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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5日 星期一

箴言第22章的十項分類

            2009.02.23


4. 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
12. 耶和華的眼目眷顧聰明人,卻傾敗奸詐人的言語。
17. 你須側耳聽受智慧人的言語,留心領會我的知識。
19. 我今日以此特特指教你,為要使你倚靠耶和華。
20. 謀略和知識的美事,我豈沒有寫給你嗎?
21. 要使你知道真言的實理,你好將真言回覆那打發你來的人。
5. 乖僻人的路上有荊棘和網羅;保守自己生命的,必要遠離。
8. 撒罪孽的,必收災禍;他逞怒的杖也必廢掉。
14. 淫婦的口為深坑;耶和華所憎惡的,必陷在其中。
16. 欺壓貧窮為要利己的,並送禮與富戶的,都必缺乏。
1. 美名勝過大財;恩寵強如金銀。
3. 通達人見禍藏躲;愚蒙人前往受害。
28. 你先祖所立的地界,你不可挪移。
29. 你看見辦事殷勤的人嗎?他必站在君王面前,必不站在下賤人面前。
9. 眼目慈善的,就必蒙福,因他將食物分給窮人。
6.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15. 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
18. 你若心中存記,嘴上咬定,這便為美。
2. 富戶窮人在世相遇,都為耶和華所造。
7. 富戶管轄窮人;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
10. 趕出褻慢人,爭端就消除;紛爭和羞辱也必止息。
13. 懶惰人說:外頭有獅子;我在街上就必被殺。
22. 貧窮人,你不可因他貧窮就搶奪他的物,也不可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
23. 因耶和華必為他辨屈;搶奪他的,耶和華必奪取那人的命。
24. 好生氣的人,不可與他結交;暴怒的人,不可與他來往;
25. 恐怕你效法他的行為,自己就陷在網羅裡。
26. 要與人擊掌,不要為欠債的作保。
27. 要與人擊掌,不要為欠債的作保。
11. 喜愛清心的人因他嘴上的恩言,王必與他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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