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聖經經文(太五21~32)
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無緣無故地)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又有話說:
人若休妻,就當給他休書,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二.讀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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