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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9日 星期四

箴言二十九章1~27◎撰文/邱義雄 長老

【箴言釋義】第二十九章(上) ◎撰文/邱義雄 ◎期數:398期 ◎2010.11號
本章與前章的體裁一樣,多屬反義對仗的題材。內容與前章不同,不談富貴與貧窮,殷勤與懶惰,比較重視倫理道德,勸人全心依賴真神。其中有許多經文論及義人與惡人、政治與管教,顯示為政和管教的通則。

1節:人屢次受責罰,仍然硬著頸項;他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越受責罰而越頑固的人會突然敗亡,無可挽救。

這一則箴言是警告那些怙惡不悛、執迷不悟、頑梗不化的人,終必敗壞,無可挽救。硬著頸項(《思高譯本》:頑固)的人,對父母的責備、親友的勸告和智者的勸勉,置若罔聞(箴一24,五12),當作耳邊風,屢勸不改。長此以往,必咎由自取,無法挽救,自取滅亡。

以利的兩個兒子,行為敗壞,搶奪百姓的祭物,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茍合,因不聽父親的勸告,終於死在沙場(撒上二24-25,四11)。以色列王巴沙帶兵攻擊猶大,亞撒王從聖殿和王宮的府庫裡拿出金銀求助亞蘭王,先見哈拿尼來勸阻,他惱恨先見,將他囚在監裡。作王三十九年,腳上有病,而且甚重,兩年後死亡(代下十六)。

烏西雅進入聖殿擅自燒香,不聽祭司們的攔阻,立時受罰,長大痲瘋(代下二十六16-20)。猶大國最後的王西底家,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先知耶利米以神的話勸他,他仍不自卑。眾祭司長和百姓也大大犯罪,效法外邦人一切可憎的事。神差遣使者去勸勉,他們卻嘻笑神的使者,藐視他的言語,譏誚先知,以致耶和華的忿怒向祂的百姓發作,無法可救(代下三十六11-16)。

2節:義人增多,民就喜樂;惡人掌權,民就歎息。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明主治國,人民歡樂;暴君當權,人民悲歎。

《呂振中譯本》譯為:義人執政,人民就喜樂;惡人掌權,人民就歎息。

本節與上一章的12、28節意義相同。人民的喜樂和歎息在乎執政者的善惡,義人執政掌權,政治修明、不貪不取,人民自然安居樂業,充滿喜樂;反之,惡人掌權,苛政百出、不公不義、收受賄賂,人民自然歎息不服。

3節:愛慕智慧的,使父親喜樂;與妓女結交的,卻浪費錢財。

《思高譯本》譯為:喜愛智慧的,使父親喜悅;尋花問柳的,必傾家蕩產。

這一則箴言包括兩個觀念,在本經卷也多次提起:

「愛慕智慧的,使父親喜樂」。所有父母都愛兒女,正如俗話說:「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希望他們長大之後有所成就,榮神益人。因此使兒女受教育,希望他們成為智慧之子(箴十1,十五20上,二十三24,二十七11)。

「與妓女結交的,卻浪費錢財」,尋花問柳、不務正業的人,必定傾家蕩產,因為「妓女能使人只剩一塊餅」,「你勞碌得來的,歸入外人的家」(箴六26,五10)。《箴言》的作者用很多篇幅勸人遠離淫婦(外女、妓女)的誘惑(箴二12-19,五,六20-35,七),主耶穌所講「浪子的比喻」是最好的實例(路十五11-32)。

4節:王藉公平,使國堅定;索要賄賂,使國傾敗。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君王秉公行義,國必強盛;貪污腐敗,國必敗亡。

《思高譯本》譯為:君王秉公行義,必將興邦;但若暴斂橫徵,必將喪邦。

秉公行義的君王,他的施政都為人民著想,照顧貧弱孤寡,保障他們的權益,為他們雪恥伸冤,將他的國家治理得井然有序,以致國泰民安,人民豐衣足食。「王因仁慈和誠實得以保全他的國位,也因仁慈立穩。」(箴二十28)。反之,國王若貪婪愛財、索要賄賂、屈枉無辜、暴斂橫徵,搜括民脂民膏,必導致民怨沸騰,民不聊生,國必敗亡。羅波安不以公義公平對待百姓,苛政重稅,終於導致國家分裂(王上十二)。

5節:諂媚鄰舍的,就是設網羅絆他的腳。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諂媚鄰舍,無異為你自己張開羅網。

《呂振中譯本》譯為:人以諂媚引誘鄰舍,是設羅網去絆他的腳步。

《思高譯本》譯為:對自己的友伴阿諛的人,是在他腳下張設羅網。

人性的弱點就是容易將別人誇張阿諛之言,信以為真而沾沾自喜,雖然諂媚者所說的是虛應故事,但喜愛奉承的人聽了就全盤接受,結果很容易被人蒙蔽,作出違反正義真理的事來,落入網羅而不自知。記住:「火熱的嘴,奸惡的心,好像銀渣包的瓦器。」「諂媚的口敗壞人的事」(箴二十六23、28)。不要隨意聽信別人阿諛諂媚的話,但也不要對自己親朋好友阿諛諂媚,這樣的人無異是在自己的腳下鋪設羅網。

諂媚不獨叫被奉承的人絆倒,連自己也會陷在網羅裡。大利烏執政的期間重用但以理,想立他治理通國,因而引起總長和總督們的嫉妒,他們為要陷害但以理,就阿諛國王請他下一道禁令:「三十日內,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什麼,就必扔在獅子坑中。」大利烏王中了他們的詭計,將違背禁令的但以理扔在獅子坑中。但神差遣使者封住獅子的口,保護但以理不受獅子傷害,得著平安。後來真相大白,那些控告但以理的人,連他們的家屬都被扔在獅子坑中(但六章)。

6節:惡人犯罪,自陷網羅;惟獨義人歡呼喜樂。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邪惡人掉在罪惡陷阱裡;正直人卻過自由快樂的生活。

《思高譯本》譯為:作惡的人,滿路絆索;正義的人,載欣載奔。

作奸犯科的人,不但自己遭受刑罰,也被自己的罪孽抓住,為罪惡的繩索捆綁,心中沒有平安,生活悲慘,陷在網羅而不能自拔,也為仇敵留下攻擊的把柄。因為他犯了一罪,必繼續犯其他的罪來遮掩前面的罪,一犯再犯,陷在罪惡的痛苦中。

大衛與拔示巴犯了姦淫,又殺了烏利亞,他自己的體驗也在詩中透露:「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我的罪孽高過我的頭,如同重擔叫我擔當不起。」「我被壓傷,身體疲倦;因心裡不安,我就唉哼。」(詩三十二3-4,三十八4、8)。

作惡的人,滿路絆索,掉在罪惡陷阱裡,生活悽慘悲傷,因為幸福早已離他而去。義人奉公守法的人,無憂無慮,在人生的道路上載歌載舞,過著自由快樂的生活。詩人大衛的體驗:「惡人必多受苦楚;惟獨倚靠耶和華的必有慈愛四面環繞他。你們義人應當靠耶和華歡喜快樂;你們心裡正直的人都當歡呼。」(詩三十二10-11)

7節:義人知道查明窮人的案;惡人沒有聰明,就不得而知。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義人尊重窮人的權利;邪惡人沒有這樣的同情心。

《思高譯本》譯為:義人關注窮人的案情,但是惡人卻毫不知情。

義人心性善良,滿有神的愛,他憐憫貧窮,為孤寡伸冤。關懷弱小者的遭遇,為無辜的人辨屈。波阿斯關懷路得,交代僕人不可欺負叱嚇她,任她拾取麥穗(路二8-9、14-16)。約伯說:「我的僕婢與我爭辯的時候,我若藐視不聽他們的情節;神興起,我怎樣行呢?祂察問,我怎樣回答呢?」(伯三十一13-14)

惡人是利己主義者,唯利是圖,沒有同情心,他對那些軟弱可憐的人,漠不關心,有時還加以藐視。大衛在逃難中打發僕人向富戶拿八求援,拿八不但不幫助,還以惡語藐視:「大衛是誰?耶西的兒子是誰?近來悖逆主人奔逃的僕人甚多,我豈可將飲食和為我剪羊毛人所宰的肉給我不知道從哪裡來的人呢?」結果招來禍患(撒上二十五1-13)。

8節:褻慢人煽惑通城;智慧人止息眾怒。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狂妄人煽動城市作亂;明智人維護地方安寧。

《思高譯本》譯為:輕狂的人,煽動城市作亂;明智的人,設法挽回狂瀾。

狂傲的人唯恐天下不亂,在城裡到處煽風點火,謠言滿天飛,結果城內秩序大亂,人民不能安居樂業。明智的人,以自己的智慧排解糾紛,化干戈為玉帛,消戾氣為祥和,恢復城中雜亂的秩序,使人民安和樂利。

9節:智慧人與愚妄人相爭,或怒或笑,總不能使他止息。

《當代聖經》譯為:倘若聰明人跟愚人爭論,愚人不是發怒,便只會大笑,喧嚷不休。

《思高譯本》譯為:智愚爭辯,或怒或笑,終無結果。

愚妄人卻狂傲自恃(箴十四16),他們的情緒反應,或怒或笑,令人捉摸不定。這種人實在不堪造就,你若與他爭論,不論你用什麼方法,說什麼話,皆無濟於事,一切的努力盡是徒然。對付這樣的人,最好的方法是置之不理,敬而遠之。這則箴言是勸告智慧人不要與愚妄人爭辯,智者告訴我們:「與眾寡合的,獨自尋求心願,並惱恨一切真智慧。愚昧人不喜愛明哲,只喜愛顯露心意。」(箴十八1-2)。冥頑不靈的愚妄人,實在不可救藥。

10節:好流人血的,恨惡完全人,索取正直人的性命。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嗜殺的人憎恨正直人;義人卻保護他的生命。

《呂振中譯本》譯為:好流人血的、恨惡純全人;惡人尋索他的性命。

《思高譯本》譯為:嗜殺的人,常憎恨正人君子;正直的人,卻關懷他的性命。

本節經文下一句詞意含混,各種譯本都有不同之處。

「好流人血的」指兇惡殘暴,殺人不擇手段的,這種人嗜殺成性專害無辜(參:箴一11-18),如同掃羅殺害挪伯的諸祭司(撒上二十二)、耶洗別對拿伯(王上二十一)。好流人血的恨惡正直人,並且殺了他,因為他的行為是惡(參:約壹三12)。義人與他們迥然不同,他心地善良,不但不惱恨惡人,反而憐憫他,高抬貴手,饒他一命。

11節:愚妄人怒氣全發;智慧人忍氣含怒。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愚蠢人怒形於色;聰明人心平氣和。

《當代聖經》:愚人的怒氣,常常一發不可收拾;明智的人卻懂得自我抑制。

這一則箴言的意義與十四章29節類似,愚妄與智慧的分別,在乎能否控制自己的情緒。

愚妄人不能控制自己,常常為了芝麻小事,怒氣沖沖、咆哮如雷。智慧人心平氣和,懂得自我抑制,控制情緒、忍氣含怒。

能控制自己情緒的人,乃是生命成熟的表現。性情暴躁,怒形於色,乃是將自己的膚淺和醜陋張揚出來。「怒氣全發」好像河水決堤,淹沒良田,許多禍患起源於須臾的不忍,即所謂「小不忍則亂大謀」。詩人勸我們:「當止住怒氣,離棄忿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詩三十七8),保羅說:「生氣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弗四26)

【箴言釋義】第二十九章(下) ◎撰文/邱義雄 ◎期數:399期 ◎2010.12號
12節:君王若聽謊言,他一切臣僕都是奸惡。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君王若愛聽虛偽的話,他的臣僕必定是撒謊者。

《思高譯本》譯為:作首長的,如聽信讒言,他的臣僕,必盡屬小人。

君王若愛聽虛偽的話,輕信讒言,他所有的臣下就都會變成奸詐小人,撒謊、巴結討好君王。君王若愛聽小人的讒言,黑白不分,真偽莫辨,任憑小人擺佈,則枉法偏私、判斷錯誤,必導致民心向背,政權不穩。公義使邦國高舉(箴十四34),國位乃靠公義堅立(箴十六12),除去王面前的惡人,國位就靠公義堅立(箴二十五5)。亞哈王聽信四百先知的讒言,將說真話的米該雅下在監裡,雖然改裝上陣,卻中箭而死(王上二十二5-36)。

教會的領導者亦同,對別人提出的報告或建言,要慎思明辨,不要聽信虛偽的讒言,導致錯誤行事,影響聖工的推行。

13節:貧窮人、強暴人在世相遇;他們的眼目都蒙耶和華光照。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窮人跟強暴人有一處相同的地方──他們同樣蒙神賜予眼睛。

《思高譯本》譯為:窮人和壓迫者彼此相遇,二者皆由主獲得光明。

這一則箴言與二十二章第2節的意思幾乎相同。貧窮人與剝削他的惡霸在世相遇,一個是腰纏萬貫,一個是囊空如洗,二者都為神所造,同在神的恩光之下,他們見面的機會是神所造。富足人沒有理由自高自大、目中無人,藐視欺壓貧窮人;貧窮人也不應自暴自棄、自怨自艾、自嘆命苦。我們應當知道,富足人將來要向神交賬,貧窮人有神的眷顧,富足人應趁機濟助貧窮人,貧窮人應感激富足人的愛憐。「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神的作為何等奇妙。

14節:君王憑誠實判斷窮人;他的國位必永遠堅立。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君王若維護窮人的權益,就會有持久的統治。

這一則箴言與12節都是論君王為政之道。公義使邦國高舉(箴十四34),國位乃靠公義堅立(箴十六12),王因仁慈和誠實得以保全他的國位,也因仁慈立穩(箴二十28)。君王憑誠實審判,不屈枉正直,毋枉毋縱,維護窮人的權益,就是施行公義,江山才能穩固。《詩篇》中有一段經文值得深思:「慈愛和誠實彼此相遇;公義和平安彼此相親。誠實從地而生;公義從天而現。耶和華必將好處賜給我們;我們的地也要多出土產。公義要行在他面前,叫他的腳蹤成為可走的路。」(詩八十五10-13)
15節: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

17節:管教你的兒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裡喜樂。

15和17兩節經文可以一起思考。「杖打」就是體罰,適當的體罰對年幼的孩子有警惕作用。「責備」就是指出他的錯誤,要他改過自新。孩子小的時候如果不加以管教,事事順從他的意願,嬌縱成性,結果是養成一個任性的青年,為非作歹,使父母擔憂,貽羞家門。如果兒子被教育成材,在社會上嶄露頭角,在教會虔誠事主,受人尊敬與愛戴,為人父母的必滿心喜樂,覺得非常光榮。

「杖打和責備」是管教孩童最好的方法,兩者可以兼施並用。只有杖打而不加以責備,孩子被打的莫名其妙,無法知悉自己的錯誤,會養成頑梗暴戾的性格;只有責備而不加以杖打,則毫無畏懼,犯了再犯,日後便以犯罪為戲耍。「杖」是管教的工具,要應用得當,打痛就好,點到為止,產生嚇阻的功用就好。不要大棍大杖,打得遍體鱗傷,彷彿要置之於死地。

管教是出於愛(箴十三24),「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箴二十三13-14)。經過管教的孩童,不敢任意妄為,就能增加智慧,若放縱兒子不加以管教,將來為非作歹,必貽羞家門。「智慧之子使父親歡樂;愚昧之子叫母親擔憂。」(箴十1)

16節:惡人加多,過犯也加多,義人必看見他們跌倒。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邪惡人當權,罪惡增加;但義人要看見他們敗亡。

《思高譯本》譯為:惡人掌權,罪惡隨之增多;正義的人,必親見其崩潰。

這則箴言與二十八章12、28節的意義差不多。「惡人興起,人就躲藏;惡人敗亡,義人增多。」當惡人掌權的時候,他的狐群狗黨霸佔要津,起來狐假虎威,魚肉鄉民,欺壓善良,所以惡人加多,過犯也加多。但義人堅守崗位,持守主道,最後必看見惡人遭報,親見其崩潰。「暴風一過,惡人歸於無有;義人的根基卻是永久。」(箴十25)。詩人的體驗:「你當等候耶和華,遵守祂的道,祂就抬舉你,使你承受地土;惡人被剪除的時候,你必看見。我見過惡人大有勢力,好像一根青翠樹在本土生發。有人從那裡經過,不料,他沒有了;我也尋找他,卻尋不著。」(詩三十七34-36)

18節:沒有異象,民就放肆;惟遵守律法的,便為有福。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沒有神的引導,人民就放蕩無羈;遵守神法律的人多麼有福!

《呂振中譯本》譯為:沒有先知先覺的教訓,人就放肆;遵守律法的便為有福。

「異象」指屬靈的啟示,從神而來的亮光。神的啟示臨到先知,再轉述給百姓,也就是先知的神諭。「耶和華將自己的話默示撒母耳,撒母耳就把這話傳遍以色列地。」(撒上三21)。從以色列民的歷史可以看到,如果沒有先知的勸勉和警戒,百姓便如無牧之羊,流離失所,踏上歧途,放蕩無羈。士師時代信仰敗壞,社會混亂不安,就是沒有先知的神諭,各人任意而行(士二十一25)。

反之,若聽從先知的勸勉,遵行神的旨意,就蒙神賜福。猶大王亞撒的時代,神的靈感動俄德的兒子亞撒利雅先知來勸勉亞撒,亞撒接受先知的勸勉,將可憎之物盡都除掉,又在耶和華殿的廊前重新修築耶和華的壇,帶領百姓尋求耶和華,耶和華就被他們尋見,且賜他們四境平安(代下十五1-15)。
19節:只用言語,僕人不肯受管教;他雖然明白,也不留意。

21節:人將僕人從小嬌養,這僕人終久必成了他的兒子。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管教僕人不能只憑言語,他即使聽懂也不服從(19)。

縱容僕人,讓他自幼隨心所欲,有一天他會奪取你所有的財產(21)。

《思高譯本》譯為:要糾正奴才,不宜只用言語;即使他明白,他仍不服從(19)。

對奴才自幼加以嬌養,他日後終必反僕為主(21)。

19和21兩節經文都是論管教僕人,可以一起思考。智者提醒我們,頑固懶惰的僕人要加以管教,只用言語可能勸說不動,他即使明白也不一定服從,照你所吩咐的去作。對於殷勤工作的僕人,當然要加以愛護,但也不可過分嬌縱寵愛,智者認為過分縱容奴僕,任所欲為,會讓他反僕為主,桀驁不馴,惹出禍來。所羅門王見耶羅波安大有才能,處事殷勤,就派他監管約瑟家的一切工程。因羅波安王不聽耆老的建言,以色列眾人擁護耶羅波安為王,背叛大衛家(王上十一28,十二8、20)。

20節:你見言語急躁的人嗎?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信口開河的人比愚拙的人更沒有希望。

《思高譯本》譯為:你是否見過信口開河的人?寄望於愚人勝於寄望於他。

這則箴言點出性急的人會信口開河。「言語急躁」就是不加思考,隨意發言,甚至信口雌黃,隨意批評。信口開河的人容易說錯話,他們喋喋不休,嘮嘮叨叨,別人說一句,他要說十句,根本不讓別人開口講話,這種人大多數是頑梗不化,故步自封,真是不可救藥。愚昧人雖然愚拙,但經過教訓開導之後,仍能說服他。言語急躁的人,根本不讓別人講話,實在不如愚昧人。

心急發言,冒失開口是人性的弱點,智者告訴我們:「多言多語難免有過;禁止嘴唇是有智慧。」(十19)。「你在神面前不可冒失開口,也不可心急發言;因為神在天上,你在地下,所以你的言語要寡少。」(傳五2)

22節:好氣的人挑啟爭端;暴怒的人多多犯罪。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脾氣急躁的人常常激發爭端、製造亂事。

《思高譯本》譯為:易怒的人,極易引起紛爭;性急的人,必犯很多過錯。

性情急躁的人,遇到一點刺激就不能控制自己,失去理智發出怒氣,使家人鄰居都感到不安,因而發生口角,引起爭端。好生氣的人,常因一點小事就暴跳如雷,結果作出愚蠢傻事,闖下大禍而自毀前途。正如《論語》所說:「一朝之忿,忘及其身,以及其親。」(顏淵第十二)

暴怒使氣是不良的品德,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十九11)。雅各勉勵我們:「你們各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雅一19-20)

23節:人的高傲必使他卑下;心裡謙遜的,必得尊榮。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狂傲使人敗落;謙虛受人敬重。

《思高譯本》譯為:驕傲自大,使人屈辱;虛心謙下,使人受榮。

這一則箴言的意義與「十一2」、「十六18」、「十八12」相近。

驕傲是一種自我膨脹、自滿自足、自我陶醉、自吹自擂、高估自己,並藐視別人的心態,在《箴言》裡一再強調這種人是神所憎惡的(六16-17,八13,十六5),並且警告人「驕傲來,羞恥也來。驕傲在敗壞之先;狂心在跌倒之前。」(十一2,十六18)

「人的高傲必使他卑下」,驕傲的人本來是想得尊崇,但是結果恰巧相反,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四6)。人的高傲必使他卑下,狂傲使人敗落受屈辱。尼布甲尼撒王自誇的話尚未說完,神就警告他:「你的國位離開你了。你必被趕出離開世人,與野地的獸同居,吃草如牛」(但四29-33)。

24節:人與盜賊分贓,是恨惡自己的性命;他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卻不言語。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跟盜賊同夥就是跟自己為敵;他在法庭上宣誓也不敢說實話。

《思高譯本》譯為:誰與盜賊合夥,實是痛恨自己;他雖聽見咀咒,卻不敢發一言。

《當代聖經》譯為:與盜賊結伙的,實在是跟自己的生命作對,因為他知道後果卻明知故犯。

這則箴言是勸人不要與盜賊同夥作伴,雖然沒有參與他的偷竊勾當,但是從旁協助策劃竊案,或在竊案發生後替他掩護。當法官審判的時候,你既知情卻假裝不知,也不敢說實話。這樣的行為,實是痛恨自己,跟自己為敵,是與盜賊同流合污,在惡事上有分。

25節:懼怕人的,陷入網羅;惟有倚靠耶和華的,必得安穩。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過份顧慮人的評價有危險;信靠上主得安寧。

《當代聖經》譯為:懼怕別人的權勢,是危險的陷阱;惟有信靠主的,才得安穩。

人有「懼怕」的心理,過分顧慮人的評價,聽到別人的批評就惦記在心,耿耿於懷,這種人是作繭自縛、自設網羅。為了顧及人情人面,應盡的責任和應作的事,棄之不顧;不應作的壞事卻肆無忌憚去作。這種人的結局必定身陷網羅、不能自拔。懼怕別人的權勢、怕危險、怕逼迫、怕災禍,為了防衛自己就作出不該作的事。亞伯拉罕因怕人(怕被殺害),兩次欺騙人,說妻子是自己的妹子(創十二10-20,二十);彼得怕死,就三次不認主(太二十六69-72)。

「懼怕」是人的軟弱,對神沒有信靠的心;惟有倚靠主才能剛強壯膽,平靜安穩。耶和華勉勵約書亞:「你當剛強壯膽!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因為你無論往哪裡去,耶和華──你的神必與你同在。」(書一10)

26節:求王恩的人多;定人事乃在耶和華。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人人想求君王的恩寵,其實只有上主能伸正義。

《思高譯本》譯為:許多人尋求上主的慈惠,但每人的判決出自上主。

這則箴言告訴我們,不管統治者如何承諾,但我們的神仍然大權在握,最後的決定還是在祂手中。因為「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人心多有計謀;惟有耶和華的籌算才能立定。」(十六9,十九21)

世人的通病就是仰賴權威人士來解決困難,想盡辦法向權貴人士拉攏關係,企圖從他們獲得幫助;但有時花了一大筆錢財,所得的卻令人失望,世人真是不可靠!我們要仰望神、倚靠神,我們的神是真正的幫助,因為祂是造物主,統管一切,祂又慈愛又公義,是永遠的倚靠(詩一四六3-10)。

27節:為非作歹的,被義人憎嫌;行事正直的,被惡人憎惡。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義人厭惡不義的人;邪惡人憎恨正直的人。

道不同不相為謀,行為正直的義人為惡人所憎惡,因為惡人在義人的德行光輝反映之下,覺得汗顏、無臉見人;在自嘆弗如之餘,便只有對義人發出瘋狂的痛恨。該隱嫉恨亞伯,把他殺了,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創四1-8;約壹三12)。

主耶穌說:「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約三20-21)。保羅說「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林後六14-15)。義人對惡人的卑鄙行為當然不能茍同,基督徒是憎惡惡人的罪行,而不是痛恨惡人的本身。我們要效法基督的愛,為罪人禱告(路二十三34;太五44)。
心得分享

勿陷入網羅


「網羅」是捕鳥用的,無知的鳥就陷入網羅,落入捕鳥人的手裡,自喪己命(箴一17,七23)。同樣地,網羅也會纏人使人絆倒,我們不要設網羅絆倒人,但是知道有網羅,就要留心避開,才不會掉入其中。本章出現三種「網羅」,我們要特別留心:

1.諂媚的話(5)

「諂媚」就是用逢迎趨奉的態度去求取別人的歡喜,俗稱奉承、阿諛、拍馬屁。人性的弱點就是喜愛奉承、阿諛的話,將那些話信以為真,而沾沾自喜。諂媚的話如網羅,陷入其中,必有危險。
(1)淫婦諂媚的話,害人不淺(七21-23)。

(2)亞哈隨魯王聽信哈曼阿諛的建言,下詔殺戮滅絕猶大人(斯三8-15)。


神的安排帶領,王后以斯帖違例見王,揭穿哈曼的陰謀,哈曼被釘死在自己預備的木架,猶大人免於被殺害(斯七1-10)。

2.犯罪作惡(6)

罪惡如繩索,惡人必被自己的罪孽纏繞捉住,將他帶進死亡的地步(五22-23)。犯罪作惡的人是自陷網羅,不但心中沒有平安,也讓生活陷於困境。

(1)惡人嘴中的過錯是自己的網羅(十二13)。

愚昧人的口自取敗壞;他的嘴是他生命的網羅(十八7)。

亞多尼雅因自己的言語,斷送了己命(王上二23)。

(2)乖僻人的路上有荊棘和網羅(二十二5)。

乖僻的人,神以彎曲待他(詩十八26下)。

3.懼怕人的(25)

懼怕使人軟弱,以致犯罪。

(1)《現代中文譯本》譯為:過份顧慮人的評價有危險。

聽到別人對你批評,就惦記在心,耿耿於懷,顧慮太多。這種人是作繭自縛,自討苦吃。

保羅對人的批評論斷,一點都不在意。他說:「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林前四2-5)

(2)《思高譯本》譯為:對人畏懼,必陷入羈絆。

徇私情顧面子,為了顧及人情人面,將應盡的職務、應作的善事,棄之不顧。這種人的結局是身陷網羅,而不能自拔。

亞伯拉罕因怕被人殺害,兩次欺騙人說妻子是自己的妹子,結果受人責備(創十二18,二十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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