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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9日 星期四

聖經的編輯與各種聖經版本簡介

二.目前所使用的聖經是如何編輯而成的?


一、聖經原文
        舊約原文是希伯來文,間有創世記卅一章47節,以斯拉記四章8節至六章19節,七章11~26節,耶利米書十章11節,但以理書二章4節~七章28節等處經節為亞蘭文(即迦勒底文,乃巴比倫通行文字)。舊約相同經文有列王紀下十九章,與以賽亞書卅七章完全相同,以斯拉記二章,與尼布米記七章概相同,歷代志下最後兩節,與以斯拉開始兩節相同,列王紀上廿二章,與代下十八章大部份完全相同。

二、章節區分
        聖經各卷在最古的羊皮卷上,除詩篇外,原來是不分章節的,後為查改方便,始有章節之分,相傳於主後一二三六年,有紅衣主教卡羅民,以及於主後一五五一年,有羅伯士提反,乃先後將聖經分成章,且有猶太教的拉比名拿單者,於主後一六六一年,將舊約分成節。舊約共有39卷;929章;23214節;734200字。新舊約共有66卷;1189章;31173節;969200字。舊約最長一章:詩一一九篇;最短一章:詩一一七篇。兩約最長一節:斯八9。(以上數字及長短章節,均指中文和合譯本數目)

三、經卷輯譯
        聖經原本因年代久遠,至今已無遺留,現今所有資料,都是根據古時祭司和文士們的抄本經卷(提後四13),逐漸編輯或譯成各種文字版本使用,除了六十六卷之外,尚有餘卷未被錄取,稱為次經,現將舊約正典聖經輯譯源流分述於下:
      
(1)舊約集成:舊約卷在何時集成,於何時被公認為神的默示,歷史上沒有清楚的說明,惟據猶太人相傳舊約,是為文士以斯拉所集成(拉七10~21),我們相信以為正確,舊約各卷在寫成之初,就被人認為為是神向人直接顯現,曉諭,默示的靈感而來(出十六10~11;賽廿二14;彌一1),於是相繼被放在會幕或聖殿中,後來為應需要,便製成許多的抄本。原為散卷,並未編輯成冊,當猶太人被擄至巴比倫時(B.C.606),這些書卷散失各處,多被毀壞,迨以斯拉偕以色列民回歸以後(B.C.457),始將這些書卷收集起來,並將各卷排定次序,放在聖殿中。以後為了各處會堂的需要,依照原本製成更多的抄本,教民讀習。猶太史家約瑟弗Flavis Josephus(A.D.37-100,貴族祭司),認為正典與亞達薛西王時,已經集成了(B.C.465-425,與以斯拉同時)。
      
(2)舊約排次:舊約書卷的排列次序,是七十士譯本將舊約各卷內容,重加編排,以後拉丁文,英文,以及中文譯本,皆沿用七十士譯本的次序,現今舊約各卷的排列次序,雖與希伯來文舊約不同,但其內容乃是一樣。至於七十士譯本(The Septuagint),乃為主前二八五年,有猶太拉比(文士)七十人,應埃及王多利買‧非拉鐵非之約(B.C.285-247),由耶路撒冷前往埃及亞力山大港,將舊約全書譯成希臘文,通稱為七十士譯本,英文簡寫為LXX。通常認為七十士譯本的翻譯工作,確由多利買‧非拉鐵非王在位時開始,一百年後完成,希臘文是當時通行世界各處的文字,基督在世時,七十士譯本已經在猶太各地人中通用,迄至主後九十年,雅麥尼亞大會(Council of Jamnia)時,始正式公認為舊約聖經。
      
(3)舊約經文:舊約各卷經文,原是寫在獸皮上,除了以斯拉記(四8~六18;七11~26),與但以理書(二4~七28)等一部份,是用亞蘭文字寫的以外,其餘都是希伯來文,此種文字的廿二個字母是方形的,各母音附有標音符號,此符號在主後六世紀才開始使用,是自右向左寫,文士抄寫經文時,雖然極其小心,但仍難免發生細微的錯誤,所以抄本與抄本之間略有不同之處,有時在無意中,會把邊註抄入正文,但在主後六世紀,有提比利亞的猶太經文考據學者馬所拉氏,編纂舊約各抄本時,便把各種略有不同的抄本加以對照,而產生了公認為最正確的舊約版本,被稱為馬所拉版本The Massoretic Version,此種版本便成為後世研究聖經最主要的範本。
      
(4)兩約之間:考舊約最早為摩西五經(創,出,利,民,申),約著於主前一五○○年左右,最晚的瑪拉基書,約著於主前四五○~四三○年之間,新約最早的是馬太福音,或說是馬可福音,最晚的是啟示錄,約在主後五十~九十五年之內完成。從舊約最後一卷之瑪拉基書,至新約第一卷之馬太福音,其間相隔約四五○年,神未給人有話語啟示,這是神的靜止時期,在此時期中,上帝的選民猶太人,經歷希臘王亞力山大帝Alexander(B.C.332)之攻略,敘利亞王安提阿庫以皮凡尼西Antiochus Eqiphanes(B.C.175-164)之蹂躪,以及羅馬大將龐培Pompey(B.C.63)之征服與統治,他們受到外邦敵人如此之虐待,乃因違背上帝的命令,聖經的教訓,以致干犯罪惡,而遭到了多次的患難,實為上帝公義所施行的懲罰,好使他們悔改得救。
      
(5)新約集成:新約全書卷,其原文,除馬太福音是希伯來文寫的以外,其他皆用希臘文寫成的,在教會的初期,承認為正統的新約經典。其原文的字眼為Canon,意即枝子或量竿,度量的準尺,乃是指為信徒信仰與生活準繩法則說的,亦即包含全部神所默示使徒權威標準的原始著作。最先新約經典各卷,是發現於巴勒斯坦(太,雅,來),小亞細亞(約,加,弗,西,提前後,門,彼前後,約壹、貳、參、猶,啟)以及希臘(林前後,腓,帖前後,路?),革哩底(多),羅馬(可,徒,羅)等這些遠近的國家。而舊約的經典與新約經典不同,只是發源於一個地區的小國家之內。按新約27卷正典聖經,約在主後二世紀,已被普遍承認和引用,如猶太史家約瑟弗,承認新約已有27卷,被教會廣泛的引用為聖經,他將若干前後書,或一,二,三書等並為一卷,故成為27卷。又如古代教父羅馬之革利免Clement(A.D.91~101),伊革那去lgnatius(A.D.67~110),波旅甲Polycarp(A.D.80~166),帕皮亞Papias(A.D.70~155),游斯丁馬特Justin Martyr(A.D.100~167),愛任紐Irenaeus(A.D.130~200),特土良Tertullian(A.D.160~220),俄利根Origen(A.D.185~254)等人,對於新約各卷均有普遍的引述。且有猶西比烏Eusebius,於主後三一五年編訂新約目錄,有亞他那修Athanasius,A.D.300-373,為承認新約27卷為正典聖經的第一人。至主後三九七~四一九年迦太基教會會議The Council of Carthage,始正式公認使用行之66卷新舊約聖經全書。


 

三.各種聖經版本簡介

1.中文和合譯本簡介
歷史沿革

        中文聖經譯本,應追溯自主後635年,為景教傳入中國唐代時起,時有波斯僧阿羅本,到達長安,為第一位來華之宣教師,被唐太宗以厚禮迎接,召入宮內講道,翻譯聖經,所謂「翻經書殿,問道禁圍,特令傳授」,在唐代景教曾經昌盛過兩百年(635-845年),直到845年唐武宗會昌滅法為止。根據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當時譯有若干詩篇,及中文四福音聖經散本,可惜皆已失傳。到主後1294年,天主教傳入中國後,曾經譯有片斷經文,乃至利瑪竇Matteo Ricci(A.D.1552~1610)來華傳道時,約在主後1600年間,致力翻譯聖經,天主之名稱始由此而定。

        今天的中文聖經譯本,可以回溯到主後1700年左右,巴黎外方傳教會教士巴設神父(J. Basset)根據拉丁文聖經所翻譯的中文譯本,翻譯的部分包括四福音、保羅書信與希伯來書。在1739年,東印度公司職員和治孫(Hodgson)在廣州發現一份譯稿帶回英國,很可能就是巴設的譯稿。這份譯稿後來藏於倫敦大英博物館,稱為「英國博物館稿本」。這份沒有出版的譯稿,對於日後的聖經中譯有很深遠的影響。到了1770年,耶穌會教士賀清泰(Louis De Poirot)抵達中國宣教,在他在華的年間,將拉丁文聖經絕大部分翻譯成中文,稱為「古新聖經」,然而這本聖經最終並未付梓,譯本原稿現存於北京北堂圖書館之內。

        第一本基督教中文聖經,由英國浸禮會宣教士馬殊曼Joshua Marshman,在印度譯成,新約譯本於1811年完成,五年之後在印度出版,全書於1822年完成,同一年出版,但只印行南洋各地。1807年,倫敦傳道會的馬禮遜(Robert Morrison)抵達中國開始宣教工作,當時滿清的法令讓他無法展開傳道事工,因此他便轉入聖經翻譯的工作。馬禮遜於1813獨力完成新約全書,舊約的申命記,歷史書與約伯記,是他與另一位倫敦傳教會米憐(W.C. Milne)合作完成,而其他部分仍是他一人翻譯的成果。馬禮遜在1819年底完成全部新舊約的翻譯,1823年在馬六甲出版,前後費時十二年,印行全國,名為「神天聖書」。不久又有四個差會的十二位傳教士,提議重譯中文聖經,費時近廿年,於1859年譯成新約,1862年譯成舊約,發行「委辦會譯本」。美國聖公會主教施約瑟S. L. Schereschewsky,用北京國語譯成舊約聖經,於1874年出版;後有英國聖書公會,將它與北京委員會所譯新約全書,合訂成一部聖經全書,於1878年出版,曾通行全國達四十年之久。1886年,他返美退休,又完成國語新舊約譯本;並且又譯成淺文理新舊約全書,於1902年印行;此後,他又編輯新舊約串珠聖經。那時中國基督教翻譯聖經的事工蓬勃,當代不同教派傳教士紛紛各自譯經,出現同時代多種參差素質的翻譯版本。直到十九世紀,中文聖經譯本之多,包括地區性方言版本不下三十種。這對於尚屬發展初期的中國教會而言,信徒較難分辨。當時教會界幾乎上下都希望能有一部由各教派聖經學者合作而成的標準中文聖經譯本。

        1864年,循道衛理宗美以美會(American Methodist Episcopal Mission)呼籲出版一本「用中國普通語言譯成的、劃一的和標準的聖經譯本」。結果和合本的出現使願望得遂,亦令信徒對這方面的要求得到滿足。在1870年,基督教在中國各宣教機構,聯合在上海召開宣教士大會,熱烈討論中文聖經繙譯之事。會議通過議案,決定重譯聖經,由七位學者組成繙譯委員會負責,當時成立了三個委員會,分別擔任:深文理、淺文理、國語(白話文)三個聖經翻譯小組。以 1885 年出版的 Revised Version( 即 R.V. 該譯本是King James本的revised版本,由英國學者執筆,英國學術味很重。) 作為和合譯本的根據。深文理譯本對原文忠實,而文筆亦流暢,但發行後不能適合實際的需要。淺文理譯本是楊格非牧師( Griffith John ),他重視表達原文真相, 不逐字翻譯,以公認經文 (Textus Receptus) 為譯本,不過沒有翻完全本聖經。另外有施約瑟主教( Samuel L. Schereschewsky ),他的方式是先譯成國語,再以國語譯成淺文理。當時原意想推出兩個版本以迎合兩類讀者:深文理版給士大夫,淺文理版給大眾。但理想歸理想,那個時代的中文變化太快,結果深文理版和淺文理版都沒有譯完,只有官話版譯完。和合本於1906年完成新約部分,全書則於1919年譯完。此版本前後費了二十七年的工夫方始全部完成,由於語體優美遠勝其他譯本,和合本的優勢在於剛好迎合白話文運動,承接學風,故廣受歡迎。出版後,對中國當代語體文,具有相當之影響力,備受文學家之讚賞與引用,此種版本,至今教會普遍使用,通行全國。主後一九三九年修訂後,改名為國語和合本,簡稱為和合本。
和合譯本之特點

        一. 和合本是第一個白話文聖經譯本。和合本之翻譯委員會,於工作展開之初,就已定下四項翻譯原則,供譯員參照依循。其中第三項原則為最重要之指標。茲列如下:

        (一)譯文必須為全國通用的語言(白話),為凡識字的人所能瞭解,且不可用地域性的土語。

        (二)譯文必須簡單,文體必須易解,於禮拜堂講壇誦讀時,各階層人士都能明暸。

        (三)譯文字句必須忠於原文,同時又要不失中文的語氣文韻。

        (四)原文中的暗喻或隱喻,難解之處,應竭盡所能,直接譯出,不可僅譯大意。

        簡而言之,其原則以信為先,兼顧雅而達的追求,體現於以官話作為譯入語。可見,信、達、雅三者俱備為其所標榜。然而白話文不是陷於俚俗,就是陷於土語,或陷於文字含糊,所以翻譯工作前後費了27年的工夫。而這譯本出版成為中國白話文運動的先鋒,為白話文取代文言文在文學上的優美樹立了一個新的楷模。

        二.在一般基督徒的心目中,「和合本」是惟一的中文聖經。大家都叫它為中文聖經而不用和合本這名稱,一般基督徒都不知道那譯本就是和合本。「和合本」毫無疑問是中文聖經翻譯史上一項重大成就。它是繼承所有早期的中文聖經譯本,集合一百年來譯經的精華、無數中西學者心血結晶。

        「和合本」當中一些關於宗教之字詞例如天國、弟兄、福音、使徒,已經形成華人信徒彼此溝通之一種獨特語言了。這等字彙雖源自馬禮遜而來,但經和合本譯者之轉化,才「成了盛載神的啟示及福音真道之語言」。今天其他的中文聖經譯本,對此等由和合本奠定之宗教用語,縱然或許覺得有譯得不妥貼之處,都不敢輕言更易,可見有其權威之處!

        「和合本」廣為神職人員及信徒接受, 並於其信仰生活中採用,甚至非基督徒每於需要使用聖經時,也大都援引使用之此譯本,「和合本」自一九一九年問世以來,已近百年,其權威性甚少受動搖。和合本得以風行,成為「經典」, 和它達到中國人對翻譯之要求不無關係。和合本面世時值1919年新文化運動的展開。在一遍推行白話文的呼聲下,和合本以官話(即白話文)書成,自是受到注意, 亦符合當時大眾對語體文的期望。譯者力求達到的目標為「為中國教會提供的, 不僅是一部在翻譯上比前準確的譯本,也是第一部和最好的一部,為大眾譯成的版本。」從這兩項原則可見譯者對譯本之要求,為它是一部不論閱讀或於禮拜堂上誦讀,皆合適之聖經譯本。和合本採用了「官話」。這是和合本於面世後不久,即取得成功的一個重要因素。

        三.華人信徒普遍將和合本看成原文聖經般重要。他們大都認為聖經是神所默示的經典,且翻譯過程亦充滿神的祝福。這與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改教時提倡之「唯獨聖經」—一切神學的根據都以聖經作為最終裁決的神學觀,乃一脈相承。和合本自出版以來廣受歡迎,又具有劃時代的歷史意義。果不其然使華人信徒認為它是最蒙神祝福及接近原文的聖經。因此,他們不會輕易接受更改和合本內的譯文,華人基督徒對於其它聖經譯本的接受也較為保守。他們非常害怕重譯聖經會「改多錯多」, 更偏離神的信息, 是以對重譯諸多顧忌。

        四.具權威,但也有不合時宜的。任何譯本都不可能完全照顧到不同的讀者群,聖經當然也不例外。對於「和合本」有待修正,及因時空因素所造成之遺漏,許牧世牧師以下一番話可以讓我們稍為瞭解:「第一,西方人翻譯中文聖經,在文字運用上必然都有或多或少的缺失。第二,過去八十年來,中國白話文的演變不小,尤其和合本翻譯之初,是白話文的嚐試階段,多年都是文白參雜。第三,語文的演變與社會的變遷有關,中國八十多年來,社會的變遷至巨,語文所受的影響很大。第四,本世紀考古學發達,地下出現了許多抄本,更接近主耶穌在世的時代,拿來做依據會更可靠…」由此可知,和合本之缺失,主要是有些經文不合時宜。因考古學發達以致更新之資料漸為人所發現;又因隨著白話文的發展,使其譯文由原來旨在令「各階層人士都能明暸」,變成今天文言味重。所幸,近年已有「新標點和合本」及「聖經新譯本」陸續的出版,可彌補這些遺漏。

2.中文呂振中譯本簡介
歷史沿革

        呂振中牧師生於1898年4月13日。他的父母皆為教會傳道,他與其他四位兄弟,自幼生長於敬虔之基督徒家庭,接受聖經之教導。他中學就讀於由英國差會創辦的泉州培元中學,由於學校良好的師資、環境、設備以及經常性的靈修,使他在學業上和靈性上都有堅實的基礎。後於1916年以優異成績考上香港大學並獲得獎學金。1921年畢業於香港大學,獲文學士學位。畢業後回培元母校教書一年,並和黃羅綺小姐結婚。1922年他到北平燕京大學宗教學院讀神學。1925年畢業獲神學士學位。回福建後,在閩南聖道專門學校執教,並擔任副校長職務。閩南聖道專門學校地址在廈門鼓浪嶼--後改名為閩南神學院。這是一間由閩南中華基督教會與英國倫敦會、長老會、美國歸正教會合辦的,其目的在培養教牧人員的學校。他在教學上非常嚴格認真,刻苦研讀聖經。每當遇到疑難或不清楚的問題,他都要仔細查考原文,一絲不茍。在閩南神學院共執教14年。

        使他決定花費心血全力投入翻譯聖經服事的最大主因,在1946年出版的「呂譯新約初稿」序言中,他寫道:「1939年8月4日,譯者忽起譯經之念;其來也奇而突;無以解之,惟認為上主指令耳。時譯者隨閩南神學院遷居漳平之永福;廈鼓海口已被封鎖;交通阻梗,盤費無養,困難重重,絕無北上希望。乃示象夢境,相繼而來;時譯者心中毫無成見或狂想。全能上帝即用各种方法,開辟道路。繼則步步引領,隨事供給,使譯者得於翌年2月24日,蹈入淪陷區之母校校園,實行工作。」

        1940年2月,他離開閩南神學院,帶著全家到北平,在燕京大學宗教學院開始譯經工作——把新約聖經由希腊文直接翻譯為中文。除了翻譯聖經之外,他還在宗教學院教授希腊文的課程。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後,燕京關門,全家移居北平城內。當時生活極為艱困,幸得王克私教授(Dr. Philippe de Vargas)多方籌措,接濟扶助,使他仍能繼續安心致力於翻譯工作。1945年秋,日本投降,燕大復校,他回到燕京大學。1946年6月24日,「呂譯新約初稿」由燕京大學宗教學院出版,僅印500本,非賣品,獻於新約學者,廣徵意見和批評或提示,以便再事修改。

        為了更好地翻譯聖經,1946年秋他赴美國紐約協和神學院(Union Theological Seminary)繼續深造。然後又到英國劍橋大學,威斯敏斯德神學院進修一年,在那裏進一步攻讀希腊文,特別是希伯來文等譯經學問。當他在英國時,英國長老會倫敦區會按立他為牧師。1948年秋,呂牧師由英國回到北平繼續他的譯經工作。但此時,他患有嚴重的哮喘病。哮喘使他伏案工作極為困難。尤其是北方寒冷的冬天,哮喘更加嚴重。於是他和師母南下到福建,曾在福州協和大學暫時工作,繼續翻譯。1949年4月底,得到英國聖經公會的贊助,呂牧師夫婦到香港,繼續翻譯聖經,開始修定「新約修稿」。「呂譯新約初稿」是根据英國牛津大學蘇德爾(Alexander Souter)編的希腊文新約翻譯的。「新約修稿」則是以符騰堡、司徒嘉德(Stuttgart,Wiirttemberg)聖經會印行的聶斯黎(D. Eberhard Nestle)的編本第十七版為根据的。由1949年冬初到 1951年底,歷時兩年半完成。1952年10月,「新約新譯初稿」由香港聖經公會出版。呂牧師於1952年元月開始翻譯舊約。經過11年的工作,於1963年7月30日脫稿。又經過重新修正和校訂,1970年底呂譯「舊新約聖經」由原文翻譯成中文,歷時30年,終告完成。1970年底由香港聖經公會代印出版。

        30年來,呂牧師在斗室中工作和生活,「無間冬夏,坐於斯,行於斯,食於斯,臥於斯」,以他對上主堅定的信心和虔誠的信仰,專心工作。雖有生活上的困難和病痛,但全能的主處處照顧,隨時開路。教會的弟兄姊妹也多在經濟上和生活上給予支持和幫助,使他得以完成全部聖經的翻譯工作。為了表彰呂牧師的熱誠和貢獻,香港大學於1973年4月12日授予他榮譽神學博士學位。呂牧師於1983年85歲時移居新加坡,和他哥哥一家人住在一起,安度晚年。到1988年3月10日蒙主恩召,歸回天家,享年90歲。
譯本特點

        呂牧師翻譯聖經的原則,正如他在「呂譯新約初稿」序言中所說:「以直譯為主。一詞一句,一字一點,皆須注意周到,不可輕率放過……雖然,亦不可以詞害意,須將信達雅兼籌並顧,庶免偏廢。」「譯經之文体問題,不必完全避免非中國式之語法,實可盡量應用中國之語法,或中國人所說得通而聽得懂之新語法,將新約時代原文之真義與思想,予以他譯介紹,使今日讀者宛然置身於二千年前之猶太社會中。」在直譯原文時,「其遣詞用字,力求準確劃一,盡量保持原文語法之結構,不增不減,不趨易,不避難;務使語氣連貫,輕重得体,以維信達雅之最大均衡。新造詞語,皆有其理由在。」「但是,譯者深知:每欲保持某種字句譯法之劃一,或欲直譯原文之語法,不得不以比較冗長之詞句出之,未免有傷於雅。然為存信之故,尚有他道乎?」

        1973年,在和學者討論呂譯圣經的問題時,呂牧師寫道:「33年前我開始譯經的時候,一般人都以為這种工作是個委員會的事,並不是一個人所能單獨做得成的。不錯,我當然承認。但是我卻愚願『大膽』嘗試著起稿,為的是要供正式修改委員會之參考而已。我始終自認為起稿者,完全沒有取代和合譯本的野心。」「我並不求教會普遍的接受。一些西方著名的個人譯本幾十年來,還沒有獲得教會普遍的接受,只供參考而已。我若能側身於郭斯比(Goodspeed)和摩法(Moffat)氏之後,永供人們之參考,我願就足了。我若使一般愛讀聖經的人一口氣連續讀許多章節還不忍釋卷,我願就足了。」

        呂振中牧師以一人之力,把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的原文譯成中文,其譯本最大的特色,就是非常重視譯字上的準確性,可謂空前絕後之舉。可是聖經學者現時都不會鼓勵一人譯本,因為翻譯聖經,應該是由一組人完成的,如此才能達到更完全的地步。

3.中文新譯本簡介
歷史沿革

        自從1807年第一位基督教傳教士馬禮遜 Robert Morrison來到中國之後,經過漫長的112年,一部影響華人教會及信徒深遠,並共同接受的白話文聖經——「中文和合譯本」,於1919年終告出版。這是西方宣教士翻譯中文聖經事工的巨大貢獻,也是他們在中文聖經翻譯史上的顛峰。然而,經過八十多年悠長的歲月,中文有了很大的變化。在這期間,考古學的發現、近代語言學的研究,使聖經學者對聖經原文有更新且更深入的認識,加上近代的版本校勘學有不少發展,也提供了許多在七、八十年前無法得到的寶貴資料,包括更具權威的原文版本。同時,經過半個多世紀,華人聖經學者人才輩出,使一些有心之士,深感有推動更為精確及合於時代聖經譯本之必要。為了針對『和合本聖經』一些大小遺漏一一修訂補正,1972年,一羣華人終於負起重譯聖經的工作,他們從原文聖經直譯,以現代白話文表達。
        這次的譯經工作,先後共有三十多位神學院院長、教務長、講師,十多位各宗派的監督、教牧、長老和主修中文的弟兄姊妹參與,分別承擔翻譯、諮詢、研究和文字修飾的工作。共同朝向信、達、雅兼備的目標努力,並廣徵教會人士的意見,然後由資深學者最後審訂。「聖經新譯本」的新約全書在1976年面世,舊約的部分於1992年也相繼完成。這是一本忠於原文、易讀易懂、信仰純正、高舉基督的聖經,呈獻給全球華人教會。
譯本特點
         根據介召「聖經新譯本」所出版的小冊,列出這個譯本的特色如下:
一. 忠於原文
        (一) 避免錯譯翻譯原則以「信」為先,若譯文不能準確地反映原文的意思,就失卻了翻譯的意義。以下的例子為要表明「新譯本」如何力求忠於原著,把聖經的意思譯出來。
        (二) 慎防漏譯漏譯經文,輕則令人無法明白經文意思,重則會引起嚴重誤解。
        (三) 小心多譯為要使讀者明白原著的意思,翻譯有時需要略作補充,但補充時必須小心,以免增添了原文沒有的意思,以致限制了原文的意義;使現代華人不能完全了解原文豐富的含義,甚至造成誤解。
        (四) 應區別則區別應有區別的兩個原文,卻譯成同一的譯文,會造成混淆;忠於原文的聖經譯本應該把原文的區別譯出來。「新譯本」在這方面特別下了很大的功夫。
        (五) 應統一則統一翻譯有時要求嚴格統一,在同一本聖經譯本裏,意義相同的原文,翻譯卻前後不一,則有失完美。
        (六) 用字搭配準確譯本要忠於原文,譯文的用字必須準確,尤其是用字搭配方面更要留意,否則讀者只會莫明其妙。
        (七) 分別眾數單數聖經原文清楚表示眾數或單數的地方,譯本也應清楚譯出這分別。這分別雖然看來細微,但是對讀者理解經文的意思甚有幫助。
        (八) 避免主謂不清聖經譯本是要幫助人明白真理,譯文如果主語和謂語不清楚,讀起來就令人一頭霧水。
        (九) 譯出原文重點譯本要忠於原文,必須能夠譯出作者強調的地方。這些地方包括因果關係、所記人物說話的著重點,以及作者的著重點等等。
二、易讀易懂
        (一) 用字易讀易懂聖經譯本是為幫助人認識 神的話語,如果用字艱深,就會造成隔閡,以致讀者不明白經文的意思;聚會讀經時,也造成錯讀或不識讀經文的情況。
        (二) 辨別古今字義聖經譯本是為它當代的讀者而設的。時移世易,許多字的意義都會隨時間改變,如果譯本的用字不按時更新,就會造成隔閡,以致讀者誤解或不明白經文的意思。「和合本」有許多用字,現代華人雖會讀音,也會解釋,但它們的現代意思卻與二十世紀初(即翻譯「和合本」的年代)的意思有別。
        (三) 用字取今棄古正如上文提及,聖經譯本是為它當代的讀者而設的,如果譯本的用字不按時更新,就會造成隔閡,以致讀者誤解或不明白經文的意思。所以,易讀易懂的譯本必須是用現代語言來翻譯的。
        (四) 度量衡現代化譯本用的度量衡若是古老,現代讀者就不明白它們實際的意思,所以譯本應不斷與時並進,按時更新它的譯本,以便譯本更能幫助讀者明白經文的意思。除此之外,「聖經新譯本」重視信仰純正,並且藉此譯本高舉基督,使讀經者能更放心使用。

4.英文欽定版聖經King James Version (KJV) 簡介

        「英文欽定版聖經King James Version」在英國稱Authorized Version (簡稱AV),在美國稱為King James Version(簡稱KJV)。「英文欽定版聖經」係英王詹姆斯一世為要統合即將面臨分裂的英國教會,於一六○四年正式下令以英文翻譯並出版「聖經」,隨即在漢普敦召開會議,集結約五十位聖經專家進行翻譯的工作,經過七年的努力,終於在一六一一年出版「英文欽定版聖經」。

        「英文欽定版聖經King James Version」的文體優美,朗讀時,鏗鏘有聲,頗有「韻」味,不但文學性強,而且「只翻譯,不詮釋」是譯者的目標。它結合文學與文化傳承:在一九四五年以前,它深具文學魅力,泰半英語作家皆受此版本之影響,曾贏得「英文散文最高貴之旅程碑」(the noblest monument of English prose)頭銜。從一六一一年至一八○○年約發行一百版,蘇格蘭於一六三三年使用此版聖經,愛爾蘭則是一七一四年,美洲殖民地是一七五二年。在早期美國殖民文學文獻中,「英文欽定版聖經」也站有一席之地。這些為了逃避宗教迫害的英國難民都隨身攜帶這本聖經,因為這是他們在逃往美洲大陸這段漫長而危險的旅程中重要的勇氣來源,也是他們在新大陸安定下來的指標所在。

        從一六一一年到十九世紀中葉,「英文欽定版聖經King James Version」在文學上扮演了權威版本的角色,它是聖經中的聖經,對文學有著深遠的影響(有如中文和合本聖經對華人的影響)。它在英文發展史上是個新里程碑,它啟發了許多詩人、劇作家、藝術家、與政治家,受其影響之深遠實難估計。在很長的一段時期中,它曾經是唯一通行的英文版聖經,尤其在許多家庭只有能力收藏一本書的時代裡,這本「英文欽定版聖經」就是他們唯一的選擇。每個家庭中的父母不僅在聖經內記錄了小孩的出生,更在瀕臨死亡前從其中獲得安慰;不計其數的年輕人藉由朗讀「英文欽定版聖經」學習閱讀;許多人甚至熟背聖經的內容,並發現自己英文的說寫都深受聖經中的語言與意象影響。我們可以說,若沒有「英文欽定版聖經」,就沒有「失樂園」、沒有「天路歷程」、也沒有韓德爾的「彌賽亞」、沒有黑人靈歌、更不會有林肯的「蓋茲堡演說」,上述這些與其他無數作品,都是受到「英文欽定版聖經」啟發而產生的,若沒有這本聖經,英語世界的文化可能會是一片荒蕪。因此,除了確保英文在傳達宗教真理方面的優越性之外,「欽定版聖經英譯本」也在形塑英語文學國度中扮演了舉足輕重的絕對性角色。

        由於有關聖經的資料陸續出土,在一八五六年時有人在英國下議院提出要修正「KJV」。但是真正決定要重新修訂「KJV」則是等到坎特伯利教士會議(Convocation of Canterbury)。修正版聖經委員會主要由英國國教派會員組成,他們在一八八一年出版新約,一八八五年出版整部聖經,新經(Aprocrypha)則於一八九四年出版。修正版聖經(Revised Version, 1885)語言較AV/KJV精準,在序文中,修正版聖經言及其新約參考詹姆斯欽定版新約以及海姆斯版新約;在舊約方面,修正版聖經參考希伯來文聖經(The Hebrew Bible, 即Masoretic Text) 與希臘文舊約或七十子譯本。

5.英文美國標準版聖經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 (ASV) 簡介


        1901年出版的「美國標準版聖經The 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是根據一八八一年修正版聖經(Revised Version) 所修訂的詹姆斯王版聖經(KJV/AV)而來的。參 修訂詹姆斯王版聖經(King James Version)的學者主要是來自英國的聖經學者,但有也有美國聖經學者,美國聖經學者將未被修正版聖經採用的研究成果帶回美國,並由五十幾位福音派的聖經學者加以修訂,以美式的英語來表達,除了將一些古文的拼字改為現代英文拼字之外,也注重更精確的翻譯文字,因此它被稱為「The Rock of Biblical Honesty」,說明了這個版本的特色乃是儘量忠實地呈現聖經的原意。

        儘管「美國標準版聖經The 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仍然保留許多古典的英文字,然而比起「詹姆斯王版聖經King James Version」對現代人來說,是更容易瞭解並看懂的版本。而且許多現代英文的譯本,也是根據參考它來翻譯的,其中包括「世界英文聖經The World English Bible」。

        「美國標準版聖經The 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仍然沿用「Jehovah耶和華」為上帝名字的稱呼,因為現代聖經學者一致認為上帝聖名的發音更接近「Yahweh耶威」,這和「KJV」、「NASB」以及其他許多英文譯本都以「Lord上主」來代替,似乎顯得更為特別。。

6.英文修正標準版聖經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RSV) 簡介


        「修正標準版聖經Revised Standard Version」是於一九三七年經由授權根據一九○一年出版的「美國標準版聖經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修訂而成。參與此項修訂工作的聖經專家學者共三十二位;他們參考所有可能找到的古代聖經手抄版本,也參考猶太學者所出版的各種檔案文獻進行修訂。新約於一九四六年完成;舊約於一九五二年完成。全本「修正標準版聖經Revised Standard Version」正式於一九五二年九月三十日出版。出版後廣為大眾所接受,無論新教、英國國教、羅馬天主教及東正教等教會都普遍使用這個版本。著名的美國後現代小說家庫佛(Robert Coover)在其小說「The Origin of the Brunists 」中所引用的新約聖經引文 “Write what you see in a book and send it to the Seven Churches”正是出自此版本(RSV) 的啟示錄一章11節。

7.新國際版聖經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NIV) 簡介


        新國際版聖經(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1978)是現代版英文聖經中的佼佼者。不論譯文的準確度(accuracy)、現代英文的美感(beauty)以及譯文的清晰度(clearity)等,新國際版聖經都有水準以上的演出。正如佛斯特(Lewis Foster)認為新國際版聖經的譯文如同在提摩太前書第三章十六節所揭櫫的訊息一樣:「整部聖經皆流露上帝的氣息」(All Scripture is God-breathed)(69)。

        新國際版聖經是一本直接從希伯來文、阿拉美文及希臘文所翻譯出來的全新譯本。翻譯的計劃則濫殤於一九六五年,由基督教改革教會(Christian Reformed Church)與全國福音派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vanelicals)組成委員會通過此翻譯計劃,共有百餘位聖經專家學者參與此翻譯工作。新國際版聖經的翻譯工作是嚴謹的,每個翻譯小組譯完所指定的章節之後交給一般編輯委員會討論(General Editorial Committee),然後在送到聖經翻譯委員會(Committee of Bible Translation)審閱;也就是說,每篇聖經譯文都要經過三道嚴謹的品管過程才能付梓,因此,本譯文可信度相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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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聖經是如何分類的?
一、舊約分類

        舊約聖經,其最早的發展,約自主前一千五百年左右,創世記為第一卷書的開始,至主前四百五十年瑪拉基書最後一卷止,彙集編訂,共為三十九卷,按照聖經各卷之內容性質,係有左列之四種分法:

(1)摩西五經

        即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等五卷,係摩西所著者,故稱為摩西五經,又稱為律法書(拉七6),此五卷次序,古今始終一致,沒有變動,列為第一類。

        五經著時最早,自主前十五世紀,摩西寫成此五經,教訓百姓,考此五卷經典,是被放置在聖殿內的約櫃旁(出廿五21;四十20;申十5;卅一24~26;王上八9~21),交由利未人負責保管(申卅一9,26),平時除祭司研讀,奉為事神教誨眾民之聖典外,君王亦當抄錄謄本置於身邊,隨時誦讀,視為敬神治民具有最高權威根本之經典。

(2)歷史書十二卷

        即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撒母耳記上下卷,列王紀上下卷,歷代志上下卷,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等十二卷,乃按各書之內容性質,分類為舊約歷史書,此為現今聖經通用之次序。

(3)詩歌書五卷

        即約伯記,詩篇,箴言,傳道書,雅歌等五卷,又稱為智慧書,為現今聖經通用之次序。

(4)先知書十七卷

        為預言書,係分為大小先知書兩部分,先知本無大小之分,乃是他們所寫書卷之內容篇輯多少而分的,大先知書五卷——即以賽亞書,耶利米書,耶利米哀歌,以西結書,但以理書。小先知書十二卷——即何西阿書,約珥書,阿摩司書,俄巴底亞書,約拿書,彌迦書,那鴻書,哈巴谷書,西番雅書,撒迦利亞書,瑪拉基書等,以上共是十七卷,為現今聖經通用之次序。

        古希伯來文舊約聖經,如撒母耳記上下,列王紀上下,歷代志上下,原是不分上下卷的,皆為一卷。例如先知書,只分為八卷,俱依年代為序,分為前後二期,前期先知書為歷史:有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和列王紀。後期先知書:有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及十二箴言,約伯記,雅歌,路得記,耶利米哀歌,傳道書,以斯帖記,但以理書,以斯拉與尼希米記合為一卷,歷代志等共十一卷。

        依古希伯來文舊約排列編訂先後次序,是摩西五經五卷,先知書八卷,文學書十一卷,共為廿四卷。猶太史家約瑟弗Josephus,認為舊約只有廿二卷,因為路得記有時單成一卷,有時與士師記同寫於一個卷軸中,耶利米哀歌也是如此,有時與耶利米書合為一卷,故此舊約廿四卷,有時合為廿二卷,古今經卷不同的次序,便由此可知,而此古經卷之先後次序,亦如同主耶穌所告訴我們的一樣。(路廿四24,44)

二、新約分類

        新約聖經,其最早的發展,約自主後三十四年至九十七年,馬太福音為第一卷書的開始,有人以馬可福音為最早時期的著作,至末卷吞示錄止,前後不過七十年而已,其彙編共為廿七卷,按照各卷之內容與性質,係有下列五種分法:

(1)福音書四卷

        即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約翰福音等四卷,因前三卷所記內容大致相同,多論主耶穌道成肉身為人子方面的道理,且所述主在世事蹟,旨趣相 同,教訓一致,聖經家稱為符類福音,或稱為同觀福音,而約翰福音特重主之神性,及其快要離開門徒,被釘十架之末後兩個禮拜之事蹟,可稱為獨特福音Unique。

(2)歷史書一卷

        即使徒行傳,為論及初期教會發展與創立的史實,為使徒們旅行各地傳道經過情形的歷史記錄。亦有將約翰福音列歷史書者。

(3)保羅書信十四卷

        即羅馬書,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後書,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腓利門書,希伯來書等十四卷。

(4)普通書信七卷

        即雅各書,彼得前後書約翰壹,貳,叁書,猶大書等七卷。

(5)預言書一卷

        即啟示錄,為新約聖經之末卷,乃耶穌基督的啟示,為預言的重心,聖經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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