所以在最後晚餐的席上,一連幾次或暗示或明指猶大要賣他(約十三11、18-19、21、25-26),目的是希望他及時回頭;只因猶大執迷不悟,主耶穌眼見挽回無望,所以就任憑他了(約十三27)。

5.釋疑

有些基督徒主張,神的救恩要臨到每一個人;並不是有些人神要,有些人神卻不要的。他們的聖經根據是:「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

筆者的看法是:這句話是指著基督徒所說的,與一般世人無關。因為這句話的前句是「寬容你們」「你們」是基督徒,不包括一般世人。

「祂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二4)。主張神要救贖每一個人的基督徒,認為這段經文非常清楚。

針對這種詮釋,筆者要提出一個質疑:如果「萬人」即世界上的每一個人,為甚麼許多人一輩子都未曾聽過福音呢?神為甚麼連聽福音的機會都不給予他們呢?

這段經文的下句接著說:「祂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提前二6)如果「萬人」就是世界上的每一個人。請問:主耶穌捨命所付出的贖價,與那些終身未曾聽過福音的人有甚麼關係?豈不是我們這些蒙神揀選的人,才有分於主捨命的贖價之恩典,而從罪奴的身分中被贖出來嗎?

「祂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提前四10)。主張神要救贖每一個人的基督徒,認為這段經文是明確而有力的根據。

筆者的看法是:此處的「萬人」是神預定要揀選,但目前尚未信主的眾人;就神的存在是「永恆的現在」而言,主耶穌也是他們的救主。下句所說的「信徒」,則是已經信主的人。整段的意思是:主耶穌是神預定要揀選,而尚未信主的眾人之救主;更是「信徒」,即已經信主的人之救主。若不如此了解,而一定要把「萬人」解釋為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那麼,請問:對世界上許多終身未曾聽過福音的人而言,難道主耶穌也是他們的救主嗎?

又及:與預定論相關的參考資料,請喜瑞都教會的同靈參看拙著《順道信箱釋疑》第一集112-116頁,以及第二集18-19頁、154-160頁。

從聖經看預定論【主講人:大衛‧鮑森牧師】


 
 
一、對預定論的認知:
有些人對『預定論』的詮釋就是以為人是機器人或木偶,不能抗拒上帝的旨意。可是事實上,我們和上帝的關係像是合夥人。根據聖經,上帝和人之間是活的關係。有一首詩歌說:「你是陶匠,我是泥土。」好像我毫無自主的能力,神要怎麼操控我都行,就像陶匠捏陶土一樣。但是請你看耶利米書18章,上帝差先知去陶匠家,從陶匠和陶土的關係中學習。陶匠一心一意要把陶土捏成一只漂亮的花瓶,但是,陶土不肯順從陶匠的意思。於是陶匠就把陶土放回整團土中再度放回轉輪上,然後做成一只粗厚的鍋子。上帝問耶利米是否從陶匠和陶土的關係中學到什麼?
這就是《預定論》的涵義。上帝已經為你安排了命定,但是祂不會強迫你,上帝不會強迫你要接受。但如果你願意回應祂的安排,就會得到祂在創世時就為你安排好的命定。但是並不是上帝怎麼樣安排,你就跑不掉,因為上帝並不會強迫你。各位,那塊陶土錯過了它原先的命定,陶匠原本打算把它捏成漂亮的花瓶。上帝對耶利米說:我本想將以色列造成漂亮花瓶,裝滿我的憐憫;卻不得不把他們造成醜陋的花瓶,裝滿我的審判。但是,若是他們能悔改,我會再把他們造成漂亮的花瓶。神對我們的命定不是粗糙的鍋子,祂命定我們成為漂亮的花瓶來裝祂的憐憫。
我的父親知道我長大後想在農場工作,我每次放假就到農場,16歲畢業以後就在農場工作,每天早上4點起床,擠90頭牛的奶。我熱愛農場的工作。但是我不曉得我的父親已經安排好,要讓我在21歲的時候,接管蘇格蘭的一個農場。現在,每當我一經過那個農場都會想我本來很可能還在那個農場擠牛奶,不過主耶穌先插了手,告訴我祂對我的計劃。後來我父親告訴我,我21歲的時候可以接管那座農場,但是我父親晚了一步。
假如我當初接受了那個農場,我就可以說:我父親預先安排我接管這個農場,他在我還不知道的時候就先安排好了。所以,各位,我要告訴你們:「預定」的意思就是「預先決定結局」。但是有些人就說上帝把我們當成是任人擺佈的木偶,強迫我們接受祂的安排,其實不然。上帝預先安排我們將來要得榮耀,你可以拒絕上帝預先的安排,也可以接受這個安排。你若是接受,將來就可以說:祂在創世時就已為我做這個安排。
二、預定論的兩種看法:
預定論
救贖
個別
個人
無法抗拒
恩典
命定不能更改 (上帝的揀選)
失喪是因未蒙揀選
先重生 才能悔改相信
保證堅持到底
加爾文
事奉
群體
一個民族
有條件
信心
命定是靠抉擇 (自己的選擇)
失喪是因錯誤選擇
先悔改相信 才能重生
必須忍耐到底
亞米念
忍耐到底必然得救
並得到預定的榮耀
一般人對預定論的看法是:神的揀選是讓某些人得救,某些人不會得救。認為上帝老早就決定好了一個人會不會得救,所以他們相信人無法抗拒上帝的恩典。上帝一旦決定你會得救,你就一定會得救,你無法改變這件事,你無法抗拒祂的恩典,所以你生命的歸宿是由上帝的揀選來決定。人最終會到天堂還是地獄完全是看上帝的揀選,上帝已經決定好了,沒有商量餘地。所以靈魂失喪的人不是因為他們做錯了什麼,而是因為沒有被揀選。所以認為人應該是先重生再悔改相信,因為沒有重生就不能悔改信主,所以要先重生才能開始悔改和相信。所以你的信仰必定會堅持到底,因為上帝的恩典無法抗拒,你可以百分百的確定最後一定上天堂。這是對預定論常見的看法,很多人認為這是加爾文的看法。其實這不是加爾文的教導,而是繼承他的後人,他的名字叫做畢哲。很多人搞不清楚狀況把它稱為《加爾文主義》。加爾文曾經在他的書裡教導說人可能失去救恩,不過就預定論來看,他是被人貼錯了標籤了。
首先,研究聖經中的預定論,會發現蒙揀選的重點不在得救,而在於事奉。蒙揀選的人,不是擁有特權,而是必須肩負責任。你蒙揀選,是要出來事奉。而且重點不在揀選個人,而是揀選一個民族,蒙揀選的民族。而且仔細的研讀就會發現恩典並非不能拒絕,你可以拒絕神的恩典,完全是在於你的信心,看你是否相信,是否持續相信。
再者,你將來是到天上或地獄,不是由上帝選擇,而是由你選擇,看你對上帝的恩典是選擇接受還是拒絕。
第三,我們是悔改相信之後才重生,不是在之前。我們得先悔改相信,上帝才能在基督裡賜給我們新生命。
第四,「忍耐到底」是上帝對你的要求,不是保證。祂要你忍耐到底,跟葡萄樹連結,成為得勝者。常在基督裡,持守信心,不是靠行為得救,而是靠持續的信心。這一點非常重要。
一般認為上述的看法是由亞米念所提出的,稱之為《亞米念主義》。很多人沒有進一步研讀他的作品就拒絕了這個看法。我仔細看過他的作品,他是個荷蘭人,真的是一個非常敬虔的人。他在世的時候沒有人敢反駁他,只敢在他死後才攻擊他,他一生是一個敬虔的人。我讀了他的作品以後,一點也不怕跟他扯上關係。但是重點不在接受加爾文的看法或是亞米念的看法,重點是在「聖經」怎麼說?
我相信預定論。我相信我會成為什麼樣的人是上帝早就預定好的。我相信在我開始明白上帝存在之前,祂就已經預定我將來會上天堂。我相信在我愛祂之前,祂就已經先愛我,是祂揀選我,不是我選擇祂。我相信是因為我沒有抗拒祂的恩典,我接受祂的恩典,持續相信,將來才能夠到天上。
三、「得救」是持續的過程:
我談這個是因為我認為這個很重要。各位一定都聽過,有一句非常流行的陳腔爛調說:「一旦得救,永遠得救。」這句話很糟糕,更何況,一旦得救是什麼意思呢?我乃是走在得救的路上,還有很多方面需要得救。就像美國南方黑人牧師的禱告:「主啊,我只是一個半成品,我離將來的成品還有一段距離。但是讚美主,我不再是從前的我了。」我們正走在得救的路上。救贖是一個過程,不是瞬間發生的神蹟,所以我跟大家一樣,都在等候主第二次再來。祂將會再來,救贖那些等候祂的人,到那時我才會完全得救。全部的我會得救,包括這個老舊的身體。
我不希望這個看法使你們分裂,不要讓這個來破壞我們當中的關係。但是我認為第一種預定論的看法是不對的。這種預定論的看法,根本就破壞了陶匠和陶土之間那種活的關係。陶匠決定要把我造成像基督那樣榮美的人,祂預定我要成為這個樣子,早在我出生之前就已經決定好了。但是在我17歲那年,祂用恩典觸摸了我的生命,我可以選擇拒絕祂的恩典,也可以選擇接受。接受祂的恩典,就是接受祂對我預定的計劃,這就是我所說的「活的」關係。
我可以告訴各位,這種預定論絕對不主張上帝沒有揀選某一些人,而使其不得救。因為聖經上說:上帝願人人都能得救。這是上帝的願望,誰能阻止祂呢?只有拒絕祂和拒絕聖靈的人才無法得救。聖經上說我們有可能傷聖靈的心、拒絕聖靈。第一個殉道的基督徒司提反向處決他的人說:你們一再拒絕聖靈!我們可以拒絕上帝,但這並不表示上帝比我們軟弱。上帝因為愛我們,所以甘願被我們的拒絕刺傷。上帝不會強迫任何人做祂的兒女、不會強迫任何人上天堂、也不會強迫任何人當基督徒,但是因著上帝的恩典和慈愛,祂預定一個美滿的歸宿要賜給每一個人,這是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
四、總結:
各位,我不把預定論看成教義,而把它看成一種生命的體驗。我知道在我選擇祂之前,祂就已經揀選我;在我曉得這件事之前,祂就已經預定一切;我也知道我可以拒絕成為上帝為我預定的樣式,但我渴望進入祂的命定。
請和我一起禱告:天父,我們很容易鑽進教義和神學的牛角尖裡,但是我們要讚美祢是神,祢在創世以前就已經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謝謝祢進入我們的生命,讓我們真實體驗祢的恩典。謝謝祢使我們悔改和相信,沒有拒絕祢。我們要將讚美和榮耀歸給祢。謝謝祢將來會讓萬有在基督裡同歸於一,祢有能力完成祢的旨意。謝謝祢呼召我們來參與祢的旨意,我們全心全意向祢的恩典和聖靈降服。主耶穌啊,祢是我們的一切,我們要永永遠遠讚美祢,因為當祢再來的時候,我們將得到完全的救贖。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神的預定與人的自由》第四章 - 三一神的工作(唐崇榮牧師)

http://www.pcchong.com/mydictionary1/Special/Predestination4.htm

我們先來看几處經文: 弗一:1 - 10 1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寫信給在以弗所的聖徒,就是在基督耶穌里有忠心的人:2愿恩惠、平安從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3愿頌贊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里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4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5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借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6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贊。這恩典是他在愛子里所賜給我們的。7我們借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丰富的恩典。8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9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10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歸于一。 羅八:26 - 30 26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27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28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29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30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徒十三:42 - 49 42他們出會堂的時候,眾人請他們到下安息日再講這話給他們聽。43散會以后,猶太人和敬虔進猶太教的人多有跟從保羅、巴拿巴的。二人對他們講道,勸他們務要恆久在神的恩中。44到下安息日,合城的人几乎都來聚集,要聽神的道。45但猶太人看見人這樣多,就滿心嫉妒,硬駁保羅所說的話,并且毀謗。46保羅和巴拿巴放膽說:"神的道先講給你們,原是應當的﹔只因你們棄絕這道,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們就轉向外邦人去。47因為主曾這樣吩咐我們說:'我已經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極。'"48外邦人聽見這話,就歡喜了,贊美神的道﹔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49于是主的道傳遍了那一帶地方。 彼前一:1 - 2 1耶穌基督的使徒彼得,寫信給那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西亞、庇推尼寄居的,2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借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洒的人:愿恩惠、平安多多地加給你們!

在這一課我們要講神的預定,被預定的人在基督里的救贖,以及「永生」是怎樣賜下來的。我們已經思想到神是永生的,神是善的本體、義的本體、聖的本體,愛的本體、真理的本體、智慧的本體、信實的本體,他是有位格之真理的本體,他是自有永有的上帝。所以,善的自存永存是因為神的存在,這就顯明他是絕對不變的那一位﹔并且他向我們啟示他自己,我們就認識這神是又真又活的上帝。這位神不但是真理的本體、是道路的本體,又是生命的本體﹔他創造生命、啟示真理,然后他自己來到我們中間,把生命與真理賜給我們,使我們可以享受他自己所啟示的真理,可以領受他最大的應許。 上帝應許的總原則 -- 賜下永生 上帝對人有千千萬萬的應許,在這些應許之中,最大的應許只有一樣,那就是「永生」。這個應許是在一切應許之上,是所有應許中間那終極性的總應許 -- 應許的總內容、應許的總根基、應許的總原則,就是神要把永生賜給我們。這就是為什么他把我們造成有永恆本性、并按照他形像樣式被造的原因。 如果人不是按照上帝的形像樣式造的,在人被造的偶在性中間,就沒有永恆性。偶在的存在不過是几十年,但若是偶在性中間有神的形像,那就成了永不止息的存在。這樣,我們就在受造物之中享有特權,因為一切受造物都要過去,惟獨按著神形像樣式被造、并擁有神永生應許的人,可以繼續不斷與神的永存性一同存在,直到永永遠遠。這特權是神藉著救贖恩典賜給我們的,使我們不但領受普遍之恩,更領受了救贖之恩。而這些有分于救贖恩典、在神的應許中間承受永生的人,他們原有被造的、永遠的潛能,加上基督的救贖、賜下永生,又藉著聖靈的重生,使他們得以在上帝的國度里,永永遠遠與上帝同在。 這些人是憑著什么資格進到上帝的國度呢?這些人是憑著什么資格領受上帝的應許呢?這些人是憑著什么資格有永遠與神同在的福分呢?聖經說:「就是照父上帝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洒的人。」(彼前一:2)這節經文告訴我們,聖父、聖子、聖靈在這些人身上施行恩典,使他們從罪人的身分成為義人的身分,從滅亡的身分進到永生的身分,這乃是因為神預定他們的。 這樣,我們要思想關于「預定論」的問題:「預定論」是出于人嗎?不是,是出于神。為什么「預定論」不是出于人呢?因為人原先是不存在的,而神在創造萬有之先就是自有永有的。這位自有永有的上帝憑著他自己意旨所喜悅的、憑著他決無錯誤之真理的決定、憑著他絕對主權的意念,他所定下的計划是永遠的、是不會錯誤的、是真理的、是恩典的。所以,這位永恆者、智慧者、真理者、有絕對主權意志的上帝,他就預定被造界中間有一些人可以領受應許、承受永生,與他永永遠遠在一起。 這些在創世之前被預定、以后藉著重生以致領受永遠生命的人,就經歷了三位一體的工作,從罪人的身分成為聖徒。藉著神的保守,他們從創造之恩中間被揀選,進入救贖之恩﹔再從救贖之恩中間被保守,直到領受永永遠遠的生命。這也就是加爾文主義所提出的五大要點。 加爾文主義的五要點并不是隨自己的意思從聖經里面找出來的,乃是為了反駁那些抗拒「預定論」的亞米紐斯派﹔他們從聖經中尋找答案,想知道神到底是怎樣啟示的,結果就發現了五個要點。感謝上帝! 其實,早在他們發現五大要點以前,奧古斯丁就已經思考過「預定」的問題了,他在恩典論中曾提到「先、后」的問題:「我今天蒙恩,是因為神先愿意把恩典賜給我,神的恩使我今天能夠向他求﹔或者是我求之后,他才賜恩給我呢?」就一般人對宗教的認知,人之所以到他們的神明面前,是因為他們需要某些的福祉,需要某些的保庇,需要某些所謂的平安、順利、發財、康樂、興隆,他們希望在危險中得到保障、困苦得到解脫,因為有這樣的需要,所以他們求神明給他們恩典。但是奧古斯丁在大約主后四百年的時候,他就思想這個問題:「是因為我先求上帝,他才賜恩給我﹔或者因為上帝賜恩給我,我才能好好地向他求呢?」他的答案是: 恩典的賜下是在人回應神之先。這個道理繼續發展下去,就影響了整個基督教的觀念、基督教神學、基督教教會生活、基督教個人靈修情操,以及基督徒在社會所作的見証。 如果你搞不清楚「神的恩先于我對他的回應」,你就會喧賓奪主,把神當作客體,把人當作主體。把我的禱告當作推動神的動力,把神的動作當作我推動他的必然結果。有一首詩歌提到:「每一次我禱告,我搖動你的手。」我們不能同意這種說法,因為這是把人當作主動推動者,把神當作懶惰的被動者﹔這和整本聖經所啟示的神論完全背道而馳!我們不能逼上帝做工、不能感動上帝行事,因為神是主,他一定是主動行事的,我這個被動的受造者是在他的光照、他的指引、他的感動、他的引領之下,才能夠對他產生正面且正確的回應。 上帝立定他永恆的旨意,這永恆的旨意就成為他創造、救贖、啟示三大事工的基礎。上帝有創造的旨意,所以他照著創造的旨意施行創造之工﹔上帝有救贖的旨意,所以他照著救贖的旨意施行救贖之工﹔上帝有啟示的旨意,所以他照著啟示的旨意施行啟示之工。而我們就從上帝的啟示之工來明白上帝的創造之工和救贖之工。 我怎么知道神是創造者呢?我怎么知道神是救贖者呢?神啟示以后,我藉著啟示之工才知道,原來他是啟示者、是創造者、是救贖者。我們透過神的啟示之工,了解神其他的工作,因為他樂意讓我們知道:他是一位怎樣做工的上帝,他曾經有怎樣的工作臨到我們的身上。 當我們看見他所造的萬有時,我們說:「上帝啊,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你所創造的何等奇妙!」但最奇妙的事工是他把我們從罪人的身分改換、重生,把我們帶到義人的身分,這個工作就是救贖之工。所以,救贖之工超越創造之工。 在第一課里,我們曾提過創造之工是三位一體位格際之間愛的延伸,這愛的延伸產生創造的行動,而愛的成全就產生了救贖的工作。所以,上帝的創造使受造者享受他的愛,上帝的救贖使墮落者被成全,可以領受他自己的生命﹔這樣,人所蒙受的恩典是在一切受造物之上。現在我們就來明白「恩典」的定義。 預定之恩 恩典之所以是恩典,因為不是憑著我們有任何的條件而領受的﹔恩典之所以是恩典,因為不是我們做工所換得的工價﹔恩典之所以是恩典,因為不是在我們的行為之內賜給我們的,而是在我們的行為之外賜給我們。所以,不是憑著我有什么好行為,使我領受恩典﹔不是因為我做了什么工作,以致賜下恩典﹔不是因為我有什么資格、條件,以致我領受恩典。這樣,恩典才是恩典。當恩典賜下來的時候,絕對不是因為我配得、我應得﹔所以,我們只能將「恩典」和「神的主權」一并思想,不能和「神的公義」一并思想。 既是恩典,就是我不配得的。關于「恩典神學」,上帝說過一句很重要的話:「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出三十三: 19)這句話的意思是說:「那些我不愿施恩的人,沒有資格追討我不向他施恩﹔那些我不憐憫的人,沒有權柄定我的罪,說我不憐憫他,因為你們都是在罪中的人,只配受審判和公義,而不配蒙恩。」我們在應當受神聖潔本性審判、制裁的光景中,竟然還能夠領受恩典,這就使我們知道神是配受稱贊,而不是配受批判的。所以,我們只能因神的恩來感謝主,這叫做「感恩」。 上帝把恩典臨到一個人,不是因為這個人有什么足夠的條件,不是因為這個人有了行律法的功勞,不是因為這個人的行為構成他領受恩典的資格,不是因為這個人做了什么工,好像應當得工價一樣。羅馬書第四章前半段把「恩典神學」最重要的三個要素提出來-- 是在行為之外的,是沒有功勞的,是出于神的主權。這也就是說,沒有一個人可以向上帝追討恩典,因為我們不配!所以我們要知道,「恩典」是與「神的主權」連在一起的﹔我們只能從「神的主權」論恩典,不能從「神的公義」論恩典,因為沒有一個人配得,恩典與公義是沒有關系的。所以你就不能說:「你給他,卻不給我,表示你不公義!」如果要論公義的話,我們都不能蒙恩,我們都必須受審判。但上帝不讓我們因為受審判而滅亡,乃藉著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使我們得救。在這個救贖恩典中間,更顯出他是施恩的主 他以他的主權,要恩待誰、要憐憫誰的時候,這就是「恩典神學」。「恩典神學」的了解,是使一個人真正能謙卑的原因﹔「恩典神學」的了解,是使一個人真正能把榮耀歸給上帝的原因。 當一個聖徒真正了解「恩典神學」之后,他只能謙卑地把榮耀歸給上帝﹔他只能看自己的不配,因為他是蒙恩的﹔他只能看神的主權,因為他是施恩的。神以主權施恩,我們在不配的狀況中間蒙恩,這就對「恩典神學」有了一個相當完整的了解。感謝上帝! 既然救贖是恩典,那么就沒有一個人配得救、沒有一個人是應當被拯救的。那些蒙上帝所拯救的人,是曾經虧欠過上帝的人,而不是上帝曾經虧欠過的人。上帝既然從來沒有虧欠我們,他就沒有責任一定要拯救我們﹔而我們既然虧欠上帝,我們就沒有資格得到上帝的恩典。沒有資格得到上帝的恩典,他還愿意主動地把恩典賜給我們﹔我們虧欠上帝,竟然不受審判,反倒是得到上帝的拯救,這樣,恩典就更加顯明是恩典了。 為這個緣故,越懂恩典的人,就越謙卑﹔越懂恩典的人,就越感恩﹔越懂恩典的人,就越感到自己不配﹔越感到自己不配的人,就越把榮耀歸給上帝。我們若能了解這些,我們應當有的靈性、生命成熟的記號和生命丰盛應當有的條件,就都可以被建立起來了。感謝上帝! 神的施恩是憑著他的主權,并不是因為他虧欠我們,所以才施恩給我們。這樣,我們中間就沒有人可以說:「主啊,你拯救這些人,不拯救那些人,豈不等于你對待人不公平嗎?」「主啊,你是公義的神,為什么你把恩典賜給這個人,卻不給那個人呢?」聖經清楚地說,神是那一位有絕對主權施行恩典的 -- 「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這樣,神的「預定之恩」就顯明不是每一個人都得救,因為既然是蒙揀選的,就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分。你不能說:「這些東西我都要,我選所有的。」「所有的都拿」不能叫做「選」﹔「選」一定有被丟棄的,「選」一定有不被選上的。所以,恩典論、預定論、揀選論、救贖論都告訴我們,只有限量的人才能領受上帝的恩典。為什么是這樣呢?我們不明白。但是這些原則已經很清楚地記載在聖經里而了。 關于預定揀選的道理不是新約才有的,不同的先知、不同的使徒,都在同一位聖靈之下領受了貫徹始終、沒有矛盾的啟示,從舊約到新約都隱藏著這個恩典論、救贖論、預定論的道理,都提到是神的主權,人不配領受的。所以,我們要先把神主權的要義定了,把恩典的意思說明白,把預定是出于神的恩典、憐憫的原則弄清楚,我們才能進一步了解預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上帝是自有永有、昔在今在永在的。在歷史過程中間,上帝把被造物放在時間、空間之下﹔但上帝創造時間,而不受制于時間﹔上帝創造空間,而不把自己限制在空間里。這樣,上帝的本質是超越時間、超越空間的,他就使萬有在過程中間真正被預定、被預知、被預見,真正預指所有要存在的事情。這是真神宣布自己與假神本質差異中間最重要的一件事情:「你們將何神與我相比呢?有哪一位神像我,從起初指明末后的事呢?」(參:賽四六:9-10)講這句話的上帝已經很清楚地告訴我們,他是歷史的掌管者、是歷史方向的預知者。 不但如此,在歷史中間,一切美善都是從他來的﹔而且對于一切邪惡(也就是在神許可、任憑中間,誤用了被造之自由的位格),他保留可以審判他們的權柄。那一切善的、一切美的、一切聖潔的,都是從聖善之父那里來的,所以眾光之父應當得到最大的榮耀。至于那些在偶在性中間因被造的自由而產生惡的人,他們一定要受審判。 這樣神從萬古之先,要拯救什么人、施恩給什么人,完全是出于他的主權﹔神在萬古之先,他知道最后有什么人要受審判、什么人要因自己的罪行在他面前受制裁,完全是憑著他的公義處置他們的。上帝用愛把恩典賜給不配的人,上帝用公義把審判賜給那應當受公義審判的人﹔因為善的源頭是從眾光之父那里來的,罪的源頭是出于犯罪者自己。當上帝施恩的時候,他是善的源頭﹔當上帝審判的時候,人和撒但是罪的源頭,而上帝則是公義的源頭。所以,他用他的義審判人,用他的恩拯救人。 受審判的人是應該的,蒙救贖的人是不應該的。不應該的人竟然蒙救贖,這就叫做「恩典」﹔應該受審判的人果然受審判,這就叫做「公義」。在這件事上,神的恩、神的愛要得著稱贊,受造之物的罪要得著審判,兩樣都是神的作為﹔我們只能把頌贊、榮耀、智慧、感謝、尊貴、權柄、大力都歸與我們的神,因為他是獨行奇事的。 加爾文主義五要點 接下來要思想加爾文主義的五要點。從第一點論人的罪性,到最后一點論義人的恆守,這個變化的過程中間,我們看見聖父、聖子、聖靈所做的工作﹔恩典出于三位一體的神,所以,聖父施恩、聖子施恩、聖靈施恩。當聖父、聖子、聖靈在我們身上運行的時候,他到底做了什么 ? 加爾文主義的五要點:第一,罪人全面的墮落(the total depravity of the sinners)﹔第二,聖父上帝無條件的揀選(the unconditional election of the Father)﹔第三,基督特定的、有限量的救贖(the limited atonement of Christ) ﹔第四,聖靈不可抗拒的施恩(irrestible grace of Holy Spirit) ﹔第五,聖徒恆忍蒙保守(the perseverance of saints)。這些詞句,完美、精確到几乎不能再加添或更改﹔但是這些詞句,也簡單到使那些不能真正明白內涵的人,因為極深的誤會,而產生莫大的污蔑。 我要解釋這五句話中間是隱藏著多么丰盛的奧秘:第一句是「罪人」、最后一句是「聖徒」,這表示一個偶在而領受永生應許的人,最后變成永在并且蒙保守直到永永遠遠,這是罪人所能達到的最大的變化、最大的福氣、最大的地位的轉移(從罪人應當滅亡、不該蒙恩的地位,成為得永生、與神同在的地位)。所以,第一點是我們墮落以后的狀況,而最后一點是我們被成全以后,在永恆中間榮耀的地位。自從我們得救以后,神要保守我們在他的恩典中間堅忍,直到永永遠遠與主同在。從罪人變成聖徒,這個叫做「救恩」、叫做「得救」、叫做「神的選民」、叫做「神預定我們在基督里得救的成全」。 l.全面墮落 我們從前死在罪中,從前因罪滅亡,從前與上帝的生命隔絕,從前是一個黑暗之子、悖逆之子、可怒之子、是背叛上帝的。我們活在罪中,是運用我們只能犯罪的自由來抵擋上帝﹔我們死在罪中,是因為我們與上帝的生命隔絕,全面墮落了。 「全面墮落」 不是說我們已經失去神的形象樣式, 不是說我們沒有力量按人的標准行善,也不是說我們沒有能力發展宗教性和文化上可能有的成就,更不是說我們在普遍恩典之下失去對自然了解的可能(Total depravity doesn't mean we lost the image and likeness of God. Total depravity doesn't mean we have no power to do good according to human standard. Total depravity doesn't mean we do not have the ability to develop our power of religion and culture. Total depravity doesn't mean we do not have the possibility to achieve cultural ,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discoveries.) 。有人誤會這句話,說:「既然完全墮落,那不就等于說人像禽獸了嗎!」不是的! 人還是按照上帝的形象樣式造的。 福音派如果不懂這一點,傳福音的時候一定沒有能力。今天為什么許多布道家越做越小?因為他先把人當作沒有價值的人來罵,結果沒有人要聽他講道,而一個真正懂得歸正神學的神學家和布道家,他知道「人的尊貴」已經被破壞了,所以就從這里切入,一方面對人說:「你是何等尊貴」,一方面又說:「你要知道你已經失去了你的尊貴,你要覺悟到你的矛盾,你應當回轉! 」所以,「全面墮落」不是否定人性,「全面墮落」是清楚知道罪已經完全玷污了我們的理智、情感、意志、思想、身體、靈魂,已經把我們帶到一個離開神的標准、離開神的生命、離開神旨意的地步﹔罪已經污染了我們生命的每一個層次,從你的頭頂到你的腳底,從你的內心到你的身體,罪的影響已經彌漫、滿布了整個人性,是這個意思。 正像今天我穿了一件白衣服,它雖然是白的,但是這件白衣服沒有一寸是夠白的,它已經有一點發黃了,這個黃彌漫到每一寸布料、每一條絲線中間,你只能說這一件白衣服是「不白的白衣服」。而我們的完全墮落,并不等于人己經不是人了,不等于人就像野獸或鬼一樣。不是!人還是尊貴的人,但人性中間沒有一個角落是不受罪的影響和玷污的,這就叫做「全面墮落」。這是很重要的了解。 所以,在普遍恩典之中,你發現有些沒有得救的人比基督徒更聰明,有些不來教會的人比基督徒更好。這樣,是不是就不必傳道、不必作見証了?「信耶穌沒有用!有些信耶穌的人這么壞,我不信耶穌比你更好。」當你聽見這些話的時候,你就知道,他們領受普遍恩典卻沒有感恩,他們在完全墮落的光景中間而沒有覺悟。所以,你若要把他們挽回過來,你自己就要先正解「全面墮落」。 那么,「全面墮落」的正意是什么?第一,人沒有一個層面是不受罪的玷污﹔第二,人完全沒有辦法靠自己的功勞蒙上帝的悅納﹔第三,人自己無能為力與上帝和好,也沒有辦法使自己蒙受上帝的救贖。人不能自救,人的行為絕對沒有功勞,人沒有辦法不受玷污。也就是說,人已經完全墮落、全面受罪的玷污了。 2。無條件的揀選 如果你接受了第一點,知道這是真理的話,你不可能不承認第二點 -- 既然人是全面的墮落,人就沒有任何一方面、沒有任何一寸的身體、靈魂是不受罪的影響,這樣,上帝如果要揀選人,一定是完全出于恩典,絕對不會在這個人身上找出任何配得拯救的條件。 神怎么可能在我身上找出可以得救的條件?神怎么可能在我身上找到任何可以蒙恩的資格?因為我是全面敗壞的,我是全然離開上帝的﹔我是已經賣給罪的罪人,在我的身心靈、在我生命的任何一個層面,都是背叛上帝的。那么,上帝是憑著什么拯救我?完全憑著他自己的恩典! 嚴格地說,上帝拯救人的原因和條件不在于人。上帝拯救人,完全是出于他那未曾言明「為什么愛」、「為什么揀選」、「為什么預定」的奧秘。 馬丁路德的朋友墨蘭頓說:「當我見到主的那一天,我要問他的第一句話就是:“為什么你要愛我?為什么你要預定、揀選我?”」這是很偉大的一句話,真正明白了他所沒有辦法明白的,這就叫做「真正的明白」。你真正明白你根本不能明白「為什么上帝竟然要拯救我」,因為你發現在你的生命中間,你完全沒有條件、沒有資格、沒有善良、沒有好處、沒有權柄蒙恩,但你竟然還能蒙恩! 我只知道這是一件我已經經歷的事實,是一件活生生、不可否認的事實﹔你揀選我、你拯救我,為什么?我不知道!主啊,到那一天,我要問你,為什么你揀選我?我有好處嗎?如果我有好處,比我更好的人不是大有人在嗎?如果我有聰明智慧,比我更聰明的人不知有多少?如果一個傳道人自認為口才好,你要知道比你口才好的人不少﹔你有學問,比你更有學問的人不少﹔你有才干,比你更有才干的人不少﹔你有恩賜,你要知道連恩賜都是神所賞賜的,不是你本身帶來的。我憑什么資格、什么條件、什么本錢,竟然可以蒙恩呢?沒有。這就從第一點產生了一定要承認的第二點。 當一個人完全了解第一點以后,你自然就會明白接下去的每一點了。 3.限量的救贖 第三,上帝在我這個沒有條件的人身上施行拯救,卻不在許多有條件的人身上施行拯救,為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不是每一個人都領受恩典的,不是每一個人都得蒙救贖的﹔我更知道,地獄絕封不會空蕩蕩的,有一些人會進去。 這樣,基督的救恩不是臨到每一個人,而是臨到某些人。「某些人」,是指多少人?我不知道。到什么時候停止救贖的行動?我也不知道。聖經提到「數目添滿」(羅十一:25),這就表示耶穌的救贖是有限定的。我要特別解釋一下,這句話不是說「耶穌的能力不夠完全,他沒有能力救所有的人」,而是告訴我們「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蒙恩」。有時你會這樣禱告:「主啊,你在萬人中揀選了我。」你也會在聖經中看到「蒙揀選的」(羅十一:7﹔帖前一:4),這就表示只有部分的人蒙恩。這個原則與神主權施恩的那句話相符合「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誤會這個原則的人常常會這樣說:「那你不就等于告訴人,耶穌基督的能力是不夠完全的,耶穌基督沒有能力拯救所有的人?」不是的!你應當這樣回答:「耶穌的能力與救贖足夠拯救全世界,但惟獨有效地施行在他所要揀選的人身上(The power and redemption of Jesus Christ is sufficient for all, but efficient only for elects)」這叫做「限量的救贖」(limited atonement),也有人稱之為「特定的救贖」(particular atonement)。 4。聖靈不能抗拒的施恩 所謂「聖靈不能抗拒的施恩」,不是 「罪人不可以抗拒上帝、抗拒聖靈的感動」, 也不是「成為基督徒的那些罪人,是未曾抗拒過聖靈的」,乃是「聖靈施恩的能力大過抗拒他之人的能力,抗拒聖靈的人抗拒到終極,變成無能為力﹔最后,聖靈感動我們的能力,超過了我們拒絕聖靈的能力,神得勝在我們身上。」(Irresistible grace of the Holy Spirit doesn't mean a sinner is not able to resist the Holy Spirit, to oppose the Holy Spirit, to reject the Holy Spirit, and to reject His move in our hearts. But it means that finally our opposition will be failed and He will succeed in moving us and giving new life to us.)。聖靈最后是得勝的! 這一點是什麼意思呢?表示神沒有勉強人。上帝所預定的人,后來怎么得救的?是聖靈感動他,直到他完全順服肯回到上帝面前接受基督的救恩﹔這感動的能力使你從被動的地位變成主動的,先正常化你的回應,使你發現你在罪中的危險,使你感到他的恩召是真實的,使你只能按照應當有的回應,對主說:「主啊,我在這里,求你拯救我。」因為聖靈的感動到這個地步,所以你的抗拒失效、你的背叛不能成功,最后你受感動而降服在他面前。 5.聖徒恆忍蒙保守 你的得救是先經歷了聖父、聖子、聖靈三個位格的工作:聖父預定揀選、聖子成全救贖、聖靈施行救恩(他光照你、感動你、教導你、蘇醒你、重生你)。聖父揀選,聖子救贖,聖靈重生﹔聖父預備,聖子成全,聖靈施行﹔聖父預定,聖子道成肉身,聖靈光照感動。所以,從罪人到聖徒、從第一點到第五點,中間經過了第二、第三、第四點。第一點,你原先的地位是滅亡的罪人﹔第五點,你終極性最后的地位是得救蒙保守直到永生。而從罪人到聖徒的地位,中間所經歷的是聖父在萬古之先的揀選,聖子在歷史中間救贖的成全,并且在你有生之年,因為領受上帝的道,聖靈感動你,使你最后接受主,成為一個重生得救的聖徒。這樣,你領受了聖父、聖子、聖靈在你身上的工作之后,在你還沒有離開世界、一直到見主面的這一段期間,上帝的能力保守你聖潔、保守你順從、保守你在他
的愛里,直到你見他的面。
這五點是關于救恩的重要真理,是加爾文主義的特色(加爾文主義不是只有救贖論,還有許許多多的真理)但是,這五個關于「救贖」和「福音」的要點更是聖經的教訓,前后一致,是從全本聖經的精髓歸納出來的,不是人的發明,不是神學家的想像。我這個罪人成為聖徒,是因為父在萬古以前揀選我,因為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死,因為聖靈藉著道重生我,所以我從罪人變成聖徒。偶存的受造物,經過聖父萬古以前的預定,基督道成肉身的成全,聖靈在這一段偶存的時間臨到我、感動我,使我這個被造、偶存、有罪、墮落的人,以后在永恆中間與神同在,這不是恩典是什么?感謝上帝! 我盼望你聽了這篇道之后,能對基督教整個救贖有一幅很清楚的圖畫﹔我也盼望你真正經歷過這里所講的每一句話,最后我們能一同在天堂度永恆,不是單單在同時代見過面,不是單單在台北彼此認識,不是單單在某一個禮拜堂里面曾經相會,不是單單在神學講座里面一同討論。 聖父預定、聖子成全、聖靈見証 「愿主的旨意成全」,成全在誰身上?成全在他從萬古創世以前就預知、預定、揀選的人身上,又藉著他的聖子耶穌在歷史上為我們道成肉身、被釘、受死、流血、死而復活,再藉著聖靈在每一個時代的傳道工作中感動我們,以致我們從偶在的、罪性的位格中間,因為聖父、聖子、聖靈的工作,而有分于三位一體神 永在的父,昔在今在永在的子,永永遠遠的聖靈,享受他為我預備的永遠的福分、永遠的生命、永遠的同在,直到永永遠遠! 現在我反過來問你:「這種福分,憑著人的自由就可以取得嗎?這種福分,是人憑著自由意志的決定,所以神就不得不聽我的嗎?或者是神永遠的旨意所產生的果效?」當你把「神的預定」與「人的自由」這兩個名詞放在一個題目,已經是不恭不敬了,我有什么權柄把人與神相比?但我不得不把「人已經墮落、只能犯罪的自由」和「神永恆的預定之恩」放在同一個題目下討論,因為神也許可。 為什么人會反對預定論?在預定論中,人的自由是扮演什么樣的角色呢?求主給我當講的話語,求主約束、引導、使用我的口,因為我知道我所講的這些話,將來都要印成書,流傳下去,有很大的責任。我們再一次禱告: 「主啊,我們把最后一段時間交在你的手里,求你引導、使用你無用的仆人,你膏抹他的口,你的手在他的身上,你潔淨他,你的智慧充滿他,你的聖靈引導他,你把道放在他口中,使他的嘴唇可以把你的心意講明,使所有蒙你吸引來到這里的人,以及所有從錄音帶聽到這些話語的人,都因你的話得到造就。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 神預定揀選一些人,這些人是不配的、墮落的、犯罪的、抵擋他的人,但神預定他們得永生。「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徒十三:48),所以,「預定得永生的人」不可能是不信主的人﹔「預定得永生的人」主就在時間的過程中把他們帶到「信」的地步,他們要在眾人中間顯出他們是信徒。而這個「信」從哪里來?這個預定是什么?「預定」和「永生」有什么關系? 聖子對聖父的禱告,聖經記載的不多,除了在客西馬尼園那簡短的几句話以外,聖靈也把耶穌對聖父禱告的內容完完整整地記載在約翰福音第十七章,這就表示「救贖」是父、子、聖靈之間交通、談論的重點。 在約翰福音第十七章當中,道成肉身的第二位格對天上差派他來救贖人類的聖父講些什么? -- 「耶穌說了這話,就舉目望天,說:“父啊,時候到了,愿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認識你 -- 獨一的真神,并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如今他們知道,凡你所賜給我的,都是從你那里來的﹔因為你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又確實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并且信你差了我來。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有一次我在一間已經變質的改革宗神學院的教授和學生面前把這句話大聲念出來,一位荷蘭教授因此很生氣﹔我就問他:‘你們贊成普救論的人,甚至認為不必為任何人祈求,他也會主動得救。那么,耶穌為什么要加上這一句<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他不能回答),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并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從今以后,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里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現在我往你那里去,我還在世上說這話,是叫他們心里充滿我的喜樂。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世界又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們也在我們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我在他們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們完完全全地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父啊,我在哪里,愿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公義的父啊,世人未曾認識你,我卻認識你﹔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來。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里面,我也在他們里面。”」(約十七:1 - 26) 在全章里面,有几個重要的詞句:「你把他們賜給我」、「我把你的名指示他們」、「我把你的道告訴他們」、「他們信我」、「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又為那些因為他們的話而信我的人祈求」。耶穌要講的究竟是什么?就是最重要的一句話 -- 「你把他們賜給我,而我已經把永生賜給你所賜給我的人」。 父把什么兒賜給耶穌?為什么耶穌要把永生賜給這些人?這些人就是神所預定、揀選的子民,是心意中的心意,是救贖的對象,是耶穌的身體,是看不見的教會,是超時間、超空間的﹔這些上帝賜給耶穌的人,從東、從西、從南、從北而來,從萬邦、萬國、萬族 、、萬民中間,耶穌用自己的血買回來,又歸給上帝。父預定、揀選一些人,在萬古中間賜給耶穌基督,那個時候耶穌還沒有到世界上來,那些人還沒有被造、還沒有被生出來,但是神已經定了。 「那坐在天上的必發笑﹔主必嗤笑他們……受膏者說:我要傳聖旨。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給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詩二:4-8)在耶穌基督來到世上之前一千年,大衛已經講過這些話﹔你看詩篇第二篇、第十六篇、第廿二篇、第廿三篇、第廿四篇、第四十篇、第一一0篇,都是偉大的彌賽亞詩篇。沒有人比大衛更了解聖子在父的計划中間是怎樣的地位,聖子在聖民中間是怎樣預備救贖的,他是怎樣到世界上來的,聖父在聖民中間又是怎樣高舉聖子的。第一個說到「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不是彼得,是大衛﹔第一個說到「耶穌基督要從死里復活」(參:詩十六:l0),不是新約,是大衛﹔第一個說到「耶穌死的時候,是手腳被扎,釘在十字架上」(參:詩廿二:16),是大衛﹔第一個說到「耶穌基督死的時候要大聲呼喊: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么離開我?」(參:詩廿二:l),是大衛﹔第一個說到「耶穌基督升天,坐在上帝的右邊」(參:詩一一0:l),是大衛﹔第一個說到「這是得勝的君王,要進到永生的天國里,天上永遠的門戶要打開」(參: 詩廿四:7-9),是大衛。 大衛是合神心意的人,不只是因為他做事討上帝的喜悅而已,更是因為他真是看透上帝的內心,基督論的要點都是從他寫下來的。我個人認為,大衛之后的神學家,不過是他的基督論的注腳(the footnote of Christology known by David) 。今天所有所謂的「神學家」懂了多少?大衛在人還沒有開始傳福音以前,他早已認知神的心意到個那么親近的地步,他先把以后所有要發展的基督論的要點全部寫下來,感謝上帝! 詩篇第二篇是第一次論到基督的彌賽亞詩篇,其中提到「我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意思就是「上帝將永生的應許賜給人,并且把這些要得永生的人賜給耶穌為產業」。而耶穌得了這個應許之后,他要怎樣爭取到這些產業?他不是坐享其成、不付代價,他為了得到這些產業,竟然為這些選民死在十字架上!這是聖經的原則。 聖經每次提到神的應許時,都不是白白取得的。上帝是不是說:「以色列人,我把迦南美地賜給你!你去吧,我已經掃除乾淨了,我把那些人都趕到海里了、地都預備好了、房子建好了,你進去享受吧!」不是!上帝乃是說:「你進去,到我所賜給你的那地,你要爭戰,要與住在里面的人為敵、他們又高、又大、又強壯。」以色列人派探子進去窺探 ,他們回來對摩西說: 「他們個個身材魁梧,我們在他們而前就像蚱蜢一樣。」(參:民十三:33)這是上帝的應許。上帝應許流奶與蜜的迦南美地,你要得到那地,要先流淚、流汗、流血,與他們爭戰,最后才能取得那地。應許不是白白的,這是聖經貫徹始終的原則。所以,你不可以說「上帝既然已經預定了,為什么還要我傳福音?」你講得越大聲,越顯出你的羞辱。因為神的應許不是叫你坐享其成,而是叫你付代價得來。 再舉一個例子。上帝對亞伯拉罕說:「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創十三:17)雖然亞伯拉罕知道那地是賜給他的,但當他的妻子死的時候,他還是和那地的人說:「求你們在這里給我一塊地,我好埋葬她。」他們說:「不必,你在我們中間是尊貴的,像王子一樣,我們都敬愛你,這塊地你拿去安葬你的妻子吧!」亞伯拉罕說:「不!我一定要付錢。」參:創廿三:1-16)今天許多做主工的人沒有爭戰的靈,最好什么都是白白得來的,盡量不要付錢,盡量收受人的錢,盼望几個有錢人幫助你做聖工,就不必再好好禱告。今天許多教會領袖最好連非基督徒的錢都吞下去,逼非基督徒奉獻來支持你做聖工,你這是讓自己受羞辱!讓你的上帝被人譏笑,讓你的神被人褻瀆還不自知,以后你就更難傳福音。 聖經的教訓卻不是如此!你不要把這些當作是理所當然的,你必須要學習如何擁有爭戰的靈﹔ 付你所當付的代價,擔你所擔的責任(Do not take it for granted, but you should learn how to have fighting spirit. Pay you should pay, be responsible for everything.) 上帝已經將那塊地應許給以色列人了,但是他們必須要去打仗,經過流淚、流汗、流血才可以承受。亞伯拉罕已經領受了應許之地,但是當撒拉死的時候,這個一百卅七歲的老人家還要親自埋葬自己的愛妻,并堅持到付四百舍客勒銀子,「市價是如此,我不能不付!」 詩篇第二篇,聖父對聖子說:「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聖子說:「父啊,你要把萬邦、萬國、萬族、萬民中間的那些人賜給我嗎?我該怎么得到呢?我要用血把他們買回來!」你明白嗎?所以啟示錄第五章提到耶穌基督「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使他們歸于上帝。」(啟五:9)。他用自己的血買他們回來,買回來不是據為己有,而是歸給上帝。所以,聖父把聖民給聖子,聖子用聖血買贖聖民,再把聖民歸給父。 今天作牧師、傳道的,你領人歸主以后,若是把會友當作是你自己的,你一定失敗!你盼望不必傳福音,會友就能增加,你一定是用偷的,你一定失敗!因為耶穌基督是用自己的血把人買回來,買回以后是歸給父,而不是歸給自己。這些都是事奉的原則,都是最偉大的教訓。 我的一個副牧師對我說:「如果你要我一個禮拜上班兩夭,我就要辭職!」我不知道他竟然會講出這種話來。人家是上班六天,你作傳道卻只想上班兩天。我勸他不要辭,他還是堅持﹔最后我說:「去吧!我不再留你了。」我們竟然成為一個習慣蒙受恩典的人,什么都要免費,什么都要不勞而獲、坐享其成。 從舊約到新約都教導我們,神要他的子民流血、流汗、流淚,去得著神所應許的。上帝把這些子民給他的兒子耶穌基督,耶穌不是就這樣接收過來,很驕傲地說:「這是歸我所有的。」他乃是從萬邦、萬國、萬民、萬族,用自己的血把這些人買贖回來,然后說:「父啊,你所賜給我的,我已經把永生賜給他們了。」又說:「他們本是你的。」(參:約十七:2,6)這些話很感動我。 我們盼望中華民族信主的人數增加嗎?我們盼望中國人陸和台灣許許多多的人悔改嗎?在很多人盼望台灣獨立的時刻,可能你慢慢接受了魔鬼的一個種子 -- 你恨中國大陸的人。所以,在教會里面越不能愛大陸的人,就越沒有辦法在最大的工場中有分、有傳福音的權柄和機會,因為我們認為自己是沒有資格的。如何使你得不到這個權柄?很簡單,上帝任憑你恨他、討厭他,你就沒有分了。 在某些聚會中,有一些話可能會影響你的一生,而你竟然不參加那個聚會,只因為你討厭那個講員。是你的主權使你可以自由決定要討厭誰或不討厭誰嗎?不是,是神的主權任憑你討厭,藉此把你拒諸大門和這個恩典之外。道理非常簡單,但往往我們不知道這個反合性(paradoxical) ,還以為決定權在我﹔在救恩的事上也是如此。 父說:「你求我,我就把列國賜給你為產業。」子說:「我要為他們流血,把他們買贖回來。」這個道理多么奧妙!「我把他們買回來」以后,「主啊,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因為這是你給我的」。父給子的,子就為教會求(有些人把約翰福音十七章20 - 23節解釋為「合一」,而他們所講的「合一」都是沒有道、沒有名、沒有聖、沒有義的)。 耶穌在這里說:「父啊」、「聖父啊」、「公義的父啊」,他把神的聖、神的義、神的愛、神的差遣講出來。我曾經說過,「永在的父」、「自有永有的父」是聖的本體、是義的本體,你記得嗎?這些都是從整個原則而出的。「公義的父啊、聖潔的父啊,你怎么愛我,叫我也怎么愛他們,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是差遣的父、主權的父、愛的父、聖潔的父,這是神的本體。當基督被差派的時候,他禱告的原則都是很清楚的。 耶穌說:「我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我的人。」(參:約十七:2)耶穌如何把永生賜給父所賜給他的人?他必須藉著他的死、復活才能分授生命。基督如果沒有為我們死,就不能把神的生命分給我們 -- 「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路廿二:l9)。耶穌基督分授生命的時候,是先讓自己死,他擘開生命,這才叫做「分授生命」。 你要擴展你的事奉嗎?你只用「雅比斯的禱告」就結束了?不!要用耶穌的禱告!「雅比斯的禱告」是太簡單、太膚淺的禱告,其中含有自私的成分。而耶穌基督教導我們的禱告,卻是祈求父的國、父的旨意、父的權柄、父的榮耀、父的名、父的聖 -- 「愿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愿你的國降臨﹔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但關于個人的事情,只有短短的一段話 --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太六:9 - 13)這是基督為我們立的榜樣﹔但是,如今我們的禱告不學他,卻要學雅比斯﹔如今我們的事奉不學他,卻要學外邦人﹔如今我們的爭戰不學他,卻要學那些敵人的榜樣。我們不愿意付代價,只盼望坐享其成,要順利、要成功。今天「成功神學」把基督徒帶到最糊涂、最膚淺的地步。今天我們所「制造」出來的基督徒,是最沒有本質、最沒有犧牲舍己的精神、最忽略聖經原則的基督徒﹔所過的人生,是比那些最自私的人更自私、更膚淺的人生。教會是按哪一個原則來看復興的?是數量上的復興嗎?在聖經中,從來沒有一處提到數量的增長就是「復興」,從來沒有提到人多就叫做「上帝賜福」。教會從什么地方增長? 你看約翰福音六章:1-15節,從一萬兩千個人到十二個人,這個叫做「教會復興」 -- 我不是說,你趕走一萬一千九百多人就復興了,而是說,耶穌基督要犧牲分量,保持質量。 我在神面前有一個懇求,我這一生不以人多、人少來決定我所做的工作。我當然盼望人多,但是,我絕對不因為要得到許許多多的人而放棄我的原則﹔我的事奉一定要存著一個純正的動機、潔淨的心意,傳講純正的道理,真正把人帶回聖經。如果放棄這個原則,人再多也沒有用。如果守住這個原則,人很多,我感謝主﹔人少,我就說:「主啊,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耶穌基督用寶血將一批人從各方、各族、各民中間買了回來,使他們歸向上帝,這些人是父賜給他的,他將這批人歸給父 -- 「因為他們原是你的」。你想想看,這其中的奧妙和靈性高超到什么地步呢?你怎么能把那些被造偶存的宗教領袖與耶穌相比呢?那些在假神中間比較有威望的人,怎么能與耶穌基督的軟弱相比呢?-- 「上帝的愚拙總比人智慧,上帝的軟弱總比人強壯」(林前一:25)。 聖經論到巴比倫的滅亡,說:「巴比倫的神像都蒙羞﹔她的偶像都驚惶。」(耶五十:2)他們以為是他們所敬拜的神,使他們得到這么大的城市(巴比倫城牆四十寬、一百高,沒有辦法用任何的武器摧毀,除非用廿世紀的炸彈。瑪代波斯是沿著河道進到城里,攻下巴比倫)。上帝說:「你以為你的神保護著你?我要叫你們的神蒙羞。你們也要因為你們的神蒙羞,因為那不是神。」而耶穌基督卻不是那樣,他在地上受羞辱、權柄被剝奪、忍受貧窮。他來到世上,生在馬槽,死在十字架上﹔生時無床,死時無墓 -- 「狐狸里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只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路九:58)他不是「沒有一個枕頭放在那里」,而是「沒有一個地方可以枕我的頭」。 父所預定的,基督用寶血買贖回來。所以,你不能說 「既然預定了,為什么我還要去傳福音?」因為這個說法違背了聖經的原則。聖父已經定了,但耶穌基督仍必須受死 ﹔如果基督不死,所預定的就不能在歷史中間成全。所以,基督死前說:「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約十七:4)然后他在十字架上流血的時候,說:「成了!」(約十九:30)他在十字架以前,神在他生命中所定的一切計划,他都完全順服了。這個「成了」表示天門開了,陰間失敗了!到天父那邊的路已經通了,罪人可以回來了!父的救贖計划已經完滿地成全了,撒但已經失敗了! 現在請你注意以下的話:永生是上帝賜給人的應許,而蒙預定的人都要得到永生。使徒行傳十三章48節說:「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那么,你怎么會信呢?因為「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十:17)﹔而耶穌基督就是道,道成了肉身,成為人的樣式,在人生命經歷中杷道講出來﹔最后這個生命的道為我死、為我復活,顯出他的道是生命的道﹔然后聖靈藉著基督的死與復活,把這個道的種子放在你里面,這樣你才得救的! 所以,父所預定的,一定耍藉著基督親自道成肉身、藉著流血舍命來成全﹔成全救恩之后,一定要藉著那些子所差遺的人去傳揚福音﹔傳揚福音之后,一定要藉著聖靈為榮耀基督而作的見証,把道種放在人心里,這些人才聽得進去﹔聽了道之后,產生信道,因為信道是從聽道來的﹔信道之后,在他的生命中間,就開始經歷神。這樣,環環相扣,全部和神的預定有關系。神不但預定你我得救,神也預定耶穌為你我死﹔神不但預定耶穌為你我死,神也預定聖靈要降臨在世界上,給人能力傳道﹔神也預定那些傳道的人去傳講耶穌只督的道,而當那些傳道的人傳講耶穌基督的時候,基督的死與復活的能力就在我們身上運行。神的預定中間,包含那些傳道的人靠天上來的聖靈把真理傳開,那個道就產生信的種子。這一步又一步的,從上帝的預定、上帝的預備、上帝的預言、上帝的差派,基督的死、基督的復活、基督差派人,聖靈與人同在、聖靈給人能力、聖靈幫助人傳道、聖靈把道見証出來、聖靈使人因聽道而產生信道,而這批得永生的人,也就是被預定得救、因道得著生命的人。 「既然上帝已經預定人,我們為什麼還要傳福音?」這是很膚淺的人講的話。聖經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十13),然后,保羅是不是像某些膚淺的傳道人,刺激人呼叫耶穌的名,這樣就得救了?在聚會中間,當我們看到有很多人來到主的面前,是不是就可以說:「哇!有几千個人得救了」?不是!保羅說:「等一等!我問你,如果你沒有信,你怎么能求告呢?」你的禱告是因為你的信仰,所信的真理若是錯的,禱告一定也是錯的 禱告越大聲的教會,可能是亂信的﹔因為他以自己為中心,要上帝聽他的話,而不是因為聽了上帝的話以后,有了信心才向上帝求的。你從這几句話里面找到一個邏輯的循環:我聽道,所以我信﹔我信,所以我求。保羅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 」(羅十:13-14)也就是說,你要先有正確的信仰,才可以禱告﹔因為你沒有信,怎么求呢?那么,你要怎么信?你若不聽道,怎么信呢?所以,自以為有信心的人,你要從頭整頓。你所聽的到底是什么道,以致產生這樣的信仰?你今天亂信,因為你聽的道是亂來的。我講這句話,是因為現在有太多亂講道的傳道人,他們戲弄上帝神聖的講台,在教會中間用恩賜、經驗、夢、自己的意愿來代替上帝的旨意。 你若不聽道,怎么會信?若沒有人講道,你怎么會聽?所以,你聽什么道,決定你信哪一種道﹔你怎樣信,決定你怎么禱告。然后,保羅繼續說:「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羅十:15)所以,「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這句話是不是指「人可以決定得救」?你說:「是我求告的,是我自己要信的嘛!所以是我的禱告、我的回應使我得救!」保羅說:「不!你求,因為你信﹔你信,因為你聽﹔你聽,因為有人講﹔那個人講,因為上帝差遣。」你之所以能禱告,是因為上帝差遣人傳道,你才得救的! 那么,誰差遣他?-- 是上帝差遣的。上帝差遣,是憑著誰的權柄?-- 憑著上帝的權柄。保羅就在羅馬書第十章的几節經文中,使人從「人本神學」轉變過來,帶到「神本神學」里面。 世界上只有兩種教會:一種是以神為本的教會,尊主為大,將神當作我們的掌管者﹔一種是以人為本的教會,是錢、人作主的教會,在這種教會中間,你聽見的不是神的聲音,而是人的聲音、錢的聲音。世界上只有兩種神學:一種是以神的啟示為根基,順從神而發揮出來的神學﹔一種是以人作主體,隨便解出他所要解釋、選擇的話。世界上只有兩種宗教:一種是以人為本的宗教﹔一種是以神為本的宗教。 上帝預定的三個范圍 1。創世之先 你說:「主啊,我今天得救,是因為我愿意相信你,是我的自由決定的嘛!」上帝說:「不是!是我的主權預定的。」上帝預定的第一個范圍是「創世之先」,而那個時候你根本還不存在,你哪里有自由?」(你是偶在的,根本還沒有出生,連自由都沒有﹔如果神不創造你,你連偶在都沒有。)你說:「是我決定的,所以是我的自由。」上帝說: 「在你沒有被造、沒有生命、沒有自由以前,在創世以光,我預定的時候,你在哪里? 」上帝啊!你是使無變有的創造者,如果不是你的創造,我連生在這世上的機會都沒有。你在萬世之先、在永存的永恆、在創世以前揀選了我,我還不存在的時候你就認識我﹔在我自己的生命過程中間,我還沒有存在,但在你的預知、在你永恆的計划里面就已經存在了。所以,這一位永存自存、自有永有的上帝,他如果沒有權柄預定沒有權柄揀選,誰有呢?你有嗎,你憑什么拿別人與他相比?他是獨一有主權的上帝,是獨一自我滿足、自存永存、永存不朽的上帝(the only sovereignity God, the only self-sufficient, self-existence, self-immortal God) 2.在基督里 第二樣,上帝的揀選是「在基督里」(in Christ)的揀選。這是很重要的 -- 在基督里。人的滅亡是在亞當里的滅亡,但上帝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亞當是偶存的、亞當是被造的、亞當是在歷史中間的,而我們在偶在界失敗以后,一定要接受神的審判,結果就是滅亡﹔所以,滅亡是偶發的,滅亡是犯罪以后才有的。但是,救贖是在基督里,而基督在永世里是三位一體的第二位,所以,救贖不是偶發的、救贖不是歷史產生的,救贖是在神永恆的旨意里面,但一定要透過歷史來成全那個永遠的計划。 「被救贖的我」、「被預定的我」是偶存的被造者,而拯救我的基督不是偶存的被造者﹔如果基督是偶存的被造者,基督教就和其他的宗教沒什么兩樣了。有罪的怎么拯救有罪的?有限的怎么拯救有限的?偶存的怎么能使人得著永存?只有基督的永存性,只有基督在永恆的旨意中照著神的定旨先見 -- 必須在歷史中被殺、被賣、獻上自己,才能成為永遠的祭。這是永恆者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地獻上(參:來九:14),作為永遠的祭(參:來十:12)﹔而這個祭的果效,就成為人可以永遠得救的根源(參:來五:9)。你看,聖經的記載真是天衣無縫!每一件事,一件牽連一件,太偉大了,太完美了! 基督憑著什么資格變成永遠的祭呢?-- 「伯利恆的以法他啊,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里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掌權的﹔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五:2)這是永恆者來到暫時界,照著神在永恆中所定的旨意而進到歷史﹔他在歷史中,又透過永遠的靈,把自己獻為永遠的祭。所以,這個祭功、祭物和祭物的能力就有永永遠遠的果效。你看見了沒有呢?上帝永世的計划差遣永遠的聖子,又藉著永生的聖靈獻上永遠的祭物,所得到的果效就是使你享受永遠的生命。 這些被預定得永生的人,是藉著耶穌基督把永生賜給他們的:「你所賜給我的人,我已經把永生賜給他們了。」(參:約十七:2)而聖靈是那位真正生命的源頭,「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里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2)﹔這「聖靈釋放的律」、「脫離罪與死的律」,就使你得著生命。那么,「賜生命的聖靈」是賜生命給誰呢?羅馬書七章:24節:「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25節:「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八章:l節:「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里的就不定罪了。」所以,一個被預定得救的人是在亞當里、偶在、應當滅亡的人,卻被拯救進到永在而救贖的主里面。這是預定論的第二點:在基督里,上帝揀選我們﹔在基督里,上帝預定我們得救﹔在基督之外絕無可能 --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 廿世紀的梵諦岡第二次會議,是一個最違背真理的大公會議﹔這個會議必須悔改的頭一件事,就是他們主張人不必靠著外來的恩典,只需靠著被造原有的理性功能,就足夠証明上帝的存在。他們并沒有脫離「自然神學」的窠臼,沒有脫離傲慢、自義、狹窄和敗壞,還自以為憑著墮落的理性,就可以想透上帝。這個會議第二件可怕的罪惡,就是宣稱人不單只在基督里可以得救,甚至在其他的宗教也有得救的可能。你見過比這個更出賣真理的嗎?你聽過比這個更不忠于上帝的道嗎?一個堂堂的大教會,到如今我只佩服他們的建筑、佩服他們的藝朮,卻輕看他們的神學。因為他們實在是悖乎神的話,離經叛道,把基督的救贖當作不完整﹔因為他們過分放寬,以為在基督之外還有救恩。在十六世紀把馬丁路德趕出教外,又在廿世紀把外教人納入教內﹔這些都是過分狹窄與過分寬松,是越過基督教訓的弊端! 3。有特定的對象 神的預定,第一,創世以前(是永恆的)﹔第二,在基督里(只有這一個范圍)﹔第三,神預定「我們」,這是有真正對象的,不是空談。很多人說:「上帝預定‘在基督里得救’,所以進來的就得救、不進來的就不得救,就看你要不要進來,反正只要在基督里的就被預定。」這是故意把上帝當作有所不知,以為他不知道未來得救的人數有多少。「我已經定了‘在基督里的就被揀選’,那你要不要進來?你進來就得救了!」反正在基督里得救嘛!所以他每天一直看有几個人進來,但明天會有几個他就不知道了,因為「凡進來就得救,不進來就不得救」。在基督里得救的人數,成了一個「未知數」 -- 這樣的神不是神!這是巴特(Karl Barth, 1886 - 1968) 「在基督里」的錯誤,他以為他為預定論最困難的范圍問題找到一個解答,卻給「普救論」開了大門(巴特几乎就是普救論)。當巴特在芝加哥講完神學講座之后,人家問他:「你是不是普救論?」他不愿意正面回答,但也沒有否認。在他的整個觀念中,似乎認為在救贖的事上是可以天天上下天堂、地獄好几趟,因為他說「凡在基督里的就得救。」 請你注意,上帝在創世以前、在基督里、揀選「我們」,三個一起談才叫做「預定論」。如果你只說「在創世以前預定」,別的不講﹔或只說「在基督里預定」,別的不講﹔或只說「上帝揀選我們」,別的不講,那都不是預定論。 聖經真的告訴我們「預定論」,有特定的對象嗎?或者只是原則的預定、范圍的預定、方法論的預定?我告訴你,三者缺一不可:只有在基督里才有救恩,在創世以前神就預定了一批人,有耶穌基督特地為他們禱告,所以那些人聽了道以后就信他(他們之所以能夠信,都是因為「預定得永生的人就信了」,是神所定的人)。上帝把這些一個牽連一個,緊緊交織,那樣的完美,沒有任何人能把這三個分開。God has combined all these together, so complicate, so perfect, so simple for those who has faith to follow Holy Spirit and His revelation. 你說:「聖經上真的有提到個人被揀選的事嗎?真的有提到你、我被揀選的事嗎?可是我的名字又沒有出現在聖經里面啊!或許找一找《聖經密碼》(The Bible Code) ,這個字加那個字地跳來跳去,我的名字也可能會出現。」我認為,那些不好好研究聖經的人用《聖經密碼》來幫助上帝,其實只是幫助他沒有內容的講台。 現在請你告訴我,「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羅九13),這是原則性的揀選,或者是個人的揀選?「那把我從母腹里分別出來……」(加一:15),這是原則性的揀選,或者是個人的掠選?耶穌在地上揀選門徒的時候,是「一個一個」叫他們來的﹔耶穌說:「馬太,來跟從我。」是一個一個叫的。如果揀選不是個別的,而是籠統的、是原則性的、是因范圍定的,請你告訴我,這和全本聖經的觀念一致嗎?不! 聖靈感動保羅說:「我在母腹里面已經被揀選了。」(參:加一:15)選了以后呢,讓他逃走几十年,讓他去作阿飛、作壞蛋、作流氓、作敵基督的。一面讀迦瑪列大學,取得最高學位,但是沒有信仰的實質﹔一面作法利賽人,事奉上帝卻不知道上帝是誰﹔雖然念過神學的,但是等到真正遇見神的時候,竟然問:「主啊,你是誰?」我們的上帝很幽默。這就是你所謂的「人的自由」-- 上帝預定了之后,再給你自由亂跑。你說:「我能選擇,這是我的自由。」不!是上帝給你自由不選擇他,這個叫做「神的主權」﹔上帝任憑你亂跑,再把你抓回來,這個叫做「上帝預定」。所以,神所預定的人,實實在在是不配得蒙預定的。像保羅這樣壞的人,他抵擋上帝,逼迫耶穌,把基督徒關進監牢,這種人怎么可以得救? 你若問:「保羅啊,你以前是不是曾經計划結婚、何時信主、何時作傳道?你有自由意志按計划表作選擇嗎?」保羅會說:「這些都計划好了,但我從來沒有計划什么時候要信耶穌。我從來沒有想過,往大馬色的路上,搖身一變,竟然變成基督徒了!那令我嚇了一跳,對我來說,是一個偶發事件。」「偶存者」遇到「偶發事件」,這就不偶然了!這一天,忽然有大光照耀你,使你整個人仆倒在地上,屁股痛得不得了,然后說:「主啊,你是誰?」對你來說是偶發事件,但在神永恆的旨意中間是偶然的嗎?上帝說:「玩夠了沒有?跑了廿年的錯路,又多了几年過失,你可真厲害,現在還要抓我的門徒?你拿了文書把人放在監牢,自以為有政府撐腰,還說什么:我合法抓你們這些不合法的基督徒! 」 每一個人的宗教自由,絕對不是政府給的,你不要感謝黨、不要感謝政府!人的宗教自由是神給的,而人奪取人的宗教自由是非法的。當非法的擁有政權,而把合法的當作非法的,這是非法的非法。但不要怕,這些非法的領袖是神暫時容許他可以站在正式的法律地位上執掌權柄,因為一切的掌權者、一切的權柄都是從神來的(參:羅十三:l) 其中也包括推翻這些政權的新政權,因為「一切的政權」是從神來的(我用的是動態解經法,不用靜態解經法)。 保羅說:「我有祭司長給我的文書,我是合法抓你們這些非法的!」上帝說:「你講什么合法、非法?」好,我現在管教你!我用「超法」,我要你知道,我的法不是你的法,我的路不是你的路,我的意念非同你的意念。你玩夠了哦,你走很久了,現在快快掉下來!「保羅啊!你為什么逼迫我?」保羅回答:「主啊!你是誰?」當然是主,不是主怎么比太陽光更亮?(只有上帝才比太陽光更亮,因為這是大白天啊 -- 耶穌見尼哥底母是晚上,找撒瑪利亞婦人是中午,找保羅也是中午,這都是算准了時間的。如果耶穌白天接待尼哥底母,晚上去找撒瑪利亞婦人,就很麻煩了!如果耶穌是在晚上才用大光照保羅,可能他就認為這大概只是燈光﹔但是在正午、在太陽光最烈的時候,竟然有比那個更大的光照,你就不得不承認這是上帝。)「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但是,我是第八天受割禮,從小受律法,進會堂,受訓練,在迦瑪列門下受裝備,成為法利賽人最高公會的一員,我是最嚴謹、最熱心的,我是事奉上帝的。上帝啊!你有沒有弄錯人哪?」 「主啊,你是誰?」 -- 這是神學的崩潰!那些自以為用理性可以研究、卻沒有真正順服上帝啟示的人,當他真正面對上帝的時候,說:「主啊!」這不單承認他是上帝,但同時也承認他根本不懂上帝。耶穌說:「你知道嗎?是我預定你得救,在母腹里揀選你,也是我任憑你自由。你自由自在地跑到現在,但我告訴你,我的自主比你的自由更大!你叫我‘主’,但是你認識我嗎?你問我:‘你是誰?’你不認識嗎?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意思就是說,最自主的神成為最不自由的人,這也是神的預定,使他的兒子變成一點自由都沒有的奴仆。上帝先讓人以為自己是自由的,任憑人踐踏上帝,但當他神性彰顯的時候,「下來!我預定你得救,你反對我嗎?你的反對過得了我這一關嗎?現在我的恩典臨到你,你不能抗拒的!」「起來!進城去,你所當做的事,必有人告訴你。」所以你要知道,上帝叫你跌倒不是結局,是過程﹔先趺倒,再站起來,就很穩了。今天教會不能站穩,乃是因為沒有在上帝的鞭策和能力之下跌倒過。所以,自以為站得很穩、有錢蓋大禮拜堂、講道很厲害、讀了很多神學的,上帝說:「跌下去!你知道我是誰?我是任由人的自由隨便踐踏、任由罪人隨便審判的耶穌嗎?我告訴你,我是比太陽光更亮的上帝!」「主啊,你是誰?」「我是你逼迫的耶穌,你以為憑你的自由可以逼迫我,但我己預定揀選你,當恩典來到時,你不能抗拒!」這是不可抗拒的恩典。這樣偉大的道理,這樣深奧的神學,為什么我們都不去了解,只把它當作故事講講?今天我們的生命缺少這樣的經歷,也不愿意讓上帝的主權干涉我們所謂的自由。今天我們太自由了,以致我們自由地踐踏耶穌,但他暫時不使用主權,任我們踐踏﹔但是,當預定之恩臨到的時候,「起來!我要派你!你要向人求權柄,才能把我的百姓關進監牢,但我不必求,我要派你!我是主權的上帝,派你去作外邦人的光,你要成為外邦使徒,傳福音給外邦人。我親自來找你,因為你在母腹的時候,我就揀選你。」 保羅知道了几件事:「那一天我蒙揀選。」再想又更明白:「不是!在母腹中我就蒙揀選了。」后來越想越可怕:「不!創世以前我就蒙了揀選。」哪一個對啊?保羅是在那一天蒙揀選,或是在母腹里蒙揀選,或是在創世以前蒙揀選呢?是在創世以前。那么到底是保羅先計划信耶穌,或是上帝先計划拯救他?如果上帝早就計划拯救他,為什么讓他几十年亂跑一場呢?你說:「那是他的自由。」不!這是神的自由而不是你的自由!神的主權任憑你,等到必要時就把你抓回來。這一位上帝太奇妙了!我相信全世界沒有人這樣講預定論的。 「保羅啊,你曾經用你的自由意志計划信耶穌嗎?」「沒有,我那一天是被他抓到,被他叫起來,被他派的。我那一天完全站在被動的地步,我哪里能信?我沒有求,是他先叫我。我沒有說:‘主啊!主啊!’是他說:‘掃羅!掃羅!你為什么逼迫我?’」保羅什么時候決定信?什么時候他甘心信?從來沒有!是神的恩典臨到他,他不得不信! 所以,談到預定論、談到揀選,你一定要明白几個要點,否則你還是人本的。如果你能求告主名、如果你能信,是因為神先揀選你、神先尋找你、神先打倒你、神先把道放你里面,讓道在你里面產生信心,使你向他回應,說:「主啊,我要信。」你是被動的!在被動之中,到最后你不得不說:「主啊,我要。」這時你好像變成主動的,但變成主動的這一刻也是神幫助你,使你恢復應當有的回應 -- 人是被造成為惟一能回應上帝的活物。當貓看見鏡子,它起先嚇了一跳:「里面怎么有一只貓和我一模一樣?」以后嗅嗅:「不是貓。」走了,它不再愛看鏡子了。人會照鏡子、會自己講話,沒有鏡子照樣自己對自己講話,因為你被造是為回應而活的。你對自己講些什么話,決定你以后怎么做人。所以,大病、失戀以后,不要自己對自己講不應該講的話,否則可能會變成自殺。但是,人回應的最大功能是向神,不是向己﹔向神有錯誤的回應,向己也會產生錯誤的回應。 當你有機會以偶存者的身分站在永存的神面的時,在這相對性存在的局面中間,你要謹慎。「神在天上,你在地下,所以你的言語要寡少」(傳五:2),這一段話使祁克果大大發抖,發展出三個質異(qualitative difference) -- 神與人之間的質異(the qualitative difference between God and man)、時間與永恆之間的質異(the qualitative difference between time and eternity)、天上與地上的質異(the qualitative difference between heaven and earth)。「神在天上,你在地上」,當這個相對性的存在變成一個具體而無法逃避的事實時,不可抗拒的恩典就來了。「你要信嗎?你不能信的!你以為你能夠藉著信我得生命嗎?不!是我使你一定要信!」為這個緣故,在所有使徒中間,惟一真正最深入明白「恩典論」以及「預定論」的,就是保羅。 對「預定論」的六個反問 1。上帝是獨裁者 你說:「我反對預定論,因為預定論顯出上帝是獨哉者。」我告訴你,當這位絕無錯誤、創造萬有的上帝,當這位決定一切偶存者能夠存在的創造者,用他特別的主權在一切被造物身上施行他的意愿時,你竟敢說這是「獨裁」,那是你用錯名詞!是你大膽批判!如果他連這個權柄都沒有,他就不是神! 你把神當作誰?當作要聽你說話的那一位?那是「奴」,不是「神」。當你講「神」這個字的時候,你知不知道你在呼叫誰?你的生死掌握在他的手中,決定你存在的是他,難道他沒有權柄嗎?如果你要用「獨裁」這兩個字,我告訴你,只有神是真正有資格作宇宙的獨裁者﹔他是真理的本體,他所行的一定是照真理行 -- 「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弗一:9)。許多傳道人因為伯人家反對,所以不敢講,但這些話是不必諱言的,是神自己這樣啟示的,為什么怕?他是神! 2。上帝沒有理由地揀選人 第二,有人說:「我反對預定論,因為預定論表示上帝沒有理由地揀選人。」我告訴你,你錯了!上帝是智慧的源頭,他揀選這個人、不揀選那個人,一定有他的理由。他不告訴你,就等于他沒有理由嗎?我們所辯論的許多事,我相信這個世界是講不清楚的,但有一天到了神那里,就全部清楚了,因為他是真理的本體,怎么會沒有理由?神不會做錯的,如果神會做錯,他早就不好意思地自動辭職了!聖經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已經啟示下來了。」(參:羅一:l9)意思就是說:「還有許多的事,現在不告訴你。」(參:約十六:12-13)現在不能知清,以后你就必知清了!保羅說:「我們如今仿佛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到那時就全知道。」(林前十三:12)為什么保羅講這句話?因為兩千年前的鏡子不是玻璃做的,是銅鏡,照起鏡子來,鼻子會歪歪的、不清楚。以后見主面,面對面時,就一定清楚了。感謝上帝! 3。上帝的預定是不公義的 第三,你說:「我反對預定論,上帝這樣預定是不公義的,因為他只選這些人,卻不選那些人。」不!上帝是義的本體。如果你真的要論公義,那么,全世界的人都下地獄才是「義」﹔因為沒有一個人有條件、有資格、有好處被上帝驗中。上帝揀選我們,他不把我們丟到地獄里,反而再加上恩典臨到我們,是我們不配得的。所以,你只能為不配得而感謝主,不可以為你應當受審判而埋怨主。你若真正明白這一點,你就知道你的問題是愚昧的。 4。上帝既已預定,基督徒就不必傳福音 第四,你說:「若是上帝預定了,就等于幫助基督徒懶惰不傳福音。」如果上帝的預定使你懶惰,問題不在于他,而在于你。我剛才已經談過,上帝預定耶穌拯救人,但耶穌來到世界時都還要殷勤做工,甚至舍命流血,這樣舍命才能分享生命。雖然上帝定了,耶穌仍然要死,你怎么還好意思說:「上帝定了,我不必做。」這是極其愚味的藉口。 到底「預定論」是不是攔阻人傳福音、叫人偷懶的原因呢?你從保羅的身上來看,保羅是最多講「預定論」、卻又最勤勞傳福音的人。你說:「可是現在不是這樣啊!很多搞歸正神學、很多改革宗教會都沒有什么發展。」我告訴你,因為他們在這一方面并沒有真正明白聖經怎么調和。保羅知道:「神哪!你預定,是出于你的主權﹔你揀選,是出于你的恩,一切都在于你。」保羅也說:「我要傳福音,我要做,正如父怎么樣差遣子,子也照樣差遣我,我要效法基督,所以你們要效法我。」所以,神怎樣預定和保羅怎樣事奉主,是沒有產生沖突的。最明白預定論的保羅,也是最努力傳福音的。他寫信給羅馬人:「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里去……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羅一:13)什么意思呢? -- 他沒有放棄他要到全世界去的雄心大志。一個真正愛傳福音的人,只知道去,不知道回來。今天宣教失敗,因為只知道怎么回來,不知道要怎么去﹔許多宣教士還沒有去,就先問:「在那邊有沒有冷氣?工錢多少?几年回來一次?」先一直講「怎么回來」的,很難去﹔只知道去、不知道回來的人,就是神所要的忠心的仆人。 我每次講到這件事就想哭:印尼有一個島是世界第二大島,你們叫做「汶萊」(Beunei) ,我們叫做「加里曼丹」(Kalimantan),我大約去過六次。有一次,我進到最深入的內地布道,戴著草帽、騎著腳踏車在田里面傳道。后來到了一個小城市,有人對我說:廿多年前,曾經有一個傳道人來到這里,沒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他從加里曼丹的波提亞那(Ponteana),沿著一條小河,一個城、一個城地進去。「信耶穌得永生,來!我把福音傳給你們!」他唱歌,很多人就來,他分單張,傳福音給他們。大家都知道有這個人,「你看過那個人沒有? 」「有。」但后來他們發現這個人沒有再出來,只知道他曾在某某地方傳福音,有人信了,他再往前進。「那個人在哪里?」「不知道啊!」后來聽說他一直進、一直進,進到深山,進去以后,就沒有再出來。可能他深入到最里面就被野人殺死、吃了。這個人只懂得去,不懂得回來。 初代教會的使徒,他們懂得怎么去,不懂得怎么回來。耶穌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八:19-20)每次你去傳福音的時候,你感受神的同在﹔但每次你回來的時候,比較少感受神的同在,因為神是要你出去的。 保羅是神學家,也是布道家,他最清楚預定論,但他傳福音一點也沒有懶惰、沒有含糊﹔不但如此,上帝曾經用預定論幫助保羅努力傳福音 -- 使徒行傳第十八章,保羅在哥林多的時候,講道沒有人聽,就照耶穌的教訓跺下腳下的泥上,然后離開。保羅那一天講出這句話:「罷了,從此以后,我不再對你們說了,因為你們輕看上帝的話,走!」罷了以后,又累又苦,孤單又灰心,哭了以后,睡得很熟(沒有為主受過苦的人,是不好睡的)他睡著以后,夢見耶穌站在他旁邊,耶穌是不是對他說:「保羅啊,我把你的眼淚都收起來了,以后放到天上的保羅博物館。保羅,我可憐你,你傳福音沒有人聽。算了!我為你預備了另外一個工場,這里的人不要你,那里的人要你。」耶穌沒有這么說。我們的主有時候好像很無情的,你做得半死,做到老了,他是不是說:「唉呀!你退休吧,你做到這么老,我很受感動。」不是!他說:「約書亞,你年紀老邁,未得之地還很多,快快努力!」(參:書十三:l)很殘忍哦!人做到老、做得半死,上帝看的是「還沒有得的地」,而不是「你已經得了多少地」。 今天的教會又是如何的呢?開感恩會時,只注意「我做了多少」,一直記念已徑得的,從來不注意還沒有得的。而神的旨意和神的帶領卻不是如此!「你得了多少不必講太多,你要想你還沒有得的是多少。向前走!」這應該成為年輕人的信念﹔一直記念過去的功勞,是老人家的信念。 保羅在那一天說:「罷了!」但是,耶穌說什么?「保羅,不要閉口,再講!」「主啊,已經沒有人要聽我了,還要再講?我已經辭職了,你還叫我再留?我苦得半死了。」耶穌說:「不要伯,只管講,不要閉口……因為在這城里我有許多的百姓。」(徒十八:9-10)什么意思呢?耶穌用預定論使人傳福音不灰心,他說:「因為我有許多的百姓。」「但你的百姓并沒有把我當成朋友,沒有把我所傳的聽進去。」「還沒有!保羅,他們是我的百姓,但是他們現在是外國籍,還沒有本國籍﹔他們現在暫時作鬼的百姓。我從前怎樣讓你流浪几十年,我現在也讓他們自由反對我的預定几十年,明天你再講、后天再繼續講下去,不要灰心! 」「主啊,我沒有臉再做了……。」「做!」主就這樣無情、就這樣堅持、就這樣鞭策你:「再講!不要閉口,因為在這城里我有許多的百姓。」保羅早上起來:「是啊,昨天我夢見耶穌,他親自來找我,夢中對我講什么?‘保羅啊,我把你帶到更大的工場,薪水兩倍’?沒有!他說:‘你要繼續講,因為這城里有我許多的百姓。’」這也就是說:「我所預定的選民,有一天會顯現出來,所以你要再做下去。」 所以,「預定論」不是攔阻人傳福音,而是保証你傳福音一定有果效。當你思想被扭轉過來的時候,軟弱變為剛強,下垂的手、發酸的腿就要挺起來! 后來,保羅又在哥林多城住了一年半。為什么?因為「預定論」而堅持下去,成為繼續傳福音的力量。今天如果我沒有把這一點講清楚,你的事奉就沒有力量。感謝主!神的預定、神的揀選,保証我傳福音有果效。 5。預定論使人驕傲 還有人說:「我反對預定論,因為預定論使人驕傲,輕看那些沒有被預定的人。」我告訴你,「預定論就是「恩典論」,因為「預定」使你知道:「我沒有條件、我沒有資格、我沒有行為、我不配蒙恩。」所以,一個人學了預定論卻變成驕傲的人,他可能是在那些不被預定的人中間。真正明白「預定論」的人,一定謙卑、恐懼戰兢,一面領受恩典,一面恐懼戰兢地做成得救的功夫(參:腓二:12),以致行為和所蒙的恩相稱(參:弗四:l),我們才能見主的面。 如果你以為你被預定,就看不起別人,說:「這些人是不被預定的。」上帝說:「我什么時候在他的頭上寫‘不蒙預定’的?你只管傳、只管撒種,收成的事在乎我。即使我沒有預定人得救,我還是要你傳道直到死,只因為你是我的兒女,遵行我的命令是應當的,你沒有權柄抗拒我!」這才是神的主權。 有人說葛理翰(Billy Graham, 1918 - )是全世界最偉大的傳道人,但我的算法不一樣﹔我認為全世界最偉大的傳道人是挪亞,因為他傳了一百廿年,結果只有一家八口信主。他沒有灰心,就是不斷地傳、傳、傳:「進方舟吧!」他傳了一百廿年,沒有人聽他(如果傳道十年只有八個信,你還要不要傳下去),挪亞傳道一百廿年,結果除了他和自己的妻子、三個孩子、三個媳婦,其他沒有一個人得救。 你是不是有果效才要做,沒有果效就不要做呢?你今天做,是因為神的旨意、因為神的差派、因為神是主,而不是因為果效。求主憐憫我們! 當我們聽完了這段話以后,你是不是愿意說:「主啊,愿你的旨意成全,愿你的選民被彰顯出來。」傳福音是要讓上帝子民被顯露出來。人數多少,這是神的事﹔我們的責任是忠心傳、拼命傳、努力傳。「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十:15),以后在天上,絕對不會用你的臉孔、三圍選美,而是用你的腳走多少福音的路程來選美。所以,你應當說:「主啊,你既然有預定之恩、基督有舍己的救贖,聖靈愿意住在人心中用道使人信,那么求你幫助我,使我明白怎樣蘇醒人的靈魂。」 6。不被預定的人,為何要受審判 另有人說:「如果上帝沒有預定這個人得救,為什么還要審判這個人呢?既然沒有被預定,他也就不能信嘛!那為什么還要審判他呢?如果要審判他,為什么不把信心賜給他,使他能夠信呢?如果上帝要萬人得救,為什么他要審判那些不得救的人?」許多人以為憑自己的理性,就可以想出這樣大肆反對聖經的話語。 「既然上帝要萬人得救,為什么上帝還怕他聽了道以后,回轉過來就蒙了醫治?」你一定要把聖經中這段話和那段話配合起來,然后好好解答。你今天讀了一段聖經,然后就用另一段聖經按字面來捆綁上帝,你是何等的不公、不義、不虔、不敬!神的啟示是全面的、是平衡的。 如果上帝要人因聽道而產生信心后才能得救,那么,為什么他不把這個恩典給每一個人?如果上帝真的要萬人得救,為什么現在泰國一千個人之中只有一個人信耶穌?為什么現在日本一千個人不到兩個人信耶穌?上帝為什么連機會都不給他們,還說「我愿意萬人得救」?我告訴你,上帝預定揀選一批人,除此以外,沒有一個得救,那些得救的人為什么能得救?是因為上帝的恩。那些不得救的人為什么被定罪?是因為人的罪。當上帝施恩的時候,人是不配得的﹔當上帝定罪的時候,人應當被定罪。 「上帝既然愿意萬人得救,為什么不把恩典的門大開,使每一個人都得救,每一個聽的人都信耶穌,那不是很好嗎?」不!上帝會任憑一些人,讓他們剛硬到底。 那又要怎么解釋「上帝愿意萬人得救」?那就是「所有被預定、蒙揀選的人,上帝要他得救。」你問:「聖經這樣記載嗎?」耶穌說:「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把永生賜給他們。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參:約十七:2、9)是「你所賜給我的人」,他們永不滅亡,連一個也不滅亡,連一個也不失落。這就表示上帝愿意「人人」得救,而耶穌也真的使這些「人人」連一個也不滅亡。如果用你這樣膚淺的福音派思想來看,上帝愿意人人得救,結果一大堆人滅亡,上帝連自己的愿望都無法達成,這個上帝是什么上帝呢? 如果你以為上帝是像前面所說的那樣,未來得救的人數對他來說是一個未知數,好像買彩票一樣,「有多少人要進來?愿意得救的快快進來!你進來就得救,不進來就不能得救!」那你是大錯特錯!聖經沒有這樣的教訓! 聖經的教訓是:「凡你所賜給我的,我就把永生賜給他們,他們永不滅亡。在末日的時候,連一個也不失去。他們在我手中,沒有人奪去﹔他們在父的手中,沒有人能把他們從父的手中奪去。我與父合而為一。」我們得到雙重保障(double insurance),蒙聖父和聖子的手保守,我們既在父的手里,父在子的手里,因為父與子原為一。感謝上帝! 如果是這樣,「得救的人少嗎?」(路十三:23)當有人問耶穌這一句話的時候,耶穌并沒有回答有多少數目。但奧古斯丁很大膽地說:「我知道多少,人得救的數目和天使墮落的數目剛剛好相等。上帝知道那些墮落天使的數目,於是他用所救拔的這些人來填滿那個數目。」但這是聖經沒有講的。所以,奧古斯丁是偉大且富有創意的思想家,有時聖經沒有講的,他也敢講﹔加爾文絕對不講聖經沒有講的,這是加爾文和奧古斯丁不同的地方。 「得救的人少嗎?」耶穌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上帝凡事都能。」我不知道數目,我把它交給主。主啊,我不要作假冒為善的人!如果我真是怕人下地獄,我不是與人辯論預定論的問題,我乃是努力傳福音。如果你今天不傳福音,只是一直問:「為什么神不預定所有的人得救?」你不會因為辯論而增加一個信徒,但是你傳福音,就可以看見選民被彰顯出來。從努力傳福音的人身上,你可以看見許多人因他信主。因為「這城里我有許多的百姓」(徒十八:l0),「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 -- 我們上帝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申廿九:29)、「趁著白日,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約九:4)。 最后,我用以前曾經講過的一個比喻做結束:如果我今天開車到基隆,你也開車到基隆,但我們走不同的路線。我開到一半時,「碰!」撞車,我一直流血﹔你開快車,結果也在另外一條路「碰!」撞車,一直流血。我們兩個都快要死了。我看著自己的血一直流,旁邊也沒有人救我,沒有人經過那條路,結果我就死了。而你呢,在血流不止的時候,突然間,有一輛車停下來,一個穿白衣的醫生過來為你急救,結果,你慢慢恢復,我卻死了。以后,是不是就得到一個結論:「你沒有死,因為有醫生救你﹔我死了,因為沒有醫生救我。」對不對?對?對一半。錯?錯一半。「你沒有死,因為有醫生救你。」對!「我死,因為沒有醫生救我。」錯!死亡証明上寫:「唐崇榮,死因:因為沒有醫生救他。」對不對?死因是什么?撞車,失血過多。沒有人的死因是「沒有醫生救他」。 所以,一個人如果沒有得救,不是因為神不預定﹔一個人如果受審判,不是因為耶穌不要拯救他﹔一個人沒有上天堂,不是因為沒有聽過福音﹔一個人下地獄,因為他是罪人﹔一個人受審判,因為他犯罪﹔一個人滅亡,因為他用自由放棄了自己的權利,用自由犯了罪,用自由使自己滅亡。神的審判是憑他的公義,而神的恩典不是憑著我們的功勞! 你愿回應上帝的呼召嗎? 今天晚上我奉主的名對你說:神呼叫你,使你恢復自由,使你聽了道,道里面又有信的種子,你才能說:「我相信。」 我們低頭禱告。當我們低頭閉眼睛的時候,我要問你几個問題: 有哪一個人,你說:「主啊! 我感謝你,使我今天清楚明白什么叫‘預定論’、什么叫‘人的自由’、什么叫‘恩典’,我要感謝你!我的信心得著堅固,我能接受了!」有這樣的人,請你把手舉起來。感謝上帝! 第二個問題,有哪一個人,你說:「我開始知道、明白一些真理,但是我還有一些困難,求主繼續帶領,我要謙卑領受神的真理。」請把手舉起來。感謝上帝! 現在我問最后一個問題,有哪一個人,你說:「主啊,我愿意奉獻自己做傳福音的工作,一生一世在你手中成為你的器皿,今天晚上,你的靈感動我、你的靈引導我,使我知道我應該奉獻作你的仆人。」請你恭敬舉手。感謝上帝!感謝上帝!感謝上帝!請今天所有愿意奉獻自己的人站起來、現在走到前頭來。 還有哪一個人,今天你愿意奉獻做傳道的工作,現在出來,還有哪一個人?你坐在那里沒有平安,因為你知道神的感動臨到你、聖靈的工作光照你,你沒有辦法抗拒這么大的深恩厚愛。你說:「主啊,我在這里,我把自己奉獻給你。」請你恭敬站起來,走到主的面前。 我們大家懇切開聲禱告:「主啊,我們感謝、我們贊美你,因為你的恩、你的愛,你已經對我們說話,你已經向我們施恩,你已經在這些聚會中間顯出你的恩惠,顯明你自己的呼召,顯出你的能力。主啊,我們感謝贊美你!今天我們成為何等的人,都是你的恩典才成的,所以我們恭敬把自己再一次仰望交托在你手里,求主將你的話藏在我們心中,求主的深恩大愛再一次激勵我們每一個人。求你捆綁撒但的作為,求你釋放我們每一個人,用你的道使我們得以自由。我們恭敬把我們的事奉、愛主的心再一次交托給你,再一次為了明白你的預定論和我們努力懇切傳福音的事禱告,求主與我們同在,感謝、贊美求主垂聽。奉主耶穌基督得勝的尊名求的,阿們!」

《神的預定與人的自由》第三章 - 永恆的旨意與歷史程序的動力(唐崇榮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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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預定與人的自由」這個題目是關系到「主權」與「主權」之間沖突的問題,關系到「人歸回神」的問題,以及「神的旨意」和「神意志中間所定的」是照他成全或照你成全的問題﹔所以,許多人把神的道當作是生活中間可有可無的一些點綴,因為他以人為中心。但如果你真正體會神的心意,明白他的籌算,知道他的計划的時候,你會很感謝主 -- 我怎么會在上帝永恆的計划中間有分?我這個微不足道的小人、這個小小的一分子,在神無限的大能中間,我竟然有分于他的救贖!如果全世界只剩下我,只有一個我,耶穌遠是會到世界上為我死。他愛我愛到這樣這樣的地步。感謝上帝!
對「預定論」的兩種反應

我盼望在這個課程中間,許多人能感受到神竟然這樣恩待我們,他把這樣重大難測的真理,用他自己的聖靈按著所啟示的話語光照我們的心,使我們得以明白﹔你不但知,且深知你所信的是誰,你就抱榮耀歸給上帝。我也盼望你明白預定論以后,你不是更懶惰傳福音,因為只有罪人墮落的理性,才會推出一個結論 - 「既然神已經預定了,我又何必傳?」你再聽一次,「既然預定,我何必傳?」這是墮落的理性所產生出來的結果﹔而被救贖的理性則會說「感謝主,因為有預定,所以我傳福音一定有果效。」你發現不同嗎?這兩個是完全不一樣的!

其次,明白「預定論」能使你積極、得到保証,成為你喜樂的動力。一個人明白「預定論」,卻變得更懶惰,是中了魔鬼的詭計﹔一個人明白「預定論」,卻變得不盡力傳福音,那是用墮落的理性去捆綁上帝的工作。

一個人被救贖以后,他的理性是歸向真理,而不是要真理符合他墮落的理性﹔一個人被救贖以后,他的理性是繼續不斷謙卑受教,在神啟示的光下看出自己的弱點,但也看出更大的可能性。所以,他對自己因為悟性覺察到自己的無能,也因為悟性覺察到神的超能,他就存著感恩的心奔跑前面的道路。

同樣一個道理,「預定論」叫一些人絆倒,也叫一些人興起,這是神兩刃利劍的道原有的本色。這一巴劍可以刺透仇敵的心腸,這一把劍可以成為基督徒手中的武器。這一本聖經成為眾人所譏誚的,成為反對上帝的人所輕看、所藐視、所踐踏的﹔但是,這一本聖經對我們來說,卻成為一把鑰匙開啟示天上的奧秘,給我們看見無限的丰盛、看見奧秘的真理、看見永遠的盼望。

當耶穌基督突然出現在那兩位走向以馬忤斯去的門徒中間,陪伴著沮喪、灰心、喪膽的門徒,他在路上對他們講話的時候,就開啟了他們的心竅﹔他們的心竅一開,頓時明白過來。而耶穌對他們講的話有一個很重要的重點,就是「從摩西的律法、詩篇以及先知,凡經上所寫的,都是為耶穌基督一定要受苦而寫的,(參:路廿四:26-27)。所以,從那一節經文你看見全本聖經有一條線,這一條線就是整個總原則。神把道啟示下來,無論是透過摩西的律法、透過大衛的詩篇,或透過先知的預言,所要講的原來是一個題目 -- 「神永恆的旨意,透過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成全救贖在他要拯救的人身上,使他們在道里面產生信,在信里面享受恩,在恩中間領受生命」,而這其中最重要的一個關鍵是「基督必須受害」。這個「必須」是一個 absolute necessity ﹔這個「必須」,不是說耶穌在地上走人生的道路,后來失敗了給人抓去殺,這個「必須」是神所定的。

神所定的是在永恆,而受害的基督是在歷史。這樣「永恆」和「歷史」有關連嗎?有。你如果明白第一課、第二課所講的,你就知道,在歷史上的善事沒有一件是與神永恆的計划無關的﹔因為「一切美善的恩賜都是從眾光之父那里來的」(參:雅一:17)。那么,「惡」也是如此嗎?不!沒有一件惡不是出于被造、偶存性的人誤用自由而產生的。你單單抓住了這兩條原則,你再看這個世界就不一樣了﹔你為一切的善事感謝上帝﹔你為一切的惡事,求主赦免,然后努力傳福音。

非基督徒卻沒有這種眼光,因為心竅沒有開通,他所看見一切的善事都是人的功勞,一切的惡事都是神的無能。就這樣,你站在神的地位上看見這個世界的敗壞應當怎樣交帳,或者你在人的這種自以為義的路上看見神應當怎樣負責 -- 你就是在兩個角度中間建立你自己的人生觀,并建立你自己解釋的功能。

這「解釋的功能」(interpreting power)是什么?人被造而為先知(Man is created to be prophet) ,「先知」就是要講解,而「講解」就是講解上帝心中要傳出的意義。「先知」原文的意思就是 spokesman of God,上帝的代言人。所以你要講出神已經顯明出來的那個道其中所隱藏的意義,透過言語藉著聲音表達出來。當先知發言的時候,神的道藉著他靈里面所明白的真理,用言語以聲音講出來,他就講出上帝的心意,這個叫做「先知」。而上帝造人的時候,把人造成有先知功能的活物,所以每一個人都在解釋。

譬如,當你看見一張圖畫時,你說:「我明白了。」人問你:「明白什么?」「原來這張圖畫里面有這個意思。」你的解釋只有兩種可能:第一,正解﹔第二,誤解。所以,作老師的正在「解」,報紙上的社論正在「解」,當你對人家講話的時候正在「解」,當你介紹人的時候正在「解」﹔這個「解」的功能就是原先被造的先知功能。而上帝第一次把「人原先被造的先知功能」這件事表達出來,是把萬有帶到亞當面前讓他取名字:「獅子、老虎、貓、豹。。。」(參:創二:19)上帝不是說:「亞當,這叫獅子,懂不懂?跟我說一遍,『獅子』。」上帝是叫他「解」,他把那個名稱講出來的時候(因為他有先知功能),他說:「獅子。」獅子就叫「獅子」,到現在還是獅子,但獅子到現在還不知道他叫「獅子」,是人為它取名字的﹔所以,人是天地萬物的解釋者。

你觀察天文的時候做記錄,然后把記錄告訴別人,你正在:「解」﹔廿世紀不得不進到這方面,這叫做「詮釋學」(Hermeneutics),或稱為「解經學」。為什麼「解」呢?Hermeneutics 的 Hermen 這個字,是希臘一位傳遞信息之神的名字(有一種手表叫做
Hermes,用 H 做整個外殼的形狀)﹔這個名稱在聖經上也曾經出現過一次,就是保羅和巴拿巴在加拉太省傳道的時候,他們稱巴拿巴為「宙斯」,稱保羅為「希耳米」(參:徒十四:12)。希耳米(Hermes) 原來就是一個講話、傳遞信息的神﹔所以在希臘文化中間的「希耳米」,在希伯來文化就是「上帝的先知」的意思。到了廿世紀,后現代哲學有一個很重要的派系叫做「詮釋學」,最奇妙的是,廿世紀詮釋學大師中最高的權威竟然是歸正宗的后代 -- 法國胡格諾派(Huguenots)的里克爾(Paul Ricoeur,1913 - )﹔里克爾并不是天主教徒,這表示上帝又把這個解釋的重大責任交在歸正神學系統手中。


今天每一個傳道人手里拿的是同一本聖經,每一次讀同一段聖經,但講出來的都不一樣。為什麼?因為每一個人正在用他「講解」的功能,正在使用他的「先知性的權柄」,(我不是說現在還有先知,而是現在有先知的「功能」,但已經沒有先知的「職分」了,你明白嗎?這用詞都要很正確的,以致觀念沒有混雜、沒有錯亂)﹔所以當我們講解的時候,就正在使用先知功能。我盼望所講的每一段、每一句、每一次的講座都是正確的,是按正意把神要對你們講的那個合時代、合神永恆旨意的意念解出來,那就可以被神記念,直到永遠。感謝上帝!

神永恆的定旨和歷史程序中間的動力

剛才我們已經提到,「神在永恆中間問所定的,在歷史中間講解出來」,上帝在永恆中間的旨意,一定要在歷史舞台中間彰顯出來﹔上帝在永恆計划中間所定的,一定要在歷史過程中間被引導直到最后達到目的。這樣「神心中的意念」和「神行出來的作為」之間的調和,這兩件事的統一性,就是「主啊,愿你的旨意成全」,也就是耶穌基督教導我們怎樣禱告中間一句很重要的話:「我們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愿你的國降臨﹔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9 - 10 ﹔路十一:2)這句話用禱告的心愿表達出來的時候,表示我們很愿意在有生之年看見神自己彰顯他的作為。「我愿意你的旨意行在地上」、「我愿意在這個歷史過程中間,使你在永恆中間所定的旨意得行、得成、得完全、得完滿的成就」,這叫做「禱告」。「禱告」借著宗教功能表達出來的時候,就是人的「禱愿」,就是人的宗教行為、祈求、求神拜佛、燒香許愿。這個「禱愿」是從內心深處盼望把我們的意志和神永恆的意志調和在一起﹔能照神所愿的而愿,這個禱告就有價值了。

上帝永恆的旨意在地上麼怎么行出來呢?為什么說「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呢?神的旨意在天上沒有欄阻,但在地上卻受人的自由攔阻﹔神的旨意在天使的世界中間被遵行 -- 「聽從他命令、成全他旨意、有大能的天使」(詩一○三:30),在天上有順服上帝、遵行上帝旨意的大能的天使﹔但在地上卻有按上帝形像被造、有自由而反抗上帝的罪人。所以,罪人既然蒙救贖以后,我們就有一個禱告 -- 「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你的意念在天上沒有攔阻的事情,也盼望你的意念在地上沒有攔阻地被行出來」。

「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是我們的心愿,那我們再看,這個旨意有沒有行在一些人身上呢?有!那就是耶穌基督在地上說: 「成了」。(約十九:30)表示基督已經成全了上帝的計划,然后,他盼望世界上的人可以照著這計划把福音傳給世界,使更多人可以領受這已經成就的救恩。所以,這一段我所要講的是「上帝永恆的定旨和歷史程序中間的動力」。

這「有動能的程序」是在歷史中,而「絕對不變的旨意」則是在永恆中。今天很多事情我們單單看一方面,這樣只能在有動能、有結束的歷史程序中間看到很多困難﹔但如果你能從全本聖經把這兩方面調和起來,你的信仰就不單單被世界的范圍、世界的景況、世界的變遷所動搖,你乃是永遠抓住天上永不動搖的寶座,抓住那永不改變的手,使你成全那永不改變的旨意。所以無論地上有怎樣的困難、有怎樣的淘汰、有怎樣的風暴,都不能夠改變你的心志﹔無論人怎樣以自由抵擋上帝,上帝預定的恩典都一定要成全。

「神的預定」與「人的自由」要怎樣調和呢?現在請先把這兩個詞句搞清楚:「上帝在永恆中間不能改變的永遠的旨意」(the unchangeable, immutable and eternal will of God in the eternity) ,以及「在歷史中間動能的過程」(the dynamic process in the history) 。上帝在永恆中永遠的諭令、旨意(the eternal decree of God in eternity)是不能改的、是絕對的,是普世都要接受的﹔所以,耶穌基督「按著上帝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徒二:23)。他的死、他的復活是照著上帝的定旨先見,照著上帝在永恆中間定的,而上帝在永恆中間決定的諭旨、計划、旨意是不能改的,那是在永恆中上帝的諭令。當這個旨意行在地上的時候有許多的攔阻,所以就需要聖靈預備道路、預備人心、光照人心,使人在受鑒察、悔改的中間,慢慢地形成一種和諧的力量(synchronization)﹔ 這樣,「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天上定的旨意,就在地上行出來了。

誰是靈性長進的人呢?就是越來越與神調和,越來越順從聖靈引導,越來越減少自己的背叛,越來越作順命兒女的那些人。我們要怎么樣成熟、怎么樣成全、怎么樣越來越成長、怎么樣長成基督的身量呢?就是從以「己」為中心、背叛神,直到以「主」為中心,并像基督一樣完全順服神,這個叫做「靈性的長進」。所以,當你達到那個地步的時候,神是主,你不是主﹔當你達到那個地步的時候,神管理你,不是你管理自己﹔當你達到那個地步的時候,你才完全順服,你才不再背叛,這就是「基督長成的身量」(弗四:13)。

在許多布道會中,「要信主的舉手」,人就舉手﹔這是表示他「要」信主,不等于他「已經」信主,你明白嗎?他要信主,他說:「我信。」他信的是什么?可能他聽了人家說:「信,病就會好。」所以他的「信」是「要病好」,而不是「要耶穌作主」,你懂嗎?所以這個過程還長得不得了。所以,不要以為「受洗」的就是得救的人,不要以為口稱「信主」的就是得救的人,不要以為「我稱耶穌為主」就是進天國的人﹔乃是要「行出上帝的旨意」,因為「不是口稱『主啊,主啊』的就進天國,惟獨那些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參:太七:21)。不是說「主、主、主。。」這種「口頭上」以耶穌為主的稱呼,乃是整個人降服在他主權之下,讓他完全地統治你、完全地引導你,你真正完全地作順命的兒女,讓他的旨意在地上行出來,在你身上如同行在天上那樣完美,你那個時候才是聖經所講的:「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過去﹔惟獨遵行上帝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壹二:17)

上帝的旨意在哪里?在天上。上帝的旨意行在哪里?行在地上﹔地上的哪里?我的身上 -- 「主啊,愿你的旨直行在我身上,如同行在天上、行在天使們的身上。」有時候我在禱告中,雖然口里講的是「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但是心里卻把這一段改成「愿你的旨意行在我的身上」。

好,上帝拯救人的旨意是什么時候定的?是不是人犯罪以后,上帝說:「糟糕!亞當犯罪了,快快去找紅藥水,快快去找繃帶,快快想一個辦法去救他。」不是!上帝沒有偶然的事件,上帝沒有偶然的決定,因為上帝是永存者,我們是偶存者﹔他是永善者,我們是暫時中間產生惡的。這位永善者、永存者,有永遠的智慧、永遠的主權、永遠的計划,怎么可能到了某一個過程突然說:「糟糕! 我沒有預備,快快想一個辦法來處理、來補救。」那樣的神不是神!「偶存界」中間的神不是神,「偶存界」中間的計划不是神的計畫,「偶存界」中間由人想出來的智慧不是永恆的智慧。只有永存者、永在者、永智者、永權者,以永遠的義、永遠的愛、永遠的聖、永遠的善、永遠的信實、永遠的智慧來決定一切,這樣計划的神才是神。明白了嗎?

所以「預定」是絕對、一定要接受的,因為上帝沒有偶發事件﹔上帝不必在歷史過程中間突然想通一件事情,然后臨時想出辦法來解決暫時中間突發的困難。人犯罪思是偶發事件,人犯罪是暫時中間誤用自由﹔而神的拯救是在永恆中間定的。為什么在永世中間上帝一定要拯救呢?因為上帝知道被造界有犯罪的可能。許多人問這個問題,但我不怪你們發問題,因為上帝原本就把你造成一個能發問題的活物(你不能發問才是怪物!你能發問是正常的)。當你發出疑問的時候,這就顯明你有信的可能,所以產生「信」的困難,不得不表示懷疑。

一個人能懷疑,你要看積極的那方面 -- 他有信的可能。他要信,卻遇到困難,產生了懷疑。但是,并非所有的懷疑都是因「信」遇到困難所產生出來的,許多的懷疑是從「不信」而故意挑剔的。所以,懷疑大師、理性主義之父 -- 法國哲學家笛卡兒(Rene Descartes,1596 - 1650)說:「有兩種懷疑,第一種是因為懷疑產生懷疑﹔第二種是因為信遇到困難而表達的懷疑。」所以,「能懷疑」是正常的功用,但懷疑本身并不等于是正確的信仰所產生的正確而必要的懷疑。當你遇到懷疑的時候,一定需要有一些人把正解講出來,解除你的疑慮,而這個「正解」也就是真正先知功能的正用。所以,傳道的人是代表神講出真理﹔解經的人是代表聖靈引導人在明白真理時正解上帝的話語,按著正意分解上帝的道(提后二:15)。而針對世人所發出的懷疑,我們基督徒是有責任的,但是你要怎樣解決這些問題呢?就是以誠實的心和答案,為誠實的發問者解答他的懷疑。

對于一個真正想要追求真理的人,他因懷疑所發出的問題,基督徒應當有責任以真正合乎真理的解釋,解開他們的困難。這個觀念是薛華(Francis Schaeffer, 1912 - 1984) 在第一屆洛桑大會(Lausanne Congress on World Evangelization, 1974)時提出來的:「誠實的疑問,應當以誠實的答案回答(The honest question should be answered with honest answer.)」如果有人發出一個很誠實的疑問,我們就應當用很誠實的答案去回答他。這也是基督教「護教學」應當持守的原理。但我們沒有必要去回答那些故意刁難、譏誚、輕慢上帝之人所發的問題 -- 耶穌說:「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太七:6)這些人沒有資格領受任何的答案。但是,當一個人實實在在愿意信,卻遇到了困難,他在懷疑中間提出問題的時候,基督徒應當用你對真理的認知、對上帝的道的深思明白去回答他。保羅說:「我深知我所信的是誰。」(參:提后一:12)又說:「你們讀了我寫給你們的信,就知道我深知基督的奧秘。」(參:弗三:4)這些不是驕傲的話,這是真真實實把他在神的道上所盡的力量很誠實地交待出來。他又很清楚地告訴我們要「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要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要在這些事上恆心﹔因為這樣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提前四:16)彼得也說:「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准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5)這是基督教「護教學」,在傳福音時對真正尋求真理的懷疑者所當盡的責任。我們自己在真理上裝備了多少?我再說,不要以為你讀了神學院四年,你就像神仙一樣。

這一次,有一個作了廿多年牧師的,聽我講解「預定論」以后,對人講:「我過去糊里糊涂、懵懵懂懂的,也不知道自己在講些什么,現在我才知道原來是這樣,以后我講道就更有把握了。」這個牧師很誠實。那么,為什么他懵懵懂懂地作了几十年的牧師呢?可能他已經明白了其他的教義,但還不明白這個教義就畢業了。為什么會畢業呢?可能好几科九十分,但「預定論」這一科只有五十分,所以總平均還可以畢業﹔而畢業以后,講道就講他所知的、講他有把握的,沒有把握的就不講,就這樣混了廿多年作牧師。等到他聽了這個講座以后,他說:「我明白了!這是我過去在神學院里,老師從來沒有這樣交待的。」

我教「預定論」,教「神的揀選」已經教了卅年,我上這門課需要廿多個鐘頭,前十個鐘頭是先辯論、先解答問題。而你們兩天只有四課,最多八個鐘頭,所以,我先把這些濃縮,然后指出要點﹔我要先代表你問出你心中所要問的,再代表神答出神要我回答的答案。你有沒有為這些感謝主啊?我盼望你是誠實的,因為你誠實發問,我誠實回答,神的仆人在神的兒女身上就做了神要他在教會中間做的工作。當你回答這些問題的時候,你要謹慎那些發問的人,看他究竟是因為信心遇到困難而產生懷疑,或者是因為懷疑而故意挑剔、發問刁難你。

「預定論」關于上帝的恩典問題,多特會議( The Synod of Dort, 1618 - 1619)產生的信經(Canons Dort)里面有一句話:「要以敬畏的心,很謹慎地傳講這個有危險性的教義。」這句話不是說「這個教義有危險」,而是「你亂講迄個教義,你講錯了,結果使人產生誤會,這對他的靈性是很危險的。」正像我剛才提的,「既然神預定了,我為什麼還要傳福音?」講這種話的人是振振有詞,自以為絕對有道理,因為「神既然預定了,那我還有什麼傳福音的責任呢?我傳也沒有用,已經定好了嘛!人信不信也沒有意義,定的都會信嘛!迄樣,人的自由也沒有了。」所以,當這些人存著這種心來輕慢上帝,不愿意謙卑受教于神的道的時候,這個教義就變成絆腳石,把他絆倒了。但是,這個教義對于那些謙卑在神面前、愿意以悟性領受啟發的人來說,他會感到莫大的安慰:「感謝主,竟然是如此!」

現在回到我們這兩句話 -- 神永恆中的旨意,神歷史中的動能。神永恆中的旨意是不能更改的﹔而神歷史中的動能是產生一個程序,在程序中間把一切改變過來。所以能改變一切的,只有那一位永不改變的神。因為他是永不改變的神,用他永不改變的旨意和永不改變的大能,在歷史程序中間一步一步謙卑、忍耐、寬容對待我們,用愛心挽回我們,然后把我們帶到他永恆的旨意里面。最后我們肯定明白在他永恆旨意中間享受他丰盛的時候,就會說:「主啊,謝謝你!從前我幼稚、無知、反抗、沒有悟性、抵擋你,你卻引導我直到如今我明白了你的旨意。」這就是不變者在程序中間,用大能改變能變的﹔ 永存者在偶存界中間,藉著道成肉身和聖靈在地上感化的能力,把偶存者帶進永存的世界中間。

為什么我要先講「永存的神」和「偶存的人」?這看起來和「預定」好像沒有關系,但現在你就明白了,有沒有關系啊?有關系。當我預備這個題目的時候,我是把整套的思想融匯貫通、把來龍去脈全部交織在一起,然后從最遠處看見大局,再拉到最近提出小節。這樣的講道法,絕對不是拿几本書一面抄、一面禱告預備出來的結果。

我要用一生的時間來思考所有的題目,但是用很短的時間把這些題目講出來。許多時候我在想,如果能夠用畫圖的方法給你看見整個大局,你就很容易明白真理了。所以,后來我就用 visualized speech ,用畫圖的辦法來講道。盼望你聽我講道的時候,不是單單聽見詞句,而是能看見整個真理的圖畫,「哦,原來是這樣清楚。」這種宣道法,怎樣把言詞作為畫圖的工具、怎樣把真理呈現成一幅圖畫,使人用「看畫」的方法清楚記得所講的是什么。我相信我死了以后有人會繼續研究。

你們在心理學讀到:「所看的會記得百分之五十,所聽的只記得百分之十,等到你行出來,你會記得百分之九十。」我盼望你們每次聽我講道時好像看見一幅圖畫,然后你就記得很清楚,而不是因為你一個字、一個字地背那些字句,乃是看見了。所以我很喜歡外國人,他們常說:“I see , I see....”你問他:“What do you see? Something behind me you see? ”“No, I see the problem. I see the location of the problem. I see what is the meaning in your speech.”這個叫做 visualized speech.

好,你現在看到什么?歷史從第一點到最后一點,這個叫做程序(process) 。而那超歷史、永不改變的、沒有程序的是什么?永恆(eternity)。「歷史」和「永恆」、「暫時」和「永在」、「偶存」和「永存」、「自存」和「被造」,你看到這當中的分別嗎?那永遠不改變的上帝是善的源頭,改變的被造界是偶存的世界﹔而偶存的世界有歷史,就是時間的進度。所以,我們被造在空間和時間的限制里,而上帝超越時空(We are created within the limit of space and time. God is transcending space and time.)上帝在永恆中,而我們在時空中﹔我們需要過程,我們需要程序中間變化的履歷,但上帝不需要。

我用一個很簡單的比喻來解釋:我坐飛機從香港飛到美國,經過台北的時候,我寫下這句話:「香港已經過去了,台北在這里,洛杉磯還沒有到。」在這一句話中間有三個程序,這一句話對于在飛機上的人有意義,但在洛杉磯的人看得氣死了:「什么叫做洛杉磯還沒有來,你把我當作什么?難道我們洛杉磯所有的人都還沒有出生嗎?」香港人更氣:「全香港都過去?香港已經買單了?香港在歷史已過的程序中間?」不是的,他們都在一個固定的、已經存在的中間,但從你所在的程序中間來看,他們是過去了。你在程序的飛機上講這句話完全沒有錯,對不對?「香港過去了,台北在這里,洛杉磯還沒有到。」不相信你看下面,「啊,你看,台北在這里。」過十分鐘以后,「連台北也過去了!」「連台北也過去了」,這句話對于在飛機上的人是有意義的,對于台北的人是亂講,「什么叫做台北過去了?你侮辱我們!我們什么時候過去的?因為你過去了,就說我們台北過去? 其實不是我們過去,而是你飛過去了!不能說是我們過去了!」

照樣,你用人的想法思想神的時候,你盼望把神當作歷史博物館里面的一樣物品,他會過去。「神哪,你是摩西那個時代的,你叫他寫的五經已經過時了!已經過去了!但我是存在的。」上帝說:「剛好反過來,五十年前你還不在,我是永在的﹔再過一百年你又過去了,而我仍然存在。」所以,這次的講座要提醒你 -- 你是站在人的觀念上思想神,或是照著神的心意來思想人是會過去的偶存者呢?所以,當上帝在永恆中間定了拯救人的旨意以后,他在歷史過程怎樣展示他的引導,這一點是你一定要明白的。

上帝旨意的四個層面

我要把神的主權、神的意志用兩方面來表達:善的,是出于他﹔惡的,是出于反對他的。那么,對于善的事,他的主權是怎樣行使的?他的主權又是怎樣對付那些反對他的惡?對于善的事,他的主權是怎樣在程序的歷史過程中施行?他的主權又是怎樣在歷史的過程中對付那些反對他的惡?

上帝永恆的旨意是不變的,但在暫時偶存界中間,他的旨意怎么施行善的事、怎么對付惡的事,這是你要明白的。我以四件與神的主權有關的事來歸納全部:第一,上帝的計划﹔第二,上帝的引導﹔第三,上帝的許可﹔第四,上帝的任憑。

這四件事之先是上帝的定旨,這四件事之后是上帝的審判與成全。上帝的計划、上帝的安排,是在歷史中間為善的人所預備的、為善事所定的﹔上帝的許可、上帝的任憑,是為惡的、抵擋他的所定的。所以,這四件都在神的主權之下。而這四件事之先有神的預定、有神的預旨,這四件事之后有神的審判、有神的成全。

現在我問你,上帝的預旨、上帝的預定,是不是根據上帝的主權和自由性?是。上帝成全美善的事、上帝審判罪惡的事,是不是根據他的主權和永恆的旨意?是。這就是說,在偶存性、時間范圍中間,沒有一個人可以與上帝的主權相比﹔在偶存性的范圍之上,這位超越萬有、創造萬有、管理萬有、持守萬有、以后要審判萬有的上帝,是絕對自主的。神的主權、神的絕對自由主權,這是加爾文神學、歸正宗傳統中很重要的一個要點。

上帝是獨行奇事的,上帝是憑自己意旨所喜悅的來行事。在罪人的觀念中間,他會說:「上帝如果是這樣,那他是‘獨裁’。」 你問他:「獨裁是什么?」 「像希特勒、蘇哈托……。」他是用人的觀念來衡量神。但上帝獨裁嗎?上帝的獨裁與人犯罪以后所產生的獨裁是一樣的嗎?你觀念中間的獨裁和聖經所說「上帝獨行奇事」是一樣的嗎?請你不要在程序中間拿一樣東西來套在程序之外的上帝身上!

你注意聽下去,上帝藉著他的主權在永恆中所預定的預旨,并上帝在歷史程序結束之后,對善的成全和對惡的審判,這當中會不會有錯誤呢?神的預定會錯嗎?會錯的神還是神嗎?會錯的神如果還是神,這個神一定是精神病患的神。會錯的就不是神,神是不會錯的。因為神不但是真理的本體,神也是智慧的本體,所以他行的都是智慧,他定的都是智慧的,他絕對不會錯﹔他在絕對不會錯的真理的本體里面,是一個活的位格,而且是永存的善、永存的智、永存的真、永存的美。他是善的本體、美的本體、智慧的本體、仁愛的本體、勇敢的本體,真、善、美、智、仁、勇都在神那里,聖潔、公義、良善在他那里,仁愛、信實都在他那里。這一位善的本體是聖的本體,他一切的決定一定是智慧而且絕對沒有錯誤,那才叫做神。

一個有神論和無神論的人都相信智慧、良善﹔無神論認為智慧、良善僅僅在偶存界而已﹔有神論的人卻認為智慧、良善就是永存的神,兩者是很不同的。

這一位不能也不可能做錯事的上帝,他在永恆中間所定的,和他在歷史過程結束以后所審判的,都是一樣的,根本不可能出現差錯,因為他是神。這其間我不得不把永恆剖成兩半(其實這是不可能的),這前一半和后一半的中間就叫做「時間」(這樣你比較容易了解,等一下我再告訴你這個了解的誤解在哪里)﹔時間開始的時候,就是永恆忽然間有一個創造,這就讓被造界有了時間的容具和空間的容具可以活動。所以,我們活動的場所就是「時」與「空」。

你的出生証明上一定說你生在哪里、几月几日生,你的墓碑上一定說你死在哪里、几月几日死。這表示你生之日、你死之日,就是你偶存的時日﹔你生在哪里、死在哪里,就是你偶存的空間。所以我的活動就在時間、空間之中,我的活動加你的活動加全世界所有人偶存界的空間,那就是整個歷史。從第一秒到最后一秒,從第一寸到最后一才,就是神所造的宇宙。「宇宙」的意思就是「空間」加「時間」,這是中國人發明的,沒有一個國家的文字能比中文用更好的詞句來描寫宇宙大自然。中國的「宇」就是上下四方,中國的「宙」就是古往今來。「宇宙」這個名詞是什么時候開始的,我并不知道﹔這兩個字已經用最簡潔、最直接、最正確的觀念來描寫上帝創造的范圍。上帝創造空問、創造時間,稱為存在于物質形式的每一事物的兩個容具(God created the space, God created the time, to be the two containers of everything existing in material form.),也成為有物質形式的受造存有可以定位、可以活動的場所。

我再講一次,上帝創造時間,又創造空間,使時間與空間成為一切有物質形式的受造物可以活動的場所,叫做「宇宙」。宇宙是時間加上空間,而時間是看不見的,空間里面的物質都可以看得見。雖然時間是不能看見的,但是當物質在空間中一有移動的時候,它就一定要占有時間(Time is necessity of movement of anything in material form in space when it is moving)。當你一移動的時候,你從空間的一個位分到另外一個位分中間,你所需要的那個因素叫做「時間」。在這兩個容具里面,受造物就有了偶存。在這偶存性的時空里面,一切的一切都是被造的。但是很奇妙的,在被造界中間竟然有一種活物要超越被造界、超越偶存界,他要思想永存世界的事情,那叫做「人」。

你有沒有看過兩只猴于在那邊算數學?它們不可能思考真理的,它們不可能思考原理的,它們不可能思考與永恆有關系的東西,只有人才能。所以,人在暫時界、在偶存界思想永存界、永恆界。只有在暫時中間覺悟這些永恆界中間的事理時,你才感到做人的意義是存在的,你才感到做人有滿足感。

所以我們得到一個結論:偶存界是不能滿足永存的人﹔因為人有永存性,所以人不能在暫時界得著真正的滿足。而人的這個永存性與神的永存性并不一樣,因為神的永存是「無始無終」的永存,人的永存是因受造而有的神的形像,所以是「有始無終」的永存。我既是「有始無終」的永存,神是「無始無終」的永存,那么,上帝要我明白什么呢? 在這世界的暫時中間,明白他永遠的旨意。這樣,當我思想「預定論」與我的關系時,我在有生之年就明白了神在超時空之上所有的定旨先見是怎么安排的。

神將自由賜給這個偶存界中間有永存功能的人,使他可善可惡﹔那么,墮落以后的人是不是就不可能善,只可能惡?non posse non peccare (not able not to sin) ,無能不犯罪。我只能犯罪、只能作惡﹔我那些看起來好像是良善的動作,從神最高的要求來看,我的動機還是被認定為不善的。我做好事是為建立功勞嗎?為盼望建立功勞而做的好事,就已經不是好事了!因你是為自己而做事的,這個存著自私的動機就不是好事。所以在上帝最高的標准之下,「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上帝的」(參:詩十四:l-3,五三:1-3﹔羅三:10-12)。這是聖經對整個人間文化、宗教最大的批判。猶太人在人類文化中間領受了特別啟示的文化,在人類的法律中間領受了神所賜超乎法律的律法,但耶穌基督對整個猶太文化的最高批判竟是「你們的父不是亞伯拉罕、你們的父不是上帝,你們的父是魔鬼」(參:約八:39-44)。

有人講道比耶穌更嚴厲的嗎?有人講道比耶穌的批判更嚴格的嗎?當耶穌基督對猶太人說「你們的父是魔鬼」的時候,就斷絕了猶太文化與上帝的救贖之間人尊重神的可能性。因此猶太人一定要把耶穌置于死地,「如果你存在,那就等于猶太文化要進入墳墓﹔為了保持猶太文化繼續存在,一定要把你送上十字架去死!」這是誓不兩立、絕對破裂的,基督與猶太文化已經沒有辦法繼續共存在時空中間,所以最后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

但是就在這個反合性中間,上帝救贖的計划成功了!上帝的善怎么成就的呢?這個善的旨意的成全不是從人而來的,因為人不能不犯罪、人只能作惡,人不能行善,一個也沒有,甚至連整個希伯來交化都被批判為「你們的父是魔鬼」。那么,上帝的善到底是怎么成就的呢?上帝的善就是透過這個反合性 - 把基督釘死 -- 而成全的,這竟然成為善在永恆界臨到偶存界中間的具體的成全。所以,上帝所定的,他就引導至成功。這兩件是神主權在善上一定要成就的 -- 上帝永遠的旨意在計划中間實行出來,在引導中間達到可能。

那我要問你:「上帝的旨意、計划和他的引導有什么關系?」上帝的引導是要把人帶到上帝的旨意里面。所以,聖靈引導我們的目的是什么?引導我們進入神的旨意,引導我們進入神的計划。這個引導也包括安排,所以,上帝的意志(will)關于善的兩個步驟:第一,他計划﹔第二,他安排和引導。

約拿書有一句話:「上帝安排一條大魚。」(拿一:17)剛好是那個時候,如果遲兩個鐘頭,約拿喝太多水就死了,所以你看見這本書寫出來的,都是在神的安排過程中間。在永恆中間有沒有一條魚?永存界哪里有魚!在偶存界才有魚,對不對?所以上帝的安排、上帝的引導是在歷史中間。

那么,永恆的旨意和計划的推行,乃是從永恆進到暫時中間的這個過程。所以,整個舊約就是上帝預備新約的來到。舊約所記載的道里面那永恆的旨意,是在永恆中,還是在暫時中?在永恆中。舊約啟示出來寫成的書,是在永恆中,還是在暫時中?在暫時中。耶穌基督要被殺,基督必須受害,這個旨意、這個計划,是在永恆中,或是在暫時中?在永恆中。基督道成肉身,后來被人捉拿、被人釘在十字架上,是在永恆中,或是在暫時中?在暫時中。所以,上帝永恆中所定的定旨先見,在暫時中間借著聖靈的引導、上帝的預備,一步一步按次序成全,這是好的。這整個引導直到神旨意完完全全成全的時候,在永恆中間他就成全了,而所成全的就是神的旨意一定要成全的那一個榮耀的大日。你在聖經里常常看到「直到那日」(提后一:12)、「主的日子」(帖前五:2﹔帖后三: 10),那是什么日子?就是主榮耀成全的那個日子﹔主把人帶到永恆中間的那個日子﹔偶存界中間因為遵行神的旨意,結果被帶到榮耀的永恆界與神永遠同存的那個日子。

而上帝旨意中間有另外兩件事:第一,許可。你要犯罪嗎?那就許可你到最可伯的地步。第二,任憑。「許可」和「任憑」是為那些自以為有足夠自由反對上帝的人所預備的。所以當上帝許可你的時候,也就是讓你以為你可以享受自由的時候﹔當上帝任憑你的時候,也就是讓你以為你的自由勝過上帝的權柄的時候 -- 「我自由了,上帝沒有辦法干預我了!我絕對釋放了!」當毛澤東講「人定勝天」的時候,他是用人的地位、人的定意,自認為他得勝了上帝,其實,那句話就是神正在任憑他的時候。當上帝不再干預你的時候,你還以為你很自由、以為你很幸福、以為你正在享受,但你不知道你正處在最危險的中間!神的任憑,就是人的絕對自由﹔而人的絕對自由,就是神給你最危險的一個時刻。

如果你媽媽病了,醫生吩咐照顧她的護士:「每天最多三百克的糖分,最多用葡萄糖,不可以用蔗糖﹔一百克的鹽分,肉類最多一百五十克……」定得很嚴格 你說「醫生啊,你知道我媽媽不愛吃這些些,喜歡吃那些,為什么你這樣限制?」他說:「孩子,我用我的主權、用我的智慧、用我的計划正要醫治你媽媽,你不要干涉。」后來媽媽說:「我的孩子是中保,他替我講的話是合我心意的,我要多吃一點。」醫生再說:「你到底要不要我醫你?」媽媽說:「我又要你醫我,又要隨自己的意思吃。」醫生就回答說:「那我給你廿四小時,你決定要自己醫、或者請別的醫生、或者繼續找我醫。」他們母子兩個人討論來討論去,就偷偷找了第二個醫生(好像人找第二個上帝)。第二個醫生說:「那個醫生是我的老師,他講的是絕對正確的,你不給他醫,就別想我要醫你,我不要師生之間發生矛盾,我要把你今天找我的事打電話告訴他。」所以有另外一個中保,告狀的,與原來的醫生是同樣的意念。

你媽媽只好回到原來那個醫生那里,對他說:「我完全順服你。」「好!護士,照規定進行。」后來醫到一半,你媽媽又不順從了,說:「侮辱人權,踐踏自由,不尊重我這么老的人有自己決定的權柄。」于是就偷吃很多的糖、很多的鹽。「哇!這些都是最好吃的東西,怎么可以只聽你一個人的話?你不過是醫生而已,我是比你更老的老人,我做人做了几十年,還要你管! 」到最后,忽然最可怕的病來到,醫生不能醫了,醫生就對護士說:「從今天開始,她要吃什么都可以了。她要吃多少糖,要吃多少鹽,要喝多少果汁,她要什么都給她。你一定要作一個有求必應的假神,她要什么,你就給她。 」當醫生講這一句話的時候,你的媽媽說:「我現在真自由了!我現在真正得勝了!醫生承認他不可以管我,他悔過,他知道他踐踏人權,不尊重自由是錯誤的,求主赦免他! 」

你得到完全自由的時候,是不是真幸福的呢?不是。護士問:「為什么她病成這樣還隨便她吃?」「唉呀!不必講了,她最多再活五天,給她快樂一下吧!」這個叫做「任憑」,懂嗎?所以,當上帝任憑人的時候,也就是人以為他最自由的時候,這就是人最可怕的危機來到了。我們今天只活在這兩件意志沖突的范圍中間 -- 我要憑著我的自主抵擋神絕對智慧的主權呢?或者我讓上帝絕對智慧的主權來控制、來引導、來改正我錯誤的自由?

神是絕對的主,神是絕對沒有錯誤的主。如果這世界上無神論可以自由得逞、背叛上帝,并不表示我們的神沒有主權,而是表示他用他的主權絕對任憑一個人走滅亡的道路。當這些人濫用自由到一個最絕對的地步時,因為他的自由不能夠違背相對性、限制性、矛盾性、責任性,他必定要受審問。所以,是不是上帝控制不來,以至于惡可以存在?不是!上帝的「許可 」和「任憑 」還在神的主權之內。

我想,你聽這些名詞和你讀加爾文或者許多歸正神學的書時,感覺好像有出入,就以為我不是歸正宗的。我是歸正福音的(Reformed Evangelical) ,我不要固守在那些相對的名詞中間,我要把人帶回到字句的限制之外有真理精意了解的地步里面。這樣,你就不奇怪為什么聖經說「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參:出四:21,七:3,九:12,十:20、27,十四:4、8、17),「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參:出卅三:l9﹔羅九:15),「要使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發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里明白,回轉過來,便得醫治」(參:賽六:10﹔太十三:15﹔可四:12﹔約十二:40﹔徒廿八:27)。這些話都是聖經的話,我們要如何去了解這些難解的經文,這些好像和其他經文相悖、相矛盾、但卻實實在在已經被記載在聖經里面的的詞句?那一位「愿意萬人得救」(提前二:4)的神,也說:「我要差遣你到那些百姓中間傳福音給他們聽,但是要叫他們聽卻聽不見,看卻看不明白,免得回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如果他是愿意萬人得救的,為什么他不愿意這個人得醫治呢?這個問題不是你去問歸正宗神學的思想家或者神學家,叫他一定要應付你、回答你的問題﹔這個題目應當是你自己要思考的,因為神自己是這樣啟示的,是歸正神學以正統信仰問你,而你要在所謂「信聖經」的中間自己回答。

你看到困難了嗎?你看到這些事真是很矛盾的嗎?你說:「唉呀!這些寫聖經的人是精神分裂的人。他們一下這樣寫,等一下又那樣寫,出爾反爾的﹔這些先知是熱心有余,智慧不足﹔這些人用詞不當,頭腦不清﹔這些理性不強的人是足夠作宗教領袖,但沒有辦法作哲學家。」我告訴你,神的愚昧比人智慧,神的軟弱比人剛強(參:林前一:25)。

當你以為你真正自由反對上帝而得逞的時候,你卻不知道自己已經掉在神主權的第四步 -- 「任憑」。當神任憑人的時候,人以為他成功了﹔當人最自由的時候,他以為神是不過問的。而上帝說:「當你最自由的時候,也就是你必須要受審判的時候,你掉進我的主權控制之下,‘惡’的那一方面還不自覺! 」所以我們一定要很謹慎地注意:神永恆的旨意和人的自由是怎麼樣調和的。在第四課的時候,我要很清楚地講到,神怎樣在他預定的恩典中間沒有強迫人、但使人還可以真正自由地去相信他。我們低頭禱告:

「主啊,我們感謝你,你愿意把又難又深的事顯明在我們的眼前﹔我們感謝你,在我們的生命中間曾經有一段時間,你用你的靈光照我們墮落的理性,使我們從黑暗的云霧中間看見天上照射進來的光,以至我們重新得到一條又新又活的道路﹔我們感謝你,曾經把這段時間分別出來,不任憑我們亂跑,乃是使我們在這一段神聖的時刻中間被你的道引導、被你的真理所光照、被你的聖靈所感動,以致一步一步進入你測不透丰盛的奧秘中間。感謝你,你愿意帶領我們的思想﹔感謝你,你愿意開通我們的心竅﹔感謝你,愿意干預我們的自由﹔感謝你,不是任憑我們,不是許可我們繼續不斷地在罪中徘徊。這是你的甘愿,這是你的恩典。我們感謝你,繼續不斷攪擾我們自以為已經是穩定的真理的思想,讓我們可以再一次受你的愛、你的恩所帶領,受你的道所光照,受你的靈所感化,回到你真理的深處。你聽我們的禱告,我們感謝贊美,求主垂聽。奉主耶穌基督得勝的名求的,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