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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4日 星期三

從謝順道長老對〈魔鬼是否自有?〉之回應之我見

 
從謝順道長老對〈魔鬼是否自有?〉之回應之我見

陳素華
真理研究會會議。討論會中,每逢筆者對楊昱民傳道質詢一個問題,而那些問題多數是負面的思想.
陳:
請問什麼是負面的思想,是從好人的角度呢還是惡人的角度,因為答案是會不一樣的。

2007324日〜25日,在台灣總會舉開聯總第九屆第二次真理研究委。在這種節外生枝的情形下,問題愈來愈複雜化,致使雖然花費不少時間,仍然未能討論出清澈見底的正確觀念來。
陳:
問題不是愈來愈複雜化,而是明朗化。

筆者之所以要寫這篇回應文,乃因討論會中沒有充裕的時間可以發言的緣故。如今只好依據會議記錄的資料,針對楊傳道的主張,提出個人的看法了。
幾個月前,有一位同靈致函給「順道信箱」他在網路上看到楊傳道所寫〈魔鬼的自有〉一文,心裡覺得很困惑。因此,他希望我為他釋疑,到底傳統信仰對,或楊傳道的主張對?免得無所適從。據此可知,楊傳道利用網路做宣傳他的主張之工具,確實對本會的青少年造成了不容忽視的影響。但願聯總諸位負責人及早妥善處理,否則後果堪慮
陳:
心理覺得很困惑是件好事,表示這個人有在用心思考,不像很多人想都不想,管你魔鬼從那裡來。

問題之一

楊:

神對我來講是全智全能全善獨一的真神,但是在我講道當中我發現這個全善不是很清楚。因為我們會說好像是撒但的工作,但是有神的美意,所以給我一個很大的困惑。神的美意怎麼會藉著撒但來完成?那些沒有犯罪的天使難道不能來達成神的美意嗎?(1頁)

謝:

(1)

主耶穌被交與人,是按著「神的定旨先見」(徒二23上句),可見主被賣是神所預定的旨意。但把主釘在十字架上卻是「無法之人」的惡行(徒二23下句),因為這是不公義的作法(約十八38,十九461112156;太廿七35。結論是:所謂「神的旨意」,未必都是神所喜悅的。而神不喜悅的,若有人要背逆神去做,神就「任憑」他了(羅一242628)。

(2)

神的美意怎麼會「藉著」撒但來完成?楊傳道所說的「藉著」是故意曲解真相,混亂真道。不是「藉著」,乃是「任憑」;「藉著」是神主動,「任憑」是撒但主動,不得混淆。
陳:「藉著」是神主動,「任憑」是撒旦主動,說得很清楚其實很混淆,請參看(西29.20 1327 啟:117)因為神常會因不同的情况有時會「藉著」有時會「任憑」, 聖經裡有很多的例子可參考。ym說「藉著」就是故意曲解真相混亂真道,有這麼嚴重嗎?(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3)
猶大出賣主,是撒但的工作(約十三227);猶大沉迷不悟,成為「滅亡之子」,而應驗了預言(約十七12)。撒但利用猶大賣主,又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徒二23),企圖破壞神的救恩;結果,反而成全了神的救恩(約十九30),因為神比撒但更高明。

(4)

從主耶穌洗門徒的腳到晚餐的過程中,主耶穌再三提醒猶大悔改約十三1011182126),但猶大卻「利令智昏」,硬心到底;因此,主耶穌極其憂傷地對他說,「你所做的,快做吧」(約十三27),這就是所謂的「任憑」;而主任憑他所做的那件事,當然是無法的、不義的,卻是出於神的旨意。

(5)

聖經說:「聽從祂命令成全祂旨意有大能的天使」(詩一20。可見神隨時都可以藉著有大能的天使去成全祂旨意的但有時候神也會任憑撒但的破壞來實現祂的計畫的神的旨意和作為莫測高深,祂的愚拙總比人智慧(羅十一33林前一25);既然如此,祂為什麼需要遵循楊傳道自以為更理想的式去實現祂的旨意呢?

陳:

ym自以為更理想的方式是什麼?是不是問題1裡所說的那些沒有犯罪的天使也能來達成神的美意」有錯嗎?長老不是也說神隨時可以藉著有大能的天使去成全祂的旨意,但卻認為神是在遵行ym自以為更理想的方式去實行他的旨意,神有這樣嗎?

問題之二

楊:

如果起初只有神,那神是罪惡的設計者呢?還是要滅掉罪惡的創造者?起初亞當犯罪,是因為被魔鬼誘惑。傳統告訴我們說,魔鬼是墮落的天使。突然發覺到神整個的設計開始就充滿了一個罪惡的理念,然後神再來滅掉祂裡面的這些惡。這讓我感到非常困惑,因為神是不喜歡惡的神,怎麼會在創造裡有這樣的惡在起初就出現了?(1頁)

謝:

(1)

神的創造包括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西一16;即舉凡物質界的,以及靈界的,沒有一樣不是祂所創造的。因此在神創造天地萬物之前,當然只有神了。

(2)

「如果魔鬼是墮落的天使,則神便是罪惡的設計者,神整個的設計開始就充滿了一個罪惡的理念了。神是不喜歡惡的神,怎麼會在創造裡有這樣的惡在起初就出現了?這讓我感到非常困惑。」因此,只有一種可能:魔鬼不是墮落的天使,牠並不是受造的,而是自有的。這就是楊傳道的理論依據。但這是錯誤的邏輯。
第一、所謂「魔鬼是自有的」,不過是一廂情願的推測而已,毫無聖經根據,所以我們要反對到底。
陳:
長老ym的理論是錯誤的邏輯,毫無聖經根據,所以要聯總負責人會反對到底。以此同理,長老的理論也是錯誤的邏輯毫無聖經根據,所以我也會請信徒們要反對到底。

第二、

「起初」一詞(創一1),《七十士譯本》譯為archee”,與出現在新約聖經上的「太初」(約一1)、「起初」(約壹一1)、「首先」等(啟廿二13),都是同一字,意思是永遠的過去。「創一2」以下所記載的,是亞當的世代之受造,與「創一1」的創造之間,隔著一個極大的空間。天使的受造和墮落,都發生在「起初」的某個時段;只因與我們沒有直接關係,所以被省略了。
陳:
即然天使的受造和墮落與我們沒有直接的関係,所以在聖經裡被省略了,那我們現在都在談什麼?

第三、

在六日創造的過程中,聖經再三複述,「神看著是好的」(創一41012182125);最後又說,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一31)。據此可知,神所創造的人並不是罪人;而是創造了好人,卻因為犯罪而成為罪人。與此同理,神所創造的靈並不是邪靈、撒但;而是創造了好天使,卻因為墮落而成為惡天使。所以神並不是罪惡的設計著,更不該認為神整個的設計開始就充滿著罪惡的理念了。

陳:

不錯!是不該認為神整個設計開始就充滿了惡的理念,有人這樣認為嗎?是誰?

問題之三

楊:

在創造之前撒但是不可能出現的,因為牠是天使變來的。所以神先預備基督,要滅掉將來在祂創造裡的惡這個惡又叫做神的仇敵,等於神創造一個仇敵,再來打祂的仇敵這讓我相當的不能明白,因為這樣等於說神是個惡的設計者耶穌基督的顯現,是要滅掉撒但的作為(約壹三8)。所以在耶穌基督被預備的時候,撒但的作為已經存在了。我們來看整個創造,神預備了耶穌。創造的結束是什麼?《啟示錄的結束是,撒但被丟到火爐就結束了。從神的預備到創造的結束,我們可以看得出來,神果然達到祂的目的,滅掉撒但的作為。所以撒但必然不在神的設計當中,牠必然是在神的創造之外。(12頁)

謝:

(1)

神所創造的都是好的(創一4101218212531),祂不可能創造惡,也不可能創造仇敵神所創造的亞當和他的子孫,因為有罪而成為罪人,也成為神的仇敵(羅五12)。與此同理,神所創造的天使,因為墮落而成為撒但,也成為神的仇敵。這才是合乎聖經真理的答案。
陳:
「與此同理」的觀念須要被修正,因為這不是合乎聖經真理的答案(請參看整本聖經)。

(2)

「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基督)的預像(預定的形像)」(羅五14下句)。這就是說,在亞當受造之前,神已經知道他會犯罪,也已經計劃道成肉身來救贖世人了(弗一45;提後一9)。這個道理很簡單,因為神的存在是永恆的現在,宇宙的歷史之演變過程,包括天上的,地上的,靈界的,物質界的,在神說來都是眼前已經發生的事實。所以並不是在亞當犯罪之後神才計劃如何救贖世人;與此同理,並不是先有撒但的作為,神才預備了基督。
陳:
若不是先有撒但的惡作為,就不會有犯罪的亞當也不會有墮落的天使,那神預備基督做什麼?,

(3)

「撒但的作為,並不是神的設計」。正確的說法是在天使尚未墮落以前,神已經知道他會墮落,並且已經計劃好該如除滅牠的作為了(約壹三8)。

問題之四

楊:

天主教依據《以西結書》廿八章來推測,魔鬼是從天使犯罪而來的。廿八章講了二次(2節、9節),你雖然說我是神,我是神;但是神說你不過是人而已,你根本不可能是神。所以等於說,一個人被摔下來後,變成魔鬼了。被摔在什麼地方呢?17說,我將你摔在地,使你倒在君王面前所以犯罪的推羅王是被摔在人的面前,如果他是魔鬼的話,當有君王時表示人已經很多了。那亞當那個時代就還沒有魔鬼囉,因為那時牠還沒被摔下來。(2頁)

謝:

(1)

著名的猶太歷史家約瑟夫‧費樂維(Flavius Josephus說:「《以西結書》第廿八章所說的推羅王就是公元前585573年包圍推羅期間的王。」推羅王心裡高傲說:「我是神,我在海中坐神之位。」但神卻對他說:「你雖然居心自比神,也不過是人,並不是神。」2節)。又說:「你在殺害你的人手中,不過是人,並不是神。」9節)。據此可知,推羅王當然是人,無庸爭論。

(2)

推羅王有大智慧,心裡高傲,坐神之位,居心自比神。因此,神必興起列國中的強暴人來殺害他,使他知道他不過是人,並不是神(2節、49節)。墮落的天使也因為智慧充足,心中高傲而犯罪,以致被神摔倒在地(1217節;路十18)。正因推羅王與墮落的天使有這些共同點,所以神便借用推羅王的興亡來比喻天使墮落的前因後果了。

(3)

「推羅王被摔倒在地」,楊傳道據此質疑:推羅王不過是人,人被摔下來,怎麼會變成魔鬼呢?亞當犯罪之時,推羅王還沒有被摔下來,難道那時還沒有魔鬼嗎?我也可以提出質疑:推羅王曾在伊甸神的園中,佩帶各樣寶石嗎?推羅王竟然是受膏遮掩約櫃的基路伯嗎?他何時從神的山被驅逐呢?個人的看法是:推羅王當然是人,被殺害後也是人,不可能變成魔鬼;神不過是借用他的高傲和下場來比喻天使墮落的前因後果罷了
推羅王被殺害後也是人,不可能變成魔鬼,與此同理,天使犯罪後也只不過成為被神永遠拘留在黑暗坑中的墮落天使,(彼二4;猶6)不可能變成魔鬼,所以魔鬼是犯罪的天使變成的是一廂情願的說法,毫無聖經根據。

(4)

與此類似的描述法是,神也藉著巴比倫王的興亡來比喻天使墮落的前因後果(賽十四415)。推羅王、巴比倫王和墮落的天使,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高傲。

(5)

當初神照著祂自己的形像造人之時(創一2627),祂對人所期待的是,要活出神的形像來,即具有神的仁慈、良善、信實、柔和、聖潔、公義等美德。然而,魔鬼為了達成誘惑人犯罪之目的,對人所說的卻是「如神知道善惡」(創三5),即「如神」一般有智慧。後來,亞當的後裔在建造巴別塔的時候,他們的目標是,「塔頂通天」,藉以彰顯人力的極限;他們的動機是,「為要傳揚我們的名」,藉以滿足虛榮心(創十一4)。這就是由吃了善惡果而來的智慧,企圖「如神」一般的超越。亞當犯罪當初的心態,以及建造巴別塔時期的世人之心態,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驕傲,其淵源則來自墮落的天使。

陳:

是的,人 類的犯罪和天使的墮落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驕傲,因其淵源都是來自於同一個邪惡的靈「魔鬼」。

問題之五

楊:

天使犯罪變成魔鬼,這是很大的改變;天使本來是服役的靈,魔鬼是邪靈,是跟神敵對的。犯罪的亞當只不過是被趕出伊甸園而已,成為罪人,什麼能力都沒有了。但服役的靈犯罪了,不但沒有什麼事情,而且能夠變;問題是在這變的過程中要有個東西加進來就是一個邪靈要進來;如果只有神的情況之下,在這變的過程中,邪靈從哪裡來?只能從神來。那就是神賦予這犯罪的天使一個邪靈,讓他成為魔鬼,讓他掌管這個幽暗的世界。這我相當的不能夠了解因為我不能接受邪靈來自於神,祂是全聖的。(3頁)

謝:

(1)

神賦予這犯罪的天使一個邪靈,讓他成為魔鬼。這我相當的不能了解。」楊傳道不能夠了解的道理,何止如此?實在太多了。如果要一口咬定「魔鬼是自有的」這個一廂情願的觀念,則好多道理都是無法了解的。眾所週知,研究屬世的學問,必須由懷疑入門,因為各門派學者的看法未必完全正確。但查考聖經應有的心態,卻是由信入門。這就是說,目前還不明白也要信,以後就會明白的;反之,若因不明白而懷疑,那就永遠無法明白了。這是我經歷半世紀的查經心得,非常寶貴的信仰歷程

陳:
長老說:「目前還不明白也要信,以後就會明白;反之,若因不明白而懷疑那就
永遠無法明白的」。這樣的歪理竟然是長老經歷半世紀的查經心得並自以為非常「寶貴」的信仰經記得小時候看過一本教會出版的小冊子「從懷疑到信仰」,請問是印給誰看的?佈道會裡來的慕道者是那些相信的人嗎?不是的,很多信徒都是經過從不明白而懷疑的階段,到查考聖經,且經由傳道人或是信徒的講解與聖靈的帶領及感動而明白進而知道要接受洗禮赦罪歸屬基督,不是嗎?(使1710這地方的人(底哩亞人)賢於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査考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可1620)不也說: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所以神並沒有要求我們憑信心相信就好,不明白也要相信以後自然會明白,這樣的相信叫做「迷信」。
(2)

「我不能接受邪靈來自於神,祂是全聖的。楊傳道之所以要強調這個觀念,乃為要證明:既然邪靈不可能來自全聖的神,那就只有一種可能了:魔鬼是自有的,與神敵對的。個人的看法是:魔鬼是墮落的天使,而天使的受造和墮落,都發生於「起初」(創一1),即f永遠的過去的某個時段。聖經說,舉凡神所創造的,都是好的(創一4101218212531)。可見神所創造的是「好人」,並不是「罪人」,而是因為犯罪才變成罪人的。與此同理,神所創造的是「好天使」,並不是魔鬼,而是因為墮落才變成魔鬼的。而神的靈是聖靈,因為祂是聖潔的;魔鬼的靈則是邪靈,因為牠是邪惡的。因此邪靈當然不可能來自神了。結論是:天使之所以會墮落,並不是因為邪靈進入的緣故,而是因為「高傲」使然(賽十四1315;結廿八1217)。本題請參看上述「問題之二」的回應文。

問題之六

楊:

聖經裡怎麼講天使犯罪的結果呢?使徒有一致的看法(彼後二4;猶6)。我們若要以經解經的話,犯罪的天使絕對不可能得到邪靈絕對不可能成為管轄幽暗世界的惡靈。牠被神永遠丟在地獄當中等候接受審判,這是聖經裡面的答案。聖經既然這麼寫了,我們就不要當牠是犯罪的天使;既然牠不是犯罪的天使,牠就跟神的創造毫無關係了。(3頁)
謝:(1) 在《彼得後書》第二章4節那段經文中,首句說「天使犯了罪」可見天使曾經犯罪,乃是無可置疑的事實。下半段神把那些犯罪的天使「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與此類似的情況,也出現於《啟示錄》第廿章23節:「祂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牠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裡……。」對照這兩處經文,讓我們看見另一個事實:彼得所說犯了罪的天使,就是約翰在異象中所看見的魔鬼也叫撒但;彼得所說的黑暗坑,就是約翰所看見的無底坑;猶大書》6節則說,那裡是黑暗裡。由此可知魔鬼便是犯了罪的天使,無庸爭議。
陳:(啟廿2)約翰所看見的無底洞與彼得所說的黑暗坑,縱使是同一個坑,就不能同時拘禁犯罪的天使和魔鬼嗎?現在的監獄𥚃不也都関著犯不一樣罪行的囚犯嗎?他們都是一起被進去和一起被放出來的嗎?
(2) 關於《啟示錄》第廿章23節那段經文,我們的老前輩黃以利沙長老在他所著《啟示錄的研究》那本書裡,如此解釋:「綑綁」就是限制行動,使牠不得任意妄為。「一千年」是象徵一個比較長的時期,不是整整一千年。「無底坑」就是深淵,拘留魔鬼的地方。「暫時釋放」則是暫時給予自由,讓牠從無底坑裡上來,與聖徒交戰(啟十一7)。這個交戰是靈界的聖戰,即空前絕後的大逼迫(啟廿79)。但這只是「暫時釋放」,因為當逼迫最猛烈的時候,就有火從天降下,燒滅了他們。然後,魔鬼就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了(啟廿910)。
陳:(彼後24)就是天使犯罪神也沒有寛容,曾把他們丟在地嶽,交在黑暗中等候審判。(猶:6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鍊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請問:什麼叫做永遠?是一千年嗎?是一個很長的時間嗎?信耶穌能得永生,請問,這個永生是幾年?

(3)
啟示錄》第廿章23說,神捆綁魔鬼的目的,是為了使牠不得再迷惑列國」;接著說,「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牠」,於是牠就開始「迷惑列國」了。79,所謂「迷惑列國」,就是發動空前絕後的大逼迫正因神捆綁魔鬼的目的,是使牠還不能發動大逼迫,所以牠當然可以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了(彼前五8)。但不用懼怕,因為牠是被神捆綁著,行動受限制的,所以只要用堅固的信心就可以抵擋牠了(彼前五9)。
(4) 「犯罪的天使絕對不可能得到邪靈絕對不可能成為管轄幽暗世界的惡靈。」其實,犯罪的天使並不是得到邪靈,而是變成邪靈,即善靈變成惡靈;此事猶如犯罪的亞當變成罪人,即好人變成惡人一般。再者,楊傳道之所以要斷言,「犯罪的天使對不可能成為管轄幽暗世界的惡靈」,乃以「彼後二4」和「猶6為根據說,犯罪的天使既然「被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永遠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怎麼可能「管轄幽暗世界」呢?其實,這兩處經文與「啟廿23」一樣,乃指著「行動受限制」,使牠不得任意妄為而說的。因此,在被拘留的期間,牠仍然可以管轄幽暗世界,也可以轄制屬血氣之世人的(約壹五19)。
陳:長老說:在被拘留的期間,牠也可以管轄幽暗的世界也可以轄制屬血氣之世人,那就不叫做「拘留」而是「自由」。
(5) 聖經說,「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4)。神就是光,永遠行在光明中(約壹一57),所以「光明的天使」便是神的使者。撒但是管轄幽暗世界的邪靈,是黑暗的使者,卻會裝作光明的天使來欺騙無知的世人。如果撒但不是墮落的天使,而與天使毫不相干,牠為什麼要偽裝為光明的天使呢?
陳:理由很簡單,撒但如果不僞裝成光明的天使,牠要如何去迷惑人呢?以此同理,惡人如果不用謊言騙人,好人怎麼會相信他呢?
長老說:「如果撒但不是墮落的天使,而與天使毫不相干,牠為什麼要偽裝為光明的天使呢?」這是什麼歪理呀!

2012年4月1日 星期日

聯總停止楊昱民傳道職分之說明

真耶穌教會國際聯合總會(以下簡稱「聯總」)於本(2012)32223
 
全體負責人會議中,決議停止楊昱民弟兄原傳道者之職分及其在聯總之相關職務,近來有關心的同靈,希望了解聯總處理楊弟兄停職事件之原因,因此聯總將此一事件之經過作如下說明,期盼在天父真神的帶領下,全體同靈能充分了解聯總此次決議的過程並繼續為末世福音齊心努力!

一.當楊弟兄「撒旦來源」的論點造成教會的困擾時,聯總所作的處理:
 
在楊弟兄開始談論(撒但自存)的觀念以後,逐漸造成困擾,聯總乃於2000年請他將所談論的內容寫出來,在「聖經專題研討會」中說明供大家瞭解,研討會結束之前,已提醒未達共識的道理不宜在公開場合講論。
 
爾後產生的問題不只在於他所寫「撒但自存」的論文,也在於身為聯總的傳道者卻未能遵守聯總負責人會決議的規範(chain of command)
 
聯總於2005826日接到新加坡聯絡處來函(SCB/IA-009/2005)文中指出楊弟兄所傳講部份道理與本會共信之道不符,已造成一些信徒在真理上的困惑,請求聯總了解並處理,接著類似的反應也陸續來自各地教會,聯總感受到問題的嚴重性。
 
20061045日在美國喜樂坡教會舉開聯總第九屆第三次負責人會時,在第26號案通過決議,對於「在真理上若有不同觀點時的處理原則」規範聖職人員應遵守的準則:
 
1.與共信之道直接相關,必須嚴格提到真理研究會討論,不宜在未有共識前發表。
 
2.與共信之道無直接相關,但牽涉到對真理的認知,應提真理研究會。但可在諸如神學院,聖職人員會,或特別安排的場合提出,惟一定要自己聲明為個人意見,尚待進一步研究。
 
3.只是事關考證或臆測者,可以說,但一定要自己聲明為個人意見,聯總據此通知楊弟兄:對於真理有不同的認知時,應在神學院,聖職人員會或真理研究之場合提出,不應在平時聚會或網路上公開發表,由於楊弟兄在網路上的論點已經造成信徒對真理的困惑,因此聯總負責人會以「真國聯總字第06-078號函」請楊弟兄遵守上述之決議,在200611月底前刪除在網路上未達成共識的文章及講道內容。
二.楊弟兄在道理上的主張,與本會的共信之道有什麼不同?
 
聯總常務負責人會基於維護聖經真理和純正信仰的職責,歷年來多次善意地勸楊弟兄,其所提與本會共信之道不符之具爭議性主張,已在教會造成了問題,希望他能停止宣講或上載在網路上,但他卻堅持己意,不理會會議決議與勸勉,常務負責人會遂將此問題提交聯總負責人會議處理。
聯總負責人會乃將其未達成共識的文章提到2007年聯總真理研究會討論,數年來經過多次的研討,楊弟兄所提出這些具爭議性的論點和主張並無法獲得聯總真理研究會之認同。在2007年/2009年/2011年的各國教會代表大會中通過確認真理研究會的結論:本會不贊成楊弟兄所提出這些具爭議性的論點和主張。
 
楊弟兄在道理上的主張,與本會的共信之道不同之處,扼要說明如下:
 

1.魔鬼自存的見解是否正確?
 

(1)楊弟兄於2000年「聖經專題研討會」中提出「神創造天地的經綸與撒但魔鬼的由來」在 2007年真理研究會議決之前,楊弟兄即公開發表,致造成許多爭議!楊弟兄認為魔鬼是自存的,但非永存。
 
(2)教會的立場:
這主張與我們的信仰不同,我們相信獨一真神是唯一的自存。因此在真理研究委員會中多次討論,楊弟兄的主張均無法獲得認同。尤其經訓乃主要聚焦於防備魔鬼的攻擊,而非探討,推論魔鬼之來源。
2.尚無靈言禱告者也可以被聖靈充滿是否正確?
 
(1)楊弟兄的主張:
楊弟兄認為:「受洗後立刻成為基督身體的肢體,有聖靈住在裡頭,身體於是成為聖靈的殿,當求聖靈充滿」。
(2)教會的立場:
聖經上說:當腓利到撒瑪利亞城去宣講基督以後,許多人信了,也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洗,但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一個人身上。所以在耶路撒冷的使徒們差遣彼得和約翰去撒瑪利亞,為他們禱告按手,他們才受了聖靈(8417) 所以,並不是「受洗後立刻成為基督身體的肢體,有聖靈住在裡頭」。
 
真耶穌教會的信仰是:主耶穌的寶血立了新約之後,藉著天父的應許,信徒可以領受聖靈的洗(1:4)但當信徒藉由禱告祈求而領受聖靈時,其外顯的憑據就是說方言,已領受聖靈者應當追求常常被聖靈充滿「得聖靈說方言」是「聖靈充滿」的基本前提。
 
3.「真理一次交付,逐漸顯明」會依時間改變是否正確?
 
(1)楊弟兄的主張:
楊弟兄的證道及論文中發現,原來他所主張的,是真理在時間的進程中會改變。
(2)會的立場:
後來有同工及地方教會聖職人員查覺有問題,乃提請真理研究委員會再議,經討論後決議:
 
(a).得救的真道是一次完整的交付聖徒,不會改變,唯有藉著聖靈的引導,才能進入一切的真理!

(b).神要給我們的真理已經完全交付在聖經中,而且不改變,教會對真理的認知是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
 

4.羅馬書有存在「魔鬼自存」的觀念?
 

1.楊弟兄的主張:
楊弟兄的講義-『羅馬書中的「行道必勝論」:神創造的目的和得勝撒但的過程』楊弟兄藉羅馬書傳達的「魔鬼自存」的觀點。楊弟兄因主張「魔鬼自存」對神現在的全智和全能重新定義。
 
2.教會的立場:
依真理研究委員會決議:
(a)神是全智,全能,遍在,獨一無二自存的真神,除祂以外,無其他自存。
(b)神的全智,全能與遍在是絕對的,故在創造之前,祂已完全知道人的一切選擇與結局。
(c) 前二項是聯總真理研究會通過之共識結論,若有不同觀點,所作的論述不應在真理研究會以外的場所作教導或發表(41:4; 45:5, 18; 48:3, 8; 32:17, 27; 15:13-16; 31:16; 139; 22:31-34; 1:18- 19)
聯總負責人會為維護真理及信仰的根基,一再提醒楊弟兄,未經會議通過的真理觀點,切勿隨意公開講論,楊弟兄卻無法遵守。
三.聯總對於楊弟兄在停職之前,所做善意的勸勉。
 
1.200510月常務負責人會善意勸勉楊弟兄有關真理上的問題。
 
2.20066月請台總神學院為楊弟兄辦理真理座談會,請教會的長輩,同工藉由了解,分享來輔導幫助他。
 
3.20073 月為確認楊弟兄的「魔鬼自存」主張是否正確,被接受,乃提交真理研究會討論。結果,其論點不被接受。
 
4.200712月底歐陸靈修會上,楊弟兄因「真理一次交付,逐漸顯明」的講課,引起爭論,為了平息爭論,建議把該問題提交真理研究會討論在2011年的真理研究會上經過充份討論後有了明確決議。
 
5.200810月常務負責人會善意勸勉楊弟兄有關「聖靈充滿,不必說方言」的問題。
 
6.200912月歐陸靈修會及20101月非洲志工班講習會上,楊弟兄又講有關「聖靈充滿,不必說方言」的主張。
 
7.201041日聯總負責人會討論後決議:在新約時代,受聖靈說方言為聖靈充滿之基本前提,此乃本會共信之道(函號真國聯總字第10-20 號 )聯總負責人會再次勸勉楊弟兄,不要再傳講與共信之道不同論點的道理。
 
8.20113月在台灣總會舉開聯總第十屆第二次各國教會代表大會期間,相關同工以座談會方式多次坦誠溝通,達成共識,並向第十屆第五次負責人會報告,楊弟兄承諾遵守負責人會對真理處理之相關決議(真國聯總字06-074號/06-084號/07-036號/10-22號文)並為爭執期間所引起的波動致歉!孰知,楊弟兄在20113月負責人會之後,又未遵循會議上的共識與承諾,亦未能遵守聯總負責人會對真理處理之相關決議。
 
9.2012120日聯總以真國聯總字第12-003號,勸勉楊弟兄尊重傳道者職分,楊弟兄卻質疑,不認同該封信,20123月向負責人會議中提出第九號案,請檢討「聯總於2012120日發函勸勉楊傳道尊重傳道者職分」之真實性案,經過聯總負責人會討論之後,確認聯總所發的勸勉函,是「真實並且有效」。
 
四.聯總負責人會議處理停職案件之過程。
 
20123月聯總負責人會處理停職案件之過程,說明如下:聯總負責人會於201232223日在韓國總會開會時,楊弟兄提出第九號案,請檢討「聯總於2012120日發函勸勉楊昱民傳道尊重傳道者職分」之真實性案。
 
常務負責人會鑒於楊弟兄屢次拒絕聯總負責人的勸勉,又質疑聯總所發正式公文之真實性,乃決定向負責人會提出「請檢討楊昱民傳道是否適任傳道職案」經列入聯總負責人會第卄一號案討論,因此第卄一號案,是針對楊弟兄所提第九號案之相對提案,是將過去 聯總負責人會所有相關提案之決議彙整於此案,再作討論,故此案並非常務負責人會臨時所提之新案,亦非未給予楊弟兄充份準備答辯下即作處分。
 
事實上 這些相關決議已在過去多年來之聯總負責人會議中多次深入討論過,而於此次會議中再次提出討論。
 
聯總負責人會在會議中,先針對楊弟兄所提「請檢討『勸勉楊昱 民傳道尊重傳道者職分』的真實性」之第九號案題,經討論了整個下午,而後始做成決議,確認聯總勸勉「楊昱民傳道尊重傳道者職分」的公文是真實並且有效 的,楊弟兄全程參與該案之討論,並非未給楊弟兄做答辯之機會。
負責人會在第九號提案決議之共識下,繼續討論第卄一號提案,因二案有關聯性,所以併案討論,但是楊弟兄竟然擅自離席,拒絕參與此案之討論,聯總負責人會則依議事規則繼續第卄一號案之討論。
 
在作成第卄一號案決議前,負責人會再度給楊弟兄說明答辯之機會,乃請其返回會議場所,詢問他是否能遵守2010年3月第十屆第三次負責人會議所作的決議,並逐條徵詢楊弟兄的意見,無奈楊弟兄均一一拒絕接受該次會議所決議之四項原則:
 
1.相信我們所敬拜的神是惟一自存的,應徹底從心中除去「魔鬼自存」的錯誤觀念。
 
2.在新約時代,受聖靈說方言為聖靈充滿之基本前提,此乃本會共信之道。
 
3.為著教會的合一與同心,應停止向信徒散播扭曲聯總負面的息。
 
4.聯總傳道者必須順服聯總負責人會之差派與規範。
最後聯總負責人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逐項表決後,方作出停止楊弟兄其傳道職分與聯總相關職務之決議。
 

五.聯總負責人會議處理停職決議內容。
 

2012年三月2224日第十屆第六次聯總負責人會議中,以20103月第十屆第三次負責人會議全體負責人所作的決議,徵詢楊傳道的意見,楊傳道一一拒絕接受該次決議之四項原則:

1.相信我們所敬拜的神是惟一自存的,應徹底從心中除去「魔鬼自存」的錯誤觀念!

2.在新約時代,受聖靈說方言為聖靈充滿之基本前提,此乃本會共信之道!

3.為著教會的合一與同心,應停止向信徒散播扭曲聯總負面的信息!

4.聯總傳道者必須順服聯總負責人會之差派與規範!
最後聯總負責人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逐項表決如下(投票人數15名):

一.是否同意給予處分

贊成(13票)/棄權(2票)

二.處分內容:

(贊成15票)

1.近年來,楊傳道在事奉上已對教會和信徒造成負面的影響,雖經聯總多次以愛心關懷及正式公函勸勉,未能使他回轉,以致嚴重影響教會。

2.基於維護真理及教會體制,以鞏固教會的根基,造就信徒靈性,聯總負責人會於201232223日會議中,再度規勸楊傳道,但他並無悔意,爰經全體負責人會決議以下的處分:

2012324日起停止其真耶穌教會傳道之職分與聯總相關之職務(全體負責人決議將原有兩項修訂合併)

附註:此將兩項合併之決議乃在楊弟兄離席後,唯一修訂之處,其餘各點均無變動。

3.聯總本於主的慈愛與憐憫,也顧慮楊傳道停職後的生活需要,聯總發給三個月生活費。

4.楊傳道若願以書面表明回轉之意,可向聯總負責人會提出復職申請。

六.楊弟兄如何才有可能恢復傳道的職分?

楊弟兄若願意誠心回轉,並確切表明從今以後將確實遵守20103月第十屆第三次負責人會議所作決議之四項原則,可以書面表明此回轉之意,並向聯總負責人會提出復職申請。
七.如何輔導信徒面對網路的亂象?

近來有人透過網路與電子郵件散佈未經證實之傳言,以及傳揚「真理上未達成共識」的論點,企圖損害教會的形象及誤導信徒偏離真道,敬請各國教會教導信徒如何面對網路亂象,其應遵循的原則如下:

1. 凡是以匿名或是不具名的方式,散發污蔑,攻訐等不實言論的信函,信徒應採不理會,不傳播的態度與作法,以免在教會內部造成 是非不明,紛爭四起,秩序混亂等負面影響。
經言:「你們中間誰是有智慧,有見識的呢?他就當在智慧的溫柔上,顯出他的善行來……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的,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並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種的義果」(3:13-18)
 
「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凡事都要規規矩矩按著次序行」(林前14:32-33, 40)

2. 對於具名的投訴案件,依聖經教訓 (:18:15-17)應有的處理原則如下:

(1).投訴內容涉及控訴案件,宜由當地職務會開會同意後呈報教區,聯絡處,總會或聯總相關部門查明。

(2).相關部門之負責人當向常務負責人會報告,必要時提交聯總負責人會討論處理之!聯總負責人會將秉承全體教會之付託,依據聖經精神與教會規章秉公處理。

(3).若因真理不同見解而引起爭議之處理準則!
聯總真理研究委員會,係由各總會,聯絡處之代表組成,就相關議題研究討論,作成結論,經世界代表大會通過後,即成為本會共信之道,全體教會都當尊重,順服!

最近聯總真理研究會相關決議已登錄在聯總中英文網站之消息公佈欄中,請參考聯總網站,聖靈月刊及嗎哪雜誌,若對決議有不同意見應循規定程序,提出再議,不應固執己見而造成混淆與教會信徒之困擾。
(4).聯總對網路上之亂象所造成教會的影響,感到遺憾,將本著既定規範,妥善處理!請各國教會指導全體同靈,慎思明辨,遵守真理,順服體制。

願主的恩惠,平安常與眾人同在,阿們!
真耶穌教會國際聯合總會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