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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0日 星期二

神沒有阻擋該隱殺亞伯

A. 聯總欲蓋彌彰的說明?
聯總2012.06.08向各教會寄出由「聯總負責人會全體」署名的「真國聯總字第12-035號」「有關停職楊昱民弟兄之傳道者職分的說明」,過了17天,也就是2012.06.25,聯總放棄了先前「全體負責人一致決議」的公文,又向全球各教會再寄出「真耶穌教會國際聯合總會」署名的「真國聯總字第12-045號- 有關聯總網站上之楊昱民弟兄停職事件之說明」之公文。兩版「說明」之間的差異至為明顯。更不可思議的是這兩版所陳列的楊昱民傳道之罪狀有一大部分與開會當天2012.03.22停職楊昱民傳道的第21號案內容完全無關。(三版對照表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012
三月聯總以ACBD理由將YM停職,六月同樣的聯總卻說YM被停職的理由是STUA!這裡產生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a. 2012.03.24之後,楊昱民傳道被停職的正當性引發遍地質疑聲,不到三個月,聯總已經無法自圓其說,只好在2012.06.08-25間加添罪狀。 b. 聯總幾年來說廢就廢,說立就立的玩弄公文之手法,在這幾個月的「三份不同停職決議,三份不同說明+一份給巴黎教會的單獨說明」表露無遺。甚至連署名「聯總負責人會全體」一致通過(!)的第12-035號的說明都可以在17天後就被棄之如敝屐。代之而起是署名「真耶穌教會國際聯合總會」且內容與「聯總負責人會全體」的說明不同的說明。

弟兄姊妹引領等著聯總出面說明,為何短短三個月之內,聯總自己發出的三版說明內容竟然會有所不同的說明。弟兄姊妹也等著聯總說明到底「聯總」是憑規章的第幾條有權廢掉「聯總負責人全體」的說明?還有,這幾年來隨意造文、發文、廢文,最終引起TJC五十年來最大混亂的「聯總」到底是誰?

B. 無人願意具名的無效公文
如果美國總統沒有在國會通過的法案上簽署,這法案就不能公布,也無效。必定引爆政治危機。1990.04比利時國王拒絕簽署國會通過允許墮胎的法案,結果國王選擇暫離王位,由他人簽署。這是「沒有聖靈」的人光明磊落的良知。但在聖靈充滿的TJC裡又如何呢?大家都知道在某些地區TJC的 組織是政府不承認的,為了規避責任,公文都沒簽名也沒蓋章。誰知四十多年來,堂堂正正大家曾經引以為榮的聯總,最近的公文再也沒有「人」簽名了,落款全都 換成毫無責任擔當的「單位」。就像中國教會的組織一樣。這是否意味著面對聯總忽東忽西的「說明」,無一聯總負責人願意在史料中承擔這說明的真實性的責任? 聯總自己無人簽署,卻發文要全球教會同靈認同這一說明且相信它!

C. 為什麼謊言最終成為事實?
理由很簡單,因為說謊者可以隨便說說,而知道事實真相的人為了揭穿謊言,就得翻箱倒櫃的拿出舊資料來證明這謊言是謊言。到最後累了,說「主責備你吧!」,就隨便它去了。雖然聯總在說裡,連連的引用了幾年來的公文,但誰能知道這些公文本身在「當時被製造出來時」就是建立在謊言之上。就像YM被停職的「3版停職公文」及「3+1版停職說明」一樣。都是公文,都是謊言。

聯總停職「公文」和「說明」不斷的提到YM復職四項原則(他們無法明白問題不在於復職不復職爭執而在於誠實與不誠實的對撞)。相信讀者一定不知道這四項原則是怎樣來的?它是在2010年4月1日的聯總負責人會議裡,由常務會所提的一個冒名又捏造的議題製造出來的:「處理楊昱民傳道控訴案」(!!。它是幾年來高層製造「除YM」輿論的一環。是的,我知道您很難相信。若非自己遇上我也絕對和你一樣不會相信聯總竟然會如此的從根爛透。這四項原則的成立過程會很快的整理出來公佈在和不流上。

YM七年來在體制內大聲疾呼聯總已經偏離正道了!但越是呼籲,越被打得兇,人工製造出來的公文輿論也就更多,全球TJC面對一封又一封的「公文」,不相信YM是壞蛋也難!如此積非成是到誰再也無法再去釐清了(和不流裡不是有一歷年聯總打楊所使的力道的圖表嗎?
http://sharingbiblewords.com/postmail/002/timeline.html)。YM既然在體制內呼籲無人理會,沒人相信,剩下最後的辦法就是:等他們下手,如此才能顯出他們的惡來。

D. 九號案先?二十一號案先?聯總想隱瞞什麼?
署名「聯總」的說明這樣記載:『聯總負責人會於 2012 年 3 月 22 至 23 日在韓國總會開會時,楊弟兄提出第九號案,請檢討「聯總於 2012 年 1 月 20 日發函勸勉楊昱民傳道尊重傳道者職分」之真實性案。常務負責人會鑒於楊弟兄屢次拒絕聯總負責人的勸勉,又質疑聯總所發正式公文之真實性,乃決定向負責人會提出「請檢討楊昱民傳道是否適任傳道職案。」經列入聯總負責人會第二十一號案討論。因此第二十一號案,是針對楊弟兄所提第九號案之相對提案,是將過去聯總負責人會所有相關提案之決議彙整於此案,再作討論,故此案並非常務負責人會臨時所提之新案亦非未給予楊弟兄充份準備答辯下即作處分。事實上這些相關決議已在過去多年來之聯總負責人會議中多次深入討論過,而於此次會議中再次提出討論。聯總負責人會在會議中,針對楊弟兄所提「請檢討『勸勉楊昱民傳道尊重傳道者職分』的真實性。」之第九號案題經討論了整個下午而後始做成決議(YM註:是指開會的第一天2012.03.22。幾分鐘的對話說成是整個下午的討論也是天才。那整個下午和晚上都在討論第二十一號案!,確認聯總勸勉「楊昱民傳道尊重傳道者職分」的公文是真實並且有效的,楊弟兄全程參與該案之討論,並非未給楊弟兄做答辯之機會(YM註:「確認」九號案是在隔間03.23向YM宣布21號案之前。討論總共不到十分鐘就表決,哪有什麼答辯?而且是YM自己提的議案,哪需要什麼答辯?又不是昨天的21號案!)。
負責人會在第九號提案決議之共識下繼續討論第二十一號提案,案有関聯性所以併案討論(YM註:破綻就在這裡顯明了。如果第九號案已經決議了。哪還需要與二十一號案併案再討論?,但是楊弟兄竟然擅自離席,拒絕參與此案之討論,聯總負責人會則依議事規則繼續第二十一號案之討論。在作成第二十一號案決議前,負責人會再度給楊弟兄說明答辯之機會,乃請其返回會議 場所,詢問他是否能遵守 2010 年3月第十屆第三次負責人會議所作的決議,並逐條徵詢楊弟兄的意見,無奈楊弟兄均一一拒絕接受該次會議所決 議之四項原則』(YM註:這一段梁得仁和曾炳榮應該記得很清楚。YM一直沒參加討論,其中幾分鐘被請回會議場。曾炳榮先發問,我直接回答曾炳榮:「我不回覆任何有關第二十一號案的問題」。曾苦笑,就沒再說話。接著梁得仁開口說不是問我有關二十一號案的問題而是問我對2010年決議四項原則的看法。我一一反問這四項原則的合法性,哪有什麼拒絕?我一聽就知道梁在佈陷阱,所以直接對梁得仁說「梁,你很聰明」。梁楞了一下。相信所有在場的負責人都還記得YM的這句話)。。。

問題來了,讀者可能不知道為何聯總要花這麼大的篇幅來掩飾第9號案是在21號案之前被討論且決議?理由很簡單,林永基開會時,第一天下午(22日)從第3案(日本聯絡處規章再修訂)直接跳到第9號案。讓提案人YM下一跳。討論一陣(不到十分鐘其中最主要是YM將提案唸一次,林等問了幾個問題),林就說要將第九案和今天早上10h30才發下的第21號案合併討論。我拒絕參與第21號案的討論。我反對第9號案和第21號案合併。但主席堅持要將21案併入第9案,並且說了一句讓我心裡發毛至今的話:「第21號案之所以會被提出來是因為第9號案的存在,是昨天常務會才決定提出來的!」。我幾乎不敢相信我的耳朵,因為沒有錄音,我當場強烈的重複三次這句話,為了使在場的負責人能記住林當時確實說了這樣的話。我說主席這話實在讓人心寒!(若以不加掩飾的黑話來說就是:「你斗膽提第9號案來檢討我的公文和車的錄音,我就回敬你第21號案讓你當不成聯總傳道人!)。我見「時候到了」,接下去的討論只是個「形式合法化」的過程,所以就做出不承認會議的聲明離開會議場。當天2012.03.22下午一點半後一點點直到晚上十點多都在討論第二十一號案,根本沒有討論第九號案,YM也根本沒有在場參與!

第九號案是在隔天03.23要向YM宣布第二十一號案昨天03.22開會的決議時,林突然提說「我們回到昨天的第九號案來」(因為YM拒絕併案。離席),林還望了坐在YM對面的曾炳榮一眼。曾微微點頭(表示這樣做就對了?)。YM心也說:「聰明!」。因為YM在第九號案要求車富銘就2011.11他在南京教會以牙疼說污衊YM的事情做個解釋。如果沒有討論第九號案就直接宣布二十一號案的停職決議,留下的話柄就大了。接著討論不到五分鐘林就宣布表決。全體舉手「再度背書」聯總真國聯總字第12-003號公文的真實性(請見附件)。結案。車欠林一個人情債。第二十一停職案的決議文可以宣布了!

聯總欲蓋彌彰的想要掩飾停職會議的荒誕:主席牽涉在內沒有迴避。屢除YM不成的柯和被揭發污衊YM的車不但穩坐會議之內且成了重砲。第二十一號案涵蓋福清長執會八頁數落YM的罪狀,卻現場發下立刻討論,與會者完全沒有時間去辯真偽。奇妙的是聯總後來所發的兩版「說明」裡都忘記了這當天比誰都厚的材料... 擔心後人看出他們官官相護的立場(主席林護著車,跳過第九號案,先用第二十一號案將YM停職了再說。等隔天03.23「已經被停職了的YM」解釋第九號案時,大家都不再當一回事了。所以第九號案說沒兩句,主席林就進行表決(YM註:03.23晨起,十六位負責人中就只有YM不知道自己已經在昨日被同工停職了。還很認真的開會,發言。事後,YM對其中一位負責人說 : 你們這「看戲心態」的行徑,令人作噁)。

三個月來聯總絞盡腦汁想要向人「說明」,一版又一版,卻忘記了主耶穌一直站在他們的後頭,直搖頭。

我等他們下手,這樣才能顯出他們的惡來。等惡滿盈了,相信主必定出手(創 15.16)。這也是目前我所知唯一能救謊言、權謀和假公文當道的聯總!

***

附件:

開會日記: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902

案題九:請檢討 『函 號:真國聯總字第12-003 日 期:2012120日(如下)
主 旨:勸勉楊昱民傳道尊重傳道者職分』的真實性。。(楊昱民 提)
說明:
1. 利用發佈「聯總公文」的方式將聯總行政同工自己的「謊言、栽贓、污衊..」轉變成「真實的事實」儼然是這幾年來聯總行政同工的專長。(YM註:這是聯總這幾年來最驚人且外人完全無法發覺的栽贓手法)
2. 上述重大人事信件根據總負責說明是聯總常務在2012年元月17日的(電話!)決定。常務同工對問題認識的深度信值得懷疑。(YM註:真國聯總字第12-003號的公文,如下,是常務電話會議決定的!對YM任何指控都無需查證,林總一通電話,大家就都一致同意)。
3. 2009年、2010年巴黎教會教務連問來歐陸的聯總常務們為何常務會常做出與事實不合的決議?問其對事件的瞭解,最經常的回答是:「這,我不清楚,要問XX部」。顯示了決議是在常務們並不清楚事實的情況下,跟著特定提案人的「說明」所做的決定!(YM註:人人不知,人人一致投票贊成他們所不知道的事)
4. 2012年元月,長輩同工拿楊昱民所整裡的資料問總負責也是常務之一的林永基。總負責的回答是(大意):「這,要問AA部,那,要問DD部..」責任全然推清。(YM註:2012.01面對老長輩質詢,林總負責也來這一套推託)
5. 根據(3)和(4)的狀況,很容易整理出幾年來有關楊昱民的決議是在:A提案說楊昱民的甲乙丙丁事。常務各部B、C、D、E跟著A的說明做決議。當有人向A詢問甲乙丙丁的事實內容時,A就推給跟著他說明投票的B、C、D、E 各部!(YM註:人人不知,人人一致投票贊成他們所不知道的事。這就是聯總「一致同意」的特色。年年都是一樣)
6. 聯總的誠信,六年來,在弟兄姊妹心中已經蕩然無存。
7. 幾年來愚職已經深深知道每次在負責人會提案,都只會在主持會議的同工控制會議的優勢下帶給自己更大的麻煩。但,還是提。因為回看過去的苦口婆心,雖然當時吃虧,但如今時間已證實是正路。(YM註:果然,林說YM若不提第九號案,就沒有第二十一號停職案)
辦法:
1. 請常務會在本次會議中對上述信函所陳列的「楊昱民之過」提出具體的證據,做一說明,並由被控訴人楊昱民做回應。(YM註:會中因為討論不到十分鐘,所以無一具體證據被提出)。
2. 2011年11月08日車富銘同工在中國南京教會面對青年同工,以謊言污衊楊昱民,敬請在本次會議中一併解釋。(YM註:車說他是被迫的。被迫說謊?YM問說要不要公布在YM電腦裡的全部錄音?林就表決了)
3. 聯總幾年來幾次開會「處理楊昱民」的議案都是在正式議題外,開會中,主席突然拿出一堆資料給與會者,說要處理楊昱民。與會者讀都還沒讀,楊昱民更連要針對內容回應的機會都沒有,就被請出議場,由與會者去做決定。造成「當場決定,事後撤案」的亂象。(YM註:今年果然又重演!)
4. 根據聯總規定,本次提案日到2012.01.31為止。今年若還有類似(3)之提案,如果沒有在會議前至少兩個星期前讓與會者詳讀及回應,當視之為非法提案。(YM註:早就料到今年一樣會來個突擊。所以君子在先。你既然要突擊,我就離席不討論)
5. 請聯總負責人會對歷年來行政同工「說謊、污衊、栽贓、發假公文」的行為做出處理。(結果是YM被行政同工處理!停職!)
6. 附上幾年來「中國,剛果,法國,真理」事件的報告,請一併列入會議附件,發給與會者。
決議:

***
函 號:真國聯總字第12-003號
日 期:2012年1月20日
受文者:楊昱民傳道。
副 本:聯總負責人、聯總辦公室。
哈利路亞 奉主耶穌聖名發函
主 旨:勸勉楊昱民傳道尊重傳道者職分。

哈利路亞頌主耶穌基督聖名
函達楊昱民傳道平安:
依據2012年1月17日聯總常務會議決議發文。
貴職所提出「魔鬼自存」的論說,在聯總真理研究的會議上,未能得到認同,並且在2010年4月2-4日會議中,在無人反對下通過了如下的決議:
「就神的全知和撒但自存議題表決如下,其餘議題若有專題研究報告提出,再作討論。
1. 神是全智、全能、遍在,獨一無二自存的真神,除祂以外,無其它自存。
2. 神的全智、全能與遍在是絕對的,故在創造之前,祂已完全知道人的一切選擇與結局。
3. 前二項是聯總真理研究委員會通過之共識,若有不同觀點所作的論述,不應在真理研究會以外的場所教導或發表。」
「2011年第十屆第二次各國教會代表大會」認同採用「真理研究會議」中所提出的決議,並且也已經以「無異議通過」做成決議。
貴職身為隸屬於聯總的傳道人,又任聯總負責人之職,卻沒有恪遵真耶穌教會世界代表大會所決議的真理,貴職本身不但沒有放棄「魔鬼自存」的錯謬理論,反而應和著此論說能有「助益於信徒靈性」的偏差誤導。
除了真理的問題之外,貴職也利用網站,發佈偏激和批判性言論,甚至具名批評聖工人員和教會,並且貴職竟屢勸不聽。
最近貴職甚至利用電郵夾雜著不實的臆測信息,散發給各地同靈,加深同工之間的矛盾,以爭取不知情同靈的支持,引起同靈們的錯愕。
貴職又在違背聯總勸阻之下涉足大陸教會,卻不行和平之路,混淆視聽而讓教會受到虧損。
貴職獻身為傳道,歸屬聯總體制,但行事為人與體制對抗,這不但是不合真教會的組織規範,也違反了真教會的真理統緒。多年來貴職這種種備受爭議的行為及表現,怎能造就教會?又如何能繼續專心事奉神呢?
真耶穌教會國際聯合總會是本會國際性的組織,教會全體付託聯總負責人會,維護真理及促進教會合一與成長之職責。貴職蒙神厚愛,被召參與事奉,得蒙按立聖職為聯總傳道,理當存著感恩與戰兢的心事奉召我們的恩主,順從聯總的差派。
謹此誠懇提醒貴職,恪遵真道,順服體制,願您以謙卑順服的心事奉神。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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