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12年9月18日 星期二

論聯總撕裂族群的第10-22公文,兼論YM是否有否定得聖靈說方言的教義?


論聯總撕裂族群的第10-22公文,兼論YM是否有否定得聖靈說方言的教義?
林永基長老2009年年底在歐陸靈修會裡說:「本會受洗後還沒得聖靈說方言的人,他們所行的善事都如同佛教的慈濟會一樣,不是被聖靈充滿的結果,而是憑血氣做的,所以不會被神紀念!」(...) 如果這觀念屬真,是否可以請教會裡有良知的長執傳道們,以正式的公文白紙黑字貼在每個教會的公告欄,讓未得聖靈的弟兄姐妹們明白這"真理" 免得日後在教會中有被欺騙或白作工的忿恨,故對無聖靈的人,來教會唯一的工作應是快快求聖靈,在尚未求到聖靈前切切不可自取卑賤甘心作(不被紀念的)奴隸(工作)
LCH的這段文字撩起了我幾年來的心之最痛。痛在TJC裡未得聖靈者被看輕的程度一年比一年更糟!以前還未得聖靈說方言的弟兄姊妹,TJC雖然不給他們參與「A級」聖工(最近甚至有人說還沒得聖靈者未得聖靈差派,不能去傳福音!)。但至少還留下廚房、打掃、交通等「B. C級」事務性的工作給他們去做。然而2009年聯總林總負責林的這席話之後,這些在主裡還沒得聖靈說方言的同靈所做的工從此被歸類成「慈濟會式」的血氣之工,連神都不紀念!… LCH說他聽後感到痛心和憤怒!誰能不?
B. 聯總第10-22公文
2010年三月聯總負責人會為了護衛林總負責2009年這番宣言,在藉口打YM之下,聯總負責人會直接代替了真理研究會,自行更改共信之道(5.信受聖靈是得天國基業的憑據,並以說靈言為受聖靈的明證),發文各教會:
函 號真國聯總字第10-22
日 期2010421
一、依據聯合總會第十屆第三次負責人會議的決議辦理。
二、在新約時代,受聖靈說方言為聖靈充滿之基本前提,此乃本會共信之道(如附件)。
三、切勿在公眾場合與網路上發表「不說方言也會聖靈充滿」之言論。
註:(二)公文的附件即是:「信受聖靈是得天國基業的憑據,並以說靈言為受聖靈的明證」。完全沒有提及「『新約時代』只有會說方言者才會被聖靈充滿」的觀點!是聯總負責人會主席為了護衛總負責(主席自己)2009年的脫序說法所加添上去的!(這脫序過程聯總負責人會成員幾乎沒有人知道。大家就跟著投票就是了)。
C. 主肢體被撕裂了
請注意這其中所沒有寫出來但開會中說出來的字句:「要結出聖靈的果子必須要被聖靈充滿」。換句話說:一個尚未得聖靈說方言的人,根據「公文」絕對不可能被聖靈充滿,所以一個尚未的聖靈說方言的人絕對結不出聖靈的果子來(也因而說他們所做的工如同慈濟會是憑血氣,神不會紀念)!
負責人會如此越過真理研究會,強行加添「聖靈」教義,到底是為了什麼?
知道嗎?一些同工在與YM從「誰能被聖靈充滿?」的爭論下,接著就造出「公文10-22」來直接入罪YM,到處敲鑼打鼓的宣揚:「YM否定共信之道!」引起各地一片譁然。也成了YM被停職且必須要「悔改」的大罪狀之一!
D. YM有否定聖靈的共信之道嗎?
為了說明,敬請容許YM暫時成為愚妄人(林後 12. 11):
a. 長輩同工S見聯總如此無緣由的入罪YM,問林總負責:「請問YM在他的工作報告中說哪裡有多少人得聖靈,他是怎樣判斷的?你們都沒讀過嗎?」一語戳破聯總入罪YM的大謊言(但讀公文的人,誰能知道這幕後的秘密?)。
b. 又,根據YM在聯總開會時所聽的各地工作報告,這幾年來「得聖靈說方言」最顯著的地方之一就是YM所負責的法語非洲區(願一切榮耀、頌讚歸給天上的真神)。今年,2012年七月剛果四天兩地的青年靈修會中有近百人得聖靈說方言。八月在貝林(Benin) 幾乎凡是每天來求聖靈的都得了聖靈。YM甚至跟同工O弟兄說:「這是神的工作。與我無關。不信,明天你去按手,人一樣會得聖靈的!」。
呵呵,幾年來一路得見聖靈大降的聯總工人,最後竟然被常讀工作報告的聯總同工定罪為:「否定聖靈教義!」。誰能去解釋這視而不見的「奧秘」? 其中是否有隱情?
E. 回看聖經:
有關「聖靈何時開始住在人心」和「聖靈充滿」的問題,讓我們回看聖經的記載:
1. 凡身體被贖的(洗禮過後),都有聖靈住在他裡頭
保羅說;(要逃避淫行)「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 your body is the temple of the Holy Ghost which is IN you。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後 6. 19-20
很顯然,人在身體得贖(受洗)之後,重生了,從死亡進入永生,成了祭司,成了神的兒子(加 3. 26 4. 6),成了基督身體的肢體,在這樣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的恩典下,有可能沒有聖靈住在(IN)他裡頭嗎?難道基督的身體有一部份是沒有聖靈的?
2. 有聖靈在裡頭的人(洗禮過後),必須求聖靈充滿,結出果子造就教會
(凡是受洗過後的人,不再分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或是自主的。因為)「我們都是從一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靈」(但聯總公文卻將凡受洗過後的肢體區分成「得聖靈說方言的和還沒得聖靈說方言的」!)。每個肢體都有聖靈隨己意賜給的恩賜。是故每個肢體都當求聖靈充滿,發揮恩賜,造就教會。「你們也是如此,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多得(豐豐滿滿的擁有這)造就教會的恩賜。Even so ye, forasmuch as ye are zealous of spiritual gifts, seek that ye may EXCEL to the edifying of the church.林後 14.12
3. 凡有聖靈在裡頭的人(洗禮過後),必須求聖聖靈充滿,說方言造就自己
這是TJC從使徒行傳第二章聖靈第一次降臨,第八章撒瑪利亞教會和第十九章以弗所教會信徒得聖靈所歸結出來「以說靈言為得聖靈的明證」之共信之道。這,YM從來沒有去質疑它。這也是YM在工作中神所恩賜的工作果效和明證。
F. 「有聖靈在裡頭」和「說方言是得聖靈的憑據」的問題之癥結所在:
這問題不在於「有聖靈在裡頭的(受洗過後)就不再需要求聖靈說方言」(因為需要求聖靈說方言並沒有任何人去否定它)。真正的問題在於「受洗過後,尚未得聖靈說方言的人不可能被聖靈充滿結出聖靈的果子來嗎?」。
根據(1)很顯然凡受洗過後的人都有聖靈在他裡頭。所以他的身體被稱為「聖靈的殿」。所以人不可以去毀壞他的身體。要不然,按照聯總10-22公文我們應該很誠實的安慰那些還沒得聖靈說方言的同靈說:「你的身體還不是聖靈的殿,因為『沒有』聖靈在(IN)你身體裡頭。所以你所犯的淫行並沒有毀壞聖靈的殿!喔!好險!感謝主!」。
既然說一個人毀壞了聖靈的殿,怎又可以說沒有聖靈在他裡頭?既然有聖靈在他裡頭,怎又可以說他不會被在他裡頭的聖靈充滿?
G. 「加上再加上」的「恩上加恩」之觀念
其實這問題很簡單,關鍵在於抓住「恩上加恩」的恩典。
1. 主耶穌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TJC說:「不,還要加上『得聖靈說方言』..」到底是誰說錯了?誰都沒錯!不是嗎?要不然說漏五大得救要道的主耶穌可不就要被TJCIA停職了?
2. 1932TJC南北大會,做成真理決議(大意):「洗禮之後已經和主耶穌密切有份了,怎還說要經過洗腳才會和主耶穌有份?」所以當年真理研究會不承認「洗腳禮是為了與主耶穌有份的聖禮」之信仰!這決議被今天的TJC更正了。說這是「恩上加恩」的道理:洗禮之後歸屬基督(已經與主有份了),但還要加上洗腳禮的與主有份才能得救!
3. TJC說聖餐的重要性在於:「吃主肉喝主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主要叫他復活」(約6.54)。「吃主肉喝主血的人,(常)在主裡面,主也(常)在他裡面」(約 6.56)。但從來沒有一個人問過:「我已經得聖靈了,聖靈能叫我復活(羅8. 11),還有必要吃主肉喝主血來讓我在末日復活嗎?」也沒有人問過:「我已經得聖靈了,主已經在我裡頭(約14, 20),還有必要吃主肉喝主血讓主在我裡頭嗎?難道一個主會同時兩次以上住在我裡頭?」。不,我們說這是恩上加恩。不能因為前者「已經有了」就否定後者「必須再有」的必要性。
H. 回歸起初的信仰
如果我們讀真耶穌教會歷史,多少多少次我們都看見了受洗過後的弟兄姊妹,無論已經得聖靈說方言的或尚未得聖靈說方言的,都被聖靈充滿,到處見證,發揮各樣恩賜(包括醫病趕鬼!),勢如破竹的建立起聖靈的真教會來!巴黎教會的起頭三分之一以上來受洗的朋友都是一位1985年受洗但一直到2007年左右才得聖靈說方言的同靈所直接或間接帶來的。許多開拓區在第一次洗禮過後,不是人人得聖靈的初期,也都是由尚未得聖靈說方言的弟兄姊妹去開拓!若根據聯總10-22公文所說,這些人所結的果子根本與聖靈無關,是憑血氣的但卻建立了聖靈的教會!
E項裡已經表明很清楚了:凡受洗過後的人,都有聖靈住在他裡頭,他是主耶穌基督身體中的肢體,從此復活的生命必須同時往兩個方向去求聖靈的充滿:
  1. 造就教會:求聖靈充滿,豐豐富富的將聖靈所賜的恩賜彰顯出來,造就教會。
  2. 造就自己:切求聖靈充滿,說起別國的話來。造就自己,做主復活的見證人。
1)和(2)都是「得救」要道!缺一不可。都是每個人所必須擁有的「恩上加恩」。
I. 結語
要明白這道理,可以更簡略的自問:「一個尚未得聖靈說方言的人,吃了主耶穌的肉喝了主的血,主會在他裡頭嗎?」。當然會!既然主耶穌在他裡頭,聖靈有可能不在他裡頭嗎?既然聖靈在他裡頭(如同受洗過後的人一樣),誰能規定聖靈說:「嗨!根據TJC聯總公文,你不能去充滿他!」
同時這也不就解決一個長久以來的QA:「為何有些得聖靈說方言的言行比起尚未得聖靈說方言的人更糟糕?」理由很簡單:因為已經重生但尚未的聖靈說方言的人,願意被住在他裡頭的聖靈充滿,結出聖靈果子來,而那只會說「鳴的鑼,響的鈸」的方言的人,連聖靈的感動都消滅了。
J. 如果聯總還要堅持10-22公文,請發下公文10-22B公文,以便於各教會公告
聯總10-22公文本質上是違法的。因為聯總負責人會為了某些特定的原因,私自取代了真理研究會的功能,(在打YM和為林總負責背書下,倉促)越份的增添且修改了本會「聖靈」的共信之道。發文下去,撕裂了尚未得聖靈說方言者的心。
如果聯總堅持它的增添是合乎真理,敬請,如同LCH所求,正式發文告示各教會:「凡尚未得聖靈說方言的弟兄姊妹所結的果子不是來出於聖靈充滿,因為他們是不會也不能被聖靈充滿,是出於血氣的,是不被神紀念的!阿們」
相關論點請參考
 

2012年9月14日 星期五

《回應林永基長老的話》by 林義鴻 2012-09-13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073#comments

林永基長老2009年年底在歐陸靈修會裡說:「本會受洗後還沒得聖靈說方言的人,他們所行的善事都如同佛教的慈濟會一樣,不是被聖靈充滿的結果,而是憑血氣做的,所以不會被神紀念!」 

根據來源:

一、就哥尼流的全家言之:

 

「你的禱告和你的賙濟達到神面前,已蒙記念了。」(徒 Act 10:4)


哥尼流全家仍未受洗,也未聽見福音,甚至仍未得聖靈、說方言!但他的禱告和賙濟達到神面前,「已蒙記念了」。
「神的一個使者」是聖潔的天使,他奉差到這樣一位外邦人的家中,而這種家,是那些包括使徒彼得在內的猶太奉割禮派者,所不敢進入的,但天使卻向他們顯現說「已蒙記念了」,這點明了幾點重要的真理啟示:

1.

「神的殿」是有神的「聖」天使顯現、指示的家(徒 Act 10:22)。

 
也就是說,「神的家/殿」乃是活動的、常變的、非固定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而是在靈裏和在真理/真實裏(約 Joh 4:23-24)。
就彼得當時所處的宗教環境,限制他們拜神一定要到耶路撒冷聖殿去獻祭、水洗、受猶太人的人手割禮,才能算是盡到拜神的責任,成為神的選民,否則被視同不潔的罪人,就算是有一位遵守神一切誡命典章的外邦義人,也是當時猶太信徒的「拒絕往來戶」。
這種偏狹獨斷的教派,在主耶穌基督完成新約之救恩後,聖靈被差來指教主的真門徒「進入一切真理/真實」(約 Joh 16:13-14),而「神的殿/家」乃是指:以神的同在顯現之處,即構成了聖地、聖所。這是(徒 Act 7 章)司提反的證詞主題。
 
舊約的律法書《出埃及記》,摩西在西乃山首見天使顯現地;《約書亞記》中,約書亞初見雅威的軍隊元帥之顯現地,亦都說:「這是聖地/聖所」(出 Exo 3:5; 書 Jos 5:15)。
 
因此,神的聖地或聖所,不是固定於一處,乃是在乎神喜悅同在顯現和指示之處,因為「神是靈」,也因為「聖別」之定義是由神來定義的,而不是由人來定義的。

2.

這種聖別的定義是以禱告和賙濟作為神悅納的靈祭物(徒 Act 10:35)「原來各國中,那敬畏祂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

 
彼得認為神要的悅納的祭物,不是牛羊祭物,而是「敬畏神,行義(即禱告和賙濟的義行)的人」。
 
可見,一位在未聞知新約福音、未受水靈二洗、未說方言的外邦人,只要符合神律法書中之「虔誠、聖別」的定義,就是以上所言「敬畏神,多多賙濟百姓,常常禱告神(定時的,守著申初之禱告時間)」他們雖未受割禮、未到聖殿去獻祭行潔淨禮,也是神所喜悅的義人。
慈濟公德會是佛教徒,不知道神的律法中之雅威神,故不會敬畏祂,也不能行律法中的良善,即向貧困的猶太選民/百姓(徒 Act 10:2)施行賙濟,也不能常常禱告這位聖別的獨一真神,故他們的賙濟不算是神所記念、悅納的祭物。
 
但這與林永基所言的:「……還沒得聖靈說方言的人,他們所行的善事……不會被神紀念。」完全是兩回事,不可相提並論,因為神及神的選民(百姓)才是應敬畏、禱告及賙濟的對象,至少哥尼流全家是如此行善而蒙神記念、悅納的。神之記念和悅納乃是依據祂說過的約言,如神記念方舟中的挪亞和一切活物(創 Gen 7:1-8:1)。

3.

依《以賽亞書》所預言的,某些外邦人也蒙神悅納

 

(賽 Isa 56:6-7)那與雅威聯合的外邦人,要事奉祂,要愛雅威的名,要作祂的僕人,就是:凡守諸安息日,不干犯,又持守祂約的人,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我禱告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只要是這種外邦人,他的家、他的祭物,就成為神的聖山、神的禱告之殿、神的壇。而這種外邦人,正是指哥尼流全家,他們也是神的僕人,就是凡守諸安息日,又持守祂約的人,神的靈必引領到神的聖山、禱告的殿,在神壇上面蒙神悅納。


可見,在未信主耶穌基督之前,所有外邦人只要是符合律法和先知書中的話之人,他們的行善,神是會記念的,而神也會親自打破人的限制(傳統限制),引領他們來歸入基督的名下,尊奉神立的唯一中保,獻上靈祭(徒 Act 10:44-48)!

無人可以阻擋,就是與彼得同來的奉割禮派之弟兄/門徒,也不能阻擋他們受水洗歸主名下,他們並未先受人手的割禮,也可以被接納為神家裏的人,因為神已接納了他!


今天,真耶穌教會的林長老說出超出聖經真理的話來,他的話全然不可信從。這種「自閉症」患者所在多有,像當時的奉割禮派一樣,但是至少當他們看見了聖靈降下的證據,也聽了彼得的話後(徒 Act 10:47; 11:1-17),他們也都贊同,不再阻擋 他受洗,反而說話歸榮給神說:這樣看來,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徒 Act 11:18)。


今天真耶穌教會的人比當初的割禮派的人還保守(守舊傳統),自閉,甚至自高自大到狂妄、瘋狂的地步。

高舉他們的教義、信條、教規,超過「聖經所記」(林前 1Co 4:6)。

若他們的論點符合聖經,我們當聽從,如主教門徒所言:勿因人廢言(太 Mat 23:1-2)。

但當他們自高到因人的傳統,廢掉神的誡命時,這就是舊約中的舊酵,即是他們的教訓 (太 Mat 16:12)、他們的偽善(路 Luk 12:1),那麼就當防備和快去除乾淨。

但是這種酵在他們當中已經存放過多過久了,早已在全團中發起來了,所以,今日的真耶穌教會己經不堪稱作「真教會」,而是「偽教會」,否則,為何林總膽敢如此囂張,自大到、這麼狂妄到無神無人的地步?
二、問題的癥結所在
這種問題的癥結所在就是,他們對於神的聖經不夠尊重,而過於重視傳統,其守舊之頑固自封的靈、昏昧的靈、沉睡的靈澆灌在他們的眼和頭上,而不是神的聖靈之澆灌(賽 Isa 29:10),所以,所有的默示/異象,他們看如「封閉的書卷」……因他們親近神是嘴皮子尊神,心卻遠之。

他們的敬畏神,是領受「人的吩咐」(賽 Isa 29:11-13)。這種心既遠離「神」,故會領受「人的吩咐」啊!


誰是受沉睡之靈者?誰是心遠離神,看不懂神的聖言啟示者呢?誰如同醉酒者那樣說這種醉話呢?不就是「這百姓」嗎?

不只是先知先見這種眼和頭,一切百姓都如此啊!不要怪罪他們的或你們的領袖糊塗無知、狂妄自大、不公不義、虛偽欺騙到家,凡是「百姓」都是像他們一樣!因為至今仍存在那種組織架構中的人,不都是有責任嗎?

亞干犯罪,在亞干帳棚中之家人也是共犯結構。士師時代的一位利未人,他的家事(犯淫亂罪的妾),影響到國事(全以色列人十一支派對一支派內戰,自相殘殺),最後連累及無辜人喪命(基列雅比人)。


一件惡事,用更惡的方式去處治,只有更惡的結果出現。你們這些罵別人不公義,定罪你們的領袖的「和不流的發言者」:
①說話不負責:
 
為何多數至今仍然不見真實姓名出現在網站中?
 
為何你們只為楊昱民傳道抱不平,但是對於我林義鴻所受到的不公不義,誰曾經為我發言打抱不平?沒有!連一個也沒有!你們十指對他人論斷,但你們所言所行的,正證明你們是在論斷你們自己!
 
為何仍身在總會體制下的人,不跳脫出來,公開宣稱離開那種組織體系,你們還有何資格說話?你們這些假冒偽善的人!
 
誰准許你們如此大放厥詞,論斷別人的過錯,但是自己還是一樣偽善?(太 Mat 7:1-6)你們像豬狗,不知珍惜聖物!
 
聖經律法明令禁止,女人在會中說話是可恥的(林前1Co 14:34-35)而你們當中有許多婦女,膽敢奉主耶穌聖名說話,在網路上發表。你們這種「自由派」我看多了,禁不住發文警戒你們。


還有許多該學習的功課,因連「順服長老」的基本功都學不會,便集體控告長老,定他們的罪。你們說楊受人逼迫,那你們這種發言、控訴長老的罪,還要受更大的審判。你們若看得見自己眼中樑木,才來說除去你弟兄眼中刺吧!(提前 1Ti 5:19-20)。

三、說句公道話

1.
 
我要為真耶穌教會之領袖們說句公道話:掃羅王逼迫大衞,大衞愛「他」,不敢傷害「神的受膏者」。你們若是愛林永基長老他們,你們就不該如此傷害他。
 
我們的主是耶穌基督,他也曾受當代之宗教領袖逼迫、殺害,以許多污名辱罵他,但他只是沉默把自己靈魂交託給那按公義審判的主神。
 
可是,你們卻與你們自己口中所稱呼的主,所教訓的話、所作的行動完全相反。
 
你們控告你們的「頭」甚至要告到外邦人面前,還大言不慚地說是在維護公平公義,你們這種作法早已大錯了,還求什麼公義?這樣的不義是何等地叫神的聖名蒙羞,還講什麼公義?

2.

今日的楊,既受所謂的不公義、撤職查辦,就該順服體制,不要再作無謂的抗爭,像世人一樣,若是繼續為此堅持自己的無辜,要求還你一個清白,那麼,神在哪裏?

那按公義審判、按真實審判人的主,你們信服祂嗎?你們一點也不信服,你們口中的「神」和「主」,只是存在你們的嘴唇上,沒有存在你們的內心深處中,否則為何如此公開論斷你們的「頭」?

豈不知,這樣的作法是你們的恥辱?逼迫你們的人,要愛他們,為他們禱告、祝福!

若你們自認常常如此真心實意地在遵照我主的話行,難道你們的神不會悅納你的的禱告,像哥尼流全家那樣?

你們卻像士師時代的人物,自家人自相紛爭,自相毀滅,這不是真愛,這不是真信心。若你們已照主所言之愛仇敵,為他們祝福禱告,並且交託給按公義審判人之神,從今以後,就當安靜,讓神來動工。難道你自以為是「先知」?

四、最後,我再說一遍:



既在真耶穌教會體制下行事為人,那些破壞教規教義的人,自有神審判他們!雖然他們不會按你們要求成立真相調查委員會,但那是長老們的權限,你們不能越權!




楊在撤職後,沒有「傳道」職名,對外就不可自稱是真耶穌教會的傳道。若是以平信徒之身分傳道,就要公開說明清楚。

但是,對外他還是用「傳道」可見他還是未遵守教規,一意孤行,他說自己從來都是守教規的話是不實的。我在此附加提醒,那些要參加他這次(9月23日)在台中的聖經研討會的人,要脫開這種誤區。不是不可以參加,而是要分辨自覺。
 附記:

此文若能發表,實屬有幸。

我今已被真耶穌教會撤職除名多年了,我有資格評判真耶穌教會之是非,因為我是局外人,不在此既定的體制(組織機制)下,所以沒有「我的長老」來叫我順服。

但是!凡在體制下的成員,就不可違反體制、私下聚會、反抗大局。

我們雖非靠教會門派得救,但是卻是在教會/基督的身體中行事為人!注意自己所作的是否會叫軟弱的弟兄「跌倒」像我從前一樣,我不願你們重蹈覆轍!若真的出於神,神必定會保守你們(徒 Act 5:38-39)若是出於人,必要敗壞!

我們自從二十多年前離去真耶穌教會體制,一路走來,蒙神的聖靈引導保守至今,仍在查經聚會、講道、見證神的信實、公義和聖別,人雖不多,卻是有神的同在。

阿們!

2012年9月5日 星期三

聖經研討會 (南台灣)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065

日期 20121010(星期三) 10:00 – 17:00
講題 聖經中的教會觀
講員 :巴黎教會 楊昱民傳道
地點 :台南市大學路西段65號 台南市救國團
(位於台南火車站後站往前走約150公尺)
報名日期:即日起
活泉甘霖文化協會
聯絡人 : 郭商儀姐妹
0920 724 625
 
...........................................................................................
 

您可以反對,您也可以質問,更可以批判 !


南區聖經研討會~
不一定要真相,但一定要真理,
不需要選邊站,但務必需站在主這一邊,
不談誰是誰非,只希望真教會有美好的未來,
您或許聽到很多說詞,不論您贊成或反對?
您可以反對,您也可以質問,更可以批判,
懇求聖靈親自引領,幫助我們明白未來當走的道路,

即使您是總會負責人,也非常歡迎一起共襄盛舉、共創教會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