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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20日 星期日

烏撒之死(作者黃剛)




以下內容是一篇個人安息日講章的一部分,起因是有同靈對於烏撒之死有所不解,至於在此與同靈分享,則是基於答應同靈的盛情提議。内容純屬個人讀經心得,或有不夠謹密之處,還請同靈不吝指教。且因篇幅關係,除將內容作適當刪減之外,也分成上下兩篇陳述。
(一)主題:第一次迎接約櫃〜對的事不一定做對!
這正是所謂:『動機正確,做法不合道(真)理』
分成兩部分檢討(論):甲、大衛王本身;乙、搬運事件的人事物
 
甲、大衛王與一切首領本身:(歷上十三1~5)
1.只重視人的溝通,忽略神的道理(先與眾人討論,而非先求告神):
重視"人和"固然重要,但一個主事者更當要在計畫之前先求問神。溝通良好、又有共識,若沒有先求告,祈求神的同工,這一切也是枉然!
大衛與眾首領的口才都很好,也很有說服力,所以他們可以很快速的取得共識。
有時最可怕的是,因為這樣的『同工和諧』,而讓所有的人都誤以為,這是合神道理的,也必然成功,因而失去了應有依靠神的心與警覺的心。
2.只看到別人(掃羅王)的缺失-沒有求告神:
諷刺的是他本身做此重要工作之前,也沒有求告神。
人其實是很難從他人的缺點中看到自己的問題,甚至是相同的問題也是如此。所謂:看得到別人的刺,卻看不到自己人的樑木(太七:3~4)
3.用外邦人的做法與思考:
外邦人的成功模式,並不意味著,神的選民也可以套用,但心中若沒有神純正的道理,就很容易掉到這個陷阱之中。我們做父母的也要注意這個現象,一定要傳承正確無誤的信仰給予我們下一代。
※在這種情形下,大衛做了兩大錯誤的判斷與決策做法:
一、是製造『新車』;二、是隨意讓人主導約櫃(用『趕車』的方式 ) ※「用新車」這本是非利士人的辦法,不是神所定規的方法,這也是外邦人所想出的最尊敬的方式了,更何況還是用健康且剛生下小牛犢的母牛般運,即是完全讓耶和華主導。(撒上六:2~12;七:1~2,撒下六3)。

乙、搬運事件的人事物:
1.事件的經過:撒下六:1~10 過程有幾個重點:
a.大衛挑選三萬人跟隨他
b.放在新車上
c.烏撒和亞希約『趕』這新車
d.亞希約『在櫃前』行走
e.在拿艮的禾場(平地),因為牛失前蹄﹝或作驚跳﹞
f.烏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約櫃
g.因這錯誤擊殺他(原文是闖殺)
h.稱那地方為毗列斯烏撒【意思是烏撒的干犯】

2.幾項值得檢討的事:
a.挑選三萬人跟隨他:是否只為彰顯軍威?我們要知道從過去的經驗得知,約櫃是不需人保護的,反而是要保護人的。
※神的工作也不是靠人的多寡來決定成功與否的。
b.放在新車上:顯出在信仰上並沒有完全更新,還留有外邦人的習性。
※牛拖新車的由來,是因腓利士人不懂神的道,所能想出的最佳方法(撒上六:1~12)
※就個人、家庭或是整體教會而言,我們也當謹慎,避免效法了這世俗生活上的習俗。
※真正的做法是由利未人眾族人中的歌轄子孫『抬』約櫃。(民四:15;七:9)
c.烏撒和亞希約『趕』這新車、亞希約『在櫃前』行走:意表依己意做事,未尊神為大!
趕車代表由人來主導的意思,將約櫃放在車上,其實就已經代表抬運約櫃,必須要由這兩人來控制,那請問這一刻誰變成主人了?我們要思考的是,約櫃和這兩人來比較,到底誰才是真正的主人?
趕車,就表示烏撒和亞希約在此刻已經變成主人的角色了。
※連非利士人的首領,都是走在約櫃的後面。(撒上六12)
d.在拿艮的禾場(平地),因為牛失前蹄:
這裏很可以思考一件事,那就是,牛在山路上不會失蹄,為何在平地的禾場卻失蹄?若再搭配後面所提到的擊殺(原文是闖殺),這可以合理地推測,牛極可能是在看到神或天使已進(闖)入人群來準備擊殺烏撒時,才發生失前蹄的事情,因此,這或許也可說烏撒遭受擊殺並非單純只是因為手扶約櫃之事而已。

[補充説明]:烏撒失敗的深層原因探討
烏撒是亞比拿達的三個兒子之一,從小就看著父親(祭司)與約櫃相處,很可能出現了三種問題:
1.自以為身分與人不同,卻又完全不瞭解聖殿中服事的規範。
2.亞比拿達本身忽略了信仰的傳承三個兒子。(與士師時代的百姓一樣)
3.自許能力勝過神的能力(也想彰顯自己的榮耀與能力),完全忘了(無視)神的大能,約櫃在過去如何自我保護;現在又如在崎嶇山路上行走,又怎可能在平坦的禾場上摔傷了自己的約櫃呢!
※聽命勝於獻祭(撒上十五:22)
※亞比拿達的字義是「我父是尊貴的」或「我父願意」。聖經沒有記載這人的背景,只知道他的三個兒子以利亞撒、亞希約、烏撒都是祭司。

以下內容是一篇個人安息日講章的一部分,起因是有同靈對於烏撒之死有所不解,至於在此與同靈分享,則是基於答應同靈的盛情提議。内容純屬個人讀經心得,或有不夠謹密之處,還請同靈不吝指教。且因篇幅關係,除將內容作適當刪減之外,也分成上下兩篇陳述。
(一)主題:第一次迎接約櫃〜對的事不一定做對!
這正是所謂:『動機正確,做法不合道(真)理』
分成兩部分檢討(論):甲、大衛王本身;乙、搬運事件的人事物

甲、大衛王與一切首領本身:(歷上十三1~5)
1.只重視人的溝通,忽略神的道理(先與眾人討論,而非先求告神):
重視"人和"固然重要,但一個主事者更當要在計畫之前先求問神。溝通良好、又有共識,若沒有先求告,祈求神的同工,這一切也是枉然!
大衛與眾首領的口才都很好,也很有說服力,所以他們可以很快速的取得共識。
有時最可怕的是,因為這樣的『同工和諧』,而讓所有的人都誤以為,這是合神道理的,也必然成功,因而失去了應有依靠神的心與警覺的心。
2.只看到別人(掃羅王)的缺失-沒有求告神:
諷刺的是他本身做此重要工作之前,也沒有求告神。
人其實是很難從他人的缺點中看到自己的問題,甚至是相同的問題也是如此。所謂:看得到別人的刺,卻看不到自己人的樑木(太七:3~4)
3.用外邦人的做法與思考:
外邦人的成功模式,並不意味著,神的選民也可以套用,但心中若沒有神純正的道理,就很容易掉到這個陷阱之中。我們做父母的也要注意這個現象,一定要傳承正確無誤的信仰給予我們下一代。
※在這種情形下,大衛做了兩大錯誤的判斷與決策做法:
一、是製造『新車』;二、是隨意讓人主導約櫃(用『趕車』的方式 )  ※「用新車」這本是非利士人的辦法,不是神所定規的方法,這也是外邦人所想出的最尊敬的方式了,更何況還是用健康且剛生下小牛犢的母牛般運,即是完全讓耶和華主導。(撒上六:2~12;七:1~2,撒下六3)。

乙、搬運事件的人事物:
1.事件的經過:撒下六:1~10  過程有幾個重點:
a.大衛挑選三萬人跟隨他  
b.放在新車上  
c.烏撒和亞希約『趕』這新車 
d.亞希約『在櫃前』行走
e.在拿艮的禾場(平地),因為牛失前蹄﹝或作驚跳﹞  
f.烏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約櫃 
g.因這錯誤擊殺他(原文是闖殺)  
h.稱那地方為毗列斯烏撒【意思是烏撒的干犯】

2.幾項值得檢討的事:
a.挑選三萬人跟隨他:是否只為彰顯軍威?我們要知道從過去的經驗得知,約櫃是不需人保護的,反而是要保護人的。 
※神的工作也不是靠人的多寡來決定成功與否的。
b.放在新車上:顯出在信仰上並沒有完全更新,還留有外邦人的習性。
※牛拖新車的由來,是因腓利士人不懂神的道,所能想出的最佳方法(撒上六:1~12)
※就個人、家庭或是整體教會而言,我們也當謹慎,避免效法了這世俗生活上的習俗。
※真正的做法是由利未人眾族人中的歌轄子孫『抬』約櫃。(民四:15;七:9)
c.烏撒和亞希約『趕』這新車、亞希約『在櫃前』行走:意表依己意做事,未尊神為大!
趕車代表由人來主導的意思,將約櫃放在車上,其實就已經代表抬運約櫃,必須要由這兩人來控制,那請問這一刻誰變成主人了?我們要思考的是,約櫃和這兩人來比較,到底誰才是真正的主人?
趕車,就表示烏撒和亞希約在此刻已經變成主人的角色了。
※連非利士人的首領,都是走在約櫃的後面。(撒上六12)
d.在拿艮的禾場(平地),因為牛失前蹄:
這裏很可以思考一件事,那就是,牛在山路上不會失蹄,為何在平地的禾場卻失蹄?若再搭配後面所提到的擊殺(原文是闖殺),這可以合理地推測,牛極可能是在看到神或天使已進(闖)入人群來準備擊殺烏撒時,才發生失前蹄的事情,因此,這或許也可說烏撒遭受擊殺並非單純只是因為手扶約櫃之事而已。
 
[補充説明]:烏撒失敗的深層原因探討
烏撒是亞比拿達的三個兒子之一,從小就看著父親(祭司)與約櫃相處,很可能出現了三種問題:
1.自以為身分與人不同,卻又完全不瞭解聖殿中服事的規範。
2.亞比拿達本身忽略了信仰的傳承三個兒子。(與士師時代的百姓一樣)
3.自許能力勝過神的能力(也想彰顯自己的榮耀與能力),完全忘了(無視)神的大能,約櫃在過去如何自我保護;現在又如在崎嶇山路上行走,又怎可能在平坦的禾場上摔傷了自己的約櫃呢!
 ※聽命勝於獻祭(撒上十五:22)
 ※亞比拿達的字義是「我父是尊貴的」或「我父願意」。聖經沒有記載這人的背景,只知道他的三個兒子以利亞撒、亞希約、烏撒都是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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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二)第二次迎接約櫃~將對的事做對!(歷上十五)
經過了風風雨雨,大衛終究是成功地將約櫃迎接回來了,以下是沿續上篇失敗的內容,繼續討論成功的因素,也略作整事件的總結。

1.再次嘗試完成的動機:
為得神的祝福〜「有人告訴大衛王說:「耶和華因為約櫃賜福給俄別‧以東的家和一切屬他的。」大衛就去,歡歡喜喜地將 神的約櫃從俄別‧以東家中抬到大衛的城裏。」(撒下六10~12)

 2.做法上的不同:
a.工作順序(態度)改變了:
先為約櫃準備地方(歷上十五:1),確認工作方針(除利未人之外不得抬約櫃)(歷上十五:2),再招集重要幹部開會(歷上十五:3)

b.懂得檢討失敗的原因:
「因你們先前沒有抬這約櫃,按定例求問…….,所以他刑罰我們。」 (13)這是在失敗中要記起教訓。
※「將要起營的時候,亞倫和他兒子把聖所和聖所的一切器具遮蓋完了,哥轄的子孫就要來抬,只是不可摸聖物,免得他們死亡。會幕裡這些物件是哥轄子孫所當抬的。」(民四:15)
※「但車與牛都沒有交給哥轄子孫,因他們辦的是聖所的事,在肩頭上抬聖物。」(民七:9)

c.人減少了:
從三萬降到862人(一般工作人員)與聖執人員祭司9人與族長6人(5~11;23~24) 。他們體會出,成就神的工作是依靠萬君之耶和華方能成事(撒加利亞四:6)

d.重新定位自己是『謙卑守門』而非『自以為是趕車』的人(23~24):尊主為大是成就神工作的重要態度!

三、結論:
1.對的事情,一定要努力去做,但卻不一定做對,在態度上要尊主為大,做事的順序上自然就不會流於隨波逐流,沒有依神的規範做事!並不是用意好就可以不管神的道理,這也是第一次營約櫃會徹底失敗的主要原因。
2.有時失敗並非不好,這乃是要我們在失敗中要記起教訓。「主雖然以艱難給你當餅,以困苦給你當水,你的教師卻不再隱藏;你眼必看見你的教師。」(賽三十:20)因為人很難從別人的失敗中得到教訓,總是要自己親身體會後才能深刻體認出個中道理。
3.烏撒的失敗,並非在於不愛主不敬神,而在於雖長期在約櫃(神的家中)旁,卻仍忽略了神的道,歸諸原因,除了本身之外,他的父親亞比拿達也要負起相當部份的責任。何況他們還是祭司等聖職人員。對照今日我們也當如此警惕。
4.不要再為達目的而重造『新車』(即是人的思考邏輯與做事方式,哪怕是曾經成功的),耶和華已親自命兩隻母牛獻為燔祭,新車拆毀做為燔火之用(撒上六12),我們就不該如大衛一般的重新建造。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


【補述】:整體過程中相當諷刺的是,第二台載約櫃的新車出現,居然是大衛造出來的,由此得知他們犯的最大錯誤,就是離棄了神的道理,放棄用神的方法,但要肯定的是,他們是愛神的!只是因著愛神來做這事,卻是用這方法---重做外邦人的「新車」。
使用新車的含意,是代表一種觀念,就像今天有很多人,會很要用自己的想法,用屬於人自己的智慧,人自己的力量,來製造某種東西或某種方法(所謂無形的新車),用來載約櫃或成就神的工作,這其實在某個角度上,就是一心只想要用人的辦法。
然而,從以上的事件得知,這樣的後果將是不好的,我們當彼此鼓勵並謹慎在主的服事工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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