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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3日 星期日

李以勒的信仰心得:陽光與領會

要散佈陽光到別人心裡
得自己心裡先充滿陽光
 (羅曼.羅蘭)

  (套用上句話)
領會者要上台領會之前
一定要在上台前先領會

領會前要能先領會道理
先感動自己再感動信徒
講道不是講好一篇講章
而是能烹煮出一桌靈糧
如果所講的道理很精彩
卻不能有神的靈的感動
那和學校裡的老師
或一般外面的演講
有什麼不一樣的呢
我已經很久很久沒聽到
可以讓我感動的道理了
是我聽了幾十年太油條
還是我太混聽道不認真
或我不明領會者的領會
或神沒開啟我聽道的心
我不知道問題出在那裡
這我可要好好的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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