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陳勝全 ◎期數:237期 ◎1997.06號
經典的價值往往和其歷史地位有密切的關係,這一點,在我們研究的立場上,是不可忽略的地方。
摩西在申命記中所提到有關本律法的重要性,大概都針對以色列民的福禍和民族的生存來強調,而日後的歷史確實也證明了一切果然都如律法所言。但是我們從選民的歷史中,也發現到這卷聖經在歷代中,產生了何等巨大的效益和影響;這些效益和影響,不但只是對當代的以色列民,其實對整個人類的歷史和文明,也都具有影響力,故此,它在歷史上的地位,可想而知了。
再說,申命記一書,也一直能和以色列民的歷史平行存在,從未中斷過,無形當中,就可以讓我們從歷史和文化的層面,探討它對整個希伯來民族的影響,進而從整個人文社會中,尤其是神的救贖中,評估它所擁有的地位。
申命記雖然是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三卷中,有關律法條文的綜合條款,但仍然是由摩西親自整編而成,本書作了對律法條文的重新詮釋及補充,針對前面幾卷書中,把這些相關的記載歸類,同時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資料。因此,本書和前面幾卷對照起來,發現其中有幾處的記載,是前面三卷經典所沒記載到的條文或省略了的事蹟,摩西在最後的遺言中才表露出來,以史學的角度來看,這些補述資料,自有其獨特的地位,以下將其列出之:
1.長老的設立
申命記一開始,就提及有關長老設立的原因;摩西論及他當時的困境,他說:「那時,我對你們說:『管理你們的重任,我獨自擔當不起……,但你們的麻煩,和管理你們的重任,並你們的爭訟,我獨自一人怎能擔當得起呢?……我便將你們各支派的首領,有智慧、為眾人所認識的,照你們的支派,立他們為官長: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那時,我將你們所當行的事都吩咐你們了。」(申一9-18)。
以上是申命記中的敘述,然而讓我們回頭來看民數記,它又是怎樣的一個記載呢?那時他說:「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從以色列的長老中招聚七十個人,就是你所知道作百姓的長老和官長的,到我這裡來……,也要把降於你身上的靈分賜他們,他們就和你同當這管百姓的重任,免得你獨自擔當。」(民十一16-17)。
由以上兩處的資料看出,摩西將當時「挑選智慧人為長老」時所說的話,在四十年之後的回憶中,才作了詳細說明;民數記所提到耶和華分賜祂之靈的事,申命記沒有提及,反觀申命記所記載有關立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等事,則又是民數記中所欠缺的。是故,申命記的歷史資料,就有了它的歷史地位和價值了。
2.十二探子進迦南
百姓四十年的曠野之旅奇苦無比,簡直是一場可怕的夢魘,但三十八年前,「加低斯巴尼亞」的惡果,是當年十個探子所造成的,相信此事件,任何人每當思維,必痛心疾首,尤其是神人摩西最有切身之痛了。
摩西在他的遺訓,也就是申命記中,再一次的提到了這件事情,是由於十個探子報的惡訊,換來的是死亡和流蕩,其代價之高,足以供後代世人作為一大警惕,所以摩西回顧事件的前因後果時,特別於申命記中再提出來,他是這樣敘述的:「你們都就近我來說:『我們要先打發人去,為我們窺探那地,將我們上去該走何道,必進何城,都回報我們。』這話我以為美,就從你們中間選了十二人,每支派一人。」(申一22-23)。
依此看來,對原先民數記中所載有關本事件的內容,從申命記中我們才有了更清楚的了解,因為民數記所說的是:耶和華曉諭摩西,然後他打發人去窺探迦南地的(參:民十三章),但從申命記的說明,我們才知道,原來要去窺探迦南地的這件事是百姓提議的。
3.摩西懇求入迦南
另外有關「米利巴水的事件」,民數記提到:摩西因百姓的爭鬧而受損,以致默默承受不得進入迦南地的責罰;但在申命記的記載中,他作了如此般的補述,他說:「那時,我懇求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祢已將祢的大力大能顯給僕人看。在天上,在地下,有什麼神能像祢行事、像祢有大能的作為呢?求祢容我過去,看約但河那邊的美地,就是那佳美的山地和利巴嫩。』但耶和華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不應允,對我說:罷了,你不要再向我提這事。你且上毘斯迦山頂去,向東、西、南、北舉目觀望,因為你必不能過這約但河
……,於是……。」(申三23-29)。
摩西在作最後的遺言,也就是申命記時,才將他一直存在心中的苦悶顯露出來,讓我們真正的體察到當時為了不能進迦南地的事,他也曾向耶和華神苦苦哀求過,只是耶和華毫不通融,所以每逢讀到這段經文時(參:申三23-29),有誰能不為摩西的委屈而感到辛酸呢?
4.痲瘋病的處理
論到聖經所謂的大痲瘋(參:利十三、十四章),在人體上指的是皮膚病,正如:「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人的肉皮上若長了癤子,或長了癬,或長了火斑,在他肉皮上成了大痲瘋的災病……」(利十三1-2)。至於房屋中有大痲瘋的災病……(利十四33),一般指的就是室內長霉的事。
過去中東是一個缺水的地區,人們取水不便,自然盥洗的衛生習慣不良,難免就會有「災病」的發生。在醫療知識落後的時代,神就以宗教上的「潔淨式」禮儀,作為解決災病的處理方式,其實這種潔淨禮儀,和靈性上的聖潔,並無直接的關係,而是偏向於生活上的衛生。
摩西在申命記中,論到痲瘋災病的處理時,只講了一次,他這樣說:「在大痲瘋的災病上,你們要謹慎,要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們的留意遵行,我怎樣吩咐他們,你們要怎樣遵行。」(申二十四8),顯然地,對於大痲瘋一事,他不想再贅言,所以在本書中,他只是輕描淡寫而已,頗有「欲知詳情,參考前書」之意。是故,有關大痲瘋災情和處理辦法,申命記就無詳載,唯有從利未記去查考。
以上是有關申命記在史學上和其他三卷不同的地方,可以作為律法上的補述。因此從史學角度來看,它的價值就特別的凸顯了。
(原[青年團契]1997年06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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