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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日 星期三

談真耶稣教會里的組織及其帶來的問題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743


看過最近本網站許多圍繞關於真耶穌教會組織的評論和故事之後,我想該是我們討論本質之問題真耶稣教會里阶层性的組織的時候了。

為了盡可能簡潔明了,首先我想討論的是一個普遍的誤解

就是認為目前的教會組織架构的建立是符合主的旨意的,因為它存在於新舊兩約之中。因此,信徒理應服從教會的組織管理

通常所引用的例子就是在舊約中十夫長,五十夫長,百夫長,千夫長的系統以及新約時期耶路撒冷的“公會”。但是,我們有否曾經考慮過以下問題:
1

公會(即組織)真的存在於耶路撒冷裡的教會嗎?或者它只是為了討論一個特殊的問題而由長老/使徒召開的會議(很可能在當時只發生一次)?

其實,會議本身我們可進行多討論,例如:會議的決議真的是來自聖靈麼?(注意在使徒行傳15:28節,英譯有看起來這個詞,可惜中文翻譯沒有)總之,這等下次再談
2

葉忒羅是屬神的還是外邦人?他是米甸的祭司還是神的祭司?如果他不是神的祭司,那摩西應該去採納他的建議而不去完全服從神給他的指示嗎?就算如果葉忒羅是神的祭司,那我們是否就可以假設他的建議一定是出於我們的主而不是單單出於人的觀點呢? 
3

也許摩西聽從葉忒羅的意見是出於尊重,因葉忒羅是他的岳父,儘管我們的主似乎不反對這種管理組織方式,但我們是否就可以因此說這樣的組織是出於我主的旨意?容許以色列人有國王,然而祂喜悅他們的要求嗎?國王和他們的組織系統不是最終導致其王國的毀滅嗎?


對我來說這已相當清楚:就是說組織架構並不是我們的主要我們在管理教會上所使用的方法。組織架構適用於公司行號但在我主的中行不通, 因為它授予了某些人唯有基督和祂的身體才配擁有的國權炳教會組織是一種試探,使人驕傲,因它帶來了權炳

有人可能說,問題在於組織內的人而不是組織本身,並說如果人人都很好的話那教會組織就有益處。

但是為什麼要給撒旦機會來誘惑你呢?難道沒有組織 (organization),我們就不能被“組(organized) 起來了麼?事實上,一些所謂的益處也許根本沒益處!

歡迎大家的反饋,但在我們作出評論之前請不要忘記默想和禱告,情緒化的言論是沒有益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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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談神政民主的誤入歧途

 
我想,談論教會組織結構的問題,是相關於目前討論的主題的,透過楊傳道和莆田教會的事例,所需要揭示和面對的,正是關於組織的存在是否合理?它的存在以及運作是否符合神的旨意 這樣一個基本中心和事物根源,因為目前所有矛盾皆是出於人為的操作,已經遠離了“神政”這個核心。
教會中提倡神政民主不是大陸總會的專利,事實上各處教會的講台上都有引用和耳聞,被提倡的初衷,是希望實現使徒時代那種教會的管理方式和屬靈氛圍,但實現的後果,卻是出現令人意想不到的混亂,出現了兩面性:
 
即好的初衷
與誤入歧途的效果。
 
為什麼這樣說?
追根求源神政民主為人提供了一幅幅主神掌權,忠僕謙卑,萬民平等,彼此服侍,和睦同居的美好圖畫,這不能不叫人切慕嚮往。
 
不管是政治還是宗教,經過專制的摧殘之後,“民主”在當今時代早已成為一種時尚。人人渴望自己的意見能夠得到平等的表述,自身的權利得到尊重,所以人們對“民主”這一理念趨之若鶩。
教會中按照本能的解讀,大眾首先最容易聯想到的是:有了對教會的決策的監督權,這樣在教會的管理中,就可以避免屬靈上的專政,其次大家也可以有民主表達的權利,按照聖靈的感動,參與教會各項聖工和屬靈建設。這是皆大歡喜的事。
因此理所當然地,這個倡導代表了一種開明一種平等,一種的謙卑以及一種彼此造就的屬靈氛圍,從這層的理解和期待來看,屬於一個好的初衷,一個受歡迎的的建議。
 
但是意願和現實,如果不小心運用,往往最後在結論這個環節就顯出差別來了。
這種含有善意的神政民主觀念,到底是建立在一種什麼樣的基礎上的?又為什麼等到運用的時候,卻違背初衷,跟我們的理想中嚮往的東西相去甚遠?
神政民主
 
以一個好的初衷被倡導,但到了施行的時候,原先的主神掌權卻變味成管家代替神言,群民也為了尊重神言,所以就不能不尊重眼前這些個彷彿代替神言的管家的吩咐,再來,雖然大家同為僕人,但忠僕謙卑變成要別的僕人謙卑下來,聽從“我”的意見,萬民平等被詮釋成:你們得救的身份是與“我們”平等的,但在真理的領受上,必須接受“教會”(也就是管家)的領導。――這是現實的真實寫照。
具體分析王長老的寫作思路,需要引進參照王長老引用的使徒行傳15-16章:
使徒行传里两次重要的圣工会议,就是神政民主管理制度最集中的体现
(徒111-18;徒151-21)。第一次是针对彼得为外邦人哥尼流全家 施洗而在教会内引起不同信仰背景的门徒之间的争端(徒111-2) 而召集的会议。使徒彼得以异象的见证(徒114-1113-14),圣灵的见证(徒111215)和主耶稣的话(徒1116 我就想起主的话说: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你们要受圣灵的洗。--真理的见证,来证明他们的工作符合神的旨意,从而达成“神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的正确结论,在教会内统一了认识(徒1118)。第二次会议的原因是,圣灵差遣保罗和巴拿巴往外邦旅行布道,主与他们同工,外邦教会如雨后春笋纷纷建立起来。这时有几个犹太人门徒,没有受耶路撒冷教会使徒和长老的差遣,私自到外邦教会宣扬自己 错误的信仰观点--“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从而“搅扰”和“惑乱”了外邦众教会(徒151-223-24)。于是众教会就派保罗、巴拿巴和信徒代表(徒152)上耶路撒冷教会,使徒和长老就召集不同观念的门徒“聚会商议这事”(徒155-6)。会议中经过民主的发言和辩论(徒156-12),最后由雅各布长老作出了合乎神旨意的结论(徒1513-21),并且把会议的结论以书面形式,差派工人向众教会传达,众门徒也都顺服遵守“使徒和长老所定的条规”,于是众教会安定、团结、喜乐,大家的信心越发坚固,信徒人数天天加增(徒1530164-5
 
不錯,使徒行傳的這兩個例證,都似乎展現出了一種“民主”的表像,但是一個表像背後,如果沒有可靠的實質作為基礎和支撐,那將徒有虛名,甚至潛藏致命後患。
 還有一點,就是這兩個事例的內容到底說明什麼?預先要達到的目的是什麼?
注意看:
 
第一次會議的中心議題是可不可以接納沒受割禮的外邦人的問題,其實他們統一認識是因為有异象的见证、圣灵的见证、主耶稣的话。因此根本就扯不上什麼神政民主的問題,而是完全出於聖靈的帶領和主耶穌的話。這裡如果談神政民主的話,簡直就是偷換概念的誤導。因為說到民主,就是指你們個人說出各人的感受、意見、理解或感動,如果這一切只是出於人,那麼再感動人再符合邏輯或再擁有美好的前景展望,都只說明是人的一廂情願和人自己的感動而已。富有諷刺意味的是,那些提出質疑的人所持有的心態和行為,不正是與今天要實行“民主”之人同出一撤嗎?--就是自以為懂真理,擁有對真理的解釋權而去質問人家,最後使徒們最後達成統一認識的前提,是由於被同一個聖靈帶領,蒙同樣的見證感動,並且一心順服神的意思,才得來的,不是按照長老用什麼“民主集中製” 的原則(就是你們先民主發表自己的意見,最後到長老這裡集中起來,聽長老最後定奪的做法)來的決定。所以,第一次會議,與神政民主無關。
第二次會議,割禮的問題。彼得長老和雅各長老憑著什麼說話?他們的決定從何而來?是人的民主嗎?還是看見神的旨意以及聖經預言的一貫性?
 
從黑體字強調的部分,我們分別來看
 
一。彼得長老的反應
 
1)神親自為他們做見證了,用所賜的一樣的聖靈來為他們作見證。
 
2)他們身上顯明了“信”,顯明了神藉著道潔淨了他們的心。
 
3)認識到得救的根源,乃是因為蒙受了主耶穌的恩,不是由於自己是被揀選的族類,就可以擁有的一貫優越。都是蒙了主施的恩典。說明了他懂得了要尊重神主權的決定
 
二。眾人的反應
 
眾人是不是像我們想像的那樣開始呱噪了呢?大家打著民主的旗幟開始爭吵了呢?――沒有!Act 15:12 众人都默默无声,听巴拿巴和保罗述说神借他们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迹、奇事。
 
三。雅各長老的總結
 
最激動人心,顯示長老權威的時刻到!雅各長老到底要屈服於眾人出於傳統和保守理念所質疑的,還是贊同保羅、巴拿巴的見證?到底哪樣是出自於神的呢?
根據經文的一貫性,眾先知的話,他說“不可难为那归服神的外邦人”,這個決定就是他靈裡的“看見”。
――歸根到底,整件事情的過程,並不像王長老想像或闡述的那樣,是出於長老們的決定,而是由於神親自的證明,聖靈的感動,才使得他們有屬靈的看見,是神政的心意向他們顯明,他們釐清了思路,表決要順服神。這裡面一點都不關教會的事,誰說教會在這個過程當中起到什麼引導做用了?
 
就連長老本身也是被引導,而不是引導人。他們的決定,只是神藉著他們的順服,才使用他們的口去傳達神自己執政的旨意
 
所以也根本不是神政民主自以為是的那個意思。換句話說,就是一丁點也不關長老們天生的智力和所謂權力方面的事,他們只是一個神聖言與旨意的傳達者而已。
 
Act 15:2 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大大地纷争辩论;众门徒就定规,叫保罗、巴拿巴和本会中几个人,为所辩论的,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
Act 15:6 使徒和长老聚会商议这事。
Act 15:7 辩论已经多了,彼得就起来,说:诸位弟兄,你们知道神早已在你们中间拣选了我,叫外邦人从我口中得听福音之道,而且相信。
Act 15:8 知道人心的神也为他们作了见证赐圣灵给他们正如给我们一样
Act 15:9 借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并不分他们我们。
Act 15:10 现在为什么试探神,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
Act 15:11 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和他们一样,这是我们所信的。
Act 15:12 众人都默默无声,听巴拿巴和保罗述说神借他们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迹、奇事
Act 15:13 他们住了声,雅各就说:诸位弟兄,请听我的话。
Act 15:14 方才西门述说神当初怎样眷顾外邦人,从他们中间选取百姓归于自己的名下;
Act 15:15 众先知的话也与这意思相合。
Act 15:16 正如经上所写的:此后,我要回来,重新修造大卫倒塌的帐幕,把那破坏的,重新修造建立起来;
Act 15:17 叫余剩的人,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寻求主。
Act 15:18 这话是从创世以来显明这事的主说的。
Act 15:19 所以据我的意见,不可难为那归服神的外邦人
Act 15:20 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
Act 15:21 因为从古以来,摩西的书在各城有人传讲,每逢安息日,在会堂里诵读。
Act 15:22 那时,使徒和长老并全教会定意从他们中间拣选人,差他们和保罗、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所拣选的,就是称呼巴撒巴的犹大和西拉。这两个人在弟兄中是作首领的;
Act 15:23 于是写信交付他们,内中说:使徒和作长老的弟兄们问安提阿、叙利亚、基利家外邦众弟兄的安。
還有另外的總結,就是一些觀念上的分辨:
第一,
 
我們不可能監督神。“神政”的實質是:既然是神政,就不存在民主
 
你民誰的主?民主的實質意義還沒搞清楚,就開始運用了,那不跟不會用方向盤就想開車一樣衝動?這種衝動的結果是要你自己付上代價的
民主存在的意義,就是實現監督的職能,實現維護自己利益的目的。神對你的施政,輪得到你去說監督的嗎?從這個角度講,神政民主向人展現出的,是一個荒謬的論點。好,我們肯定自己不敢,也不能夠去監督神,這一點算解決了。
第二,
 
我們如何用“民主”去監督人?
 
監督需要觀察力、同理心、更需要有一個真理的客觀標準。
但凡人都是一樣的,沒有完人。這人與那人可能恩賜不一,對真理的領受程度也不盡相同,因而對真理客觀標準的理解和應用也就存在差異,基本上各人都習慣也喜歡站在自己的地步上說話,如果用“民主”來讓大家發揮特長,勢必會如“盲人摸象”那般,誰也說服不了誰,因為每個人說話的出發點,觀察點都在自己的這個角度上。即使有了客觀的真理標準,也熟視無睹,不高興敗了自己的興而去委屈運用,自己站在那邊都不挪步,又怎麼談監督別人?
所以結論出來了,靠著自己的水平,靠著天然的本性,即使有真理可循,我們也不一定就會善用,以“民主”的做法去監督別人,基本上不是屬於吃飽撐的,就是屬於自我意識的極度膨脹!
第三,真正實現監督功用的,是神所差派的保惠師聖靈。只有聖靈,才能按照神的意思來敦促、教導和提醒我們。
 
不是按我們人的水平!不是按人的意思,人的領會,人的臆斷,人通過學習和訓練而得來的那些所謂屬靈知識,這一點上,我們永遠只能做神旨意的追隨者,因為祂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而所謂能明白神的旨意,也就因此而成為相對的了,就是說,你願意去明白,神也願意讓你明白的時候,才有那個可能,否則,只能算是你的主觀猜測和自主多情的神經過敏罷了。
 
一句話,誰也監督不了誰,除了聖靈。我們能給別人提的,最多只能是參考和意見,不屬於蓋棺定論的所謂“我監督你”的性質。
所以,所謂神政民主是個錯誤的提倡,在教會管理中是一個極大的敗筆。
神的教會,只提倡順服神,只提倡在同一個聖靈的感動下,基於對真理的共識而彼此順服,而假借“民主”的時髦和煽動,只有徒增教會的雜音,是與對真理的持守和造就背道而馳的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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