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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4日 星期日

加拉太書一~六

第一章

  1. 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他從死裡復活的父神)
  2. 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
  3. 願恩惠、平安從父神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4. 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
  5. 但願榮耀歸於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6. 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
  7. 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8. 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9. 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10. 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
  11.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
  12. 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
  13. 你們聽見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樣極力逼迫殘害神的教會。
  14. 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
  15. 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
  16. 既然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裡,叫我把他傳在外邦人中,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
  17. 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獨往亞拉伯去,後又回到大馬色。
  18. 過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
  19. 至於別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沒有看見。
  20. 我寫給你們的不是謊話,這是我在神面前說的。
  21. 以後我到了敘利亞和基利家境內。
  22. 那時,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都沒有見過我的面。
  23. 不過聽說那從前逼迫我們的,現在傳揚他原先所殘害的真道。
  24. 他們就為我的緣故,歸榮耀給神。
第二章

  1. 過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並帶著提多同去。
  2. 我是奉啟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卻是背地裡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惟恐我現在,或是從前,徒然奔跑。
  3. 但與我同去的提多,雖是希利尼人,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
  4. 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僕。
  5. 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
  6. 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干。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加增我什麼,
  7. 反倒看見了主託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正如託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
  8. (那感動彼得、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
  9. 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
  10. 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
  11. 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
  12. 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
  13. 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
  14. 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
  15.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17. 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
  18.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
  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21. 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第三章

  1.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
  2. 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
  3.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
  4. 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難道果真是徒然的嗎﹖
  5. 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6.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7.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8.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9.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11.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
  13. 基督既為我們受(原文是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14.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15. 弟兄們,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雖然是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
  16.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17. 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
  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19. 這樣說來,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20. 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卻是一位。
  21. 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
  22.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23.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
  24.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25.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
  26.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27.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28. 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29.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第四章

  1.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
  2. 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
  3.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
  4.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6.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7. 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
  8.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
  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
  10. 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
  11. 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
  12. 弟兄們,我勸你們要像我一樣,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
  13. 你們知道我頭一次傳福音給你們,是因為身體有疾病。
  14. 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沒有輕看我,也沒有厭棄我,反倒接待我,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穌。
  15. 你們當日所誇的福氣在那裡呢﹖那時你們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也都情願。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見證的。
  16. 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
  17. 那些人熱心待你們,卻不是好意,是要離間你們(原文是把你們關在外面),叫你們熱心待他們。
  18. 在善事上,常用熱心待人原是好的,卻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這樣。
  19. 我小子阿,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
  20. 我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裡,改換口氣,因我為你們心裡作難。
  21.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
  22. 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
  23.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
  24. 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
  25. 這夏甲二字是指著亞拉伯的西乃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他的兒女都是為奴的。
  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他是我們的母。
  27. 因為經上記著: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
  28. 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
  29. 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30.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是說:把使女和他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31.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
第五章

  1.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2. 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
  3. 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的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
  4.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5. 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
  6. 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
  7. 你們向來跑得好,有誰攔阻你們,叫你們不順從真理呢﹖
  8. 這樣的勸導不是出於那召你們的。
  9. 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
  10. 我在主裡很信你們必不懷別樣的心;但攪擾你們的,無論是誰,必擔當他的罪名。
  11. 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為什麼還受逼迫呢﹖若是這樣,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
  12. 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
  13.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14.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5. 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
  16.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17.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
  18.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
  19.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
  20. 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
  21. 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兇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22.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23. 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25. 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
  26. 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
第六章

  1.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
  2. 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3. 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
  4. 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這樣,他所誇的就專在自己,不在別人了,
  5. 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
  6. 在道理上受教的,當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
  7. 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
  8. 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
  9. 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
  10. 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
  11. 請看我親手寫給你們的字是何等的大呢!
  12. 凡希圖外貌體面的人都勉強你們受割禮,無非是怕自己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
  13. 他們那些受割禮的,連自己也不守律法;他們願意你們受割禮,不過要藉著你們的肉體誇口。
  14. 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
  15. 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16. 凡照此理而行的,願平安、憐憫加給他們,和神的以色列民。
  17. 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
  18. 弟兄們,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們心裡。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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