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權政治與民權-
實現「神旨」與「民意」
基督徒生活在兩種政治體制之下:
其一:
屬靈的生活-在「神本主義神權政治」之下。
屬靈的生活-在「神本主義神權政治」之下。
其二:
屬世的生活-在「人本主義政治」體制下。
「人本主義政治」體制約可分為三類:
權力由一人執掌,如歷代帝王國君,天主教皇。
最高權力由少數人掌握的政治,如長老會長老制
A.
主權屬於人民大眾的。即民有、民治、民享的政治體系。
B.
統治者是人民的公僕(理念從主的教訓來的)
C. 人民享有各種自由。如信仰、言論、居住、組黨結社等。
D. 提倡分權制度-執法者不應同時是立法者。
E. 主張自由、平等、博愛的精神。
何謂政治?
可狹意小範圍-「處理眾人的事」
可廣意大到-「統治國家人民一切行為的總稱」
這世上的民主政治雖有不少的理念和優點是從聖經來的,但它是以「體貼人意,順從人心」為導向,因此所有的「人本主義政治」是
- 憑人的「好」「惡」可隨意「加添」或「刪除」
- 不受「造物主」所訂「真理」的規範
- 它也是那條「古蛇」盤旋棲息之地以及利用的舞台
因此,世上的政權經常替換、轉移,情況好的國家,以「選舉」達到「政治輪替」「和平改變」。情況差的使用「暴力、槍械」「掌控國家人民」或啟動「政變」,害得民不聊生,生靈塗炭。由此可見所有屬於「人本主義政治體制」皆不適用於神的國、神的家。
那麼,神的家━教會,應該有什麼樣的政治體制
嚴格說來,只有「以神為本」的「神權政治」「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依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於他」(羅十一36,林前八6)。
但這政治是處理神國子民的事情,除了「神與人之間」的關係,還有「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所以因需要而有了「僕人服事政治」附屬其下,這些僕人以治家「愛人如己」的心態處理神家的事。
所以從聖經與真教會歷史,可以歸納為一大一小的兩種政治體制:
但這政治是處理神國子民的事情,除了「神與人之間」的關係,還有「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所以因需要而有了「僕人服事政治」附屬其下,這些僕人以治家「愛人如己」的心態處理神家的事。
所以從聖經與真教會歷史,可以歸納為一大一小的兩種政治體制:
一大為「神本神權政治」-擔任政權最高統治者,「永不更換」。
一小為「僕人服事政治」-選賢與能,吃苦耐勞,盡忠事主的人,可以更換,替補或取代。
現在來談「神本神權政治」,在聖經裡約可分為二階段:
- 間接神權時期:舊約時代,從摩西開始至施洗約翰止。神立祭司、先知、君王來傳達神的旨意,管理神的百姓。 此後,藉著主耶穌的來臨,成全舊約律法所求,除去罪的阻隔,降下聖靈,而引進「直接神權」時代。
- 直接神權時期:聖靈降臨,住在眾人之內、貫乎眾人之中、直接掌管我們的心垣、教會神的家。就是「聖靈掌權,建立了萬民祭司時代」,人人可以直接向天父禱告、祈求、感謝、讚美。從以下經節可得知:
- 「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一切的事指教你們」(約十四26) 。
- 「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約壹二27,參來八10-11) 。
- 「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來八10~11)。
世人是無法選擇「神權政治」的,因為它是屬於靈性生活的領域。除非被神揀選,如同神選以色列民特歸自己,賜他們誡命、律例、典章。「神權政治」是經過簽約蓋印作記號(悔改、洗禮得聖靈為印記)。神方:收納我們作子民兒女;人方:棄惡從善,順服真理和聖靈,享受神的看顧保護。
神造人,非掌中戲偶、線上傀儡;而是吹了一口氣的土人,成為有靈的活人。由於這一口氣的靈從神而來,所以就連帶有了「自由意志」的成份,但仍被「土製軀體」所限制,想飛沒翅膀,意念跑了十萬八千里,人還在原處。
因此在有限度的範圍內,人可以自行作主,作決定,牽涉到別人的事一起商量,關係多數人的,採取多數決,但因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時有磨擦,衝突,需要協調處理,所以各種不同理念的「人本主義政治」因此產生,或出於自願或出於強取。
那麼聖經裡面除了「神權政治、神旨」之外允許「民權民意」存在嗎?
首先,在伊甸樂園,神、人之間有無「神權」與「民權」的存在?關係如何?
當神把亞當安置在伊甸園裡:
- 給他一個任務:要他「修理看守」因此伊甸園是家,也是工作場所,可享受工作的成果。
- 給他一道命令:不可吃善惡樹上的果子(能知善惡是神智之一,創三22)。
- 給他有限制的選擇權:可隨意(自由意志)吃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包括生命樹的果子。
從以上得知,神給亞當管理權、居住權、生活權、自由享用園中一切的權利,除了禁吃善惡果之外。沒想到,夏娃被騙吃了善惡果,害了愛她的亞當陪同犯罪,這是「自由意志」選擇越過神定的界限,抵觸「神權」的下場━被趕出樂園,失去了一切權利,判定死刑。
因此,只要不越過神的命令,人在很多的事上,是有很大範圍的自由和選擇。這就是「神權」和「民權」之間的「和諧關鍵」也是雅各書的教導「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即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一25)。
再說,摩西獨自一人審理幾百萬以色列民的案件是不智的,所以採納「葉忒羅獻策」,選擇有才能的人當助理。按申命記第一章、出埃及記第十八章記載,摩西對以色列民說「你們要按著各支派,選舉有智慧、有見識、為眾人所認識的,我立他們為你們的首領」 (申一13)。
- 你們要按著各支派選舉:十二支派的人都有選舉權。
- 被選舉人的標準:有才能、有智慧、有見識、敬畏神、誠實無妄、恨不義之財的人、為眾人所認識的。(出十八、申一) (為眾人所認識的-即此人的為人處事、品德為眾人所共識認同的)
- 我立他們(大家所選出來的人)為你們的首領。
以上是摩西時代所立的選舉制度,到了新約使徒時代仍然沒有改變。請看使徒行傳的七位執事也是「民選」的。
- 「十二使徒叫眾門徒來,對他們說:我們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飯食(廣意為教會各種事務),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大家都喜悅這話,就揀選了司提反、腓利…」(徒六2-5)。
像這樣由大家選出,經由摩西和使徒按立的方法,那一點是觸犯「神權」,違背「經訓」?可見當初神造人,即賜人各種權利,選擇權是其一。從伊甸園-摩西-至使徒,神賜「民權」以達「民意」。
如今以賽亞先知的預言,已應驗在我們這一代「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賽九6、7)。
也就是我們已經擁有一個完美慈善的「神權政治」,啟導引領並規範人的心思意念、道德良心、行為舉止、為人處世漸至完全聖潔,得與神同居的地步。也唯有全智全能全善神的政權之下,才能達到中國古人所羨慕的境界「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天下太平)」的理想,教會神的家是那未來「永不震動國度」的雛形,今由神以「公平、公義」擔權治國。
那麼在「主擔政權的國度」其大憲章、總綱、誡命中第一要緊的是「以色列阿、你要聽,
- 主我們的神,獨一的主(獨一的掌權者)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主你的神(神人之間)
-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人與人之間)
再也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可十二29~30)這是「神權政治」的主旨、精華也是命令。至於信徒如何具體地「敬神愛人」「作光成鹽」表現在生命生活中,就端賴個人的奮鬥努力了「天國是努力的人才能進去的」。
那麼教會的使命是-對內牧養信徒,對外傳揚福音。這是需要「大家參予,人人皆為福音使者」才能完成的使命。
但總是需要一些人來帶動,當然「才德的婦人」何處尋,所以就選願意「任勞任怨」「願做眾人的僕人」來幫助,推動工作!這符合主的教訓,也因事實的需要而產生的「僕人服事政治」來處理眾人的事!其精神主旨為,作眾人的僕人,補足眾人的需要-也就是教會群居生活的需要。
真耶穌教會自從1917年以來到現在,實行那ㄧ種政治?
真教會從有組織以來,也是有兩種形式的政治。
(一)
神本神權政治:
靈方面,藉著「聖靈的感動、啟示、督導、貫穿造就教會全體信徒」,傳道人與全體信徒同心合意傳揚福音,使得救的人增多,神權伸張為神所悅,這是由全體信徒參與共事,服在神權神旨之下。
(二)
僕人服事政治:
屬教會生活方面,即教會信徒相聚生活中的各種事務,如清掃,飯食,訪問,音控,聚會安排,詩班,車管,接待,奉獻等等繁雜事務,需要有人打理,負責。所以設有教務,財務,總務等負責人加上查帳員,負責「執行其事務」成為教會「事務執事」(這些人對聖經,不一定要熟悉,也不一定會領會講道,或有屬靈的權柄,但他們願意勞苦辦事、幫助信徒)。
事務負責人有「一任兩年,連選得連任兩次」等的期限,有時也會因個人就業,家庭搬遷等的改變而請辭,教會再找人暫代或補選。像這類暫時性,可更換,替代,補選的事務執事,一般只以弟兄姐妹稱呼即可。他們一向由眾信徒選舉出來,託負責任,也是遵照摩西,使徒的選舉方法產生,再加上長老,執事的監督幫助,使教會生活成為「在地如天的神國初現」。
至於「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如司提反,腓利也成為「有權柄的傳道者」(徒六3~10)名符其實「福音執事」(弗三7,西一23)與保羅,使徒,傳道人一樣為真理,福音打美好的仗。因此在使徒行傳,聖靈大同工的時代,參與其中留下美好的見證,事蹟,名字,甚至為證實福音而喪命。這類「福音執事」才配當「終身執事」。
‧ 像這些「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的「福音執事-傳道人」,並不同時手握「奉獻箱」的鑰匙,或掌管銀櫃收取奉獻,決策金錢的花費去向。「福音執事-傳道人」依靠神的靈專心禱告,傳福音就好。
‧ 當司提反殉道之後,「除了使徒以外,門徒都分散在猶太和撒馬利亞各處」(徒八1)。這樣七執事(事務執事)的需要消失,就自然解散,沒有終身性。只剩腓利「福音執事-傳道人」繼續為神所用,並有神的權柄同在。
綜合以上所述,我們可以一起來檢驗「聯總」「聖職會的終身執事」「實權聯絡處」到底是合乎「神旨」的「神權政治」或是屬乎「民權民選」的結果?
答案是「它兩者都不是」與摩西,使徒立下的典範相去甚遠,甚至背道而馳。
終身執事:
答案是「它兩者都不是」與摩西,使徒立下的典範相去甚遠,甚至背道而馳。
終身執事:
一、
他們僅是人,何能「行使神權或替神言」?神的話全已記在聖經,不能加添或減少。
他們僅是人,何能「行使神權或替神言」?神的話全已記在聖經,不能加添或減少。
二、
他們也不是神人之間的「代求祭司」現在是「萬民祭司時代」。
他們也不是神人之間的「代求祭司」現在是「萬民祭司時代」。
三、
身份不明:是「福音執事-傳道人」?或是「事務執事」弟兄姊妹?聯總立他們有如「終身福音執事-傳道人」但又有權支配聯絡處基金,掌理地方教會,財產,權狀,印信等,不受監管(傳道人應避免如猶大,既做使徒又要手握錢囊這樣的事!)
身份不明:是「福音執事-傳道人」?或是「事務執事」弟兄姊妹?聯總立他們有如「終身福音執事-傳道人」但又有權支配聯絡處基金,掌理地方教會,財產,權狀,印信等,不受監管(傳道人應避免如猶大,既做使徒又要手握錢囊這樣的事!)
四、
他們僅是聯總「單方」決定提拔的,沒有地方教會「另一方」的「合同」(合意認同)
五、
他們是「立法者」又是「執法者」。
他們是「立法者」又是「執法者」。
很多人不明白去年至今,聯總對真耶穌教會「體質改造運動」到底賣的是什麼膏藥?暗藏什麼樣的玄機?最近聯總「又發文宣告重新修正制度」要按照「修正」的制度實施「卻看不到詳細內容」?
若要檢驗聯總意圖,可由去年「奧克蘭教會臨時會議內容」得知(2005.8.27)。
節錄如下:
節錄如下:
- 聯總授權聖旨- 根據聯總中央「真理研究會」決議(首頁案提二)。
- 立分封的王(大臣)- 終身執事對下「駕馭地方教會」對上「執行聯總計畫」。
- 可訂聯絡處憲法- 修訂紐西蘭聯絡處「規章」為日後辦事之「準則」(首頁案提二)
- 架空地方教會- 變身後之「聯絡處」成為地方教會頂頭上司,其所訂「規章,準則」供地方教會依據遵行(如上條所述)。
經過「改頭換面的聯絡處」擁有之大權如下:
一、立法權(對教會)
終身執事擁有立法權,可議決、增修、刪改、規章、條文(P1第六條5)
‧立「經費來源法」-規定由地方教會繳納、奉獻收入四分之ㄧ,其他收入十分之ㄧ(P2第五節14條,下同)。
‧立「執行開銷法」-上面收入為其「該年度」之開支。若不夠,可再「加增預算」,經信徒半數同意即可。
(大開其門,又降低門檻-半數同意即可,讓經費跨一步就進去了。精明的管家-方便自己!)。
二、 司法權 - 兼司法官:
處理信徒控訴,處置不法信徒(P2第九條5、P4第二七條3、4)
處理信徒控訴,處置不法信徒(P2第九條5、P4第二七條3、4)
三、 推薦審核權
有關長老,執事之按立,教會祈禱所之設立,地方教會教務一、二之提名審核(P2第九條)
有關長老,執事之按立,教會祈禱所之設立,地方教會教務一、二之提名審核(P2第九條)
四、 行政權
宣牧,訓練,行政之策劃,推動,執行(P2第十一條)
五、 立法權(對信徒)
直接對信徒訂定之「規章準則」如下:
- 若違背經訓,犯重大罪過者,由聖職會按真理處置。
- 對聖職會推薦事工之負責人「行使同意權」
- 對處聖職會「超越權限」之「財務預算」「行使同意權」
- 把「地方教會」當成「啞巴孝子」予取予求,任憑擺佈。
- 他開支票,你背書認帳。
- 他資產在握,開銷合法。
- 兩條僅讓信徒「行使同意權」黑自印在白紙上。是誰的傑作?聯總集體創作?
- 滿載「聖職會」「聯絡處」的權力﹝有權才能掌控資原﹞。
- 「訂」信徒唯一的一條民權是「行使同意權」,這是那「門派」的民權?
- 與「奴隸」對主人說:「是的,主人,我這就去」,有什麼不同?
- 與伊甸園恰恰相反-伊甸園多的是權利,僅有一條禁令。
【請參考附圖 - 行政圖形】
「信徒會議」-這「頭羊」已被斬首掛於「高處」。
其實體「信徒會議」已亡。
「眾信徒,眾教會」僅是虛詞,看似高過聖職會之上,其實是行「障眼蒙騙法」玩弄「教會信徒」於掌上。
有人看圖識「制」就問:「那信徒會議不是沒有了」?當時駐牧傳道回答說:「那沒有辦法,就是這樣,聖職會是服務眾教會信徒的」。
居要位,又強詞,強制,強行!哀哉!這世代的「耶利米哀歌」有誰為我們譜曲吟唱?請告訴我們,我們是在比東,蘭塞和泥做磚呢?或在巴比倫河邊柳樹下望琴哀傷?(詩一三七1-2)
所以「它」是:
- 「人本主義政治」中的「貴族寡頭政治」,是屬世的政治。
- 不如民主政治中的某些優點。
- 「立法與執法」一手握「穩操勝算」。
- 它是「聯總」私生的,聯總所派的「督工」。(出一11)
- 與「集權專制政體」同類。
現在我們不禁要問:聯總總負責人是怎麼產生的?他的權力從何而來?
(一) 聯總總負責是由其他21位聯總負責人選舉出來的。
(二) 他的權力是總負責這個「頭銜」所帶出來的。
那麼新舊兩任聯總總負責人既然反對以「票選多數決」運作選舉出來的結果,那麼他們豈不是「自己首先就要下台了」。
2006年6月10日安息日上午,前聯總負責在紐國奧克蘭教會的證道如下:
他說:
- 破壞伊甸園最漂亮的是「民主」,厲害。
- 全世界都服在他的權下,民主打倒一切。
- 今天「民主也要打倒教會」。
- 當這一條蛇鑽到我們心裡的時候「民主意識高漲」,這個地方就亂了,分爭,妒嫉,結黨就出來了。沒有結黨,怎麼能談民主「民主政治」如果沒有黨怎麼可能?
- 從創世記到啟示錄,民主在那裡?你找找看。
- 真耶穌教會歷史已經90年了,還沒有發生過,最近才聽到,我很害怕,所以今天我要來防守伊甸園。
- 我希望大家要快樂,不要中撒旦的詭計。
- 要聰明一點,學彼拉多洗手「釘他十架」這是「民意」彼拉多抵擋不住。
- 不主張去示威,抗爭,反對「聖靈教我們順服政黨」。
就以上的證詞,聯總「被選舉出來」的總負責已經自相「亂套」了,是以「自己的矛攻自己的盾」選舉執事負責人是出於撒旦,那麼真教會90年來,都在撒旦的權下選舉了?
若說「釘他十架」這是「民意」然而主事者却是「空中掌權者的首領。」當然彼拉多擋不住,因為「耶和華却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五三10、6)主是為我們眾人的罪被釘,所以學彼拉多洗手也是沒有用啊!
另外,聖靈有教導我們順服政黨嗎?管他民主黨,共產黨?應該是國家政體掌權執政者吧!(羅十三1~7)彼前二13「你們為主的緣故(註釋為:在主的範圍內)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在上的君王」再參照徒四19,也是彼得和約翰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罷」所以這順服的尺寸是在「不違背神的旨意,真理之下」應當順服在位者,在教會中更當以「真理做量尺」,而決定是否順服。
請大家評評理,紐澳移民信徒沿用真耶穌教會90年來的「負責人選舉辦法」已經17年了,突然間,平地風雲,雷聲隆隆,兩任總負責下令紐澳各地教會,從去年開始廣立終身執事,實施「聖職會」改造「連絡處」若不「聽從」「照辦」就是出於「撒旦」你能接受這樣的指責嗎?
我們才脫離了世上政治的壓迫與污染,慶幸信了耶穌已得真自由,歸回安息,在神的愛中平靜安穩,那知聯總似乎透露了一個訊息,你們若不順服採行「長執治會」改造「聯絡處」就讓你們不得安寧!這樣,我們似乎又陷入了另一個政治噩夢中。
聽說林總負責這次在澳洲教會宣稱,只要澳洲成功建立了「聖職會」加上配套措施「實權化的聯絡處」並有聯總21位負責人同意,就要通令全世界真耶穌教會掛牌上市,全力推行。
如果「聖職會」的「長執治會」放關通行了,林總負責可配坐在「有聲望的領導者」寶座上,並登上「真教會名人錄」曝光(聖靈月刊2006。2月341期第八頁第3項)
在神的家,行事為人的動機目的,即便是出於善意,為了「榮神益人」其方法手段也要合乎「神的旨意」神的靈也會感動人而產生「共識」。
否則拿以實瑪利代替神應許的以撒接續亞伯拉罕,以牛車替代祭司扛抬約櫃,都不蒙神喜悅,不合方舟的尺寸。
這些聯總私授偏重的終身執事(其中有好的)被立了之後再讀林傳道所列的幾本書,屬靈的基因就會突變,成為美好靈性,有智慧權柄的屬靈領袖?
再說以「人想的制度」掛帥教會,通令執行,豈不類似天主教老底嘉會議,安息日改到星期天,錯!到如今。以人意操作教會聖工,那麼「聖靈的工作,聖靈的帶領」變成是多餘的了。
請問聯總的使命是什麼?
- 我們以前喜愛把奉獻單上的「選項」打勾在「世界傳道基金」上,而「樂此不疲」。如今這些奉獻難道也被用來研究製造一條「超級政治長鞭」即使遠在天邊海角的地方教會,也無法「倖免鞭及」?
- 到底聯總處心積慮,要把真教會九十年來的「積習」-信徒選舉執事負責人,非得革除不罷休洗手?
- 要不要連同聖經一起改,塗抹七執事、千夫長、百夫長選舉的記載?
- 聯總使命是把全世界真教會「統一規格化」「穿上單一號碼,同色制服」齊步走,如同閱兵?
¨ 啟示錄七教會,優缺點各不相同,啟示者不厭其煩,「因其不材而施教」一一列舉缺點或優點,加以責備、警戒、導正,及鼓勵。
¨ 保羅由羅馬書,哥林多,加拉太…至腓利門書,按各地教會所需,一封一封地寫其「愛的書信」教導,指責,安慰,鼓勵,為他們憂心流淚禱告。
¨ 能統一規格嗎?聯總一按鈕,全部真教會都踢正步?福音就傳遍世界?
- 今年聯總新舊負責來紐,一用PowerPoint「推銷聖職會」二來責備「民主是出於撒但」。
- 這些對我們造就了什麼?
- 我們只沿用真教會的「選舉辦法」,這樣「何罪之有」?能不能請加解釋。
- 聯總設置的「真理研究」是研究真理,還是鑽研何種制度較「堅而硬」使信徒早日就範
- 「真理」除了讓人「研究」之外,是否還要強調「實踐」?真理是讓人得自由,或是轄制人的?
- 聯總總負責的使命是飛行各處搞「制度行銷」?或是以真理及傳道人支援各國所需,裝備信徒,協助福音廣傳?
- 如果聯總傳道「撇下神的道」去管理教會行政事務,研發新管理制度,到處推銷「不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原是不合宜的」。
- 忽視主的教訓:不可有「君王治理、大臣操權管束」如外邦人,「聯總如君王,終身執事似大臣」,連手操控教會如外邦人。
- 這樣地方教會將成為聯絡處的傀儡,信徒只要順服聖職會,聯絡處,各國總會,聯總一路順服下去不分青紅皂白,照單全收,如同愚忠愚孝愚順服,並且負責聚會,奉獻,行使同意權即可。如此做法合不合理?這樣就會得救嗎?
主耶穌來世上的目的是:
- 「他必將公理傳諸萬邦」「他不灰心,也不喪膽,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賽四十二1~4!因為「公義和公平是他寶座的根基」(詩九十七2)。
- 「必有一王憑公義行政,必有首領藉公平掌權」「公義的果效、必是平安,公義的效驗、必是平穩、直到永遠。
- 我的百姓、必住在平安的居所、安穩的住處、平靜的安歇所」(賽三十二1、17~18)。
今天紐澳教會信徒為何不得安穩平靜,是因為「公理公義」被剝奪,信徒不被看在眼裡。「人若是公義,且行正直與合理的事」「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按誠實行事,這人是公義的,必定存活,這是主耶和華說的」(結十八5/9)
我們懇請那些關愛「神家」的長執傳道和聯總21位負責人,重新檢驗辨識聯總所策劃的:
「搬權和錢至連絡處」再由「終身長執聖職會」坐鎮掌控地方教會一輩子。
像這樣的機制(機械式的制度)是否合乎:
- 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弗五10)
- 聖靈和我們定意(徒十五28)
- 「使徒」和「長老」並「全教會」定意(同心合意)(徒十五22、25)
- 眾人以為美的事(羅十二17)
- 神公平公義的原則
- 國位是靠公義堅立(箴十六12)
請正視奧克蘭教會有26戶,雪梨教會有15戶「反對」「終身長執聖職會」和「實權化的連絡處」。
結語:
今天紐澳教會的能量,只好「消耗」在「抗拒」為我們「立王」以及「聯總和終身執事」全力衝刺要建立「長執治會王國」的目標,兩種力量的彼此「對立」和「消耗」使神的家失和!因為沒有公義的果效「平安」也沒有公義的效驗「平穩」 居在其中。
所以「聖靈掌權」和「傳福音的使命」成為「盲點」退入「微聲盼望」時期,這是真耶穌教會八,九十年來,最新的試探和考驗。
此事件不管是出於個人「自我權力的追逐」或是聯總全體負責人投票「多數決定」它已經動搖國本-神「公理,公義」寶座的根基,請大家關切這一件事,並求聖靈指引。
200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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