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13年3月23日 星期六

李以勒的聽道筆記:果樹不為王的比喻

(張謙勝執事)

20130323(六)安息日早上




心得:
 
1.
以前沒聽過這篇道裡,雖然以前看過士師記但對這一段的內容不深刻,今天經張執事的解說後,就更清楚更明白!人應該知道自己的角色和本份,否則就會淪為荊棘的宿命,最後被焚被毀!
2.
張執事講道中有引申命記十七章14~20節,我覺得是很棒的提醒,這一段經文也可成為一篇講章!
3.
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這樣,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