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391#comment-2815
扭曲經文原意支持自己立場「不可取」
有人為了反「耶和華」的譯名,搬出主禱文「尊你的名為聖」作後盾,言下之意是繼續使用「耶和華」譯名就是「不尊神的名為聖」這和把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曲解為「錯誤稱呼」神的名其實如出一轍,都是用扭曲經文原意來支持自己的立場,並不可取(參拙文〈從摩西五經「內證」看第三誡「不可妄稱神的名」之正解〉)。
「我們在天上的父」原始經文為親暱的「阿爸」!
馬太六9及路加十一2記載的主禱文首句都是「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但熟悉經文鑑別學的人就知道,和合本《路加福音》此處經文根據的其實是較晚期抄本,早期抄本的路加經文只有「父啊」一詞(亞蘭文則是親切的「阿爸」abba)和合本也用括號備註:「有古卷:父啊」。
主禱文用「阿爸」起頭,不涉及正式「神名」稱呼
路加福音後期抄本可能是因主禱文用於教會禮拜,所以參照馬太用語改為較正式的「我們在天上的父」多數學者也認為路加主禱文首句「阿爸」的稱呼,比馬太「我們在天上的父」更接近耶穌原始的教導,因此,耶穌教導的禱告,可能根本不涉及其他正式「神名」而是直接從「阿爸」(abba)如此親密的稱呼開始,強將下一句「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扯到神名「稱呼」其實是把自己的意思讀入經文。
從「尊神名為聖」的舊約傳統理解「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耶穌教導的「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也不是憑空冒出,而是從舊約聖經「尊神名為聖」的傳統而來,典型的經文如「但要尊萬軍之耶和華為聖」(賽八13)「他們必尊我的名為聖」(賽二九23)其「反義」則是「使神的名受褻瀆」如「免得我名在他們所住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結二十9)。
「心裡」尊主為聖反證此命令和「神名」稱呼無關
那麼「尊神的名為聖」的意思又是什麼?其實新約對其意義有進一步的解明,彼前三15「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引用的就是賽八13,但將耶和華改為基督,強調的是即使面對彼前三14的威嚇,苦難,仍要尊基督為神,為主,順服祂並用好行為榮耀祂,彼得在「心裡」尊主為聖的說法,也反證這命令和「神名」的稱呼無關,而是一種內心對神本身的「敬畏」。
保羅:猶太人違反律法的行為讓神名受辱
保羅對「尊神的名為聖」的反面案例也有所闡明,他在羅二24說:「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保羅所引的舊約經文,是賽五二5:「我的名整天受褻瀆」原始經文的意思是因猶太人被放逐外邦,致外邦人嘲弄其神無能,但保羅則引申為因猶太人違反律法,其行為讓神名受辱。
「不」尊神的名為聖:就是不敬畏神,因敗德褻瀆神的名
相同的觀念也可見於結三六23:「我要使我的大名顯為聖,這名在列國中已被褻瀆,就是你們在他們中間所褻瀆的」因此「不」尊神的名為聖,使神的名受褻瀆的基本意義就是:神的百姓不敬畏神,不順服神的命令,以致因敗德的行為褻瀆了神的名。
主禱文意旨:行事前要想到「尊神的名為聖」最終以行為榮耀神
因此「尊你的名為聖」不論就主禱文原意,或聖經「尊神的名為聖」的傳統來看,都和「神名」稱呼無關,而是和神子民有沒有心裡敬畏神,用好行為,好見證來榮耀神有關,主禱文的祈求,除了是「自我期許」也是求神的靈在人心中「動工」讓人能生「敬畏」之心,行事之前都想到「尊神的名為聖」最終能使神得到榮耀。
尊重多元想法,切勿扭曲經文達成個人目的
對於有些人不贊成「耶和華」譯名,我能理解也予以尊重,但要再次善意勸告,切莫扭曲經文原意,以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或主禱文「尊你的名為聖」來恐嚇不認同更改「耶和華」譯名「必要性」的同靈,如此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反是背離了「尊你的名為聖」的真意!
以勒認為所謂的(信仰)的方程式是(信念)加上(信心),信念是來自(聖經)~閱讀聖經可以建構屬靈的信念!信心是來自(真神)~依靠真神可以強化對神的信心!而這一切都是從(閱讀聖經)開始的!但不只是閱讀聖經而已,還要(月讀聖經),也就是每個月的每一天都要閱讀聖經!而且每一天都要分四個階段閱讀聖經,讓聖經的思想神的話語完全進入你我的腦海裡!進而影響甚至主宰你我的一言一行!(1)清晨起床開始讀箴言(0600~0800)早餐之前一定讀箴言!(2)早上八點開始見耶穌(0800~1200)午餐之前一定見耶穌!(3)中午正點開始會使徒(1200~1800)晚餐之前一定會使徒!(4)晚上六點開始唸詩篇(1800~2200)睡覺之前一定唸詩篇!右下方我列了每一天的4個進度,就讓我們一起來每天(閱讀聖經)進而(月讀聖經)吧!
2013年4月13日 星期六
「耶和華見證人」何以被視為「異端」?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391#comment-2829
古代「亞流主義」的復活
「耶和華見證人」被視為異端,不是因為「堅持耶和華是父神的名」而是否定耶穌是神,認為耶穌也是被造的,從不與父神平等,其神觀是古代異端「亞流主義」的現代版。
否定耶穌是神
「耶和華見證人」官方網站(http://www.jw.org/zh-hant)就說:
「耶穌從沒有説自己跟全能的上帝地位一樣」又說:「約翰在約翰福音一1的話並沒有表示耶穌就是全能的上帝」。
羔羊受敬拜強力駁斥「耶和華見證人」神觀
「耶和華見證人」這種神觀的錯誤就在於,耶穌若不是神,怎能有「赦罪」的權柄?怎有資格道成肉身在十架上替贖?耶穌若不是神,敬拜耶穌就成了偶像崇拜,但啟示錄的記載卻是曾被殺的羔羊在寶座接受宇宙萬物的敬拜。
《新世界譯本》翻譯上的扭曲
「耶和華見證人」使用「YHWH」來稱呼神,但因其中文版聖經「舊約」使用和合本,所以仍延用「耶和華」稱呼,至於「新約」則是另譯《新世界譯本》依學者研究,該譯本有少數經文其實是譯的不錯,但最大的問題是在許多關鍵經文扭曲原意以配合其教義。
關於該譯本的評論,可以參看黃錫木《新約經文鑑別學概論》一書的附錄二。
在新約恢復「耶和華」稱呼「不忠於」新約原文「神名」使用,不是「耶和華見證人」被當成異端的原因,至於《新世界譯本》在新約全面恢復「耶和華」的稱呼,例如路四18:「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膏立了我,叫我向窮人宣揚好消息」來八10:「耶和華説:那段日子以後,我要跟以色列家立以下的約:我必把我的律法放在他們的腦海裏,寫在他們心坎上」。
這種作法反而是「不忠實」於新約希臘文聖經原文的「改動」並不妥當,神觀嚴重錯誤,對信仰理念堅持的態度仍感動人「耶和華見證人」在神觀上有嚴重錯誤,但其信徒對信仰的堅持並不是全無可取之處。
耶和華見證人「反對接受軍事訓練」雖不被多數基督教「解經」所認同,但其信徒因此「信念」成了宗教良心犯,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入獄服刑,刑滿回營又入獄服刑,這種堅持信仰的精神其實感動很多人,台灣的「替代役」制度也是因此而生。
判斷「異端」要掌握核心,不是亂槍打鳥,株連無辜「耶和華見證人」涉及「異端」的信仰主張我無一認同,我也自始堅持洗禮應奉「耶穌」的名,所以不必亂扣帽子胡亂栽贓。
倒是「耶和華見證人」不使用十字架,反對聖誕節,不慶祝生日,禁戒血,不吸煙,不酗酒,禁止婚前性行為,難道因為TJC在這些主張上和耶和華見證人有相似之處,就成了異端?
爭取認同唯一方法是「用真理說服人」
對於不喜歡「耶和華」翻譯的人,我始終尊重其選擇,但我不能認同「曲解」主禱文「尊你的名為聖」濫解「人的吩咐」來製造「莫須有」的罪名。
「禁用」耶和華譯名並不是TJC真理研究委員會的結論,TJC主流思想更從未把「耶和華」污衊為「假名」「假神的名字」爭取認同唯一的方法是更深入的研討「聖經」用真理說服人,除此之外都只能引人反感而已!
古代「亞流主義」的復活
「耶和華見證人」被視為異端,不是因為「堅持耶和華是父神的名」而是否定耶穌是神,認為耶穌也是被造的,從不與父神平等,其神觀是古代異端「亞流主義」的現代版。
否定耶穌是神
「耶和華見證人」官方網站(http://www.jw.org/zh-hant)就說:
「耶穌從沒有説自己跟全能的上帝地位一樣」又說:「約翰在約翰福音一1的話並沒有表示耶穌就是全能的上帝」。
羔羊受敬拜強力駁斥「耶和華見證人」神觀
「耶和華見證人」這種神觀的錯誤就在於,耶穌若不是神,怎能有「赦罪」的權柄?怎有資格道成肉身在十架上替贖?耶穌若不是神,敬拜耶穌就成了偶像崇拜,但啟示錄的記載卻是曾被殺的羔羊在寶座接受宇宙萬物的敬拜。
《新世界譯本》翻譯上的扭曲
「耶和華見證人」使用「YHWH」來稱呼神,但因其中文版聖經「舊約」使用和合本,所以仍延用「耶和華」稱呼,至於「新約」則是另譯《新世界譯本》依學者研究,該譯本有少數經文其實是譯的不錯,但最大的問題是在許多關鍵經文扭曲原意以配合其教義。
關於該譯本的評論,可以參看黃錫木《新約經文鑑別學概論》一書的附錄二。
在新約恢復「耶和華」稱呼「不忠於」新約原文「神名」使用,不是「耶和華見證人」被當成異端的原因,至於《新世界譯本》在新約全面恢復「耶和華」的稱呼,例如路四18:「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膏立了我,叫我向窮人宣揚好消息」來八10:「耶和華説:那段日子以後,我要跟以色列家立以下的約:我必把我的律法放在他們的腦海裏,寫在他們心坎上」。
這種作法反而是「不忠實」於新約希臘文聖經原文的「改動」並不妥當,神觀嚴重錯誤,對信仰理念堅持的態度仍感動人「耶和華見證人」在神觀上有嚴重錯誤,但其信徒對信仰的堅持並不是全無可取之處。
耶和華見證人「反對接受軍事訓練」雖不被多數基督教「解經」所認同,但其信徒因此「信念」成了宗教良心犯,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入獄服刑,刑滿回營又入獄服刑,這種堅持信仰的精神其實感動很多人,台灣的「替代役」制度也是因此而生。
判斷「異端」要掌握核心,不是亂槍打鳥,株連無辜「耶和華見證人」涉及「異端」的信仰主張我無一認同,我也自始堅持洗禮應奉「耶穌」的名,所以不必亂扣帽子胡亂栽贓。
倒是「耶和華見證人」不使用十字架,反對聖誕節,不慶祝生日,禁戒血,不吸煙,不酗酒,禁止婚前性行為,難道因為TJC在這些主張上和耶和華見證人有相似之處,就成了異端?
爭取認同唯一方法是「用真理說服人」
對於不喜歡「耶和華」翻譯的人,我始終尊重其選擇,但我不能認同「曲解」主禱文「尊你的名為聖」濫解「人的吩咐」來製造「莫須有」的罪名。
「禁用」耶和華譯名並不是TJC真理研究委員會的結論,TJC主流思想更從未把「耶和華」污衊為「假名」「假神的名字」爭取認同唯一的方法是更深入的研討「聖經」用真理說服人,除此之外都只能引人反感而已!
2013年4月12日 星期五
從「YHWH是主」到「耶穌是主」:兼談對YHWH「讀音」執迷的自我矛盾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391#comment-2824
YHWH若可讀成adonay
為何不可讀成Jehovah?
YHWH的讀音因猶太文士迷信「神名」太神聖不可讀出而失傳,耶穌時代的人將七十士譯本上的希伯來文YHWH神名讀成adonay(主),若反Jehovah的人可以接受把YHWH神名「讀成」根本不是其原始發音的adonay(阿多乃),為何
YHWH神名不可以在保留YHWH四字母下取用adonay三母音讀成YaHoWaH(Jehovah)?
信「耶穌」是獨一真神不是取消對父神的認同
TJC信條第一條是「信耶穌係....唯一之救主,天地之主宰,獨一之真神」請問Jehovah神名翻譯哪裡違反TJC信條第一條了?
保羅在林前八6說:「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在保羅觀念裡,信耶穌是獨一真神,並不是取消對父神的認同,保羅乃是將耶穌與父神認同為同一位(請注意不是混淆父與子位格的區別)
「名號」不是用來取代「名字」
有人以為YHWH(耶和華)是「主」耶穌也是「主」既然都是「主」就統一以「主」代替YHWH不再使用YHWH(耶和華)此名。
其實我在前文早已指出「主」是「名號」(頭銜)不是「名字」,「名號」的功能是用來說明「身份」所以不能亂用,但「名號」也不是用來取代「名字」,就像我們稱耶穌為「主」不因此取消「耶穌」此名。
「耶和華」被稱為「主」這名號舊約神被稱為「主」例如:「主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出三四23)單複數連用的「萬主之主」(申十17)突出作為耶和華頭銜的「耶和華,我們的主」(詩八1)此名號的使用甚至早在神與亞伯蘭立約時,就以「主耶和華啊」(創十五2、8)來稱呼神。
耶穌復活讓彼得明白神已立「耶穌」為「主」
到了新約,因著耶穌的復活,使徒認識到耶穌的地位,因而將用在神身上的「主」這名號也應用在耶穌身上,如彼得五旬節的演說,不但引用詩110:1也強調「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徒二34-36)。
保羅將「求告耶和華名」改成「求告主名」把「耶穌」與YHWH認同保羅在羅十9-10解說「耶穌是主」這基督教最早「信條」時,更是引用約珥書二32:「到那時候,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指其應驗在耶穌身上,原本「求告耶和華名」變成「求告主名」(羅十13)將耶穌與YHWH認同。
神賜「耶穌」超乎萬名之上的「主」之名
不過使徒們稱耶穌是「主」並不是要抹除YHWH(耶和華)這名字,保羅的說法是:神賜給耶穌「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主」的名號(腓二9、11)因為「耶穌」是原本降卑狀態下的名,此「名」既是耶穌從降卑被升高後所賜,則腓二9節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指的就是用來說明耶穌被提升後之地位,職份,榮耀的「名號」:「主」。
不是取消YHWH(耶和華)這名,而是把耶穌放在YHWH的地位
此外,從腓二11節無不口稱耶穌基督「主」使榮耀歸與父神,也可以了解,神並不是取消YHWH(耶和華)這名,而是給了耶穌「主」的名號,把耶穌放在YHWH(耶和華)自己至高無上的地位,與神同等,讓耶穌成為統管宇宙的「主」。
認識「耶穌」才是真的認識YHWH(耶和華)
約翰福音十七3「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也是相同的邏輯,猶太人以為他們已認識獨一真神YHWH(耶和華)但約翰說「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才是真的認識YHWH(耶和華)也才有永生
透過YHWH(耶和華)這名才更認識耶穌的偉大
承認耶穌是唯一救主,不是取消YHWH(耶和華)這名,相反的,透過舊約所啟示的YHWH(耶和華)這名,我們才更認識耶穌的偉大,正如約翰所說的,耶穌的榮耀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父)所有的榮耀」(約十七5)。
不是抹除YHWH(耶和華)這名,而是將「你的名」顯明耶穌來是要抹除YHWH(耶和華)這名嗎?不,耶穌說:「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約十七6)換言之,耶穌來是要將YHWH(耶和華)這「自有者」「我是」之名的意義及內容,向門徒及世人彰顯出來。
將門徒保守在YHWH(耶和華)神名大能下約十七11更說:「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NRSV譯為Holy Father, protect them in your name that you have given me新漢語譯本傳神的譯為「聖父啊,求你保守他們在你的名下(這名是你賜給我的)」。
耶穌也分享了YHWH(耶和華)這名
這節可以理解為,耶穌求父神以YHWH(耶和華)神名的大能保守門徒到底,這呼應了詩五四1「神啊,求你以你的名救我」的傳統認識,而耶穌也分享了YHWH(耶和華)這名(這名是你賜給我的)所擁有的拯救權能。
謝順道長老:父神與子共同分享「耶穌」的名
另一種解讀則是如謝順道長老在《聖靈論》第一章所說的,將「耶穌」此名視為父神與子共同分享的名,也正是在這樣的理解下,彼得說美門瘸子能行走是因「耶穌基督的名」(徒四10)且「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因耶穌實現了YHWH(耶和華)應許的救恩,我們禱告時,也可以直接向那與父合一的「耶穌」祈求。
口稱「耶穌」之名,最終的目的是為「使榮耀歸與父神」
所以,對「耶穌」的尊崇,對「耶穌是主」的認信,都不是要抹除YHWH(耶和華)神名,正如保羅所強調的,當天上,地上,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時,最終的目的仍是為「使榮耀歸與父神」(腓二10-11)
第一誡真義:
絕不容許別的神明分享對祂的敬拜!
回到十誡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二十3)現代中文譯本翻成「我以外,你不可敬拜別的神明」NRSV譯為you shall have no othergods before me這「在我面前」不可有別神,就是出二十5所說神是「忌邪的神」也就是用「嫉妒的神」這種強烈排他的關係來說明「神絕不容許別的神明分享對祂的敬拜」。
「耶和華」神名翻譯是為讓人更認識神
將YHWH翻譯成Jehovah是要讓人透過「神名」更認識神獨一,自存的本質,怎會是要「讓其他神明分享對祂的敬拜」?另外,我的文章從未討論第一誡和「魔鬼自存」論的關係,所以別張冠李戴了。
「耶穌」譯名本來就是「新造」
有人說:「神的名字可以由人造出來嗎?」「耶穌」這中文譯名就是「新造」的詞,您要放棄此「人造」譯名嗎?放棄後要以亞蘭文,希臘文還是希伯來文的「名字」為準?「耶和華」有錯,神怎不啟示魏保羅一併「更正」?
反Jehovah的人始終糾結在那種神名準確發音的迷思裡,若YHWH讀音那麼重要,耶穌及使徒怎會默許並隨順猶太人用adonay(阿多乃)來讀YHWH這神名?若「耶和華」如某些人偏執所認為的是「假名」神怎不在1917年啟示魏保羅時要他一併「更正」?到等到TJC已使用這名近百年後,才突然由某些人加以「更正」?
學學耶穌對「神名」稱呼「包容」的態度
我可以接受「雅威」的新譯名,也可以「包容」有人以The Lord稱呼YHWH畢竟耶穌及使徒也包容了猶太人這種因神名神聖「避諱」的作法,但奉勸恐嚇不得使用「耶和華」把「耶和華」污衊為「假名」「假神的名字」者還是更慎重點,別「口不擇言」免得用自己的話審判了自己
YHWH若可讀成adonay
為何不可讀成Jehovah?
YHWH的讀音因猶太文士迷信「神名」太神聖不可讀出而失傳,耶穌時代的人將七十士譯本上的希伯來文YHWH神名讀成adonay(主),若反Jehovah的人可以接受把YHWH神名「讀成」根本不是其原始發音的adonay(阿多乃),為何
YHWH神名不可以在保留YHWH四字母下取用adonay三母音讀成YaHoWaH(Jehovah)?
信「耶穌」是獨一真神不是取消對父神的認同
TJC信條第一條是「信耶穌係....唯一之救主,天地之主宰,獨一之真神」請問Jehovah神名翻譯哪裡違反TJC信條第一條了?
保羅在林前八6說:「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在保羅觀念裡,信耶穌是獨一真神,並不是取消對父神的認同,保羅乃是將耶穌與父神認同為同一位(請注意不是混淆父與子位格的區別)
「名號」不是用來取代「名字」
有人以為YHWH(耶和華)是「主」耶穌也是「主」既然都是「主」就統一以「主」代替YHWH不再使用YHWH(耶和華)此名。
其實我在前文早已指出「主」是「名號」(頭銜)不是「名字」,「名號」的功能是用來說明「身份」所以不能亂用,但「名號」也不是用來取代「名字」,就像我們稱耶穌為「主」不因此取消「耶穌」此名。
「耶和華」被稱為「主」這名號舊約神被稱為「主」例如:「主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出三四23)單複數連用的「萬主之主」(申十17)突出作為耶和華頭銜的「耶和華,我們的主」(詩八1)此名號的使用甚至早在神與亞伯蘭立約時,就以「主耶和華啊」(創十五2、8)來稱呼神。
耶穌復活讓彼得明白神已立「耶穌」為「主」
到了新約,因著耶穌的復活,使徒認識到耶穌的地位,因而將用在神身上的「主」這名號也應用在耶穌身上,如彼得五旬節的演說,不但引用詩110:1也強調「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徒二34-36)。
保羅將「求告耶和華名」改成「求告主名」把「耶穌」與YHWH認同保羅在羅十9-10解說「耶穌是主」這基督教最早「信條」時,更是引用約珥書二32:「到那時候,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指其應驗在耶穌身上,原本「求告耶和華名」變成「求告主名」(羅十13)將耶穌與YHWH認同。
神賜「耶穌」超乎萬名之上的「主」之名
不過使徒們稱耶穌是「主」並不是要抹除YHWH(耶和華)這名字,保羅的說法是:神賜給耶穌「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主」的名號(腓二9、11)因為「耶穌」是原本降卑狀態下的名,此「名」既是耶穌從降卑被升高後所賜,則腓二9節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指的就是用來說明耶穌被提升後之地位,職份,榮耀的「名號」:「主」。
不是取消YHWH(耶和華)這名,而是把耶穌放在YHWH的地位
此外,從腓二11節無不口稱耶穌基督「主」使榮耀歸與父神,也可以了解,神並不是取消YHWH(耶和華)這名,而是給了耶穌「主」的名號,把耶穌放在YHWH(耶和華)自己至高無上的地位,與神同等,讓耶穌成為統管宇宙的「主」。
認識「耶穌」才是真的認識YHWH(耶和華)
約翰福音十七3「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也是相同的邏輯,猶太人以為他們已認識獨一真神YHWH(耶和華)但約翰說「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才是真的認識YHWH(耶和華)也才有永生
透過YHWH(耶和華)這名才更認識耶穌的偉大
承認耶穌是唯一救主,不是取消YHWH(耶和華)這名,相反的,透過舊約所啟示的YHWH(耶和華)這名,我們才更認識耶穌的偉大,正如約翰所說的,耶穌的榮耀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父)所有的榮耀」(約十七5)。
不是抹除YHWH(耶和華)這名,而是將「你的名」顯明耶穌來是要抹除YHWH(耶和華)這名嗎?不,耶穌說:「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約十七6)換言之,耶穌來是要將YHWH(耶和華)這「自有者」「我是」之名的意義及內容,向門徒及世人彰顯出來。
將門徒保守在YHWH(耶和華)神名大能下約十七11更說:「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NRSV譯為Holy Father, protect them in your name that you have given me新漢語譯本傳神的譯為「聖父啊,求你保守他們在你的名下(這名是你賜給我的)」。
耶穌也分享了YHWH(耶和華)這名
這節可以理解為,耶穌求父神以YHWH(耶和華)神名的大能保守門徒到底,這呼應了詩五四1「神啊,求你以你的名救我」的傳統認識,而耶穌也分享了YHWH(耶和華)這名(這名是你賜給我的)所擁有的拯救權能。
謝順道長老:父神與子共同分享「耶穌」的名
另一種解讀則是如謝順道長老在《聖靈論》第一章所說的,將「耶穌」此名視為父神與子共同分享的名,也正是在這樣的理解下,彼得說美門瘸子能行走是因「耶穌基督的名」(徒四10)且「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因耶穌實現了YHWH(耶和華)應許的救恩,我們禱告時,也可以直接向那與父合一的「耶穌」祈求。
口稱「耶穌」之名,最終的目的是為「使榮耀歸與父神」
所以,對「耶穌」的尊崇,對「耶穌是主」的認信,都不是要抹除YHWH(耶和華)神名,正如保羅所強調的,當天上,地上,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時,最終的目的仍是為「使榮耀歸與父神」(腓二10-11)
第一誡真義:
絕不容許別的神明分享對祂的敬拜!
回到十誡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二十3)現代中文譯本翻成「我以外,你不可敬拜別的神明」NRSV譯為you shall have no othergods before me這「在我面前」不可有別神,就是出二十5所說神是「忌邪的神」也就是用「嫉妒的神」這種強烈排他的關係來說明「神絕不容許別的神明分享對祂的敬拜」。
「耶和華」神名翻譯是為讓人更認識神
將YHWH翻譯成Jehovah是要讓人透過「神名」更認識神獨一,自存的本質,怎會是要「讓其他神明分享對祂的敬拜」?另外,我的文章從未討論第一誡和「魔鬼自存」論的關係,所以別張冠李戴了。
「耶穌」譯名本來就是「新造」
有人說:「神的名字可以由人造出來嗎?」「耶穌」這中文譯名就是「新造」的詞,您要放棄此「人造」譯名嗎?放棄後要以亞蘭文,希臘文還是希伯來文的「名字」為準?「耶和華」有錯,神怎不啟示魏保羅一併「更正」?
反Jehovah的人始終糾結在那種神名準確發音的迷思裡,若YHWH讀音那麼重要,耶穌及使徒怎會默許並隨順猶太人用adonay(阿多乃)來讀YHWH這神名?若「耶和華」如某些人偏執所認為的是「假名」神怎不在1917年啟示魏保羅時要他一併「更正」?到等到TJC已使用這名近百年後,才突然由某些人加以「更正」?
學學耶穌對「神名」稱呼「包容」的態度
我可以接受「雅威」的新譯名,也可以「包容」有人以The Lord稱呼YHWH畢竟耶穌及使徒也包容了猶太人這種因神名神聖「避諱」的作法,但奉勸恐嚇不得使用「耶和華」把「耶和華」污衊為「假名」「假神的名字」者還是更慎重點,別「口不擇言」免得用自己的話審判了自己
2013年4月11日 星期四
「耶和華」神名翻譯是「人的吩咐」?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391#comment-2820
「人的吩咐」所指為何?
耶穌在太十五9指責文士和法利賽人「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到底「人的吩咐」指什麼?把YHWH譯為Jehovah或「耶和華」又是不是一種「人的吩咐」?
「人的吩咐」指猶太口傳律法halakah
耶穌之所以引賽二九13指責文士和法利賽人「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是因為他們譴責耶穌的門徒飯前不洗手,違反了猶太人的潔淨規矩(洗手禮)。
太十五9「人的吩咐」指的就是太十五3「你們的遺傳」也就是用來解釋如何在生活中實行誡命的口傳律法「哈拉卡」(halakah)忘卻律法真義,只在表面做文章,故作敬虔洗手禮的遺傳之所以被否定,是因為神要求祭司在洗濯盆洗手(出三十18-19)其原意是透過洗手的動作象徵人須預備潔淨的心才能朝見神,猶太口傳律法把原僅限於祭司的洗手擴及一般人,但實踐的結果卻是忘了原來洗手所要求的那種「內在敬虔與聖潔」只在外表形式做文章。
用「人的遺傳」迴避神的誡命
另一個例子是,文士和法利賽人解釋:「原本要奉養父母的那份禮若已獻給神,就可以不必再孝敬給父母」(太十五5-6、可七11-12)這種利用「人的遺傳」迴避孝敬父母「誡命」的取巧手段,就是耶穌所以嚴厲指責「為什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太十五6)的緣故。
「推翻、取代、架空」神的心意才是「人的吩咐」正解
因此「人的吩咐」指的就是用人對律法的解釋去推翻、取代「位階」更高的「誡命」。
NRSV就將太十五9譯為teaching human precepts as doctrines.,新漢語譯本也譯為「把人的規矩當作教條教導人」其錯誤就在「主客易位」
用只在意「外表、形式、繁文縟節」的規定「架空」了代表神心意的「誡命」。
別「望文生義」、亂貼「標籤」
值得注意的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教導,不都是被耶穌當成「人的吩咐」全盤否定,太二三3就說「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所以不要「望文生義」「見獵心喜」凡是看不慣的的,就隨便貼上一張「人的吩咐」的標籤,恣意「污名化」與己不合的「異見」。
耶穌使用的聖經可能仍寫YHWH(耶和華)神名
回到「神名」翻譯的問題,除非使用原文聖經,否則「翻譯」是傳遞神話語所不可能避免的手段。
附帶一提的是,近來對七十士譯本的研究發現,早期古卷片段的希臘文譯本,仍維持以希伯來文書寫YHWH(耶和華)這神名,換言之,耶穌與使徒使用的聖經譯本,文字上可能仍保留YHWH(耶和華)神名,只是在口頭上「順應」猶太傳統才讀成「主」。
「刻意扭曲,注入特殊教義」的翻譯才需譴責
聖經「翻譯」有其遵循的「翻譯原則」對於翻譯的好壞,也可以根據不同的「原則」加以評價,除非是如某些有異端嫌疑的宗派,在翻譯聖經時「刻意扭曲」經文文義或不顧上下文,將其特殊教義注入翻譯文字,以致形成用「人意」改變神話語原意的情形,否則,聖經翻譯無論如何是不會涉及「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這種嚴重罪名,亂扣帽子反映的只是胡亂指控的人特殊的翻譯「偏好」罷了!
Jehovah只是致力保留YHWH四字母
把YHWH譯為Jehovah或「耶和華」反映的只是翻譯者當時致力要保留住原文YHWH這四字母的努力,又因為發音早已失傳,所以將adonay(主)的母音aoa套入這四字母成為YaHoWaH,後來再演變為Jehovah。
您可以不喜歡保留YHWH四字母這樣的翻譯方式,改採「意譯」的方式,例如亞伯蘭年九十九歲,耶和華向他顯現時所啟示的「名」:El Shaddai(全能的神)就被和合本「意譯」為「全能的神」(創十七1)呂振中譯本則是把YHWH(耶和華)意譯為「永恆主」。
在乎神或在乎個人隱而未現的知識傲慢?
對於部分英譯本以The Lord取代YHWH其實一直有質疑的意見,只是被反對Jehovah的人刻意忽略,那些主張YHWH發音可能是二音節Yah-weh的人,其實也知道有學者主張應該讀成三音節,反Jehovah者,真正在意的是神名翻譯的準確性,還是隱而未現「我懂更多學術知識」並據此知識要人「改正」的屬靈驕傲?
中文聖經譯本的「選擇」仍是「耶和華」
論學術知識及原文造詣,我們的知識不會比中文聖經翻譯學者更高,他們也都深知Jehovah或「耶和華」譯名的爭論。
但上世紀末兩個中文聖經譯本:1992年的聖經新譯本及1997年的《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採用的依然是中文讀者最熟悉的「耶和華」只有天主教的《牧靈聖經》改譯為「雅威」。
尊重自由選擇,也別把個人偏好強加他人
不喜歡「耶和華」譯名,可以選擇用立可白「自行處理」對「音譯」有執迷偏好,可以自行把Elohim改為「以羅欣」或根據希臘文Theos音譯成「地腰司」但無論如何,將自己的「偏好」「解釋」強加在其他基督徒身上,反倒比較像是將「人的吩咐」變成「教條」(teaching human precepts as doctrines)了!
「人的吩咐」所指為何?
耶穌在太十五9指責文士和法利賽人「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到底「人的吩咐」指什麼?把YHWH譯為Jehovah或「耶和華」又是不是一種「人的吩咐」?
「人的吩咐」指猶太口傳律法halakah
耶穌之所以引賽二九13指責文士和法利賽人「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是因為他們譴責耶穌的門徒飯前不洗手,違反了猶太人的潔淨規矩(洗手禮)。
太十五9「人的吩咐」指的就是太十五3「你們的遺傳」也就是用來解釋如何在生活中實行誡命的口傳律法「哈拉卡」(halakah)忘卻律法真義,只在表面做文章,故作敬虔洗手禮的遺傳之所以被否定,是因為神要求祭司在洗濯盆洗手(出三十18-19)其原意是透過洗手的動作象徵人須預備潔淨的心才能朝見神,猶太口傳律法把原僅限於祭司的洗手擴及一般人,但實踐的結果卻是忘了原來洗手所要求的那種「內在敬虔與聖潔」只在外表形式做文章。
用「人的遺傳」迴避神的誡命
另一個例子是,文士和法利賽人解釋:「原本要奉養父母的那份禮若已獻給神,就可以不必再孝敬給父母」(太十五5-6、可七11-12)這種利用「人的遺傳」迴避孝敬父母「誡命」的取巧手段,就是耶穌所以嚴厲指責「為什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太十五6)的緣故。
「推翻、取代、架空」神的心意才是「人的吩咐」正解
因此「人的吩咐」指的就是用人對律法的解釋去推翻、取代「位階」更高的「誡命」。
NRSV就將太十五9譯為teaching human precepts as doctrines.,新漢語譯本也譯為「把人的規矩當作教條教導人」其錯誤就在「主客易位」
用只在意「外表、形式、繁文縟節」的規定「架空」了代表神心意的「誡命」。
別「望文生義」、亂貼「標籤」
值得注意的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教導,不都是被耶穌當成「人的吩咐」全盤否定,太二三3就說「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所以不要「望文生義」「見獵心喜」凡是看不慣的的,就隨便貼上一張「人的吩咐」的標籤,恣意「污名化」與己不合的「異見」。
耶穌使用的聖經可能仍寫YHWH(耶和華)神名
回到「神名」翻譯的問題,除非使用原文聖經,否則「翻譯」是傳遞神話語所不可能避免的手段。
附帶一提的是,近來對七十士譯本的研究發現,早期古卷片段的希臘文譯本,仍維持以希伯來文書寫YHWH(耶和華)這神名,換言之,耶穌與使徒使用的聖經譯本,文字上可能仍保留YHWH(耶和華)神名,只是在口頭上「順應」猶太傳統才讀成「主」。
「刻意扭曲,注入特殊教義」的翻譯才需譴責
聖經「翻譯」有其遵循的「翻譯原則」對於翻譯的好壞,也可以根據不同的「原則」加以評價,除非是如某些有異端嫌疑的宗派,在翻譯聖經時「刻意扭曲」經文文義或不顧上下文,將其特殊教義注入翻譯文字,以致形成用「人意」改變神話語原意的情形,否則,聖經翻譯無論如何是不會涉及「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這種嚴重罪名,亂扣帽子反映的只是胡亂指控的人特殊的翻譯「偏好」罷了!
Jehovah只是致力保留YHWH四字母
把YHWH譯為Jehovah或「耶和華」反映的只是翻譯者當時致力要保留住原文YHWH這四字母的努力,又因為發音早已失傳,所以將adonay(主)的母音aoa套入這四字母成為YaHoWaH,後來再演變為Jehovah。
您可以不喜歡保留YHWH四字母這樣的翻譯方式,改採「意譯」的方式,例如亞伯蘭年九十九歲,耶和華向他顯現時所啟示的「名」:El Shaddai(全能的神)就被和合本「意譯」為「全能的神」(創十七1)呂振中譯本則是把YHWH(耶和華)意譯為「永恆主」。
在乎神或在乎個人隱而未現的知識傲慢?
對於部分英譯本以The Lord取代YHWH其實一直有質疑的意見,只是被反對Jehovah的人刻意忽略,那些主張YHWH發音可能是二音節Yah-weh的人,其實也知道有學者主張應該讀成三音節,反Jehovah者,真正在意的是神名翻譯的準確性,還是隱而未現「我懂更多學術知識」並據此知識要人「改正」的屬靈驕傲?
中文聖經譯本的「選擇」仍是「耶和華」
論學術知識及原文造詣,我們的知識不會比中文聖經翻譯學者更高,他們也都深知Jehovah或「耶和華」譯名的爭論。
但上世紀末兩個中文聖經譯本:1992年的聖經新譯本及1997年的《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採用的依然是中文讀者最熟悉的「耶和華」只有天主教的《牧靈聖經》改譯為「雅威」。
尊重自由選擇,也別把個人偏好強加他人
不喜歡「耶和華」譯名,可以選擇用立可白「自行處理」對「音譯」有執迷偏好,可以自行把Elohim改為「以羅欣」或根據希臘文Theos音譯成「地腰司」但無論如何,將自己的「偏好」「解釋」強加在其他基督徒身上,反倒比較像是將「人的吩咐」變成「教條」(teaching human precepts as doctrines)了!
2013年4月9日 星期二
主禱文「尊你的名為聖」之真意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391#comment-2815
扭曲經文原意支持自己立場「不可取」
有人為了反「耶和華」的譯名,搬出主禱文「尊你的名為聖」作後盾,言下之意是繼續使用「耶和華」譯名就是「不尊神的名為聖」這和把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曲解為「錯誤稱呼」神的名其實如出一轍,都是用扭曲經文原意來支持自己的立場,並不可取(參拙文〈從摩西五經「內證」看第三誡「不可妄稱神的名」之正解〉)
「我們在天上的父」原始經文為親暱的「阿爸」馬太六9及路加十一2記載的主禱文首句都是「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但熟悉經文鑑別學的人就知道,和合本《路加福音》此處經文根據的其實是較晚期抄本,早期抄本的路加經文只有「父啊」一詞(亞蘭文則是親切的「阿爸」abba),和合本也用括號備註:「有古卷:父啊」
主禱文用阿爸起頭不涉及正式「神名」稱呼
路加福音後期抄本可能是因主禱文用於教會禮拜,所以參照馬太用語改為較正式的「我們在天上的父」多數學者也認為路加主禱文首句「阿爸」的稱呼,比馬太「我們在天上的父」更接近耶穌原始的教導,因此,耶穌教導的禱告,可能根本不涉及其他正式「神名」而是直接從「阿爸」(abba)如此親密的稱呼開始,強將下一句「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扯到神名「稱呼」其實是把自己的意思讀入經文。
從「尊神名為聖」的舊約傳統理解「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耶穌教導的「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也不是憑空冒出,而是從舊約聖經「尊神名為聖」的傳統而來,典型的經文如「但要尊萬軍之耶和華為聖」(賽八13)「他們必尊我的名為聖」(賽二九23)其「反義」則是「使神的名受褻瀆」如「
免得我名在他們所住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結二十9)
「心裡」尊主為聖反證此命令和「神名」稱呼無關
那麼「尊神的名為聖」的意思又是什麼?其實新約對其意義有進一步的解明,彼前三15「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引用的就是賽八13但將耶和華改為基督,強調的是即使面對彼前三14的威嚇,苦難,仍要尊基督為神為主,順服祂並用好行為榮耀祂,彼得在「心裡」尊主為聖的說法,也反證這命令和「神名」的稱呼無關,而是一種內心對神本身的「敬畏」!
保羅:猶太人違反律法的行為讓神名受辱
保羅對「尊神的名為聖」的反面案例也有所闡明,他在羅二24說:「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保羅所引的舊約經文,是賽五二5:「我的名整天受褻瀆」原始經文的意思是因猶太人被放逐外邦,致外邦人嘲弄其神無能,但保羅則引申為因猶太人違反律法,其行為讓神名受辱!
「不」尊神的名為聖:就是不敬畏神,因敗德褻瀆神的名
相同的觀念也可見於結三六23:「我要使我的大名顯為聖,這名在列國中已被褻瀆,就是你們在他們中間所褻瀆的」因此「不」尊神的名為聖,使神的名受褻瀆的基本意義就是:神的百姓不敬畏神,不順服神的命令,以致因敗德的行為褻瀆了神的名!
主禱文意旨:行事前要想到「尊神的名為聖」最終以行為榮耀神
因此「尊你的名為聖」不論就主禱文原意或聖經「尊神的名為聖」的傳統來看,都和「神名」稱呼無關,而是和神子民有沒有心裡敬畏神,用好行為,好見證來榮耀神有關,主禱文的祈求,除了是「自我期許」也是求神的靈在人心中「動工」讓人能生「敬畏」之心,行事之前都想到「尊神的名為聖」最終能使神得到榮耀。
尊重多元想法,切勿扭曲經文達成個人目的
對於有些人不贊成「耶和華」譯名,我能理解也予以尊重,但要再次善意勸告,切莫扭曲經文原意,以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或主禱文「尊你的名為聖」來恐嚇不認同更改「耶和華」譯名「必要性」的同靈,如此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反是背離了「尊你的名為聖」的真意!
扭曲經文原意支持自己立場「不可取」
有人為了反「耶和華」的譯名,搬出主禱文「尊你的名為聖」作後盾,言下之意是繼續使用「耶和華」譯名就是「不尊神的名為聖」這和把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曲解為「錯誤稱呼」神的名其實如出一轍,都是用扭曲經文原意來支持自己的立場,並不可取(參拙文〈從摩西五經「內證」看第三誡「不可妄稱神的名」之正解〉)
「我們在天上的父」原始經文為親暱的「阿爸」馬太六9及路加十一2記載的主禱文首句都是「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但熟悉經文鑑別學的人就知道,和合本《路加福音》此處經文根據的其實是較晚期抄本,早期抄本的路加經文只有「父啊」一詞(亞蘭文則是親切的「阿爸」abba),和合本也用括號備註:「有古卷:父啊」
主禱文用阿爸起頭不涉及正式「神名」稱呼
路加福音後期抄本可能是因主禱文用於教會禮拜,所以參照馬太用語改為較正式的「我們在天上的父」多數學者也認為路加主禱文首句「阿爸」的稱呼,比馬太「我們在天上的父」更接近耶穌原始的教導,因此,耶穌教導的禱告,可能根本不涉及其他正式「神名」而是直接從「阿爸」(abba)如此親密的稱呼開始,強將下一句「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扯到神名「稱呼」其實是把自己的意思讀入經文。
從「尊神名為聖」的舊約傳統理解「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耶穌教導的「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也不是憑空冒出,而是從舊約聖經「尊神名為聖」的傳統而來,典型的經文如「但要尊萬軍之耶和華為聖」(賽八13)「他們必尊我的名為聖」(賽二九23)其「反義」則是「使神的名受褻瀆」如「
免得我名在他們所住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結二十9)
「心裡」尊主為聖反證此命令和「神名」稱呼無關
那麼「尊神的名為聖」的意思又是什麼?其實新約對其意義有進一步的解明,彼前三15「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引用的就是賽八13但將耶和華改為基督,強調的是即使面對彼前三14的威嚇,苦難,仍要尊基督為神為主,順服祂並用好行為榮耀祂,彼得在「心裡」尊主為聖的說法,也反證這命令和「神名」的稱呼無關,而是一種內心對神本身的「敬畏」!
保羅:猶太人違反律法的行為讓神名受辱
保羅對「尊神的名為聖」的反面案例也有所闡明,他在羅二24說:「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保羅所引的舊約經文,是賽五二5:「我的名整天受褻瀆」原始經文的意思是因猶太人被放逐外邦,致外邦人嘲弄其神無能,但保羅則引申為因猶太人違反律法,其行為讓神名受辱!
「不」尊神的名為聖:就是不敬畏神,因敗德褻瀆神的名
相同的觀念也可見於結三六23:「我要使我的大名顯為聖,這名在列國中已被褻瀆,就是你們在他們中間所褻瀆的」因此「不」尊神的名為聖,使神的名受褻瀆的基本意義就是:神的百姓不敬畏神,不順服神的命令,以致因敗德的行為褻瀆了神的名!
主禱文意旨:行事前要想到「尊神的名為聖」最終以行為榮耀神
因此「尊你的名為聖」不論就主禱文原意或聖經「尊神的名為聖」的傳統來看,都和「神名」稱呼無關,而是和神子民有沒有心裡敬畏神,用好行為,好見證來榮耀神有關,主禱文的祈求,除了是「自我期許」也是求神的靈在人心中「動工」讓人能生「敬畏」之心,行事之前都想到「尊神的名為聖」最終能使神得到榮耀。
尊重多元想法,切勿扭曲經文達成個人目的
對於有些人不贊成「耶和華」譯名,我能理解也予以尊重,但要再次善意勸告,切莫扭曲經文原意,以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或主禱文「尊你的名為聖」來恐嚇不認同更改「耶和華」譯名「必要性」的同靈,如此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反是背離了「尊你的名為聖」的真意!
2013年4月5日 星期五
「主」是「名號」不是「名字」:再論YHWH「神名」翻譯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391#comment-2801
On April 5th, 2013 rawls says:
「隨順」猶太傳統或「示範」正確讀法?
主耶穌或使徒們把YHWH讀成「主」是因為他們認為這才是「正確」讀法?
還是只是「隨順」當時猶太傳統「避諱」神名的「習慣」?正如耶穌守住棚節,只是基於他猶太人的身份,並不是作為後世基督徒也必須守節的示範。
路加或耶穌本人沒有要教導YHWH讀法之意
路加在路四16-19這段耶穌在會堂讀經的記載,只是要強調耶穌就是以賽亞書61章所應許「末後神的僕人」「聖靈所膏的君王」以作為耶穌末世事工開始的序言,不論路加或耶穌本人,都沒有要「教導」如何正確讀出YHWH的意思。
《七十士譯本》被使用的希臘化背景
至於新約作者引用《七十士譯本》也不是承認該譯本具有特別的「權威性」只是因為歸信基督教的信徒大多熟悉《七十士譯本》這由北非亞歷山大猶太學者編譯成的通用希臘語譯本。
跟著《七十士譯本》刪除「耶利米書」內容?
若把這「歷史的偶然」變成「正典」的標準,則我們要不要跟隨《七十士譯本》也把「次經」納入聖經?《七十士譯本》的耶利米書比和合本根據的希伯來文本少了八分之一,我們要不要也跟著刪除?今日聖經翻譯要不要改以《七十士譯本》而不是希伯來文抄本為準?
神「使用」《七十士譯本》不是因其避諱YHWH
事實上猶太人後來開始抵制《七十士譯本》知名的猶太拉比Akiba還在主後130年起加以禁用《七十士譯本》被神「使用」是因為它讓希伯來聖經開始「說希臘話」這當時的「世界性語言」有利於基督教在希臘化世界傳佈而不
是因為《七十士譯本》用「主」替代YHWH是正確的。
《七十士譯本》不是怕「錯稱」神名而用「主」取代更重要的是《七十士譯本》也不是基於「錯誤稱呼」神名的理由用Kurios(主)取代YHWH而是因為當時猶太人已形成「神名」太神聖應予「避諱」讀出的習慣,翻譯者「順應」此一習慣而已。
出現6800次的YHWH,只因「猶太遺傳」就塗抹?
YHWH這神名在舊約出現6800次,若神不要人記得這名,會讓此名如此頻繁出現嗎?出三15:「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反YHWH的人要不要把這句話給刪除?基督徒既無猶太人那種偏差的「避諱」神名「神名不可說」的觀念,跟著猶太人「遺傳」用「主」去取代YHWH是對的嗎?
「主」是「名號」而不是「名字」!
「主」和「基督」「人子」一樣都是「名號」而不是「名字」只是用來說明「本人」的「身分」用這「說明性質」的「名號」去取代神在舊約的「專用名字」YHWH對嗎?
YHWH神名和「耶穌」不是互斥對立只能擇一的關係
如果不是舊約啟示出的YHWH這神名,我們怎能了解宣告「我是」的耶穌有多偉大?耶穌每次在猶太人前宣告「我是」都引起猶太人強烈反彈:約八58「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Before Abraham was, I am),結果猶太人拿石頭要打他,在大祭司面前審時,耶穌回答「我是(Ego Eimi)」(可十四62)大祭司就撕開衣服怒斥「你們已經聽見他這僭妄的話了」因這「我是」的宣告,正是啟示出耶穌的「神性」我們豈可將「我是」用其他名號取代?
YHWH不是託詞,而是啟示出神的本性出三14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ehyeh `asher `ehyeh)直譯為I am that I am不是託詞而是啟示出祂的本性,讓人知道YHWH是那「使..存在」者,呂振中譯本就譯為我是「創始」「成終」的主宰!
用「主」取代YHWH反「掩蓋」神名的意義
YHWH同時有「那將要是的」(I will be what I will be)之意,也就是那「將要與你同在的」介入人類歷史,憐恤神百姓困苦,伸手救拔人,人可經歷到的恩典之神,用「主」取代了YHWH這些「神名」啟示出的本性也隨之隱而未現。
瑪拉基先知:神用紀念冊記錄「思念他名的人」
正因為YHWH之名如此重要,摩西在詩歌中說:「我要宣告耶和華的名」(申三二3)詩篇說:人應當稱頌祂的名(詩七二19)先知西番雅說:「他們必投靠我耶和華的名」(番三12)瑪拉基先知更說:神有紀念冊專門「記錄那些敬畏耶和華、思念他名的人(瑪三16)聖經豈是教導我們塗抹YHWH神名、用「主」替代讓YHWH消失呢?
判定「錯誤」須拿出「標準」
有人再三指Jehovah或「耶和華」是翻譯錯誤,判定「錯誤」必須有「標準」否則就淪為恣意的指控,當YHWH的原始發音已無從確認時,對於設法保留住YHWH這四個子音「識別性」的Yehowah(Jehovah)怎能誣指其為「錯誤」?
以「佛地魔」(Voldemort)日文翻譯為例舉例來說,《哈利波特》中的大反派「佛地魔」(Lord Voldemort),這名字是依他原名湯姆•魔佛羅•瑞斗(Tom Marvolo Riddle)重組而成。除鄧不利多敢叫「湯姆」哈利波特敢叫「瑞,」無人敢說出其名,都以You-Know-Who代之。假設久而久之「佛地魔」(Voldemort)的讀音因而「失傳」難道永遠叫You-Know-Who嗎?翻譯的「發音」不夠「正確」就不能代表「佛地魔」就是「錯誤」嗎?讀一下日文「佛地魔」:ヴォルデモート的發音就知道和Voldemort差別有多大,您要據此糾正日文翻譯「錯誤」嗎?
註:日文「ヴォルデモート」發音:http://www.oddcast.com/home/demos/tts/tts_example.php
把拼音發音「絕對化」不是聖經的觀念
那種把「拼音」「發音」加以「神聖化」「絕對化」都不是聖經的觀念,可知道原本採用「腓尼基字母」的希伯來文,到了公元前5世紀改採「亞蘭文字母」如今只剩極少數的撒瑪利亞人仍使用古希伯來字母,要恢復使用「腓尼基字母」、拒絕聖經希伯來文的「亞蘭文字母」來拼寫YHWH才是對的嗎?
要不要乾脆學某些英文聖經譯本以古希伯來字母「יהוה」來拼寫神名YHWH?
「耶穌」發音「準確」的迷思至於絕對「準確」的神名發音真的存在嗎?「標準」又是什麼?今日中文「耶穌」發音真的和希腊文Ίησους(Iēsous)一樣嗎?去仔細聽一下梅爾吉伯遜拍的《耶穌受難記》片中演員說的耶穌時代口語亞蘭文ישוע(Jeshua)真的和「耶穌」絲毫不差嗎?更別說希伯來文יְהוֹשֻׁעַ(約書亞Joshua)發音至今還爭論不休。
語音轉變不可擋
俄羅斯東正教把耶穌譯成「伊伊稣斯」古蘭經譯成爾薩(Esa)台語羅馬聖經的Iâ-so聽在外國人耳裡還未必能想到耶穌,從希伯來文的Yeshua到希臘文的Ιησους到拉丁文的Iesus到英文的Jesus語音就是會自然改變!
說「錯誤」太沉重
拉丁語受高盧原住民影響,半母音字母J無法維持原來的「i」音,逐漸「顎化」成「G」音,法語再影響英語,就成了今日Jesus的發音,這種語言相互影響導致「語音」的變化,一定要以「錯誤」視之嗎?當您心中唸頌「讚美主耶穌」口中卻說出聽不懂的「方言」這不同的「聲音」難道就不指向「耶穌」嗎?
您說Apple或リンゴ(日文)「蘋果」就不再是蘋果嗎?若リンゴ可以是蘋果,Yehowah(Jehovah)又為何不能是YHWH?
YHWH神名更具正當性
在讀音失傳下,保留YHWH這四個子音的「識別性」再設法結合母音符號Adonai使其具「可發音性」的Yehowah(Jehovah)絕對比用作為「名號」的「主」來取代YHWH這神名更具「正當性」!
倘若耶穌現身今日會堂,想必也不會對虔誠,專注唱著讚美詩第25首「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的心」的老姊妹說:「妳唱錯了」實踐神已「顯明」的「旨意」比不斷「更正」更重要TJC初期的「萬國更正」傳統,讓某些人不自覺的把信仰重心放在不斷「更正」以追求「更」符合神「旨意」上,若真是明顯背離聖經與使徒傳統「更正」是應當的,但若反客為主,只把心思放在「不斷」更正,卻忽略了實踐神已「顯明」的「旨意」如「愛我們的鄰舍」這些淺顯但未必能落實的真理,恐怕是本末倒置了!
主耶穌或使徒們把YHWH讀成「主」是因為他們認為這才是「正確」讀法?
還是只是「隨順」當時猶太傳統「避諱」神名的「習慣」?正如耶穌守住棚節,只是基於他猶太人的身份,並不是作為後世基督徒也必須守節的示範。
路加或耶穌本人沒有要教導YHWH讀法之意
路加在路四16-19這段耶穌在會堂讀經的記載,只是要強調耶穌就是以賽亞書61章所應許「末後神的僕人」「聖靈所膏的君王」以作為耶穌末世事工開始的序言,不論路加或耶穌本人,都沒有要「教導」如何正確讀出YHWH的意思。
《七十士譯本》被使用的希臘化背景
至於新約作者引用《七十士譯本》也不是承認該譯本具有特別的「權威性」只是因為歸信基督教的信徒大多熟悉《七十士譯本》這由北非亞歷山大猶太學者編譯成的通用希臘語譯本。
跟著《七十士譯本》刪除「耶利米書」內容?
若把這「歷史的偶然」變成「正典」的標準,則我們要不要跟隨《七十士譯本》也把「次經」納入聖經?《七十士譯本》的耶利米書比和合本根據的希伯來文本少了八分之一,我們要不要也跟著刪除?今日聖經翻譯要不要改以《七十士譯本》而不是希伯來文抄本為準?
神「使用」《七十士譯本》不是因其避諱YHWH
事實上猶太人後來開始抵制《七十士譯本》知名的猶太拉比Akiba還在主後130年起加以禁用《七十士譯本》被神「使用」是因為它讓希伯來聖經開始「說希臘話」這當時的「世界性語言」有利於基督教在希臘化世界傳佈而不
是因為《七十士譯本》用「主」替代YHWH是正確的。
《七十士譯本》不是怕「錯稱」神名而用「主」取代更重要的是《七十士譯本》也不是基於「錯誤稱呼」神名的理由用Kurios(主)取代YHWH而是因為當時猶太人已形成「神名」太神聖應予「避諱」讀出的習慣,翻譯者「順應」此一習慣而已。
出現6800次的YHWH,只因「猶太遺傳」就塗抹?
YHWH這神名在舊約出現6800次,若神不要人記得這名,會讓此名如此頻繁出現嗎?出三15:「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反YHWH的人要不要把這句話給刪除?基督徒既無猶太人那種偏差的「避諱」神名「神名不可說」的觀念,跟著猶太人「遺傳」用「主」去取代YHWH是對的嗎?
「主」是「名號」而不是「名字」!
「主」和「基督」「人子」一樣都是「名號」而不是「名字」只是用來說明「本人」的「身分」用這「說明性質」的「名號」去取代神在舊約的「專用名字」YHWH對嗎?
YHWH神名和「耶穌」不是互斥對立只能擇一的關係
如果不是舊約啟示出的YHWH這神名,我們怎能了解宣告「我是」的耶穌有多偉大?耶穌每次在猶太人前宣告「我是」都引起猶太人強烈反彈:約八58「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Before Abraham was, I am),結果猶太人拿石頭要打他,在大祭司面前審時,耶穌回答「我是(Ego Eimi)」(可十四62)大祭司就撕開衣服怒斥「你們已經聽見他這僭妄的話了」因這「我是」的宣告,正是啟示出耶穌的「神性」我們豈可將「我是」用其他名號取代?
YHWH不是託詞,而是啟示出神的本性出三14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ehyeh `asher `ehyeh)直譯為I am that I am不是託詞而是啟示出祂的本性,讓人知道YHWH是那「使..存在」者,呂振中譯本就譯為我是「創始」「成終」的主宰!
用「主」取代YHWH反「掩蓋」神名的意義
YHWH同時有「那將要是的」(I will be what I will be)之意,也就是那「將要與你同在的」介入人類歷史,憐恤神百姓困苦,伸手救拔人,人可經歷到的恩典之神,用「主」取代了YHWH這些「神名」啟示出的本性也隨之隱而未現。
瑪拉基先知:神用紀念冊記錄「思念他名的人」
正因為YHWH之名如此重要,摩西在詩歌中說:「我要宣告耶和華的名」(申三二3)詩篇說:人應當稱頌祂的名(詩七二19)先知西番雅說:「他們必投靠我耶和華的名」(番三12)瑪拉基先知更說:神有紀念冊專門「記錄那些敬畏耶和華、思念他名的人(瑪三16)聖經豈是教導我們塗抹YHWH神名、用「主」替代讓YHWH消失呢?
判定「錯誤」須拿出「標準」
有人再三指Jehovah或「耶和華」是翻譯錯誤,判定「錯誤」必須有「標準」否則就淪為恣意的指控,當YHWH的原始發音已無從確認時,對於設法保留住YHWH這四個子音「識別性」的Yehowah(Jehovah)怎能誣指其為「錯誤」?
以「佛地魔」(Voldemort)日文翻譯為例舉例來說,《哈利波特》中的大反派「佛地魔」(Lord Voldemort),這名字是依他原名湯姆•魔佛羅•瑞斗(Tom Marvolo Riddle)重組而成。除鄧不利多敢叫「湯姆」哈利波特敢叫「瑞,」無人敢說出其名,都以You-Know-Who代之。假設久而久之「佛地魔」(Voldemort)的讀音因而「失傳」難道永遠叫You-Know-Who嗎?翻譯的「發音」不夠「正確」就不能代表「佛地魔」就是「錯誤」嗎?讀一下日文「佛地魔」:ヴォルデモート的發音就知道和Voldemort差別有多大,您要據此糾正日文翻譯「錯誤」嗎?
註:日文「ヴォルデモート」發音:http://www.oddcast.com/home/demos/tts/tts_example.php
把拼音發音「絕對化」不是聖經的觀念
那種把「拼音」「發音」加以「神聖化」「絕對化」都不是聖經的觀念,可知道原本採用「腓尼基字母」的希伯來文,到了公元前5世紀改採「亞蘭文字母」如今只剩極少數的撒瑪利亞人仍使用古希伯來字母,要恢復使用「腓尼基字母」、拒絕聖經希伯來文的「亞蘭文字母」來拼寫YHWH才是對的嗎?
要不要乾脆學某些英文聖經譯本以古希伯來字母「יהוה」來拼寫神名YHWH?
「耶穌」發音「準確」的迷思至於絕對「準確」的神名發音真的存在嗎?「標準」又是什麼?今日中文「耶穌」發音真的和希腊文Ίησους(Iēsous)一樣嗎?去仔細聽一下梅爾吉伯遜拍的《耶穌受難記》片中演員說的耶穌時代口語亞蘭文ישוע(Jeshua)真的和「耶穌」絲毫不差嗎?更別說希伯來文יְהוֹשֻׁעַ(約書亞Joshua)發音至今還爭論不休。
語音轉變不可擋
俄羅斯東正教把耶穌譯成「伊伊稣斯」古蘭經譯成爾薩(Esa)台語羅馬聖經的Iâ-so聽在外國人耳裡還未必能想到耶穌,從希伯來文的Yeshua到希臘文的Ιησους到拉丁文的Iesus到英文的Jesus語音就是會自然改變!
說「錯誤」太沉重
拉丁語受高盧原住民影響,半母音字母J無法維持原來的「i」音,逐漸「顎化」成「G」音,法語再影響英語,就成了今日Jesus的發音,這種語言相互影響導致「語音」的變化,一定要以「錯誤」視之嗎?當您心中唸頌「讚美主耶穌」口中卻說出聽不懂的「方言」這不同的「聲音」難道就不指向「耶穌」嗎?
您說Apple或リンゴ(日文)「蘋果」就不再是蘋果嗎?若リンゴ可以是蘋果,Yehowah(Jehovah)又為何不能是YHWH?
YHWH神名更具正當性
在讀音失傳下,保留YHWH這四個子音的「識別性」再設法結合母音符號Adonai使其具「可發音性」的Yehowah(Jehovah)絕對比用作為「名號」的「主」來取代YHWH這神名更具「正當性」!
倘若耶穌現身今日會堂,想必也不會對虔誠,專注唱著讚美詩第25首「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的心」的老姊妹說:「妳唱錯了」實踐神已「顯明」的「旨意」比不斷「更正」更重要TJC初期的「萬國更正」傳統,讓某些人不自覺的把信仰重心放在不斷「更正」以追求「更」符合神「旨意」上,若真是明顯背離聖經與使徒傳統「更正」是應當的,但若反客為主,只把心思放在「不斷」更正,卻忽略了實踐神已「顯明」的「旨意」如「愛我們的鄰舍」這些淺顯但未必能落實的真理,恐怕是本末倒置了!
2013年4月4日 星期四
從摩西五經「內證」看第三誡「不可妄稱神的名」之正解
On April 4th, 2013 rawls says:
用「妄稱神名」定罪是製造非必要「心理壓迫」
「已失傳、不可能復原」之YHWH神名「讀音」,早已「不存在」所謂
「準確」的「發音」,有人基於個人理念反對Jehovah或「耶和華」的
翻譯,或可視為一種不涉核心信仰的「多元」價值,應予尊重。但為宣傳
這種理念,用第三誡「不可妄稱神的名」來「定罪」、「恐嚇」Jehovah
或「耶和華」的使用者,則已偏離誡命的原意,製造非必要的「心理壓迫」。
「妄」稱就是「胡亂、任意」,不是「錯誤」
出二十7「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即使不懂原文,單從和合本也不
可能得出「錯誤稱呼」神名的解釋。「妄」稱的意思,中文辭典有很清楚
的定義,「妄」字作為「副詞」,就是「胡亂、任意」之意,不是「錯誤
」。
譯經者有意排除「錯誤」稱呼神名這種解釋
這節經文,呂振中譯本譯為:「不可妄稱永恆主你的上帝的名」,天主教思
高譯本譯為「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這些譯經者的原文造詣遠比您我
高深,翻譯者選擇了「妄」字來翻譯原文שׁו שׁואo(H7723),就是有意排除
「錯誤」稱呼神名這種解釋。現代中文修訂本則更清楚的譯為「不可濫用
我的名」。
原文造詣遠比您我高深的中、英譯經者都不採「錯誤」稱呼神名的解釋
英文譯本也不採「錯誤」稱呼神名這種解釋:
NRSV:You shall not make wrongful use of the name of the Lord your God
NASB:You shall not take the name of the Lord your God in vain
NIV:You shall not misuse the name of the Lord your God
欽定本:Thou shalt not take the name of the LORD thy God in vain
「釋經學原則」:每個字通常只有一個意義
釋經學在決定聖經「字詞」意義的基本原則是「每個字通常只有一個意義」
,除非作者有意運用「雙關語」。不論翻查哪一本舊約原文辭典,שׁו שׁואo
最基本的意義就是「空虛、虛妄」,辭典也會詳列同一作者及聖經其他作者
對這字的用法,沒有人主張本節當作「錯誤」解釋。
不可「輕率、不經大腦」的使用耶和華的名
至於妄「稱」這字נסה נשׂא(H5375),在本節最適當的意思就是「高舉」,其具
體應用就是「立誓」,如申三二40:「我向天舉手說,我憑我的永生起誓」。
因此,出二十7若採「直譯」就是:「不可舉起耶和華你神的名lashshaw'(徒
然的、枉然的)」,這也是為何七十士譯本會把lashshaw'譯為epi mataio(不經
思考的),也就是「輕率、不經大腦」的使用耶和華的名字。
五經早已對第三誡作出「正解」
除了原文「字義」的分析,出二十7「不可妄稱神的名」的意義還有摩西五
經本身強烈的「內證」,換言之,五經本身早已對第三誡作出「正解」。利
未記第十九章是對十誡進一步的詮釋,說明在生活中如何應用十誡:第1、
2誡(4節)、3誡(12節)、4、5誡(3、30節)、6誡(16節)、7誡(20-22、29
節)、8、9誡(11-16節)、10誡(17-18節)。
「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才是第三誡「正解」
利十九12對第三誡的詮釋是「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神的名」,這
才是聖經對「不可妄稱神名」最具權威性的「正解」。誡命所禁止的就是「不
尊重神」、「濫用神的名字」去達到個人的目的。所以「妄稱」,就是「不正
當」的使用神的名,不論是用來「咒詛、祝福、起誓」都一樣。
瑪拉基書再次警誡「起假誓」神必審判
指著「神名」起誓是以色列人傳統,如申十20「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也要
指著他的名起誓」、耶四2「你必憑誠實、公平、公義,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
誓」,但第三誡嚴厲告誡不可「濫用」神名「發虛誓」,瑪三5就再次警告:「
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我必速速作見證,警戒..犯姦淫的、起假誓的」。
猶太人「避諱」不是怕「錯誤稱呼」神名
猶太人後來把YHWH唸成adonai(主),不是怕「錯誤稱呼」神名,而是覺得「
神名」太神聖,故加以「避諱」。那種把第三誡「不可妄稱神的名」解釋成不
可「錯誤稱呼」神名的想法,不但猶太人未曾有過,基督教傳統也不作此解。
《天主教教理》對本條誡命的解釋就是「禁止發虛誓」,「發虛誓是對一切言
語之主的天主構成嚴重的失敬。以宣誓來保証做一件壞事是違反天主之名的神
聖性」。
錯解為「錯誤稱呼神名」並以此恐嚇,反是濫用神名義行為
如果對第三誡「不可妄稱神的名」這種「濫用」神名的行為「擴大應用」,則
曲解第三誡為「錯誤稱呼」神名來反對YHWH的不同翻譯,反而是一種「假
藉神的名義以達一己目的」之「濫用」行為。輕率以此偏離誡命的解釋來「定
罪」、「恐嚇」其他基督徒之前,應審慎再思!
「已失傳、不可能復原」之YHWH神名「讀音」,早已「不存在」所謂
「準確」的「發音」,有人基於個人理念反對Jehovah或「耶和華」的
翻譯,或可視為一種不涉核心信仰的「多元」價值,應予尊重。但為宣傳
這種理念,用第三誡「不可妄稱神的名」來「定罪」、「恐嚇」Jehovah
或「耶和華」的使用者,則已偏離誡命的原意,製造非必要的「心理壓迫」。
「妄」稱就是「胡亂、任意」,不是「錯誤」
出二十7「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即使不懂原文,單從和合本也不
可能得出「錯誤稱呼」神名的解釋。「妄」稱的意思,中文辭典有很清楚
的定義,「妄」字作為「副詞」,就是「胡亂、任意」之意,不是「錯誤
」。
譯經者有意排除「錯誤」稱呼神名這種解釋
這節經文,呂振中譯本譯為:「不可妄稱永恆主你的上帝的名」,天主教思
高譯本譯為「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這些譯經者的原文造詣遠比您我
高深,翻譯者選擇了「妄」字來翻譯原文שׁו שׁואo(H7723),就是有意排除
「錯誤」稱呼神名這種解釋。現代中文修訂本則更清楚的譯為「不可濫用
我的名」。
原文造詣遠比您我高深的中、英譯經者都不採「錯誤」稱呼神名的解釋
英文譯本也不採「錯誤」稱呼神名這種解釋:
NRSV:You shall not make wrongful use of the name of the Lord your God
NASB:You shall not take the name of the Lord your God in vain
NIV:You shall not misuse the name of the Lord your God
欽定本:Thou shalt not take the name of the LORD thy God in vain
「釋經學原則」:每個字通常只有一個意義
釋經學在決定聖經「字詞」意義的基本原則是「每個字通常只有一個意義」
,除非作者有意運用「雙關語」。不論翻查哪一本舊約原文辭典,שׁו שׁואo
最基本的意義就是「空虛、虛妄」,辭典也會詳列同一作者及聖經其他作者
對這字的用法,沒有人主張本節當作「錯誤」解釋。
不可「輕率、不經大腦」的使用耶和華的名
至於妄「稱」這字נסה נשׂא(H5375),在本節最適當的意思就是「高舉」,其具
體應用就是「立誓」,如申三二40:「我向天舉手說,我憑我的永生起誓」。
因此,出二十7若採「直譯」就是:「不可舉起耶和華你神的名lashshaw'(徒
然的、枉然的)」,這也是為何七十士譯本會把lashshaw'譯為epi mataio(不經
思考的),也就是「輕率、不經大腦」的使用耶和華的名字。
五經早已對第三誡作出「正解」
除了原文「字義」的分析,出二十7「不可妄稱神的名」的意義還有摩西五
經本身強烈的「內證」,換言之,五經本身早已對第三誡作出「正解」。利
未記第十九章是對十誡進一步的詮釋,說明在生活中如何應用十誡:第1、
2誡(4節)、3誡(12節)、4、5誡(3、30節)、6誡(16節)、7誡(20-22、29
節)、8、9誡(11-16節)、10誡(17-18節)。
「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才是第三誡「正解」
利十九12對第三誡的詮釋是「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神的名」,這
才是聖經對「不可妄稱神名」最具權威性的「正解」。誡命所禁止的就是「不
尊重神」、「濫用神的名字」去達到個人的目的。所以「妄稱」,就是「不正
當」的使用神的名,不論是用來「咒詛、祝福、起誓」都一樣。
瑪拉基書再次警誡「起假誓」神必審判
指著「神名」起誓是以色列人傳統,如申十20「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也要
指著他的名起誓」、耶四2「你必憑誠實、公平、公義,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
誓」,但第三誡嚴厲告誡不可「濫用」神名「發虛誓」,瑪三5就再次警告:「
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我必速速作見證,警戒..犯姦淫的、起假誓的」。
猶太人「避諱」不是怕「錯誤稱呼」神名
猶太人後來把YHWH唸成adonai(主),不是怕「錯誤稱呼」神名,而是覺得「
神名」太神聖,故加以「避諱」。那種把第三誡「不可妄稱神的名」解釋成不
可「錯誤稱呼」神名的想法,不但猶太人未曾有過,基督教傳統也不作此解。
《天主教教理》對本條誡命的解釋就是「禁止發虛誓」,「發虛誓是對一切言
語之主的天主構成嚴重的失敬。以宣誓來保証做一件壞事是違反天主之名的神
聖性」。
錯解為「錯誤稱呼神名」並以此恐嚇,反是濫用神名義行為
如果對第三誡「不可妄稱神的名」這種「濫用」神名的行為「擴大應用」,則
曲解第三誡為「錯誤稱呼」神名來反對YHWH的不同翻譯,反而是一種「假
藉神的名義以達一己目的」之「濫用」行為。輕率以此偏離誡命的解釋來「定
罪」、「恐嚇」其他基督徒之前,應審慎再思!
2013年4月1日 星期一
從翻譯學看「耶和華」神名的中譯爭議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391
有人反對用「耶和華」來翻譯希伯來聖經的YHWH,視之為「錯誤」的翻譯,甚至危言聳聽為「妄稱神的名」,至於其替代方案則是用「主」或「神」取代「耶和華」。
「翻譯學」角度的新觀點
相關的討論已經很多,本文只是試圖從翻譯學角度探討Jehovah或「耶和華」的翻譯是否必然是一種「錯誤」,以及用「主」或「神」取代的「替代方案」,是否是更忠於原文的「翻譯」?
YHWH先天上不可能「音譯」,Yehowah不宜視為「音譯字」
YHWH的讀音早已失傳,YHWH這四個子音,先天上就不可能「音譯」,因此,後來學者將YHWH與「註記」在其下、主後七世紀才發明的馬索拉母音符號Adonai(主)與YHWH「合成」新字Yehowah(Jehovah),或許就不宜僵硬的視為「音譯」,而是保留了四個子音符號YHWH創造的新字。
Yahweh讀音只是「猜測」,不能作為「判準」
讀音已失傳,就不存在「標準讀音」作為「音譯」準確與否的「判準」,後來學者根據人名與神名連用的前(後)置字如Yah、Yahu和Yehu等推測出的讀音Yahweh(雅威),也只是一種「可能性」,至於中文譯音就更有「雅威、亞衛、耶畏、耶威、雅巍、耶赫維、耶和威」等多種譯法,其無法取得普遍性的認同亦在於此
Jehovah是保留原始四子音,「象形」的「新字」至於Jehovah若不視為「音譯」,就沒有「對、錯」的問題,毋寧是用原始的四個子音符號YHWH「形象化」的指向希伯來原文,至於和Adonai結合的發音,既不是以「音譯」為目的,就應許可其「任意性」。只要Jehovah
這新符號能指向希伯來原文,也不引起其他歧義,從翻譯角度看就沒有什麼可苛責的。
「音譯」的「迷思」
在此也要檢討一下「音譯」的「迷思」,雖然「專有名詞」的翻譯一般是「音譯」,有人或許也有「神名」應「音譯」的觀念。但聖經「神」名自始就未必是採「音譯」,創一1的Elohim(以羅欣)這舊約(北方傳統)最普遍稱呼
神的名字就是最明顯的例子。
基督教沒有以準確「密咒」召喚神靈的觀念
更重要的是,基督教從來沒有異教那種透過準確稱呼「神名」精確發出「咒語」的原始發音才能召喚神靈的觀念。所以耶穌在十字架上呼喊的「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可以記成亞蘭文「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可十五34),也可以記成希伯來語的「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太二七46)。
使用哈利路「亞」(Yah)縮寫神名豈不大不敬?
若稱呼「神名」要求絕對「精準」,則聖經就不會有那麼多神名的「複合字」、「縮寫」,我們禱告的:哈利路「亞」(Yah)這神名「縮寫」豈不變成「大不敬」?神又怎會回應我們用「縮寫」神名Yah呼求祂,還賞賜寶貴的聖靈呢?如果Yah的「縮寫」神都接受了,Jehovah這「保留」YHWH的新字,神是否必然不接納呢?
「耶穌」發音的百花齊放
再以「耶穌」為例,其發音的歧異性就更大,景教譯為「移鼠」「翳數」夠嚇人了吧?英文Jesus是希臘文Iēsous英語化而來,其發音已和希伯來語
יהושע (Yehoshua)或耶穌日常口語亞蘭語ישוע (Jeshua)有差異,遑論今天世界各地的人用自己母語所說的「耶穌」就更難求其「統一」發音
「語音」自然變遷趨勢不可擋
更重要的是,基督教再偉大也不可能阻止語言文字的自然演化,所以拉丁字母“I”後來變化另創出輔音字母“J”並影響英文,後來因而改變了英文Jesus的讀音。中文的「耶」字當然比英文更接近原始發音,但若以此指責英文Jesus「發音」錯誤,或許是又陷入了異教咒語那種透過百分百準確發音「接通」神靈的「迷思」了。
「主」不能精準翻譯YHWH原意
回到反「耶和華」翻譯者提出的替代方案「主」或「神」是比「保留」四子音YHWH更好的方案嗎?YHWH有「使其成為」「使發生」「我行動故我在」之意,指向「神從無中造出萬有」「神是萬有之源」「神無所
不在回應人」「成事者」等特質,這些原意都不是「主」或「神」能精準表達,英文的The LORD、中文的「上主」「主」這種「義」譯,從翻譯學來看,未必有更高的準確性。
「尊重已存在、已被普遍接受譯名」的翻譯學原則翻譯學雖主張專有名詞原則應採「音譯」但也尊重「已存在,並已被普遍接受的譯名」Honolulu(檀香山)、Cambridge(劍橋)、Oxfford(牛津)都是典型案例「耶和華」在華文世界使用已超過百年,也普遍被認知是基督及猶太宗教的至上、獨一神名,絲毫不會造成混淆,此時若標新立異使用未必準確的「雅威」,或用「主」替代,反而要引起困惑。
「我是主,這是我的名」不倫不類!
碰到像詩110:1:「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的情況,改譯為「主」就更加抝口及混淆,欽定本還可以用The LORD said unto my Lord加以區別,中文要如何區別?再如賽四二8「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改譯成「主」簡直就不倫不類。更不用說閱讀時的「語感」「主耶和華」改成「主上主」何者更符合中文的特性?
近二百年中文譯本「耶和華」壓倒性勝出
我也稍微整理了部分中文譯本的YHWH譯名(參附註),以1885年Revised Version為翻譯藍本的和合本採用「耶和華」固不待言,即使其他中文譯本「耶和華」也幾乎是壓倒性的勝出。「耶和華」這「讀、寫混合字」或許不能滿足「固執」於「準確」音譯者的「不可能」要求,但中文「耶」字通「爺」,當父親解,當初譯者選中此字或許亦有其絕妙之處。
強指Jehovah是錯誤「音」譯不盡公平
語言的本質就是「約定俗成」,語音的「變化」更是所有讀過語言學的人都了解「不可擋」的趨勢。教宗猶流二世(Julius II)1506年詔諭將YHWH一律讀成Jehovah,只是基於溝通方便性「統一」讀音,從Jehovah作為保留原始四子音YHWH的「合成」字這過程來看,強指Jehovah是錯誤「音」譯其實不盡公平。更何況耶穌及使徒教會都沒有教導要「追求」精準發出「神名」發音那種異教咒語的觀念。
更名不是換一本「聖經」而已,會造成全面性混亂
努力追求「神名」發音「準確性」雖然可以是一種值得尊敬的回到初始狀態的精神,但強迫放棄已深植非基督徒在內中文讀者觀念的「耶和華」譯名,早已全面性「浸潤」中文基督教聖詩,靈修讀物,各種文字,影音出版品的「耶和華」稱呼,所造成的「混亂」實難想像。
「耶和華」已根深蒂固直接聯結「虔敬」的宗教情感一百多年來長期使用「耶和華」敬拜、用「耶和華」歌頌神,中文基督教社群已和「耶和華」根深蒂固、直接聯結、完全「本能直覺」反映的「虔敬」宗教情感更不是換個名字可以替代的。
要不要順便「改正」百種語言譯名?
有人整理過至少99種語言不避諱YHWH神名,如IÁHVE葡萄牙語、JAHVE匈牙利語、JEHOVÁ西班牙語、JEHOVAH荷蘭語、JIOVA斐濟語、UYEHOVA祖魯語、YAHOWA泰語、YEOHOWA韓語等,反「耶和華」譯名的人,要不要逐一檢查這些「讀音」是否符合其「想像中」的「標準」讀音,再一一要求「改正」?強用不夠忠於原意的「主」,尚欠說服力用「主」替代YHWH雖有通用的舊約希臘文譯本《七十士譯本》Kurios(主)的前例,但其結果是造成神與基督的混淆。強用在「義」譯上不夠忠於原意的「主」來替代中文讀者早已普遍了解其意義指向時間、空間上「我是自有永有」者的「耶和華」,不論就翻譯學、宗教經驗的「延續性」來說,這種主張目前仍是缺乏足夠說服力的!
註:
1822年以來YHWH部分中文譯名
1822年(道光2年)馬殊曼《舊約全書》耶賀華
1823年(道光3年) 馬禮遜《神天聖書》「主」
1853年(咸豐3年、太平天國癸好3年)《舊遺詔聖書》:「爺賀華」
1853年(咸豐3年) Josiah T. Goddard)等譯《舊約創世記》:「爺華神」
1855年(咸豐5年)新舊約全書(委辦譯本):「耶和華」
1863年(同治2年) 裨治文《舊約全書》:「耶和華」
1865年(同治4年) 裨治文&克陛存《舊約創世記至士師記》:「耶和華」
1874年(同治13年) 施約瑟《舊約全書》:「耶和華」
1877年(光緒3年) 施約瑟《舊約聖詩》:「主」
1885年(光緒11年)舊約詩篇(訓點舊約聖書詩篇)(橫濱印行):「耶和華」
1886年(光緒12年) 楊格非《舊約詩篇》:「耶和華」
1904年(光緒30年)舊約全書(委辦譯本):「耶和華」
1907年(光緒33年) 楊格非《舊約詩篇》:「耶和華」
1908年(光緒34年)新舊約全書(委辦譯本):「耶和華」
1911年(宣統3年):主教英諾肯提乙《舊約創世記》:「伊耶郭瓦」
1919年(民國8年):新舊約全書(文理和合本):「耶和華」
有人反對用「耶和華」來翻譯希伯來聖經的YHWH,視之為「錯誤」的翻譯,甚至危言聳聽為「妄稱神的名」,至於其替代方案則是用「主」或「神」取代「耶和華」。
「翻譯學」角度的新觀點
相關的討論已經很多,本文只是試圖從翻譯學角度探討Jehovah或「耶和華」的翻譯是否必然是一種「錯誤」,以及用「主」或「神」取代的「替代方案」,是否是更忠於原文的「翻譯」?
YHWH先天上不可能「音譯」,Yehowah不宜視為「音譯字」
YHWH的讀音早已失傳,YHWH這四個子音,先天上就不可能「音譯」,因此,後來學者將YHWH與「註記」在其下、主後七世紀才發明的馬索拉母音符號Adonai(主)與YHWH「合成」新字Yehowah(Jehovah),或許就不宜僵硬的視為「音譯」,而是保留了四個子音符號YHWH創造的新字。
Yahweh讀音只是「猜測」,不能作為「判準」
讀音已失傳,就不存在「標準讀音」作為「音譯」準確與否的「判準」,後來學者根據人名與神名連用的前(後)置字如Yah、Yahu和Yehu等推測出的讀音Yahweh(雅威),也只是一種「可能性」,至於中文譯音就更有「雅威、亞衛、耶畏、耶威、雅巍、耶赫維、耶和威」等多種譯法,其無法取得普遍性的認同亦在於此
Jehovah是保留原始四子音,「象形」的「新字」至於Jehovah若不視為「音譯」,就沒有「對、錯」的問題,毋寧是用原始的四個子音符號YHWH「形象化」的指向希伯來原文,至於和Adonai結合的發音,既不是以「音譯」為目的,就應許可其「任意性」。只要Jehovah
這新符號能指向希伯來原文,也不引起其他歧義,從翻譯角度看就沒有什麼可苛責的。
「音譯」的「迷思」
在此也要檢討一下「音譯」的「迷思」,雖然「專有名詞」的翻譯一般是「音譯」,有人或許也有「神名」應「音譯」的觀念。但聖經「神」名自始就未必是採「音譯」,創一1的Elohim(以羅欣)這舊約(北方傳統)最普遍稱呼
神的名字就是最明顯的例子。
基督教沒有以準確「密咒」召喚神靈的觀念
更重要的是,基督教從來沒有異教那種透過準確稱呼「神名」精確發出「咒語」的原始發音才能召喚神靈的觀念。所以耶穌在十字架上呼喊的「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可以記成亞蘭文「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可十五34),也可以記成希伯來語的「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太二七46)。
使用哈利路「亞」(Yah)縮寫神名豈不大不敬?
若稱呼「神名」要求絕對「精準」,則聖經就不會有那麼多神名的「複合字」、「縮寫」,我們禱告的:哈利路「亞」(Yah)這神名「縮寫」豈不變成「大不敬」?神又怎會回應我們用「縮寫」神名Yah呼求祂,還賞賜寶貴的聖靈呢?如果Yah的「縮寫」神都接受了,Jehovah這「保留」YHWH的新字,神是否必然不接納呢?
「耶穌」發音的百花齊放
再以「耶穌」為例,其發音的歧異性就更大,景教譯為「移鼠」「翳數」夠嚇人了吧?英文Jesus是希臘文Iēsous英語化而來,其發音已和希伯來語
יהושע (Yehoshua)或耶穌日常口語亞蘭語ישוע (Jeshua)有差異,遑論今天世界各地的人用自己母語所說的「耶穌」就更難求其「統一」發音
「語音」自然變遷趨勢不可擋
更重要的是,基督教再偉大也不可能阻止語言文字的自然演化,所以拉丁字母“I”後來變化另創出輔音字母“J”並影響英文,後來因而改變了英文Jesus的讀音。中文的「耶」字當然比英文更接近原始發音,但若以此指責英文Jesus「發音」錯誤,或許是又陷入了異教咒語那種透過百分百準確發音「接通」神靈的「迷思」了。
「主」不能精準翻譯YHWH原意
回到反「耶和華」翻譯者提出的替代方案「主」或「神」是比「保留」四子音YHWH更好的方案嗎?YHWH有「使其成為」「使發生」「我行動故我在」之意,指向「神從無中造出萬有」「神是萬有之源」「神無所
不在回應人」「成事者」等特質,這些原意都不是「主」或「神」能精準表達,英文的The LORD、中文的「上主」「主」這種「義」譯,從翻譯學來看,未必有更高的準確性。
「尊重已存在、已被普遍接受譯名」的翻譯學原則翻譯學雖主張專有名詞原則應採「音譯」但也尊重「已存在,並已被普遍接受的譯名」Honolulu(檀香山)、Cambridge(劍橋)、Oxfford(牛津)都是典型案例「耶和華」在華文世界使用已超過百年,也普遍被認知是基督及猶太宗教的至上、獨一神名,絲毫不會造成混淆,此時若標新立異使用未必準確的「雅威」,或用「主」替代,反而要引起困惑。
「我是主,這是我的名」不倫不類!
碰到像詩110:1:「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的情況,改譯為「主」就更加抝口及混淆,欽定本還可以用The LORD said unto my Lord加以區別,中文要如何區別?再如賽四二8「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改譯成「主」簡直就不倫不類。更不用說閱讀時的「語感」「主耶和華」改成「主上主」何者更符合中文的特性?
近二百年中文譯本「耶和華」壓倒性勝出
我也稍微整理了部分中文譯本的YHWH譯名(參附註),以1885年Revised Version為翻譯藍本的和合本採用「耶和華」固不待言,即使其他中文譯本「耶和華」也幾乎是壓倒性的勝出。「耶和華」這「讀、寫混合字」或許不能滿足「固執」於「準確」音譯者的「不可能」要求,但中文「耶」字通「爺」,當父親解,當初譯者選中此字或許亦有其絕妙之處。
強指Jehovah是錯誤「音」譯不盡公平
語言的本質就是「約定俗成」,語音的「變化」更是所有讀過語言學的人都了解「不可擋」的趨勢。教宗猶流二世(Julius II)1506年詔諭將YHWH一律讀成Jehovah,只是基於溝通方便性「統一」讀音,從Jehovah作為保留原始四子音YHWH的「合成」字這過程來看,強指Jehovah是錯誤「音」譯其實不盡公平。更何況耶穌及使徒教會都沒有教導要「追求」精準發出「神名」發音那種異教咒語的觀念。
更名不是換一本「聖經」而已,會造成全面性混亂
努力追求「神名」發音「準確性」雖然可以是一種值得尊敬的回到初始狀態的精神,但強迫放棄已深植非基督徒在內中文讀者觀念的「耶和華」譯名,早已全面性「浸潤」中文基督教聖詩,靈修讀物,各種文字,影音出版品的「耶和華」稱呼,所造成的「混亂」實難想像。
「耶和華」已根深蒂固直接聯結「虔敬」的宗教情感一百多年來長期使用「耶和華」敬拜、用「耶和華」歌頌神,中文基督教社群已和「耶和華」根深蒂固、直接聯結、完全「本能直覺」反映的「虔敬」宗教情感更不是換個名字可以替代的。
要不要順便「改正」百種語言譯名?
有人整理過至少99種語言不避諱YHWH神名,如IÁHVE葡萄牙語、JAHVE匈牙利語、JEHOVÁ西班牙語、JEHOVAH荷蘭語、JIOVA斐濟語、UYEHOVA祖魯語、YAHOWA泰語、YEOHOWA韓語等,反「耶和華」譯名的人,要不要逐一檢查這些「讀音」是否符合其「想像中」的「標準」讀音,再一一要求「改正」?強用不夠忠於原意的「主」,尚欠說服力用「主」替代YHWH雖有通用的舊約希臘文譯本《七十士譯本》Kurios(主)的前例,但其結果是造成神與基督的混淆。強用在「義」譯上不夠忠於原意的「主」來替代中文讀者早已普遍了解其意義指向時間、空間上「我是自有永有」者的「耶和華」,不論就翻譯學、宗教經驗的「延續性」來說,這種主張目前仍是缺乏足夠說服力的!
註:
1822年以來YHWH部分中文譯名
1822年(道光2年)馬殊曼《舊約全書》耶賀華
1823年(道光3年) 馬禮遜《神天聖書》「主」
1853年(咸豐3年、太平天國癸好3年)《舊遺詔聖書》:「爺賀華」
1853年(咸豐3年) Josiah T. Goddard)等譯《舊約創世記》:「爺華神」
1855年(咸豐5年)新舊約全書(委辦譯本):「耶和華」
1863年(同治2年) 裨治文《舊約全書》:「耶和華」
1865年(同治4年) 裨治文&克陛存《舊約創世記至士師記》:「耶和華」
1874年(同治13年) 施約瑟《舊約全書》:「耶和華」
1877年(光緒3年) 施約瑟《舊約聖詩》:「主」
1885年(光緒11年)舊約詩篇(訓點舊約聖書詩篇)(橫濱印行):「耶和華」
1886年(光緒12年) 楊格非《舊約詩篇》:「耶和華」
1904年(光緒30年)舊約全書(委辦譯本):「耶和華」
1907年(光緒33年) 楊格非《舊約詩篇》:「耶和華」
1908年(光緒34年)新舊約全書(委辦譯本):「耶和華」
1911年(宣統3年):主教英諾肯提乙《舊約創世記》:「伊耶郭瓦」
1919年(民國8年):新舊約全書(文理和合本):「耶和華」
2013年3月28日 星期四
化名「小信徒」也不能「褻瀆聖靈」:再論「二元神教」錯誤的魔鬼論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386#comment-2747
On March 28th, 2013 rawls says:
糾結在異教「二元論」
源自異教二元神教的「魔鬼自存」觀念早已被駁斥沒有聖經根據、邏輯
上自相矛盾,卻還有人「同語反覆」的糾結在異教「二元論」那種觀念
裡,走不出來。
膽大到「褻瀆聖靈」
〈是誰『讓天使犯罪成為魔鬼』的探討〉一文就是典型,雖然掛名「小
信徒」,但「文字風格」是改不了、會露餡的;內容也是完全沒有新意
,鸚鵡學語般照抄YM已有的文章。並且膽大到說出「褻瀆聖靈」的話
:「我們有聖靈的真耶穌教會領導階層….難道昰『他們得到的聖靈來自
於魔鬼的邪靈?』嗚呼哀哉!」。
偏離神的旨意、反抗神才是罪
「小信徒」一文所有問題都是從「二元論」的觀念出發,而且對「罪」
的本質認識不清。偏離神的旨意、反抗神才是罪,雅各書一14-15也說
的很清楚:「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牽引誘惑的,私欲既懷
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被「慾望」牽引「選擇」背離神才產生罪
「罪」不是從「外在」的引誘來,而是被自己的私欲所牽引。「私欲」(
原文ἐπιθυμία,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慾望」)本身也不是罪,而是當意志
為滿足「慾望」的需要,選擇背離神的旨意時,才產生罪。「他說謊是
出於自己」(約八44)也說明了魔鬼起初的「犯罪」不必出於「外在」的
引誘者。
「黑暗之王」又是被誰引誘?
在聖經對「罪」如何產生的解釋之外,另外用「推論」創造一個扮演引
誘角色的「黑暗之王魔鬼」,不但沒有聖經依據,也不能自圓其說。若
天使是被「黑暗之王」引誘,則「黑暗之王」又是被誰引誘?
意志不順服神、違背「義」的標準乃罪所由來
而「神是聖潔忌邪的、神是恨罪的、祂斷不至行惡、作孽、神是光,在祂
毫無黑暗」,和「住在神國裏面的靈絕不會自發自作而犯罪」更是兩回事
。神是「義」的本體,是善惡的標準,在神之外的有意志的「被造物」,
其意志若不順服神,這才顯出其違背「義」的標準,犯了罪。
「魔鬼可和神對抗、神要得勝魔鬼很難」是典型二元論
魔鬼「可以成為神的仇敵和神對抗」是典型二元論的想法,聖經中,魔鬼
雖不服神,但從未取得可以「對抗」神的「地位」。「神要得勝魔鬼非常
艱難」、「到今天還沒有滅掉魔鬼下地獄」更是二元論的思想。
神「釋放」魔鬼的說法自己「破」了「神難勝魔鬼」之說
事實上,小信徒說「神要釋放魔鬼出來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就自我駁斥
了「神要得勝魔鬼非常艱難」這種說法,魔鬼早已被「捆綁」,牠的活動
及末日前「從無底坑釋放」,都在神的掌握之下。啟示錄十九章魔鬼大軍
擺陣想爭戰,更是「一開始就結束」,直接被「擒拿」,哪來和神對抗的
本事?
是「永遠的鎖鏈」不是「永遠拘留」
彼後二4犯罪天使被「交在黑暗坑中」、猶6不守本位的天使被「鎖鍊拘
留在黑暗裡」,也不代表犯罪天使(魔鬼)自此沒有行動自由,首先,猶6
「永遠拘留」的原意是用「永遠的鎖鏈」拘留,NRSV譯為kept in eternal
chains in deepest darkness,新漢語譯本就譯為「主用永遠的鎖鏈把他
們拘留在幽暗裡」。
鬼常出入無底坑
其次,從啟示錄魔鬼多次自無底坑獲釋的記載就反證在神許可下,若有需要
無底坑「鬼門」就常開。格拉森群鬼怕入無底坑(路八31),更暗示這些群鬼
可能是從無底坑而出,才害怕又回無底坑。
「我是阿拉法」宣告起初無「自存魔鬼」
不論約壹三8「魔鬼從起初就犯罪」或約八44「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他本
來是說謊的」,都不是說魔鬼在被造物之外,從太初就與神同在。約翰福
音「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就已排除了其他「
自存者」與神同時存在的可能性,啟示錄「我是阿拉法」(啟一8)的宣告
,更證明「起初」並無魔鬼與神同在。
魔鬼「起初」犯罪指向伊甸園事件
約翰福音八44及約壹三8的「起初」,只是將讀者的眼光引導到伊甸園
古蛇說謊並引誘犯罪的歷史,說明當日用謊言讓人違背神話語、使人靈性
死亡的魔鬼,仍繼續犯罪、誘惑人的工作,不被誘惑的唯一方法是「住在
主裡面」。
魔鬼的「狡猾」沒有讓聖經把古蛇排除在創造外
約翰福音「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
約一3),強有力的宣告了神創造本來的美好。創三1「神所造的,惟有
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更沒有困擾創世記作者,用那種「二元論」
的觀念把「狡猾」的古蛇排除在神的創造之外。
「不能看見的、執政掌權的」:神明背後超自然存在也是被造
歌羅西書一16對於神藉基督創造「萬有」有更全面性的說明,無論是「
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
、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保羅如此鉅細靡遺把「不能看見的」
、「執政、掌權的」都列出,就是強調即使外邦人所相信的那些神明背後
的超自然存在,也都是基督所造。
我信全能神、創造主,就是接受神全然掌權
使徒信經開宗明義第一句就是「我信神,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TJC信條第1條則是用「天地之主宰」這神「主管、支配、统治、掌握
、主宰世界」把神的全能與創造綜合起來,因為相信全能神、創造主的
信仰意義,就是肯定神掌管一切,如此則遭遇再大的艱難也能憑此信念
堅持到底。
魔鬼自存把神說成「想除滅魔鬼、可惜做不到」
YM「魔鬼自存」論卻是挑戰全能神、創造主這神是天地「主宰」的基
督教核心信仰,才會把神暫時不除滅魔鬼說成「哪需要費了九牛二虎
之力,到今天還沒除滅?」,同時全盤套用二元神教那種「神想除滅
魔鬼、可惜祂做不到」那種褻瀆且沒有經文依據的觀念。
否定神全能的矛盾:永恆都不能勝過魔鬼,短暫人類史還能勝過嗎?
YM這種「否定神全能」的觀念早就被基督教系統神學嚴厲駁斥,並
指出其矛盾:如果神從「永恆」開始就無法勝過自存的魔鬼,憑什麼
認為在人類極短暫歷史的參與神魔大戰後,神能夠獲得終局勝利?
「自存」卻又「必滅」是讓人笑話的矛盾
我也早已指出,「自存」就是「非被造」、「自己有」,一個不靠神
創造就存在、不受任何東西控制的「自存者」如果一旦「存在」,就
沒有可能被徹底消滅,因為「自存者」不必春風也能「自生」。這是
「邏輯一致性」的問題,若自存,就不可能被滅;若必滅,就一定是
被造。YM已「定義」自存,卻又規定「必滅」,除自相矛盾,也只
有惹來專業人士訕笑而已。
一路走到「褻瀆聖靈」,邪惡理論破壞信仰生命
從一開始的「分享」、到宣稱「80%的解釋力」,到今天加碼褻瀆
接受魔鬼是由天使墮落的TJC領導階層「得到的聖靈來自於魔鬼的
邪靈?」,「魔鬼自存」論不但在理論上歧出,也實質影響了接受
該理論者的生命狀態。不管「小信徒」是分身或另有其人,膽敢「
褻瀆聖靈」、污衊TJC的牧長,無論再怎麼宅心寬厚,都不能再無
視「魔鬼自存」論對信仰的破壞性了
源自異教二元神教的「魔鬼自存」觀念早已被駁斥沒有聖經根據、邏輯
上自相矛盾,卻還有人「同語反覆」的糾結在異教「二元論」那種觀念
裡,走不出來。
膽大到「褻瀆聖靈」
〈是誰『讓天使犯罪成為魔鬼』的探討〉一文就是典型,雖然掛名「小
信徒」,但「文字風格」是改不了、會露餡的;內容也是完全沒有新意
,鸚鵡學語般照抄YM已有的文章。並且膽大到說出「褻瀆聖靈」的話
:「我們有聖靈的真耶穌教會領導階層….難道昰『他們得到的聖靈來自
於魔鬼的邪靈?』嗚呼哀哉!」。
偏離神的旨意、反抗神才是罪
「小信徒」一文所有問題都是從「二元論」的觀念出發,而且對「罪」
的本質認識不清。偏離神的旨意、反抗神才是罪,雅各書一14-15也說
的很清楚:「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牽引誘惑的,私欲既懷
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被「慾望」牽引「選擇」背離神才產生罪
「罪」不是從「外在」的引誘來,而是被自己的私欲所牽引。「私欲」(
原文ἐπιθυμία,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慾望」)本身也不是罪,而是當意志
為滿足「慾望」的需要,選擇背離神的旨意時,才產生罪。「他說謊是
出於自己」(約八44)也說明了魔鬼起初的「犯罪」不必出於「外在」的
引誘者。
「黑暗之王」又是被誰引誘?
在聖經對「罪」如何產生的解釋之外,另外用「推論」創造一個扮演引
誘角色的「黑暗之王魔鬼」,不但沒有聖經依據,也不能自圓其說。若
天使是被「黑暗之王」引誘,則「黑暗之王」又是被誰引誘?
意志不順服神、違背「義」的標準乃罪所由來
而「神是聖潔忌邪的、神是恨罪的、祂斷不至行惡、作孽、神是光,在祂
毫無黑暗」,和「住在神國裏面的靈絕不會自發自作而犯罪」更是兩回事
。神是「義」的本體,是善惡的標準,在神之外的有意志的「被造物」,
其意志若不順服神,這才顯出其違背「義」的標準,犯了罪。
「魔鬼可和神對抗、神要得勝魔鬼很難」是典型二元論
魔鬼「可以成為神的仇敵和神對抗」是典型二元論的想法,聖經中,魔鬼
雖不服神,但從未取得可以「對抗」神的「地位」。「神要得勝魔鬼非常
艱難」、「到今天還沒有滅掉魔鬼下地獄」更是二元論的思想。
神「釋放」魔鬼的說法自己「破」了「神難勝魔鬼」之說
事實上,小信徒說「神要釋放魔鬼出來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就自我駁斥
了「神要得勝魔鬼非常艱難」這種說法,魔鬼早已被「捆綁」,牠的活動
及末日前「從無底坑釋放」,都在神的掌握之下。啟示錄十九章魔鬼大軍
擺陣想爭戰,更是「一開始就結束」,直接被「擒拿」,哪來和神對抗的
本事?
是「永遠的鎖鏈」不是「永遠拘留」
彼後二4犯罪天使被「交在黑暗坑中」、猶6不守本位的天使被「鎖鍊拘
留在黑暗裡」,也不代表犯罪天使(魔鬼)自此沒有行動自由,首先,猶6
「永遠拘留」的原意是用「永遠的鎖鏈」拘留,NRSV譯為kept in eternal
chains in deepest darkness,新漢語譯本就譯為「主用永遠的鎖鏈把他
們拘留在幽暗裡」。
鬼常出入無底坑
其次,從啟示錄魔鬼多次自無底坑獲釋的記載就反證在神許可下,若有需要
無底坑「鬼門」就常開。格拉森群鬼怕入無底坑(路八31),更暗示這些群鬼
可能是從無底坑而出,才害怕又回無底坑。
「我是阿拉法」宣告起初無「自存魔鬼」
不論約壹三8「魔鬼從起初就犯罪」或約八44「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他本
來是說謊的」,都不是說魔鬼在被造物之外,從太初就與神同在。約翰福
音「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就已排除了其他「
自存者」與神同時存在的可能性,啟示錄「我是阿拉法」(啟一8)的宣告
,更證明「起初」並無魔鬼與神同在。
魔鬼「起初」犯罪指向伊甸園事件
約翰福音八44及約壹三8的「起初」,只是將讀者的眼光引導到伊甸園
古蛇說謊並引誘犯罪的歷史,說明當日用謊言讓人違背神話語、使人靈性
死亡的魔鬼,仍繼續犯罪、誘惑人的工作,不被誘惑的唯一方法是「住在
主裡面」。
魔鬼的「狡猾」沒有讓聖經把古蛇排除在創造外
約翰福音「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
約一3),強有力的宣告了神創造本來的美好。創三1「神所造的,惟有
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更沒有困擾創世記作者,用那種「二元論」
的觀念把「狡猾」的古蛇排除在神的創造之外。
「不能看見的、執政掌權的」:神明背後超自然存在也是被造
歌羅西書一16對於神藉基督創造「萬有」有更全面性的說明,無論是「
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
、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保羅如此鉅細靡遺把「不能看見的」
、「執政、掌權的」都列出,就是強調即使外邦人所相信的那些神明背後
的超自然存在,也都是基督所造。
我信全能神、創造主,就是接受神全然掌權
使徒信經開宗明義第一句就是「我信神,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TJC信條第1條則是用「天地之主宰」這神「主管、支配、统治、掌握
、主宰世界」把神的全能與創造綜合起來,因為相信全能神、創造主的
信仰意義,就是肯定神掌管一切,如此則遭遇再大的艱難也能憑此信念
堅持到底。
魔鬼自存把神說成「想除滅魔鬼、可惜做不到」
YM「魔鬼自存」論卻是挑戰全能神、創造主這神是天地「主宰」的基
督教核心信仰,才會把神暫時不除滅魔鬼說成「哪需要費了九牛二虎
之力,到今天還沒除滅?」,同時全盤套用二元神教那種「神想除滅
魔鬼、可惜祂做不到」那種褻瀆且沒有經文依據的觀念。
否定神全能的矛盾:永恆都不能勝過魔鬼,短暫人類史還能勝過嗎?
YM這種「否定神全能」的觀念早就被基督教系統神學嚴厲駁斥,並
指出其矛盾:如果神從「永恆」開始就無法勝過自存的魔鬼,憑什麼
認為在人類極短暫歷史的參與神魔大戰後,神能夠獲得終局勝利?
「自存」卻又「必滅」是讓人笑話的矛盾
我也早已指出,「自存」就是「非被造」、「自己有」,一個不靠神
創造就存在、不受任何東西控制的「自存者」如果一旦「存在」,就
沒有可能被徹底消滅,因為「自存者」不必春風也能「自生」。這是
「邏輯一致性」的問題,若自存,就不可能被滅;若必滅,就一定是
被造。YM已「定義」自存,卻又規定「必滅」,除自相矛盾,也只
有惹來專業人士訕笑而已。
一路走到「褻瀆聖靈」,邪惡理論破壞信仰生命
從一開始的「分享」、到宣稱「80%的解釋力」,到今天加碼褻瀆
接受魔鬼是由天使墮落的TJC領導階層「得到的聖靈來自於魔鬼的
邪靈?」,「魔鬼自存」論不但在理論上歧出,也實質影響了接受
該理論者的生命狀態。不管「小信徒」是分身或另有其人,膽敢「
褻瀆聖靈」、污衊TJC的牧長,無論再怎麼宅心寬厚,都不能再無
視「魔鬼自存」論對信仰的破壞性了
YM荒謬的「魔鬼永恆與神敵對」說:從魔鬼起初「說謊、殺人」談起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386#comment-2754
On March 28th, 2013 rawls s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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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解「起初犯罪」為萬物被造前 YM將約壹三8「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的「起初」強解為「萬物被造之前 、也就是在人類可知的時間出現之前的起初」(YM,〈試論神創造天地的 經綸與魔鬼的來源〉),此說法被駁斥後,他換個說法,表示這約壹三8 的「起初」證明了「魔鬼從永恆以來就與神敵對」。
只證明了強將自己觀念加在經文上 事實上,YM什麼也沒證明,只證明了他始終是脫離經文、強將自己既 存的二元神教體系加在經文之上。約八44「他(魔鬼)從起初是殺人的.. 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常和約壹三8的魔鬼「起初」 就犯罪一起觀察,也提供了解釋這「起初」的重要線索。
「起初」指向伊甸園事件 多數聖經學者都將兩處經文的「起初」指向伊甸園事件,約八44所舉 「說謊」、「殺人」等犯罪,更證明了魔鬼的犯罪的「起初」,不會 是萬物被造之前的「起初」。
沒有「對象」前,魔鬼如何犯說謊、殺人的罪? 因為,「說謊」、「殺人」都是有「對象」才能構成的犯罪,「被欺騙 的對象」還沒被創造出來之前,魔鬼如何犯「說謊」的罪?「殺人」更 是如此,「人」都還未被造,魔鬼如何犯「殺人」的罪?
魔鬼「起初」說謊、殺人均指向伊甸園 最合理的解釋,魔鬼本來是說謊的,就是指向牠在伊甸園欺騙夏娃。魔 鬼從起初是「殺人」的,除可能指因魔鬼引誘始祖吃禁果使人靈性死亡 ,另一個可能的解釋是指魔鬼也參與了該隱殺亞伯這人類第一樁謀殺案 。當然魔鬼從天使墮落更早於此,但此處「起初」絕非「萬物被造前」。
改口「魔鬼說謊是出於自己」,間接承認天使不必引誘就可能墮落 其實YM大概也發現了他主張「天使是被黑暗之王(魔鬼)引誘」的說法 會有「無限回溯」的問題,這種罪是從「外在」引誘而來的說法,一定 會打到YM自己:那「黑暗之王」又是被誰引誘?所以他改口接受約八 44「他(魔鬼)說謊是出於自己」,其實也間接承認了天使不必他虛構出的 「黑暗之王」引誘就可能墮落犯罪。
把魔鬼從「被造界」提昇到「永恆界」是被二元神教洗腦 「魔鬼從永恆以來就與神敵對」是典型的二元神教觀念,YM自接受了 這異教思想後,便扭曲神造「萬有」的經文、無視創世記「神造古蛇」 的宣告,反將魔鬼從「被造界」提昇到「永恆界」,同時接受二元神 教魔鬼可和神「敵對」、「抗衡」的想法。
「自存」的魔鬼不在神「主權」範圍,還「犯」什麼「罪」? 魔鬼若「自存」,則聖經宣告魔鬼「犯罪」根本沒意義,因牠不是神所 造、也不仰賴神存續,牠可以是自己的「標準」,不必以神這「義」的 本體為標準。就像法律的效力要貫徹,也必然是在國家主權能行使的範 圍內,「自存」的魔鬼若不在神「主權」範圍,還「犯」什麼「罪」呢?
宣告「魔鬼犯罪」,就否定魔鬼是不受神控制的「自存者」 聖經說「魔鬼犯罪」背後的基本觀念,就是神以創造主、「義」的標準 對魔鬼違背神旨意的行為加以宣判。犯「罪」這概念的背後,就根本否 定了「犯罪者」是「自存者」,可以「自為標準」、「不受神管控、制 裁」的可能性。
井蛙觀天,把神的暫時「寬容」看成「無能」 YM用他短淺的眼光去看「一日如千年」的神,才會譏諷魔鬼若是被造 、若不是「自存」,為何神無法除滅?也才會想像出魔鬼「自永恆就與 神敵對」這聖經所無的觀念。
抹黑不能挽救「魔鬼自存」論的理論破產 抹黑別人是「根深蒂固的世上神哲觀念」不能改變YM魔鬼自存論「自 相矛盾」的事實,也不能隱瞞該理論和二元神教本是同根生的本質。無 視「褻瀆聖靈」的罪,還用輕慢的態度東拉西扯;只能繼續用疑似分身 替自己壯聲勢,走到這一步也真是夠可悲了!
強解「起初犯罪」為萬物被造前 YM將約壹三8「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的「起初」強解為「萬物被造之前 、也就是在人類可知的時間出現之前的起初」(YM,〈試論神創造天地的 經綸與魔鬼的來源〉),此說法被駁斥後,他換個說法,表示這約壹三8 的「起初」證明了「魔鬼從永恆以來就與神敵對」。
只證明了強將自己觀念加在經文上 事實上,YM什麼也沒證明,只證明了他始終是脫離經文、強將自己既 存的二元神教體系加在經文之上。約八44「他(魔鬼)從起初是殺人的.. 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常和約壹三8的魔鬼「起初」 就犯罪一起觀察,也提供了解釋這「起初」的重要線索。
「起初」指向伊甸園事件 多數聖經學者都將兩處經文的「起初」指向伊甸園事件,約八44所舉 「說謊」、「殺人」等犯罪,更證明了魔鬼的犯罪的「起初」,不會 是萬物被造之前的「起初」。
沒有「對象」前,魔鬼如何犯說謊、殺人的罪? 因為,「說謊」、「殺人」都是有「對象」才能構成的犯罪,「被欺騙 的對象」還沒被創造出來之前,魔鬼如何犯「說謊」的罪?「殺人」更 是如此,「人」都還未被造,魔鬼如何犯「殺人」的罪?
魔鬼「起初」說謊、殺人均指向伊甸園 最合理的解釋,魔鬼本來是說謊的,就是指向牠在伊甸園欺騙夏娃。魔 鬼從起初是「殺人」的,除可能指因魔鬼引誘始祖吃禁果使人靈性死亡 ,另一個可能的解釋是指魔鬼也參與了該隱殺亞伯這人類第一樁謀殺案 。當然魔鬼從天使墮落更早於此,但此處「起初」絕非「萬物被造前」。
改口「魔鬼說謊是出於自己」,間接承認天使不必引誘就可能墮落 其實YM大概也發現了他主張「天使是被黑暗之王(魔鬼)引誘」的說法 會有「無限回溯」的問題,這種罪是從「外在」引誘而來的說法,一定 會打到YM自己:那「黑暗之王」又是被誰引誘?所以他改口接受約八 44「他(魔鬼)說謊是出於自己」,其實也間接承認了天使不必他虛構出的 「黑暗之王」引誘就可能墮落犯罪。
把魔鬼從「被造界」提昇到「永恆界」是被二元神教洗腦 「魔鬼從永恆以來就與神敵對」是典型的二元神教觀念,YM自接受了 這異教思想後,便扭曲神造「萬有」的經文、無視創世記「神造古蛇」 的宣告,反將魔鬼從「被造界」提昇到「永恆界」,同時接受二元神 教魔鬼可和神「敵對」、「抗衡」的想法。
「自存」的魔鬼不在神「主權」範圍,還「犯」什麼「罪」? 魔鬼若「自存」,則聖經宣告魔鬼「犯罪」根本沒意義,因牠不是神所 造、也不仰賴神存續,牠可以是自己的「標準」,不必以神這「義」的 本體為標準。就像法律的效力要貫徹,也必然是在國家主權能行使的範 圍內,「自存」的魔鬼若不在神「主權」範圍,還「犯」什麼「罪」呢?
宣告「魔鬼犯罪」,就否定魔鬼是不受神控制的「自存者」 聖經說「魔鬼犯罪」背後的基本觀念,就是神以創造主、「義」的標準 對魔鬼違背神旨意的行為加以宣判。犯「罪」這概念的背後,就根本否 定了「犯罪者」是「自存者」,可以「自為標準」、「不受神管控、制 裁」的可能性。
井蛙觀天,把神的暫時「寬容」看成「無能」 YM用他短淺的眼光去看「一日如千年」的神,才會譏諷魔鬼若是被造 、若不是「自存」,為何神無法除滅?也才會想像出魔鬼「自永恆就與 神敵對」這聖經所無的觀念。
抹黑不能挽救「魔鬼自存」論的理論破產 抹黑別人是「根深蒂固的世上神哲觀念」不能改變YM魔鬼自存論「自 相矛盾」的事實,也不能隱瞞該理論和二元神教本是同根生的本質。無 視「褻瀆聖靈」的罪,還用輕慢的態度東拉西扯;只能繼續用疑似分身 替自己壯聲勢,走到這一步也真是夠可悲了!
2013年3月27日 星期三
讓歷史歸歷史:別搞「借古諷今」的「影射史學」,兼談教會紀律之必要性
On March 28th, 2013 rawls says:
最糟糕的史學
當今歷史學家都同意「影射史學」是最糟糕的史學,因為其目的並不在
「歷史」本身,而在政治與權力鬥爭,歷史只是用來「借古諷今」、「古
為今用」的素材,只要能作為權力鬥爭的政治武器,哪怕隨意剪裁、歪
曲史實都在所不惜。為了替YM反TJC組織,竟有人把這歪風帶進TJC,
實在令人遺憾。
<>
藉「史」含沙射影
有人一連剪貼多篇張石頭所撰《TJC歷史》的文字,最後加上充滿「道
德批判」的個人評論,其目的並不在「還原真相」,而只是藉「史」含
沙射影,攻擊現行TJC組織。
<>
真想「還原歷史」不會不加查證、比對、檢驗及批判
如果真想「還原歷史」,就不會只引用張巴拿巴之子張石頭這位「業餘」
作者為替父親「平反」在1987年完成的《TJC歷史》。也不會引用之後,
不加查證、比對、檢驗及批判就全盤接受張石頭的說法。
<>
純淨歷史研究變成又髒又臭的權力鬥爭
但是搞「影射史學」者意在「影射」,並進而「論斷」、打擊政敵,歷史
真相根本不是其關懷所在。附和這種「假史學」的討論,只會讓純淨的
歷史研究變成又髒又臭的權力鬥爭,背離了歷史求真的目的。
<>
TJC長老忍耐包容、不到不可挽回不輕言懲戒的風範
回到許長老「給人多留餘地」,如此寬厚胸懷實令人敬佩,這也是TJC諸
多牧長在處理教會問題時,向來所抱持忍耐、包容、不到不可挽回不輕
言懲戒的基本態度。
<>
教會作為團體不能沒有「紀律」
教會作為以基督為元首的團體,不能沒有「紀律」,使徒教會更留下諸多
執行教會紀律的範例及吩咐。保羅在提多書一章5節開始談設立「長老」
的資格,接著在9節就說明長老的職責是「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將「
純正」的教訓勸化人,把爭辯的人「駁倒」。顯然,「護持」真理是使徒
交託給「長老」最重要的職務之一。
<>
面對歪曲真理必須付諸「行動」
10-11節保羅再說,那些「不服約束」、「說虛空話欺哄人」的「口總要堵
住」,13節更要求「嚴厲地責備他們」,這些都是面對歪曲真理必須付諸
「行動」的明證。提前一3「囑付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一20「把他們
交給撒但」,更是對這些敗壞人信心者作出嚴厲的懲戒。
<>
保羅不是丟給耶穌而是「把他們交給撒但」
傳假道的「首惡」假師傅若堅不悔改,保羅的處置不是丟給耶穌,而是
「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至於被引誘的信徒,保羅的原則
是百般「溫柔勸戒」,期盼「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叫他們這已經被
魔鬼任意擄去的,可以醒悟」(提後一25-26)。
<>
故態復萌罵人「有人格分裂症就該就醫」
YM自己痛批「南京簡訊事件」傳言的YM「頭腦有毛病」,卻用疑似分
身罵人「精神性官能失調症?」、「我認識幾位不錯的心理諮商師,需
要介紹嗎?」。疑似分身在3月24日勉強道歉之後,3月27日疑似分身
的園丁又故態復萌,罵人「如果..有人格分裂症,就該就醫」。
<>
褻瀆TJC總會有「祭偶像的邱壇」
罵教會弟兄也就罷了,竟還用褻瀆的話說TJC總會「有兩座邱壇」,把神
的教會污衊成祭偶像的邱壇,這是一時情緒失控,還是放任自己成為謗
瀆話語的出口也在所不惜?(園丁,〈拆除林永基搭建的邱壇〉,下同)
<>
替魔鬼「指控神自私、不想讓人眼睛明亮」的謊言背書
傳魔鬼「自存」的假道之外,還替魔鬼背書:「真的,那〝自存非永存
的〞沒有騙你,吃了眼睛明亮了」,給了魔鬼「自存」、「與神同等」的
冠冕還不夠,還要替「被造」古蛇在伊甸園「指控神自私、不想讓人
眼睛明亮、隱瞞真相不讓亞當夏娃知道」的謊言擦脂抹粉嗎?
<>
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
保羅說,容讓「更改」福音者的結果就是「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
來」(加五9)。約翰長老對那「越過基督教訓」者的態度是「若有人到
你們那裏,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裏,也不要問他的安。因為
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約貳9-11)。耶穌的態度更是「若是
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太十八17)。
<>
長老會、信義會的懲戒規定
即使向來以教規寬鬆聞名的長老會,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行政法》
第十二章〈戒規〉第123條也規定:「擾亂教會經勸勉三次仍不反悔者
,宣告停止會員權」、「受停權宣告仍不改過者,除名」。信義會的《禮
儀手冊》也有「暫時性除名」(暫時停止其領聖餐的權利)及「逐出教會
」的懲戒處分。
<>
「留校察看」一年換來執迷不悟
「留校察看」的「停職」處分,就是希望在真理上歧出的人能醒悟回
轉,但一年來看到的是更執迷不悟的透過網路、全球巡迴宣傳二元神
教的假道,用極不堪的言詞毀謗教會組織及牧長。
<>
如有懲戒也只是印證屬靈生命失喪的光景
「給魔鬼留地步」的後果就是充滿「苦毒、惱恨、忿怒、嚷鬧、誹謗
並一切的惡毒」(弗四31),硬心擁抱假道不回轉,終究會走到被神「
任憑」不可能回頭的地步,是背道者用自己的言行「把自己和基督的
身體隔離」、「自己把自己除籍」,屆時教會紀律的懲戒,也只是印證
那種屬靈生命失喪的光景。
<>
努力過就寬心吧
在此之前,許長老「給人多留餘地」仍是教會努力挽回的基本態度,
我要對所有婉言規勸、致力居間協調、持續代禱者表示敬意。是主揀
選的人就會回轉,努力過後就寬心吧!
當今歷史學家都同意「影射史學」是最糟糕的史學,因為其目的並不在
「歷史」本身,而在政治與權力鬥爭,歷史只是用來「借古諷今」、「古
為今用」的素材,只要能作為權力鬥爭的政治武器,哪怕隨意剪裁、歪
曲史實都在所不惜。為了替YM反TJC組織,竟有人把這歪風帶進TJC,
實在令人遺憾。
<>
藉「史」含沙射影
有人一連剪貼多篇張石頭所撰《TJC歷史》的文字,最後加上充滿「道
德批判」的個人評論,其目的並不在「還原真相」,而只是藉「史」含
沙射影,攻擊現行TJC組織。
<>
真想「還原歷史」不會不加查證、比對、檢驗及批判
如果真想「還原歷史」,就不會只引用張巴拿巴之子張石頭這位「業餘」
作者為替父親「平反」在1987年完成的《TJC歷史》。也不會引用之後,
不加查證、比對、檢驗及批判就全盤接受張石頭的說法。
<>
純淨歷史研究變成又髒又臭的權力鬥爭
但是搞「影射史學」者意在「影射」,並進而「論斷」、打擊政敵,歷史
真相根本不是其關懷所在。附和這種「假史學」的討論,只會讓純淨的
歷史研究變成又髒又臭的權力鬥爭,背離了歷史求真的目的。
<>
TJC長老忍耐包容、不到不可挽回不輕言懲戒的風範
回到許長老「給人多留餘地」,如此寬厚胸懷實令人敬佩,這也是TJC諸
多牧長在處理教會問題時,向來所抱持忍耐、包容、不到不可挽回不輕
言懲戒的基本態度。
<>
教會作為團體不能沒有「紀律」
教會作為以基督為元首的團體,不能沒有「紀律」,使徒教會更留下諸多
執行教會紀律的範例及吩咐。保羅在提多書一章5節開始談設立「長老」
的資格,接著在9節就說明長老的職責是「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將「
純正」的教訓勸化人,把爭辯的人「駁倒」。顯然,「護持」真理是使徒
交託給「長老」最重要的職務之一。
<>
面對歪曲真理必須付諸「行動」
10-11節保羅再說,那些「不服約束」、「說虛空話欺哄人」的「口總要堵
住」,13節更要求「嚴厲地責備他們」,這些都是面對歪曲真理必須付諸
「行動」的明證。提前一3「囑付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一20「把他們
交給撒但」,更是對這些敗壞人信心者作出嚴厲的懲戒。
<>
保羅不是丟給耶穌而是「把他們交給撒但」
傳假道的「首惡」假師傅若堅不悔改,保羅的處置不是丟給耶穌,而是
「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至於被引誘的信徒,保羅的原則
是百般「溫柔勸戒」,期盼「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叫他們這已經被
魔鬼任意擄去的,可以醒悟」(提後一25-26)。
<>
故態復萌罵人「有人格分裂症就該就醫」
YM自己痛批「南京簡訊事件」傳言的YM「頭腦有毛病」,卻用疑似分
身罵人「精神性官能失調症?」、「我認識幾位不錯的心理諮商師,需
要介紹嗎?」。疑似分身在3月24日勉強道歉之後,3月27日疑似分身
的園丁又故態復萌,罵人「如果..有人格分裂症,就該就醫」。
<>
褻瀆TJC總會有「祭偶像的邱壇」
罵教會弟兄也就罷了,竟還用褻瀆的話說TJC總會「有兩座邱壇」,把神
的教會污衊成祭偶像的邱壇,這是一時情緒失控,還是放任自己成為謗
瀆話語的出口也在所不惜?(園丁,〈拆除林永基搭建的邱壇〉,下同)
<>
替魔鬼「指控神自私、不想讓人眼睛明亮」的謊言背書
傳魔鬼「自存」的假道之外,還替魔鬼背書:「真的,那〝自存非永存
的〞沒有騙你,吃了眼睛明亮了」,給了魔鬼「自存」、「與神同等」的
冠冕還不夠,還要替「被造」古蛇在伊甸園「指控神自私、不想讓人
眼睛明亮、隱瞞真相不讓亞當夏娃知道」的謊言擦脂抹粉嗎?
<>
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
保羅說,容讓「更改」福音者的結果就是「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
來」(加五9)。約翰長老對那「越過基督教訓」者的態度是「若有人到
你們那裏,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裏,也不要問他的安。因為
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約貳9-11)。耶穌的態度更是「若是
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太十八17)。
<>
長老會、信義會的懲戒規定
即使向來以教規寬鬆聞名的長老會,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行政法》
第十二章〈戒規〉第123條也規定:「擾亂教會經勸勉三次仍不反悔者
,宣告停止會員權」、「受停權宣告仍不改過者,除名」。信義會的《禮
儀手冊》也有「暫時性除名」(暫時停止其領聖餐的權利)及「逐出教會
」的懲戒處分。
<>
「留校察看」一年換來執迷不悟
「留校察看」的「停職」處分,就是希望在真理上歧出的人能醒悟回
轉,但一年來看到的是更執迷不悟的透過網路、全球巡迴宣傳二元神
教的假道,用極不堪的言詞毀謗教會組織及牧長。
<>
如有懲戒也只是印證屬靈生命失喪的光景
「給魔鬼留地步」的後果就是充滿「苦毒、惱恨、忿怒、嚷鬧、誹謗
並一切的惡毒」(弗四31),硬心擁抱假道不回轉,終究會走到被神「
任憑」不可能回頭的地步,是背道者用自己的言行「把自己和基督的
身體隔離」、「自己把自己除籍」,屆時教會紀律的懲戒,也只是印證
那種屬靈生命失喪的光景。
<>
努力過就寬心吧
在此之前,許長老「給人多留餘地」仍是教會努力挽回的基本態度,
我要對所有婉言規勸、致力居間協調、持續代禱者表示敬意。是主揀
選的人就會回轉,努力過後就寬心吧!
2013年3月24日 星期日
方舟在「地」不在「天」:再論YM的「天上方舟」說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375#comment-2728
TJC是「末世方舟」,是TJC向來的信念,郭子嚴長老《真道提要問答》第
14章〈教會〉用「神的方舟:信徒是同得救的一家人(來十一7;彼前三20)」
形容教會。楊約翰長老《聖經要道》第17章〈教會〉論「末世真教會使命」
時,也以「挪亞一面傳義道,一面建造方舟」說明TJC在主再臨前的使命。
把方舟「天上化」目的在否定「有形教會」
YM卻否定TJC是「末世方舟」,他的理由是「挪亞時代進入方舟的人全都得
救了」,但「並非進入TJC的都能得救」。所以他把方舟「天上化」,並以弗
二19「與聖徒同國」、來十二22「天上的耶路撒冷」這包含歷代聖徒的「宇
宙性教會」來否定地上的「有形教會」。
藉攻擊「有形教會」,迴避真教會「識別」標準
我在〈扭曲TJC歷史也不能改變YM歧出事實:兼談YM「教會論」〉一文已指
出,YM所以提出「天上方舟」說,不斷攻擊有形教會的「墮落」、「混亂」
,為的是迴避「有形教會」奠基於真理、聖靈、神蹟奇事這三要件的「可識
別性」,以替YM自認可「發明」真理、變更「聖靈」教義、貶低神蹟奇事重
要性開方便之門。
灌輸「再分別」出來的偽「屬靈」菁英意識
YM利用「有形教會」內有稗子摻雜、有掛名信徒、有軟弱肢體的現況,全力攻
擊「有形教會」及其牧養工人,以利他勾引主羊投入他的秘密團體。「天上方舟」
的理論,則虛偽保證這些跟隨YM明師、自認更屬靈的「菁英」是從墮落的TJC
中「再分別」出來,真正與聖徒同國的「天上方舟」成員。
「宇宙性教會」的意義在地上信徒「預嘗未來」
事實上,聖經雖談「與聖徒同國」、「天上耶路撒冷」的「宇宙性教會」,其目
的卻不是否定「有形教會」,反而是肯定「有形教會」在當下就可「預嚐」末世
神國裡與眾聖徒共同敬拜的喜樂。以來十二22「天上耶路撒冷」、23「有名錄
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為例,就是新約信徒藉信心參與天上敬拜、「
預先體驗」未來,而非貶低「地上」、「有形」的教會。
用不完全否定教會,是魔鬼詭計,「七千人」是誰只有主「認識」
聖經從未說教會「毫無污點」,反而說直到審判的日子,教會都有惡人、有名無
實之人混雜其間。教會被召是為要成為聖潔,但用教會中的不完全來否定教會,
則是出於驕傲及魔鬼誘人離開教會、斷絕與基督肢體聯繫的謊言。神所留下七千
未向巴力屈膝的人(王上十九18),不是自認「大發熱心」、比別人更屬靈的自義
者,「七千人」是誰連以利亞都不知道,不是由傳假道的「明師」鑑別,而是「
主認識誰是他的人」(提後二19),由主親自「印記」。
方舟建造應按神的方法
回到「末世方舟」的問題,無論把「方舟」視為末世真教會的比方或預表,都必
須回到挪亞方舟的基本事實,才能掌握其指向的新約實體。方舟是神審判之前奉
神指示而造,其建造須按神的方法,也就是依聖經「主耶穌和使徒及先知的教訓
為建造的基礎」,而不是隨從YM二元神教的假道。
憑「信」入方舟,憑「信」得救
洪水的審判和藉方舟獲救,都是「未見的事」(來十一7),但挪亞的「信心」,
使他「聽從」神的警告進而「行動」,預備了方舟。相較於「照常吃喝嫁娶」(太
二四38、路十七27)只為肉體安排的世人,進入方舟且持續留在方舟內,若非仰
賴神所賜的「信心」堅定到底沒有可能。「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
八個人」(彼前三20)也說明了此一事實。
「天上」不需方舟,方舟的建造、進入,都在「地上」
更重要的是,方舟的建造、進入,都在「地上」。「方舟」是神為相信之人在末
日前預備的「救法」,要入方舟,也只有把握洪水來臨之前、「神容忍等待的時
候」(彼前三20)趕緊進入。「天上」不需要方舟,是「靠方舟」進入天上的國度
,而不是進入「天上的方舟」。
「無形教會」不是為貶抑「有形教會」,或看輕主內肢體
但YM為否定TJC作為「末世方舟」的「可識別性」,竟「發明」出荒謬的「天
上方舟」說,把「在地」的方舟說成「天上的」,再次印證了他以「私意」解經的
膽大妄為。「無形教會」的觀念,從來不是用來貶抑「有形教會」在得救上的價值
,更不是讓基督徒在教會中分門別類,自視為「真正得救的信徒」,輕看其他軟弱
的肢體。
聯結使徒信仰才能「與聖徒同國」
弗二19談完「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後,馬上強調,這神的家「教會」是
「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腳石」。不與「使徒信仰」緊
密聯結,要去隨從聖經所無、明師「發明」的新奇理論,無論如何是不可能「與聖
徒同國」、保守在「得救方舟」的!
TJC是「末世方舟」,是TJC向來的信念,郭子嚴長老《真道提要問答》第
14章〈教會〉用「神的方舟:信徒是同得救的一家人(來十一7;彼前三20)」
形容教會。楊約翰長老《聖經要道》第17章〈教會〉論「末世真教會使命」
時,也以「挪亞一面傳義道,一面建造方舟」說明TJC在主再臨前的使命。
把方舟「天上化」目的在否定「有形教會」
YM卻否定TJC是「末世方舟」,他的理由是「挪亞時代進入方舟的人全都得
救了」,但「並非進入TJC的都能得救」。所以他把方舟「天上化」,並以弗
二19「與聖徒同國」、來十二22「天上的耶路撒冷」這包含歷代聖徒的「宇
宙性教會」來否定地上的「有形教會」。
藉攻擊「有形教會」,迴避真教會「識別」標準
我在〈扭曲TJC歷史也不能改變YM歧出事實:兼談YM「教會論」〉一文已指
出,YM所以提出「天上方舟」說,不斷攻擊有形教會的「墮落」、「混亂」
,為的是迴避「有形教會」奠基於真理、聖靈、神蹟奇事這三要件的「可識
別性」,以替YM自認可「發明」真理、變更「聖靈」教義、貶低神蹟奇事重
要性開方便之門。
灌輸「再分別」出來的偽「屬靈」菁英意識
YM利用「有形教會」內有稗子摻雜、有掛名信徒、有軟弱肢體的現況,全力攻
擊「有形教會」及其牧養工人,以利他勾引主羊投入他的秘密團體。「天上方舟」
的理論,則虛偽保證這些跟隨YM明師、自認更屬靈的「菁英」是從墮落的TJC
中「再分別」出來,真正與聖徒同國的「天上方舟」成員。
「宇宙性教會」的意義在地上信徒「預嘗未來」
事實上,聖經雖談「與聖徒同國」、「天上耶路撒冷」的「宇宙性教會」,其目
的卻不是否定「有形教會」,反而是肯定「有形教會」在當下就可「預嚐」末世
神國裡與眾聖徒共同敬拜的喜樂。以來十二22「天上耶路撒冷」、23「有名錄
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為例,就是新約信徒藉信心參與天上敬拜、「
預先體驗」未來,而非貶低「地上」、「有形」的教會。
用不完全否定教會,是魔鬼詭計,「七千人」是誰只有主「認識」
聖經從未說教會「毫無污點」,反而說直到審判的日子,教會都有惡人、有名無
實之人混雜其間。教會被召是為要成為聖潔,但用教會中的不完全來否定教會,
則是出於驕傲及魔鬼誘人離開教會、斷絕與基督肢體聯繫的謊言。神所留下七千
未向巴力屈膝的人(王上十九18),不是自認「大發熱心」、比別人更屬靈的自義
者,「七千人」是誰連以利亞都不知道,不是由傳假道的「明師」鑑別,而是「
主認識誰是他的人」(提後二19),由主親自「印記」。
方舟建造應按神的方法
回到「末世方舟」的問題,無論把「方舟」視為末世真教會的比方或預表,都必
須回到挪亞方舟的基本事實,才能掌握其指向的新約實體。方舟是神審判之前奉
神指示而造,其建造須按神的方法,也就是依聖經「主耶穌和使徒及先知的教訓
為建造的基礎」,而不是隨從YM二元神教的假道。
憑「信」入方舟,憑「信」得救
洪水的審判和藉方舟獲救,都是「未見的事」(來十一7),但挪亞的「信心」,
使他「聽從」神的警告進而「行動」,預備了方舟。相較於「照常吃喝嫁娶」(太
二四38、路十七27)只為肉體安排的世人,進入方舟且持續留在方舟內,若非仰
賴神所賜的「信心」堅定到底沒有可能。「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
八個人」(彼前三20)也說明了此一事實。
「天上」不需方舟,方舟的建造、進入,都在「地上」
更重要的是,方舟的建造、進入,都在「地上」。「方舟」是神為相信之人在末
日前預備的「救法」,要入方舟,也只有把握洪水來臨之前、「神容忍等待的時
候」(彼前三20)趕緊進入。「天上」不需要方舟,是「靠方舟」進入天上的國度
,而不是進入「天上的方舟」。
「無形教會」不是為貶抑「有形教會」,或看輕主內肢體
但YM為否定TJC作為「末世方舟」的「可識別性」,竟「發明」出荒謬的「天
上方舟」說,把「在地」的方舟說成「天上的」,再次印證了他以「私意」解經的
膽大妄為。「無形教會」的觀念,從來不是用來貶抑「有形教會」在得救上的價值
,更不是讓基督徒在教會中分門別類,自視為「真正得救的信徒」,輕看其他軟弱
的肢體。
聯結使徒信仰才能「與聖徒同國」
弗二19談完「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後,馬上強調,這神的家「教會」是
「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腳石」。不與「使徒信仰」緊
密聯結,要去隨從聖經所無、明師「發明」的新奇理論,無論如何是不可能「與聖
徒同國」、保守在「得救方舟」的!
扭曲TJC歷史也不能改變YM歧出事實:兼談YM「教會論」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375#comment-2708
重新詮釋TJC史為權力鬥爭
熟悉中共黨史的人就知道,毛澤東向來是透過「檢討中共黨史」,掌握歷史詮釋權來摧毀
黨內政敵的合法性,進而透過「整風運動」建立毛澤東思想在黨內的獨尊地位。YM用來
洗腦的TJC歷史「新」詮釋,反映的也是YM對忠心愛主的TJC牧長發動權力「鬥爭」的
企圖,而不是「典型在夙昔」、重溫聖靈引導TJC初創期「單純、火熱」的歷史尋根之旅。
多元TJC的共同性在聯結使徒信仰的「信念」
中國境內TJC在「組織」上的「多元」發展有其歷史背景。各TJC因骨幹工人不同而有
相異的歷史傳承,但因共同承繼了「聯結」使徒教會信仰此一「基因」與「信念」,在
核心信仰上其實仍保持相當的「同一性」,共稱為「TJC大家庭」其實也是來自這同一
性,而非「教會名稱」的雷同。
求「同」存「異」,合一應建基於「真理」,不強求「膠合」
「組織」上的「合一」是應該持續追求的目標,但不是靠人意的聯合。除祈求聖靈的引
導、逐步增加彼此的交通、認識外,更重要的是「聯結」使徒教會信仰此一TJC立教宗
旨。短期內基於相互尊重求「同」存「異」,但也該在聖靈引導下,持續反省這「異」
的堅持,是否真是聯結於使徒信仰的「實質」內容(非僅「表象」)。畢竟,合一應建立
在「真理」的基礎上,若偏離了使徒教會的原始信仰,即使達成了組織上的聯合,也只
是勉強的「膠合」,未必能從真葡萄樹得到生長的養分。
短暫改姓「耶」的歷史教訓
真了解TJC發展史,就知道1919年TJC「部分」工人同意與提倡改姓「耶」的梁欽明合
作,納入直隸元縣四十餘處教會這「極短暫」歷史,是「魏保羅等為得人心也就容忍了」
,並不是把改姓「耶」當成真理,此事件也足為日後教會在尋求組織合一上的借鏡。
別有企圖的歷史觀
YM別有企圖的歷史觀,只是利用中國TJC教會「多元」發展的「現況」,替他實質上「
分裂」教會、自立山頭「正當化」。事實是,YM所發明聖經所無、使徒從未談論的異教
「魔鬼自存」論,根本不是「聯結」於使徒教會信仰。他的「魔鬼自存」論走不出去,
便想搭便車在「泛」TJC社群中「偷」現成的「羊」、吸TJC信徒奉獻「奶水」,假「合
一促進」之名,行破壞使徒信仰規模、分裂基督肢體之實。
YM對TJC掌握極有限
YM對TJC史料的接觸,是遲至「1989年」第一次參加真理研究會才開始,他所接觸所
謂「史料」也不過就是魏保羅《聖靈真見證書》、張巴拿巴《傳道記》、十週年、三十
週年紀念刊、若干早期聖靈報。對於民初中國基督教史、使徒信心會、安息日會在中國
的發展、發行刊物及其與TJC初期工人的關係、中國各省縣鄉鎮《地方志》、民初期刊
報紙與公報、TJC工人口述紀錄、中國基督教史碩博士論文及其他諸多一手史料YM不僅
無知也從未接觸。
想知TJC史另有高明者可請教
真對TJC歷史有興趣,可以請教專研民初基督教史、獲國立大學歷史博士的W姊妹,
對中國TJC有興趣的,可以詢問曾對中國跨17省TJC田野調查、接觸廣度、深度YM
遠遠所不能及的西北大學社會學博士生HU弟兄,或專研「共產黨統治下的中國基督教」
,對TJC也有相當研究的英國蘭開斯特大學宗教所博士、現任中研院研究員的高晨揚博
士。
歷史追尋不應為背離信仰鋪路
這些人對中國TJC歷史及現況的了解遠比YM更客觀、全面、深入且紮實,更重要的是
他們不像YM有企圖利用TJC歷史詮釋來達成個人目的。把TJC教義簡化成「三十年集
成的基本信仰」,為的不是探尋歷史「事實」,只是為YM「發明」背離TJC傳承的使
徒信仰鋪路而已。
「類」諾斯底派「更真」的菁英心態引人走歧路
看準了TJC信徒求「真」的信念,YM「引誘」的策略就是散布一種「更真」、「更屬靈」
、「更有奧秘真理」的「類」「諾斯底派」觀念,牽引人內心潛在的「屬靈驕傲」,形成
一種我比其他TJC信徒更「完全」的自義心態,自恃為「真中之真」的「菁英」社群,於
是除YM的講論之外,對TJC講台的講論耳朵長繭、感到厭煩、先入為主的視為「沒有
生命力」。
放大教會軟弱,尋隙勾引迷羊
YM同時放大基督身體的「軟弱」,他不是如保羅教導的「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欠缺的肢
體」,也沒有看到保羅稱問題叢叢的哥林多教會為「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
,只是一心利用教會的「未臻完全」,攻擊護持真理的長執傳道,把牧養群羊的主僕,醜
化為「掌權者」、「長官」、「集權」、「萬年長執」、「只聽教會大人們的話」,在教
會內製造階級矛盾,破壞「信任關係」,以便尋隙將主的羊引向YM錯誤的道路。
私意解經,轉移焦點攻擊「原文」學習
YM解經常憑私意隨意發揮,不顧上下文及經卷主題,例如他把羅一17:「義人必因信得
生」扭曲為「憑行為判斷他是不是義人」,2009年聯總代表大會對真理研究委員會的決議
案也重申:「羅馬書的主題是因信稱義」。YM不尊重聖經原意,把西四4「將這奧秘發明
(原文是闡明)出來」解釋成YM可以「發明」真理。為了轉移恣意解經的焦點,反而攻擊
神學院的原文課程。
輕蔑聖經,YM竟口出:「今天敗在聖經太多」
TJC從未高舉原文,從未主張懂原文就能掌握真理,也沒人因YM不精通原文看輕YM。
YM的問題在於把私意凌駕聖經,扭曲經文為己用,甚至可能「明知」經文原意,卻仍欺
瞞、堅持錯誤的解釋,如此態度,早已非主話語的「忠僕」。YM甚至還說:「使徒時代沒
聖經,今天敗在聖經太多」,這種輕視聖經的態度,是他離道歧出的主因。
用TJC組織多元否定「有形」教會
YM的「教會論」也是一樣,為了個人目的,他把「末世方舟」天上化,他說「TJC是末
世方舟此定義有誤」,更「不同意是TJC是末世唯一方舟」,並以中國「TJC有二百萬人,
包括ABCDEFG,內部卻互相否認」的組織多元現況來否定「有形」的教會(YM,2012年
10月10日《聖經中的教會觀》,下同)。
強解「基督為教會捨己」為「教會的先在性」。
聖經雖然也談「無形」、「天上」的教會,但從未否定「有形」教會的價值,更從不曾因
現實教會混亂、墮落的現象,否定現實的教會是基督的身體。YM卻將弗五25「基督愛教會
,為教會捨己」強解為「教會的存在先於基督的受死」。其目的是透過否定「有形」的教
會,進而否定教會的「組織」及教會為堅固信仰、牧養主羊而按立的聖職人員。
「末世方舟」無形化,為偷羊開路
把「末世方舟」天上化,YM就可為他「實質上」背棄「教會」信仰開路,可以召喚TJC
內被他引誘的人,宣稱這才是掌握得救之鑰,天上方舟的「真」成員。同時方便他假「自
由傳道」之名「遊走」中國「泛」TJC教會「吸收」成員鋪路,並且以他這種理論,鼓舞
因歷史偶然因素、人際脈絡、地緣關係而分離的教會不必尋求合一、復和的可能性。
否定並醜化「唯一得救教會」
YM否定「唯一得救教會」,真正的原因不是如他所說的,唯一得救教會的提法讓「許多人
留下是害怕不能得救」、「我們像被關籠裡,每個人都想飛」、教會因此變得「沒有生命
力」,還貶抑「TJC的得救是積點式的信仰」、「TJC抓住真理卻沒有生命」。
迴避得救教會的「可識別性」,讓冒牌貨趁虛而入
YM刻意把「教義」與「生命」對立起來,醜化「唯一得救教會」,原因在於,一旦把教會
「無形化」,他的異教「二元神教」就可如入無人之境在TJC內橫行。教會作為基督身體,
必然是「有形」的,且教會必定是「唯一的」。同時,教會必有可識別的標記、特徵。YM
否定「有形」教會,就是要迴避這「可識別」性,好讓冒牌貨可以趁虛而入。
脫離聖經及使徒傳統,假師傅就可以長驅直入
楊約翰長老《聖經要道》說明真教會三大必備條件:真理(所傳的道要合乎聖經)、聖靈、
神蹟奇事。真理部分尤其強調「以主耶穌和使徒及先知的教訓為建造的基礎」、「不可過於
聖經所記」。因為一旦脫離聖經及使徒傳統,假師傅就可以矇混過關,引人到滅亡的道路。
真理、聖靈、神蹟三要件「重要性」全遭貶抑
YM傳聖經所無、使徒未傳講的「魔鬼自存論」,YM主張受洗就有聖靈內住,還批評「今
天TJC傳道按手就是一直聽,我拒絕聽,很可憐」、「耶穌從未說過聖靈與得救的關係」、
「我們把聖靈的工作框下來,不可越過」。YM還淡化神蹟奇事重要性,他說「主耶穌說到
要差遣聖靈來,卻沒有直接和這樣的能力牽連在一起」(YM〈論聖靈能力、洞悉奧秘與赦罪
大能〉)。因為YM所傳的假道經不起檢驗,所以只能把教會「去識別化」,洗腦這些得救教
會的要件是抓住「教義」沒有「生命」。
批人精神官能失調,毒樹又生毒果
事實上,正確的信仰不是和生命力對立,反而是生命力的源頭。YM成天談「生命力」,但
他失態攻擊TJC同工的言行卻是生命失衡最大寫照。他痛批「南京簡訊事件」傳言的YM
「頭腦有毛病」,但YM粉絲或疑似分身卻在〈一路「逃避檢驗」的IA「鬥臭YM」論〉罵
人「精神性官能失調症?」、「幻想」、「我認識幾位不錯的心理諮商師,需要介紹嗎?」
,這種「雙重標準、言行不一」再次證明了「毒樹還是只能出毒果」!
聖經從未要我們在教會外另覓「明師」
耶穌早已說過教會的麥田裡有「稗子」,教會中也的確存在冷淡、軟弱、未順服聖靈改變生
命的信徒,主容忍稗子存在,至於軟弱的肢體,需要的是關愛而不是「我比你有生命」的歧
視,熟知浪子哪天不會回頭?即使在使徒時代,啟示錄七教會幾乎間間有問題,但基督從未
放棄祂的身體:「有形的教會」,從未要基督徒在教會之外另覓「明師」,組織明師粉絲
「秘密團體」尋求得救之道。
離真葡萄樹追隨「明師」或保守在方舟裡?
扭曲TJC歷史也不能改變YM歧出的事實、醜化TJC文化反映的更是偏狹自傲的假屬靈心
態。接受YM傳的異教不回頭,就是決意走出方舟,不再依據聖經所啟示的教會「識別標
誌」連結於元首基督、與使徒教會相聯結。心已離了真葡萄樹,即使身在TJC,也必日漸
乾枯。要傳假道的「明師」,或要主的方舟裡,自己抉擇吧!
重新詮釋TJC史為權力鬥爭
熟悉中共黨史的人就知道,毛澤東向來是透過「檢討中共黨史」,掌握歷史詮釋權來摧毀
黨內政敵的合法性,進而透過「整風運動」建立毛澤東思想在黨內的獨尊地位。YM用來
洗腦的TJC歷史「新」詮釋,反映的也是YM對忠心愛主的TJC牧長發動權力「鬥爭」的
企圖,而不是「典型在夙昔」、重溫聖靈引導TJC初創期「單純、火熱」的歷史尋根之旅。
多元TJC的共同性在聯結使徒信仰的「信念」
中國境內TJC在「組織」上的「多元」發展有其歷史背景。各TJC因骨幹工人不同而有
相異的歷史傳承,但因共同承繼了「聯結」使徒教會信仰此一「基因」與「信念」,在
核心信仰上其實仍保持相當的「同一性」,共稱為「TJC大家庭」其實也是來自這同一
性,而非「教會名稱」的雷同。
求「同」存「異」,合一應建基於「真理」,不強求「膠合」
「組織」上的「合一」是應該持續追求的目標,但不是靠人意的聯合。除祈求聖靈的引
導、逐步增加彼此的交通、認識外,更重要的是「聯結」使徒教會信仰此一TJC立教宗
旨。短期內基於相互尊重求「同」存「異」,但也該在聖靈引導下,持續反省這「異」
的堅持,是否真是聯結於使徒信仰的「實質」內容(非僅「表象」)。畢竟,合一應建立
在「真理」的基礎上,若偏離了使徒教會的原始信仰,即使達成了組織上的聯合,也只
是勉強的「膠合」,未必能從真葡萄樹得到生長的養分。
短暫改姓「耶」的歷史教訓
真了解TJC發展史,就知道1919年TJC「部分」工人同意與提倡改姓「耶」的梁欽明合
作,納入直隸元縣四十餘處教會這「極短暫」歷史,是「魏保羅等為得人心也就容忍了」
,並不是把改姓「耶」當成真理,此事件也足為日後教會在尋求組織合一上的借鏡。
別有企圖的歷史觀
YM別有企圖的歷史觀,只是利用中國TJC教會「多元」發展的「現況」,替他實質上「
分裂」教會、自立山頭「正當化」。事實是,YM所發明聖經所無、使徒從未談論的異教
「魔鬼自存」論,根本不是「聯結」於使徒教會信仰。他的「魔鬼自存」論走不出去,
便想搭便車在「泛」TJC社群中「偷」現成的「羊」、吸TJC信徒奉獻「奶水」,假「合
一促進」之名,行破壞使徒信仰規模、分裂基督肢體之實。
YM對TJC掌握極有限
YM對TJC史料的接觸,是遲至「1989年」第一次參加真理研究會才開始,他所接觸所
謂「史料」也不過就是魏保羅《聖靈真見證書》、張巴拿巴《傳道記》、十週年、三十
週年紀念刊、若干早期聖靈報。對於民初中國基督教史、使徒信心會、安息日會在中國
的發展、發行刊物及其與TJC初期工人的關係、中國各省縣鄉鎮《地方志》、民初期刊
報紙與公報、TJC工人口述紀錄、中國基督教史碩博士論文及其他諸多一手史料YM不僅
無知也從未接觸。
想知TJC史另有高明者可請教
真對TJC歷史有興趣,可以請教專研民初基督教史、獲國立大學歷史博士的W姊妹,
對中國TJC有興趣的,可以詢問曾對中國跨17省TJC田野調查、接觸廣度、深度YM
遠遠所不能及的西北大學社會學博士生HU弟兄,或專研「共產黨統治下的中國基督教」
,對TJC也有相當研究的英國蘭開斯特大學宗教所博士、現任中研院研究員的高晨揚博
士。
歷史追尋不應為背離信仰鋪路
這些人對中國TJC歷史及現況的了解遠比YM更客觀、全面、深入且紮實,更重要的是
他們不像YM有企圖利用TJC歷史詮釋來達成個人目的。把TJC教義簡化成「三十年集
成的基本信仰」,為的不是探尋歷史「事實」,只是為YM「發明」背離TJC傳承的使
徒信仰鋪路而已。
「類」諾斯底派「更真」的菁英心態引人走歧路
看準了TJC信徒求「真」的信念,YM「引誘」的策略就是散布一種「更真」、「更屬靈」
、「更有奧秘真理」的「類」「諾斯底派」觀念,牽引人內心潛在的「屬靈驕傲」,形成
一種我比其他TJC信徒更「完全」的自義心態,自恃為「真中之真」的「菁英」社群,於
是除YM的講論之外,對TJC講台的講論耳朵長繭、感到厭煩、先入為主的視為「沒有
生命力」。
放大教會軟弱,尋隙勾引迷羊
YM同時放大基督身體的「軟弱」,他不是如保羅教導的「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欠缺的肢
體」,也沒有看到保羅稱問題叢叢的哥林多教會為「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
,只是一心利用教會的「未臻完全」,攻擊護持真理的長執傳道,把牧養群羊的主僕,醜
化為「掌權者」、「長官」、「集權」、「萬年長執」、「只聽教會大人們的話」,在教
會內製造階級矛盾,破壞「信任關係」,以便尋隙將主的羊引向YM錯誤的道路。
私意解經,轉移焦點攻擊「原文」學習
YM解經常憑私意隨意發揮,不顧上下文及經卷主題,例如他把羅一17:「義人必因信得
生」扭曲為「憑行為判斷他是不是義人」,2009年聯總代表大會對真理研究委員會的決議
案也重申:「羅馬書的主題是因信稱義」。YM不尊重聖經原意,把西四4「將這奧秘發明
(原文是闡明)出來」解釋成YM可以「發明」真理。為了轉移恣意解經的焦點,反而攻擊
神學院的原文課程。
輕蔑聖經,YM竟口出:「今天敗在聖經太多」
TJC從未高舉原文,從未主張懂原文就能掌握真理,也沒人因YM不精通原文看輕YM。
YM的問題在於把私意凌駕聖經,扭曲經文為己用,甚至可能「明知」經文原意,卻仍欺
瞞、堅持錯誤的解釋,如此態度,早已非主話語的「忠僕」。YM甚至還說:「使徒時代沒
聖經,今天敗在聖經太多」,這種輕視聖經的態度,是他離道歧出的主因。
用TJC組織多元否定「有形」教會
YM的「教會論」也是一樣,為了個人目的,他把「末世方舟」天上化,他說「TJC是末
世方舟此定義有誤」,更「不同意是TJC是末世唯一方舟」,並以中國「TJC有二百萬人,
包括ABCDEFG,內部卻互相否認」的組織多元現況來否定「有形」的教會(YM,2012年
10月10日《聖經中的教會觀》,下同)。
強解「基督為教會捨己」為「教會的先在性」。
聖經雖然也談「無形」、「天上」的教會,但從未否定「有形」教會的價值,更從不曾因
現實教會混亂、墮落的現象,否定現實的教會是基督的身體。YM卻將弗五25「基督愛教會
,為教會捨己」強解為「教會的存在先於基督的受死」。其目的是透過否定「有形」的教
會,進而否定教會的「組織」及教會為堅固信仰、牧養主羊而按立的聖職人員。
「末世方舟」無形化,為偷羊開路
把「末世方舟」天上化,YM就可為他「實質上」背棄「教會」信仰開路,可以召喚TJC
內被他引誘的人,宣稱這才是掌握得救之鑰,天上方舟的「真」成員。同時方便他假「自
由傳道」之名「遊走」中國「泛」TJC教會「吸收」成員鋪路,並且以他這種理論,鼓舞
因歷史偶然因素、人際脈絡、地緣關係而分離的教會不必尋求合一、復和的可能性。
否定並醜化「唯一得救教會」
YM否定「唯一得救教會」,真正的原因不是如他所說的,唯一得救教會的提法讓「許多人
留下是害怕不能得救」、「我們像被關籠裡,每個人都想飛」、教會因此變得「沒有生命
力」,還貶抑「TJC的得救是積點式的信仰」、「TJC抓住真理卻沒有生命」。
迴避得救教會的「可識別性」,讓冒牌貨趁虛而入
YM刻意把「教義」與「生命」對立起來,醜化「唯一得救教會」,原因在於,一旦把教會
「無形化」,他的異教「二元神教」就可如入無人之境在TJC內橫行。教會作為基督身體,
必然是「有形」的,且教會必定是「唯一的」。同時,教會必有可識別的標記、特徵。YM
否定「有形」教會,就是要迴避這「可識別」性,好讓冒牌貨可以趁虛而入。
脫離聖經及使徒傳統,假師傅就可以長驅直入
楊約翰長老《聖經要道》說明真教會三大必備條件:真理(所傳的道要合乎聖經)、聖靈、
神蹟奇事。真理部分尤其強調「以主耶穌和使徒及先知的教訓為建造的基礎」、「不可過於
聖經所記」。因為一旦脫離聖經及使徒傳統,假師傅就可以矇混過關,引人到滅亡的道路。
真理、聖靈、神蹟三要件「重要性」全遭貶抑
YM傳聖經所無、使徒未傳講的「魔鬼自存論」,YM主張受洗就有聖靈內住,還批評「今
天TJC傳道按手就是一直聽,我拒絕聽,很可憐」、「耶穌從未說過聖靈與得救的關係」、
「我們把聖靈的工作框下來,不可越過」。YM還淡化神蹟奇事重要性,他說「主耶穌說到
要差遣聖靈來,卻沒有直接和這樣的能力牽連在一起」(YM〈論聖靈能力、洞悉奧秘與赦罪
大能〉)。因為YM所傳的假道經不起檢驗,所以只能把教會「去識別化」,洗腦這些得救教
會的要件是抓住「教義」沒有「生命」。
批人精神官能失調,毒樹又生毒果
事實上,正確的信仰不是和生命力對立,反而是生命力的源頭。YM成天談「生命力」,但
他失態攻擊TJC同工的言行卻是生命失衡最大寫照。他痛批「南京簡訊事件」傳言的YM
「頭腦有毛病」,但YM粉絲或疑似分身卻在〈一路「逃避檢驗」的IA「鬥臭YM」論〉罵
人「精神性官能失調症?」、「幻想」、「我認識幾位不錯的心理諮商師,需要介紹嗎?」
,這種「雙重標準、言行不一」再次證明了「毒樹還是只能出毒果」!
聖經從未要我們在教會外另覓「明師」
耶穌早已說過教會的麥田裡有「稗子」,教會中也的確存在冷淡、軟弱、未順服聖靈改變生
命的信徒,主容忍稗子存在,至於軟弱的肢體,需要的是關愛而不是「我比你有生命」的歧
視,熟知浪子哪天不會回頭?即使在使徒時代,啟示錄七教會幾乎間間有問題,但基督從未
放棄祂的身體:「有形的教會」,從未要基督徒在教會之外另覓「明師」,組織明師粉絲
「秘密團體」尋求得救之道。
離真葡萄樹追隨「明師」或保守在方舟裡?
扭曲TJC歷史也不能改變YM歧出的事實、醜化TJC文化反映的更是偏狹自傲的假屬靈心
態。接受YM傳的異教不回頭,就是決意走出方舟,不再依據聖經所啟示的教會「識別標
誌」連結於元首基督、與使徒教會相聯結。心已離了真葡萄樹,即使身在TJC,也必日漸
乾枯。要傳假道的「明師」,或要主的方舟裡,自己抉擇吧!
2013年3月22日 星期五
評「預定論」前要先「精準」掌握「內涵」:兼談YM的預定論「迷思」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249#comment-2686
加爾文:反對神的「預定」是基於神的「預知」
不論是加爾文本人,或其後的加爾文主義,都反對神的「預定」是基於神的「預知」。
但Makuro敘述「預知中的預定」這一段卻可能讓人誤會加爾文或加爾文主義主張神是
根據祂的「預知」來「揀選」。
神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
加爾文說的很清楚:「那些以為預知是預定的原因的人…若說後者乃靠前者,那是很荒
謬的」(《基督教要義》卷三第21章)、「神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
祂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提後一9)…倘若祂之
揀選我們,是為要使我們成為聖潔,祂之揀選我們就不是因為祂預先知道我們是會聖潔
的」(《基督教要義》卷三第22章)。
加爾文主義:神的揀選不是基於「預見」那人會相信
Makuro既然知道加爾文主義的TULIP,這U:無條件的預定(unconditional predestination)
的基本觀念就是,神的揀選不是基於中選之人的任何功勞,也不是基於「預見」那人會相
信,揀選是在「萬古之先」、是「無條件的」,是「信心的成因,而非結果」。
亞米念主義:「預定」是基於「預知」的結果
相反的,亞米念主義(Arminianism)認為「預定」是基於「預知」的結果,他在《信仰觀點
論文》說:「神命定要拯救與懲罰某些特定的個人。這個天命的根據是神的預知,神藉著預
知,在永恆裡就知道,那些人經由預先的(先行的)恩典會相信」。其經文依據是羅八29「他
預先所知道的人」及彼前一2「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的人」。
神在救恩上「預定」的經文是神藉使徒傳達的「核心」信息
不論奧古斯丁、加爾文、加爾文主義者、亞米念,他們對聖經「預定論」的探討,都是從聖
經關於神計畫、預定、揀選的經文出發。這些關於神在救恩上「預定」的經文,即使依人的
智慧有難以理解之處,卻多到任何人都難以否認這是神藉使徒要傳達的核心信息。
「預定」經文多到難以否認
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弗一4)、「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
了你們」(約十五16)、「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六44)、
「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
誰….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九15-16)。
YM:「若有預定論,神是最大的偏待」
YM卻是以他先入為主的「成見」,去「否定」、「扭曲」聖經「預定」的經文,強要聖經
配合他既存的思想體系,去年10月10日YM在台南救國團講《聖經中的教會觀》就說:「弗
一4:創世以前揀選….聖經裡沒有任何預定論…羅馬書說神不偏待人:若有預定論,神是最
大的偏待…若神在創世之前就預定,這相當的可怕…神創造之前預定,要讓百分之一得救。
他還預定了百分之九九不能得救..還要預備撒但…這不能讓它成立,否則神是充滿惡的神」。
YM歧出主因:對神的話語缺乏最基本的「尊重」
YM最大的問題就是對神的話語、神的啟示缺乏最基本的尊重,就像去年12月9日YM在
台北科技大學講演時,有聽眾以創三1「古蛇是神所創造」質疑YM的「魔鬼自存論」,
YM無法自圓其說下,就強辯「我的基本原則,邪靈不是出於神,邪靈存在,就不是神所
創造的」,把他「邪靈不是出於神」的個人信念凌駕於聖經明文「古蛇是神所造」之上。
事實是,聖經「唯二」出現「邪靈」的弗二2及提前四1,原文都無「邪」字,就只是「靈」。
剪裁甚至扭曲聖經以為己用,而不是臣服在聖經的權威下
YM對聖經的態度是「六經注我」,有必要時甚至剪裁或扭曲聖經以為己用(參〈YM「發
明真理說」初探:兼論YM啟示觀〉),而不是臣服在聖經的權威之下,當無法理解時,
寧可承認人智有限,不求強解,不憑己意否定、扭曲聖經的話語。相較之下,加爾文說:
「我們若要在神所啟示的話語以外求了解預定論,乃是表示我們的愚笨,好像是要走過一
條不可通的路徑….我們對於主所隱蔽的事,不得追究探索,同時對於主所顯示的事,也不
可疏忽」,比YM要謙虛、敬虔多了。
加爾文:「讓質疑神的人自問,他們為什麼是人,而不是牛馬?」
YM指控聖經如有「預定論」,「這相當的可怕…這不能讓它成立,否則神是充滿惡的神」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卷三第22章有段話倒是可讓YM等質疑神「主權」之人想想:「
他們和神爭論,能夠得著什麼好處呢?…讓這種人自問,他們為什麼是人,而不是牛馬;
當神按自己形像造他們的時候,祂本有權造他們為狗。難道這些人要讓禽獸來同神爭論牠
們之被造為下等動物是不公道的?」。
「預定論」不完美也不能否定因神「恩典」、「揀選」得救的核心信仰。
「預定」是神救贖計畫的經綸,是聖經明文的啟示,奧古斯丁、加爾文、加爾文主義者、亞
米念對聖經「預定」經文的系統化即使不完美,也不能因此否定基督徒因神「恩典」、「揀
選」得救這一核心信仰。先射箭再畫靶或虛構稻草人對「預定論」亂打一通,非但不能駁倒
神學家的預定論,反而自曝YM在「救恩論」上的歧出!
加爾文:反對神的「預定」是基於神的「預知」
不論是加爾文本人,或其後的加爾文主義,都反對神的「預定」是基於神的「預知」。
但Makuro敘述「預知中的預定」這一段卻可能讓人誤會加爾文或加爾文主義主張神是
根據祂的「預知」來「揀選」。
神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
加爾文說的很清楚:「那些以為預知是預定的原因的人…若說後者乃靠前者,那是很荒
謬的」(《基督教要義》卷三第21章)、「神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
祂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提後一9)…倘若祂之
揀選我們,是為要使我們成為聖潔,祂之揀選我們就不是因為祂預先知道我們是會聖潔
的」(《基督教要義》卷三第22章)。
加爾文主義:神的揀選不是基於「預見」那人會相信
Makuro既然知道加爾文主義的TULIP,這U:無條件的預定(unconditional predestination)
的基本觀念就是,神的揀選不是基於中選之人的任何功勞,也不是基於「預見」那人會相
信,揀選是在「萬古之先」、是「無條件的」,是「信心的成因,而非結果」。
亞米念主義:「預定」是基於「預知」的結果
相反的,亞米念主義(Arminianism)認為「預定」是基於「預知」的結果,他在《信仰觀點
論文》說:「神命定要拯救與懲罰某些特定的個人。這個天命的根據是神的預知,神藉著預
知,在永恆裡就知道,那些人經由預先的(先行的)恩典會相信」。其經文依據是羅八29「他
預先所知道的人」及彼前一2「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的人」。
神在救恩上「預定」的經文是神藉使徒傳達的「核心」信息
不論奧古斯丁、加爾文、加爾文主義者、亞米念,他們對聖經「預定論」的探討,都是從聖
經關於神計畫、預定、揀選的經文出發。這些關於神在救恩上「預定」的經文,即使依人的
智慧有難以理解之處,卻多到任何人都難以否認這是神藉使徒要傳達的核心信息。
「預定」經文多到難以否認
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弗一4)、「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
了你們」(約十五16)、「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六44)、
「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
誰….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九15-16)。
YM:「若有預定論,神是最大的偏待」
YM卻是以他先入為主的「成見」,去「否定」、「扭曲」聖經「預定」的經文,強要聖經
配合他既存的思想體系,去年10月10日YM在台南救國團講《聖經中的教會觀》就說:「弗
一4:創世以前揀選….聖經裡沒有任何預定論…羅馬書說神不偏待人:若有預定論,神是最
大的偏待…若神在創世之前就預定,這相當的可怕…神創造之前預定,要讓百分之一得救。
他還預定了百分之九九不能得救..還要預備撒但…這不能讓它成立,否則神是充滿惡的神」。
YM歧出主因:對神的話語缺乏最基本的「尊重」
YM最大的問題就是對神的話語、神的啟示缺乏最基本的尊重,就像去年12月9日YM在
台北科技大學講演時,有聽眾以創三1「古蛇是神所創造」質疑YM的「魔鬼自存論」,
YM無法自圓其說下,就強辯「我的基本原則,邪靈不是出於神,邪靈存在,就不是神所
創造的」,把他「邪靈不是出於神」的個人信念凌駕於聖經明文「古蛇是神所造」之上。
事實是,聖經「唯二」出現「邪靈」的弗二2及提前四1,原文都無「邪」字,就只是「靈」。
剪裁甚至扭曲聖經以為己用,而不是臣服在聖經的權威下
YM對聖經的態度是「六經注我」,有必要時甚至剪裁或扭曲聖經以為己用(參〈YM「發
明真理說」初探:兼論YM啟示觀〉),而不是臣服在聖經的權威之下,當無法理解時,
寧可承認人智有限,不求強解,不憑己意否定、扭曲聖經的話語。相較之下,加爾文說:
「我們若要在神所啟示的話語以外求了解預定論,乃是表示我們的愚笨,好像是要走過一
條不可通的路徑….我們對於主所隱蔽的事,不得追究探索,同時對於主所顯示的事,也不
可疏忽」,比YM要謙虛、敬虔多了。
加爾文:「讓質疑神的人自問,他們為什麼是人,而不是牛馬?」
YM指控聖經如有「預定論」,「這相當的可怕…這不能讓它成立,否則神是充滿惡的神」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卷三第22章有段話倒是可讓YM等質疑神「主權」之人想想:「
他們和神爭論,能夠得著什麼好處呢?…讓這種人自問,他們為什麼是人,而不是牛馬;
當神按自己形像造他們的時候,祂本有權造他們為狗。難道這些人要讓禽獸來同神爭論牠
們之被造為下等動物是不公道的?」。
「預定論」不完美也不能否定因神「恩典」、「揀選」得救的核心信仰。
「預定」是神救贖計畫的經綸,是聖經明文的啟示,奧古斯丁、加爾文、加爾文主義者、亞
米念對聖經「預定」經文的系統化即使不完美,也不能因此否定基督徒因神「恩典」、「揀
選」得救這一核心信仰。先射箭再畫靶或虛構稻草人對「預定論」亂打一通,非但不能駁倒
神學家的預定論,反而自曝YM在「救恩論」上的歧出!
2013年3月19日 星期二
用TJC奉獻宣傳「魔鬼自存教」?「體檢」法文版《得救要道》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353#comment-2643
3月15日Thomas Wu這篇
《來自Swhaili 的故事》極力為法文版《得救要道》(FDS)辯護並背書「根本沒有楊昱民傳道的魔鬼論」進而質疑不同意提供經費印刷根據法文版《得救要道》譯成的剛果Swahili文《得救要道》是聯總消極「不作為」。
法文版FDS「忠實」融合《聖經要道》及《真道提要問答》嗎?
如果法文版《得救要道》是「忠實」融合楊約翰長老的《聖經要道》和郭子嚴長老的《真道提要問答》編寫而成,若聯總別無其他正當理由,則拒絕依據法版《得救要道》翻譯的Swahili文《得救要道》付梓可能就欠缺正當性
聯總若「放水」讓「假道」過關,對不起主!
但若法文版《得救要道》確實有YM「魔鬼自存論」毒素,聯總卻基於同工的人情或面子「放水」讓其過關,讓這些不純正的「假道」毒害剛果工人及信徒,則聯總不但失職,更對不起將「純正福音」託付給TJC的主。
YM對楊約翰長老《聖經要道》成見在先,能忠實編輯?
3月2日我在《尋人啟事:急尋Faith and Love,兼談楊約翰長老「聖經要道」》一文已指出,YM將楊約翰長老《聖經要道》貶為只是「照搬(原本的介紹)」其他教派的觀點,YM對父親的著作既已認為含有外教會的「觀念」此一「成見」在先,則法文版《得救要道》是否能「忠實」依據楊長老《聖經要道》編寫,實大有可疑。
宣傳YM理論,連非洲宣道志工都不放過!
此外根據《聖靈月刊》第331期(2005年4月號)的報導,YM竟然利用2005年1月9-14日於英國倫敦教會舉辦的「第二屆非洲宣道志工團訓練班」大談「預定論的迷思」此一由他「魔鬼自存論」導出,否定傳統「聖經」預定論的新理論,連非洲宣道志工尚且不放過,誰又能保證法文版《得救要道》不會暗渡陳倉?
「三十之前」部落格翻譯的「兩小頁」
Thomas Wu可以為法文版《得救要道》喊冤,但請把「根本沒有楊昱民傳道的魔鬼論」的證據提供給多數未看過法文版《得救要道》的和不流網友看看。
其實「三十之前」部落格在去年4月13日《不照規章!不顧聖工!》這篇文章已嘗試這樣做,該文指出:「法文版的得救要道中,只有最後兩小頁是提及魔鬼的補篇」該文並將這兩頁「用google翻譯成英文,然後再譯成中文」已「曝光」的2小頁已看出被「動手腳」可惜的是「三十之前」的「google翻譯」只做了2頁,但從「曝光」的這2頁關於「魔鬼」的補篇,已可看出楊約翰長老《聖經要道》第4章〈魔鬼〉中所說:「魔鬼的來歷:本來是天使….因犯罪被逐」「魔鬼的能力:受神限制…不准撒但加害約伯…一切權柄都在真神」等等「否定」YM「魔鬼論」的內容已被偷偷刪除。
郭子嚴長老《真道提要問答》論魔鬼「自動消失」
據稱是法文版《得救要道》編輯材料的郭子嚴長老《真道提要問答》第6章〈天使〉所說:「天使會犯罪…以致變為惡靈」第7章〈魔鬼〉所說:「撒但不是自有的。…除了神以外,都是受造之物(西一16)只有神是獨一自有的,撒但乃是一個有權能的天使犯罪變成的,….以西結書廿八章11節至19節的一段哀歌中,乃是藉託古推羅王暗示靈界方面的一個大墮,主題就是描寫撒但犯罪始末」也一樣「自動消失」!
駁斥「YM魔鬼論」的內容全都不見
郭子嚴長老解釋約翰壹書三章8節:「『從起初就犯罪』乃是說魔鬼是首先犯罪的,遠在沒有人類之前,牠早已受造存在,而且犯了罪,既說『犯罪』可知也有一個未犯罪的時期,那時牠也必定是好的」郭長老還說「牠犯罪是出於自己,完全由於自己的私慾自高自大」「魔鬼起初是殺人的,…這個『起初』不是指太初,長老並用一大段解釋「神為什麼不早滅魔鬼呢?」這些駁斥YM魔鬼論的內容一樣憑空消失。
除「魔鬼起源」外,魔鬼自存論其他更害命的內容
YM不是傻瓜,他若想利用TJC出版品宣傳自己理論,不會傻到把「魔鬼自存」白紙黑字,但YM魔鬼論不只是宣告「魔鬼自存」否定神創造萬有,否定神的獨一性「魔鬼自存論」也必然導出神非全知,全能,魔鬼可以挫敗神的計畫,否定神的「預定」這些全面顛覆傳統TJC信仰,卻和「二元神教」雷同的理論。
公布完整中文譯文方知真理是否被「偷樑換柱」?
除非公布法文版《得救要道》完整中文譯文,否則讀者無從得知哪些楊約翰長老所說TJC「所闡明的基要道理」「不可或缺之真理」已被YM「偷樑換柱」?
由於聯總認為法文版《得救要道》有「毒」是不可能主動公布了,Thomas Wu既替法文版《得救要道》背書,只要註明該文件不代表TJC官方立場,大可仿效「三十之前」將全文「用google翻譯成英文,然後再譯成中文」。
為何遲遲不敢面對「體檢」?
若嫌太繁瑣,起碼將對照楊約翰長老《聖經要道》第2章〈真神〉第7章〈救恩〉第13章〈靈洗〉第17章〈教會〉編成的中文譯文公布,讓大家「體檢」若確認法文版《得救要道》確實是「忠實」融合楊約翰長老《聖經要道》和郭子嚴長老《真道提要問答》屆時批判聯總豈不更有力?
有「毒」出版品「不如不要」!
當初神開剛果福音大門,是2001年時藉著一本「英文版」的TJC教義小冊,剛果若能有當地「母語」文宣是好事,但若提供的是「誤人靈命」的有「毒」出版品,還不如不要!萬一該文宣真是變相替扭曲聖經神的「形象」誇大魔鬼「能力」的二元論「魔鬼自存教」宣傳,為非洲文宣奉獻的人豈不懊悔莫及?
3月15日Thomas Wu這篇
《來自Swhaili 的故事》極力為法文版《得救要道》(FDS)辯護並背書「根本沒有楊昱民傳道的魔鬼論」進而質疑不同意提供經費印刷根據法文版《得救要道》譯成的剛果Swahili文《得救要道》是聯總消極「不作為」。
法文版FDS「忠實」融合《聖經要道》及《真道提要問答》嗎?
如果法文版《得救要道》是「忠實」融合楊約翰長老的《聖經要道》和郭子嚴長老的《真道提要問答》編寫而成,若聯總別無其他正當理由,則拒絕依據法版《得救要道》翻譯的Swahili文《得救要道》付梓可能就欠缺正當性
聯總若「放水」讓「假道」過關,對不起主!
但若法文版《得救要道》確實有YM「魔鬼自存論」毒素,聯總卻基於同工的人情或面子「放水」讓其過關,讓這些不純正的「假道」毒害剛果工人及信徒,則聯總不但失職,更對不起將「純正福音」託付給TJC的主。
YM對楊約翰長老《聖經要道》成見在先,能忠實編輯?
3月2日我在《尋人啟事:急尋Faith and Love,兼談楊約翰長老「聖經要道」》一文已指出,YM將楊約翰長老《聖經要道》貶為只是「照搬(原本的介紹)」其他教派的觀點,YM對父親的著作既已認為含有外教會的「觀念」此一「成見」在先,則法文版《得救要道》是否能「忠實」依據楊長老《聖經要道》編寫,實大有可疑。
宣傳YM理論,連非洲宣道志工都不放過!
此外根據《聖靈月刊》第331期(2005年4月號)的報導,YM竟然利用2005年1月9-14日於英國倫敦教會舉辦的「第二屆非洲宣道志工團訓練班」大談「預定論的迷思」此一由他「魔鬼自存論」導出,否定傳統「聖經」預定論的新理論,連非洲宣道志工尚且不放過,誰又能保證法文版《得救要道》不會暗渡陳倉?
「三十之前」部落格翻譯的「兩小頁」
Thomas Wu可以為法文版《得救要道》喊冤,但請把「根本沒有楊昱民傳道的魔鬼論」的證據提供給多數未看過法文版《得救要道》的和不流網友看看。
其實「三十之前」部落格在去年4月13日《不照規章!不顧聖工!》這篇文章已嘗試這樣做,該文指出:「法文版的得救要道中,只有最後兩小頁是提及魔鬼的補篇」該文並將這兩頁「用google翻譯成英文,然後再譯成中文」已「曝光」的2小頁已看出被「動手腳」可惜的是「三十之前」的「google翻譯」只做了2頁,但從「曝光」的這2頁關於「魔鬼」的補篇,已可看出楊約翰長老《聖經要道》第4章〈魔鬼〉中所說:「魔鬼的來歷:本來是天使….因犯罪被逐」「魔鬼的能力:受神限制…不准撒但加害約伯…一切權柄都在真神」等等「否定」YM「魔鬼論」的內容已被偷偷刪除。
郭子嚴長老《真道提要問答》論魔鬼「自動消失」
據稱是法文版《得救要道》編輯材料的郭子嚴長老《真道提要問答》第6章〈天使〉所說:「天使會犯罪…以致變為惡靈」第7章〈魔鬼〉所說:「撒但不是自有的。…除了神以外,都是受造之物(西一16)只有神是獨一自有的,撒但乃是一個有權能的天使犯罪變成的,….以西結書廿八章11節至19節的一段哀歌中,乃是藉託古推羅王暗示靈界方面的一個大墮,主題就是描寫撒但犯罪始末」也一樣「自動消失」!
駁斥「YM魔鬼論」的內容全都不見
郭子嚴長老解釋約翰壹書三章8節:「『從起初就犯罪』乃是說魔鬼是首先犯罪的,遠在沒有人類之前,牠早已受造存在,而且犯了罪,既說『犯罪』可知也有一個未犯罪的時期,那時牠也必定是好的」郭長老還說「牠犯罪是出於自己,完全由於自己的私慾自高自大」「魔鬼起初是殺人的,…這個『起初』不是指太初,長老並用一大段解釋「神為什麼不早滅魔鬼呢?」這些駁斥YM魔鬼論的內容一樣憑空消失。
除「魔鬼起源」外,魔鬼自存論其他更害命的內容
YM不是傻瓜,他若想利用TJC出版品宣傳自己理論,不會傻到把「魔鬼自存」白紙黑字,但YM魔鬼論不只是宣告「魔鬼自存」否定神創造萬有,否定神的獨一性「魔鬼自存論」也必然導出神非全知,全能,魔鬼可以挫敗神的計畫,否定神的「預定」這些全面顛覆傳統TJC信仰,卻和「二元神教」雷同的理論。
公布完整中文譯文方知真理是否被「偷樑換柱」?
除非公布法文版《得救要道》完整中文譯文,否則讀者無從得知哪些楊約翰長老所說TJC「所闡明的基要道理」「不可或缺之真理」已被YM「偷樑換柱」?
由於聯總認為法文版《得救要道》有「毒」是不可能主動公布了,Thomas Wu既替法文版《得救要道》背書,只要註明該文件不代表TJC官方立場,大可仿效「三十之前」將全文「用google翻譯成英文,然後再譯成中文」。
為何遲遲不敢面對「體檢」?
若嫌太繁瑣,起碼將對照楊約翰長老《聖經要道》第2章〈真神〉第7章〈救恩〉第13章〈靈洗〉第17章〈教會〉編成的中文譯文公布,讓大家「體檢」若確認法文版《得救要道》確實是「忠實」融合楊約翰長老《聖經要道》和郭子嚴長老《真道提要問答》屆時批判聯總豈不更有力?
有「毒」出版品「不如不要」!
當初神開剛果福音大門,是2001年時藉著一本「英文版」的TJC教義小冊,剛果若能有當地「母語」文宣是好事,但若提供的是「誤人靈命」的有「毒」出版品,還不如不要!萬一該文宣真是變相替扭曲聖經神的「形象」誇大魔鬼「能力」的二元論「魔鬼自存教」宣傳,為非洲文宣奉獻的人豈不懊悔莫及?
2013年3月8日 星期五
「毒樹」只能生「毒果」,兼談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的「自辯」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333
仇恨矇蔽的冷血與無情
網路社群保障「匿名」但不會容許濫用「雙(多)重」帳號這種「欺瞞」行為。
被揭發疑似「假面」濫用雙重帳號的Faith and Love人間蒸發多日突然現身,所發言論內容沒有意外,又是「左手幫右手」、「一搭一唱」的替疑似「本尊」的YM幫腔,還呼應已被多人譴責HFW揭人陰私的八卦文,繼續攻擊C弟兄以打擊該事件中無辜的配偶ZH姊妹。除了再次踐踏網路倫理規範,也讓大家見識到被仇恨蒙蔽之人的冷血與無情。
YM「聖靈論」與「真理觀」的歧出
2012年4月16日「眼睛」在〈還有繼續做戲的〉一文轉貼ZH姊妹〈請為楊昱民禱告〉公開信仍在,該信指出YM受洗就可被聖靈充滿的主張違反TJC信條。至於YM在〈真理事件大事記〉一文指ZH姊妹評〈真理一次交付,逐漸顯明〉一文我雖未曾拜讀,但不難想像其內容應是批判YM所主張可以「超越使徒的領受」這種錯誤的真理觀。
「加碼爆料」其來有自
和不流上對ZH姊妹的「網路群毆」早在YM於3月2日轉貼所謂南京簡訊很久之前就開始,其目的不外想讓「不茍同」YM言、行,又「膽敢」發表意見者在圍剿之下「噤聲」,這種戲法我在BBS見多了。HFW的加碼爆料,只是這種惡質挺YM文化之「毒樹」必然生出的「毒果」。疑似分身的Faith and Love還與之唱和,證明了這大概不是粉絲一時失控,而是「領頭羊」的「身教」所致。
「分身」疑雲
和不流上疑似「分身」者恐怕不只Faith and Love一人,大家也可以請教3月2日貼出〈台灣真耶穌教會的羞恥與悲哀〉一文的「園丁」,為何會有聯總給剛果工人Banyanga的信?
批「總負責」批到「連任18年聯總總負責」的楊約翰長老!諷刺的是,「園丁」這篇文章痛批「總負責」的制度,他說:「看到教會公佈欄
的公文,『總負責XXX』就讓人反感恶心」,又說:「人要是沒有羞恥心,就不會謙卑,才會去承受“總負責”什麼的頭銜」。
痛罵之餘,卻忘了TJC自建立聯總後,楊約翰長老連任「總負責」18年至退休為止。不過YM對《聖經要道》尚且貶為照抄(原本的介紹)外教會觀點,罵到楊長老又算什麼?
「魚死網破」的「復仇」心態
YM激烈攻擊TJC體制及長老、傳道同工的行為,豈只是「辯白」而已,早已是
「魚死網破」、「玉石俱焚」的復仇心態。
Faith and Love引用保羅在林後十一13-15批評「假使徒」是「撒但的差役」替YM攻擊TJC長老、傳道辯護,事實上,保羅所指「撒但的差役」,就是像YM這種傳二元論異教、更改福音的人,所以保羅在林後十一4用「另受一個靈」(接受異教和異端的「價值意識」)來形容這些人。
保羅為福音申辯,個人「委屈」從不是焦點
許多學者認為林後1-9章是保羅在主後55年聽到哥林多教會有所悔改後寫的信,但幾個月後因假使徒興風作浪,保羅遂在56年再寫了林後10-13章。細讀保羅的「自辯」就會發現保羅的重點不是在陳述自己有什麼「委屈」,而是因為假使徒質疑他的使徒身分,為了所傳的福音而申辯。
嘴上為TJC,眼光其實在「自己」
保羅即使「自辯」,眼光都還是聚焦在「基督」與「福音」,這和YM那種「懷疑」同工「集團性」攻擊、嫉妒他,把聯總為維護純正福音規模而不得不作「留校察看」停職處分醜化為「打壓」YM個人,眼光全放「自己」身上可是天壤之別。
清高「改革」背後,談的還是「錢」
出發點不同,最後所求的也不同,保羅對哥林多教會說:「我所求的是你們,不是你們的財物」(林後十二14,另參十一9),但「園丁」說的是:「拿財物供給…體制外的自由傳道人,都是獻給神的」,YM說的是「誰規定只有經由他們的手去使用的!錢才算是奉獻給神?我寧願直接奉獻到聖工需要的地方。經手人直接向我交帳。又快,又到位,又清楚!相信神必定很喜悅!〈葉子正無聲的一片一片落下〉」。罵的越
兇錢若越多,YM想必很喜悅。
仇恨矇蔽的冷血與無情
網路社群保障「匿名」但不會容許濫用「雙(多)重」帳號這種「欺瞞」行為。
被揭發疑似「假面」濫用雙重帳號的Faith and Love人間蒸發多日突然現身,所發言論內容沒有意外,又是「左手幫右手」、「一搭一唱」的替疑似「本尊」的YM幫腔,還呼應已被多人譴責HFW揭人陰私的八卦文,繼續攻擊C弟兄以打擊該事件中無辜的配偶ZH姊妹。除了再次踐踏網路倫理規範,也讓大家見識到被仇恨蒙蔽之人的冷血與無情。
YM「聖靈論」與「真理觀」的歧出
2012年4月16日「眼睛」在〈還有繼續做戲的〉一文轉貼ZH姊妹〈請為楊昱民禱告〉公開信仍在,該信指出YM受洗就可被聖靈充滿的主張違反TJC信條。至於YM在〈真理事件大事記〉一文指ZH姊妹評〈真理一次交付,逐漸顯明〉一文我雖未曾拜讀,但不難想像其內容應是批判YM所主張可以「超越使徒的領受」這種錯誤的真理觀。
「加碼爆料」其來有自
和不流上對ZH姊妹的「網路群毆」早在YM於3月2日轉貼所謂南京簡訊很久之前就開始,其目的不外想讓「不茍同」YM言、行,又「膽敢」發表意見者在圍剿之下「噤聲」,這種戲法我在BBS見多了。HFW的加碼爆料,只是這種惡質挺YM文化之「毒樹」必然生出的「毒果」。疑似分身的Faith and Love還與之唱和,證明了這大概不是粉絲一時失控,而是「領頭羊」的「身教」所致。
「分身」疑雲
和不流上疑似「分身」者恐怕不只Faith and Love一人,大家也可以請教3月2日貼出〈台灣真耶穌教會的羞恥與悲哀〉一文的「園丁」,為何會有聯總給剛果工人Banyanga的信?
批「總負責」批到「連任18年聯總總負責」的楊約翰長老!諷刺的是,「園丁」這篇文章痛批「總負責」的制度,他說:「看到教會公佈欄
的公文,『總負責XXX』就讓人反感恶心」,又說:「人要是沒有羞恥心,就不會謙卑,才會去承受“總負責”什麼的頭銜」。
痛罵之餘,卻忘了TJC自建立聯總後,楊約翰長老連任「總負責」18年至退休為止。不過YM對《聖經要道》尚且貶為照抄(原本的介紹)外教會觀點,罵到楊長老又算什麼?
「魚死網破」的「復仇」心態
YM激烈攻擊TJC體制及長老、傳道同工的行為,豈只是「辯白」而已,早已是
「魚死網破」、「玉石俱焚」的復仇心態。
Faith and Love引用保羅在林後十一13-15批評「假使徒」是「撒但的差役」替YM攻擊TJC長老、傳道辯護,事實上,保羅所指「撒但的差役」,就是像YM這種傳二元論異教、更改福音的人,所以保羅在林後十一4用「另受一個靈」(接受異教和異端的「價值意識」)來形容這些人。
保羅為福音申辯,個人「委屈」從不是焦點
許多學者認為林後1-9章是保羅在主後55年聽到哥林多教會有所悔改後寫的信,但幾個月後因假使徒興風作浪,保羅遂在56年再寫了林後10-13章。細讀保羅的「自辯」就會發現保羅的重點不是在陳述自己有什麼「委屈」,而是因為假使徒質疑他的使徒身分,為了所傳的福音而申辯。
嘴上為TJC,眼光其實在「自己」
保羅即使「自辯」,眼光都還是聚焦在「基督」與「福音」,這和YM那種「懷疑」同工「集團性」攻擊、嫉妒他,把聯總為維護純正福音規模而不得不作「留校察看」停職處分醜化為「打壓」YM個人,眼光全放「自己」身上可是天壤之別。
清高「改革」背後,談的還是「錢」
出發點不同,最後所求的也不同,保羅對哥林多教會說:「我所求的是你們,不是你們的財物」(林後十二14,另參十一9),但「園丁」說的是:「拿財物供給…體制外的自由傳道人,都是獻給神的」,YM說的是「誰規定只有經由他們的手去使用的!錢才算是奉獻給神?我寧願直接奉獻到聖工需要的地方。經手人直接向我交帳。又快,又到位,又清楚!相信神必定很喜悅!〈葉子正無聲的一片一片落下〉」。罵的越
兇錢若越多,YM想必很喜悅。
2013年3月2日 星期六
尋人啟事:急尋Faith and Love,兼談楊約翰長老《聖經要道》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300
Faith and Love怎知YM私人談話?
幾天前我在〈再論「蒙揀選的天使」:兼談「神秘」的Faith and Love〉一文提出事證
指出,Faith and Love 2012年1月8日〈就是有人要YM死,(我們)能怎麼辦呢?〉
這篇文章「逐字稿」般的引述YM和KO傳道的私人談話,這段談話卻從未在網路上出現過,故請他說明曾在「何時、何地、何管道」聽YM「轉述」過「YM和KO間的對話」?
事涉YM誠信,Faith and Love卻「人間蒸發」
此事涉及和不流上是否有人濫用雙重帳號及YM的誠信,我提出疑問迄今已是第四天,
Faith and Love卻像「人間蒸發」。
Faith and Love異乎常人的記憶力可以像「錄音稿」般的逐字重現「YM和KO間的對話」,難道想了四天還記不起在哪聽過這段對話?真的
是不小心「露餡」,暴露了他疑似「分身」,在和不流唱雙簧、配合本尊玩弄讀者嗎?
YM談TJC前輩著作的「似是而非」
至於昨天raindrop〈注定 沉淪 得救?〉這篇文章,大半內容是洩憤式的攻擊TJC的長老,完全無視聖經要敬重長老的教導,本來不值一評,但文中引述YM對TJC前輩著作的看法,卻似是而非,其目的仍是在替YM「發明真理說」開「後門」。
YM貶抑前輩著作「照搬」外教會作品
raindrop說:「Pr.YM常說過去教會前輩全力去建立教會,根本沒有時間去做研究。所以
對於與本會五大教義(十大信條)無關的一些基督教觀點,他們就原本的介紹過來,不過也再三的強調這些觀點是基督教的『共識』而不是本會的『共信』。是開放的,是可以討論的」。
楊長老著作只是基督教的「共識」?
raindrop引述這段話其實旨在回應我日前引用楊約翰長老的《聖經要道》指出YM的「聖靈論」「魔鬼自存論」牴觸楊長老說法,也違背TJC傳統。楊長老曾親贈英文聖經給我,我和他有很深的緣份,也視他如屬靈的父輩,卻從未聞他說他《聖經要道》的觀點是基督教的「共識」,而不是本會的「共信」。
《聖經要道》序文:「本書是真教會所闡明的基要道理」事實上,楊約翰長老在1967年《聖經要道》的〈再版序〉說:「本書命名為《聖經要道》也可說是真教會所闡明的基要道理」楊長老又強調:「本書共二十章,雖未達到盡善盡美之境地,但卻均屬不可或缺之真理….實為研求真道之理想南針」長老很肯定他所闡明的是TJC的「基要道理」哪裡是如YM說的只是「基督教的共識」。
YM為開真理「後門」不惜貶抑父親著作是其他教派的「觀點」
YM為替自己「發明」違反TJC信仰傳統的新理論開「後門」,竟不惜將父親楊約翰長老的《聖經要道》貶為只是「原本的介紹」其他教派的「基督教觀點」只是「基督教的共識」看在我這敬仰楊長老的後輩眼中真是心痛不已。
「十大信條」具有「核心信仰」的「規範性」
楊約翰長老的《聖經要道》雖不像1975年第二屆TJC各國教會代表大會通過的「十大信條」具有「核心信仰」的「規範性」但也不是如YM所貶抑的只是「照搬(原本的介紹)」其他教派的觀點。
楊長老《聖經要道》竭力維護TJC「基要道理」
楊長老1942年3月5日被蔡聖民長老按立為執事,他是跨兩岸TJC,努力護持TJC純正信仰傳統的重要工人,他用敬虔態度在1960年初版的《聖經要道》非但不是像YM扭曲的其他教派理論翻版,反而是他竭力要維護的「真教會所闡明的基要道理」。
楊長老《聖經要道》緊貼聖經核心內圈
任何尊重TJC傳統的人,不可能無視楊長老《聖經要道》對TJC傳統道理的「整理」。
只是,楊長老的著作也必須臣服在耶穌和使徒及先知的教訓之下,也必須剋遵聖靈感動下TJC信仰群體的共識下,任何對《聖經要道》開放性的討論或超越性的論述,其實都是從這同心圓結構的外圍,努力逼近神真理的核心。
「魔鬼自存論」被「離心力」甩到異教的「二元論」
楊長老的《聖經要道》即使作為聖經真理「內核」的「外圈」,仍是緊緊環繞著內核,而不是像YM的「魔鬼自存論」是被「離心力」甩到了異教的「二元論」去了。異教二元論連基督教的「共識」都談不上,遑論TJC的「共信」?
對「預定論」無知只是打稻草人
至於raindrop對「預定論」的錯誤批評,只反映了他及YM根本沒掌握TJC及基督教預定論的內涵是什麼。連自己要「更正」的內容是什麼都搞不清楚,隨便抓個稻草人亂打就以為駁倒了預定論,只是暴露YM的無知而已。
耶穌「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
TJC成員到其他教派的神學院學習,為的不是一張證書可以像YM支持者可以一天到晚把YM的哲學「博士」掛在嘴邊。即使是耶穌,也都「在殿裏,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這些猶太拉比就是raindrop口中「沒有聖靈並且罪還沒得赦免的人」!
如此「博士」不要也罷!
YM的「博士」如果是讓他把歌羅西書四4保羅說的「叫我按著所說的話將這奧秘發明出來」曲解成YM可以「發明」真理,這種「博士」不要也罷!隨便翻一本英文聖經都可以知道「發明」的原文意思只是「闡明」YM這「博士」若不是「無知」,就是「明知」卻仍大膽的刻意「欺瞞」。對聖經沒有基本的尊重「博士」的學問只會引人更遠離真理罷了!
Faith and Love怎知YM私人談話?
幾天前我在〈再論「蒙揀選的天使」:兼談「神秘」的Faith and Love〉一文提出事證
指出,Faith and Love 2012年1月8日〈就是有人要YM死,(我們)能怎麼辦呢?〉
這篇文章「逐字稿」般的引述YM和KO傳道的私人談話,這段談話卻從未在網路上出現過,故請他說明曾在「何時、何地、何管道」聽YM「轉述」過「YM和KO間的對話」?
事涉YM誠信,Faith and Love卻「人間蒸發」
此事涉及和不流上是否有人濫用雙重帳號及YM的誠信,我提出疑問迄今已是第四天,
Faith and Love卻像「人間蒸發」。
Faith and Love異乎常人的記憶力可以像「錄音稿」般的逐字重現「YM和KO間的對話」,難道想了四天還記不起在哪聽過這段對話?真的
是不小心「露餡」,暴露了他疑似「分身」,在和不流唱雙簧、配合本尊玩弄讀者嗎?
YM談TJC前輩著作的「似是而非」
至於昨天raindrop〈注定 沉淪 得救?〉這篇文章,大半內容是洩憤式的攻擊TJC的長老,完全無視聖經要敬重長老的教導,本來不值一評,但文中引述YM對TJC前輩著作的看法,卻似是而非,其目的仍是在替YM「發明真理說」開「後門」。
YM貶抑前輩著作「照搬」外教會作品
raindrop說:「Pr.YM常說過去教會前輩全力去建立教會,根本沒有時間去做研究。所以
對於與本會五大教義(十大信條)無關的一些基督教觀點,他們就原本的介紹過來,不過也再三的強調這些觀點是基督教的『共識』而不是本會的『共信』。是開放的,是可以討論的」。
楊長老著作只是基督教的「共識」?
raindrop引述這段話其實旨在回應我日前引用楊約翰長老的《聖經要道》指出YM的「聖靈論」「魔鬼自存論」牴觸楊長老說法,也違背TJC傳統。楊長老曾親贈英文聖經給我,我和他有很深的緣份,也視他如屬靈的父輩,卻從未聞他說他《聖經要道》的觀點是基督教的「共識」,而不是本會的「共信」。
《聖經要道》序文:「本書是真教會所闡明的基要道理」事實上,楊約翰長老在1967年《聖經要道》的〈再版序〉說:「本書命名為《聖經要道》也可說是真教會所闡明的基要道理」楊長老又強調:「本書共二十章,雖未達到盡善盡美之境地,但卻均屬不可或缺之真理….實為研求真道之理想南針」長老很肯定他所闡明的是TJC的「基要道理」哪裡是如YM說的只是「基督教的共識」。
YM為開真理「後門」不惜貶抑父親著作是其他教派的「觀點」
YM為替自己「發明」違反TJC信仰傳統的新理論開「後門」,竟不惜將父親楊約翰長老的《聖經要道》貶為只是「原本的介紹」其他教派的「基督教觀點」只是「基督教的共識」看在我這敬仰楊長老的後輩眼中真是心痛不已。
「十大信條」具有「核心信仰」的「規範性」
楊約翰長老的《聖經要道》雖不像1975年第二屆TJC各國教會代表大會通過的「十大信條」具有「核心信仰」的「規範性」但也不是如YM所貶抑的只是「照搬(原本的介紹)」其他教派的觀點。
楊長老《聖經要道》竭力維護TJC「基要道理」
楊長老1942年3月5日被蔡聖民長老按立為執事,他是跨兩岸TJC,努力護持TJC純正信仰傳統的重要工人,他用敬虔態度在1960年初版的《聖經要道》非但不是像YM扭曲的其他教派理論翻版,反而是他竭力要維護的「真教會所闡明的基要道理」。
楊長老《聖經要道》緊貼聖經核心內圈
任何尊重TJC傳統的人,不可能無視楊長老《聖經要道》對TJC傳統道理的「整理」。
只是,楊長老的著作也必須臣服在耶穌和使徒及先知的教訓之下,也必須剋遵聖靈感動下TJC信仰群體的共識下,任何對《聖經要道》開放性的討論或超越性的論述,其實都是從這同心圓結構的外圍,努力逼近神真理的核心。
「魔鬼自存論」被「離心力」甩到異教的「二元論」
楊長老的《聖經要道》即使作為聖經真理「內核」的「外圈」,仍是緊緊環繞著內核,而不是像YM的「魔鬼自存論」是被「離心力」甩到了異教的「二元論」去了。異教二元論連基督教的「共識」都談不上,遑論TJC的「共信」?
對「預定論」無知只是打稻草人
至於raindrop對「預定論」的錯誤批評,只反映了他及YM根本沒掌握TJC及基督教預定論的內涵是什麼。連自己要「更正」的內容是什麼都搞不清楚,隨便抓個稻草人亂打就以為駁倒了預定論,只是暴露YM的無知而已。
耶穌「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
TJC成員到其他教派的神學院學習,為的不是一張證書可以像YM支持者可以一天到晚把YM的哲學「博士」掛在嘴邊。即使是耶穌,也都「在殿裏,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這些猶太拉比就是raindrop口中「沒有聖靈並且罪還沒得赦免的人」!
如此「博士」不要也罷!
YM的「博士」如果是讓他把歌羅西書四4保羅說的「叫我按著所說的話將這奧秘發明出來」曲解成YM可以「發明」真理,這種「博士」不要也罷!隨便翻一本英文聖經都可以知道「發明」的原文意思只是「闡明」YM這「博士」若不是「無知」,就是「明知」卻仍大膽的刻意「欺瞞」。對聖經沒有基本的尊重「博士」的學問只會引人更遠離真理罷了!
2013年2月28日 星期四
「吹哨子」還是「吹毛求疵」?回應TJCD的「舉發TJC組織」說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314#comment-2445
《吹哨者保護法》對象是「公務員」
美國聯邦政府的《吹哨者保護法》(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Act)
其適用對象是「公務員」該法案是公務員除國防、外交利益外,針對機關或上級長官違反法令、權力濫用等事項告發之權益保護措施,設立特別檢察官辦公室保護弊端揭發人不受「事後」不利益的人事措施侵害。
死馬當活馬醫,把停職誤導成「事後報復」
TJCD所說的「舉發保護法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law」沒那麼偉大,只是想為YM
停職「翻案」卻找不到法源,也無法證明聯總決定違法,最後問了加州勞工法律師,
「死馬當活馬醫」的嘗試能否主張加州勞工法California Labor Code Section 1102.5中
的「吹哨子條款」把YM的停職誤導成聯總對YM「吹哨子」的「事後」報復。
TJCD判斷與事實不符
TJCD自認為是在「舉發教會裡不法之人」但很可惜他的判斷卻未必與事實相符。
以2012年5月17日TJCD《撒但來源論文與TJC有關》這篇貼文為例,TJCD說:「YM
乃是根據真國聯字第99-072號於1999年10月11日由聯總指定YM和某一個有名望的長老去研究的。YM只是依照指示做研究」。
YM「魔鬼自存論」從1984年就誕生
事實是「真理研究委員會」作為解決TJC內部教義歧見的研究機關不會沒事找事。YM自述從1984年就「開始思考神必須是絕對聖潔的,撒但是祂的仇敵。所以撒但絕對不可能直接或間接的來自於神…所以撒但(惡)只能是自存」。
真理研究委員會「指定研究」是為「解決紛爭」1999年聯總指定YM研究,是YM新理論造成的困擾已到不得不透過「真理研究委員會」解決的地步,謝長老也是在此情勢下被指定提交論文,否則以謝長老之忙碌才沒空去理教會早已有共識,早在楊約翰長老《聖經要道》就肯定之魔鬼「本來是天使、因犯罪被逐」的道理。
「以偏蓋全」不能瞞過所有人
TJCD只說其一(聯總指定),不說其二(YM引起紛擾)的結果,是讓desert-rose在內未知全貌的人,誤以為聯總怎可事前指定YM研究,事後又砲打YM提出的理論?始終沉默的聯總不會上和不流澄清,但TJCD的「以偏蓋全」能瞞過所有的人嗎?
栽贓天主教「天使墮落說」出自偽經《以諾一書》
TJCD日前2013年2月20日這篇《以諾書偽經,魔鬼從天使墮落的根據,你信嗎?》
這篇也是一樣,他說:「以下是天主教認定魔鬼是墮落的天使之根據。請大家自己讀一讀」事實上,天啟文學《以諾一書》並非天主教認定魔鬼是墮落天使的根據,去讀一讀《天主教教理》對天使墮落的論述後再下判斷。
《猶大書》也引《以諾一書》,要不要刪?
天主教把「以諾一書」視為「偽經」只有在埃塞俄比亞的東正教因歷史的關係還重視此書。倒是新約《猶大書》還引用《以諾一書》TJCD要不要把《猶大書》也從聖經正典中刪除呢?
別污辱「吹哨子」法案!
從法律觀點看「吹哨子」法案,此法是在員工對機構的「忠誠義務」及社會「公共利益」衡平之下而設計出的制度,在聯邦政府是重要防腐機制,從勞工法角度則是避免僱員受到公司老闆事後報復性懲罰。
把《吹哨者保護法》硬套在TJC,不是為了教會的純淨,只是為了讓「堅持不放棄」傳「二元論」異教、傳「受洗就有聖靈」者可以繼續在基督的教會中領神家的糧,破壞使徒話語純正的規模。
.....................................................
我不想隱瞞自己的名字,所以我自我向您介紹,我叫朱家甯,在台灣時是高雄教會信徒,來美國後,是達拉斯教會的成員。我非常的愛我的父神,也愛祂所設立的教會。您必也是TJC的信徒,所以您是我主內弟兄姊妹。那我理當也愛您。願我們的主耶穌祝福您!
從您的文筆,我是絕對不是您的對手,英文打字還可,論到中文,我是慢到不行,所以打文字戰,我先投降!
我也看到您是google 高手,cut and paste高我十段,看來在這一區內,我也要先投降!
未來的幾週,先向您報告,我會逐一發表我個人認為教會可以改進的地方,我是針對「事」和不法之人,絕對不是對教會和一般愛神的眾聖徙。我也預備好您必定有所指導,先謝謝了!
末支
朱家寗敬上
....................................................
Ralws您說:1999年聯總指定YM研究,是YM新理論造成的困擾已到不得不透過「真理研究委員會」解決的地步。
請問這是「推論」?還是「事實」?如果是後者,請問您的證據在哪裡?是某長老跟您說的?請具名是哪位長老說的?不會又是林、柯、車吧?如果是您自己當時就在場,也請您奉主耶穌聖名作見證!請不要將自己的「推論」當作「事實」!
YM的魔鬼自存雖然早於1999年就存在,但是有沒有造成教會「困擾」的證據存在?如果有,請您具證!請您證明早在1999年之前YM的理論就已經造成教會的「困擾」!
還是您只是聽某位「沒有神學博士」學位的歐陸傳道在亂蓋一通?
您說的很好:「以偏蓋全」不能瞞過所有人。尤其瞞不了神!
希望您數年以後看看自己在這裡的發言,不會有後悔的感覺。因為您的「用心」天使已經紀錄下來了。
《吹哨者保護法》對象是「公務員」
美國聯邦政府的《吹哨者保護法》(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Act)
其適用對象是「公務員」該法案是公務員除國防、外交利益外,針對機關或上級長官違反法令、權力濫用等事項告發之權益保護措施,設立特別檢察官辦公室保護弊端揭發人不受「事後」不利益的人事措施侵害。
死馬當活馬醫,把停職誤導成「事後報復」
TJCD所說的「舉發保護法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law」沒那麼偉大,只是想為YM
停職「翻案」卻找不到法源,也無法證明聯總決定違法,最後問了加州勞工法律師,
「死馬當活馬醫」的嘗試能否主張加州勞工法California Labor Code Section 1102.5中
的「吹哨子條款」把YM的停職誤導成聯總對YM「吹哨子」的「事後」報復。
TJCD判斷與事實不符
TJCD自認為是在「舉發教會裡不法之人」但很可惜他的判斷卻未必與事實相符。
以2012年5月17日TJCD《撒但來源論文與TJC有關》這篇貼文為例,TJCD說:「YM
乃是根據真國聯字第99-072號於1999年10月11日由聯總指定YM和某一個有名望的長老去研究的。YM只是依照指示做研究」。
YM「魔鬼自存論」從1984年就誕生
事實是「真理研究委員會」作為解決TJC內部教義歧見的研究機關不會沒事找事。YM自述從1984年就「開始思考神必須是絕對聖潔的,撒但是祂的仇敵。所以撒但絕對不可能直接或間接的來自於神…所以撒但(惡)只能是自存」。
真理研究委員會「指定研究」是為「解決紛爭」1999年聯總指定YM研究,是YM新理論造成的困擾已到不得不透過「真理研究委員會」解決的地步,謝長老也是在此情勢下被指定提交論文,否則以謝長老之忙碌才沒空去理教會早已有共識,早在楊約翰長老《聖經要道》就肯定之魔鬼「本來是天使、因犯罪被逐」的道理。
「以偏蓋全」不能瞞過所有人
TJCD只說其一(聯總指定),不說其二(YM引起紛擾)的結果,是讓desert-rose在內未知全貌的人,誤以為聯總怎可事前指定YM研究,事後又砲打YM提出的理論?始終沉默的聯總不會上和不流澄清,但TJCD的「以偏蓋全」能瞞過所有的人嗎?
栽贓天主教「天使墮落說」出自偽經《以諾一書》
TJCD日前2013年2月20日這篇《以諾書偽經,魔鬼從天使墮落的根據,你信嗎?》
這篇也是一樣,他說:「以下是天主教認定魔鬼是墮落的天使之根據。請大家自己讀一讀」事實上,天啟文學《以諾一書》並非天主教認定魔鬼是墮落天使的根據,去讀一讀《天主教教理》對天使墮落的論述後再下判斷。
《猶大書》也引《以諾一書》,要不要刪?
天主教把「以諾一書」視為「偽經」只有在埃塞俄比亞的東正教因歷史的關係還重視此書。倒是新約《猶大書》還引用《以諾一書》TJCD要不要把《猶大書》也從聖經正典中刪除呢?
別污辱「吹哨子」法案!
從法律觀點看「吹哨子」法案,此法是在員工對機構的「忠誠義務」及社會「公共利益」衡平之下而設計出的制度,在聯邦政府是重要防腐機制,從勞工法角度則是避免僱員受到公司老闆事後報復性懲罰。
把《吹哨者保護法》硬套在TJC,不是為了教會的純淨,只是為了讓「堅持不放棄」傳「二元論」異教、傳「受洗就有聖靈」者可以繼續在基督的教會中領神家的糧,破壞使徒話語純正的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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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WLS 您好
On February 28th, 2013 TJCD says:
我不想隱瞞自己的名字,所以我自我向您介紹,我叫朱家甯,在台灣時是高雄教會信徒,來美國後,是達拉斯教會的成員。我非常的愛我的父神,也愛祂所設立的教會。您必也是TJC的信徒,所以您是我主內弟兄姊妹。那我理當也愛您。願我們的主耶穌祝福您!
從您的文筆,我是絕對不是您的對手,英文打字還可,論到中文,我是慢到不行,所以打文字戰,我先投降!
我也看到您是google 高手,cut and paste高我十段,看來在這一區內,我也要先投降!
未來的幾週,先向您報告,我會逐一發表我個人認為教會可以改進的地方,我是針對「事」和不法之人,絕對不是對教會和一般愛神的眾聖徙。我也預備好您必定有所指導,先謝謝了!
末支
朱家寗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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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lws您在說什麼?
On February 28th, 2013 chaolin says:
Ralws您說:1999年聯總指定YM研究,是YM新理論造成的困擾已到不得不透過「真理研究委員會」解決的地步。
請問這是「推論」?還是「事實」?如果是後者,請問您的證據在哪裡?是某長老跟您說的?請具名是哪位長老說的?不會又是林、柯、車吧?如果是您自己當時就在場,也請您奉主耶穌聖名作見證!請不要將自己的「推論」當作「事實」!
YM的魔鬼自存雖然早於1999年就存在,但是有沒有造成教會「困擾」的證據存在?如果有,請您具證!請您證明早在1999年之前YM的理論就已經造成教會的「困擾」!
還是您只是聽某位「沒有神學博士」學位的歐陸傳道在亂蓋一通?
您說的很好:「以偏蓋全」不能瞞過所有人。尤其瞞不了神!
希望您數年以後看看自己在這裡的發言,不會有後悔的感覺。因為您的「用心」天使已經紀錄下來了。
2013年2月27日 星期三
再論「蒙揀選的天使」:兼談「神秘」的Faith and Love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300#comment-2432
我沒有Faith and Love所說「捕風捉影」的本事,但懂得「按文索驥」。
Faith and Love在「和不流」的文章屈指可數,寶劍從不輕易出鞘,但仔細爬梳,卻發現有趣的巧合。
2012年6月13日,Faith and Love貼出「聯總的最最最後一版說詞?」,2012年6月27日針對聯總「更新一版」貼文的竟不是對聯總公文有研究的Faith and Love,而是YM。
更有意思的是2012年1月8日Faith and Love這篇「就是有人要YM死,(我們)能怎麼辦呢?」(原簡體改為繁體)文中說「記得YM曾經對說”YM如同一個信佛的人來信耶穌,內心還以佛為主,這樣還能當TJC的傳道嗎?”的KO說:”我如果是你,我會反省。你們動用全球的資源來打我,什麼罪名都釘上了,竟然還釘不死 ! 要是我是你,我會停手,我選擇反省”。」
YM與KO私下談話Faith and Love竟然知曉?
YM與KO傳道私下的談話,除非有第三者在場,或YM事後透過「網路」或「講道」
公開轉述,外人無從得知。
遍尋浩瀚網路卻找不到這「YM曾經說」的蛛絲馬跡,看來這「記得YM曾經說」這段內容,似乎是Faith and Love的「獨家」消息!
YM與KO談話「逐字稿」從何而來?
能不能請Faith and Love告訴大家,他曾在「何時、何地、何管道」聽YM「轉述」過
「他和KO之間的對話」?
這段如同「逐字稿」般的「記得YM曾經說」到底引自何處?還是Faith and Love其實是不小心「露餡」,揭露了他與YM的「神秘關係」?當然,YM也可以出面替Faith and Love澄清,他「何時、何地、何管道」說了這段他和KO之間的秘辛?
希望「多重帳號」不是真的
我很早就在〈別逼YM當「魔鬼自存教」教主:兼和bwnj談網路倫理〉一文談過不希望在此看到「拉幫結派、網路群毆、連續快速推文、洗板、惡意鬧板、挑釁、引戰、爆卦、玩弄多重帳號」的現象。
濫用「多重帳號」是網路社群最忌諱的「違反網路倫理」行為,我不希望Faith and Love和YM之間真有什麼「神秘關係」,否則那對於
YM愛掛嘴邊的「誠實」未免顯得諷刺,也會令部分YM支持者心碎。
比較宗教學看YM理論
不過我們也不必「因人廢言」,Faith and Love的文章其實是「引喻失義」,比較宗教學的確對基督教和其他宗教的觀念進行比較及「來源學」上的研究。
若從比較宗教學的嚴格觀點看,YM的「魔鬼自存論」無論如何都不是猶太、基督宗教「絕對一神論」的觀念,不必「捕風捉影」,根據其理論的「實質內容」判斷就會被比較宗教學列入
「二元神教」。
「愛」到容忍異教思想發酵?
YM理論的出發點是異教二元論、推論過程和異教二元論相同,結論更是驚人的雷同
(神並非全知、全能,神無法立即阻止撒但,但撒但終究會被打敗)。
更重要的是YM這種「二元論」的前提與結論,在基督教的聖經找不到根據。
「愛」很重要,但愛不是用來容忍異教思想在基督的教會中發酵,破壞基督身體對神全知、全能及揀選「恩典」的全然信賴!
別倒洗腳水連嬰兒也倒掉!
我也要提醒,不接受奥古斯丁、路德、加爾文的「雙重預定論」是一回事,因為這些理論不夠完美,全面否定保羅所說關於「揀選」、「預定」的經文又是一回事。
如果連對使徒權威都可以輕易以個人預設的觀念否定,信仰不歧出也難。
「蒙揀選的天使」透露天使墮落秘辛最後,再簡單補充一下天使的「揀選」問題,聖經不是為天使而寫,所以對此問題談的很少,但保羅在提前五21對提摩太說:「我在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面前囑咐你」,此處特別提到「蒙揀選的天使」,對照彼後二4「天使犯了罪」、猶6「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多少可讓人略窺「天使墮落」背後的一點奧秘。
保羅「揀選」特殊用字指向救恩計畫
新約中保羅使用ἐκλεκτός(揀選)這形容詞6次,除羅十六13「在主蒙揀選的魯孚」,只用在魯孚個人身上,意指魯孚是「特選的、優秀的」,其他五次都是籠統的指選民(信徒)(羅八33、西三12、多一1、提後二10)或複數的天使(提前五21),且皆和神的救恩計畫、神特別的眷顧有關。
「揀選」對人及天使的不同果效
再參照同樣譯為「揀選」的同源字ἐκλέγομαι在新約中的用法,如弗一4「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可以得知保羅說的「揀選」,不論對象是人或天使,都是指出於神「恩典」、「主權」、「永恆計畫」的特別選擇,其果效對人來說是在基督裡「得救」,對天使來說則是「免於墮落」,因天使不經救恩的歷程。
神的「揀選」不被挫敗
不同於YM基於「二元論」,認為魔鬼可以「挫敗」神永恆裡的計畫,使徒非常堅
持神的「揀選」、「預定」不會挫敗,除前文所引神「拯救到底」的經文,可以再參照林前一8「他也必堅固你們到底」,其原因則是林前一9因「神是信實的」,帖前五24同樣重申:「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他必成就這事」。
合乎經驗法則的判斷
雖然這些「保守到底」的經文的對象都是人,但保羅既選用了ἐκλεκτός(揀選)這形容詞來談「蒙揀選的天使」,則合乎經驗法則的判斷是,其背後那套關於神無條件預定、保守,且在永恆中能持守的觀念是一致的。
只是我們仍要承認,聖經對天使的「揀選」及「墮落」並未多說,所以不要過度推論才是尊重聖經的態度!
我沒有Faith and Love所說「捕風捉影」的本事,但懂得「按文索驥」。
Faith and Love在「和不流」的文章屈指可數,寶劍從不輕易出鞘,但仔細爬梳,卻發現有趣的巧合。
2012年6月13日,Faith and Love貼出「聯總的最最最後一版說詞?」,2012年6月27日針對聯總「更新一版」貼文的竟不是對聯總公文有研究的Faith and Love,而是YM。
更有意思的是2012年1月8日Faith and Love這篇「就是有人要YM死,(我們)能怎麼辦呢?」(原簡體改為繁體)文中說「記得YM曾經對說”YM如同一個信佛的人來信耶穌,內心還以佛為主,這樣還能當TJC的傳道嗎?”的KO說:”我如果是你,我會反省。你們動用全球的資源來打我,什麼罪名都釘上了,竟然還釘不死 ! 要是我是你,我會停手,我選擇反省”。」
YM與KO私下談話Faith and Love竟然知曉?
YM與KO傳道私下的談話,除非有第三者在場,或YM事後透過「網路」或「講道」
公開轉述,外人無從得知。
遍尋浩瀚網路卻找不到這「YM曾經說」的蛛絲馬跡,看來這「記得YM曾經說」這段內容,似乎是Faith and Love的「獨家」消息!
YM與KO談話「逐字稿」從何而來?
能不能請Faith and Love告訴大家,他曾在「何時、何地、何管道」聽YM「轉述」過
「他和KO之間的對話」?
這段如同「逐字稿」般的「記得YM曾經說」到底引自何處?還是Faith and Love其實是不小心「露餡」,揭露了他與YM的「神秘關係」?當然,YM也可以出面替Faith and Love澄清,他「何時、何地、何管道」說了這段他和KO之間的秘辛?
希望「多重帳號」不是真的
我很早就在〈別逼YM當「魔鬼自存教」教主:兼和bwnj談網路倫理〉一文談過不希望在此看到「拉幫結派、網路群毆、連續快速推文、洗板、惡意鬧板、挑釁、引戰、爆卦、玩弄多重帳號」的現象。
濫用「多重帳號」是網路社群最忌諱的「違反網路倫理」行為,我不希望Faith and Love和YM之間真有什麼「神秘關係」,否則那對於
YM愛掛嘴邊的「誠實」未免顯得諷刺,也會令部分YM支持者心碎。
比較宗教學看YM理論
不過我們也不必「因人廢言」,Faith and Love的文章其實是「引喻失義」,比較宗教學的確對基督教和其他宗教的觀念進行比較及「來源學」上的研究。
若從比較宗教學的嚴格觀點看,YM的「魔鬼自存論」無論如何都不是猶太、基督宗教「絕對一神論」的觀念,不必「捕風捉影」,根據其理論的「實質內容」判斷就會被比較宗教學列入
「二元神教」。
「愛」到容忍異教思想發酵?
YM理論的出發點是異教二元論、推論過程和異教二元論相同,結論更是驚人的雷同
(神並非全知、全能,神無法立即阻止撒但,但撒但終究會被打敗)。
更重要的是YM這種「二元論」的前提與結論,在基督教的聖經找不到根據。
「愛」很重要,但愛不是用來容忍異教思想在基督的教會中發酵,破壞基督身體對神全知、全能及揀選「恩典」的全然信賴!
別倒洗腳水連嬰兒也倒掉!
我也要提醒,不接受奥古斯丁、路德、加爾文的「雙重預定論」是一回事,因為這些理論不夠完美,全面否定保羅所說關於「揀選」、「預定」的經文又是一回事。
如果連對使徒權威都可以輕易以個人預設的觀念否定,信仰不歧出也難。
「蒙揀選的天使」透露天使墮落秘辛最後,再簡單補充一下天使的「揀選」問題,聖經不是為天使而寫,所以對此問題談的很少,但保羅在提前五21對提摩太說:「我在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面前囑咐你」,此處特別提到「蒙揀選的天使」,對照彼後二4「天使犯了罪」、猶6「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多少可讓人略窺「天使墮落」背後的一點奧秘。
保羅「揀選」特殊用字指向救恩計畫
新約中保羅使用ἐκλεκτός(揀選)這形容詞6次,除羅十六13「在主蒙揀選的魯孚」,只用在魯孚個人身上,意指魯孚是「特選的、優秀的」,其他五次都是籠統的指選民(信徒)(羅八33、西三12、多一1、提後二10)或複數的天使(提前五21),且皆和神的救恩計畫、神特別的眷顧有關。
「揀選」對人及天使的不同果效
再參照同樣譯為「揀選」的同源字ἐκλέγομαι在新約中的用法,如弗一4「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可以得知保羅說的「揀選」,不論對象是人或天使,都是指出於神「恩典」、「主權」、「永恆計畫」的特別選擇,其果效對人來說是在基督裡「得救」,對天使來說則是「免於墮落」,因天使不經救恩的歷程。
神的「揀選」不被挫敗
不同於YM基於「二元論」,認為魔鬼可以「挫敗」神永恆裡的計畫,使徒非常堅
持神的「揀選」、「預定」不會挫敗,除前文所引神「拯救到底」的經文,可以再參照林前一8「他也必堅固你們到底」,其原因則是林前一9因「神是信實的」,帖前五24同樣重申:「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他必成就這事」。
合乎經驗法則的判斷
雖然這些「保守到底」的經文的對象都是人,但保羅既選用了ἐκλεκτός(揀選)這形容詞來談「蒙揀選的天使」,則合乎經驗法則的判斷是,其背後那套關於神無條件預定、保守,且在永恆中能持守的觀念是一致的。
只是我們仍要承認,聖經對天使的「揀選」及「墮落」並未多說,所以不要過度推論才是尊重聖經的態度!
天使在新天新地會不會起驕傲「變成魔鬼」?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300#comment-2404
犯罪若出於自由意志,天使會不會再犯罪?
「將來在天國的天使也有可能會變魔鬼?神的救恩不就沒完沒了?」adison這問題,其實是出自YM論文《論撒但的自存》,YM說:「只要天使還在,誰能保證在永恆的新天新地裡,千萬的天使中不會又有天使突然間起了驕傲,變成魔鬼?」。
若新天地裡人會再犯罪,救贖便顯徒勞
adison也進一步提問:「若說身為靈體的天使都有犯罪的可能,那麼就是說將來在天國的時候,天國裡的天使和復活後的人也有可能犯罪的一天?」,adison的問題不是沒有意義,因為若到了新天新地,被拯救的人還會再犯罪,救贖似乎就變得徒勞無功。
YM的問題缺乏對神救贖的全面認識
YM「誰能保證新天新地裡天使不會再起驕傲,變成魔鬼」這種說法,是對神的揀選及救贖缺乏全面性的認識。
保羅在提前五21勉勵孤身對抗異端的提摩太時,特別提到「蒙揀選」的天使。
楊約翰長老認定魔鬼由天使墮落
天使有自由意志,所以不必「引誘者」存在就可能如人般墮落,這也是部分天使墮落成魔鬼的原因。
YM的父親楊約翰長老在《聖經要道》第四章〈魔鬼〉介紹「魔鬼的來歷」時,也明指魔鬼「本來是天使」、「因犯罪被逐」。天使不墮落出於神的「揀選」神雖不救拔天使(來二16),但天使也不是全都會墮落,其原因是神的「揀選」,因為神的介入、保守,所以有些天使能「守住本位」不犯罪。
這樣的「揀選」與「保守」是持續到新天新地,所以不必擔心到了新天新地,天使還會不會因起驕傲而再墮落!
人能進天國亦是出於神的「揀選」與「保守」
至於「復活後的人是否也有可能犯罪」,同樣也可從神的「揀選」與「保守」得到必不再犯罪的答案。
有一個觀念很重要,我們得上天國,不是因我們不犯罪,而是因為神的「揀選」、「保守」的「恩典」。
這過程中當然有人的努力,但人能「持守」,不是因為意志特別堅定,而是神的「保守」。
神「拯救到底」,故在新天地的「永生」能持守約十28說:「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來七25說:「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彼前一說「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
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都是再三重申神的「保守」必然成全,人和天使在「新天新地」不再犯罪,同樣是出於神的保守!
別誤用神「揀選」、「保守」的經文
若有人利用這些經文的保證放心犯罪,只能證明這人並非神所揀選、保守之人,自己要承擔他犯罪的後果。
YM理論的嚴重性不在單純解釋魔鬼起源,而在那套「異教二元論」會全面性扭曲對神的獨一、全能、揀選的理解,已經如許慕德長老說的「越過基督和他的教訓」,反「魔鬼自存」的人不是反YM,而是反「異教二元論」,請慎思明辨。
若愛護YM,勸其放棄異教「二元論」毒素才是正道!
犯罪若出於自由意志,天使會不會再犯罪?
「將來在天國的天使也有可能會變魔鬼?神的救恩不就沒完沒了?」adison這問題,其實是出自YM論文《論撒但的自存》,YM說:「只要天使還在,誰能保證在永恆的新天新地裡,千萬的天使中不會又有天使突然間起了驕傲,變成魔鬼?」。
若新天地裡人會再犯罪,救贖便顯徒勞
adison也進一步提問:「若說身為靈體的天使都有犯罪的可能,那麼就是說將來在天國的時候,天國裡的天使和復活後的人也有可能犯罪的一天?」,adison的問題不是沒有意義,因為若到了新天新地,被拯救的人還會再犯罪,救贖似乎就變得徒勞無功。
YM的問題缺乏對神救贖的全面認識
YM「誰能保證新天新地裡天使不會再起驕傲,變成魔鬼」這種說法,是對神的揀選及救贖缺乏全面性的認識。
保羅在提前五21勉勵孤身對抗異端的提摩太時,特別提到「蒙揀選」的天使。
楊約翰長老認定魔鬼由天使墮落
天使有自由意志,所以不必「引誘者」存在就可能如人般墮落,這也是部分天使墮落成魔鬼的原因。
YM的父親楊約翰長老在《聖經要道》第四章〈魔鬼〉介紹「魔鬼的來歷」時,也明指魔鬼「本來是天使」、「因犯罪被逐」。天使不墮落出於神的「揀選」神雖不救拔天使(來二16),但天使也不是全都會墮落,其原因是神的「揀選」,因為神的介入、保守,所以有些天使能「守住本位」不犯罪。
這樣的「揀選」與「保守」是持續到新天新地,所以不必擔心到了新天新地,天使還會不會因起驕傲而再墮落!
人能進天國亦是出於神的「揀選」與「保守」
至於「復活後的人是否也有可能犯罪」,同樣也可從神的「揀選」與「保守」得到必不再犯罪的答案。
有一個觀念很重要,我們得上天國,不是因我們不犯罪,而是因為神的「揀選」、「保守」的「恩典」。
這過程中當然有人的努力,但人能「持守」,不是因為意志特別堅定,而是神的「保守」。
神「拯救到底」,故在新天地的「永生」能持守約十28說:「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來七25說:「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彼前一說「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
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都是再三重申神的「保守」必然成全,人和天使在「新天新地」不再犯罪,同樣是出於神的保守!
別誤用神「揀選」、「保守」的經文
若有人利用這些經文的保證放心犯罪,只能證明這人並非神所揀選、保守之人,自己要承擔他犯罪的後果。
YM理論的嚴重性不在單純解釋魔鬼起源,而在那套「異教二元論」會全面性扭曲對神的獨一、全能、揀選的理解,已經如許慕德長老說的「越過基督和他的教訓」,反「魔鬼自存」的人不是反YM,而是反「異教二元論」,請慎思明辨。
若愛護YM,勸其放棄異教「二元論」毒素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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