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顯示具有 陳恆道長老五祭要義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陳恆道長老五祭要義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1年11月27日 星期日

【五祭要義】贖愆祭(下)

◎撰文/陳恆道主講 謝宗豪、黃逸杉編寫 ◎期數:399期 ◎2010.12號
五.奉獻的方法
1.在會幕門口,按手在祭牲的頭上,並宰殺之(利五5-6)。

2.祭司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3.將脂油、腰子、尾巴獻在壇上(利七3-5)。


以上這三點與平安祭完全相同,意義就不再重複了。

4.若是斑鳩或雛鴿,就要揪下牠的頭,不可把鳥撕斷(利五7-8)。

若是用斑鳩、雛鴿,就要揪下頭,但不可把鳥撕斷,這跟燔祭一樣,意義也不重複說明。

5.若以細麵為供物的,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利五11)。

若是用細麵做供物,就不可加油、加乳香。剛好跟素祭相反。

6.若觸犯聖物或侵犯他人財物,除原物償還之外,另加五分之一的銀子歸祭司或本主(利五14-16,六4-5)。

若是觸犯聖物或是觸犯他人的財物,除原物償還之外,另加五分之一償還,聖物就歸給祭司,他人的財物就歸給本主,還要罰款。

六.屬靈的教訓
1.由本祭看出神要信徒在生活上除去一切罪愆,進到「稱義」、「成聖」之地步(約壹三7;帖後二13)。

2.祭物可用羊、鳥、細麵等,表示人人都有辦法做到,任何人不能為過愆推諉責任。


贖罪祭是不能選擇祭物的,什麼人犯罪,就要用什麼樣的祭物,但贖愆祭是可以的。可以選擇牽母羊、選兩隻鳥,選一包麵粉就好。為什麼可以選?就是要每一個犯罪的人,不能推辭責任,不能說:「我很窮,沒有羊、沒有鳥。」如果很窮沒有錢買羊、買鳥,你就拿麵粉來,如果沒有麵粉,今天不要吃飯,整天禁食,還是一樣可以生得出一天飯量的麵粉。所以說,人人不可推辭、無法推辭,犯了罪最起碼今天就禁食悔改。

以前我在大同教會擔任傳道,是第一任。那一年舉開靈恩佈道會時,總會差派兩個長老來協助,一個是林悟真長老,2另外一個是簡益真長老,他們一個是總負責,一個是教牧組的組負責。當時很多的弟兄姊妹都來參加,其中有個從中區來的四十多歲的弟兄。結果,那個晚上他就偷了手錶。

當時,有個陳執事3的媽媽,那天晚上十一點多去洗澡,手錶就放在浴室忘記拿走。在四十多年前,手錶是非常有價值的,不像現在任意放,還可能沒人要。這手錶是陳執事特別買的女用手錶,是孝敬他母親的,他的媽媽也很愛這只手錶。

結果隔天早上她起來煮飯時,看不到那只手錶,心裡就慌了。由於我剛好下樓要去早禱會,她碰到我就連忙說:「傳道,我手錶丟掉了,好像在浴室弄丟了。」我說:「放在浴室怎麼會丟掉?」她回答:「昨晚我是最後一個洗澡的,但早上起來就找不到了。」我當時就想:「一定是我們裡面有內賊,你那麼晚才洗澡、睡覺,手錶放在那邊,怎麼一早起來就不見了。一定是我們參加靈恩會的這些人。」但那時我卻說:「再找找看吧!」

於是早禱會的時間到了,我就開始講道,但卻不知道怎麼搞的,我那個早上一直講《使徒行傳》第五章,亞拿尼亞犯罪偷了神的東西,莫名奇妙地,講得異常嚴厲。

那時我才二十來歲,講得很嚴厲,更奇妙的是:禱告完了,我就自動從臺上走下來,朝一個弟兄一直走過去,站在那個弟兄面前說:「弟兄啊!你昨天晚上拿的手錶給我。」他用一種非常不可思議的眼光瞪著我,而我卻沒有理會,繼續說:「昨天拿的那個手錶給我!」他又看了我一下,說:「不在身邊」,我就吩咐他說:「去拿」,於是他就站起來往樓上跑,從他行李袋拿出手錶來給我。

這有聖靈引導,真的很奇妙!之後,我就當場責備他說:「你參加靈恩會,是要靈修、為主工作,討神喜悅,你竟然在靈恩會偷手錶!這是非常大的過失。偷竊犯誡命,又在神的殿偷竊,你今天不能吃飯!」但那時我沒有想到拿麵粉來悔改這件事。直接跟他說:「你不能吃飯,要禁食禱告求主赦免你。」那時候我才二十多歲,對一個四十多歲的弟兄毫不客氣。於是他那一整天都不敢吃飯。

後來,我就把這個手錶拿去給陳執事的媽媽,跟她說:「是不是這個手錶?」她說:「是。」她又問說:「你在哪裡找到的?」我說:「我在三樓找到的。」她說:「怎麼會在三樓?」我笑笑說:「我也不知道。」直到現在她也還不知道,因為她已經去天國了,我想以後我到天國,再告訴她好了。

後來事情處理完畢,我就把這件事情告訴簡長老還有林長老。林悟真長老瞪著我說:「你!你!你!你很大膽,如果你問錯了怎麼辦?你會害死一個人,一輩子不來信耶穌了。」我說:「感謝主,我問對了!」那時,簡長老在旁邊聽了什麼話都沒有講,他大概知道這也很奇妙。其實林長老說的也沒錯,如果問錯人,可能會害慘那個人。但確實是問對了,可見這是聖靈的感動。

所以說,你今天禁食悔改,就是這個精神。今天禁食禱告,奉獻麵粉伊法十分之一來贖愆,因為犯了過錯,總要求神寬恕你。
3.脂油、腰子、尾巴等,要焚燒於壇獻給神,意義與平安祭相同。

4.獻鳥者,要把鳥頭揪下來(利五7):


表示有罪愆者當馴良如鴿,不可硬著頸項,不可抬頭,在神面前自卑悔罪(路十八9-14)。

5.獻細麵者,不可加油和乳香。

表示有罪愆者,已失去靈恩(油)和香氣(乳香),唯求主憐憫(詩三十四18)。奉獻麵粉的人不可加油、加乳香,因為油代表聖靈,乳香代表愛,如果加油、加乳香在贖愆祭中就有些奇怪了,所以不加這兩樣東西。因為你已經失去靈恩,失去香氣了,唯有求主憐憫,求主原諒。

6.在財物上誤犯了罪,除原物償還之外,另加五分之一賠償(利五15-16)。

侵犯聖物,除原物償還之外,還要認罪賠過。侵犯人的東西,同樣須償還,同時表明認錯,向他道歉(路十九8)。如果是觸犯聖物,除了原物償還以外,要認罪,加五分之一賠償,但要歸給祭司。如果是他人的財物,除了原物償還,加五分之一歸給原主,之前舉例過:你託我帶東西,結果我把它吃掉了,我就必須要還給你原物或相等賠款,還要再加上五分之一,並且去贖罪。

從此以後,我要對你更好,因為那次把你的東西吃掉,讓你信譽掃地,所以以後一定要對你更加客氣、更加的敬重你,才能補償我良心的不安。

7.小結

所以贖愆祭簡單的說,就是希望信徒完完全全,大罪小罪都不能犯,不能說大罪不犯、小過不斷,而是要完完全全,這樣才是真正的贖愆,真正的悔改。

希望我們不但能獻燔祭,也在我們有過犯的時候,能求神赦免,讓我們在神面前做一個完完全全的人。(本專欄已全部刊載完畢)



註:

2.林悟真,本名林宗光。1929年受洗,1944年按立為長老,1966年蒙主恩召。著有《宗教比較學》、《天路之燈臺》、《論拜公媽》等書。資料來源:林悟真,《和平之道》(台中市:棕樹出版社,1994年初版),封面內頁作者簡介部分。

3.據考應為大同教會陳謙德執事的母親。陳謙德執事與紀靈貴長老同為民國50年代大同教會於涼州街初成立時的重要工人,而當時第一屆的駐牧傳道即為陳恆道長老。資料引自:陳賜恩,〈我們用照片寫歷史〉,《大同教會四十周年紀念特刊》(臺北市:真耶穌教會大同教會,1999),頁162。

【五祭要義】贖愆祭(上)

◎撰文/陳恆道主講 謝宗豪、黃逸杉編寫 ◎期數:398期 ◎2010.11號
愆,就是過犯、罪愆,或者是愆尤,簡單來說就是過失,一種小罪。所以贖罪祭跟贖愆祭都是贖罪用的,只不過贖罪的罪大一點,贖愆的罪小一點,雖然小一點但還是罪,因此這個贖愆祭在《文理譯本》直接譯為「補過祭」,補足我們的過錯。

聖經說贖罪祭跟贖愆祭,兩個祭是一個條例,所以有人把兩個祭合在一起來討論,但是我們的前輩們都把這兩個祭分開了。合起來講也有道理,分開講也有理由,那到底是合起來好?還是分開好呢?以下就來探討。

為什麼說合起來呢?是根據《利未記》七章7節:「贖罪祭怎樣,贖愆祭也是怎樣,兩個祭是一個條例。」這兩個祭其實有點類似,又有一些不同。贖罪祭所強調的是犯罪的人,但是贖愆祭所強調的是犯罪的事,所以贖罪祭裡面強調祭司犯罪、眾百姓犯罪、官長犯罪、個人犯罪,都強調「人」。但是贖愆祭所強調的是犯罪的「事」。

人跟事比較起來,當然人比較嚴重,因為人是生命的問題,所以贖罪祭是重視人的犯罪。贖罪祭重視贖罪,所以就要流血才能贖罪;贖愆祭則是重視賠償,侵犯別人的東西,你做了錯事去侵害到別人,所以你要賠償,這跟贖罪顯然不同。

《路加福音》第十九章提到,主耶穌第一次到撒該的家,撒該對主耶穌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這個「還他四倍」就是賠償,就是贖愆。另外贖罪祭所用的血用在三個地方,就是聖所跟至聖所隔開的那個幔子、聖所裡面的香壇,還有祭壇,所以贖罪祭很重視血要放在什麼地方。但是贖愆祭呢?贖愆祭甚至不用血,如果有用血只有到祭壇一個地方,這是很顯然的不同。

贖罪祭,所用的祭物是因人而異,什麼人犯了罪,用什麼東西,看人辦事。祭司犯罪要用公牛犢,百姓犯罪用母山羊,因人而定祭物。可是贖愆祭呢?不一定要用牲畜,而且很多方法可以選,沒有硬性規定。

補注12:

,用在「五1-13」的贖罪祭條例中,而《和合本》在「五1-13」部分譯作「愆」則不甚恰當,容易混淆。實質上「五14-19」才是「贖愆祭」真正用的字眼。在《現代中文譯本》當中,則把《和合本》原本分類不明之處,加以區分,並且在標頭直接分明1-13節屬「贖罪祭的事例」,而14-19節的標題則定為「贖過祭的條例」。

然而,五章開始所談到的「贖罪祭」與四章所談的「贖罪祭事例」,則有明顯的差異性。五章開始所說的贖罪祭強調的是「個人所犯的罪例」,而四章所強調的是「身分差異」;四章與五章「用血之處」亦有所差別。

因此,若從此推測並參照文意,把第五章整個看作「同一分類」也並無不可;而若是依照原文「」,將1-13節全當成是贖罪祭的補充事例也不無道理;甚至根據《利未記》七章7節所說:「贖罪祭怎樣,贖愆祭也是怎樣,兩個祭是一個條例。」當成是同一個祭,或把贖愆祭當成是贖罪祭當中的一部分,也都不無可能。

故此,在本文中,依然保留過去的方法來作詮釋,可以看作是一個時代階段的詮釋法,實質上也與真理無所相悖,依然有其不可抹滅之重要研究、參考的價值,仍是《利未記》道理研究當中的瑰寶。但必須要注意的是,在此仍要特別強調:目前大部分的聖經版本、註釋書,均已採用將1-13節歸為「贖罪祭」或「贖罪祭的補充事例」,而14節以後是「贖愆祭」。

在2008年「真理研究委員會」,亦有討論到上述的問題,並於2009年第一次的「真理研究委員會」上通過決議1:「聖經此處乃是標題位置與翻譯上的錯誤。更正成《利未記》五章1-13節屬於贖罪祭,而14-19節屬於贖愆祭部分。並在神學院授課時,按正確的分段講解。」

由以上可以看出,目前分類的方向了。因此,在本文中可以將1-13節凡提到贖愆的部分看作贖罪補充的事例,而14節之後才是真正的贖愆祭本文。

此外,在「真理研究會」中也討論到一個延伸問題,就是:「窮人獻祭能用麵粉,但麵粉並無像牲畜一般流血,這樣為何能除罪?」關於此點在會議中,將之看為是特殊案例,為的是要讓貧窮人也能夠除罪。

筆者的看法以為:《希伯來書》九章22節說到:「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這邊指:「差不多」,就指明並非是所有的罪都要經過流血才能赦免(罪的討論請參補注11),而在聖經中亦有特例:《民數記》十六章48節說到亞倫拿香爐站在百姓中間,瘟疫就止住了,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同樣是用了「」贖罪這個字,然而此處的赦罪乃是一個特例,並非常例。

因此,回歸到原文「」的概念中,流血可以赦免罪,不流血也是可以赦免罪的,但這得依照狀況來說,各樣的狀況仍需要去鑑定,這在(Talmud)中有較為詳盡的說明,或許可以作為研經的參考。

所以,關於使用麵粉,是否可以達到的條件,原則上是無庸置疑的。至於意義方面,筆者的看法因證據還未足夠,暫作保留,但比較傾向「真理研究委員會」會議中之結論:窮人可以拿麵粉來贖罪,目的是為了要讓窮人也可以除罪。

筆者認為,除了「除罪」一詞,有所爭議性,應該寫作「贖罪、潔淨」較佳(有關罪的探討請參看補注11)。此外,應可再加入目的:「就是要讓人犯了罪也無可推諉,必須來認罪悔改。」則整句應該較為完善。

一.祭物

1.一隻母羊、羊羔或山羊(利五6)

「並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隻羊羔,或是一隻山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罪祭。」這是贖愆祭裡面罰責最重的一種。羊可以是山羊,也可以是綿羊,可以是羊羔,也可以是母羊。

2.兩隻斑鳩或雛鴿(利五7)

「他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就要因所犯的罪,把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如果獻贖愆祭的人他沒有錢,沒有能力來買羊贖愆,就可以用兩隻鳥,班鳩也可以,雛鴿也可以。

3.細麵伊法十分之一(利五11)

如果連兩隻鳥的力量也不夠,如11節所述:「他的力量若不夠獻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就要因所犯的罪帶供物來,就是細麵伊法十分之一為贖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是贖罪祭。」贖愆祭最輕的禮物就是伊法十分之一的細麵。細麵就是細麵粉,一個成年男人一天的食量就是伊法十分之一。

所以你有錢、經濟力量夠,可以牽一隻羊來;如果你力量不夠,可以去買兩隻鳥,斑鳩或是鴿子都可以。而有的人連兩隻鳥的錢都買不起,那麼就可以用麵粉,而麵粉剛好是一天的食量,也就是說你不夠力量去買羊、買鳥,最少你今天不要吃飯吧!因為是一天的食量,你既然犯了過錯就要去補贖,就要去贖愆。

二.目的:為贖一切的罪愆(利五5、6、19)

為什麼要有這個贖愆祭呢?目的是為了贖所有的過錯、所有的愆由。不能說罪小就不贖,因此,贖愆祭最重要的就是告訴我們:小罪也要悔改,不能說小罪就不要緊。

贖愆有個意義,就是要把所有的罪愆一併的贖掉,讓我們在神面前做一個完全的人。

三.罪愆的種類

贖愆祭就是要贖一切的罪愆,那麼一切的罪愆又是什麼呢?

1.匿事不報(利五1)

《利未記》五章1節:「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或作:若有人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所指的就是說:你曾經看到一件事,現在審判官為了要審判這個案件,把你召過來,要你出庭作證,可是你不要,為什麼你不要呢?因為犯過的人,可能就是你的親人、好朋友、親戚,所以捨不得、不忍心來做見證,可是又惟獨你看到、你知道,但你又不講,這個就是過錯了。

2.接觸汙物(利五2-3)

「或是有人摸了不潔的物,無論是不潔的死獸,是不潔的死畜,是不潔的死蟲,他卻不知道,因此成了不潔,就有了罪。」。猶太人如果不小心去摸到一隻死的動物,那不但是要去洗手、洗身體、換衣服,還要去贖愆。為什麼這麼嚴格呢?就是要遠離一切骯髒不潔的東西。

摸了死掉的野獸也是不潔淨的。就像打獵裝的那個陷阱,抓到了野獸但幾天沒有去拿,結果野獸死掉了,而你又去摸,這也算是不潔淨的了。還好今天我們已經自由,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礙於我們的這些條例都已經解除了,我們今天是守精義,不守外表的儀文規矩了。

3.冒失發誓(利五4)

有人隨隨便便就發誓,其實他不知道這樣發誓是得罪神,這樣的發誓是能力辦不到的,一時興起而說的。

以前有一天希律王過生日,希羅底的女兒因為長得很漂亮,就來王的面前跳舞。希律王非常的高興,就在文武百官面前,當眾對女孩子說:「你要求什麼我通通給你,就是求國家的一半也給你。」女孩子就問媽媽說:「媽媽,我要求什麼?王說國家的一半也可以給我。」

這個媽媽很痛恨施洗約翰,於是就跟女兒說:「你跟希律王講,要施洗約翰的頭。」這個女孩子就跟希律王說:「我要施洗約翰的頭。」因此,希律王便很為難,但話已經說了出去,又收不回,所以只好下令把在監獄裡的施洗約翰,頭砍下來,用盤子接起來拿來給那女孩子,然後女孩子又轉給媽媽。

這就是冒失發誓,所以我們有時候能力辦不到,一時興起,就隨便講出來得罪神,這就是要贖愆的一種。

4.觸犯聖物(利五15)

猶太人的聖物有三種:第一就是什一奉獻,第二個就是頭生的,第三個就是初熟之物,這三樣都是聖物。

本來什一奉獻是要給神的,頭生的也要給神,初熟之物也要給神,但你自己有了卻不給神。例如像聖經規定,頭生的牛不能耕田,結果忘了,把這頭生的牛耕了一整天的地,結果後來被人家發現,說:「你那不是頭生的牛嗎?怎麼沒有拿去獻祭而拿去耕田呢?」牛的主人說:「糟糕,我忘記了。」這就是觸犯聖物,不僅是要贖罪,還要賠償。

十分之一的奉獻也是聖物。由於經濟困難,結果你自我安慰,心想:「我這個月的什一奉獻,就下個月再一起奉獻好了。」結果就先把什一奉獻拿去用掉了,這樣你就犯了罪了。犯了罪,你下個月還要補,因為那是神的物,是聖物,而且還要再多補五分之一,這就是補償。

強調聖物要補償五分之一。如五章16節:「並且他因在聖物上的差錯要償還,另外加五分之一,都給祭司。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這聖物上犯罪的人很麻煩,在舊約時代要拿一隻公綿羊、一隻母綿羊,或者是斑鳩、或是麵粉,反正一定要去贖罪。

5.違背神命(利五17)

有些時候,你不知道這就是違背神的命令,比如說你不小心吃到拜偶像的物,雖然一時不知道,但有人告訴你的時候,你就要去贖罪。知道了就要去贖罪,因為這違背神的命令了,其他還有很多項目,就不全部寫明了。

6.行事詭詐(利六2-3)

比如說,我今天要回台中,你就託我帶一箱的柚子回台中,要送給你的某某親戚,大概二十個。但因為我在車上口渴,看那個柚子不錯,就開始吃了,後來又看到一個朋友來,也請他吃了,到最後二十個柚子只剩下十個。那我就把這十個交給你的親戚,你的親戚當然打電話致謝說:「我很高興,很好吃。謝謝你的十個柚子」

結果你說:「怎麼十個?我託某某人,二十個怎麼變成十個呢?」那麼你就問我說:「我不是託給你二十個,怎麼變十個呢?」結果,我便很慚愧的回答說:「吃掉了。」吃掉但沒有告知,就是有罪了。如果在舊約時代,除了要牽牛、拿鳥,或拿麵粉來贖愆。此外,那一箱的柚子如果是五百塊,不但要賠償五百塊還要再外加五分之一,一百塊給當事人。

留下所不該得的、欺騙、投機、舞弊,甚至是毀謗、不公、不義,這些都必須要贖愆。此外,以色列民收割的田角,不可以收割,要留給孤兒寡婦,如果你很貪心,把整個田地都割完,那就是犯了罪,要去贖罪。

贖罪要賠,還要看這四個角落估價起來多少錢,再賠五分之一。而打葡萄、打橄欖也是一樣,收葡萄的時候要看準時間,看哪天收割最好,因為只能收一次,不能收兩次,收完以後,剩下的那些都是孤兒寡婦的,橄欖也是一樣,一次沒收完還留在樹上打不下來的,通通就都是孤兒寡婦的。

所以神的律法非常有人情味,也照顧到孤兒寡婦,如果因為自己的貪心,打了一次,過了兩個禮拜後,再打第二次,如此你就犯罪了,犯了罪你就要去獻贖愆祭,並且要看第二次打的橄欖估定有多少錢再加五分之一賠上。這個就是律法的精神,要保障一切確實遵守律法的,也確實保障孤兒寡婦的權利,這就是當初神設立這個律法的一個目的。

四.預表
1.贖愆祭預表基督為我們流血,使我們完全成聖,補足人在神面前的一切虧欠(西二13-14;來十22)。

2.教訓信徒要嚴格對付罪惡,不可忽略小罪,要竭力追求完全(雅一15;傳九18,十1;林前五6)。


贖愆祭就是追求完全,會幕外有一個祭壇以及洗濯盆,在祭壇上殺牛殺羊,留血替你死,祭壇代表稱義;那洗濯盆呢?祭司要進去聖所之前,要洗手、洗腳,所以洗濯盆代表成聖,成為聖潔。因此祭壇、洗濯盆就是代表稱義、成聖,然後才進入聖所裡面服事,去點燈、燒香。

稱義、成聖、服事是一條路線,不能中斷,不能跳過洗濯盆,總得要洗手洗腳,才能夠進入這個會幕裡面去。今天也是一樣,我們受洗,如果你要服事神,總要先追求聖潔。追求聖潔就是大罪小罪都要除掉,才能夠服事神。

比如說,我們不能用一個醉酒的人在這邊做指揮吧?舉例來說:有個弟兄剛喝酒完,奉主耶穌的名領詩唱第幾首,臉整個發紅,人也昏昏沉沉的,還要領詩,這怎麼可以呢?又例如:昨天跟太太打架,今天在台上講夫妻要相愛的道理,怎麼有資格可以講呢?所以稱義、成聖、服事,這一條線是絕對要的,贖愆祭就是要提醒大家,今天我們都受洗了,都要為主工作,但你有沒有聖潔呢?

《雅歌》二章15節:「要給我們擒拿狐狸,就是毀壞葡萄園的小狐狸,因為我們的葡萄正在開花。」這裡說要抓小狐狸,因為葡萄園正在開花。葡萄園預表教會,也預表我們的心。那什麼叫做開花呢?開花才能結果,就是說一個人要發起熱心,要為主工作的時候,但自己身上卻有不少小過錯。而小狐狸就是這小過錯,小過錯在我們身上就把葡萄園破壞了,讓我們結不出果子來。

其實信徒犯大罪是很難的,到底一個敬畏神,道理在聽的人,他不敢隨便犯罪,但是小毛病卻不斷,就好像小狐狸可以破壞整個葡萄園,小罪也可以破壞我們整個靈修。所以小過還是要斷掉。

又好像白蟻會吃木頭,如果不除掉,整個都被吃光了。又例如說:缺了一個小口,當洪水衝進來時,就從這個小口崩塌了,因此一百里的長堤,就算有五吋的缺口也要補上去。所以贖愆祭就是要我們對付小罪,竭力追求完全、稱義、成聖、然後服事、追求完美。

註:1.詳情請參:《2009年第一次真理研究委員會會議記錄》,第二號案。

【五祭要義】贖罪祭(下)

◎撰文/陳恆道主講 謝宗豪、黃逸杉編寫 ◎期數:397期 ◎2010.10號
四.獻法(以祭司贖罪為例)(利四1-12)

1.將祭牲帶到會幕門口(利四4)

2.按手在祭牲頭上,親手殺牠(利四4)

祭司要牽一頭公牛來贖罪,宰殺之前會先按手,這表示我有罪,你沒有罪,我要把罪歸到你身上。殺死這隻牛就代表這死是牠替我死的,血是替我流的。按手就是我依靠你,藉著你的死來拯救我。

祭司犯罪要自己按手,如果全會眾犯罪要誰按手呢?全會眾有兩百萬人,是不是每個人都來按一次呢?那可就不得了了,這頭牛要被摸兩百多萬次,所以有個規定就是要長老代替全會眾來按手。

《利未記》第四章14-15節:「會眾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獻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牽到會幕前。會中的長老就要在耶和華面前按手在牛的頭上,將牛在耶和華面前宰了。」因為長老是代表百姓,所以長老按手等同於全會眾按手。那官長及個人犯罪呢?也是要自己去按手。

3.祭司取些血帶入會幕,用指頭蘸血對著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利四5-6)

牛已經殺了,血就接起來,祭司本人要把這個血帶到會幕裡面去。要將血抹在三個地方,如果老百姓犯罪就不必那麼麻煩,只有全會眾與祭司犯罪要將血拿進聖所。

在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幔子就是把聖所跟至聖所分開的一塊布,布的裡面就是約櫃,布的外面正中央就是香壇,香壇跟約櫃是相對的,而祭司就要站在香壇跟約櫃的中間,對著幔子彈血七次,七次了以後就轉過身來,抹這個香壇。

4.又把血抹在香壇的四角上(利四7)

取血抹在香壇的四角,這個跟燔祭完全不同,平安祭也不必這樣。

5.再把血倒在祭壇腳下(利四7)

幔子彈血七次,香壇的角也抹血,剩下的再拿出去倒在祭壇的腳下,血就是處理在這三個地方。

6.將脂油和腰子,獻於壇上(四8-10、31)

脂油、腰子,跟平安祭一樣取下來燒在壇上,其他如果是燔祭的話就通通是神的。

7.將其公牛的皮、肉、頭、腿、臟腑、糞,都要搬到營外燒掉(利四11-12)

要將公牛的皮、腿、肉、糞等等搬到營外去燒毀,因為這是贖罪的牛,雖然說牛皮很有價值,牛肉很好吃,牛頭也不錯,牛腿更好,臟腑也可以吃,但都必須不吝惜的,通通搬去營外燒掉,當然糞是骯髒的也要燒掉。如果是燔祭的話,皮要給祭司,肉、頭、腿洗淨了就擺在祭壇上燒給神,但現在是贖罪祭,這牛是代贖的,是將罪歸到牠身上的,就要拿到營外去燒掉了。2

以上是贖罪祭祭司的獻法。但如果官長還有個人犯罪,公羊或是母羊的那些血呢?只有在祭壇上,不必拿到聖所裡面去。因為祭司犯罪跟全會眾犯罪影響太大,所以血要帶到聖所裡面去,整個肉都要燒掉;然而如果血只有在祭壇,那麼贖罪祭的肉,祭司是可以吃,這是有分別的;

相反地,如果血帶到聖所裡面去,那塊肉就完全不能吃,《利未記》第六章26節:「為贖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吃,要在聖處,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裡吃。」同章29-30節:「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是至聖的。凡贖罪祭,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燒。」所以肉可不可以吃,要看血有沒有帶進聖所去贖罪。

在何西阿先知的時代,有些祭司很可惡,他讓百姓一個一個去犯罪,等到犯罪之後再告訴他們:「你犯罪了,要來贖罪。」這樣他們就有祭肉可以吃了。百姓犯罪,他們不先提醒,等到犯罪才跟百姓講:「你犯罪了。」然後享用這些祭肉,因此神在何西阿先知的時代就大罵這些祭司:「他們吃我民的贖罪祭,滿心願意我民犯罪。」(何四8)。當時的祭司這麼糟糕,難怪這個國家會滅亡,因為祭司先犯罪了,也巴不得百姓去犯罪。

所以一個教會會腐敗,就是從傳道、長老、執事開始,如果這些人也犯罪,也不制止眾人犯罪,那麼整個教會就沒有前途了。所以這個贖罪祭,最可怕的就是祭司犯罪,因此,我們務必、務必求主保守我們,長老、執事、傳道人一個也不能犯罪,當然眾信徒也不可以犯罪。

如有誤犯的,我們一定要趕快認罪悔改,免得神的憤怒臨到我們。

8.小結

總結上述獻祭的方法,每個祭司每天都先要為自己贖罪,然後再為百姓贖罪,但主耶穌已經先為我們贖罪了,一次獻上就永遠有功效。所以今日,在主已經替我們死的大原則之下,只要我們天天能夠把不義的言行向主真心承認,切實悔改就可以得到赦免。

《希伯來書》七章26-27節提到「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九章11-12節:「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

十章的10-12節也說:「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這些信息對我們來講都是很值得高興的,因為主耶穌一次獻上自己,就完成了永遠的贖罪祭,既然是這樣子,我們今天就是靠著主耶穌的血,不管甚麼罪,只要是誤犯的,不是至於死的,都能夠得到原諒。

五.屬靈的教訓

1.地位越高,所獻祭牲的價值也越大;表示責任大,影響也越大(路十二47-48)

從贖罪祭來看,身分越尊貴,犯罪所獻的祭牲,價值也越大。表示身分尊貴,責任越重大,影響也越大,故其贖罪之代價也越高。

《路加福音》十二章47-48節:「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一個僕人,他如果了解主人的意思,可是卻不準備,那麼他要多受責打;但是這個僕人,如果不知道主人的意思,所以沒有去準備,他可以少受責打。

意思就是告訴我們:一個信徒道理越懂越明白,那麼他犯罪,他要付出的代價就越高,比如說一個信十年的信徒犯罪,跟一個信一個月的信徒犯罪,誰的罪大呢?當然老信徒,因為他受洗很久了;如果長老、執事犯罪跟信徒犯罪比起來誰的罪大?當然是長老、執事。為什麼說祭司要用公牛,而百姓用母羊就可以了呢?價值相差很多,就是因為他的身分不同。

所以今天在教會裡面,聖職人員當然不能犯罪,因為犯罪影響很大。教會的長老、執事犯罪,不但是停職、革職,還要寫公文通告全教會:「某某執事被停職了,這個執事到你們那邊去的時候,就不准請他領會。」必須勞費周章的通知,因為他是聖職人員,是終身職的聖職人員,他犯罪所造成的影響很大,所以總會必須發文給全國的教會。但相對的如果一個信徒犯罪,總會就不必通告全國了,只要這個教會知道就好了。

因此贖罪祭要奉獻的時候,祭牲的貴重就知道這個人的身分是比較尊貴的,影響比較大的。所以盼望在教會裡面,老信徒、負責人、長老、執事要作全體信徒的榜樣,這樣才不會因為個人的犯罪來影響全教會。

2.帶血入聖所,彈血在幔子上七次(利四5-6)

表示依靠主的寶血,來到神面前,將所犯的罪,完全(七次)承認,卸給主(來十20;約壹一9)。

對著幔子彈血七次,這是甚麼意思呢?先談幔子,幔子就是主耶穌的身體。《希伯來書》十章19-20節:「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祭司犯罪的時候,要進入聖所對著幔子彈血七次,表示靠著主耶穌的寶血,來到神的面前,完全的承認。七就是完全,將自己的罪完全的承認,完全卸給主。那這樣子,你才能得到主耶穌完全的赦免。

3.把血抹在香壇的四角(利四7)

香壇表示祈禱的地方(啟八3-4),就是依靠主血,向神多方禱告(來四15-16)。

祭司在幔子彈完後要轉過身來,後面有一個香壇,香壇的四個角要抹血。

香壇就是禱告,《啟示錄》八章3-4節:「另有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來,站在祭壇旁邊。有許多香賜給他,要和眾聖徒的祈禱一同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那香的煙和眾聖徒的祈禱從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這裡說的金壇,就是香壇。在聖所外面的器具都是銅做的,所以祭壇、洗濯盆都是銅。可是聖所、至聖所,裡面的東西都是黃金的,所以進去右邊陳設餅的桌子是黃金的,左邊的金燈臺也是金的,中間的金香壇也是金的,再進去的約櫃還是金的。

所以這很好分別,聖所、至聖所裡面都是金的,外面都是銅的。而抹血在香壇上就是依靠主的寶血,向神多方的懇求、禱告,因為主耶穌的寶血是有功效的,在主耶穌的面前懇切禱告,主就原諒、施恩。所以《希伯來書》四章16節才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約櫃裡面的三樣東西,就是兩塊法版、嗎哪,還有亞倫發芽的杖。而約櫃上面有一個蓋子叫做施恩座,施恩座的前方就是香壇。因此,就是要我們藉由禱告,向著施恩寶座上的神來懇求。

所以,我們來到施恩座的面前,就是來到主耶穌的面前懇求祂施恩;抹血在香壇的四角,就是藉著禱告,依靠主的寶血,祈求神的恩典。

4.把血倒在祭壇腳下(利四7):在主的十字架下,謙卑認罪求寬宥。

祭壇就是基督的十字架,為什麼要倒血在壇下?就是謙卑的在主耶穌的十字架救恩下,求主來憐憫我、原諒我。今天我們只要謙卑地來到祂面前求施恩,我們的罪才能夠赦免。

其實以前公羊、公牛的血都不能真正完全赦免人的罪,那只是一個代表,真正能夠赦免、原諒我們的罪,是主耶穌的寶血。在新約時代,就是靠著耶穌的血,我們的千罪萬罪才能洗淨。

5.獻脂油和腰子於壇上(利四8):與平安祭相同

6.棄於營外之公牛的一切(利四11-12)

皮表外貌、面子、自義、虛榮。肉表血肉、血氣、情慾(羅八6)。頭表居首,好為首、情自高(路十一43-44;約叁9)。腿表犯罪的腳(行為)(箴六18)。臟腑表心中的邪念惡毒(可七20-23)。糞是臭氣,表一切盈餘的邪惡(雅一21)。拿到外面燒掉,表示勿留一點邪惡於心中或教會內(申二十三9-14)。

贖罪的公牛除了上述第5點所提及的,其餘剩下的一切,要丟棄在營外燒毀。燒掉公牛的這些東西代表甚麼呢?燒掉公牛皮,代表外貌、面子、自義、虛榮,皮就是表皮,因為這是死愛面子、自義、虛榮、偽裝的皮,這樣的皮就要拿去燒掉。所以一個人犯罪,就不要再顧面子的問題而不認罪,要將骯髒的表皮拿去燒掉,從此之後就不要作表面工夫了。

肉代表血肉、血氣,肉體的情慾,也要拿去燒掉,因為這些肉,在贖罪祭中滿身都是罪,所以要拿去燒掉,治死情慾。靠著聖靈,把屬血氣肉體的情慾通通治死。

牛頭代表好為首、自高自大、愛作頭。現在既然要贖罪,當然要把那自高自大的頭拿去燒掉,不但是砍掉還要燒掉,否則的話罪不蒙赦免。有些人的性格很奇怪,明明不適合,還是要作頭,難怪有句話說:「寧為雞頭,不做牛後」。

《讀者文摘》曾經記載一件很有趣的事:有幾個殘缺的人,一個比一個驕傲。一個是瞎子,一個是瘸子,一個是禿子,一個是麻子,都很不好看。這四個人走在一起,一個比一個驕傲,大家都想作頭。於是,瞎子就跟其他三個人說:「我目中無人啊。」那個瘸子一腳一高,一腳一低,也不服氣地說:「我這個人是個舉足輕重的人物!」

禿子聽了更不服氣地撐著一把傘說:「我這個人是無法無天。」最後那個麻子,不屑地笑了笑,說:「我這個人是死不要臉的啦!」這四個殘缺的人,竟然都大言不慚,這就是人的劣根性:「再怎麼笨我還是很偉大,所以寧做雞頭,不為牛後。」而在今天教會裡面,有些人有恩賜,但是自高自大好為首的就不好了。

那腿呢?表示犯罪的行為。因為在燔祭的地方,腿是要擺在祭壇上,那是好行為。可是現在是犯罪的行為,所以是骯髒的要拿去燒掉。

臟腑是心中的邪念,在燔祭中臟腑是擺在祭壇上,表示潔淨的心思意念,非常好的心地要獻給神。但現在是贖罪,所以這個臟腑變成是邪惡、惡毒、骯髒的心思意念,都要拿掉。

最後是糞。糞是代表臭物、臭氣,就好像《雅各書》一章21節所說:「所以你們要脫去一切的污穢和盈餘的邪惡,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盈餘的邪惡,那就是惡,甚麼是多餘的呢?就像神造我們兩隻手,我們偏偏要有第三隻手,就是扒手、打手;造我們兩個眼睛,但偏偏我們有第三個眼,斜眼看人低、紅眼,甚至於淫亂的眼。神造的是恰好,偏偏有人就是要做出一些多餘、不好的,這也要拿去燒掉。

拿去營外燒掉,代表的是完全的除淨並燒毀,不要留一點點在我們心中或在教會裡面。我們的心就是營,拿到營外燒掉,就是把骯髒的、不好的,從心中趕出去;意思也是把這些從教會趕出去,讓這個營聖潔,這樣才能夠討神的喜悅,這就是贖罪祭。

註:2.拿去營外燒掉,與一般在壇上祭禮的「燒」字並不一樣。

【五祭要義】贖罪祭(上)

◎撰文/陳恆道主講‧謝宗豪、黃逸杉編寫 ◎期數:396期 ◎2010.09號
贖罪祭,顧名思義就是說當一個人犯了罪,他必須去贖罪,否則就要受報應、受刑罰;如果他去贖罪,神就藉著他的悔改以及他的祭物,赦免他的罪。贖罪祭跟平安祭是大大的不同,因為平安祭奉獻的時候是皆大歡喜,不管奉獻的人、主持的人、天上的神,都非常的喜悅。但是贖罪祭呢?是奉獻的人因自省所犯的過錯,要藉著神所賜的機會和所定的律法獻上祭物,希望能得到神的赦免。

補述11:

此祭開始即談到「罪」,那麼到底「罪」是甚麼呢?罪其實有分兩種:

一種是:這個指的是干犯的罪,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不該行而去行。屬於《和合本》所譯贖罪祭的「罪」字。

另一種是:主要指的是忽略、未盡力、大意、無知所引發的罪。這個字就是《和合本》所譯贖愆祭的那個「愆」字。

無論是犯了還是,都必須要贖罪,那甚麼是贖罪呢?贖罪的原文是「」,在《和合本》翻譯做「為他贖罪」,在其他處譯做「潔淨」。「為他贖罪」其實表明的不是「除罪」(即罪完全消失),而是一種「替代性、轉移性」的方法,將自己所犯的罪交給他人或他物承擔。

所以在舊約時期,獻贖罪祭的人就必須把手按在牛、羊的頭上,表示將自己的罪「歸給」牠,牠來「替代」自己的罪,但那並不能叫前來贖罪的人得以完全(來十1-3),直等到主耶穌來的時候,成為無罪的祭物,一次獻上,流出寶血「擔當」了我們的罪,因而我們才得蒙「赦免」。

那甚麼又是「赦免」呢?赦免原文用字「」,《和合本》翻譯做「必蒙赦免」。其實這邊的意思比較偏向是「被原諒且和好」、「潔淨、釋放良心的虧負」。因此贖罪蒙赦免,指的是犯罪者被原諒,然後與神和好,而且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被潔淨、灑去了(羅五10;來十22)。但要注意雖然蒙了赦免,若是惡意再犯,便再也沒有贖罪祭了(來十26)。

一.獻祭者和祭物

《利未記》第四章提到,當一個人犯罪,他要拿祭物來贖罪,而甚麼身分的人犯罪,所用的祭物也不同。身分越尊貴的人,他所要付出的代價就越高。

1.祭司:一隻無殘疾的公牛犢(利四3)

受膏的祭司犯罪,這是非常可怕的事情,因為他一天到晚替人主持獻祭的事。所以根據第3節的記載,他必須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祭,為自己贖罪;公牛犢在所有祭物中是最貴重的一個祭物。

受膏的祭司如同現今的長老、執事、傳道者,因此他們都應謹防犯罪。但長老、執事、傳道也是人,也有軟弱之時,他們若犯罪,必須像祭司一樣,付出最高、最貴、最重的代價來贖罪。

2.全會眾:一隻無殘疾的公牛犢(利四14)

全會眾不是指個人的犯罪,而是整個以色列族群都犯罪了,所要付出的代價一樣是用公牛犢。所以四章14節:「全會眾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獻一隻公牛犢來贖罪。」為什麼全會眾是用公牛犢呢?因為人數太多了,所以要付出的代價當然也是很高的,就如同今天整個教會的人都做錯了,但這個罪必須得是無心的,不是故意的。

3.官長:一隻無殘疾的公山羊(利四23)

第四章23節:「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山羊為供物。」官長犯罪後所用的祭物是用公山羊。官長就好像今天的教會負責人、宗教教育教員、各事工系負責,不管是炊事的、訪問的,只要是教會的聖工人員、教會的負責人,都是官長,這些人犯罪就要用公山羊。

4.個人:一隻無殘疾的母山羊或母綿羊(利四28、32)

第四章27-28節:「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誤犯了罪,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為所犯的罪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為供物。」如果是百姓一個人犯罪,那麼他所用的是母山羊,或者是32節談到的母綿羊。雖然比官長犯罪輕一點,可是還是要付出代價。

5.小結

這四種人犯罪所要用的祭物不相同,均是根據他們所產生的影響力而定,這是提醒每一個人都要謹守自己所行的一切,也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該承擔的責任。

二.目的

1.乃為贖「誤犯」之罪(利四2-13、22-27)

首先看祭司。《利未記》四章2節:「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人在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上誤犯了一件……。」這裡強調「誤犯」,就是說不是存心的、不是故意的,是在偶然間不知不覺所犯的。

那全會眾呢?也是相同。13節:「以色列全會眾若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誤犯了罪,是隱而未現、會眾看不出來的……。」這裡強調的也是一樣,不是存心去犯、不是故意去犯,也不是明知故犯,是「誤犯」了罪。

再來是官長,在22節還是強調這句:「官長若行了耶和華──他神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誤犯了罪……。」

最後,民中的個人,在27節提到:「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誤犯了罪。」

這四種人都來贖罪,是因為「誤犯」了罪,沒有一種是存心、故意去犯的,所以我們說贖罪祭,不是說所有的罪都可以贖,是誤犯的罪才可以。假如你是存心、故意的,那麼就沒有贖罪祭了。

《希伯來書》十章26-27節:「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這裡說的很清楚,若我們知道真道以後再犯,就沒有贖罪祭了,所以贖罪祭是要贖那些誤犯的罪,不是明知故犯的,是隱而未現的,或許是一時軟弱沒有察覺,但後來知道,或良心發現,或別人指出,就要趕快悔改,趕快去獻贖罪祭。

約書亞的時代有一個人叫做亞干,當約書亞進攻耶利哥的時候,亞干就去偷拿東西,但是在攻城之前約書亞特別警告:這次去攻打無論如何都不能拿東西。

但亞干看到金子、銀子、示拿衣服就貪心,拿來藏在帳棚內的底下,以致後來百姓攻打艾城時,雖然只是一個小城,約書亞派三千人去,不但沒有打贏,還死了36個人,這就是因為亞干犯罪而被連累的結果。後來約書亞因神的指示,用抽籤的方法,查出他就是犯罪的人,約書亞就當場叫眾人用石頭把他打死,並沒有給亞干悔改的機會,也沒有說:「你去獻贖罪祭」。

因此,人在明白真道以後,如果故意犯罪,就再也沒有贖罪祭了,比方說我們受洗已經二十年、三十年,道理也聽那麼久了,結果你又明知故犯再去犯罪,那就不可以了。

2.不可贖的罪(利二十1-27;民三十五31)

那麼甚麼是不可原諒的罪呢?在舊約時代,有一些人犯罪,並沒有讓他們獻上贖罪祭,且要當場用石頭把他們打死了,因為犯那種罪的人是唯一死刑,沒有悔改的餘地。

第一類:獻兒女給摩洛。《利未記》二十章1節到5節記載,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第2節:「你還要曉諭以色列人說: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總要治死他;本地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甚麼是摩洛?摩洛就是當時亞捫人的神,在所羅門的時代叫做米勒公(王上十一5),在先知西番雅的時代叫做瑪勒堪(番一5),他是亞捫人的神,是偶像。

摩洛有人的身體、牛的頭,差不多是平常人的兩倍高,有著很大的兩隻手伸出來,肚子裡面是空空的。為什麼要兩隻手伸出來呢?就是要讓那些獻兒女給摩洛的人,可以讓摩洛抱著嬰孩。首先由摩洛的祭司來主持,把嬰孩放在這個人身牛頭的摩洛的雙手上,然後在空空的肚子裡放柴,從裡面開始燃燒,燒這個銅做或鐵做的偶像,燒到一定的程度,小孩子就開始疼痛、開始哀鳴,十分淒慘。

所以當獻給摩洛的時候,旁邊的人就搖旗吶喊、敲鑼打鼓,用這些更吵鬧的聲音,把這個小朋友燒著痛苦哀哭的聲音蓋過去,這是非常慘忍的一種獻祭。所以,如果是敬拜真神的以色列人去拜亞捫人的摩洛,又把自己的兒女來給摩洛獻祭,這種人實在是罪該萬死,惡行重大,絕不寬待,因此就必須當場用石頭把他打死。

第二類:咒罵父母。本章第9節:「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如果有人聽到某某青年在咒罵他的父母,那麼聽到的人就可以做見證,把他抓到審判官那裡,如果查證屬實,不必贖罪也不能贖罪,就要用石頭,把這個咒罵,甚至是虐待、毆打父母的不孝之人,當場打死。

第三類:淫亂的罪。第十節:「與鄰舍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都必治死。」那個女的是別人的太太,如果你跟她行淫兩個人都要治死;第11節「與繼母行淫的,就是羞辱了他父親,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這也是唯一死刑,沒有商量餘地;第十二節:「與兒婦同房的,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他們行了逆倫的事,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兒婦就是媳婦,她是兒子的太太,竟然跟公公行了逆倫的事,所以兩個人都要治死,沒有贖罪的餘地;第13節「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就是指同性戀,男跟男,女跟女,發生性行為,都要把他們治死。

不要以為同性戀沒有罪,如果同性戀發生性行為也要把他們治死。第14節:「人若娶妻,並娶其母,便是大惡,要把這三人用火焚燒,使你們中間免去大惡。」就是把女孩子的媽媽跟她兩個人娶來當妻子,這也是逆倫的事,三個人通通都要治死;第15節:「人若與獸淫合,總要治死他,也要殺那獸。」如果男人跟野獸發生性行為,男人跟那隻野獸都要死,女人如果跟野獸發生性行為,女人也要死,野獸也要死。以上所說這些淫亂的罪,都是唯一死刑,沒有贖罪祭。

第四類:謀殺與蓄意殺人。同樣都是殺人,有一種是蓄意殺人,有一種是無心殺人,如果是故意殺人也是唯一死刑,從《民數記》三十五章詳細地看就知道了。比如說我在野外砍樹木,砍的時候斧頭飛出去了,剛好有一個人在旁邊,斧頭竟然從他的頭打下去,造成這人當場死亡了,那要不要治死呢?「我」當然是犯了過錯,可是不至於死,我可以到「逃城」去,1因為我不是故意要殺人,因為這個人也許是我的好朋友,也許是我的鄰居,我沒有意思要害死他。但是故意殺人就沒有贖罪祭了。

三.預表

1.贖罪祭預表基督為我們流血,要贖我們一切罪孽。

雖說贖罪祭預表基督為我們捨身流血,要贖我們一切罪孽,但不包括知道真道以後的故意犯罪。

2.信徒若誤犯了罪,就當切實悔改,求主赦免(約壹二1-2,一8-10)。

贖罪祭不是指洗禮時所贖的「罪」,乃贖在平安生活中的信徒,誤犯了一些神吩咐不可行的事(利四2;來十26)。

信徒難免也會犯罪,犯罪以後就沒有救了嗎?我們是可以悔改的,但要看甚麼罪,《約翰壹書》第五章16節說:「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17節:「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可見我們信徒犯的罪有兩種,一種是至於死的罪,這種就不必為他的罪禱告;但不至於死的罪,我們就該為他禱告,他也要自己禱告,懇求神的赦免,所以贖罪祭就是要贖那些我們不知道、軟弱,不明白真理的時候所犯的罪,都應該懇求神的赦免。

《約翰壹書》一章7-9節:「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要知道,不管是嬰孩或是大人,受洗的那天所有的罪都在基督的寶血裡面得到原諒、赦免。

可是我們受洗到現在幾年了呢?有的人五年、有的十年、三十年,甚至是五十年了,我們受洗到今天難道都沒有犯罪嗎?當然有,除非說今天洗禮後,馬上去世,進入天國,這種人大概就沒有犯罪了。可是我們受洗到今天──說了錯話、髒話、罵人的話、誹謗人的話,或我們的心不好,怨恨人、嫉妒人,甚至貪心;行為不好,喝酒、打人、抽菸、嚼檳榔,那怎麼辦呢?

總不能說犯了這些罪也無所謂,反而是一定要去贖罪,靠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因此,我們受洗到今天所犯的一切罪,就是要承認悔改,主耶穌的血才能洗淨我們。

第7節談到:「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這句話在希臘原文裡面,是現在進行式。就是耶穌的血「現在」還在洗淨你,並非只有洗禮那天耶穌的血洗淨我們的罪,之後就沒功效了。

主耶穌的血是永遠有功效的,從我們受洗到離開世界,這幾十年當中,主耶穌的血不斷地在洗淨我們的罪,但有一個先決條件是:「承認自己的罪。」所以我們若犯了罪,晚上要睡覺時猛然想起今天嫉妒一個人、罵一個人,就要禱告悔改說:「主啊!我錯了,求主赦免我的罪。」那麼因為你的誠心悔改,你的罪就赦免了。

因此犯了罪以後,你要馬上承認,越快承認越好,甚麼時候認罪悔改,耶穌的血就甚麼時候洗淨你,只要那個罪不是至於死的罪,其他甚麼罪都可以承認,都可以被原諒的。

就好像以色列百姓出埃及,血抹在門楣、門框,而裡面的人可以得到赦罪是一樣的道理,耶穌的血也同樣在我們身上做記號。所以我甚麼時候有罪,甚麼時候悔改承認,那麼甚麼時候主耶穌的寶血就洗淨你,所以贖罪祭的道理之一,就是告訴我們:主耶穌的寶血永遠有功效。

古代的祭司每次獻祭,都要先到聖所去贖自己的罪,再替百姓贖罪,可是主耶穌只有一次獻上,不必像一般的祭司天天獻祭,一次獻上自己的血就永遠有功效了。所以我們一定要把握住這點,有過錯時一定要認罪悔改才行,但是不要存心去犯罪,若故意去犯,那就不行了。

註:

1.逃城為誤殺之人所可以逃避之處。按當時習俗,多半有報血仇的習慣,本家本族有人被殺,則要找出兇手,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命償命,是故在律法中特別為那些誤殺人的人,設立桃城。在迦南地有三座,在約但河東也有三座,都是利未人的城。律法規定誤殺人的人,必須要等現任大祭司過世以後,才可回到本族本鄉去。詳細請參看《民數記》三十五章。

【五祭要義】平安祭(下)

◎撰文/陳恆道主講 謝宗豪、黃逸杉編寫 ◎期數:395期 ◎2010.08號
3.平安祭又名酬恩祭(利三1)

《利未記》第三章第1節提到:「人獻供物為平安祭」,一旁的小字注解:「平安或做酬恩。」平安祭的另一個名字就是酬恩祭。酬,就是報酬、酬謝。所以酬恩祭就是感恩祭,就是平安祭,說白一點,就是感謝祭,也就是如同今天的感恩奉獻。

四.平安祭的獻法
1.祭牲牽到會幕門口,祭壇旁邊(利三7)

2.按手在祭牲的頭上(利三8)

3.宰殺祭牲(利三8)

4.祭司把血灑在壇的周圍(利三8)



1-4與燔祭相同,請參看燔祭的獻法。

5.取出脂油、尾巴和腰子,祭司要在壇上焚燒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利三9-11)。

燔祭是要全部擺在祭壇上,可是平安祭沒有,只有這三樣要擺在祭壇:脂油、尾巴、腰子。其他搖祭的胸、舉祭的腿,要歸給祭司。就是胸部,還有腿就是右腿,要歸給祭司。

《利未記》第七章31-34節:「祭司要把脂油在壇上焚燒,但胸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你們要從平安祭中把右腿做舉祭,奉給祭司。亞倫子孫中,獻平安祭牲血和脂油的,要得這個右腿為分;因為我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了這個搖的胸和舉的腿給祭司亞倫和他的子孫,作他們從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

當脂油、腰子、尾巴,在祭壇上燒,主持的祭司還要拿一杯酒,在上面灑一灑,稱做奠祭。而酒因著焚燒,異常芳香,也叫做馨香的火祭。

補述9:

肝上的網子,譯做「肝上部的脂肪」會比較好,其意義同蓋臟的脂油、腰兩旁的脂油,「肝上的網子」也屬於脂油這個類屬,並不是指著器官而言。

尾巴為牛、羊脂肪肥厚的部位,特別是綿羊,因此,如依據脂油屬於神,而一般百姓不可吃的原則看來(利七22-25),獻上尾巴可能也是此意。

6.用有酵的餅與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同獻(利七13)

此處說法有二。以前蔡聖民長老的解釋是:「有酵的餅和平安祭同獻,酵經過火就失去作用。信徒不完美,一旦經過火煉,就成聖可以獻給神。」按照素祭的條例,獻給神的,尤其是祭壇上的,是不可以用有酵的。為什麼單單這裡因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可以用有酵的餅?

我的看法是認為,七章13節用有酵的餅和平安祭同獻,應該是指著「一起帶來。」並沒有說一定要擺上,獻在祭壇上。因為既然有酵,為什麼可以擺在祭壇呢?所以我認為「帶來」的意思是說:今天要因著感謝來獻平安祭,那麼你就可以帶有酵的餅一起來。

為什麼要帶來呢?是因為今天全家的人都很高興,要來吃平安祭的肉。既然全家人都來,有老人,有小孩,如果是用無酵餅,很硬很難下嚥,老人家,吃肉已經有點硬,如果無酵餅又是硬的話,就很難高高興興的享用了,但有酵的餅吃起來就比較蓬鬆,容易下嚥。

所以我是認為這是「體貼」的意思,體貼來奉獻平安祭的家屬。雖有兩種不同的解釋,但我們可以共同作為參考,使我們更能存感謝的心來事奉神。

補述10:

有酵的餅(),與陳設餅、獻祭用的「無酵餅」()不同。在聖禮場合使用的是無酵的,會依照所用不同加上乳香、橄欖油等……。而是平常以色列人吃飯時,就會把有酵的餅跟肉一起進食。因此,此處帶著有酵的餅來,應該是平時吃飯的習慣。

關於無酵餅,猶太人慣例上都是做成像薄餅這樣,比較脆,但是硬度對老人家來說還是有些許的不便,不如較軟的餅或者麵包。

7.搖祭的胸與舉祭的腿要歸給祭司(利七31-34)

獻平安祭,第一部分,有三樣要獻給神:脂油、尾巴、腰子。這三樣,祭司把它取出來,擺在祭壇上來燒,來獻給神。第二部分,就是祭司要得到的胸跟右腿。可是,胸要歸給眾祭司們均分,並要在神面前把胸拿起來搖一搖。

那什麼叫舉祭的腿呢?就是右腿。我曾經特別打電話問過一位宰牛的弟兄,說:「右腿是哪一腿呢?」他說:「右腿就是前腿的右邊那一隻。」那一腿就是歸給主持的祭司。比如說,我今天主持平安祭,就是我單獨得到那隻右腿,可是在取去之前,還是要先把右腿在神前舉起來,當作舉祭。

8.獻者可與全家人或親友在外院同吃剩下的祭物(利七15-21;申十二5-12)

獻給神的有脂油、尾巴、腰子。祭司們得到胸,主持的祭司得到右腿。但其他的呢?通通都歸給獻祭的人。獻祭的人還有三隻腿以及背部的肉一大塊,可以請很多人一起來分享,所以難怪平安祭就是皆大歡喜的一個祭。

五.屬靈的教訓

1.獻祭者按手在祭牲頭上,宰殺祭牲(利三8)

表示信徒承認是該死的罪人,並相信主耶穌為他受死(加二20)。

2.灑血在壇的周圍(利三8)

表示主在十字架上流的血要拯救天下萬民(約壹二2)。

1、2與燔祭意義相同,請參考燔祭屬靈的教訓。

3.為感恩而獻祭(利七11)

這是正確的目的,神的子民當常常獻上酬恩祭(林後六1;詩一一六12-13)。

因著感恩獻平安祭,就是最好的動機。《詩篇》一百一十六篇12-13節:「我拿什麼報答耶和華向我所賜的一切厚恩呢?我要舉起救恩的杯,稱揚耶和華的名。」作者他領受到神的恩典、厚恩,怎麼報答呢?他要拿起救恩的杯,傳揚神的名來報答神的厚恩。

楊約翰長老1993年退休,現在的年輕人大概不認識楊約翰長老。可是老一輩的一講到楊約翰執事、長老,大家都非常敬佩,為什麼?因為他是一個很忠心的僕人,他也是我的老師。

楊約翰長老83歲離開世界,留下幾本著作。其中最常聽他講20歲左右的見證。當時已經當傳道了,他得了第三期的肺癆,日治時代肺癆是無藥可醫的絕症,而他這個肺癆已經到非常嚴重的地步,嚴重到一咳嗽就吐出血來,十分可怕。

當時照顧他的是楊馬利亞執事。1有一天楊長老自己想說,已無藥可醫了,所以就暗暗地寫了遺書,留給家人。遺言寫好了他很安心,準備隨時都可以走了。

於是,他就禱告交託主。禱告完,他不經意地就打開聖經,剛好是聖經的最中間,也就是《詩篇》一百一十八篇。他翻到《詩篇》一百一十八篇,眼睛一看就看到17-18節:「我必不至死,仍要存活,並要傳揚耶和華的作為。耶和華雖然嚴嚴地懲治我,卻未曾將我交給死亡。」

他心想:「這是不是主耶穌在指示我,我不會死,還要活下來,但是我活著幹什麼呢?是要傳揚耶和華的作為,是要傳揚神的作為。」所以他有一個感動:「我死不了,因為主耶穌要我再去傳福音。」於是他的病真的從那一刻開始,一天一天地好了。2

楊長老作聖工非常認真。有一陣子,跟他在國外工作,雖然他年紀比我大,也是我的老師,可是他就是很拚命工作,好像是不倒翁一樣。有時我很想休息了,可是老師還不休息,我也就不好意思休息。

那為什麼他這麼拚命呢?因為他認為:「我的生命是主耶穌給我留下來的,我本來就要死了,遺書已經寫好了,可是我看到那句經節使我重新得力。」後來主耶穌又讓他活了六十多年。這六十年當中,他全世界各地、台灣各地都去,所以大概以前的弟兄姊妹都認識他。

總結他的一生,就是活在這兩節經文當中:他要盡一切的力量報答神的恩典,因為今天活著不再是我,是主耶穌在我裡面活著,所以他要報答、他要感謝神的恩典。他在見證裡面這麼說:「我們每天早上起來禱告,要感謝兩件事。第一,感謝主讓我今天還活著;第二,感謝主使我得蒙救贖。」他總是這樣的天天感謝,並且盡力奉獻給主耶穌;他是我們非常好的一個老師,非常好的前輩,直至今日,許多傳道同工都還很尊敬、懷念他。

4.為了還願而獻祭(利七11)

許願不還,主必追討(創二十八20-22,三十五1);許了願,償還不可遲延(傳五4-6)。

獻平安祭的第二個動機就是還願,向神許願也要還願,因此向神許願要慎重。

5.獻於壇上的脂油,腰子和尾巴(利三9-11)

脂油乃身體中最好的,是屬神的(利三16),報答神的恩典當獻上你最好的恩賜。腰子是指力量的源頭,能力是神所賜的,當竭力為主效勞(代上二十九11-17;伯四十16)。尾巴指末位,表示在神面前存心謙卑(彼前五5-6;路十七9-10;腓二3-9)。

脂油是身體中最好的,是屬於神的。我們也當把最好的恩賜獻給神,這就是脂油。

那麼什麼叫腰子呢?腰子指著力量。《約伯記》四十章15-16節講到河馬,牠的氣力在腰間,能力在肚腹的筋上。腰子,今天我們叫腎臟;腎臟若受傷,力氣就會受影響。所以人若想要使出更大的力氣,往往會把腰帶繫緊一點,因為力量在腰部,所以為什麼要把腰子獻給神?就表示說你要把一切的力量獻給神,要竭盡所能,竭力地來為主效勞。有什麼力量、多少力量,你就要竭力多作主工。

再來,為什麼獻尾巴?尾巴在最末端,就是存心謙卑來服事主。用謙卑的態度,居於謙卑的位置來服事神。我們雖然有力量,可以獻上身體上最好的,但還是要存心謙卑,因為所有的都是神所賜的。

6.用有酵的餅與平安祭同獻(利七13)

酵經火烤,即失去作用。信徒本不完全,但經火煉即能成聖,可獻給神(彼前一7;伯二十三10;賽一25)

在上述已經提過,蔡長老的意見是用有酵的餅與平安祭同獻,信徒經火烤後即被煉淨完全。我的意見是神體貼全家人都來了,所以特別允許以感謝來獻平安祭的人,可以帶有酵的餅,這樣全家的人就吃得高興,吃得很快樂。

7.獻祭者與家族共享祭物(利七15-21)

奉獻不但使神喜悅,自己和家人也將得平安、喜樂和賜福(來十三15-16;林後九7-8)。

《申命記》十二章6節:「將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還願祭、甘心祭……。」其實這裡講的舉祭、還願祭、甘心祭,都是平安祭。7節:「在那裡,耶和華──你們神的面前,你們和你們的家屬都可以吃,並且因你所辦的一切事蒙耶和華──你的神賜福,就都歡樂。」所以每一次獻平安祭都很歡樂。

因此,我們要鼓勵家人和弟兄姊妹,常常感恩奉獻,就是獻上感恩祭,使神、自己以及整個教會都享平安和喜樂。

8.小結

感恩奉獻通常是奉獻財物,可是我們感恩的方法其實有很多,不只是奉獻金錢,也可以像楊長老一樣,他知道活著是為主而活,所以拚命地為主工作。今日,我們有什麼學識、有什麼恩賜,就要報答神的恩典,把所擁有的奉獻出來,這就是學習平安祭最重要的教訓。


註:

1.楊馬利亞執事,曾任戰後初期「輔助傳道」一職。其子林崑星為本會之傳道。

2.此見證收錄在:楊約翰見證,章壽南記錄,<蒙主恩召至獻身事主>,《真耶穌教會台灣神學院創設32週年紀念刊》(台中市:真耶穌教會台灣神學院,1996.02.15),頁113-123。

【五祭要義】平安祭(上)

◎撰文/陳恆道主講‧謝宗豪、黃逸杉編寫 ◎期數:394期 ◎2010.07號

平安祭又稱為感謝祭,是奉獻的人為感謝神的恩典,而獻上的一種祭。

以色列百姓常常獻平安祭,因為他們常常領受神的恩典,而我們信徒,如果常常來感恩奉獻,也是同樣的道理。相反地,如果教會經常沒有信徒來感恩奉獻,那麼這個教會可能是很少人蒙恩,要不然的話就是蒙恩的人不懂得報恩。

《民數記》第十章第10節:「在你們快樂的日子和節期並月朔,獻燔祭和平安祭,也要吹號,這都要在你們神面前做為紀念。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摩西特別告訴以色列百姓,當你們在快樂的日子,或節期,或月朔,都要獻上燔祭和平安祭。

燔祭和平安祭,可以說是以色列百姓最常奉獻的兩種祭。而且是在快樂的日子來奉獻,所以獻平安祭的人,一定是非常喜樂,心中充滿感謝。因此信徒應該常常存著喜樂的心來到教會,向主耶穌獻上感恩的奉獻。

神要百姓在快樂的日子、節期,獻上向神的感謝。不但要獻,還要在各地吹角,表明是何等的隆重、神聖。吹角就是告訴大家,今天是什麼日子,所以要獻平安祭。

從這個背景我們就知道,獻平安祭是非常喜樂的意思。所以我說,一個信徒如果懂得到教會感恩奉獻,那證明他是非常喜樂的,因為他得到主耶穌大大的賜福。

一個人要感恩奉獻,不外乎他得到平安。這個平安,也許是遇到車禍卻平安無事;也許是考上高中、考上大學了;剛結婚很喜樂,或婚後很久沒有生孩子,最近太太懷孕,一高興,就來感恩奉獻,甚至是生了雙胞胎更高興,一舉兩得而來感恩奉獻;也可能近來生意比較好,或者農作物非常豐收。

或許有些弟兄姊妹說:「我什麼事都沒有發生」,證明最近很平安,也是主耶穌的保守,這也可以感恩奉獻。若一個人懂得感恩奉獻,理由其實可以很多很多;但如果不懂得感恩、不奉獻的人,也是什麼理由都有。所以我們要記住,能夠懂得感恩奉獻的人,是非常喜樂的,這是獻上平安祭最大的理由。

在聖經的記載中,以色列百姓曾有幾次全國性的平安祭:

有一次,就是約櫃回到錫安城。《撒母耳記下》六章17-19節:「眾人將耶和華的約櫃請進去,安放在所預備的地方,就是在大衛所搭的帳幕裡。大衛在耶和華面前獻燔祭和平安祭,大衛獻完了燔祭和平安祭。就奉萬軍之耶和華的名給民祝福,並且分給以色列眾人,無論男女,每個人一個餅、一塊肉、一個葡萄餅;眾人就各回各家去了。」

這裡記載約櫃被接到錫安。之前約櫃曾被非利士人擄去,百姓非常地傷心,因為約櫃象徵神的同在。後來神的約櫃雖輾轉回以色列人的城裡,但直到大衛作王,才為約櫃預備一個固定的地方。

這一天,約櫃從俄別以東的家搬到錫安城,大衛王非常地高興,他親自到城外迎接,並且這一天跟老百姓一起跳舞、唱歌、喜樂。當約櫃放在帳幕裡面,大衛就獻上平安祭。平安祭結束了,大衛便給老百姓祝福,又分給參加的以色列眾民,無論男女老少,都是一個餅、一塊肉,大家就高高興興地回家。

另一次最盛大,是所羅門所主持的平安祭。所羅門奉獻聖殿,這一次是空前的平安祭。《列王記上》第八章63節:「所羅門向耶和華獻平安祭,用牛兩萬兩千隻,羊十二萬。這樣,王和以色列民為耶和華的殿行奉獻之禮。」66節:「第八日,王遣散眾民;他們都為他祝福。因見耶和華向祂的僕人大衛和祂的民所施的恩惠,就都心中喜樂,各歸各家去了。」所羅門蓋聖殿,就是空前的大事。

他動員了全國的人力、物力,蓋一個非常美麗堂皇的聖殿。當聖殿完成了,所羅門親自主持聖殿的落成之禮。落成禮完,所羅門就獻平安祭,之後又分給百姓每個人有一份禮物帶回家,所以大家都心中喜樂。這一次的平安祭,一共動用將近十五萬隻的牛跟羊,因為是最美麗、最堂皇、最重要的聖殿完成,所以他獻平安祭。

我們各地方教會在獻堂禮的時候,不也是跟所羅門一樣嗎?也是很多人來參加,當天會堂的座位都坐不下。很多來參加的都很高興,就像是平安祭一樣。舉辦的教會,不但擺設豐盛的宴席來宴請大家,同時在結束以後,每個人都一份禮物。雖然禮物不再是分肉,也不是分餅,是送讚美詩、聖經袋等等,但大家都還是非常喜悅。所以我說獻平安祭是最喜樂的一件事。

那麼摩西叫以色列百姓所獻的平安祭,要怎麼來獻呢?

一.祭物

1.沒有殘疾的公牛或母牛(利三1)

與燔祭不同,燔祭限定公牛,平安祭是可以用母牛的。

2.沒有殘疾的公綿羊或母綿羊(利三6)

公母都可以用,可以歡心樂意的獻祭。

3.山羊(利三12)

還可以用山羊,所以平安祭簡單地說用的是公牛、母牛、公綿羊、母綿羊,還有山羊,這就跟燔祭不一樣。

4.不用鳥

若是獻燔祭可以用斑鳩或雛鴿,但為什麼平安祭沒有用鳥呢?因為平安祭,除了一部分要獻在祭壇上歸給神,一部分要歸給祭司,剩下的部分奉獻的人可以帶回家,與家裡的人一起分享。如果用飛鳥為祭物,顯然不夠分配,因此就不用飛鳥了。

5.小結

從平安祭來看,人向神單單有感恩的心是不夠的,必須付諸行動。就好像我們弟兄姊妹常常說:「感謝主!感謝主!」只是用嘴巴感謝主但都沒有來奉獻,這就是有口無實、沒有行動。如果收穫很多、牛羊生產很多、水果產量很多,可是只有口說感謝,卻一毛不拔,這怎麼叫做真正的感謝主呢?

二.目的

1.為感恩而奉獻(利七11-12)

《利未記》七章11-12節:「人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條例乃是這樣:他若為感謝獻上,……。」第一個動機是為感謝獻上,感謝誰?當然是感謝神。

感謝的理由很多:感謝主!我這個月通通沒有看醫生,沒有花一毛錢在醫藥費上,所以我要來感恩奉獻;感謝主!我這個月的考試都及格,沒有一科是紅字的,我要來報答主耶穌給我的聰明智慧;感謝主!我發生車禍但都沒有受傷。這些不都是神的恩典嗎?所以為著感恩而奉獻,這個動機是美好的。

2.為還願而奉獻(利七16)

《利未記》七章15-16節:「為感謝獻平安祭的肉,要在獻的日子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若所獻的是為了還願……。」第二個動機就是還願。很多人遇到困難的時候,人力無法解決時,他就會向神許願。

像撒母耳的母親哈拿,因為結婚好久都沒有生孩子,又常遭受別人的譏笑,所以難過。有一天她到了聖殿,向神禱告許願說:「神哪,如果祢讓我生孩子,而且是男孩子的話,我就把他歸做拿細耳人。」所謂拿細耳人就是終生歸神的人。結果回家後,她竟然懷孕,生了一個兒子──撒母耳。

撒母耳斷奶以後,她就把他送到以利面前,然後向以利說明,這個兒子是她許願得到的,所以現在來還願。雖然小男孩很可愛,但是她還是把他獻給神,使他終生做拿細耳人。所以撒母耳在很小的時候,就在聖殿、在以利面前服事。

有些弟兄姊妹也會許願,但當提醒自己,不要隨便許願,因為許願一定要還,如果辦不到就不要許。人是可以立志的,像小朋友常常說:「我將來要當總統!」這算是立志,是一時的感動。可見立志是在神面前奮發圖強,與許願是不一樣的;人若向神許願,是有條件的。如果賜我什麼,我就要獻上什麼;如果幫助我考上大學、如果幫助我考上碩士、博士畢業了,我就要當傳道。

因此,假如有一天你真的拿到了博士學位,到時候後悔了,說:「唉呀!我今天當博士了,我還要當傳道幹什麼?」但你當初為什麼要這樣子許願呢?許願又後悔,這是不行的。所以許願總要謹慎小心。

3.因甘心樂意而奉獻(利七16)

七章16節下半句:「若所獻的是為許願,或是甘心獻的。」甘心獻的,就是說不管是否有什麼原因,就是要獻平安祭。意思是:沒有特別的原因,我就是甘心樂意要奉獻平安祭,故平安祭也叫甘心祭。

4.處理的方法

這三種動機,在獻平安祭的時候處理的方法又不同。

第一個,如果是因著感恩來奉獻平安祭,祭肉當天一定要吃完。第七章15節:「為感謝獻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獻的日子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所以自己要拿捏,今天帶一隻牛,或帶一隻公羊來獻平安祭,可以分到很多肉,除了祭司得到的、給神的,其他都是獻祭的人的。因此,要去想一想,這一隻牛、羊,肉大概多少,除了我家六個人以外,需不需要請朋友、請親戚一起來分享。

但是如果為許願、是甘心獻的平安祭呢?那麼肉可以吃兩天。第七章16節:「若所獻的是為還願,或是甘心獻的,必在獻的日子吃,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吃。但所剩下的祭肉,到第三天就要用火焚燒」,因著許願,或著甘心來獻平安祭的,那一種肉可以吃兩天,到第三天要把肉燒掉。假若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第二天你再吃此祭物就不蒙悅納,為著許願、甘心獻的平安祭的肉,第三天你又吃,就必擔當他的罪孽。

18節很嚴格的說:「第三天吃了平安祭的肉,這祭必不蒙悅納,人所獻的也不算為祭,反為可憎嫌的,吃這祭肉的,就必擔當他的罪孽。」因此以色列百姓不但可以快樂、感恩的心來獻上平安祭,也要嚴格的遵守神的律法,到第三天(因感謝而獻的是到第二天),一定要把肉燒掉,得以領受更美的福氣。

三.預表

1.平安祭預表基督為我們流血捨命,使人與神和好,得享平安(西一20;弗四14-16)

本來耶穌基督還沒有替我們死在十字架的時候,我們是跟神為仇、為敵,與神不和睦,就好像聖殿有:外院、聖所、至聖所。聖所與至聖所之間,有幔子隔開,表示神與人不能見面,唯有大祭司一年一度拿著贖罪的血才能進去。

所以人跟神本來是不和睦的,但感謝神,主耶穌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使我們可以跟神和好了,就像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斷氣的那一刻,聖經說:「聖所跟至聖所的幔子從上到下裂開了。」意思就是沒有幔子,神與人可以直接對話、直接見面了。所以耶穌基督成就了和平,使我們與神和好,得享平安。

2.信徒既然靠著主耶穌與神和好,當感念神恩,獻上酬恩的靈祭(西三15-17;詩五十14、23)

《詩篇》五十篇14節:「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給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做詩的人說:「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這句話的意思其實就是指著平安祭了,信徒既然得到主耶穌的救恩受了洗,就要常常感謝神,獻上蒙恩的靈祭。

曾經有一次我去某個教會,講述平安祭,勉勵大家感謝神,說:「你們當中這麼多人今年考上大學,你們有沒有感恩奉獻呢?」感謝主!那天財務負責人告訴我:「傳道,你今天這樣一講,收到了好多包感恩奉獻耶!都是考大學來奉獻的。」我說:「喔,他們聽懂了!」

假如你今年考上高中、考上大學、考上職業證照,不應該感謝嗎?一千塊也是感謝,一萬塊也是感謝,就是一百塊也是感謝啊!有一點心,就要表達出來,不要蒙恩這麼多,卻什麼也不表達。所以,以色列百姓的平安祭的祭禮不是寫著玩的,目的就是要告訴我們要好好獻上酬恩祭、甘心的感恩奉獻。

素祭(下)

◎撰文/陳恆道 ◎期數:393期 ◎2010.06號
5.加上乳香(利二1):愛心


第二章2節說:要把所有的乳香加進去。為什麼素祭要加乳香呢?乳香是一種高貴的香品。《以弗所書》五章2節談到:「你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做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給神。」基督愛我們,還有憑愛心行事,都談到愛,這個馨香的供物,就是指著乳香,也就是愛心。


那麼,素祭一定要把所有的乳香加上去,才能夠成為素祭。這樣看來,所有的品德當中,愛最重要。我們要成為素祭獻給神,就是要追求愛心;一個有愛心的人,就是最好的素祭。


在本會,確實有很多弟兄姊妹,他們真的很有愛心,令人感動。例如,我年輕的時候駐牧屏東教會,屬烏龍教會的陳順真執事,9她真是一位充滿愛心的女執事,彰顯出就像有乳香的愛。


有一個星期我到烏龍去領會,當時烏龍還是祈禱所,所以就暫住在她家,而我又比他的兒子(就是現在的楊榮堂執事)小一兩歲,所以住在她的家,也像是她的兒子一樣。


第一個早上,約莫五點鐘她就來敲門。19歲的青年,五點鐘是正好睡的時候,她這樣一敲,我就醒過來了,直覺的認為:「啊,要聚會了!」因為,那時有早禱會,我就想:「是不是我睡過頭了?」咦?結果不是耶。於是我就應聲說:「是誰呢?」她說:「是我。」我一聽,是女執事的聲音。但早上五點要做什麼?


我一開門,她就拿出一杯飲料。後來我才知道是什麼東西。她說:「傳道,你現在年輕,來日方長,你的喉嚨要保養好,這一杯是雞蛋加冰糖去泡的。」她還說:「我的先生曾是其他教會的牧師,以前我就是這樣做,所以他的喉嚨非常好。你現在這麼年輕,一定要喝。在我家的這一個星期,我每天早上就泡一杯給你喝。


要在早上四、五點喝最好。」我就有點感慨地說:「唉!執事啊!我不敢當,我當妳的孩子都還太小呢!妳為了我,四點半要起床、燒開水、泡雞蛋、加冰糖,然後再拿到我面前,我怎麼敢喝?不可以、不可以。」她說:「唉!你講什麼,你住在我家就像是我的兒子一樣了,我的兒子我沒有這樣做,但是我的先生,我就是這樣做的,因為他是牧師,所以我必須這麼做,雖然他現在已經離世了。」我說:「我還是不能喝!」她說:「你不喝?」她就把那一杯放在我的桌上,然後拿一張椅子坐在一邊:「你不喝,我就絕對不走。」這弄得我也沒有辦法,只好感謝主喝了。


喝完了她就繼續交代說:「這個喉嚨的聲音,跟睡眠有關,一定要有很充足的睡眠。現在還早,你趕快再睡。」於是我就繼續睡,之後每天早晨,連續七杯。所以我想,我當傳道至今,還能發出聲音來,大概是那七杯的功效吧!


她不只接待我,也很有愛心的接待其他人。由於她的職業是產婆,那一帶的人都是請她去接生。以前很窮,只有有錢人才能夠上醫院去生孩子,其他就是請收生婆到家裡來。她去幫人接生時,習俗上產婦的家人都會包個紅包給她,她就收了。可是如果她知道這是窮人家,她就不收。表面上,把紅包收起來,但錢就偷偷地塞在產婦的枕頭底下。沒有收不打緊,隔一天,還到菜市場去買豬肝、腎臟和一些做月子的補品炒麻油,趁熱就帶去給那個產婦吃。


因為她不收窮人的紅包,又替她們做月子,所以那些人真的很感動,後來很多人因為她的愛心來信主。現今烏龍教會許多來信主的同靈,不少人是她帶領的。這些被她愛心所感動,也就是被她所懷的乳香所感動的。


再舉一個例子:我曾經去國外工作的時候,遇到一個姊妹嫁到一個有錢人的家。她夫家的小姑脾氣不好,常常欺負這個嫂嫂。這個小姑,在家裡做王,媽媽聽她的,哥哥也不敢惹她,這樣一個很兇的小姑,有時候用台灣話來說就叫做:「小姑王」。


雖然她常欺負人,但這個嫂嫂很會忍耐,都沒有跟她計較,總為她禱告。她的伯伯、媽媽也是常常安慰這個媳婦:「小孩不懂事,還沒有結婚嘛,我們就原諒她。」那個媳婦脾氣很好地說:「不會啦,我不會跟她計較。我是嫂嫂,她是小姑,我怎麼會跟她計較呢?」


就這樣相處了大概一兩年,天天依然被她欺負,可是這個嫂嫂忍耐地把眼淚往肚裡吞,也沒有回娘家去訴苦。兩年以後這個小姑出嫁了,現在輪到她嫁過去那邊的小姑兇她。她受不了,因為她是千金小姐、大家閨秀,怎麼能夠受人欺負呢?以前她欺負人,覺得沒有怎麼樣,現在她被欺負覺得很難受,但又沒辦法。她才恍然大悟:「我那個嫂嫂真的太偉大了,以前被我這樣欺負,一句話都不講。現在這些人不是這樣,我講一句話,就要欺負我。」


後來她想回家冷靜一下,但是又不敢回來,因為她對嫂嫂這麼不好。於是,她就打電話跟她媽媽講:「我要回家去一兩個月,可以嗎?」媽媽說:「現在不是我作主,是妳嫂嫂當家,妳要問她。」她說:「妳替我問啦!」媽媽說:「妳要回來,妳要問啊!我相信妳的嫂嫂不會像妳這樣子的,妳要問她。」這個小姑就打電話問嫂嫂,把情形告訴她說:「我想要回家暫避風頭,一兩個月怎麼樣?」嫂嫂說:「這個家本來就是妳的,隨時歡迎啊!過去的事不要再講,大家都不懂事,回來回來,趕快回來!」哇!這個小姑一回去,感動的不得了,抱著這個嫂嫂一直哭。像這樣愛心的感動,讓壞脾氣、嬌生慣養的小姑都可以被打動,後來回去便和好,還改變了脾氣。


所以保羅說: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其中最大的就是愛呢?就是這個道理。因此,我們要成為一個美好的素祭,就只有行出愛心來,把乳香通通加進去,從家裡、從教會、從我們的周圍開始做,這樣子就是最好的素祭了。




補述8:
乳香,通常的放法,不是跟油還有麵糰全部攪一攪和在一起,而是等到做完以後,才把乳香擺在上面,例如《利未記》二十五章第7節提到陳設餅上擺放的乳香即是一例。在此處的馨香祭並非只是文學性的意義,而是一種具體的表現,是真的有香氣的,由於麵粉或餅其實很少量,算是象徵性的代表,而乳香卻是所有的一起獻上,所以香氣濃郁,具體的成為「馨香的火祭」。


而在屬靈的意義上,我們雖然是經過熬煉才成為聖餅,但是總得再放上乳香,放上所有的愛心在這經過熬煉的身體上,這樣燒出來的才是真正馨香、蒙主悅納的馨香祭。


6.用鹽調和(利二3)


基督的奉獻,乃基於神人的立約──鹽約(是不毀壞之約)(民十八19)。鹽,有防腐、調和的作用,表示基督偉大的感化力與祂的柔和所帶給人的安詳。信徒也當有如基督一樣的鹽存在(太十一29;太五13;西四6)。
素祭的鹽是什麼意思呢?主耶穌叫我們做世上的鹽,有三個意思。
第一,是《民數記》十八章19節的不會毀壞之約。所以,我們的食物,肉、菜,如果放鹽巴,就不會壞。因而,鹽象徵的就是不變質、不會壞。所以,所有的品德也要加鹽,也就是有真理在裡面,有聖靈與你同在,你就不會變壞、不會腐敗了。
第二,是《馬可福音》九章50節:「鹽本是好的,若失了味,可用什麼叫它再鹹呢?你們裡頭應當有鹽,彼此和睦。」這裡告訴我們:鹽就是彼此和睦。假若一個人,經常跟鄰居吵架,跟家人不和睦,甚至夫妻不和睦,婆媳之間、兄弟姊妹之間,或者跟教會的弟兄姊妹常常不和睦,這個就證明你沒有鹽。既然沒有鹽,那就不是素祭了。所以我們要成為素祭一定要加鹽,就是跟大家和平相處,跟家人、跟外人,跟鄰居都一樣,通通都要彼此和睦,那才是有鹽的人。
第三,《歌羅西書》四章6節:「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這裡又告訴我們所謂的鹽,就是溫柔、和氣、慈悲。有的人講話好像帶刺,很刻薄、很粗魯,這個就是沒有鹽。因為鹽一放進去,硬的東西都會變軟,所以一個人溫柔、講話和氣、態度良善,就是放鹽。
所以素祭一定要配鹽,就是告訴我們:「不會變壞、彼此和睦,而且帶著溫柔和氣」,這個就是放鹽的意義。所以我們要想想看我們有沒有放鹽?如果有,應該這三個特性都會顯現出來。
7.不可加酵(利二1)


酵表示一切邪惡(林前五8)、假冒為善(路十二1)、異端邪教(太十六5、12),這些在基督裡毫無所有(約十四30)。信徒也當完全除去舊酵,成為聖潔(弗四31)。
《利未記》二章11節:「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以有酵。」我們平常的饅頭、麵包都是加酵才能夠發起來,很鬆很軟。那麼,酵是甚麼?酵在聖經裡面有三個解釋:
第一,《哥林多前書》五章8節:是指著一切的邪惡。第二,《路加福音》十二章第1節:指著假冒為善。第三,《馬太福音》十六章5-12節,指著異端邪說。
所以,你看在聖經指著酵,常常都是壞的,都是不好的。因此聖經叫我們把一切的舊酵除掉,這樣才能夠成為新糰。素祭為什麼不可以加酵,是因為酵是指著不好的。
那麼,這個酵既然是邪惡、偽善,還有異端邪說,所以假如有這三種情形,就是加酵,不能當作素祭了。在平常有很多異端邪說和迷信,就如酵一樣。所以你看有人搬家要看日子、蓋個廚房也要看方向;娶親結婚,還有喪禮都要看日子,還要算時間,這個就是酵、是迷信,很不自由。
8.不可用蜜(利二11)


表示基督一生「常經憂患,多受痛苦。」(賽五三3)。信徒當有吃苦的心志,不貪世間的享樂(彼前四1-3;來十一24-26)。蜜一經火就發酸,愛好逸樂的人,也經不起各種磨練(民十一4-6)。


蜜很甜、很好吃,但為什麼不可加蜜?因為蜜,在其中所表達的意思,有些部分是不好的,如:
第一個是虛假的讚美。有些人喜歡別人的讚美,但有些時候讚美是虛假的,並不是真心,而是虛情假意的,不過不少人就偏偏喜歡這樣,不但自己喜歡吃蜜,還送蜜給人吃。


第二個就是罪中之樂。比如說醉酒、賭博、跳舞,這些都是罪中之樂。這種罪中之樂就是蜜,因為吃蜜過多是不好的。


蜜,經不起火煉,經過火一燒就變酸了,所以喜歡蜜的人,經不起各種的磨練,就變質了。因此,聖經告訴我們,素祭不可以加蜜,就是叫我們不要接受人虛假的讚美,或者虛假地讚美人;也不要愛好罪中之樂,因為這些都是屬於世界上的蜜。主耶穌常經憂患、多受痛苦,因為祂沒有過吃蜜的生活,因此主耶穌一輩子當中,都常能謹慎自己,有美好的素祭擺在神面前。


9.獻素祭於燔祭之後


基督若只有完美的品德和吃苦的精神,仍無法救贖人類;祂必須流血死於十字架(燔祭)上,才能完成救人之大工。一方面也表明人的得救,非靠自己的義行,乃靠基督的寶血(羅三24-28;多三5)。


素祭不可以單獨奉獻,一定要跟燔祭一起獻。燔祭代表耶穌的救贖,燔祭之後才獻素祭。所以一個人不能說自己的行為很好、品德很好,所以不用信耶穌。反而是信耶穌以後,好品德才顯出價值來,但是如果沒有接受洗禮,單單有好的品德還是不能救自己。10


就好像主耶穌,如果祂單單獻素祭,有很好的品德,可是祂沒有為我們死,還是沒有辦法救我們。雖然主耶穌的品德完全,可是祂不是靠著品德救我們,而是釘在十字架上,犧牲生命、完全奉獻,才救了我們,因為祂替我們死,所以祂的品德才顯出高貴及價值。


否則,世上許多偉人,不是很好嗎?他們很有修養的,可是並不能救我們,因為他們不是無罪的,也無法替我們死。所以,今日不是靠個人的行為得救,而是靠著耶穌的寶血,就是燔祭;接受燔祭,才能得救。那麼得救之後你所表現的那些品德,需在每時每刻結出好果子,有美好的表現,才有果效。


註:
9.陳順真,本名楊陳金鑾,原為長老會信徒,歷經8年而得聖靈,後在烏龍地區廣傳真道,引領多人歸主,於烏龍教會建堂前,1962年去世。子楊榮堂為本會執事、女楊龍花(楊良花)姊妹曾於總會任職。文中提到時間,據考為1955年9月陳恆道長老駐牧於屏東教會,此時烏龍地區僅有祈禱所亦為其駐牧區域。詳參烏龍教會自編,《真耶穌教會烏龍教會獻堂暨成立二十八週年紀念特刊》(屏東縣:真耶穌教會烏龍教會,1991.12.08)。
10.實質上素祭還可以與其他祭一起同獻。

2011年11月21日 星期一

【五祭要義】素祭(上)

◎陳恆道主講‧謝宗豪、黃逸杉編寫
◎期數:392期 ◎2010.05號

《利未記》二章1節說:「若有人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要用細麵澆上油,加上乳香」。那素祭是向神獻上何種禮物呢?其中有何屬靈的教訓呢?

一.素祭的祭物

在古代,神要以色列百姓獻素祭,它的祭物有三種:

1.細麵:所謂細麵就是麵粉。1
2.細麵餅:就是麵粉去做的餅。2
3.新穗子:就是初熟的麥子。

二.製法

1.澆上油(利二1-2)

「若有人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要用細麵澆上油,加上乳香。」拿來麵粉以後,要把所帶來的油澆在麵粉上,澆一澆。這個油是什麼油呢?油就是猶太人所用的橄欖油。3

2.加上乳香(利二2-2)

「取些油和所有的乳香」,乳香要「全部」獻上去。4

3.加上鹽(利二13)

二章13節:「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神立約的鹽。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除了本來的麵粉,還有加上的油、乳香以外,還要用鹽調和。這鹽就是立約的鹽。

4.勿加酵和蜜(利二11)

「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以有酵;因為你們不可燒一點酵、一點蜜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所以,素祭要加三樣東西:加油、加乳香、加鹽。卻有兩樣不可加的:不要加酵,不要加蜜。

三.預表

1.基督在世為人有完全的品格,為神所悅納;並且受苦捨命,為我們生命的糧。

素祭代表主耶穌的品德,祂不但是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成為燔祭,祂也是素祭,因為祂有美好的品德。

聖經裡面記載著主耶穌祂柔和謙卑、忠心順服、慈愛憐憫、聖潔公義,富有許多的美德,也就是因為這樣的品德,所以成為素祭良好的代表。

2.我們當效法基督的完全,努力結果,使生活完全成聖,為神所悅納(來十三15-16;約壹二6)。

今天我們受洗之後,接受主耶穌的救恩,這是燔祭。然而,在得到救恩之後,還要開始結出果子來,像主耶穌這麼地完美,才能夠成為好的素祭。

所以我們受洗之後,要天天獻素祭。而每日獻素祭,則是因為已經獻燔祭了,所以我們受洗之後要每天每天地結出美好的果子,討神喜悅。

四.獻法

1.不可單獨獻素祭,必須與燔祭同獻,所以叫「同獻的素祭」(民二十九2-6)。

《民數記》二十九章第2-3節談到燔祭時說:「你們要將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七隻,作為馨香的燔祭獻給耶和華。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麵。」這邊說到素祭是同獻的素祭,也就是說素祭不可以單獨奉獻,一定是血祭之後才可以。可見獻燔祭之後才接著獻素祭,然而燔祭卻是可以單獨奉獻的,所以素祭又稱為「同獻的素祭」。

第3節後半又接著說:「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麵(也就是麵粉);為一隻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一隻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為那七隻羊羔,每隻要獻伊法十分之一。」這裡我們看出一個原則:公牛3/10伊法;公羊2/10伊法;羊羔1/10伊法。

神規定獻素祭的數量,假若你的燔祭是公牛,你的麵粉就要伊法十分之三;假若燔祭是公羊,那麼你的素祭,就是伊法十分之二;如果你的燔祭是羊羔,羊羔就是小羊,那麼你的素祭的麵粉,就是伊法十分之一。

那什麼又叫做伊法呢?伊法就是以色列容器中最大的一種。容器的名字就叫做伊法,好像我們平常用的一斗、一升。斗、升就是我們的容器;以色列的容器就是伊法。

伊法的十分之一,大約是3.5升,5也就是一個成年男人一天的食量。大概這樣去推想就知道了,所以獻素祭的時候,不是隨己所願,而是按照律法的規定,看看燔祭是獻公牛、公羊,還是羊羔,然後再參酌麵粉的量來獻上素祭。

補述6:

同獻的素祭,除了獻於燔祭之後,也可以獻於平安祭之後(民十五8-11),甚至在特殊情況會與贖罪祭一同(民十五24)。然而無論如何,不變的是素祭必定要接於血祭之後,有流血完才能獻素祭。

在摩西頒布律法後,這點規定便十分嚴格,雖然《利未記》六章20節看起來似乎是可以單獨奉獻的,然而再看《民數記》二十八章4-6節便可清楚知道,素祭必是接在燔祭之後(血祭),而成為「同獻的素祭」,更是「常獻的素祭」(利六20)。

2.祭司要從細麵中取出一把來,並取些油和所有的乳香燒在壇上(利二2)。

第二章第1節:「若有人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要用細麵澆上油,加上乳香」,上面已經提到,細麵就是麵粉,拿麵粉來了,接下來就要澆上油,加上乳香,然而這個麵粉,不是全部獻上,所以第2節說:「帶到亞倫子孫作祭司的那裡;祭司就要從細麵中取出一把來」,要獻素祭就是獻伊法十分之一,但是祭司要擺在祭壇上的,卻是奉獻中的一把而已。也就是在奉獻的伊法十分之一中,抓上一把「象徵性」地放在祭壇上。然後就要把所帶來的油倒在麵粉上,澆一澆。

另外,加上乳香。看第2節所說:「祭司從細麵中取出一把,取些油。」油是「一些」而已,但乳香是「全部」,所以說:「和所有的乳香,把它放在祭壇上,然後點火來燒,這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3.剩下的歸給祭司享用,但必須在會幕的院子裡吃(利二3,六14-16)。

第二章第10節:「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通常來獻素祭的時候,麵粉剩下的很多,因為祭司獻祭只是取其中一把而已。但這些剩下的細麵粉,並不是一個人獨得,而是由亞倫的子孫大家平分,平均分配。

因此,再看《利未記》第七章第10節:「凡素祭,無論是用油調和的,是乾的,都要歸給亞倫的子孫,大家均分。」所以剩下的麵粉,不是讓奉獻的人帶回家,不能說帶來的麵粉沒有用完又帶回去,這樣子就不算奉獻了,應該是要將剩下的通通都歸給祭司。

然而為什麼要都歸給祭司呢?因為那是「至聖」的,所以不能帶回家,一定要給亞倫的子孫那些祭司。

那麼又要符合怎麼樣的規定才能享用這些麵粉呢?《利未記》第六章18節:「凡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亞倫子孫中的男丁都要吃這一份,直到萬代,作他們永得的分。摸這些祭物的,都要成為聖。」享用這些麵粉,第一個要件就是要在聖處吃,也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裡面吃,不能帶出去;第二就是亞倫子孫當中那些男丁才可以吃。

除此之外,再看六章16節:「所剩下的,亞倫和他的子孫要吃,必在聖處不帶酵而吃,要在會幕的院子裡吃。」所以從這個至聖之物,我們得到一個結論:它是屬神的,所以准許亞倫子孫吃。可是要在院子裡吃,在會幕的院子,也就是聖處、聖潔的地方。而且不可以帶酵,不可以放酵進去。不可以說這些麵粉是屬於祭司的,祭司就把它做饅頭、做麵包,因為饅頭麵包都已經發酵,而發酵了就不是神所喜悅的了。

4.祭司獻素祭的獻法

如果是祭司自己來奉獻素祭,那又怎麼辦呢?祭司的素祭,有特別的規定。第六章22節:「亞倫的子孫當中,接續他為受膏的祭司,要把這素祭獻上,要全燒給耶和華。這是永遠的定例。」祭司的素祭強調都要燒,不可以吃。

所以祭司來獻素祭,是全部都要燒,這樣才跟百姓一樣。百姓來獻素祭,祭司只有取出一把,取出一些油,以及全部的乳香來燒。可是今天是祭司本人要來獻素祭,那些麵粉全部都燒了,不能帶回家,這才是奉獻的精神。

五.屬靈的教訓

1.素祭的祭物均以麥子作成,此麥子即基督,也指信徒(約十二24;太十三30)。

素祭所用的都是用麥子做成的,這個麥子就是基督,也是指著信徒。

素祭的禮物,例如像麵粉、麥餅,都是麥子製成再加工製成的。麥穗基本上也可算作麥子。所以素祭所用的這三樣東西都是指著麥子。

《約翰福音》十二章24節,耶穌這樣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如果死了,就結出很多子粒來。」主耶穌有一粒麥子的精神,祂是麥子,祂肯犧牲來造就很多人。今日,信徒也是麥子,所以我們也是素祭;因為我們是麥子,所以要學習主耶穌這種一粒麥子的精神。

神學院有兩句話,就是:「一粒麥子、清晨甘露。」6這兩句是當時的院長──林奉來長老,7很關心的兩句話。所以他提出這兩句話後,便請南門教會的一位劉弟兄寫(這位劉弟兄毛筆字寫得非常漂亮),然後去刻成兩個大的匾額,放在神學院的大教室;一句放前面,一句放後面。

所以神學生,每天早、晚禱,來到大教室舉目一看,就是清晨甘露。什麼是清晨甘露?清晨早上的露水,那句話是代表青春、活潑、有朝氣、有活力,意思就是要求神學生,不要死氣沉沉,不要一大早就沒精神,要整天充滿活力,好像清晨的甘露,這句話是取自《詩篇》一一○篇第3節,那裡面所說清晨的甘露,小字說明是「少年的時光」。少年時光就是指著蹦蹦跳跳、有朝氣、有活力。

所以神學生每天早禱會看到清晨甘露,一天又開始了,一定要有精神有活力,而早禱會完,大家站起來往後面看,就看到另外一句叫:「一粒麥子。」一粒麥子就是鼓勵神學生要有犧牲的精神,要有一粒麥子的精神。

所以素祭為什麼一定要用麥子?就是告訴我們它有犧牲的精神,它能夠結出很多的子粒。今日,信徒也要如此成為素祭,也應該有這種一粒麥子的精神。既然是麥子,我們到底有沒有結出子粒呢?我們有結出很多的品德嗎?我們有沒有帶領很多人來信主?這就是我們要檢討的。

2.細麵表示基督的聖潔,信徒也當成為聖潔的麵(林前五7)。

細麵就是麵粉,麵粉是白色的,表示基督的聖潔,信徒也要成為聖潔的細麵。麥子經過一磨、去皮、壓榨,磨了以後就變成麵粉,而麵粉又很潔白。所以素祭最強調的就是白色、就是聖潔。

信徒,天天要獻素祭,很重要的就是要有聖潔的品德,所以信徒不能講髒話,講話也不可以沒有修養。

有些信徒講話跟一般人一樣,很多不好聽、黃色的話都說出來,但聖經告訴我們:污穢的言語一句也不可以出口。不但是言語,就連我們的心思意念也要聖潔。因為我們的是麵粉,是白色的,心思意念要乾乾淨淨,沒有貪心、沒有嫉妒、沒有怨恨,沒有這些雜念;行為也應當是像細麵,很清潔、乾淨,這才是素祭。

3.麥子要成為食物,必須經過去皮、軋碎、磨成粉,然後做成餅,在爐中烤、煎(利二4-5)。

表示基督成為人的生命糧,捨棄榮耀、受盡凌辱;百般磨練,被釘十架煎熬至死(約六48-51;賽五十三4-6)。信徒當破碎自己、犧牲小我、任勞任怨、捨己為人,始能蒙主悅納。

我們的主耶穌要成為細麵,也是經過去皮、壓碎、研磨這些階段,很辛苦地才能夠成為麵粉。今日,信徒要從這個麥子成為麵粉,也要經過很多的犧牲、破碎,然後才能夠成為麵粉。因為一顆一顆的麥子,如果不經過這些細節處理,將仍舊是一粒一粒的。

在教會內,為什麼有些人還是我行我素的一粒麥子,不願意融入團體呢?大家已經是麵粉了,為什麼唯獨你還是一粒麥子呢?經上要求我們的就是:要跟人家結合在一起,好像麵粉一樣;要融入這個屬靈的團體、要與眾人和睦,跟大家同心合意;否則的話,你一粒、我一粒,永遠不能變成麵粉,教會也就無法團結了。

補述7:

做餅的器具的「爐」,其實翻譯做「窯」比較正確;另外「鐵鏊」翻譯做「長柄淺鍋」亦較佳。

平常在做餅時,通常會先揉麵再加入少量的酵,直到全團發起來再拿進窯裡面去烤,然而獻祭的餅是不加酵的。在獻祭的餅當中,不加酵且通常會把它做成類似薄餅的形狀,不一定是如同現在聖餐禮常是圓盤狀,而製法是要用煎的,不斷翻烤而至成熟(何七8)。8

因此,成為「聖餅」(專指獻祭時所做出的餅)總必須經過不斷熬煎,直到顏色呈現淡乳白,水分盡出後,方能成為可以獻上的餅。因此從麵粉成餅的過程中,亦可以思想,教會中眾人必須要彼此和睦(成團),更要經過操練(熬煎),最後能夠煉淨(去除水分),成為完備敬虔的樣式(聖餅),才能獻上為主所喜悅。

4.澆上油(二1)

表示基督身上的聖靈(路四18;來九14)。信徒也要受聖靈澆灌,才能成聖(羅十五16;帖後二13)。

不管是麵粉、麥餅,還是麥穗,一定要把那些帶來的油澆上去。有油才能夠成為素祭。油在聖經裡代表著聖靈,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五章,設了一個十童女的比喻:十童女有五個愚拙,有五個聰明的,她們在預備油等候新郎。這個預備油就是在預備聖靈,要等候基督的來臨,所以素祭要澆上油,就是代表這樣的意思。

《路加福音》第四章14-18節記載耶穌基督被聖靈充滿,從曠野回來,滿得能力。因此,耶穌基督之所以能夠有這麼好的品德,這麼好的恩賜,就是因為聖靈與祂同在。同樣的道理,信徒也要受聖靈的澆灌,才能夠完全,獻上美好的素祭。

《羅馬書》十五章16節:「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因著聖靈成為聖潔,可蒙悅納。」這裡所說就是我們都是外邦人來信主的,但現在我們這些外邦人是因著聖靈成為聖潔,就蒙悅納了。所以因著聖靈成聖潔就是素祭的精意,然後始能蒙神悅納。所以素祭一定要加油,要有聖靈同在。如果大家都被聖靈充滿,我相信我們的行為會一天比一天好,我們的品德會一天比一天進步,因為油在我們的身上。

我常常聽到許多弟兄姊妹,因為得到聖靈、被聖靈充滿後,就把很多的壞脾氣、壞行為、壞嗜好都戒掉了。例如某教會有一位弟兄,他在還沒信耶穌以前,喝酒喝得很厲害,喝到都酒精中毒了,因此滿身都是酒味,甚至由於血液裡面通通都是酒精,所以蚊子叮他,蚊子也醉倒了。這個愛喝酒的壞習慣,讓太太氣得要跟他離婚,且帶孩子離家出走了,整個家庭面臨破碎的邊緣。為挽回太太的心,他好幾度去戒酒癮,但都是戒了又犯,犯了又戒。然而感謝主,後來信耶穌後得到聖靈,就把酒完全地戒除了。

所以,聖靈也可以幫助我們去掉一切的污穢。為什麼素祭的麵粉、餅都要加上油?就表示說,我們要有好的品德,去除這些壞行為,一定要有聖靈幫助,否則的話就非常困難達到。


註:

1.細麵粉,原文,指的是較好的麵粉,並非一般粗劣的麵粉,通常是拿來做成餅供作招待賓客之用。例如像亞伯拉罕的招待,就是個好例子(創十八6)。

2.餅,原文 ,與《利未記》二十五章5-9節中所提到「餅」是同一字,因此可看出此餅並非一般平常吃食用的餅。

3.橄欖油,通常在做為餅的蓬鬆劑用,如果是較硬、粗糙的穀類揉成麵糰時也會添加。

4.乳香是乳香樹的脂狀分泌液,味道辛辣,但是卻極為芳香,因此在陳設餅上都必須放有乳香(利二十四7)。詳參:《聖經新辭典上冊》(香港:天道書樓有限公司,1997.04三版),頁683。

5.或作2.2公斤。「伊法十分之一」又作「一俄梅珥」,兩者容量應相同(出十六17)。

6.目前仍置於臺中教會內(舊總會),並未遷移至北臺中教會(新總會)神學院。

7.林奉來長老,曾任台總神學院院長,著有《聖經略解》、《獨一神觀》等書。文中所提到時間為1982-1985林長老任第五任神學院院長,於臺中教會神學院時之事。

8.關於餅的詳細描述請參:《聖經新辭典上冊》(香港:天道書樓有限公司,1997.04三版),頁197。

【五祭要義】燔祭(下)

◎撰文/陳恆道主講‧謝宗豪、黃逸杉編寫
◎期數:391期 ◎2010.04號
⑤將肉切成塊子 (利一6):表示除掉自我,不誇自己(太六1-5;撒上十五24-25、30);消滅個性,絕無己意(太二十六39,十六24)。

擺在祭壇上公牛的肉,要切成塊子,就是切成一塊一塊。當切成塊子以後,牛就看起來不像牛了,無法再擁有一個完整的形體,這什麼意思呢?表示基督消滅個性、絕無己意。

耶穌基督祂就是過著這種捨己的生活,絕對沒有自己的意思,所以在《馬太福音》二十六章39節記載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祂雖然知道等一下就要被抓去,然後要釘在十字架,但祂還是禱告說:「天父啊,倘若可行,求祢叫這個十字架的苦杯離開我。但是不要按照我的意思,要按照祢的意思。如果祢可以同意,就拿開吧!但是如果祢不同意,我還是要繼續承受。」這個就是無我,沒有我的意見。

所以這種捨己的精神,就是切成塊子。今天我們相信主耶穌,我們也要成為最好的燔祭,就是要把肉切成一塊一塊,達到沒有我的境界。

現在很多人「我」這個意見太強。禱告的時候常說:「主耶穌,祢要按照我的意思,聽我禱告,我的意思如何如何又如何……。」把一大堆條件按照自己的意思來叫主耶穌成全,這樣就不是燔祭了。

耶穌基督指示門徒,如果有人要跟從祂,要學習的是什麼?「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跟從我。』」(太十六24),這裡談到捨己。如果有人要跟從主,就是要先學會捨己。捨己就是沒有自我,捨去自己,這樣才能夠跟從主。我們今天信耶穌要先學這一步,達到捨己的地步,如果這個自我繼續存在的話,我們就很難跟從耶穌到底。

舉個拐杖的例子,拐杖不會有意見,主人才有主權。主人要使用這個拐杖,就拿起來使用。無論地面是泥巴,是什麼骯髒的,還是繼續走,自我沒有意見,因為個人是拐杖。主人不要用就躺在那邊,躺一年,個人也不能動,因為個人自己不是主人,而只是拐杖,是被支配的,所以沒有自我的意見。主耶穌就如同柺杖一樣:十字架的苦杯,求神讓它離開我,但是不要按照我的意思,要按照祢的意思。

再舉個例子:神叫亞伯拉罕離開吾珥,神對亞伯拉罕說:「你要離開父家、你的故鄉、你的親屬、你最親密的人,通通要離開。」離開一個居住七十五年的地方實在是很不簡單的,可是亞伯拉罕為了要順服神,就離開自己的親人了。

所以我們說信耶穌最難的還是這一點,怎麼消滅自我,完全順服神?這個就是燔祭最重要的一點,達到無我的境界。如果辦得到,把個性消滅掉了,把自我的意見消滅掉了,完全順服神,那麼這個人就是絕美的燔祭、最好的燔祭。那這一點我們有沒有做到?能不能做到?是應該要好好的自我檢討了。

補述5:

「利一8」中所說「要把肉塊和頭,擺在祭壇上……。」原文「擺」字,12意義與「詩二十三5」中「擺設」筵席的字完全相同,可見把燔祭的牛羊全部擺上,並非是隨意而擺,而是「精巧擺設」,就像在擺設一道饗宴。

因此,雖然我們已經去除自己,預備要全然擺上,然而在擺上的過程中,仍要十分謹慎、用心地擺放,合乎聖徒的樣式,不要以為這只是一個「擺」的小步驟就輕忽了,唯有不隨便敷衍,真正用心的擺設,才能夠蒙主的悅納。

⑥洗淨臟腑和腿:臟腑表示人心中所存各種的邪惡(耶十七9;可七20-23),若不潔淨身體內部與內心,神就不悅納所獻的祭(賽五十九1-2;太五23-24)。腿表示人的行為,世人的腳飛跑行惡(賽五十九7-8;羅三15-17),行放蕩無度的路(彼前四4),也有狂奔亂跑的(耶二23)。當洗淨自己的行為,走在聖潔的道路上(箴四26;詩一1-2,十九9)。

所謂臟腑就是預表基督內心的潔淨,腿就是預表行為的完美。腿是用來走路的,代表行為;臟腑在內心,就是內心的潔淨。所以要洗淨臟腑、洗淨腿,就是要潔淨自己的心思意念,潔淨自己的行為。讓自己有一個完美、乾淨的心思意念,有聖潔的行為,才能夠成為燔祭,獻給神。

牛羊的腸胃很髒,還有糞便在裡面。如果不洗的話,整個把牠擺在祭壇上,燃燒的時候,臭味就都跑出來了。所以一定要把那些洗乾淨,最後拿上去燒,才是香的。所以為什麼要洗臟腑呢?就是要讓牠有馨香的味道出來,就是沒有嫉妒、沒有怨恨、沒有貪慾,有乾淨的心思,才能夠獻給神。行為也是相同的道理,若沒有好的行為,怎麼獻給神?

為什麼要把臟腑洗乾淨、腿洗乾淨,就是心思意念要潔淨,行為要端正,這樣才能夠擺在祭壇上獻給神。因此,來服事主,為教會工作,總要先省察自己的心思意念怎麼樣?好不好?行為如何?如果心思不好、行為不好,那在服事主的事上,就不能發出香氣來了。

⑦獻頭(利一8):頭預表個人的主見、意志、榮耀。獻頭就表示不自誇、不炫耀、不奪取、肯謙卑服事、虛己自卑的人(腓二6-9;可十43-45)

要擺在祭壇上就是要獻頭。頭是代表智慧、聰明、榮耀、尊貴、敏捷;你的思想、智慧、最榮耀的、最上面的、最頂級的、最好的,要擺上獻給神,這就是獻頭。

我的老師蔡聖民長老,他強調這一點:「你要獻上頭,要先砍頭。」雖然有些人不主張砍頭這個動作,不過蔡長老很注重這一點。所謂砍頭,就是把你的自高自大、把你的驕傲、把你的目中無人先砍下來,然後才能夠擺在祭壇上。假如一個很驕傲的人,不先將自我的驕傲除掉,把自高自大的心除掉,怎麼能夠擺在祭壇上呢?所以他說砍頭再獻頭。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尊貴、能力、榮耀、智慧及聰明,就好像頭一樣。今天主耶穌給我們這個頭是很好的,但不要忘記要先把自高自大的心、驕傲的心拿掉;先謙卑下來,砍下來,然後才能夠擺上去。

所以有時候,自己以為在這個教會:我的學歷是最高的、我的恩賜是最好的,就好像很了不起,這種人沒有資格獻燔祭。獻燔祭總要先謙卑下來,把頭砍下來,將這種自高自大先砍下來,然後才能夠擺上你最好的,這個就是獻頭的意思。

⑧獻脂油(利一8):是身上最好的部分,是屬神的(利三16;民十八29)。我們當將最寶貴的東西和時間獻給神(可十四1-9),如同古時以色列人把「頭生的」和「初熟之物」獻給神(出十三12,二十三19)

為什麼這個祭叫做馨香的火祭?就是因為在燒這頭牛的時候,油在上面。油在上面燃燒的時候,就會發出芳香。所以聖經規定所有的油通通是神的,人不能拿回家。

《利未記》第三章16節:「祭司要在壇上焚燒,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脂油都是耶和華的。」所有動物的脂油,全部是神的,不管是殺牛殺羊,脂油一定放在祭壇上。

那這油到底什麼意思呢?脂油其實就是身上最好的部分,是屬神的。基督將最寶貴的青春、生命獻給神,我們也當獻上最寶貴的東西,就是時間、生命給神。如同以色列民,將一切頭生的、初熟之物獻給神,這也是最好的,所以油表示說你把最好的擺在神面前。

那你的最好是什麼?每個人各有不同。也許你最好的是錢,也許你最好的就是兒子,你最好的是丈夫,你最好的就是時間,因人而異。好像亞伯拉罕,他最好的是以撒,所以他獻上以撒;馬利亞她認為最好的就是哪噠香膏,所以她就獻上香膏。因此,獻上脂油就是指導我們,要把自己認為最好的,擺在神面前,這樣就是燔祭了。

⑨全燒在壇上(利一7-9):此祭稱為「全牲的燔祭」(申三十三10),乃表示完全的奉獻,毫無保留(羅十四7-8)

將全牛燒在壇上,表示基督完全的奉獻,甚至連生命都獻上了,所以這個祭又稱為全牲的燔祭。我們也應當將自己的身體獻上,當做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

那什麼叫做完全奉獻呢?比如說你讀書,為主耶穌來讀,這就是一種奉獻;你養育兒女,為主耶穌養育兒女,也是一種奉獻;你在做生意,你在賺錢,你奉獻十分之一,把你該奉獻的奉獻了,這個也叫做奉獻。所以我們的讚美詩中118、119首,13都是指著《利未記》的燔祭,也就是奉獻的意思。

(6)補充:以鳥作為祭物

神體貼人的軟弱,因為有些人比較貧窮,他沒有錢用牛來獻祭,或許也沒有辦法用羊來獻祭,所以神准許燔祭用鳥。但是用鳥祂指定兩種,就是《利未記》一章14節所說的斑鳩和雛鴿這兩種。

如果用鳥獻燔祭的話,有一些不同的,就是一章15節所說:「祭司要把鳥拿到壇前,揪下頭來,鳥的血要流在壇的旁邊。」流血與獻牛羊相同,這個揪下頭,就如同公牛、公羊砍下牠的頭是一樣的道理,在此就不再重述它的意義了。

再來看16節:「又要把鳥的嗉子和髒物除掉。」如果用鳥做燔祭的話,要把鳥的嗉子和髒物除掉。什麼叫做鳥的嗉子?嗉子就是鳥在食道的一部分。14我們看一些鳥或者家禽,牠們在吃東西的時候,就把吃的食物吃到嗉子,就是吃到在他們的頸部旁邊有一個大大、鼓鼓的部位,然後再把剛剛吃的東西放在那邊慢慢消化,那個就叫做嗉子。

那髒物呢?我們看小字,16節的小字說:「髒物或作翎毛」,就是把毛拔掉。因為如果你不把毛拔掉的話,你放在祭壇上燒,這個毛的味道,就有一點臭,所以不能成為馨香的火祭。嗉子和髒物要除掉的意思,跟獻公牛的時候,要把臟腑還有腿洗乾淨,是一樣的道理。15

一章17節:「要拿著鳥的兩個翅膀,把鳥撕開,只是不可撕斷。」這個把鳥撕開,意義就跟把公牛的肉切成一塊一塊,意思是相同的。

所以,無論是公牛、公羊,或者是飛鳥,同樣都是馨香的火祭。因此第9、13、14節,最後一句話說:「這是獻給神為馨香的火祭。」所以牛雖然這麼大,牠也是馨香的火祭;羊小一點,還是馨香的火祭;飛鳥,非常地小,但是在神眼中,還是看牠為馨香的火祭。三種動物不同,可是牠們的意義,完全相同。



註:

12. ,尚有軍隊集結時的佈陣「排列」、「組織」某事物、「引領」典禮等意義。

13.此處所指118、119首,為舊版讚美詩<奉獻全生>、<都歸耶穌我救主>兩首。

14.原文,指「嗉囊」,鳥類喉嚨下暫裝食物的囊,之後再移入胃。

15.《和合本譯本》在此處主要採取《七十士譯本》的看法,然而另一個可能是因嗉囊不如牛羊之臟腑容易清洗,所以其「髒物」難以去掉,是故成為不潔,因而全部丟棄。此跟牛羊要清乾淨臟腑的意義類似。

【五祭要義】燔祭(上)

◎撰文/陳恆道主講‧謝宗豪、黃逸杉編寫
◎期數:390期 ◎2010.03號
二. 五祭要義

1. 燔祭

燔祭,台語翻譯成「燒祭」,表示那頭祭物擺在祭壇上,通通燒掉,所以稱作「燒祭」。《和合本》中文稱為「燔祭」。1

補述3:

燔祭必定要用火燒,而燒這個字,在中文裡雖看不出差別,但在原文裡卻把獻在祭壇的「燒」字,2用不同的字與其他意義為「燃燒、焚」的字眼分別開來。

所以在五祭中的「燒」,均代表一種神聖典禮性「焚燒」的獻祭動作,而這種典禮用的「火」,是神所點燃的(利九24),規定是不能熄滅的(利六13),做為獻祭所專用的火,不能拿「凡火」獻祭(利十1)。

只有在贖罪祭時,牲畜部分要拿到營外的「燒」字,就不是獻祭時「燒」字的意義,而是指著一般的「焚燒」了,用的火也當然是一般的火了。此外,此字還有另解有「燒出香氣」(補述2有說明此為文學性字眼)的意思,亦可做為我們讀經時的參考。

(1)祭物

如果要獻燔祭,該用什麼祭物呢?規定可用三種:

①無殘疾的公牛(利一3)

《利未記》第一章第3節:「他的供物以牛為燔祭,帶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這是第一種燔祭的祭物。

由於牛、羊時有殘缺,有的是眼睛有毛病、有的是腳有毛病、有的是頭有毛病、有的是皮有毛病,而這些有疾病的牲畜都不可以做為獻祭之用,總得使用沒有殘疾的公牛。

②無殘疾的公綿羊或公山羊(利一10)

無論綿羊或山羊,都是用公的。

③斑鳩或雛鴿(利一14)

假若有人比較貧窮,獻不了一頭牛,也沒有辦法獻一頭羊,那就可以拿兩隻斑鳩,或者是雛鴿來奉獻。

斑鳩跟雛鴿是舊約時代屬於潔淨的飛鳥。而像鷹、烏鴉等鳥類,都是不潔淨的(利十一13-18)。但是斑鳩跟鴿子卻是潔淨的,所以要獻燔祭,一定要用斑鳩,或是雛鴿。

④小結

從以上我們可以知道燔祭的祭物,大概有三類就是:牛、羊、鳥。羊可以是公綿羊或公山羊;鳥就是斑鳩、雛鴿兩種,沒有第三種;牛就是唯有一種,就是公牛。

(2)功用

①為贖罪(利一4)

第一個,可以贖罪。因為藉祭物的血,才能贖我們的罪。

②為馨香的火祭(利一9)

第二個,它是馨香的火祭。因為要擺在祭壇上燒,所以它是火祭。那為什麼馨香呢?因為不是為犯罪,又是心甘情願來獻祭的,所以叫做馨香的火祭。表示他是蒙神喜悅、甘心樂意、很盡心、盡意在奉獻的。3

(3)預表

每一種祭物都在預表基督救贖的工作。我們都知道耶穌基督祂有兩個角色,一方面祂是獻祭的祭司,一方面祂也是被獻的祭物。

祂是超越人間祭司的屬靈大祭司,是唯一的大祭司,永遠不必更換的。以前大祭司死了以後,就要換人,由亞倫第一個大祭司開始,他死了由兒子接替起來,他兒子死了由孫子再接替起來,不斷延續。但是耶穌基督祂是永生的神,所以是永遠的大祭司,不必再有更替。

再者,祂也是祭物。耶穌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施洗約翰就指著祂說:「看哪,這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耶穌明明是人,可是施洗約翰說祂是神的羔羊,可見祂也是祭物,而且是完美無缺的祭物。

①基督為救贖罪人,完全獻上自己(利一4、9、13;申三十三10;弗五2)

耶穌基督為了救你、救我,為了要救全世界的人,祂把自己完全犧牲在十字架上,這就是燔祭的意思。

因為燔祭是整隻牛、整隻羊,全部燒在祭壇上,毫無保留。那麼耶穌基督也同樣地為了我們而全然犧牲在十字架上,祂的生命、祂的血為我們流盡,將祂的愛全部給我們,毫無保留,這就是耶穌基督預表燔祭的祭牲。

②基督徒當將自己獻上,當作活祭(羅十二1),完全為主而活(林後五14-15)

對主耶穌來講,預表祂是為了救我們,完全獻上自己。對我們來講,我們這些蒙救贖的人,也要完全獻上自己,為主而活。

(4)方法

我們都知道第一章裡面有三種祭物,從第3節到第9節,這是記載以公牛為祭物該怎麼做;從第10節到13節,是用公羊獻祭的時候應該怎麼做;從14節到17節是記載如果用鳥要怎麼做,總共有三種。在此以公牛為例,來談談怎麼獻公牛。其他則都是大同小異,只要看牛就知道其他兩種了。

①帶到會幕門口(利一3)

如果說以公牛奉獻的話,首先要把這隻沒有殘疾的公牛帶到會幕門口。會幕外面有祭壇,祭壇有四個角,可以把牲畜綁在那邊,等到祭司來獻祭。

②按手在公牛頭上(利一4)

比如要獻一頭公牛,獻祭的人就要親手按在公牛頭上。這個按手在頭上是什麼意思呢?表示我與你合而為一,我倚靠你,你替我死,你所有的好都歸給我。

③親手宰殺公牛(利一5)

奉獻的人要親手宰殺這隻公牛。因此,當有人在獻祭的時候,祭司就在旁邊指導該人,讓奉獻的人親手來宰殺這隻公牛。

④祭司把血灑在壇的周圍(利一5)

祭壇下面有小溝,把血灑在祭壇,最後把血全部倒在祭壇角下,順著小溝讓血流出去。

⑤獻者剝去祭牲的皮(利一6)

剝公牛的皮也是要祭司指導。皮剝起來以後,要擺在哪裡呢?祭壇上嗎?請看《利未記》第七章第8節:「獻燔祭的祭司無論為誰奉獻,要親自得他所獻那燔祭的皮。」從這節經節知道,這公牛的皮,主持燔祭牲的祭司可以得到,而不放在壇上燒。

⑥把祭牲切成塊子(利一6)

接下來,要依照神所指示的,把牛切成一塊一塊,擺在祭壇上燒。

⑦用水洗臟腑與腿(利一9)

要用乾淨的水,把公牛的臟腑和腿洗乾淨。因為公牛的腸胃裡面有很多骯髒的東西,有食物,也有糞便也說不定,這都必須把它先洗乾淨。腿也是不乾淨的,必須洗乾淨。

⑧把肉塊、頭、脂油、臟腑和腿全燒在祭壇上(利一8-9)

全部完成以後,就把公牛的頭、肉、脂油、洗淨的臟腑、腿,全部擺在祭壇上焚燒,這樣就完成了獻燔祭的所有動作。

⑨小結:全牲的燔祭

此外由於公牛的頭、肉、脂油、臟腑、腿,全部擺在祭壇上燒給神,所以這個祭又稱為「全牲的燔祭」。請看《申命記》三三章第10節:「他們要將祢的典章教訓雅各,將祢的律法教訓以色列,他們要將香焚在祢面前,把全牲的燔祭獻在祢的壇上。」這裡說燔祭是全牲的燔祭。

為什麼叫全牲的燔祭呢?就是因為這頭祭牲全部都擺在祭壇上。也許有人會疑問地說:「那張皮啊!那張皮沒有擺在祭壇上。」雖然沒有擺上,可是那張皮卻是祭司得到的,而祭司是事奉神的。等於奉獻的人什麼都沒有得到,他把全部都獻出了,就叫全牲的燔祭。

(5)屬靈的教訓

古代的人要獻祭有一定條例,到新約時代,因為耶穌基督替我們死了,完成救恩,所以舊約的獻祭我們可以不必做。可是那些獻祭的意義,給我們的教訓,還是必須遵守。所以我們看看古代的人這樣做,對今天的我們有什麼意義,有什麼教訓。

①無殘疾的祭物(利一3):預表無罪的基督(林後五21;彼前一19)。基督徒也要追求完全(太五48;創十七1),毫無瑕疵(腓二15),其奉獻才能蒙神悅納。

燔祭,必須用無殘疾的公牛。殘疾就是有殘缺、有生病,這是不可以的。沒有殘疾就是沒有殘缺、沒有生病,眼睛沒有瞎,腿也沒有瘸,皮、毛都非常純淨、完全無缺的公牛。

這是預表耶穌基督完全沒有罪。我們的主耶穌最完美,祂的言語沒有過失,祂的心思意念沒有過失,祂的行為更是端正,毫無瑕疵,所以祂就是最完美無缺的那頭祭物。

那麼完美無缺的祭牲,也預表我們。今天我們所有的信徒,也要努力追求完全,毫無瑕疵。

同樣的道理,為什麼《聖經》要我們成為一個無瑕疵的信徒呢?雖然我們都像玉,都是在信耶穌、同樣在靈修,外表也看起來差不多,但有些信徒卻是很完美,令人敬佩,說話談吐、心思意念都沒有瑕疵,合乎神的標準,誠然就是一頭完美無瑕的公牛、完美無缺的祭物。

因此,我們總得自我省察,到底自己是哪一種玉,哪一種祭物呢?希望大家都能努力,成為無瑕疵的祭物,讓神悅納。

②按手在祭牲頭上(利一4):此乃表示自己該死,但祭牲代己而死(賽五十三4-6),善歸於己,全心倚靠(林後五21)

在獻祭中按手在公牛頭上,代表牛是無罪的,可是因為我有罪,我按手在牠頭上,牠要替我擔當罪孽,為我背負痛苦。而在現今,這頭牛就是耶穌,替我死,替我承擔痛苦,背負我們的罪,擔當我們的過犯。

所以按手,就是要我們把所有的罪,都放在公牛的身上、放在耶穌身上,求主耶穌赦去我們所有的罪。按手也表示我相信耶穌,完全地倚賴耶穌,祂可以除我的罪,擔當我的痛苦。4

③將祭牲的血灑在壇的周圍(利一5):祭司表基督,祭壇表十字架,其意乃表示主流血捨命拯救天下萬民(約壹二2;詩一○七1-3)。我們當效法救主,為萬人之得救甘願犧牲自己(約壹三16;羅九2-3)。

祭壇預表十字架,在《希伯來書》十三章第10-13節,有談到祭壇就是耶穌基督犧牲時的十字架。把血灑在祭壇的周圍,就是預表耶穌基督為著人類的罪犧牲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捨身流血。所以血一定要灑在祭壇周圍,代表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身流血。

有很多弟兄姊妹,在舉辦聖餐禮的時候,常常看到主耶穌被掛在十字架,血一滴一滴地流下來,整個十字架旁都滿了血,就是這個道理。

此外,耶穌基督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所以我們今天也應該有這種犧牲的精神。如同主耶穌一樣,為了祂的福音,為了服事人,也要有所犧牲。

④剝祭牲的皮(利一6):「皮」表世人看重的外貌、虛榮、自義、面子等。主全然無外表(賽五十三2-3),信徒也當丟棄外皮,否則奉獻不蒙悅納(路十八24-30)

《利未記》第一章第6節說,要把這隻公牛的皮剝下來。

我們知道皮就是外皮,就是外貌。把皮剝下來就是去除外貌,是不求自己的榮耀。因此,今天我們要成為燔祭,就是要自我剝皮。

我覺得現在的信徒都沒有剝皮的靈修,因為現在信徒的皮很薄,不能剝。如果傳道人講一篇比較嚴厲的道理,有的信徒聽了就受不了,說:「這個傳道不好,常常罵我們。」其實,那樣的道理就是剝皮。

記得我剛剛當傳道,每次開傳道者會議的時候,都是先剝皮。由當時的總負責簡益真長老,5針對傳道者的缺點,一一加以檢討、指責,希望傳道者能盡心盡力追求成長、完美,作群羊的榜樣。雖然傳道者被責備時,會如同要忍受剝皮之痛,卻是有益的。

以前的弟兄姊妹能自我反省、自我剝皮,常常在安息日的時候,就站在眾人前面悔改說:「主耶穌啊!我犯了過錯,我說錯了話,請大家幫助我禱告,求主耶穌赦免。」就在前面自己悔改,這個就是剝皮。

所以燔祭,為什麼神很喜歡燔祭?就是因為要剝皮。如果我們大家可以剝皮的話,我相信這絕對是神所喜悅的。

再舉一例:掃羅犯罪,然後撒母耳責備他。但他怎麼說呢?他承認說:「啊,我有罪了。雖然如此,求你在百姓面前抬舉我。」已經犯罪還要再抬舉,意思就是不要讓面子太難堪,皮不要剝這麼慘,不要這麼細。

但是燔祭一定要剝皮,全部剝掉。所以我們學習燔祭的道理,就是讓我們在神面前,在人面前剝皮。如果真的站在眾人面前我看不敢,最少還是要向神自我剝皮,自我悔改。剝皮之後,才能變成很好的燔祭,相反地,皮不剝就不能成為燔祭。

補述4:

如果不剝皮,則在焚燒時很容易產生臭味,特別是羊毛在燃燒時。因此剝皮的另外一個原因應該在此,所以要把毛以及皮通通去掉。

在屬靈的意義中,那些外顯的驕傲、自高自大、偽裝的外表,在獻祭時將會成為一陣臭氣薰天,而不是美好馨香的火祭。神並不喜悅這樣混著光鮮而無內在的外表,假冒為善的虛容,表裡不一的樣子。因此,我們總得自我剝皮,將那些不必要的外表給去掉,才能真正到神面前來完全的獻上,成為蒙主悅納,馨香的火祭。(下期待續)



註:

1.《淺文理譯本》譯為「火焚祭」;《現代中文譯本》譯為「燒化祭」。

2.,為五祭中獻祭用語的「燒」字。

3.請參照補述2。

4.關於按手,其實不僅可用於牲畜,類似記載在「民八9-10」,以色列人按手在利未人頭上,也有一種「委派」、「擔待」、「代替」的意思在裡面;與其同類,在贖罪祭中,長老代替全會眾按手在祭牲上贖罪,即同理可推。

5.簡益真長老,數任台總負責人(第一屆至第八屆)。其見證〈領受聖靈,肺癆重症得癒〉一文收錄在:謝順道,《聖靈論》(台中市:腓利門,2001,五版),頁400-403。

【五祭要義】五祭要義摘要

◎撰文/陳恆道主講 謝宗豪、黃逸杉編寫 ◎期數:389期 ◎2010.02號

《聖經》的《利未記》,有幾項重要的真理在裡面。而第一章到第五章有描述古代以色列百姓,他們在敬拜神的時候,要獻祭的五種方法,稱之為「五祭」。

以有無流血區分成「血祭」與「素祭」兩種。除了素祭之外,其他四個祭都是血祭。若用意義分類也有兩種:「馨香祭」與「贖罪祭」。馨香祭就是奉獻的人,心甘情願,所以得神喜悅;贖罪祭則是因為犯罪,要藉著神的慈愛,存著真實、謙卑、悔改的心向神獻上,祈求祂的赦免。

若依照次序來講就是: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以及贖愆祭。

一.燔祭:完全奉獻,將牲畜擺在祭壇上來燒,蒙神的悅納。所用的祭物就是公牛、公羊或鴿子、班鳩,代表耶穌基督完全的犧牲,流血在十字架上,完成救贖的大功。而既然得到主耶穌的大愛,我們一定要為主而活,全然獻上。

二.素祭:祭物不用牲畜,因為是不流血的祭,改用麵粉、麥餅、麥穗這三種為祭物,它是預表耶穌基督完美的品格是我們的榜樣。今天接受耶穌的救恩之後,也應該天天獻素祭,結出美好的果子來榮耀神。此外,素祭不可以單獨奉獻,一定要獻在血祭之後,這意義是:如果沒有接受救恩,單有美好的品德並救不了自己,只有先接受救恩之後,你的好品德才有意義。

三.平安祭:就是五祭裡面皆大歡喜的祭,神也得到,祭司也有分,奉獻的人也可把剩下的祭物讓大家一起享用。平安祭就是今天的感恩奉獻,雖然已有什一奉獻,但當我們蒙獲主恩時,更應該有特別的感謝,這當然無論是金錢、時間、身心都可,重視的是感謝的心。

四.贖罪祭:強調犯罪一定要來贖罪,且身分越高付出的贖價越大,也越要謹慎自己的行為。雖然說信主至今,不可能完全沒有犯罪,但有了罪就要贖罪,只要藉著悔改向神認罪,求神赦免,只要不是至死的罪(拜偶像、咒罵父母、姦淫、謀殺等等),主耶穌的寶血還是繼續可以洗淨我們的不義。

五.贖愆祭:重視的是信徒要完全,大罪小罪都不犯,不能大罪不犯小過不斷,而是要完完全全,這樣才是真正的贖愆,真正的悔改;能不僅獻上燔祭,也在有過犯時能求神赦免,在神裡面做一個完全人。

總此五祭,是舊約時代祭禮的歸結,已經成全在耶穌基督的救恩之上,今天信徒雖不獻祭,但我們仍可從五祭中瞭解屬靈的涵意,好叫我們知道所信是真,時代越前進而真理越明,直指永生;亦能從中得著生活的教訓,能使我們在信仰的路程中,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阿們。


2.獻祭的意義

古代的聖徒,他們拜神一定要獻祭,但是以前的獻祭沒有《利未記》所載的五種,只有一種,就是燔祭,這是最普遍、最常做的。挪亞、亞伯拉罕所獻的幾乎都是燔祭。不同於平常一般人拜拜,拜完以後又拿回家去吃,好像神明完全都沒有得到。既然是燔祭,就是把牛、羊、鳥等牲畜,擺在祭壇上完全燒給神,沒有留下任何一點東西。

而當我們要獻祭,首先必須要知道有四個條件,沒有這四個條件就不能算上獻祭。包括獻祭的人、祭物、禮節,以及你所祭祀的神,這四樣是缺一不可的。

(1)獻祭的人

要獻祭,如果沒有獻祭的人,就獻不成了。就好像在開講習會,如果沒有人來參加,那就根本不必講道,也講不起來了,所以人是最重要,獻祭一定要由人來獻。

(2)祭物

要有祭物,祭物有的帶牛、有的帶羊、有的帶鳥,但卻不是自己喜歡什麼就什麼,是有一定的規矩、一定的規律。

(3)禮節

要有禮節。獻牛的時候要怎麼獻?獻羊的時候要怎麼獻?如果獻鳥又要怎麼做?假如獻餅,或者麵粉,它的方法又不同,這個就是禮節。看你獻什麼物,禮節就有所不同。

(4)祭祀的神

祭祀的神、對象。如果沒有祭祀的神,那這個祭要獻給誰?因為獻祭不是獻給我,也不是要獻給你,是獻給天上的神,所以一定要有這個對象。

這四個是缺一不可,在所有獻祭的條例裡面,這四樣絕對不能缺少。

3.獻祭的種類

(1)按祭物的性質分類

同樣是獻祭,我們如果依照祭物的性質來分,雖然有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及贖愆祭,這五種祭禮,但從《利未記》第一章到第五章,其實可以區分為兩種。一種叫血祭,一種叫素祭。

①血祭

所謂血祭就是這個祭一定有流血,既然有流血那就是要殺牲畜,最少必須殺鳥,否則怎麼會有流血呢?此外,流血的祭一定有贖罪的功效。

②素祭

所謂素祭就是不流血的祭,既然不流血,有的是拿餅來奉獻,有的拿麵粉,有的拿麥穗、初熟之物來獻給神。

(2)按其所包含的意思分類

但是呢,如果從獻祭所包含的意思來分的話,又可以分為兩種。一種叫馨香祭,一種叫贖罪祭。

①馨香祭

所謂馨香祭就是奉獻的人出於甘心樂意,要討神的喜悅,沒有人強迫他,他自己主動甘心樂意的來奉獻。而且這個馨香祭,在獻祭的時候會發出香味來,這個叫馨香祭。

補述2:

馨香的火祭,其實不一定代表燒出來的香氣。原文用字比較偏向文學性手法的字眼,譯做「使神喜悅的有香氣的火祭」為佳。然而,也可以指著字面上的意思,例如素祭因為加上乳香,而發出十分悅人的香氣,則是名副其實的馨香祭;而脂油類也有它們特殊的香味,亦可算是。

簡單來說,馨香祭的重點並非在「馨香」與否。而是在於來獻的人,是什麼樣的情況而來?是犯了「重罪」而來?還是甘心樂意的來獻禮物?這才是決定是否為馨香祭的關鍵。

②贖罪祭

贖罪祭的意思就是犯了罪,不管是大罪小罪,為了要贖罪而來獻祭。贖罪祭不等同於是馨香祭,因為馨香祭是甘心樂意的,沒有人強迫,可心甘情願來奉獻;而贖罪祭是因為犯了罪,要把握神憐憫的機會,向神獻上,得以脫離罪的轄制。

③小結

所以獻祭可以從內容的意思來分,分為兩類:一種是馨香祭,一種是贖罪祭。那麼在五祭裡面,前面三個祭,燔祭、素祭、平安祭都是馨香祭;後面兩個祭,贖罪祭、贖愆祭就屬於贖罪祭。此外,若從性質來分,就是除了第二種素祭以外,通通都是血祭。

【五祭要義】五祭要義

◎撰文/陳恆道主講‧謝宗豪、黃逸杉編寫
◎期數:388期 ◎2010.01號
一.前言

1.本會「五祭要義」的由來

五祭要義是根據《利未記》前面幾章的主題而來的。

我從五歲就在真耶穌教會受洗,到現在信主已經六十多年了。小時候在讀經時,如果讀到《利未記》都覺得很困難。因為《利未記》的內容有些枯燥,並且有些字句是令人非常地陌生,以至於看不懂。

例如第十一章那些生物的名字;或是第十三章、十四章大痲瘋的條例;或是十五章,講到關於男女的不潔淨;或者是二十三章的七節期,還有到二十五章以後的禧年。如此種種,我都覺得跟我們平常的講道不太像也十分陌生,所以從小就對《利未記》沒什麼興趣。

之所以對《利未記》開始有興趣,是要等到我十八歲時進入神學班之後。當時我們的老長老──蔡聖民長老,1就是講解《利未記》的老師。他開始講授《利未記》的真理,雖然還是覺得有一點枯燥,但是裡面卻隱藏著許多寶貴的教訓。

之後自己當神學院的講員,總會要我講述《出埃及記》以下這四卷,就是《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還有《申命記》。因此又把以前從老師所聽到的那些講義,再看一遍、複習一遍,讓我印象能夠更深刻。

而本會最先講五祭的是誰呢?我們的老師蔡聖民長老,在講《利未記》時曾經這麼說過:「《利未記》前面這五祭,是從一個已故的陳復生長老2開始的。那一年剛好在舉開代表大會。代表大會一開始都有個早禱會,而當天剛好就安排了陳復生長老來講道、勉勵,當天的講題就是五祭當中的燔祭。

奇妙的是,這位陳長老一直講述,似乎已經把時間給遺忘了。其實他並沒有忘記,但因為聖靈感動,所以便繼續講述。從第一個祭──燔祭講完,又繼續講第二個。那些工作人員以為他第一祭講完應該會停下來,沒有想到還繼續講。尤其廚房那些姊妹很著急,說:『這位長老不曉得有沒有看時鐘,為什麼講這麼久還在講呢?』就請負責人去提醒。

負責人此時也緊張了,心想:『因為時間明明已經超過,而且飯已經冷了,等一下還要開代表大會,怎麼還在講呢!』所以當陳長老還在台上講道的時候,負責人就拿手錶在後面站著,對手錶一直比暗示時間已經超過。起先這位長老就裝作沒有看到,不理他、繼續講。講到後來負責人實在受不了,就站靠近一點再比,提醒他時間已經超過了。

這個時候陳長老就當下宣布說:『我今天早上很感動,我要把五祭講完。如果肚子餓的人,可以先去吃,如果肚子不餓的人,可以繼續聽,因為我還要繼續講。』據說當時沒有人敢去吃飯,於是就繼續聽下去,直到他把五祭講完,最後,大概講了三、四個鐘頭才講完。雖然聽這麼久,但許多人也滿有興趣的,當中就有不少人記下了筆記。」

當然那次講道,我是不在場的,但蔡聖民長老當時還是中年人,他就趕快記下筆記。以後在神學班開辦後,他就把當初所領受的《利未記》,除了從陳復生長老所聽的之外,又加上他自己的資料,來指導我們。

所以,輪到神學院要我講《利未記》的時候,我就把那些前輩的講義拿出來,再加上我自己研究的心得,便整理出一篇《利未記》講義。3而本篇的內容就是從該講義摘錄出來,主要講的就是五祭。所以「五祭要義」名義上是我所講述的,但其實前面已經有兩位前輩經過整理後才變成這樣。這就是我們真耶穌教會比較有系統地介紹五祭的開始。

那我是怎麼進入神學院當講員的呢?約1961年時,我在大同教會擔任駐牧傳道,駐牧的時候我就從《出埃及記》開始講道。那個時候賴英夫長老還是高中生,賴大成傳道還是國小學生,他們與很多青年天天都來聚會,並認真聽道做筆記。而那時《出埃及記》一口氣就講了三個月的時間。

這個風聲很快就傳回總會了。因為以前傳道人很少像我這樣一個經卷連續講了三個月才講完,所以風聲傳回總會,就不太好。怎麼不好呢?有一個總會負責人聽完以後說:「聽說,這個陳傳道在大同教會講三個月的《出埃及記》耶!」他又很擔心接著說:「糟糕!這個年輕傳道被派到大教會,三個月都還沒有辦法『出埃及』啊,怎麼辦?」

可是另外一位長老卻另有一種看法,他說:「感謝主!這個年輕的傳道,竟然能夠連續三個月『泡在埃及』,不覺得苦,也不簡單。」所以後來神學院開辦時,就叫我來講《出埃及記》以下四卷,4一直到我後來開始講《但以理書》、《啟示錄》,我本來講述五經的工作就交棒了,而現在不知道哪一位在講,聽說好幾個人在分著講了。5這大概就是「五祭要義」的由來了。

補注1:

此份「五祭要義」是源於2006年於銅門教會舉開神學延伸班之影音記錄檔,於2009年6/26-7/11期間,陸續完成逐字稿之繕打、校對、編排及複校後,先完成「五祭要義逐字稿」。

後於同年7/12-7/30期間,運用逐字稿部分,並參考陳恆道長老所著之《利未記講義》,6按照講義所載內容,成為此份「五祭要義」的綱目,編排方式除有些許異動外,均與原作無異。

再者,鑑於教會經卷註釋的出版品,雖義正辭雅,對於真道均有精闢的闡明,然而當中卻也包含了一些小問題:或過於簡明扼要、內容太過艱澀,或甚至主題、論述較適合神學生、研經者,而導致初接觸真道者及平信徒,不易領受也易感到索然無趣。

為彌補這樣的小缺憾,找出深淺皆宜的做法,故在此作當中,特別保留以陳長老第一人稱的敘事講解以及見證,讓讀者在閱讀此作時,就有如陳長老親臨在旁講解,如說故事般的生動有趣,以期能將此作的性質定位在不僅僅是一份可用於教學的講義,更可以是平時讀經,欲了解真理,一個簡易又輕鬆的管道。

然而,未免當中所述有些前傳道工人、當代事件難以知之,故特別在註腳上琢磨,甚至附上照片,希望有助於更進一步的了解,加深印象。另有「補注」部分,酌參原文及其他註釋書以為旁註,對於一些較有問題之處,作更進一步的討論。(下期待續)



註:

1.蔡聖民,本名蔡海清,號淑堂,日文名為安岡聖民、安岡清道。曾任臺總多屆負責人,自1929年始任聖職直至1994年,工作集中在民雄及嘉義。著有《報爾佳音》、《新舊約聖經概論》、《創世記的真理》等書。詳細內容請詳參:王惠姬,<臺灣真耶穌教會初期傳道人──蔡聖民長老(上)(下)>,收錄在《聖靈》月刊(臺中市:聖靈月刊雜誌社,2002.04-05),第295期,頁80-90;第296期,頁82-92。

2.陳復生,本名陳萬玉,日文名為神田復生、原田永生。家族本為大林地方望族,因病經蔡聖民長老傳教而歸主,自1929年始任聖職直至1945年,亦為大林教會草創時期工人。曾任《真生命》月刊編輯委員,及多屆臺灣支部負責人。詳細內容請詳參:王惠姬,<臺灣真耶穌教會早期負責人之一──陳復生長老>,收錄在《聖靈》月刊,第297期(2002.07),頁88-95。

3.陳恆道,《利未記講義》(臺中市:真耶穌教會台灣神學院,1998.02,第三版)。第二版為1987年10月出版。

4.此事為楊約翰長老聽聞陳恆道長老,當時講授《出埃及記》於大同教會連續三個月,應該頗有心得,故邀請陳回臺中教會講授,後又依次增加自《利未記》以後三卷。自此,陳被調回臺中教會駐牧7年,常於晚間聚會講學。此一事收錄在:王惠姬,<真耶穌教會跨國傳道的先驅──楊約翰長老(3)1920-2003>,《聖靈》月刊,第323期(2004.08),頁82。

5.早期五祭要義及《利未記》的查考,除陳復生長老、蔡聖民長老外,尚有陳克忍長老等人留下資料,詳見:陳克忍,《獻祭、節期、活物的條例》,臺總圖書館藏。另有相近年代,《獻祭的屬靈教訓》一書,然作者不詳,亦收入於臺總圖書館內。近期以來除文中所述賴英夫長老、賴大成傳道,還有羅讚坤傳道、李盈朱傳道等人,另謝溪海傳道出版之《利未記》(臺中市:腓立門書房,1999.11,初版),亦為相關研究之最新出版品(2009.07)。

6.所使用《利未記講義》為第三版。



致謝詞

十分感謝主,在大二的暑假有這樣的一個機會,恭逢一件美好的事工。

雖然十分汗顏在撰寫的過程中,對於遣詞用字的拿捏並不十分熟稔,聖經背景知識也極其不足,而希伯來文更是只有短短一年的學習經歷,更非是神學院科班出身。然而神的靈卻在心裡頭動工,帶領完成這份陳恆道長老講述《五祭要義》的整理。這當中有說不盡的感動,還有說不完的感謝,要不是神使萬事互相效力,憑藉著這一介庸材之手,恐怕是不可能完成的了。

首先,要感謝原講述者陳恆道長老,沒有他從神而得的智慧,講解出這份美好的道理,就沒有這份《五祭要義》文稿的出現。感謝他的首肯及支持,讓《五祭要義》寫作成為文稿的過程進行地十分順利。

其次,指導方面。除了感謝陳恆道長老的親自講解,也十分感謝邱義雄長老在百忙之中親自校稿,還有李盈朱傳道、吳永順傳道、姚家琪傳道,以及黎為昇傳道,這些傳道前輩們的悉心指導。在一次次的請益中,讓我對傳道前輩們的榜樣更加景慕,也從中學習到各樣知識,以及更重要的態度──身為聖職人員應有的典型風範。

再者,在撰寫工作方面,也有許多要感謝的人。其中最要感謝的是令人敬佩且同為協作的黃逸杉弟兄。早從一開始逐字稿五分之三的部分、到後續的表格製作,以及每一次草稿的校對上,都貢獻出極大的心力。在同工的過程中,每每都可感受到他的熱情與專業,以及對主那份虔誠無比的信心,能與他同工是一份很大的榮幸。這份《五祭要義》的完稿,不能沒有他。

此外,非常感謝親愛的陳仕芸姊妹,在英文摘要部分的幫助及她在撰寫期間時常的慰問與鼓勵、進度方面的叮嚀,並持續不斷的代禱,是讓《五祭要義》完稿的另一推手。

還有,非常感謝羅東教會劉宇晨弟兄、博恩教會Peter弟兄在校稿方面的鼎力相助;十分感謝總會圖書館負責的侯淑芳姊妹、神學院的蕭長岳弟兄,在閱讀資料提供、安排食宿、聯絡以及其他生活方面都給予極大的照顧;而亦感謝文宣處對於《五祭要義》支持及後續的稿件處理;以及感謝陳美恩傳道娘在此事上關心及聯絡接洽。

最後,感謝我的親人及輔導家庭侯明源弟兄、王美絲姊妹及龔芸婷姊妹,謝謝他們一路以來的默默支持;以及木柵教會的陳聖明老師、宋宜真老師,他們一直是令人效慕的對象,在這份《五祭要義》完成後似乎可以離他們的腳步更近一些了;還有感謝在此期間一直不斷為這件事情代禱的弟兄姊妹,謝謝你們的支持,讓我們真知道禱告的力量是何其地大有功效。

祈願如果未來還有機會,亦能夠多完成幾份像《五祭要義》的文稿,在整理傳道前輩的講述上貢獻一份微薄之力,祈求主的繼續帶領。阿們。

主後 2009年11月底

謝宗豪 撰於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