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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5日 星期一

箴言第23章的十項分類

            2009.02.23

9. 你不要說話給愚昧人聽,因他必藐視你智慧的言語。
12. 你要留心領受訓誨,側耳聽從知識的言語。
19. 我兒,你當聽,當存智慧,好在正道上引導你的心。
23. 你當買真理;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可賣。
26. 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
27. 妓女是深坑;外女是窄阱。
28. 她埋伏好像強盜;她使人中多有奸詐的。
29. 誰有禍患?誰有憂愁?誰有爭鬥?誰有哀歎?誰無故受傷?誰眼目紅赤?
30. 就是那流連飲酒、常去尋找調和酒的人。
31. 酒發紅,在杯中閃爍,你不可觀看,
32. 雖然下咽舒暢,終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
33. 你眼必看見異怪的事;你心必發出乖謬的話。
34. 你必像躺在海中,或像臥在桅杆上。
35. 你必說:人打我,我卻未受傷;人鞭打我,我竟不覺得。我幾時清醒,我仍去尋酒。
4. 不要勞碌求富,休仗自己的聰明。
17. 你心中不要嫉妒罪人,只要終日敬畏耶和華;
18. 因為至終必有善報,你的指望也不致斷絕。
13. 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
14. 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
15. 我兒,你心若存智慧,我的心也甚歡喜。
16. 你的嘴若說正直話,我的心腸也必快樂。
22. 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
24. 義人的父親必大得快樂;人生智慧的兒子,必因他歡喜。
25. 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

1. 你若與官長坐席,要留意在你面前的是誰。2. 你若是貪食的,就當拿刀放在喉嚨上。3. 不可貪戀他的美食,因為是哄人的食物。6. 不要吃惡眼人的飯,也不要貪他的美味;7. 因為他心怎樣思量,他為人就是怎樣。他雖對你說,請吃,請喝,他的心卻與你相背。8. 你所吃的那點食物必吐出來;你所說的甘美言語也必落空。10. 不可挪移古時的地界,也不可侵入孤兒的田地;11. 因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他必向你為他們辨屈。20. 好飲酒的,好吃肉的,不要與他們來往;21. 因為好酒貪食的,必致貧窮;好睡覺的,必穿破爛衣服。

5. 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嗎?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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