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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7日 星期四

從聖經探索撒但墮落蹤跡之始末

◎撰文/羅慈意
◎期數:422期 ◎2012.11/12號

一.前言
「惡」的來源是人間思想界千古的難題之一。在這塊思維的領域內,竟成為各方學者探討的雜沓之地。面對著眾說紛紜的理論,讓我們深刻體認出,被預先定準在時間與空間生活的人類(徒十七26),是永遠無法憑藉著自己有限的理智,去理出一套有關於靈界的真理實相。有鑑於此,我們對有關於撒但墮落的真理,將不追隨哲學的理性推理,也不遵奉人間哲理的任何無上圭臬,只求聖靈親自引領,從聖經經文的明示中,在祂的憐憫與恩待之下,或將窺見祂所賜予真理之一二。

二.撒但的名稱來源

源於新約聖經的「魔鬼」這個名字乙詞,現在成為一般探討魔鬼的基礎,毫無疑義地,牠是惡的代表,是眾污靈之首(太九34)。「魔鬼」(devil)的希伯來文是「」(音譯:shed),在舊約聖經中只出現兩次,也就是在「申三十二17」與「詩一○六37」兩處的經文中。「撒但」的希伯來文是「」(satan),意思是敵對者、反抗神旨意者(Adverse,Adversary,Opponent)。舊約聖經的希臘文《七十士譯本》(LXX)把希伯來文的「」(撒但)譯為(satanas),基督教傳統中的「魔鬼」乙詞是源自於希臘文的「」(diabolos),而希臘文的名詞「」是與其語彙家族中的動詞「」在意義上有不可分割的字源(etymological)關係,希臘文的動詞「」是由介係詞「」與動詞「」所組成的複合字(Compound Word),其直接字義為「拋擲穿過、丟過去」,在它的原本字義之後,引申為「誹謗、敵擋、控告與中傷」,因此在「啟十二10」中稱魔鬼為「控告者」(其希臘文是)。

三.我們所敬奉的是「獨一」的真神

在進入探討撒但墮落之前,我們必須對所信奉的真神有真確的認識,並且遵奉祂藉由聖經所給我們的啟示,並且以祂的啟示為探討的基礎。

依照真神對人類的自我啟示,祂是「獨一的」,這項無上的絕對信息,不但是一項宣告,也是一項必須信奉的命令。因此,舊約時代真神的百姓,無不以祂的「獨一」為最終的信仰基礎:「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申六4)、「耶和華必為獨一無二的,祂的名也是獨一無二的」(亞十四9)。

道成肉身的主耶穌也印證神的「獨一」,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可十二29)、「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約五44)、「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3)

再者,使徒們也相繼地對「獨一真神」的信仰作出了絕對性宣告(猶4、24),尤其是認識神甚深的使徒保羅,每逢談及真神的「獨一」屬性之時,皆以誓言式的無上宣告「阿們」作為結語:「願榮耀因耶穌基督歸與獨一全智的神,直到永遠。阿們!」(羅十六27)、「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提前一17)、「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要將祂顯明出來。但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他。阿們!」(提前六16)

四.我們所敬奉的是「自存」的真神

從聖經中我們得知真神的屬性(The Attributes of God),就本質而言,祂是永不改變的(Immutability)(雅一17;來十三8),就時間的觀點而言,祂是永恆的(Eternity)(詩九十2;啟一8),祂更是無所不在(Omnipresence)(弗四6;耶二十三23-24)、無所不知(Omniscience)(詩一三九1-4)、無所不能(Omnipotence)(耶三十二17),祂對萬事萬物擁有絕對的主宰權(Sovereignty)(弗一4-5)。

當我們對有關於神屬性的信息作一番瀏覽之後,我們清楚明白,這些都是神的絕對屬性(Absolute Attributes),也就是說,這些屬性都是真神所獨有的。並且,祂更是自存的(Self-existence),這正如主耶穌所作的見證:「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祂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五26),祂的存在並不是有其他外物所致使,祂的存在本身就是祂存在的原因,祂是「在自己有生命」(to have life in Himself),祂的生命是不假外力而存在的,這是受造之物的人類永遠無法理會,但只能接受的無上真理。當受召的摩西問及祂是誰之時,祂以「我是自有永有的」來回答,這是祂首次在人間直接宣告祂自存的本質奧祕(出三13-14)。

五.不可分割的「自有永有」

《出埃及記》第三章14節記載,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國合本》譯文的「我是自有永有的」之希伯來文是「」,在此,真神以兩個相疊的動詞「」(我是)來介紹自己,並且在這兩個同義又同詞的「我是」之間,置以連接作用的關係詞「」(who,that)。若把「自有永有」直接從希伯來經文譯成中文,那應該是:「我是,我是」,也就是英文的:「I am who I Am」。接著,在同這一節下半句中的「那自有的」,是真神以單一的動詞「」(我是)來指稱自己。在真神自我啟示中,無論是以重疊詞語做為強調性的兩次「我是」,或是只一次「我是」的單純陳述,真神都向我們宣告祂「自有永有」的存在本質特性。在主耶穌以及保羅那時代裡所用《七十士譯本》的希臘文聖經是「」,若譯成中文,是為「我,我是,這位是者」。當主耶穌在世上之時,就屬靈的層面而言,祂就是天上的真神,因此,祂也以「」(我,我是)啟示出祂屬靈存在的本質特性(參:約八24、28、58)。《國合本》雖然把真神存在的自我啟示「我是,我是」譯為「自有永有」,但是,這是不可分割的單一情況,「自有永有」的真確意義就是「我是,我是」。

我們若只以《國合本》的中文譯文「自有永有」作為基礎信息來思考,有可能患上如下的錯誤,就是把這描寫單一狀態的詞藻「自有永有」切割成兩個存在的情況,那就是「自有」與「永有」。或有更甚者,在那切割了這專屬於神獨一存在特性之後,在不可切割的「自有」「永有」之間,又擱置了人類思維中的時間性距離,然後宣稱:真神是自有的,並且以後也是永有的。然後呢!撒但是自有的,最後是不永有的。以上是,只憑中文譯文來思考之後所得的迷障。我們只要稍微離開《國合本》譯文,以真神宣告的真確文義「我是,我是」來理解,就能避免如此的錯誤。因為,我們總不能說:真神是「我是」而且是「我是」,然而撒但是「我是」但是牠不「我是」。若以英文的譯文「I am who I Am」來理解,更不可能將前後的兩個「I am」分割開來。並且,真神也在同一節經文中宣告,祂也是那位沒有以雙重動詞來強調祂自有永有的存在:「我是」。

六.我們所敬奉的是:「獨一自存」的真神

我們所敬奉的真神不但是「獨一」與「自存」的神,並且他更是「獨一自存」的真神,因此祂不時地宣告,祂是無可與之比擬的真神,也就是說,再也沒有任何其他存在能夠如神一樣,擁有絕對「自存」的屬性。在《以賽亞書》四十三章12節中,祂曾藉著對選民的指示、拯救與說明,使他們成為神的見證:「並且在你們中間沒有別神」。從此之後,我們一再看到神的諭示:「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賽四十五5、14、18、21、22;但三29)。

真神是唯一的絕對者,無可與之同等對比的存在,因此,祂的自存是任何存在無可與之同等對比的,對於這項真理,我們亦從聖經中得到訓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啊,天上地下沒有神可比祢的!」(王上八23),除此之外,我們亦可從神人摩西的祝禱中得知:「沒有能比神的」(申三十三26)。還有,大衛也曾為我們留下真神無可比擬的真理:「主耶和華啊,祢本為大,照我們耳中聽見,沒有可比祢的;除祢以外再無神。」(撒下七22;詩八十六8)

從以上諸多真神直接的明示與信仰見證人的宣告,我們誠然可以高呼,唯有我們所敬奉的真神擁有「獨一的自存」。祂是獨一的「自有永有」,也就是,祂是唯一的「我是」。真神自我啟示的存在本質特性「自有永有」是不可切割的,也是唯獨屬於真神的。

七.獨一真神與萬有的創造

舉凡萬物,若不是被造的,那就是非被造的。被造之物的存在並不是源於其本身,而是源於造他的主,因為他的存在並不是從他自己而出。一存在若是非被造的,那麼他的存在就是源於自身,那他就是自有的、自存的。

我們所敬奉的真神不但是獨一的自存,祂更是萬物的本源,祂是造物主。祂之外的所有存在,都是藉由祂而被造的,也就是說,祂是唯一的自存者,唯一的造物主,其他的存在都是被造之物。這正如經上所示:「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約一3)。有感於此,保羅正在述說有關教會與救贖奧祕的篇章中,一提到真神,他也不厭其煩地介紹神是:「創造萬物之神」(弗三9)。有關於神的創造,在聖經中的指示比比皆是:「來三4;尼九6;賽四十四,四十五;耶十12;啟四11」。

針對神的創造,保羅得到神的啟示,為我們留下了無二義的信息,在《歌羅西書》一章16節中,他這麼說道:「萬有都是靠祂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祂造的,又是為祂造的」。在此,他刻意地列舉了真神所創造萬有的內容,神所創造的萬有,以地方而論,包括了在天上的與在地上的,在這兩層面的萬有中包含了能見的與不能見的,接著,保羅又特別提出四種個別的受造之物,那就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與掌權的


八.「萬有的被造」與「萬有與神和好」之間的墮落
從《創世記》第一、二章中,我們看見真神創造能見的萬物之時,在每天的回顧中,以「神看著是好的」(創一4、12、18、21、25)道出神創造的美好,當真神創造人類又賦予他們使命之後,真神做了個總結的評語:「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一31),並且以此做為六日創造的結論。

在這地上能見的萬有中,人是照著神的形像與樣式被造,獨享神存在的恩典。但是,好景不常,始祖犯罪之後,罪就進入世界,死亡也臨到眾人。人類的墮落過程與結果被記載在《創世記》第三章中。

在《歌羅西書》第一章12-22節中,保羅用這十一節簡短的經文,把真神救贖經綸作了簡要的整體性報導。在這段信息中,我們得知:真神「創造萬有」,救主耶穌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成就了和平」,並且,在祂寶血的救贖之下,萬有將「與神和好」(羅五10、11、15;林後五20;弗二16;西一20),這就是藉著有赦罪功效的洗禮,使祂所救贖的子民「成了聖潔」。從這簡要的救贖進程中,我們明白知道,在「萬有的被造」與「萬有與神和好」之間,有著「墮落」與「救贖」存在於其間。在比較「被造的萬有」與「與神和好的萬有」之時,我們清楚明白,這是兩個不同的時段的事件,並且,在這兩個時段內所呈現的同一名詞「萬有」,就其內涵指稱上而言,是不完全一致的。

九.真神所創造之靈界中墮落的經文探討

撒但是真神所創造的萬物中,在靈界受造物中之墮落,我們將從聖經中一一列舉如下:

1.主耶穌的證言

當主耶穌所差遣兩個兩個出外宣道的七十人回報之時,祂藉此機會道出了一項靈界的奧祕,祂就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路十18)

這是道成肉身的耶穌親自見證的,這個超出人類經驗的報導,其信息彌足珍貴。從主耶穌所說:「撒但從天墜落」這一信息看來,我們自然可知,撒但曾是屬於天上的成員之一,牠曾是在天上的,但是牠墜落了,牠是從天上墜落出來的(out of the heaven,),這表示,撒但原來是屬於真神天上國度之一員,但是,牠「墜落」了。

再者,主耶穌在何時看見撒但墜落的呢?撒但又是在何時墜落的呢?在此,主耶穌以不完全式(Imperfect)的時態來敘述祂「看見」()的動作,希臘文的過去不完成式是表示過去進行中的動作。主耶穌用過去不完成式的時態來指示我們,祂看到的時間是,在過去進行中的動作。在同一個句子中,當主耶穌描寫魔鬼像閃電一樣從天上「墜落」()的時候,祂竟然用第二簡單過去時態、主動語態之分詞形式「」(II.aor.act.part.)來表達撒但墜落事實的動作。這個依附於主動詞「看見」的分詞子句表明了「墜落」這個動作是在主耶穌看見之前發生的,因為簡單過去分詞所表明的動作,是先於它所依附主要動詞所表達的動作。

從以上主耶穌所啟示的信息得知,在撒但從天墜落之後,主耶穌以永恆者的身分看見這個過程,並且也向我們啟示出來。

2.使徒約翰的報導

除了主耶穌的證言之外,使徒約翰也曾報導魔鬼墮落的因由:「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三8)。這節經文明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在此明確地標示出魔鬼犯罪的時間點,牠是「從起初」,from the beginning)就犯罪。此處的「從起初」並不是「在起初」(),兩者不得相混而作等同。就如《約翰福音》所記:「太初(in the beginning)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這祂造的。生命在祂裡頭……。」(約一1-4)

在《啟示錄》中,主耶穌自我啟示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初』(),我是終」(啟二十一6,二十二13)。「起初」只有神的存在,祂是獨一的自存,再也沒有任何存在物能與祂併列而也是自存的。「在起初」道與神同在,真神藉由道創造了天地,從此之後,開始了萬有的一切活動,也就是,牠曾經是無罪的,牠並不是「在起初」(,in the beginning)之時就犯罪,在被造之時是好的,牠犯罪是「在起初」之後的「從起初」(,from the beginning)。並且,牠的「犯罪」()是用現在式的時態來敘述,這就表示,撒但「從起初」犯罪之後,就不斷繼續地在犯罪。因為現在時態敘述現在並且現在正在進行中的動作。

3.彼得與主肉身弟弟猶大的明示

彼得與猶大也給我們留下了有關於靈界中天使墮落的資料,他們一前一後提供了平行互補的珍貴信息,彼得的信息是:「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沒有寬容,曾把他們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彼後二4)。猶大的真理為:「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鍊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猶6)。若把這兩段經文並列,我們將得到更完整的天使墮落始末:



從以上兩經文的比較中,我們更清楚明白,天使犯罪的內容就是「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就是不能順服神所賦予牠的職守與地位,犯了罪的天使神並不寬容。猶大得到啟示,用「鎖鍊把牠們永遠拘留」來表達神對這無可返回之罪的懲罰,並且在等候大日審判之前,牠們是被永遠拘留於黑暗裡,也就是說,牠們只能在黑暗的國度中活動,並且沒有重新與神和好的任何機會與可能,在等候大日審判之前,「在黑暗裡」是牠們唯一的命運,那就是「地獄」,也就是「黑暗坑」,這裡的「地獄」與「黑暗坑」並非大日審判之後永刑「硫磺火湖」的「地獄」,而是指著一個專屬於墮落天使的黑暗國度。

魔鬼受刑罰的最主要原因,正如保羅在《提摩太前書》第三章第6節所說的:「自高自大」。魔鬼引誘夏娃犯罪的最後伎倆正是:「便如神」。這兩者皆為屬靈墮落的肇始。

4.保羅的警言

保羅曾經對神的創造作了如下的報導:「萬有都是靠祂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祂造的,又是為祂造的」(西一16)。神所造之物都是好的,在真神所創造的萬有之中,「那些執政的、掌權的」在保羅的《以弗所書》中,竟然成為信徒所要爭戰的魔鬼:「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六11-12)。從保羅的警言中,我們確知,真神所創造的萬有中之「執政的、掌權的」竟然成為真神選民的大敵,並且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與之爭戰。在墮落之後,成為魔鬼,就是管轄這幽暗世界的惡魔。

十.靈界中「執政的」與「掌權的」之緣起與毀滅

我們將遵循聖經所賜之信息,尋覓出靈界中執政的與掌權的之緣起與毀滅。

1.靈界中「執政的」與「掌權的」來自於神的創造

在《歌羅西書》一章16節記著:「因為萬有都是靠祂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祂造的,又是為祂造的。」由此信息可知,在神偉大創造的萬有中包含了「執政的」與「掌權的」。

2.「執政的」與「掌權的」成為聖徒靈戰的仇敵

真神所創造萬有中「執政的」與「掌權的」原本是好的,但是,後來,竟成為真神所救贖兒女們爭戰的對象,並且與「管轄這幽暗世界的」、「天空屬靈氣的惡魔」同行併列(弗六12)。類比於亞當的墮落,我們可以理解到「執政的」與「掌權的」的墮落,並且成為被真神救贖子民們屬靈爭戰中的大敵。

3.主耶穌的救贖勝過「執政的」與「掌權的」

基於天父慈悲憐憫的大愛,為了失喪的兒女,神道成肉身、在肉身顯現,親自成了血肉之體(參:約一14;提前三16)。救主耶穌仗著十字架誇勝,把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西二15)。並且,生命之主從死裡復活之後,更是「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弗一21)。人子主耶穌所以要勝過、遠超過「執政的」與「掌權的」之緣由,是為了救贖祂那擁有血肉之體的子民。主耶穌得勝了,祂也藉著用寶血所買來的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弗三10)。並且,在主耶穌寶血中得被稱為義的人,因著愛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之代求,我們就如保羅所見證的:「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羅八37-38)。

4.「執政的」與「掌權的」最後被毀滅

當主禱文的前三願成全之時,也就是:人都尊天父的名為聖、天父的國已經降臨、天父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9-10)。就如主耶穌啟示約翰的信息:「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牠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二十10),這與保羅的宣告有異曲同工之妙:「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林前十五24)

十一.撒但墮落之後的處境

墮落之後的撒但,牠首要下手的對象,當然是有神樣式形像的始祖亞當,牠以謊言迷惑了在伊甸園中的夏娃,主耶穌亦曾面對著想要殺祂的猶太人,透露出撒但從起初的罪行:「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牠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牠心裡沒有真理。牠說謊是出於自己;因牠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

自從始祖犯罪虧缺了神的榮耀,被趕出伊甸園之後,罪就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羅三23,五12),從此之後,除了屬神的子民,這個罪惡的世界就被交在那惡者的手下(約壹五19),因為人任性的頑梗悖逆,「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在「羅一18-32」真神三次的「任憑」之後,我們看到了一個屬於魔鬼的世界。舉凡違抗神旨、阻擋神意,體貼人意、體貼肉體,不明察神旨的種種,都歸屬於牠(太十六23;路二十二3;可八33;羅八5、7),牠竟然成為「這世界的王」(約十二31)。甚至對於那些不見福音亮光的滅亡人而言,牠竟然也被稱為「這世界的神」,專事弄瞎人的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林後四4)。從此可知,撒但並非「在起初」就擁有自己的國度與權力,而是在「從起初」犯罪之後(約壹三8),一路來撿拾墮落之物而形成一「幽暗世界」(弗六12)與「黑暗的權勢」,這個國度裡充斥著邪僻與各樣不義,正如保羅所報導的:「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羅一29-31)

魔鬼雖然囂張的如同吼叫的獅子,肆無忌憚地四處遊行(彼前五8-9),但是,牠沒有絕對的權力,牠的凶殘暴行還是有所受限。並非牠有不忍之心,而是牠受到神的限制,牠並不能任意吞吃牠想要吞吃的人,而是要剛好遇到「可吞吃的人」,牠才能對他們下手。例如,撒但想要無故地攻擊約伯,但是牠心知肚明,如果沒有神的首肯,是無法下手的,牠看見了神「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並他一切所有的」(伯一10),牠只能徘徊在籬笆之外,癡癡地守著出局的人,不得越過神所圈上的籬笆半步。在撒但激動神攻擊約伯,神決意「無故的毀滅他」(伯二3)之後,神首次把「凡他所有的」都交在撒但的手中,在此,神卻加了個但書:「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撒但得到了神有限制的允許之後,馬上從神的面前退去,大肆地毀滅約伯所有的,其凶狠手段真是絕無僅有慘絕人寰。在此,我們同時看到了撒但的侷促及其兇殘。

在這屬世罪惡的範圍之內,魔鬼是說謊之人的父,牠是一切謊言的源頭,是罪的源頭(約八44;約壹三8、12),被魔鬼佔領心靈的人,他也就成了魔鬼的工具,亦被稱為魔鬼(約六70,十三2)。其實,魔鬼對於罪惡世界的「權柄」,並不是牠自己從無中創造出來的,而是被「交付」的,牠也曾經賭下了牠權限的全部,也就是「萬國與萬國的榮華」,目的是要主耶穌向牠一拜(太四8-9;路四5-7)。並且,保羅亦曾把那些在哥林多教會極端淫亂、自高自大,敗壞教會、有發酵作用的敗壞分子,用主耶穌的權柄,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林前五1-5)。更有甚者,他也曾經把兩位丟棄良心,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的謗瀆者:「許米乃」和「亞力山大」,指名帶姓地把他們「交給」撒但(提前一19-20)。

從以上事實而論,撒但的處境儼然是個專收罪惡敗壞的垃圾桶,牠所兜售的應許,也只是迷惑人離棄神的二手爛貨。

十二.有關魔鬼的諸多稱謂

在聖經中魔鬼擁有諸多的名稱,藉由這些特有的頭銜,強調出牠的不同邪惡屬性:



十三.主耶穌為我們得勝魔鬼

主耶穌降生的目的是「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一21;提前一15),祂的到來,成為神與人之間的唯一道路(約十四6;徒四11-12)。因為祂是生命的本身與源頭,所以祂自己把命捨去,也有權柄再取回來(約十17-18)。主耶穌在十字架成就了贖罪的救恩,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把人從罪中贖出來(多二14;來九12-14),凡信靠祂寶血的人,就是祂以自己的生命重價所買來的(林前六20,七23),他們必能脫離魔鬼死亡的黑暗權勢,進入愛子的國度裡(徒二十六18;西一13)。

主耶穌從死裡復活是帶來勝利的決定性關鍵,復活之後的主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神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祂。」(彼前三22)。保羅亦為此作了美好的見證:「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祂從死裡復活,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又將萬有服在祂的腳下,使祂為教會萬有之首。」(弗一20-22)。在此決定性的時刻裡,主耶穌亦曾明白宣告:「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約十二31)

等到五旬節應許的保惠師來了之後,這個世界的王就受了審判(約十六11)。主耶穌屬靈的身體教會被建立,就整體的救恩而言,「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弗三10),就實際上那些得到救恩的人而言:「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祂撤去,釘在十字架上。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西二13-15)

雖然我們的眾罪因主耶穌的寶血被赦免了,並且有聖靈的印證,可得天國的基業,但是,我們仍然心裡歎息,等候我們身體的得贖(羅八21-24;弗一13-14)。直到末期到了,我們的身體也將如同主耶穌般地復活,「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林前十五24),就在這個時候,轄制人類的仇敵死亡完全地被毀滅(林前十五25)。主耶穌的救贖大功才告完成實現。

十四.聖徒也能夠靠著主耶穌得勝撒但

主耶穌完完全全得勝撒但的事實,成為倚靠祂的人得勝撒但之保障。在實際進行得勝撒但的行動之前,我們已經得到了如雲彩般圍繞著我們的應許與見證人,主耶穌曾經如此應許我們:「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的一切能力,斷沒有什麼能害你們」(路十19)。保羅也曾經作出如下的得勝宣告:「賜平安的神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羅十六20)。

其實,得勝撒但並不是基於信徒的英勇,也不是憑著真神選民的能耐,最主要的基礎是仰賴主耶穌的寶血(啟十二11;西一13-14;加三27):在主的道中,倚靠聖靈的大能(太十二28;羅八13)。當然,有了上頭來的能力,也要配合我們自身的靈修與立志(加五25-26;腓二3;彼前五5-6),穿戴著神所賜的全副軍裝,順服真神抵擋撒但,牠就必逃跑(弗六10-17;雅四7)。有時候,甚至於要不顧性命,至死忠心(啟二10;羅八35-39;徒二十22-24)。

十五.神為魔鬼所定的時候與結局

依照主耶穌基督啟示使徒約翰的《啟示錄》,我們知道,在報導神憤怒七碗傾倒之前,天使長米迦勒同他的使者與龍爭戰,從此之後,天上再沒有魔鬼與牠使者的地方,牠們被摔在地上,不能在神面前控告信徒(啟十二7-10),魔鬼在最後完全被消滅之前,牠尚有不多的時間,也因為魔鬼知道自己的時候不多,於是氣忿忿地下到地與海那裡,從事加鉅的破壞(啟十二12)。

撒但最後的結局,真神早早就預備妥當了:「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二十10)

十六.結論

在聖經中,真神是創造一切的「絕對者」,道成肉身的主耶穌是人類福音信息的中心,是真神救贖經綸的主軸。撒但是真神所造萬物中的靈界墮落,牠所扮演的角色不具有重要性。舊約中對神的認識佔著決定性的地位,因為造天地萬物的真神,祂不僅是獨一的神,也擁有獨一的權柄,除祂以外沒有別神,祂是獨一自存者,祂造光、又造暗,祂施平安、又降災禍(賽四十五7)。

「在起初」真神創造了包括靈界與物界的萬有,在萬有的靈界中「執政的與掌權的」,因著自高自大而從原本屬神的善中「墮落」了,在牠以「便如神」的看家伎倆誘惑始祖犯罪之後,牠成為管轄這幽暗世界的掌權者。因著愛,神道成肉身,藉著愛子的血,打破了死的囚牢,主耶穌的復活,成為得救之人身體復活的樣本,撒但的權勢全然被毀,死被得勝吞滅(林前十五54)。我們只要信靠祂,唱出得勝撒但的凱歌就從現在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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