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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6日 星期六

如何抵制東方閃電及挽回被迷惑的信徒

http://www.ct.org.tw/news/detail/2013-00653

2013-03-14 | ◎王明昌/真耶穌教會總幹事


編者按:真耶穌教會對付東方閃電有十二年歷史,為配合台灣眾教會提出聯合聲明,分享內部針對東方閃電的全能神教會組織的訓練。在此刊載其中兩大項,供眾教會及弟兄姊妹參考。
如何抵制東方閃電
1.認識純正信仰的特點:(1)以聖經為信仰的準則(提後三16;約五39);(2)以耶穌為獨一救主(太一21;徒四12);(3)有合乎聖經的信仰教義(提後一13-14);(4)傳揚全備福音真理(徒二37-39;西一25);(5)信徒被聖靈充滿,與使徒一樣(徒二1-4,十44-48);(6)有神蹟跟隨,證明真道(可十六20)。
2.教會方面
(1)加強教會的組織管理,抵制異端邪說的滲透。(2)加強對同工在真道上的訓練,培養每個同工都能分辨是非,竭力為真道爭辯(猶3)。(3)要保持講臺的神聖性,凡未經教會負責人、長執、傳道陪同或介紹,各教會不得讓自稱“傳道人”上臺講道或作見證。(4)讓每位信徒明白本會基本信仰教義,促進信徒靈命更快長大成人,能分辨是非,不受異教之風影響(弗四13-16;來五12-13)。(5)要加強聚會前後的接待工作,對初次到教會的陌生人,特別是無本會信徒帶領的外地人,同工要特別找他們談話,瞭解他們的身份和聚會動機。不要隨便接受來歷不明的人參加慕道班,更要嚴格審查、把關受洗的對象,以免異端分子混入教會。未經教會或教區負責人介紹,各地教會不可隨意接待外地來的信徒或“傳道人”。(6)教會要關心各祈禱所、家庭聚會點的聚會情況,特別留意新參加人員(包括慕道者)在教會中的動向。教會要推動宣道工作,但同時又要防範傳異端者趁機混入。
3.聖工人員方面
(1)要重視聖經真理和基本信仰要道的造就,“深知我所信的是誰”(提後一12)。
(2)要清楚認識真教會是唯一得救的教會,也要認清異端邪教錯在哪裡,做到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3)要為自己謹慎,也要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徒廿28-30;提前四16)。
(4)傳揚福音,關懷、訪問慕道者,不要單槍匹馬獨自前往,要組成團隊一齊關懷、訪問,免得讓自己落在試探中。若受邀到本地教會牧養範圍以外的地方訪問慕道者,須先跟當地教會負責人聯絡商確,並盡可能聯繫目的地的教會或信徒一齊前往訪問。
(5)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太廿六41)。
4.信徒方面
(1)要做到四多:多聚會、多聽道、多讀經、多禱告。
(2)在道理上有不明白的地方要及時請教長執、傳道人。
(3)未經教會介紹或認可,信徒不可私下接待外地來的「傳道人」或「信徒」,也不可以接受陌生人所贈送的錢物或書刊,以免受騙上當。若確有生活困難,應向當地教會尋求支援。
(4)若有信徒在旅途中、或在單位裡、或在親友交往中,已接觸過異端邪教或曾經被迷惑過,應及時如實地向教會長執、傳道人報告,以便同工們對他及時關懷和幫助。
(5)對「碰巧」問路、陌生來訪者,不輕易給他們介紹本會組織情況、教會職務人員及地址、電話等。
(6)若有傳異端者主動上門,誘惑信徒,信徒應當面拒絕,將其趕出家門,並及時向教會彙報情況,若是對方賴著不走,可以向110報警。
5.防患方向
(1)增強信徒的免疫力;(2)增強信徒的辨別力;(3)增強教會的凝聚力;(4)增強講臺的公信力;(5)增強個人的警惕力。
如何對受迷惑信徒做好挽回工作
1.要愛心代禱。2.要及時關懷受迷惑者,找他個別談話,揭開異端邪教的真面目。幫助受迷惑者的同工,要具備一定條件,如:對信仰立場堅定,聖靈充滿,較熟悉異端的內容和危害性。以免也受迷惑,被一同拉下水(加六1)。3.要求受迷惑者交出邪教所有資料,以斷後路。
總之,弘揚真道、抵制異端是真教會的神聖職責。作為真教會的工人,應該清楚地認識,在末後日子必定會有假基督、假先知出現,他們創立邪教,混亂教會和社會,目的是要破壞神的救恩。但無論這個異端是打著什麼旗號,他們的共同特點是:否認主,高抬自己,甚至自稱是「救世主」,曲解聖經,引誘人在救恩中墮落,走向滅亡。為了使弟兄姐妹免受其害,使真教會穩步發展,我們必須增強信徒屬靈免疫力,為此,各教會的講道人員要確實講明本會基本信仰要道及得救之正路;同時,還要揭露、批駁、抵制異端邪教,讓全體信徒確信本會是真教會,是末世得救的方舟。這樣,異端邪教就無立足之地了。
願主賜給我們屬靈的聰明智慧,使我們能辯別諸靈、認清異端,識破魔鬼的詭計,好叫我們在主裡沒有空跑,也沒有徒勞,將來能得到主耶穌在創世以先為我們所預備的屬靈基業。

2013年3月5日 星期二

有心就有機會──訪陳勝全傳道

http://www.joy.org.tw/holyspirit.asp?num=5037

◎撰文/施信雄採訪整理 ◎期數:232期 ◎1997.01號
日期:85年11月15日
地點:北台中教會傳道房
緣起


神學院於一九七八年設立「宗教教育科」,(註:《真耶穌教會台灣神學院創設32周年紀念刊》,大事記,98頁),當時即感到分科教育的必要,也希望設立「文字宣道科」等,以廣納人才,讓有志青年有機會發揮恩賜,獻身服事主。

然而近二十年來,絕大多數的神學生仍屬宣牧組,畢業後受差派駐牧教會,非宣牧組的神學生寥寥可數,很顯然地,神學院分科教育的理念並未真正落實。

往年神學院招生只是發公文至各地教會,而今年神學院印製了一本「招生簡章」,並製作簡介錄影帶,寄發到各教會,希望能讓有志青年更清楚神學院的理念與目標,加強報考動機。

然而,在神學系宗教教育組的課程規劃及未來出路等問題,仍讓人有點摸不著頭緒的感覺。因此,我們與神學院現任教務主任陳勝全傳道作了一次訪談,希望能針對這些問題作更具體清楚的說明以及釐清。
本刊:宗教教育組目前的專業課程有哪些?集中到三年級有何用意?
陳:神學院是一個養成機構,所訓練出來的人才必須符合教會的需要。宗教教育組的專業課程規劃係依據實際的需求,按教員講習會的課目,有「詩頌教學法」、「宗教教育行政事務」、「普通教學法」、「兒童心理與輔導」、「青年心理與輔導」等等,至於「崇拜課程教材教法」和「共習教材教法」,將配合教育處的需要而決定是否開課。

至於「宗教教育組」的專業課程集中到第三年來上,主要是把分科教育置於第三年,使宣牧組和宗教教育組於第三年同時各作專業科目的分科教學。
本刊:當初規劃這些課程的立意何在?曾修過這些課程的神學生反應如何?
陳:到目前為止,因為我們係依據教育處的需要排定課程,所以神學生們一般而言都能接受。不過有關司琴方面的鋼琴課,有些人不太能接受,認為不需要;但我們認為這是必要的,是為了適應各地教會的輔導工作。這一點是目前學生當中比較有爭議的問題。
本刊:招生簡章中,專業課程部分講員未定,為什麼?
陳:這部分是預留的課程。以學分而言,目前三年下來已達一百二十個學分以上,算是相當完整。這些預留的課程將視實際需要而開課,並不是非上不可的必修課程,如果將來覺得必須在技巧方面加強,會刪減其他課程,以這些預留課程遞補。

這些預留課程係依據教員講習會及相關資料而定,只要需求發生時,我們可以立刻找講員、定學分數,將它們排入正式課程。
本刊:這麼說來,目前宗教教育組的專業課程就只有三科?
陳:是的。
本刊:這些課程是不是已經全部實際上過?神學院是否曾有過相關的檢討?
陳:目前不論是宣牧處、教育處或各教區,對於這一組的畢業生並沒有明顯的反應到神學院這邊,神學院方面完全是依照實際的需要來調整課程。

至於檢討方面,在行政程序上,於開學之後,要舉開「教育行政會議」作規劃與檢討;平常每季有一次「院務會議」;年度結束時,也就是畢業典禮當天,要舉開「教學檢討會」;若必要時也可臨時召開會議。在這些會議當中都會對神學院的各方面作檢討規劃,也會針對外界所反應的訊息作相關的討論。

關於「宗教教育行政事務」這個課程,我們一直希望教育處能派人來上。因為我們發現前幾屆的畢業生有部分留在神學院或到教育處從事相關的行政工作,有必要上這方面的課程。
本刊:在「招生簡章」中提到神學系的宗旨為按恩賜培養各種人才,藉著分科教育,健全基督肢體,以完成真道普傳世界之使命。在神學院「分科教育」的理念下,首先分設的即是「宗教教育組」,當初是不是有什麼樣的考量?希望設立後達到什麼樣的目的呢?
陳:我接這工作已進入第六年,在被差派這項工作之前,神學院已設立「宗教教育組」,所以就這個問題,我曾請示過謝順道長老和林永基傳道。以實際情形來講,神學院是一個教學單位,談不上什麼理想或目標,都是依照總會負責人會所指示的需求來進行招生。好比各地教會需要傳道者,所以神學院就無限量招收宣牧組的神學生。總會負責人會認為在宗教教育方面需要一些人員來協助,像是各地教會的宗教教育、教區的教育組、總會的宗教教育工作,因此才設立「宗教教育組」。
本刊:以一般學校與學生間的關係來看,學校方面會對學生有所期許,也會提供一些目標讓學生於入學後能夠追求。就剛才傳道所言,神學院係依據總會負責人會的指示而設立「宗教教育組」,那麼對於有心報考的同靈,神學院方面會對他們有什麼樣的勉勵或期許?希望他們在三年的學習及一年的實習中要朝什麼方向努力?
陳:截至目前為止,總會對於這一組畢業生的安排可分為兩類:一類是留在總會相關單位服事,像是教育處或神學院的教育行政工作;另一類是配合教區的需要,擔任教區的宗教教育輔導人員。

神學院對於報考的同靈,會以工作為導向作勉勵,也就是轉達總會負責人會的要求及希望。因此神學院的招生、教學等,都和總會負責人會所決定的政策息息相關。所以也請總會負責人會能對這一組畢業生的服事工作,釐清明確的方向。當然,前幾屆的畢業生也都依總會的需要擔任實際的服事工作。如果總會負責人會能有進一步的規劃,神學院會全力配合。
本刊:如此說來,神學院還是希望神學生在畢業後能從事相關的服事聖工。在這樣的導向之下,公費生與自費生會不會有分別?
陳:完全沒有分別。因為考慮到學生在入學後的適應及壓力問題,像是公費生畢業後必須服事一定年限,有的人覺得自己不一定合適,所以開放自費生。在入學後,如果覺得需要,自費生可以轉公費,公費生亦可轉自費,只是要再經審核。
本刊:這是不是表示,神學院能夠接受前來就讀的神學生純粹為了自身的靈修長進,畢業後不見得要專職投入服事工作?
陳:一般而言,對自費生我們可以接受這樣的心態。而實際情況是,自費生在經過神學教育後,都會有相當的使命感要報答主,所以一畢業就離開服事崗位的,目前還沒有,至少會留一兩年。而且能進神學院的同靈都是相當優秀的人才,再加上三年的訓練,我們比較樂於見到他們留下來參與服事。
本刊:既然自費生可以選擇不加入專職服事,那麼在報考資格中提到必須「決心獻身事主」,是否有所矛盾衝突?
陳:其實我們真耶穌教會的青年絕大多數都是很有服事精神的,而且也很樂於事奉。所以資格上有這麼一條,只是重新再確認自己的心志。我想這並沒有什麼衝突矛盾。
本刊:剛才傳道提到這一組的畢業生目前所參與的服事種類,這樣的出路是否和神學院的預期一致?以神學院目前所給予的訓練,還有沒有其他的服事管道?
陳:這應該是由接受這些畢業生的單位向神學院反應。而且神學院也不可能訓練到完美無缺的地步。所幸在這些畢業生到各單位後,還有機會就相關項目進修訓練。所以神學院的訓練只是基礎教育,畢業後仍需不斷進修。

(下期待續)

(原[宗教教育]131期,1997年0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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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心就有機會(下)──訪陳勝全傳道談神院
◎撰文/施信雄採訪整理
◎期數:233期 ◎1997.02號
本刊:在前幾屆畢業生的服事上,我們可以發現和宣牧組較不一樣的情況。宣牧組畢業生的服事種類較單純,就是受差派駐牧教會。但這一組的畢業生曾有好幾種服事,像是到教育處,或到文宣處編輯《宗教教育月刊》,甚至今年有兩位受差派駐牧地方教會並兼任該教區的宗教教育輔導工作。這些畢業生是不是曾有什麼反應?這些不同的調整是否也是因為有些適應不良的情形所致?陳:事實上宣牧組畢業生雖然以駐牧教會為主,但也不可能單顧宣牧工作而將宗教教育等其他教會事工拋在一邊。但是教會工作的種類繁多,傳道者不可能兼顧所有事工。而最能獨立出來的就是宗教教育活動,在教會裡與成人的比例不相上下。所以先分設「宗教教育組」可能也有部分是這個原因。

我們還是希望總會負責人對這一組再作規劃,神學院會配合調整課程。目前這些畢業生會面臨這些調動,確實的原因我們並不清楚,因為神學生畢業之後的差派與神學院沒有關係。就這個問題的確有必要檢討。要讓神學生畢業後能安心工作,知道自己將來要作什麼,這樣在服事的情緒上也能較穩定。工作項目時常調動,並不是神學院所樂見的。

本刊:那麼,總會是不是對「宗教教育組」的服事出路還沒有明確的規劃?陳:總會負責人曾經對此問題花很多時間去考量,目前這一組畢業生的出路,我們所瞭解的就是前面所提到的幾種。

本刊:如此說來,有心報考這一組的同靈所能預期的出路就是前面所提到的那些?陳:目前來講是如此。

本刊:神學院方面是否能接受神學生入學之後,覺得自己的恩賜不適合而轉組?陳:這點完全沒有問題。我們曾經主動建議神學生轉組,經過院務會議討論後,個別與他商談。

基本上,我們也希望人盡其才。讓神學生能學習自己有興趣的,神學院樂見其成。

本刊:「宗教教育組」目前的招生情況如何?對於這一組未來工作的規劃,傳道個人有何見解?
陳:以下所提的觀點是我個人的看法,不能全部代表總會或神學院。而個人在這個職位上有將近六年的時間,曾經花很多時間觀察「宗教教育組」的發展。我本身的工作性質也是屬於幕僚和研發,為整個總會推動人事訓練工作。

個人認為「宗教教育組」不必直接招生。為什麼呢?因為教育處目前的人手已經飽和,除非有人員離職或有新的工作,畢業生才有可能安插進去,不然招了學生也沒有出路。在教區也是一樣。如果教區認為不需要這樣的人員,神學院訓練出來,他們很勉強接受了,那也不是好現象。

倘若轉到宣牧方面,這些畢業生又缺乏這方面的訓練。所以相關單位應重新檢討:各教區需要多少這樣的輔導人員?他們需不需要兼駐牧教會?各教區檢討之後,由總會負責人會討論如何分配。像是依據各教區宗教教育的學生數、班級數、教會數,訂出一套標準。再由各教區推薦人員到神學院接受訓練,訓練後派回所屬的教區服事。這樣的好處第一是,教區因為實際需要,就會積極尋找合適的青年來接受訓練,工作性質也可按各教區的需要而定。

第二個好處是,這些人員不必離開本區。因為現在的傳道者是接受總會差派,派到什麼地方不一定。教育人員是從事輔導工作,當地的人來做會較合適。第三個好處是,這些人員不用住在教會,不然一位姊妹若派出去住在教會,在安全上我們也不能不顧慮。這樣的方式應該可以嘗試看看,可能會比現在更實際,也不至於在教區審核就被打回票。

「宗教教育組」目前所招收的學生大多數是姊妹,而姊妹從入學到結婚,前後大約是十年。這十年扣掉在神學院修業的時間,實際事奉的時間就很有限。所以在課程方面應該可以濃縮或刪減一部分,以目前來看,有些聖經課程不需要研究到那麼深入。原則上,修業年限應該是一到二年即可,這樣實際服事的時間較長。而這些姊妹在結婚後若離職到所屬的教會,直接投入該地方的宗教教育,是相當大的幫助。或是在她的孩子長大之後,也可再回到專職或義工的服事。

所以,個人對「宗教教育組」的看法是應有兩方面調整。其一是招生方式由個人報名改為教區推薦;另一是縮短修業年限,延長事奉時間。

本刊:傳道是否認為「宗教教育組」應與「宣牧組」做清楚的劃分設計?陳:對的。現在一年級的共同科目以概論為主,就這些概論性課程再加強,「宗教教育組」在學習完整的新舊約概論之後,二年級即可以開始加強分科教育。

本刊:就剛才傳道所言,我們教會有必要全面檢討現行宗教教育的需求,從中瞭解神學院對這一組的訓練方向。以傳道個人的觀點,這樣的檢討應由誰發動?陳:個人希望以上所提出的見解,能藉由此次的訪談傳達到總會負責人會。如果宣牧處或教育處願意的話,可以召開跨處的協商來規劃這一組的走向,神學院會全力配合。目前各教區的宗教教育工作都有各自的特點,先發覺各教區的需要,神學院再配合訓練,應該會比現行的方式切合實際。

以北區為例,現在較注重的是葡萄園的輔導工作,而這方面是以往神學院較陌生的。如果北區推薦人員來到神學院,院方就可以尋找相關的講員,無形中會給神學院帶來教學上的一些修改。神學院是義不容辭必須提供實際需要的課程,因為這些學生將來會回到各教區服事,所以配合各教區的需要,這些課程可以立刻納入正規課程當中。

本刊:在傳道這些理念尚未達成之前,傳道以神學院教務主任的立場,對於有心報考的同靈有什麼樣的勉勵?

陳:我們真耶穌教會在成長過程中,看起來宣牧組的傳道人是非常重要,其實我擔任傳道者這麼久,也發現很多工作都是教會同靈協助完成的。所以以教會行政來看,有教務、總務、財務之分,三股之下尚有細分的工作項目,教會的工作種類非常多。感謝神,各地教會的青年都有熱忱做教會的服事。

在這個制度還沒建立之前,有幾個目標是可以先準備的。第一是個人聖經知識的充實,像是各地的聖經講習會、神學訓練班、延伸教育等。第二是參與聖工,這是絕不可忽略的。因為讀不讀神學院,終究都是要事奉神。

目前可以做的變通辦法是,由教區內或各教區協商,只要推薦三位以上(同教區或跨區皆可),神學院就會開班,總會負責人會應會積極促成。

本刊:也就是說,有意願參與這項聖工的同靈可以積極主動,將意願表達給所屬的教會或教區的職務人員,作更進一步更仔細的溝通,為自己打開報考的大門。

陳:是的。這些有志同靈可以主動出擊,與所屬教區的負責人溝通協商,只要教區感受到這方面的需要,神學院就能配合代訓。但若教區認為暫緩為宜,神學院也無可奈何。因為需要用人的是各教區,神學院也不可能一頭熱。

各教區現在應會慢慢感受到教育人員的需要,所以這些有志同靈也不用灰心。

陳:還有一點附帶提出的,個人覺得神學院目前需要開闢「文宣組」,這相當重要。因為我們有很多真理沒有藉著文字傳達出去,我們教會在這方面的作者群仍然太弱也太少。文宣是無遠弗屆的,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在制度上我們可以考量讓這一組的畢業生在牧會幾年之後,轉到文宣方面的工作。其他教派出版的書籍相當多,那些書的內容在我們看來,與全備真理相差甚多。我們在文宣事工上有必要加強,增加單行本的出版。增設「文宣組」是神學院接下來需要努力推動的。

本刊:成立「文宣組」在目前的教會體制內有沒有困難點?同樣有傳道者的職稱而專職在文宣工作,一般的信徒能不能接受這樣的觀念?

陳:現在擔任文宣工作的傳道者過去也都是宣牧組出身的,像文宣處現任的處負責羅傳道、前任的邱傳道。演藝界有句話說:演而優則導。文宣傳道也是一樣,他在講台上講道的機會還是很高,也需要實際牧會的經驗。在經歷一些歷練後,能夠有時間有機會專心發揮他在文宣上的恩賜。

本刊:傳道認為「文宣組」的畢業生仍需要實際牧會的經歷?

陳:這是非常需要的。缺乏這些歷練,恐怕會流於閉門造車。

本刊:也就是說,信徒需建立的觀念是「文宣組」的畢業生在牧會幾年後,總會差派他專職在文宣工作,而不是一輩子都在牧會的崗位上?

陳:文字工作是一輩子的,如果不瞭解實際情形,縱使文章寫得再美,造就也不大。我們比較重視「實踐神學」,這不是光靠理論就能達成的。甚至文宣傳道在專心寫作幾年後,還可以再出去牧會,吸收新的經驗。等到年長之後,再專心寫作或從事教學,其實這一組的畢業生所做的服事是可廣闊而深遠的。

本刊:謝謝傳道撥空接受訪談。希望藉由這篇報導讓主內有志同靈進一步瞭解神學院的理念及作法,增強報考動機,投入服事工作。

(原[宗教教育]132期,1997年02月號)
 

爸爸!我們來查經!

http://www.joy.org.tw/holyspirit.asp?num=4945

◎撰文/羅真聲 ◎期數:228期 ◎1996.09號
老三尚未讀小學的時候,二位姊姊上學去了,只有她一人留在家裡,她常常看到我在讀經,就跑過來說:「爸爸!我們來查經!」為了激發她對讀經的興趣,不讓她掃興,我會即時停止讀經,跟她一起查經。「好!我們一起來查經!這次輪到妳主持,我們上次談到那裡?」她就會說聖經的那裡,然後,有板有眼開始主持我們二人的查經。「我們一起默禱……阿們!奉主耶穌聖名查經,請翻開聖經……一個人讀X節,由我先讀。」

讀完之後,因她還小,當然不太懂聖經的意思,雖然是她主持,我就接過來講,先大概介紹內容,再發表心得教訓,因聖經是兩刃的利劍,常常可以藉所談的經文,按時分糧給她實際的教導;再問她有何心得或問題,如果沒有,也不勉強她發言,不要給她造成壓力,查經是美好的親子溝通;也衡量她的力量,以不超過半小時為原則,所讀的聖經不一定要一章,有時半章或一段都可以。查完之後,就一起禱告結束。因查經非常愉快,所以,下次有機會她又會跑來說:「爸爸!我們來查經!」

我們都知道聖經很重要,但是卻看不下去;我們都知道查經很好,但是卻查不下去;因有種種障礙,只要有渴慕的心,相信主必給我們聰明,可以克服層層困難。為了培養孩子對聖經的興趣,當她們二、三歲,看到東西就想抓時,看到我的聖經她們也要來抓,抓是孩子探索環境的本能動作,完全禁止會影響他的智能發育,若禁止接觸聖經,以後對聖經沒興趣就糟糕。

所以,我就去舊書攤買很便宜的新約聖經,然後,告訴孩子:「這是妳的聖經,那是爸爸的聖經,各人看各人的聖經。」這也是對孩子從小就訓練要守規矩,孩子也都會聽話,不會玩弄我的聖經,否則,我的聖經早就要報銷了。

孩子有了屬於自己的聖經,她會很快樂,因她還小,她會抓,甚至會撕,既是屬於她的聖經,她就有主權,我們不必干涉,何況那是很便宜的聖經,弄壞了也不過一、二十元。為了讓她知道她真的擁有自己的聖經,又培養對聖經的興趣,雖然尚未識字,我會邀她們說:「我們來查經,各人拿各人的聖經,爸爸讀一句,妳們跟著讀一句。」開始她們會很高興,但年紀還小,注意力不能持久,不到十分鐘,可能就會分心,唸了幾節經節就可以結束,不然讓孩子反胃,看到聖經,聽到讀經就會害怕。

孩子漸長,會注音符號了,這時,她們看到東西不再會抓、撕,我們就買了注音符號的聖經給她們,並要求她們愛惜聖經。上了小學,會看國字,就買了字體較大的聖經給她們,她們就一直看到現在。

老三之所以會主動跑來要我跟她查經,是因為平常我們常全家五個人一起查經,而且查得很愉快,藉神的話分享神恩,而不是爭論問題,查經是要看出生命之道,而不是只看到問題。我之所以讓她主持,有多方面的訓練:訓練膽量,訓練發表能力,這是將來進入團體社會很須要的,在傳福音的事工上更是不可缺少。

而且,她的主持更讓她有參與感、價值感;當然,既讓她主持,我就必須與她唱獨角戲,甚至洩她的氣,一味地指責挑毛病,她下一次一定不願也不敢再高興地主持了。這是我們今日查經的問題,為何很多人視查經為重擔,視主持為畏途,往往就是其他參與者不但沒有搭配扶持,反而是專挑毛病。查經可以訓練彼此同工,互相補強。

感謝主!因著小時的查經,她們三位都產生對聖經的喜愛,現在也都有讀經的習慣。也因著神的話語,有了穩定的作用,她們可以坦然面對學業的壓力,輕鬆愉快地讀她們的書。也因著查經的操練,在同學之間有好的表達能力,常常被選為幹部;面對師長也不會膽怯,所以,老三在國小五年級時,當選為該校自治小市長。

在此,我分享孩子成長的喜悅,主要也是印證聖經對人的一生將有多大的影響,尤其,孩子啟蒙時期,能用聖經陪他成長,將有更大的果效。面對多變、複雜、罪惡的社會,很多家長擔心孩子會變壞,但我深信會讀聖經的孩子,不但不會變壞,還可為主發光,對周遭的人有善良的影響,因我們要勝過世界。願與家長共勉。為了帶孩子讀經,家長要先讀經,自己突破了讀經的困擾,才能帶孩子讀經。讀經雖有困境,深信只要有渴慕追求的心,向主禱告,主耶穌必完全帶領走過這層困境,而體會讀經的甘美,進而與孩子分享。

(原[宗教教育]127期,1996年09月號)

2011年5月30日 星期一

為何真耶穌教會不稱真神為”上帝”

為何真耶穌教會不稱真神為上帝
陳錦榮寫於 2011530 13:18
為何真耶穌教會不稱真神為上帝
回覆網友關於神的名稱使用
聖經中”'elohiym {el-o-heem'}
獨一的()
大寫的神(God)
網友說上帝保佑你!
我說請不要用上帝!
不然大家以為拜偶像的什麼"玄天上帝"玉皇上帝”1
更絕的是有人PO玄天上帝牠也是看聖經的@@?(或許是他故意62!~或許他真的不懂!~)
不過請問?你看過"玄天上帝"看聖經嗎?!~牠只是一位虛構的偶像!~真神只有一位!原因是基督教傳入中國!~為了要將聖經中的這位獨一的真神!傳給中國人!~表達給中國人!~所以,就以中國人所拜的偶像神明的名稱!~和獨一真神畫上等號!~指引他們,上帝就是你們所拜的…….是一樣的!~只是你們不知道祂才是上帝!。
所以我從聖經簡述這位神的聖名如下:
 一、真神如何向人顯明祂的名
1.神指示摩西(出三1315
真神回答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永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神又對摩西說: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紀念,直到萬代。」(出三1415)。
「自有」的希伯來音是「耶和華」,所以真神對摩西的話接著說:     
「耶和華是我的名。」(出三15,卅四56)。
2.向以色列人顯明
在西乃山頒佈十誡之時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出廿25711)。
3.曉諭外邦的君王
向波斯王古列說:「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的神。」(賽四十五156)。古列也如此承認(代下卅六23;拉一23)。

二、「神」字的用法
1.「神」字在希伯來文讀音是「伊勒」(El)。
「以色列」原文該是「以色、伊勒」(Isra-el)是「與神較力」之意(創卅二28)。
「以實瑪利」原文該是「以實瑪、伊勒」,「以實瑪」是「聽見」,「伊勒」是「神」,是「神聽見」之意(創十六11)。
2.「伊羅欣」(Elohim)是「伊勒」的複數式。
「伊勒」與「伊羅欣」同義,不過有「單複數」的分別。
「伊勒」表「單數」字的式,還有「伊立」(Eli),「伊喇」(Elah)等。
3.「伊勒」與「伊羅欣」共用於真神與假神。
「伊勒」不論是單數或複數,在舊約聖經裏不但指耶和華真神說:假神、群神、及神像的「神」字都用了它。創卅一32;利十九4;申六14的「神像」和「神」,原文都是「伊羅欣」。
4.單數與複數的用法
據原文,申命記七章9節「耶和華你的神」的「神」字是「伊羅欣」,「他是神」的「神」字是「伊羅欣」;「是信實的神」的「神」字是與區別字「信實的」連用的「伊勒」。21節「耶和華你神」的「神」字
是「伊羅欣」;「在你們中間是大而可畏的神」的「神」字是與區別字「大而可畏的」連用的「伊勒」。
約書亞廿二章22節原文是「伊勒、伊勒欣、耶和華,伊勒、伊羅欣、耶和華」,中文譯為「大能者神耶和華,大能者神耶和華。」。因此原文學者說,據這幾節經文證明:「神」字的原文之「單數」、「複數」與意思無關,只是用法的區別罷了。
5.「神」字在希臘文讀音略為「迪阿斯」(Theos)用法和「伊勒」一樣。
6.中國人所說的「上帝」不是指獨一無二的真神,是偶像的名稱。   
例如:
「玉皇上帝」、「玄天上帝」,所以不能以「上帝」為真神的名。

三、耶和華是「神」
1.耶和華對亞伯蘭說:「我是全能的神」(創十七1)。「神」字原文是「伊勒」。
2.摩西在創世記二、三章提到神,都說:「耶和華神」,原文是「耶和華、伊羅欣」(創二4578)。
3.「神」的原文「伊勒」,不管單數或複數乃泛指「神類」而說,是個「類名」。指一個或多數的假神說,也是「類名」;惟有指獨一無二的真神說,卻是「本名」。在英文特別用個冠首字母標出來,如(God);而作「類名」的「神」字卻都用小寫字母,如(god)。就如創世記一章1節以下31節所用的「伊羅欣」都是本名。
4.「伊勒」及「伊羅欣」雖也泛指假神及偶像,但牠們不是神。真神說:「除我以外,再沒有神。」(賽四十四6,四十五56)。
5.耶和華是世界上唯一的真神(詩八十三18;賽五十四5;創十四19;王下五1517)。

四、顯明神品性的名字
全能的神(創十七1)。
至高的神(來七13)。
看顧人的神(創十六13)。
誠實的神(申卅二4)。
忌邪的神(出卅四14)。
公義的神(賽四十五21)。
聖潔的神(書廿四19)。
永生的神(創廿一33)。
主(詩十六2,六二12;徒前六15;約六68)。
萬軍的主、萬軍的耶和華、萬軍的神(賽一9;雅五4)。

五、「耶穌」是真神的名
1.「耶和華」不是真神的本名
「耶和華」的原文,不是「名詞」,乃是動詞「自有」的意思。「自有」希伯來音是「耶和華」。
神說,亞伯拉罕未曾知道我的名(出六3)。若是「耶和華」這個名,他是已經知道的(創十二78,十三18,十五12,廿二14)。
神不向雅各指示自己的名(創卅二29;參看:士十三18)。
十誡嚴禁妄稱耶和華真神的名(出廿7)。
預言必有奉耶和華的名來的(出廿三2021;詩一一八26)。
2.真神的名是「耶穌」
「耶穌」是希臘語,希伯來語即「約書亞」,意思是「耶和華救主」。是真神藉天使起的名(太一12;路一3031)。
祂(耶穌)是奉耶和華的名來的(太廿一9;路十九3738)。
耶和華(父神)的名是「耶穌」。
耶穌說:「(父神)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我的名顯給他們,已將我的名指示他們。(約十七626)。
「耶穌」這個名是「神賜給我(耶穌)的,(父神)的名。」(約十七1112)(請參看英日譯)。
查考聖經,耶穌並沒有指示「耶和華」或其他別的神名給門徒,如彼得說:「天下人間除了『耶穌』以外,沒有賜下別的名。」(徒四12)。
「耶穌」這名是「超乎萬有之上的名」(腓二911),是真神的真名。父、子、聖靈是原為一位的(羅八9;約十30),所以主吩咐門徒要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洗,而門徒即只奉「耶穌」的名施洗(太廿八19;徒二38,八16,十九5;參看:賽九6)。
真神的名是獨一的,我們當奉祂的名行事,在祂的教會高舉祂的聖名,而尊祂的名──耶穌──為聖、為大(亞十四9;西三17;申十二5;王上八43;太六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