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顯示具有 2.早上見耶穌(路加福音二三~二四)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2.早上見耶穌(路加福音二三~二四)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1年10月27日 星期四

路加福音第24章

【路廿四1】「七日的頭一日,黎明的時候,那些婦女帶著所豫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

﹝背景註解﹞古時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是用香膏膏死人的身體,並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上(參可十四8;約十九40)。

﹝文意註解﹞本節原文在開始時有『但是』(but)一詞,中文和合本沒有把它翻譯出來;這一個『但是』非常寶貴,啟示一個重要的真理:我們的主耶穌雖然被埋葬了,但是祂並不停留在墳墓?面。

「七日的頭一日,」猶太人的曆法是一週七天,並以第七天為安息日(參創二2~3),故安息日是一週的最後一天,次日即另一週新的開始,就是禮拜天,也就是今天基督徒所稱的『主日』(參啟一10)。猶太人以禮拜天為『七日的頭一日』,新約信徒則把禮拜天叫作『主日』,是為了記念主耶穌的復活(參徒廿7;林前十六2)。

「那些婦女帶著所豫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在安息日不作買賣,她們所豫備的香料,有些是在禮拜五日落以前就去買(參廿三56),有些則在禮拜六日落以後才去買(參可十六1)。她們帶著香料來到墳墓,意思是要膏主耶穌的身體;可見她們並未期待祂會復活。

﹝靈意註解﹞「七日的頭一日,」象徵新時代的起頭;主的死葬結束了一切舊造,主的復活引進了新造。

「黎明的時候,」象徵主復活的生命,衝破了黑暗的權勢,為坐在死蔭之地的人,帶來了清晨的日光(參一78~79;太四16)。

「那些婦女帶著所豫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這幾位婦女一路跟隨主直到十字架下(參廿三49;可十五40),是最後離開墳墓(參廿三55;可十五47),也是最早回到墳墓的,所以她們可作一切被主吸引而愛主並追求主之人的代表。

﹝話中之光﹞(一)一般世人都是『蓋棺論定』,『但是』主耶穌卻迥然不同;親愛的信徒,在你的信仰中有沒有這個『但是』呢?

(二)主耶穌是在「七日的頭一日」復活,象徵基督的復活,帶來一個新的開始;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

(三)「黎明的時候,」信徒甚麼時候活在舊造?面,甚麼時候就在黑夜的蔭影?;甚麼時候活在新造?面,甚麼時候就有了屬靈的天亮。

(四)主說,我是復活,我也是生命(約十一25原文);復活不只表明祂是那生命的主(參徒三15),並且也顯明生命吞滅死亡(林後四10~11;五4)。

(五)雖然主耶穌已經死了,但那些姊妹因著愛祂,就到墳墓那?去膏祂。這表明她們愛主的心超越過死亡,比死更堅強(參歌八6)。

(六)她們最後還是沒能膏到主耶穌的身體,因為祂已經復活了!可見膏主,必須抓住機會(參可十四3~4);一錯過了機會,就後悔莫及。我們愛主,也當抓住每一個機會來愛祂,千萬不可拖延。

(七)這些姊妹們對主的愛很寶貴,但是她們的愛是一種絕望的愛──缺乏信心的愛;我們對主的愛?面,應當含有信心的成分。


【路廿四2】「看見石頭已經從墳墓輥開了。」

﹝背景註解﹞當時富貴人的墳墓是一個由巨岩鑿出來的石洞,有如一房間,內有石床、石桌、石椅,供親人廬墓哀思之用;洞後方有一低矮長方形凹槽,供存放用香料薰過的屍身;石洞的入口處,則用餅狀的大石擋住,大石底部嵌放在一條岩床所鑿的軌槽內,須要身強力壯的人才能把大石輥開。

﹝文意註解﹞「石頭已經從墳墓輥開了,」挪開石頭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讓主耶穌能出來(因為祂沒有這個需要),乃是為了讓婦女們能夠進去(參可十六3)。

﹝靈意註解﹞「石頭已經從墳墓輥開了,」象徵復活的能力除去一切的障礙,使生命得以彰顯出來。

﹝話中之光﹞(一)愛主、事奉主,必定會遭遇許多的難處和阻礙(巨大的石頭所象徵的),但我們不必為此憂慮如何解決。

(二)當我們不避一切艱難困苦而挺身向前時,就會發現許多的難處早已被主挪開了。


【路廿四3】「她們就進去,只是不見主耶穌的身體。」

﹝文意註解﹞「不見主耶穌的身體,」『主耶穌』這個複合名詞在四福音書?,僅出現兩次,另一次是在《馬可福音》十六章十九節。

『主耶穌的身體』乃是本章的中心:(1)是婦女們豫備香料(參1節)所要薰和膏的;(2)是彼得所要查看的(參12節);(3)是下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所談論的(參13~14節);(4)是門徒們所注視和喜樂的(參36~42節)。


【路廿四4】「正在猜疑之間,忽然有兩個人站在旁邊,衣服放光。」

﹝原文字義﹞「猜疑」困惑,犯難;「放光」閃光,閃爍。

﹝文意註解﹞「忽然有兩個人站在旁邊,」這兩個人乃是天使(參23節;約廿12),他們藉著人的形像向人顯現。

主降生時有天使來傳報大喜的信息(參二10),主復活時也有天使來證實;兩者都是驚天動地的大事,故有天上的使者來傳報,也被地上的人所聽見並看見。

﹝話中之光﹞(一)許多信徒對主的復活,似乎也曾「猜疑」過。

(二)「猜疑」雖然比『不信』好,但仍不夠好;求主能開我們的心眼,叫我們早日脫離「猜疑」的階段。


【路廿四5】「婦女們驚怕,將臉伏地。那兩個人就對她們說:『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

﹝原文字義﹞「驚怕」害怕,驚恐(在原文『驚怕』之前另有『變成』一字,中文未翻出來)。

﹝文意註解﹞「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意即『為甚麼到這埋葬死人的墳墓?來尋找復活的主呢?』

﹝話中之光﹞(一)『為甚麼在死的中間找活的呢』(原文另譯)?是的,基督和屬基督的都是『活的』;所以我們若想在一切屬死亡的──屬地的、屬人的、字句的、儀文的、宗教的、傳統的...等?面找活的基督,不啻是緣木求魚,徒勞無功。

(二)教會乃是『活神的教會』(提前三16原文),她並不是『死的』建築物或團體組織;必須是『活的』,有生命的,才算是教會。

(三)死氣沉沉的聚會,很難讓人們遇見這一位復活的基督。


【路廿四6】「祂不在這?,已經復活了。當記念祂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

﹝原文字義﹞「復活」起來,醒來。

﹝文意註解﹞「祂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主耶穌在加利利時即已豫言祂將『被殺,第三日復活』(參九22)。

﹝話中之光﹞(一)「祂不在這?,已經復活了,」祂雖經過墳墓,但墳墓並非祂的終站;照樣,我們雖然都要死,但死亡並非我們的終站。

(二)墳墓如何不能扣留祂,死亡如何不能拘禁祂(參徒二24),信主的人也如何不能長久停留在死地;我們既已得著主復活的生命,就應當經常有『生命吞滅死亡』的經歷。

(三)基督若沒有復活,我們所信和所傳的便都是枉然(林前十五14),因為:

1.主藉著從死?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4)。 2.神叫耶穌復活,向我們證明祂是神的兒子(徒十三33;詩二7)。

3.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

4.基督若沒有復活,我們便仍舊在罪?(林前十五17)。

5.基督是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基督既已復活,照樣,在基督?的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十五20~23)。

6.信徒若不復活,就只在今生有指望,因此算是比世人更可憐(林前十五19)。


【路廿四7】「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

﹝文意註解﹞「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罪人』在此泛指那些不相信祂、棄絕祂的世人。

﹝話中之光﹞(一)「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信徒的生活有兩端──死與復活。這是主生平的實況,也是我們的經歷。主耶穌受死與復活,不僅是稱義的兩重基礎,也是成聖的雙重根基。我們也一樣,每日須面對受死與復活的事,我們要靠著聖靈治死在地上的肢體,看自己是死的。如今我們活著,不是只為自己活,也為那死而復活的主而活著。

(二)「第三日復活,」主是在受害的『第三日』復活(參7節)。而在神當初復造的工作?,也是在第三日長出生命來(參創一11~13);因此,主在第三日復活,象徵神生命的彰顯。

(三)十字架是通到復活的道路;復活是十字架的必然結果。


【路廿四8】「她們就想起耶穌的話來,」

﹝話中之光﹞(一)主的話乃是我們腳前的燈,是我們路上的光(詩一百十九105);是我們面臨驚懼、疑惑時最好的解答。

(二)思想主的話,常會使我們得到回頭的亮光,也是我們靈性復甦的關鍵所在。


【路廿四9】「便從墳墓那?回去,把這一切事告訴十一個使徒和其餘的人。」

﹝文意註解﹞「告訴十一個使徒和其餘的人,」在猶大賣主之後,聖經常用『十一個使徒』來指全體使徒(參徒一26;二14);『其餘的人』指其他門徒,他們大部分來自加利利。


【路廿四10】「那告訴使徒的,就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亞拿,並雅各的母親馬利亞,還有與她們在一處的婦女。」

﹝文意註解﹞「抹大拉的馬利亞,」主耶穌曾從她身上趕出七個鬼(參八2;可十六9)。

「約亞拿,」據信她是希律家宰苦撒的妻子(參八3);她的名字只見於《路加福音》。

「雅各的母親馬利亞,」就是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參太十三55;廿七56)。


【路廿四11】「她們這些話,使徒以為是胡言,就不相信。」

﹝原文直譯﹞「她們的話在他們眼前顯為胡言,他們就不相信她們。」

﹝原文字義﹞「以為」顯現,好像;「胡言」說糊塗話(醫學用語,意指精神錯亂,語無倫次)。


【路廿四12】「彼得起來,跑到墳墓前,低頭往?看,見細麻布獨在一處,就回去了,心?希奇所成的事。」

﹝文意註解﹞「見細麻布獨在一處,」『細麻布』就是那緊緊裹住耶穌身體的裹屍布;使彼得心?希奇的事,可能是主的身體不在,但當初包裹的形狀還在,並不混亂。若是被人偷去,必將細麻布和身體一起挪走,或是把細麻布解開,則其形狀一定會很亂。


【路廿四13】「正當那日,門徒中有兩個人往一個村子去,這村子名叫以馬忤斯,離耶路撒冷約有二十五里。」

﹝文意註解﹞「離耶路撒冷約有二十五里,」『二十五里』原文是六十司他狄亞(stadion),每一司他狄亞約等於185公尺,故全距約為十一公里。

﹝靈意註解﹞『耶路撒冷』表徵教會;『以馬忤斯』表徵世界;『往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表徵走屬靈下坡路的信徒。


【路廿四14】「他們彼此談論所遇見的這一切事。」

﹝文意註解﹞「所遇見的這一切事,」指主耶穌被捉拿、受審、釘死、復活等事。


【路廿四15】「正談論相問的時候,耶穌親自就近他們,和他們同行。」

﹝話中之光﹞當信徒靈性軟弱,走屬靈的下坡路的時候(往以馬忤斯),主常親自來就近我們,和我們同行,目的要把我們挽回到教會(耶路撒冷)中來。


【路廿四16】「只是他們的眼睛迷糊了,不認識祂。」

﹝原文字義﹞「迷糊」拉著,抓住,拿住,持定。

﹝文意註解﹞「他們的眼睛迷糊了,」『迷糊』在原文是被動式;指他們的眼睛受到外界的某種限制,以致無法顯出其本來的功用。

「不認識祂,」他們只認識在肉身?的救主耶穌,而不認識在復活?的救主基督。

﹝話中之光﹞(一)我們人的眼睛常「迷糊」不可靠;因此我們不要憑著外貌認識祂,而要憑著信心認識祂(參林後五7,16)。

(二)主親自與那兩個門徒同行(參15節),而他們卻「不認識祂」;當我們正軟弱的時候,以為主不要我們了,豈知祂正與我們同行!


【路廿四17】「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走路彼此談論的是甚麼事呢?』他們就站住,臉上帶著愁容。」

﹝話中之光﹞(一)他們所談論的是關於主的事(參19節),但他們的臉上卻「帶著愁容」;這正是今天許多信徒的寫照──他們聚會、查經,交通到主的事,但好像並沒有得著主的喜樂。

(二)這兩個門徒「臉上帶著愁容」,乃因為『他們的眼睛迷糊,不認識祂』(16節);凡認識祂的人,都要歡喜快樂(參41,52節)。


【路廿四18】「二人中有一個名叫革流巴的,回答說:『你在耶路撒冷作客,還不知道這幾天在那?所出的事麼?』」

﹝原文字義﹞「作客」單獨逗留,單身寄居。

﹝文意註解﹞「二人中有一個名叫革流巴的,」『革流巴』這名字在全部聖經中僅在此處出現一次,身世不詳;往以馬忤斯遇見主的故事,在《馬可福音》只有簡略的記載(可十六12~13),而路加卻有很詳盡的敘述,故據推測,路加的訊息很可能是從革流巴直接獲得的。

又因『革流巴』(Cleopas)和『革羅罷』(Cleophas)的原文很相近,所以有些解經家相信實際是指同一個人,而兩位門徒中那不記名的,乃是他的妻子馬利亞(參約十九25)。

「你在耶路撒冷作客,」原文應譯『你單獨在耶路撒冷作客』,革流巴以為耶穌是單獨到耶路撒冷過節的旅客;也只有一個孤單的旅客才會不曉得這幾天在耶路撒冷所發生轟動遐邇的大事。


【路廿四19】「耶穌說:『甚麼事呢?』他們說:『就是拿撒勒人耶穌的事;祂是個先知,在神和眾百姓面前,說話行事都有大能。」

﹝文意註解﹞「祂是個先知,」『先知』是指被神差遣,為神說話的人。

「說話行事都有大能,」注意,他們僅認識主耶穌在肉身?的大能,並不曉得祂復活的大能(參腓三10)。

﹝話中之光﹞(一)凡真正是為神說話的「先知」,必然「說話行事都有大能」,滿帶著聖靈的能力。

(二)基督乃是神的「先知」:祂「說話...有大能」,啟示神的奧秘;祂「行事」也「有大能」,彰顯神的豐滿。


【路廿四20】「祭司長和我們的官府,竟把祂解去定了死罪,釘在十字架上。」


【路廿四21】「但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祂。不但如此,而且這事成就,現在已經三天了。」

﹝文意註解﹞「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祂,」這話表明門徒們心目中的主耶穌,乃是拯救以色列民脫離羅馬帝國的彌賽亞;他們所盼望的,是現在就作王得榮耀的彌賽亞,而不是先經過受苦、受死,然後得榮耀的彌賽亞。


【路廿四22】「再者,我們中間有幾個婦女使我們驚奇,她們清早到了墳墓那?,」


【路廿四23】「不見祂的身體,就回來告訴我們說:“看見了天使顯現,說祂活了。”」


【路廿四24】「又有我們的幾個人,往墳墓那?去,所遇見的,正如婦女們所說的,只是沒有看見祂。』」

﹝文意註解﹞「又有我們的幾個人,」指彼得和約翰(參約廿3)。


【路廿四25】「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

﹝原文字義﹞「無知」領悟遲鈍。

﹝話中之光﹞(一)我們若在屬靈的事上「無知」,必然是因為我們的信心「遲鈍」。

(二)信心「遲鈍」,眼睛就迷糊,臉上也就帶著愁容(16~17節)。


【路廿四26】「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祂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麼?』」

﹝文意註解﹞「又進入祂的榮耀,」足見主復活見過抹大拉的馬利亞之後,曾升上天去見過父神(參約廿17)。

『祂的』也指明那榮耀是與祂相宜的,惟有祂配得那榮耀(參腓二6~11)。

「豈不是應當的麼?」意思是說:基督既然按照聖經的話這樣受害,那末祂又按照聖經的話復活進入榮耀,豈不是合理的麼?

﹝話中之光﹞基督既是先受害,後得榮耀;我們信徒也當先受苦難(參提後三12;徒十四22),然後才得榮耀(參羅八17;林後四17~18)。


【路廿四27】「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

﹝文意註解﹞「從摩西和眾先知起,」『摩西』指摩西五經;『眾先知』指大小先知書。

「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意即全部舊約聖經中有關彌賽亞的章節。

﹝話中之光﹞(一)舊約中處處豫表和豫言基督,所以要認識基督,就不能不讀舊約。

(二)本節給我們看見:(1)基督是聖經的中心內容;(2)找出聖經中的基督乃是讀經之鑰;(3)必須碰見復活的基督,心竅才能開啟,才能明白聖經。

(三)我們查考聖經,必須存著到主面前來得生命的態度(參約五39~40),這樣才與我們有益。


【路廿四28】「將近他們所去的村子,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

﹝文意註解﹞「他們所去的村子,」就是以馬忤斯(參13節)。

「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主故意給他們機會邀請祂同住。

﹝話中之光﹞主雖然樂於施恩,但是祂從不勉強人得恩;我們若對屬靈的追求易於自足,恐怕就不能充分的得著屬靈的恩典(參王下十三14~19;腓三12~14)。


【路廿四29】「他們卻強留祂說:『時候晚了,日頭已經平西了,請你同我們住下罷。』耶穌就進去,要同他們住下。」

﹝文意註解﹞「請你同我們住下罷,」這話表明他們對認識聖經的人很尊重,也許盼望能從祂領受更多的教導。

﹝話中之光﹞人若不「強留祂」,主就越過人而往前行(參28節);但人如果迫切的「強留祂」,主是何等樂意留下與人同住。


【路廿四30】「到了坐席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

﹝文意註解﹞「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這是屬於家主人所該作的舉動,主耶穌在此似乎是反客為主。

﹝話中之光﹞(一)主留下與人同住(參29節),從來不肯作客人,乃是作主人;不是我們招待主,乃是主供應我們。

(二)凡接待祂的,就會反而受到祂豐盛的接待。


【路廿四31】「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才認出祂來。忽然耶穌不見了。」

﹝文意註解﹞「他們的眼睛明亮了,」意指他們的心眼明亮了(參林後四4)。

「忽然耶穌不見了,」指祂突然自肉眼的視界中消失了;這表示復活後的身體不受自然法則的限制,能超越過時空(參約廿19,26)。

﹝靈意註解﹞「忽然耶穌不見了,」意指失去明顯的同在,但主仍與他們維持隱藏的同在。

﹝話中之光﹞(一)明白聖經(參27節)是一回事,認識基督又是另一回事;光有聖經知識而不認識主,並沒有甚麼益處。

(二)道理和啟示不同;信徒即使明白了有關基督的道理,但可能由於缺乏啟示,所以仍舊不認識基督。

(三)沒有聖經,就沒有基督教;但若沒有啟示,我們個人就沒有基督。對於主,最要緊的是從?面認識祂。


【路廿四32】「他們彼此說:『在路上,祂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麼?』」

﹝原文字義﹞「火熱」燃燒,燒著。

﹝話中之光﹞(一)信徒若真在靈?遇見主,聽見「祂和我們說話」,必然心?「火熱」。

(二)信徒對於基督的認識有兩類:一類是因解開聖經而有的認識,另一類是因心眼被開啟(參31節)而有的認識。


【路廿四33】「他們就立時起身,回耶路撒冷去,正遇見十一個使徒,和他們的同人,聚集在一處,」

﹝文意註解﹞「回耶路撒冷去,」耶路撒冷是復活的救主要祂的門徒在五旬節以前停留的地方(參49節;徒一4)。

﹝話中之光﹞(一)凡是碰見主的人,屬靈的情形自然會有好轉──「立時起身,回耶路撒冷去」。

(二)屬靈的復興,總是帶領信徒回到教會中(「回耶路撒冷去」),與眾聖徒恢復甜美的交通。


【路廿四34】「說:『主果然復活,已經現給西門看了。』」

﹝文意註解﹞「現給西門看,」表示主在復活以後,曾經有一次單獨向彼得顯現(參林前十五5)。


【路廿四35】「兩個人就把路上所遇見,和擘餅的時候怎麼被他們認出來的事,都述說了一遍。」


【路廿四36】「正說這話的時候,耶穌親自站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

﹝原文字義﹞「願你們平安,」原文直譯『願平安歸與你們。』

﹝話中之光﹞(一)真實的平安,來自靈?經歷主的同在。

(二)信徒若缺少平安,必是自己惹來的,並不是出於主的本意。


【路廿四37】「他們卻驚慌害怕,以為所看見的是魂。」

﹝原文字義﹞「魂」靈,氣。

﹝文意註解﹞「以為所看見的是魂,」指以為看見了幽靈或鬼怪。


【路廿四38】「耶穌說:『你們為甚麼愁煩,為甚麼心?起疑念呢?」

﹝原文字義﹞「愁煩」動搖,紛擾,驚慌,憂愁;「疑念」考慮,懷疑,議論。


【路廿四39】「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

﹝文意註解﹞「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想必是祂的手上和腳上仍遺留有十字架的釘痕(參約廿25~28),這是祂愛我們的記號。

「你們看我是有的,」意指主復活以後所穿上的身體。


【路廿四40】「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腳給他們看。」


【路廿四41】「他們正喜得不敢信,並且希奇,耶穌就說:『你們這?有甚麼喫的沒有?』」

﹝原文字義﹞「不敢信」不相信。

﹝話中之光﹞許多時候,主也向我們發問:「你們這?有甚麼喫的沒有?」哦,主正在尋找,看看我們身上有甚麼可以讓祂得著飽足的。


【路廿四42】「他們便給祂一片燒魚(有古卷在此有和一塊蜜房)。」

﹝話中之光﹞我們所能奉獻給主的,也只不過是「一片燒魚」而已,但是主仍欣然接受(參43節)。


【路廿四43】「祂接過來,在他們面前喫了。」

﹝文意註解﹞復活後的靈體本不需飲食,但必要時也能像肉身一樣吃喝,屬靈性的天使也能吃喝(參創十八7)。


【路廿四44】「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

﹝文意註解﹞「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意指全部舊約聖經;當時希伯來文舊約聖經分成《律法書》、《先知書》和《聖卷》等三部分,《詩篇》即第三部分《聖卷》的第一卷書,故猶太人常以《詩篇》代表第三部分。

﹝話中之光﹞(一)主的啟示與帶領,常根據以前祂所講過的話。

(二)全部舊約聖經都啟示基督,祂是舊約的中心和內容。


【路廿四45】「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

﹝原文字義﹞「開」全部打開,解開;「心竅」心思。

﹝話中之光﹞(一)要認識屬靈的事,必須要有屬靈的悟性(「心竅」);沒有屬靈的悟性,就不能領會屬靈的事。

(二)信徒若要領悟聖經,需要藉著聖靈的光照(參弗一18),開我們的「心竅」。

(三)未經開竅的讀經,乃是憑頭腦理解,並不算真的明白聖經。

(四)世界上所有的書籍,都是先求「明白」,然後才能相信;惟獨聖經,必須先憑『信心』與主建立親密的關係,然後才能「明白」(參提前四3下)。


【路廿四46】「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復活;」

﹝文意註解﹞舊約聖經雖然沒有直接明言基督『受害』和『第三日復活』,但多處經節含蓄地描述祂的受害(例如:詩廿二篇;賽五十三章),又有一些經節暗指祂要在第三日復活(例如:拿一17;參太十二40;何六2;詩十六10)。


【路廿四47】「並且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

﹝文意註解﹞「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先傳給猶太人,後傳給希利尼人;這先後的次序,成了使徒傳道的準則(參羅一16)。

本節啟示了傳道工作的要點:

1.傳道必須奉主的名:只高舉基督,不可高舉任何屬靈偉人或宗派團體的名。

2.傳悔改與赦罪的道:『悔改』是指罪人這一面所該有的表現(參三3);『赦罪』是指神那一面對罪人悔改的反應。悔改是赦罪的條件,赦罪是悔改的結果。

3.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一面是從身邊、近處傳起,另一面則是全世界皆為傳道的範圍。

﹝話中之光﹞(一)大佈道家容易集結聽眾,所以傳起道來事半功倍;但有一個危機,就是許多人是慕大佈道家的名(非主的名)而來,結果在大型佈道會中決志的人雖多,但在教會中留下的人並不多。

(二)信徒傳福音固然要以『天下』為己任,但不可好高鶩遠,而應該先從自己家人、親友、同學傳起。


【路廿四48】「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

﹝原文字義﹞「見證」見證人,殉道者。

﹝話中之光﹞(一)主不單是要我們信徒用口為祂作見證,主並且要我們這個人就是祂的見證;在生活上活出基督的救恩和復活的生命,乃是最佳的見證(參腓一27)。

(二)信徒行事為人的見證,更勝於話語的見證。

(三)作為一個神的見證人,必須活出神的話,來顯出神的生命。離開神的話的見證,就偏離神的心意;缺乏神生命的見證,就沒有見證的內容。


【路廿四49】「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

﹝原文字義﹞「降」差遣;「身上」上面;「在城?」坐在城?,留在城?。

﹝文意註解﹞「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我父所應許的』指聖靈的澆灌(參珥二28~29),又稱『聖靈的洗』(徒一5);這與聖靈的內住(參約廿22)不同。

「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聖靈的內住,使我們能得著神的生命;但聖靈的降在身上(澆灌),則使我們得著『能力』(參徒一8)。

本節啟示我們傳道的能力乃在於聖靈,祂是:(1)主所賜的(『我要...』);(2)父神所應許的;(3)從上頭來的;(4)須要等候而得的。

﹝話中之光﹞(一)主賞賜給我們信徒的兩大禮物:(1)聖經的指引(參45節);(2)聖靈的能力。

(二)我們用來安靜等候神的時間,永遠決不會白費功夫;不肯等候神而擅自行動,反而是白費時間。


【路廿四50】「耶穌領他們到伯大尼的對面,就舉手給他們祝福。」

﹝背景註解﹞舊約時代祭司為百姓祝福的姿態,乃是高舉雙手(參利九22;民六22~27)。

﹝文意註解﹞「伯大尼的對面,」指橄欖山(參徒一12)。


【路廿四51】「正祝福的時候,祂就離開他們,被帶到天上去了。」

﹝文意註解﹞「被帶到天上去了,」指在眾人睽睽注視下被取上升(參徒一9),與祂以前的忽然失去蹤影不同(參31節)。從主復活以後直到正式升天(參26節註解),一共在地上停留了四十天(參徒一3)。


【路廿四52】「他們就拜祂,大大的歡喜,回耶路撒冷去,」

﹝話中之光﹞靈?看見升天的基督(參51節),能叫我們「大大的歡喜」。


【路廿四53】「常在殿?稱頌神。」

﹝文意註解﹞緊接著主耶穌升天後的那段日子,門徒們經常在聖殿?聚集(參徒二46;三1;五21,42);殿?有許多房間可用來聚會。

《路加福音》開始於『在殿?』的燒香禱告(參一8~10),結束於『在殿?』稱頌神。

有些古卷在本節後面加上『阿們』。

﹝話中之光﹞(一)信徒所當尋求的,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祂的榮美,在祂的殿?求問(詩廿七4)。

(二)神拯救我們,是要我們稱頌祂;讚美稱頌神,乃是蒙恩者所該有的回應,並且應當永世不歇。

── 黃迦勒《路加福音註解》

路加福音第23章

路廿三1】「眾人都起來,把耶穌解到彼拉多面前。」

﹝背景註解﹞當時猶太人是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被付予有限的自治權力,除了對擅闖聖殿內院的外邦人之外,公會並無執行死刑的權柄(參約十八31)。

『彼拉多』是羅馬帝國派駐猶太地的第五任巡撫,任期從主後廿六至卅六年。他的行政總部設在該撒利亞,但在耶路撒冷亦有巡撫官邸;在逾越節期間,因各地猶太人聚集耶路撒冷,為防備隨時可能發生的騷動或暴亂事件,彼拉多便來耶城坐鎮。根據猶太歷史家約瑟夫的描繪,彼拉多是一個個性倔強且冷酷無情的人。

﹝文意註解﹞「眾人都起來,」『眾人』或作『他們一群人』,意指猶太公會的成員,因這時百姓尚未聚集起來。

這時已是禮拜五的早上(參廿二66),因公會不能在晚上舉行合法的會議,故在早晨特地聚集開會,以正式定耶穌死罪(參可十四64),並馬上將祂解交給羅馬巡撫。

「把耶穌解到彼拉多面前,」公會為了達到『治死耶穌』(參可十四55)的目的,只好將祂解交給巡撫彼拉多,讓他按羅馬帝國的律法定罪並處死刑。


【路廿三2】「就告祂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

﹝原文字義﹞「誘惑」煽惑,扭曲,誤引。

﹝文意註解﹞「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意指勾結亂民。

「禁止納稅給該撒,」意指反抗政令。

「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意指公然叛逆。

注意,猶太公會是以耶穌自稱是『神的兒子』定祂死罪(參廿二70~71;可十四64),但由於羅馬巡撫通常不過問猶太人的宗教紛爭,因此公會並未以宗教的罪名來向彼拉多控告耶穌,而以政治罪名誣陷祂。耶穌若自命為『猶太人的王』,即表示與羅馬政權對抗,犯了叛逆造反的罪。猶太宗教領袖憑空捏造罪名,以達其害死主耶穌的目的,充分暴露了他們在宗教上的虛偽和欺騙。


【路廿三3】「彼拉多問耶穌說:『你是猶太人的王麼?』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

﹝文意註解﹞「你是猶太人的王麼?」彼拉多後來也以『猶太人的王』為由,定耶穌死罪(參38節)。

「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你說的是』乃為有力的肯定;耶穌雖承認祂是王,但說明祂的國不屬這世界(參約十八33~38),因此,彼拉多也不認為祂犯了叛逆罪,而屢次宣告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參4,14,22節)。


【路廿三4】「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

﹝文意註解﹞「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意即宣告耶穌並未干犯任何政治的罪。

﹝話中之光﹞主耶穌既是神的羔羊,是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所以像祂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來七26)。


【路廿三5】「但他們越發極力的說:『祂煽惑百姓,在猶太遍地傳道,從加利利起,直到這?了。』」

﹝文意註解﹞「在猶太遍地傳道,從加利利起,直到這?,」由本句話可知,『猶太遍地』乃包括加利利和耶路撒冷在內的地區。

本節是指控耶穌在全猶太地區到處煽動造反。


【路廿三6】「彼拉多一聽見,就問:『這人是加利利人麼?』」

﹝文意註解﹞「這人是加利利人麼?」這問話是因上節『從加利利起』所引起的。


【路廿三7】「既曉得耶穌屬希律所管,就把祂送到希律那?去;那時希律正在耶路撒冷。」

﹝原文直譯﹞「...在那些日子?,希律也在耶路撒冷。」

﹝背景註解﹞希律安提帕的轄區包括加利利和比利亞。

﹝文意註解﹞「就把祂送到希律那?去,」按彼拉多的地位權柄,他不需要把耶穌送到希律王處;他如此作,不過是一種討好對方的外交手段(參12節)。也有可能彼拉多根本不想處理這件莫須有的案子(參14節;太廿七18~19)。

「那時希律正在耶路撒冷,」『那時』就是適逢逾越節期間(參廿二1);據說希律的父親大希律曾入了猶太民籍,所以他也從提比哩亞上到耶路撒冷來過節。


【路廿三8】「希律看見耶穌,就很歡喜;因為聽見過祂的事,久已想要見祂;並且指望看祂行一件神蹟。」

﹝文意註解﹞「聽見過祂的事,久已想要見祂,」希律與耶穌素未謀面,但曾聽見耶穌所作的事(參九7~9),也曾放話要殺祂(參十三31)。

「指望看祂行一件神蹟,」希律的意思或者說,祂既能行神蹟救了別人,難道不行神蹟救祂自己麼?

﹝話中之光﹞希律「指望看祂行一件神蹟」,主卻不予置理(參9節);我們在屬靈的追求中,若也是帶著『求神蹟』的存心──奇異的感覺、肉眼所見的異象等,就與『釘十字架的基督』無份無關(參林前一22~23)。


【路廿三9】「於是問祂許多的話。耶穌卻一言不答。」

﹝原文字義﹞「許多的」不少的,夠多的。

﹝背景註解﹞按當時羅馬法律,被告若不為自己辯解,即會被定罪。

﹝文意註解﹞「耶穌卻一言不答,」這應驗了《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七節的話。

﹝話中之光﹞(一)人一但被主置之不理(「一言不答」),而任憑他們,乃是最可怕的事(參羅一26,28)。

(二)祂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神(參彼前二23),這是主所給我們的榜樣。

(三)認清神的旨意和帶領,而將自己交託給神,在任何為難的境遇中,都可以安息在神?面,不為自己表白。

(四)信徒也當勒住舌頭,不說無謂的話,方合聖徒的體統。


【路廿三10】「祭司長和文士,都站著極力的告祂。」

﹝原文字義﹞「極力的」強有力地,很有能力地。


【路廿三11】「希律和他兵丁就藐視耶穌,戲弄祂,給祂穿上華麗衣服,把祂送回彼拉多那?去。」

﹝原文字義﹞「藐視」輕看,不屑一顧,微不足道,看不起;「華麗」明亮的,光明的,華美的,潔白的。

﹝文意註解﹞「希律和他兵丁,」『兵丁』乃指藩王衛隊的成員,並非指羅馬軍隊的兵丁。

「就藐視耶穌,戲弄祂,」可能主耶穌『一言不答』(參9節)的態度激怒了希律,但又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參15節),所以只好戲弄祂一番,以洩怒氣。

「給祂穿上華麗衣服,」『華麗』係用來描寫有錢人(參雅二2)和天使(參徒十30;啟十五6;十九8)的衣著。

「把祂送回彼拉多那?去,」這舉動乃表示希律承認祂無罪。


【路廿三12】「從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

﹝文意註解﹞「從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可能因為彼拉多曾殺害加利利人,又將他們的血攙雜在祭物中一事(參十三1),侵害了希律王權的緣故。

「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大概是如此一送一回,無形中表達了互相尊重,彼此推讓的意思。

﹝話中之光﹞(一)世人往往因仇視基督而結成朋友(例如無神論者結合起來反對基督教),但這種人終必遭神審判(參啟十六2~11)。

(二)魔鬼可以說服惡人,為了作惡而將他們的仇恨撇在一旁(參可十二13;詩八十三5~7);但基督徒卻甚至不能為了行善而保持屬世的友誼。

(三)基督的來到,有兩面的目的(參二14):一則叫人得平安──「希律和彼拉多...成了朋友」,二則叫神得榮耀──『歸榮耀與神』(47節)。


【路廿三13】「彼拉多傳齊了祭司長,和官府,並百姓,」

﹝原文字義﹞「傳齊」叫齊,召集;「官府」首領,治理者。


【路廿三14】「就對他們說:『你們解這人到我這?,說祂是誘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他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祂,並沒有查出祂甚麼罪來。」

﹝文意註解﹞「在你們面前審問祂,」『在你們面前』這幾個字在原文是著重的,表示他們知道彼拉多已經徹底的查究了這案件。


【路廿三15】「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祂送回來。可見祂沒有作甚麼該死的事。」

﹝文意註解﹞「就是希律也是如此,」表示連熟悉猶太律法和風俗的希律,也查不出祂的罪來。


【路廿三16】「故此我要責打祂,把祂釋放了。』」

﹝文意註解﹞「故此我要責打祂,」『責打』的原文不顯刑罰的輕重,所以既可解成『輕輕的責打』,也可解成『重重的鞭打』。


【路廿三17】「(每逢這節期,巡撫必須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有古卷在此有本節)

﹝文意註解﹞這是當時所特有的『大赦』慣例,以示統治者的慈仁。


【路廿三18】「眾人卻一齊喊著說:『除掉這個人,釋放巴拉巴給我們。』」

﹝文意註解﹞眾百姓大概是因為耶穌既已被公會定罪,不再符合他們心目中『彌賽亞』的形像;而巴拉巴則因作亂而遭監禁(參19節),反似民族英雄的樣子,所以才有此要求。

﹝話中之光﹞(一)我們得以被「釋放」,乃因主為我們被釘十字架。耶穌若不被「除掉」,巴拉巴就不得「釋放」;感謝神,因著主耶穌為我們被「除掉」,我們這些罪人(巴拉巴)才得以被「釋放」。

(二)我們既從父魔鬼承受了惡性,就作了罪的囚奴(參約八34),並且必要死在罪中(參約八21,24),但天父的兒子耶穌來「釋放」我們,叫我們得著真自由(參約八36)。

(三)宗教徒寧願要殺人犯和強盜(參約十八40),也不要主耶穌,這暴露了宗教黑暗的一面。今日許多為宗教狂熱的人(包括偏激的基督徒),往往不顧道德倫理,毫無生活見證。

(四)十字架的口號是「除掉這個人!」十字架乃是要「除掉」我們的舊造,好讓新造在我們?面得著更多的地位。

(五)十字架的首要目的,是要「除掉」我們身上被神判處死刑的成分;神的救恩是要把人帶到歸於零的地步,而讓祂的生命越過越豐盛。


【路廿三19】「這巴拉巴是因在城?作亂殺人下在監?的。」

﹝原文字義﹞「巴拉巴」父親的兒子,拉巴的兒子;「作亂」造反,叛亂。

﹝文意註解﹞「這巴拉巴,」他大概是猶太革命組織奮銳黨首領,曾在一次叛亂事件中殺人,被捕下監(參25節)。

﹝靈意註解﹞『巴拉巴』豫表我們罪人原是出於父魔鬼,牠從起初是殺人的,是一切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


【路廿三20】「彼拉多願意釋放耶穌,就又勸解他們。」

﹝原文字義﹞「願意」想要,意欲;「勸解」訴說,引起,喚起。


【路廿三21】「無奈他們喊著說:『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

﹝背景註解﹞『釘十字架』是當時羅馬帝國處決重大人犯的酷刑,只對強盜、殺人放火、叛國等罪大惡極的囚犯施此刑罰。再者,羅馬的公民不受此刑。

﹝文意註解﹞「釘祂十字架,」這正應驗了主自己早先說的豫言(參太廿19;廿六2)。


【路廿三22】「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為甚麼呢?這人作了甚麼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祂甚麼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責打祂,把祂釋放了。』」

﹝文意註解﹞「這人作了甚麼惡事呢?」巡撫在審訊將近終結時提出這樣的問話,等於表明他無法審問出主的罪,承認了祂的清白無罪。彼拉多始終認為主耶穌是『無辜之人』(參太廿七24;可十五5,9,12;約十八38;十九4,6,12)。

﹝話中之光﹞彼拉多三次宣佈,查不出主耶穌有任何罪狀(參4,14節);可見祂是那無罪的,卻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乃為救贖我們這些罪人。


【路廿三23】「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

﹝背景註解﹞「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據說古時猶太人在宰殺逾越節的羊羔時,先將牠的四肢捆於十字型的木架上,使其流血至枯竭而死,故將主『釘十字架』,正應驗了主耶穌作逾越節羊羔的豫表(參賽五十三7~8;林前五7;約一29)。釘十字架的酷刑,在羅馬帝國歷史上,僅採用於主耶穌在世前後一段不很長的時期,似乎是神專為應驗舊約的豫言和豫表而安排的(參民廿一8~9;申廿一23;徒十三29;加三13)。

﹝文意註解﹞「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意即彼拉多屈服於群眾的示威,為了顧全他自己的權益、地位,而罔顧真理和良心。

﹝話中之光﹞(一)彼拉多真是一個典型的政治家,他若不是想推卸責任──『把祂送到希律那?』(7節),便是顧到眾人的意見──「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我們若要作基督的見證人,便要引他為鑑戒。

(二)在教會中,如果讓屬肉體之人的聲音「得了勝」,基督就要無辜受委曲了!所以我們該盡力開啟為基督作見證的口,讓基督的聲音如同眾水匉訇(啟一15),壓倒一切肉體的聲音,使基督在教會中得著所有的地位!


【路廿三24】「彼拉多這才照他們所求的定案。」

﹝文意註解﹞彼拉多如此的定案,充分暴露了政治的黑暗和腐敗。


【路廿三25】「把他們所求的那作亂殺人下在監?的,釋放了;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

﹝文意註解﹞「任憑他們的意思行,」意即照他們所求的,將主耶穌釘十字架(參23節),這不但應驗了主自己所說祂要怎樣死的話(參太廿19),並且也應驗了舊約的豫言(參申廿一23;民廿一8~9;加三13)。

﹝話中之光﹞(一)彼拉多的作為,乃是世人(特別是政治人物)的典型代表──顛倒是非,罔顧公理,只為討眾人喜歡。

(二)許多基督教領袖,也常為了要討眾人的喜歡,便寧可犧牲真理原則,而採取權宜之策,卻叫我們的主受虧損。

(三)彼拉多為討眾人的喜歡,就違背良心,犧牲了主耶穌。這是一個大的鑑戒!我們千萬不可為討世人喜悅,而違背良心,犧牲了我們所信的主耶穌。

(四)我們若要剛強到底,為基督作見證,便常無法顧到眾人的喜悅;因為若是一味地討人的喜歡,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一10)。

(五)感謝主,因著祂的被「交」,我們這罪的死囚才得以「釋放」。這是何等的救恩!


【路廿三26】「帶耶穌去的時候,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從鄉下來。他們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叫他背著跟隨耶穌。」

﹝文意註解﹞「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古利奈』是北非的一個地方名;『西門』乃是猶太人的名字,他大概是居住在古利奈的猶太人(參徒十一20;十三1),特地來耶路撒冷過逾越節。

「他們就抓住他,」指用威嚇的手段強迫人服勞役。

「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通常十字架是由囚犯本人背負;可能因為耶穌此刻已經力不能支。

﹝靈意註解﹞『背著耶穌的十字架』就是交通於祂的苦難,在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參西一24)。

﹝話中之光﹞(一)古利奈人西門全家人竟因他背主的十字架而蒙恩得救(參羅十六13)。信徒背十字架的經歷,乃是在神主宰的安排下被「抓住」而擱在我們身上的,但這個「抓住」卻是蒙福的道路。

(二)被「抓住」是指違反我們的喜好、興趣和天然的感覺等;但在許多不受我們歡迎的事物?頭,往往隱藏著寶貴的屬靈功課。

(三)誰有分於基督的十字架,誰也就有分於基督的救恩。


【路廿三27】「有許多百姓,跟隨耶穌,內中有好些婦女,婦女們為祂號咷痛哭。」

﹝原文字義﹞「號咷」捶胸,哀慟的表現;「痛哭」哀哭,哀慟。


【路廿三28】「耶穌轉身對她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

﹝文意註解﹞「耶路撒冷的女子,」『女子』意指『居民』。

「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意指她們自己和她們的兒女將要遭受更可怕的苦難。

﹝話中之光﹞我們每一次看到十字架上的主,就應當想到自己的罪──「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因十字架的主,而為自己哀哭、回轉歸向主。


【路廿三29】「因為日子要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

﹝背景註解﹞古時猶太婦女向來以生兒育女為有福,若是不能生育,則視為不幸。

﹝文意註解﹞「因為日子要到,」指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成荒場的日子(參廿一20~24);那時,沒有孩子的,比有孩子卻讓他們備受痛苦還要好受,所以反為有福(參太廿四19;可十三17)。


【路廿三30】「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

﹝文意註解﹞人們因為不能忍受持續不斷的痛苦,反而寧願死於傾刻之間,以求解脫(參何十8;啟六16)。


【路廿三31】「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

﹝文意註解﹞本節的話可能是當時的一句諺語,主耶穌將其述說出來,意思應是:「有汁水的樹」本來不該燒,現在卻被燒了──無罪的耶穌不該受死,現在尚且卻被羅馬政權判處死刑;「那枯乾的樹」原就該燒──那些因叛亂而被羅馬政權定罪的猶太人(包括因叛亂而受連累的一般猶太人),他們將來的遭遇會比這更甚。這是主耶穌在婦女為祂即將受死而哀哭的聲中,以豫言方式說出神即將執行對猶太人的審判。

﹝靈意註解﹞「有汁水的樹,」表徵主耶穌,祂是活的,滿了生命。

「那枯乾的樹,」表徵猶太人(特指猶太教徒),缺乏生命的汁漿,所以是死沉的。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乃是一棵「有汁水的樹」,?面充滿了生命的汁漿;十字架的苦難,不過壓出祂豐富的汁漿,來成為我們的供應。凡與祂聯合,住在祂?面的,就必多結果子(約十五5)。

(二)偏離真道的人是「那枯乾的樹」──他們是秋天沒有果子的樹,死而又死(參猶12)。


【路廿三32】「又有兩個犯人,和耶穌一同帶來處死。」

﹝文意註解﹞「又有兩個犯人,」可能是與巴拉巴一同作亂的兩個強盜(參太廿七38;可十五7,27)。


【路廿三33】「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就在那?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

﹝原文字義﹞「髑髏地」堆放死人頭骨之地。

﹝文意註解﹞「名叫髑髏地,」據說這一個山丘的形狀極像死人的頭顱,故有此名。『髑髏地』的希伯來名稱是『各各他』(參約十九17);本節的英文欽定本則叫『加略』(Calvary),它是從拉丁文轉來的,其字義和各各他相同。

「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這句話說出:

1.正應驗了『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參廿二37節)的豫言。

2.祂是以罪犯的身分被掛在木頭上,因此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參彼前二24)。

﹝話中之光﹞(一)我們天然的頭腦和老舊的觀念,乃是『死人的頭骨』,應該把它釘在『髑髏地』,不可讓它再下來惹事生非。

(二)釘十字架的基督,乃是人類和萬有的中心,祂要吸引萬民來歸(參約十二32)。

(三)人類的命運,乃繫於釘十字架的基督,接受祂就得救,得著永生;拒絕祂就滅亡,進入永火。

(四)祂在十字架上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使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就是犯人),能得著釋放(參來二14~15)。


【路廿三34】「當下耶穌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兵丁就拈鬮分祂的衣服。」

﹝背景註解﹞「兵丁就拈鬮分祂的衣服,」按羅馬的慣例,被處死之人的隨身財物都歸給行刑者。

﹝文意註解﹞「父阿,赦免他們,」『他們』指置祂死地的猶太人和羅馬人。

「兵丁就拈鬮分祂的衣服,」這應驗了詩篇第廿二篇十八節的豫言。

﹝話中之光﹞(一)「父阿,赦免他們;」主耶穌為仇敵代禱,不僅表示祂的寬容、饒恕,並且祂乃是根據祂自己為他們代受罪刑的功勞而代求,所以祂的代求是有資格的,也是有功效的。

(二)基督十字架的靈,乃是對人無限的赦免──「父阿,赦免他們」。今天祂在天上,也仍然替我們代求(來七25);所以我們不要因為失敗就灰心喪志,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來四16)。

(三)「父阿,赦免他們;」真正?面滿有基督之靈的信徒,也必對別人沒有怨恨、不平的感覺。

(四)「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許多宗教徒逼迫主的真信徒,還以為是事奉神(參約十六2),他們不知道他們所作的是甚麼。

(五)世人往往只敬重主耶穌的善行(「分祂的衣服」),卻不肯接受基督的生命(將祂釘在十字架上)。

(六)信徒也常常捨本逐末,熱心查考聖經,卻不肯到主這?來得生命(參約五39~40)。


【路廿三35】「百姓站在那?觀看。官府也嗤笑祂說:『祂救了別人;祂若是基督,神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罷。』」

﹝文意註解﹞「祂若是基督,神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罷,」這表明人天然的宗教觀念,以為神所喜悅的,祂就必解救使其免去外面的危害和苦難。

主在十字架上受到百姓、官府,以及那和祂同釘的強盜(參39節)等三班人的譏誚;他們譏誚的要點是,祂若真是基督(指彌賽亞)的話,祂應當有能力救祂自己,至少神不會坐視祂被釘至死。

﹝話中之光﹞(一)神的旨意乃是要藉著十字架的死,達成祂救贖的計劃。真正被神握在祂旨意中的人,常是「救了別人」卻不能「救自己」的;也惟有不救自己的人,才能救別人。祂若救自己,就不能救我們。

(二)真正有能力的人,反而更能限制自己;那些肆無忌憚、隨意行事的人,反而顯明他們乃是軟弱無力的。

(三)十字架的死,是引到復活的途徑──藉死供應生命──死若在我們身上發動,生才會在別人身上發動(參林後四11~12)。

(四)十字架就是捨己(參八34),所以十字架的意義就是救別人而不救自己;凡以『己』為中心的人,都須要接受十字架的對付。


【路廿三36】「兵丁也戲弄祂,上前拿醋送給祂喝,」

﹝文意註解﹞「拿醋送給祂喝,」兵丁此舉,含有戲弄的意味(參太廿七47~49)。『醋』指苦膽調和的醋(參太廿七34),具有麻醉的作用,人喝了它,有如服了麻醉劑,可幫助減輕痛楚的感覺(參箴卅一6~7),但主並未喝它(參可十五23),表示祂願意承當罪之刑罰的痛苦,一直到死(參詩六十九21)。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親身擔當十字架的苦難,拒絕接受任何從人來的幫助和安慰。真正背負十字架的人,絕不要求神以外任何的幫助和安慰。

(二)凡是?面有苦的感覺的人,需要別人的安慰的人,就不是背十字架的人。

(三)主親自為我們嘗過了痛苦的滋味,所以祂能體恤我們(參來四15)。


【路廿三37】「說:『你若是猶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罷。』」

﹝文意註解﹞「你若是猶太人的王,」『你』字在原文是著重的字。


【路廿三38】「在耶穌以上有一個牌子(有古卷在此有用希利尼、羅馬、希伯來的文字寫著):『這是猶太人的王。』」

﹝文意註解﹞「在耶穌以上有一個牌子,」『牌子』指寫明罪狀的牌子。

「猶太人的王,」在人看,這個罪狀名牌對主、並對猶太人,乃是一種的譏誚嘲弄(參約十九21),但也說出了祂正是為此而被釘十字架。

﹝靈意註解﹞依照古卷和《約翰福音》的記載,寫明主耶穌罪狀的牌子,是用希伯來、羅馬和希臘三種文字寫成的(參約十九20)。希伯來代表宗教,羅馬代表政治,希利尼(希臘)代表文化;這表徵主耶穌是被宗教、政治和文化聯合起來棄絕的。

﹝話中之光﹞(一)惟有藉著十字架的死,才能顯出作王的生命。

(二)世人為王的途徑是攻城掠地,但信徒在生命中作王(參羅五17)的道路,乃是藉著十字架的受死。


【路廿三39】「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祂說:『你不是基督麼?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

﹝文意註解﹞「你不是基督麼?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這句話表明他不明白神作事的原則,以為基督就能隨意行事(參約八28),豈知主耶穌不從十字架上下來,正是基督──神兒子的明證(參羅一4)。

﹝話中之光﹞(一)我們信徒雖是神的兒女,但神不一定救我們脫離苦難;使徒保羅深得神的喜悅,但他所受的苦難比我們多得多。

(二)天然的人不認識屬靈的原則:屬靈的人最大的能力,乃在於節制或自我約束;真正屬靈的人,靠著那加給力量的,凡事都能作(參腓四13),但因著不求自己的益處,而求別人的益處,許多事就不作(參林前十23~24,33)。

(三)能『作』而『不作』,正是神兒子基督的表顯(參約五19,30;八28)。並且,真正信靠神的人,不只相信神會替他作事,而且也相信神也常不替他作事;最大的信心乃是把自己完全交託給神,神作不作事乃在於神,我們只管感謝祂的美意(參太十一25~27;帖前五18)。


【路廿三40】「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麼?」

﹝原文字義﹞「應聲」回答;「受刑」審判,定罪。

﹝文意註解﹞「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那一個』同犯可能起初也曾譏誚主(參太廿七44;可十五32),後來因為主在十字架上的言語和態度,而被主光照、認罪悔改了。

﹝話中之光﹞(一)十字架的功效,它能叫譏誚的人敬畏神。

(二)從耶穌基督的旁邊,一個人得救,一個人滅亡;你究竟是在十字架的哪一邊?


【路廿三41】「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

﹝原文字義﹞「不好」不當,離開地位。

﹝文意註解﹞「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這是承認自己的罪行,含有悔改的意味。


【路廿三42】「就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文意註解﹞「就說,耶穌阿,」有些古卷作:『對耶穌說,主阿。』

「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有些古卷作:『你在你國?來的時候。』

這個強盜的禱告雖然很短,卻富有深刻的意義,它表明了:

1.身體雖然死了,但靈魂依舊存在。

2.人死了以後,並非一了百了;死後仍有審判(來九27)。

3.主耶穌雖然受死,卻要復活升天、得國作王。

4.主耶穌得國之後,還要再來。

5.人若悔改,便可在祂的國?有分。

6.人的禱告會蒙主記念。


【路廿三43】「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了。』」

﹝原文字義﹞「樂園」花園,樂土(原為波斯文,後轉變成希臘文)。

﹝文意註解﹞「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了,」『樂園』指義人死後,靈魂暫時停留的地方,他們將在那?安息,等候復活被提的時候來到(請參閱十六23註解)。

主耶穌在本節的話,揭示了幾項重要的真理:

1.得救不在乎行善(參弗二9),因為這個強盜已經沒有機會行善了。

2.得救也不在乎受浸,因為他已沒有機會受浸了。

3.得救只在乎悔改相信,求告主名(參羅十9~13)。

4.人在臨死時還有機會得救,且是立時得救。

5.得救的信徒離世後,將會與基督同在(參腓一23)。


【路廿三44】「那時約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

﹝原文直譯﹞「那時約為第六小時,全地都變成黑暗,直到第九小時。」

﹝原文字義﹞「午正」第六小時;「申初」第九小時。

﹝文意註解﹞「午正...直到申初,」指從中午十二點到下午三點。

主耶穌是在巳初(上午九點)被釘(參可十五25),故到申初(下午三點)一共有六個鐘頭;前三個鐘頭是受人逼害、譏誚的苦,後三個鐘頭是受神審判、離棄的苦。

﹝靈意註解﹞「遍地都黑暗了,」『黑暗』象徵神轉臉不顧;主耶穌因替人擔罪,所以被神暫時棄絕,可見祂所擔當的罪是多麼的深重可怕。

﹝話中之光﹞(一)願我們信徒都能由此體認罪的可怕,以及神面光之同在的珍貴。

(二)「遍地都黑暗了,」表明我們的罪性、罪行和一切黑暗消極的事物,都與主一同在十字架上受神審判與對付。


【路廿三45】「日頭變黑了;殿?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

﹝背景註解﹞聖殿?的幔子,是用於隔開聖所和至聖所的內層幔子(參出廿六33)。在舊約時代,除了大祭司一年一次帶著血可以通過幔子進入至聖所外,任何人都不能進去(參來九7)。

﹝文意註解﹞「日頭變黑了,」意即『日頭不發光』。

「殿?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殿?的幔子原是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細麻織成的(參代下三14),很厚很堅固,不容易裂開,難怪當祭司們看見了這事實,深感非同尋常,甚至因此有許多祭司後來也信了主(參徒六7)。

﹝靈意註解﹞『殿?的幔子』豫表主的身體;『裂為兩半』豫表祂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裂開了,因此開闢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使我們得以藉著祂坦然進入至聖所,來到神施恩的寶座前,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參來十19~20;四16)。

幔子上繡有基路伯(參出廿六31),它(基路伯)豫表一切受造之物;幔子裂開之時,其上之基路伯亦隨同裂開,這是象徵基督包羅萬有的死──基督死時,我們的舊造也與祂一同釘死在十字架上(參加二20;羅六6)。

﹝話中之光﹞(一)基督乃是我們的道路(參約十四6);我們惟有藉著祂,才能夠來到神面前。

(二)主在十字架上直到斷氣的時候(46節),殿?的幔子才從上到下裂為兩半。這是說明:十字架的經歷必須達到極點,十字架的能力才能顯明出來。我們雖常常被帶到十字架的經歷?頭,卻不肯死到完全斷氣的地步,難怪十字架的偉大能力也難以充分彰顯出來。


【路廿三46】「耶穌大聲喊著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說了這話,氣就斷了。」

﹝文意註解﹞「大聲喊著說,」一般人被釘十字架時,是精疲力竭,在昏迷中無聲無息而斷氣;但主耶穌死時仍有力氣喊叫,表明祂的死和常人有別(參47節)。

「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這句話引自《詩篇》卅一篇五節。

「氣就斷了,」注意,四部福音書都未說主耶穌『死了』,而說『斷氣了』(參太廿七50;可十五37)或『將靈魂(原文和氣同字)交付神了』(參約十九30),這表示祂的死不是由於自然的原因或由於耗盡力量,乃是祂自動的把氣息(即靈魂)交付給神。

﹝話中之光﹞(一)主的性命不是被人奪去的,祂乃是自願為羊捨命(參約十15,18)。

(二)主耶穌一說:「父阿,我們將靈魂交在你手?。」祂的「氣就斷了」,而進入了安息。這告訴我們一個屬靈的原則:我們若遭遇痛苦、為難,當將一切完全交託給神,就能享受心靈的安息。

(三)本節啟示基督十字架兩方面的靈:(1)對神完全交託──「父阿...交在你手?」;(2)對自己完全死絕──「氣就斷了」。


【路廿三47】「百夫長看見所成的事,就歸榮耀與神說:『這真是個義人。』」

﹝文意註解﹞『百夫長』是負責在場監督兵丁執行死刑的軍官;他見慣了受十字架刑罰的一般人斷氣時的情形(參46節﹝文意註解﹞),今見主耶穌獨一無二的斷氣,故認定祂必不是平常的人。

「這真是個義人,」或作:『這人真是那義者』;『那義者』與『神的兒子』(參太廿七54;可十五39)在實質上是對等的稱謂。『義人』指與神有密切關係的人。注意,不但百夫長說祂是義人,希律和彼拉多(參14~15節)、那個同釘的強盜(參41節),都聲稱耶穌是義人。

﹝話中之光﹞(一)百夫長說主耶穌「這真是個義人」,是因為看見祂順服到死的見證;福音的真實能力乃在於此。

(二)百夫長代表不信的外邦人,因著看見主死時的情形,就不能不承認說,「這真是個義人」。信徒傳福音最有效的方法,乃是讓人在我們身上能看見主的死──亦即將基督的十字架在我們身上所成功的事實,陳列在眾人面前。


【路廿三48】「聚集觀看的眾人,見了這所成的事,都捶著胸回去了。」

﹝文意註解﹞「聚集觀看的眾人,」指那些反對主耶穌的群眾,以及漠不關心的旁觀者。

「都捶著胸回去了,」『捶著胸』表示悲傷、懊悔;他們顯然是為了他們所參與的事件,感到恐懼而懷著悔恨的心情回去。

﹝話中之光﹞主是輕慢不得的;所有輕慢主的,至終都必「捶著胸」痛哭,悔恨終身。


【路廿三49】「還有一切與耶穌熟識的人,和從加利利跟著祂來的婦女們,都遠遠的站著,看這些事。」

﹝文意註解﹞「一切與耶穌熟識的人,」與上節的『眾人』不同。

「從加利利跟著祂來的婦女們,」別處福音書均詳載她們的名字(參太廿七56;可十五40;約十九25)。


【路廿三50】「有一個人名叫約瑟,是個議士,為人善良公義;」

﹝文意註解﹞「有一個人名叫約瑟,是個議士,」『議士』是指他在公會的身分。


【路廿三51】「眾人所謀所為,他並沒有附從;他本是猶太亞利馬太城?素常盼望神國的人。」

﹝文意註解﹞「眾人所謀所為,他並沒有附從,」指他不贊同公會對主耶穌的判決。

「他本是猶太亞利馬太城?,」『亞利馬太』是以法蓮山地的一個小鎮,位於耶路撒冷西北約二十英哩處。

「素常盼望神國的人,」約瑟和尼哥底母一樣,原是暗暗的作主門徒的(參約十九38~39),因被主十字架替死的愛所摸著,就有膽量表明自己的身分(參52節)。

﹝話中之光﹞一個「素常盼望神國的人」,必不會「附從眾人所謀所為」,而能夠為真理直立不屈;也只有為真理站住的人,才是一個真正「盼望神國的人」。


【路廿三52】「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


【路廿三53】「就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石頭鑿成的墳墓?,那?頭從來沒有葬過人。」

﹝文意註解﹞「用細麻布裹好,」原文有『緊緊包裹』之意。

「安放在石頭鑿成的墳墓?,」這墳墓不是往地下掘坑,而是從山壁鑿出窟穴。本句也應驗了《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九節下半的話。

﹝靈意註解﹞埋葬主的墳墓,原是約瑟為他自己鑿成的(參太廿七60),所以在某種意義上,約瑟也埋葬了他自己;這是豫表信徒的舊人已經和主同釘十字架,並且藉著受浸歸入祂的死,和祂一同埋葬(參羅六3~6;西二12)。所以在墳墓?的身體,也可借用來指信徒的舊人和肢體。

﹝話中之光﹞(一)信徒是藉著與主一同埋葬,而與世界有所分別。

(二)「用細麻布裹好,」信徒的生活行為應當乾淨、聖潔、柔細、均勻,不可容罪在必死的身上作王(參羅六12)。


【路廿三54】「那日是豫備日,安息日也快到了。」

﹝文意註解﹞安息日是禮拜五下午六點日落之後,到禮拜六下午六點日落為止。猶太人因在安息日不能隨意行動和工作,故在前一天須稍作豫備,乃稱安息日的前一天為『豫備日』。


【路廿三55】「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跟在後面,看見了墳墓,和祂的身體怎樣安放。」

﹝話中之光﹞這些婦女代表平常、軟弱、被人輕看的信徒,素日默默地跟隨並服事主,當其他的門徒棄主而逃(參可十四50)時,她們仍一直跟隨主到十字架下,也就是跟隨主直到死地,所以她們能作基督死而復活的見證(參徒三15)。我們要作主的見證人,便須跟從主直到死地。


【路廿三56】「她們就回去,豫備了香料香膏。她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

﹝話中之光﹞(一)救主耶穌為全人類和萬有成就了救贖,對一切神所揀選的人,甚至對全宇宙,乃是真安息。

(二)我們若真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參羅六4),就必全然安息,再無掙扎痛苦。

── 黃迦勒《路加福音註解》

2011年5月23日 星期一

每月24日(08:00~12:00)

早上八點開始見耶穌,午餐之前一定見耶穌!

今天早上讀:路加福音二十三~二十四章


(2328)
耶穌轉身對他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

(2334)
當下耶穌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兵丁就拈鬮分他的衣服。

(2340)

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

(2350~51)
有一個人名叫約瑟,是個議士,為人善良公義;
眾人所謀所為,他並沒有附從。他本是猶太、亞利馬太城裡素常盼望神國的人.

(2405)
婦女們驚怕,將臉伏地。那兩個人就對他們說:為什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

(2408)
他們就想起耶穌的話來!

想起耶穌的話!

(2413~32)
正當那日,門徒中有兩個人往一個村子去;這村子名叫以馬忤斯,離耶路撒冷約有二十五里。
他們彼此談論所遇見的這一切事。
正談論相問的時候,耶穌親自就近他們,和他們同行;
只是他們的眼睛迷糊了,不認識他。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走路彼此談論的是什麼事呢﹖他們就站住,臉上帶著愁容。
二人中有一個名叫革流巴的回答說:你在耶路撒冷作客,還不知道這幾天在那裡所出的事嗎﹖
耶穌說:什麼事呢﹖他們說:就是拿撒勒人耶穌的事。他是個先知,在神和眾百姓面前,說話行事都有大能。
祭司長和我們的官府竟把他解去,定了死罪,釘在十字架上。
但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他!不但如此,而且這事成就,現在已經三天了。
再者,我們中間有幾個婦女使我們驚奇;他們清早到了墳墓那裡,
不見他的身體,就回來告訴我們,說看見了天使顯現,說他活了。
又有我們的幾個人往墳墓那裡去,所遇見的正如婦女們所說的,只是沒有看見他。
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
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
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
將近他們所去的村子,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
他們卻強留他,說:時候晚了,日頭已經平西了,請你同我們住下吧!耶穌就進去,要同他們住下。
到了坐席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
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才認出他來。忽然耶穌不見了。
他們彼此說:在路上,他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嗎﹖

(2436)

正說這話的時候,耶穌親自站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

(2445)
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

(2453)
常在殿裡稱頌神。

2011年4月24日 星期日

路加福音二十三~二十四

第二十三章

  1. 眾人都起來,把耶穌解到彼拉多面前,
  2. 就告他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
  3. 彼拉多問耶穌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
  4. 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人有什麼罪來。
  5. 但他們越發極力的說:他煽惑百姓,在猶太遍地傳道,從加利利起,直到這裡了。
  6. 彼拉多一聽見,就問:這人是加利利人嗎﹖
  7. 既曉得耶穌屬希律所管,就把他送到希律那裡去。那時希律正在耶路撒冷。
  8. 希律看見耶穌,就很歡喜;因為聽見過他的事,久已想要見他,並且指望看他行一件神蹟。
  9. 於是問他許多的話;耶穌卻一言不答。
  10. 祭司長和文士都站著,極力的告他。
  11. 希律和他的兵丁就藐視耶穌,戲弄他,給他穿上華麗衣服,把他送回彼拉多那裡去。
  12. 從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
  13. 彼拉多傳齊了祭司長和官府並百姓,
  14. 就對他們說:你們解這人到我這裡,說他是誘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他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他,並沒有查出他什麼罪來;
  15. 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他送回來。可見他沒有作什麼該死的事。
  16. 故此,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有古卷在此有:
  17. 每逢這節期,巡撫必須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
  18. 眾人卻一齊喊著說:除掉這個人!釋放巴拉巴給我們!
  19. 這巴拉巴是因在城裡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
  20. 彼拉多願意釋放耶穌,就又勸解他們。
  21. 無奈他們喊著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
  22. 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為什麼呢﹖這人作了什麼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他什麼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
  23. 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
  24. 彼拉多這才照他們所求的定案,
  25. 把他們所求的那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釋放了,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
  26. 帶耶穌去的時候,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從鄉下來;他們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叫他背著跟隨耶穌。
  27. 有許多百姓跟隨耶穌,內中有好些婦女;婦女們為他號咷痛哭。
  28. 耶穌轉身對他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
  29. 因為日子要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
  30. 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
  31. 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
  32. 又有兩個犯人,和耶穌一同帶來處死。
  33. 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就在那裡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
  34. 當下耶穌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兵丁就拈鬮分他的衣服。
  35. 百姓站在那裡觀看。官府也嗤笑他,說:他救了別人;他若是基督,神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吧!
  36. 兵丁也戲弄他,上前拿醋送給他喝,
  37. 說:你若是猶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吧!
  38. 在耶穌以上有一個牌子(有古卷在此有:用希利尼、羅馬、希伯來的文字)寫著:這是猶太人的王。
  39. 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
  40. 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
  41. 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
  42. 就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43.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44. 那時約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
  45. 日頭變黑了;殿裡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
  46. 耶穌大聲喊著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
  47. 百夫長看見所成的事,就歸榮耀與神,說:這真是個義人!
  48. 聚集觀看的眾人見了這所成的事都捶著胸回去了。
  49. 還有一切與耶穌熟識的人,和從加利利跟著他來的婦女們,都遠遠的站著看這些事。
  50. 有一個人名叫約瑟,是個議士,為人善良公義;
  51. 眾人所謀所為,他並沒有附從。他本是猶太、亞利馬太城裡素常盼望神國的人。
  52. 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
  53. 就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石頭鑿成的墳墓裡;那裡頭從來沒有葬過人。
  54. 那日是預備日,安息日也快到了。
  55. 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跟在後面,看見了墳墓和他的身體怎樣安放。
  56. 他們就回去,預備了香料香膏。他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
第二十四章

  1. 七日的頭一日,黎明的時候,那些婦女帶著所預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
  2. 看見石頭已經從墳墓輥開了,
  3. 他們就進去,只是不見主耶穌的身體。
  4. 正在猜疑之間,忽然有兩個人站在旁邊,衣服放光。
  5. 婦女們驚怕,將臉伏地。那兩個人就對他們說:為什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
  6. 他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當記念他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
  7. 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
  8. 他們就想起耶穌的話來,
  9. 便從墳墓那裡回去,把這一切事告訴十一個使徒和其餘的人。
  10. 那告訴使徒的就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亞拿,並雅各的母親馬利亞,還有與他們在一處的婦女。
  11. 他們這些話,使徒以為是胡言,就不相信。
  12. 彼得起來,跑到墳墓前,低頭往裡看,見細麻布獨在一處,就回去了,心裡希奇所成的事。
  13. 正當那日,門徒中有兩個人往一個村子去;這村子名叫以馬忤斯,離耶路撒冷約有二十五里。
  14. 他們彼此談論所遇見的這一切事。
  15. 正談論相問的時候,耶穌親自就近他們,和他們同行;
  16. 只是他們的眼睛迷糊了,不認識他。
  17.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走路彼此談論的是什麼事呢﹖他們就站住,臉上帶著愁容。
  18. 二人中有一個名叫革流巴的回答說:你在耶路撒冷作客,還不知道這幾天在那裡所出的事嗎﹖
  19. 耶穌說:什麼事呢﹖他們說:就是拿撒勒人耶穌的事。他是個先知,在神和眾百姓面前,說話行事都有大能。
  20. 祭司長和我們的官府竟把他解去,定了死罪,釘在十字架上。
  21. 但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他!不但如此,而且這事成就,現在已經三天了。
  22. 再者,我們中間有幾個婦女使我們驚奇;他們清早到了墳墓那裡,
  23. 不見他的身體,就回來告訴我們,說看見了天使顯現,說他活了。
  24. 又有我們的幾個人往墳墓那裡去,所遇見的正如婦女們所說的,只是沒有看見他。
  25. 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
  26. 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
  27. 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
  28. 將近他們所去的村子,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
  29. 他們卻強留他,說:時候晚了,日頭已經平西了,請你同我們住下吧!耶穌就進去,要同他們住下。
  30. 到了坐席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
  31. 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才認出他來。忽然耶穌不見了。
  32. 他們彼此說:在路上,他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嗎﹖
  33. 他們就立時起身,回耶路撒冷去,正遇見十一個使徒和他們的同人聚集在一處,
  34. 說:主果然復活,已經現給西門看了。
  35. 兩個人就把路上所遇見,和擘餅的時候怎麼被他們認出來的事,都述說了一遍。
  36. 正說這話的時候,耶穌親自站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
  37. 他們卻驚慌害怕,以為所看見的是魂。
  38. 耶穌說:你們為什麼愁煩﹖為什麼心裡起疑念呢﹖
  39. 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
  40. 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腳給他們看。
  41. 他們正喜得不敢信,並且希奇;耶穌就說:你們這裡有什麼吃的沒有﹖
  42. 他們便給他一片燒魚。(有古卷在此有:和一塊蜜房。)
  43. 他接過來,在他們面前吃了。
  44. 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
  45. 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
  46. 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裡復活,
  47. 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
  48. 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
  49. 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裡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
  50. 耶穌領他們到伯大尼的對面,就舉手給他們祝福。
  51. 正祝福的時候,他就離開他們,被帶到天上去了。
  52. 他們就拜他,大大的歡喜,回耶路撒冷去,
  53. 常在殿裡稱頌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