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12年10月10日 星期三

偶像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086

2005年,摰友之子Daniel結束NYTS 靑年神訓班的課,到我家小住幾天,這期間正逢YM在我家附近的喜樂坡教會為神學生Vuthy 上課,美總安排一位博士生歐弟兄幫忙翻譯。歐弟兄還在修課,有些時候無法幫忙翻譯,教會裡的其他人又忙著上班,我與Daniel 得知情況,主動向美總總負責XXX傳道offer在歐弟兄沒時間翻譯時 替代,而我可以負責接送。沒想到 ,得到的回音是「不可以」。理由是:「 因為YM傳道是Daniel的「偶像」。任何有偶像崇拜的動作是不被允許的。不知後來這位只會聽、講英文的神學生?有沒有聽懂YM的課「雅歌」???
這就是我們教會NCC大會選出來的,有好名聲,智慧充足且被聖靈充滿的總會總負責所處理的事。(使六3)
YM的被排齊,Daniel 被「打 楊」的人例入黑名單,其實早在2005年就己開始,而教會行政上的腐敗比這還更早。保羅說:「你們當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聯總,美總,英總的作法似乎把保羅的這句話改寫成:「你們當效法(聽從)我,像保羅效法基督一樣」,不是嗎?
教會組織行政上的腐化,錯謬已經到了根深蒂固,必須連根拔起,拆掉重建的地步,須從教義,信仰,制度,教育等多方面探討及改革。有些信徒會無知「愚昧地信」,可能來自於講台上「錯誤的教導」。如果領導的人(所謂神所立的傳道長老執事)對其他人的改革建議總是採取排斥或關機(turn off)的態度,教會不更亂更爛才怪。
總負責的這句話:「所有偶像祟拜的動作是不被允許的」。說的一奌都沒錯,也是聖經的教導,更是我們所敬拜的忌邪的神對其選民所頒佈的誡命,只可惜我發現有些很能講解聖經的人,反而更會引經據典的,用聖經的話,斷章取意的遮蓋自己的錯誤,好定他人的罪,這使我想到魔鬼在試探耶穌的話,那一句不是引用聖經?不是嗎?
教會裡,我們的信仰生活襄,以及我們每個人的內心裡,到底藏了多少尊偶像?是我們正在崇拜而不自知的???
第一尊偶像是「聯合總會」。
沒有這次YM停職事件,我們不是還看不清那幾位濫權傳道長執的真面目,還很尊敬崇拜他們嗎!把這些人都當成「聖」人一樣的尊崇,這是「第一尊偶像」,要先推倒擊碎。
第二尊偶像是「組織規章」。
現行的組織規章其杈力已大過神的誡命,你若違背神的誡命,沒有人可以對你怎樣,但是信徒若不遵守「人」訂的「組織規章」,就很難在教會有立足之地,所以,信徒若不把「組織規章」當偶像般的崇拜,或當傳道的不遵守組織的規範或不聽從勸告寫下悔過書,最後的下場就會跟YM一樣,被聯總那十幾個「人」(這尊偶像)停 職停薪。
第三尊偶像就是「十大信條」。對聖經的誤解誤用。
聯合 總會對楊傳道停職之解說,一般信徒會以為言之合理,其實其中有幾個關鍵點是不正確的。是對聖經的誤解誤用。例如把人制定的「共信之道」或「十大信條」當作神不變的真理,要全體信徒遵守,且「共信之道」有些與保羅或使徒教會所說的也是不盡相同。既不同就不合聖經真理,人當可不服或有異意。
第四尊偶像是「真理研究會」。
聯總把解釋真裡之事及決定杈交由一組人來做並掌管解釋真理之大權,是否合理、合聖經教訓?它是不是教會組織機構下的人為產物?聖經有把解釋真理之事及決定權交由一組人來做嗎??耶稣當時也挑戰這種歪曲現象,且被逼迫至死。彼得不也說:「順服人而不順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真理研究會」裡面的人我不知道是誰,也無意批評他們,(有些是不得已被選入的),但 若連信仰有「差異性」、「進展性」、「合一非統一」(羅十四1~6)之基本聖經及神學常識都沒有,怎麼有能力解釋真理、教義、和聖經呢?豈不是瞎子領路,把教會帶往錯繆?若只是靠聖靈的啟示或感動,才能明白真理,那同領水、靈二浸的信徒就沒有嗎?(例如魔鬼來自於犯罪的天使) 把毫無聖經根據的道理,可以由「一組人」的表決使它成為真理,強迫信徒相信,並大加宣導「凡是有撒但自存非永存觀念的傳道或信徒,都必須撤底從心中清除」。(只有表面還不行)。所以,「真理研究會」己成為一尊人人必須崇拜的偶像,它的存在對教會的傷害恐怕比不存在更大,以它目前的組成和權力而言,把真研會的決議視為獨一的真理代言人,久而久之或稍有偏差都有可能成為魔鬼的代言人或打手,逼迫神的先知及阻礙逐漸顕明的信息都還不知道,不只是對楊傳道,還有神要教會長大成熟、走向更完美的「聲音」和「用人」,會被這不良組織一一清除出教會,阻礙聖工的發展,破壞信徒間的和睦,終至教會的分裂。
第五尊偶像「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
主耶穌警戒門徒,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神的話)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喜愛筵席上的首位,會堂𥚃的高位,又喜愛人在街巿上問他安,稱乎他拉比。(太廿三I~7)
我等愛主同靈,豈可不慎思明辦!防備法利賽人的酵,不再被有私心和攬權的「愚民政策」者在神的教會裡成為信徒們所崇拜的「偶像」。
第六尊偶像「瑪門」。
耶穌說:「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那個輕這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是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路十六13~15)
「瑪門」就是「錢」也是「權」,這是一尊最大的偶像,大到可以與神相比的程度,這尊人見人愛的偶像,會讓你進入試探中,奪取神的榮耀、權柄和國度。我等信徒豈可不慎之又慎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