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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9日 星期四

箴言二十章1~30 ◎撰文/邱義雄長老

【箴言釋義】第二十章(上) ◎撰文/邱義雄 ◎期數:380期 ◎2009.05號
全章幾乎都是同義對仗的句子,雖然內文散亂複雜,卻有許多很好的教訓,諸如:兩樣法碼與兩種天平、謹慎言行、因果關係、關於神、關於政治等。

1節:酒能使人褻慢,濃酒使人喧嚷;凡因酒錯誤的,就無智慧。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淡酒使人怠慢,濃酒使人發狂;酗酒總是不智。

《當代聖經》譯為:清酒使人失言,烈酒叫人胡鬧。沉迷醉鄉的人實在非常不智。

酒是一種興奮劑的飲料,少量可以促進血液循環,增加體溫,對身體健康頗有益處。提摩太胃口不清,屢次患病,保羅告訴他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提前五23)。

但是喝得太多,會刺激腦細胞,使神經錯亂,精神恍惚,失去理性而鬧事惹禍。摩西律法規定,祭司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恐怕醉後失態,貽笑大方(利十9)。先知們也一再告誡不可酗酒,免得錯解默示,謬行審判(賽五11-12、22,二十八1、7-8;耶二十三9;何七5;摩六6)。

酒使人誤事,貪愛杯中物,因酒誤事的糊塗人,在《舊約聖經》中俯拾皆是,例如:挪亞酒醉赤身露體(創九21)、羅得醉後失節(創十九35-36),拿八醉酒喪命(撒上二十五36-37),以色列王以拉醉後遇刺身亡(王上十六8-10)。因此保羅勉勵我們:「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弗五18)

請記住智者的勸勉:「酒發紅,在杯中閃爍,你不可觀看,雖然下咽舒暢,終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箴二十三30-32)

2節:王的威嚇如同獅子吼叫;惹動他怒的,是自害己命。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要畏懼王的忿怒,像懼怕咆哮的獅子;激怒君王等於自殺。

《當代聖經》譯為:君王的震怒有如雄獅的咆哮,凡觸怒他的,性命就難保了。

這則箴言與十六14、十九12說法類似。作者將國王的憤怒比作獅吼(雄獅的咆哮),一國之君握有生殺大權,誰觸怒了國王,就如觸怒咆哮的獅子,有殺身之禍。如俗語說:「太歲頭上動土」,是自討苦吃,性命難保。亞多尼雅求亞比煞為妻,激動了所羅門王的怒氣,因而性命難保(王上二13-25)。

觸怒地上的君王,尚且自害己命。試想:惹起耶和華的怒氣,誰能承擔呢?(耶十10)

3節:遠離紛爭是人的尊榮;愚妄人都愛爭鬧。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愚蠢人引起爭吵;人能避免爭吵便是光榮。

《當代聖經》譯為:懂得避免紛爭是一件光榮的事;只有愚人才愛爭吵。

「紛爭的起頭如水放開,所以,在爭鬧之先必當止息爭競。」(箴十七14),爭端吵鬧的結果是仇恨嫉視,甚至引起勢不兩立、鬥毆傷害的慘劇。因此雅各說:「在何處有嫉妒、分爭,就在何處有擾亂和各樣的壞事。」(雅三16),所以要避免紛爭。

懂得避免紛爭是一件光榮的好事,也是智慧的表現。只有愚人才愛爭吵,屢次為雞毛蒜皮的小事大吵大鬧,絲毫不讓,爭的面紅耳赤,結果必定自食惡果。「愚昧人張嘴啟爭端,開口招鞭打。」(箴十八6)

俗話說:「一個銅板不響」,只要「遠離」,紛爭就會平息。

4節:懶惰人因冬寒不肯耕種,到收割的時候,他必討飯而無所得。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懶惰的農夫不知道適時耕種,在收穫之時一無所獲。

《當代聖經》譯為:天氣轉冷了,懶惰人就不耕種,到了秋收的時候,他就一無所得,只好到處行乞了。

迦南地的氣候一年有兩次雨季,五到九月是炎熱乾燥的夏季,從十月到翌年的四月是涼爽的雨季。早雨到來,乾燥的土地得到雨水滋潤鬆軟,農民就開始耕種。

冬天已經來臨,氣候轉涼,在寒冷的天氣下工作很不舒服,懶惰人因天氣寒冷遲遲不願下田耕種,等到時間過了無法再播種。在收割的時候,別人纍纍滿筐,自己卻兩手空空,一無所獲,只好厚著臉皮到處行乞度日。

5節:人心懷藏謀略,好像深水,惟明哲人才能汲引出來。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人的思想像深井中的水,明智的人才會汲取。

《新譯本》譯為:人心裡的謀略如同深水,惟有聰明人能汲引出來。

智慧並不都存在於表面,必須靠聰明才智才能把它汲取出來,這是《箴言》一直在教導的原則(箴十八4)。人心懷藏謀略,若不自己道出,別人很難憶測,如同深井中的水很難汲取出來。惟有明哲人利用他的機智與人交談和探討,才能汲取出來。

人心懷藏的謀略,明哲人尚且可以用他的機智得著;屬靈的恩賜是神應許賜給人的,何不用謙卑的心祈求呢?

6節:人多述說自己的仁慈,但忠信人誰能遇著呢?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自以為忠信的人很多,貨真價實的,有幾個?

《新譯本》譯為:很多人自稱忠誠,但信實的人,誰能遇著呢?

《思高譯本》譯為:自命為仁者,比比皆是;但有誰找到忠貞的人?

有許多人喜歡自吹自擂,誇耀自己是怎樣仁慈,怎樣行善助人,如何忠實無欺,甘願為人犧牲。真正需要他幫助的時候,卻推三阻四,相應不理。正如俗語所說:「相識滿天下,知心有幾人?」

本節經文的語氣似乎有點悲觀,令人不寒而慄,卻是現實社會的寫照(參:提後三1-5)。

7節:行為純正的義人,他的子孫是有福的!

《當代聖經》譯為:義人行為端正,他的子孫也因此得到恩澤。

《思高譯本》譯為:正義的人,必然為人正直;他的後代子孫,必然有福。

在舊約中,對於為善為惡所引致的後果是十分真實的,行善的蒙福,行惡的遭殃,福氣綿延到子孫,災禍延至三四代(參:出二十5-6;王下五27)。

行為純正的義人,不但自己得到神的賜福,連他的子孫後代也沾享先人的福分。這一則箴言是告訴我們,上一代會影響下一代,代代相承。處在科技進步工商發達的世代,熙熙攘攘,來往奔波。試想:除了金錢房產之外,人有更重要的要留給兒女,對子孫施以適當的教育,敬畏真神,認識智慧的原則,這些子孫後代就成為充滿恩澤福分的人。

8節:王坐在審判的位上,以眼目驅散諸惡。

《呂振中譯本》譯為:王坐在審判座上,以眼目簸篩細察各樣壞事。

《當代聖經》譯為:君王坐在審判的寶座上明察秋毫,裁判是非。

這是一則有關君王的箴言。國王充滿智慧,坐在審判的寶座上,利用智慧的銳眼明察秋毫,一目了然看穿惡人的陰謀詭計,以公義施行懲罰。

地上的君王尚且能以眼目驅散諸惡,何況耶和華的眼目,無處不在,惡人善人祂都鑒察(箴十五3)。當審判的時候惡人必站立不住,他們必像糠粃被風吹散(詩一4-5)。

有兩個妓女到所羅門王面前求審判,他明察秋毫,慧眼看穿惡毒婦之心,當機立斷,驅散邪惡(王上三16-28)。

9節:誰能說,我潔淨了我的心,我脫淨了我的罪?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有誰敢說他心地清白,已經清除了自己的罪?

作者以發問的方式向人宣示,人不論如何尋求潔淨,仍然無法清除了自己的罪,正如主耶和華所說的「你雖用鹼、多用肥皂洗濯,你罪孽的痕跡仍然在我面前顯出。」(耶二22)。唯有靠主的寶血,才能脫離罪惡(啟一5)。

所羅門王在獻殿的禱告中也承認「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當人犯罪、得罪神的時候,應該到聖殿禱告,認罪悔改,求神赦免(王上八46-50)。

使徒約翰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約壹一8-10)

10節:兩樣的法碼,兩樣的升斗,都為耶和華所憎惡。

本節與23節相同,在十一1、十六11已經說過,作者不厭其煩地再次強調。

中東一帶,奸商詐財騙人的事,大概是層出不窮,所以摩西的律法特別加以規定(申二十五13-15;利十九35-37)。利用兩種不同的衡量或升斗,一大一小,買時用大的,賣時用小的,巧取豪奪,從中謀利,這種行為是人神共同憎惡不齒的。

這種與生俱來的貪財毛病,在迦南地世世代代都有(何十二7-8;摩八4-5;彌六10-11)。因此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的王啊,你們應當知足,要除掉強暴和搶奪的事,施行公平和公義,不再勒索我的民。

你們要用公道天平、公道伊法、公道罷特。伊法與罷特大小要一樣。罷特可盛賀梅珥十分之一,伊法也可盛賀梅珥十分之一,都以賀梅珥的大小為準。」(結四十五9-11)

這則箴言是要人行事誠實,待人厚道,尤其生意人不可耍詐,以不正當的方法賺取錢財。

11節:孩童的動作是清潔,是正直,都顯明他的本性。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兒童的品格是否良善,從他的行為可以看出。

《當代聖經》譯為:觀察孩子的一舉一動,就可以看出他的品格是否純潔正直了。

這是一則有關兒童心理學的箴言。智者觀察入微,提出他的看法:人類個性的特徵,早在兒童時期就可看出,觀察孩子的一舉一動,就可以看出他的品格是否純潔正直(參:太七16)。

孩童的模仿性強、可塑性高,作父母的當趁兒女年幼的時候教導他,使他走在敬神愛人的道路上,長大後才能榮神益人(箴二十二6;弗六4)。不然,等到年歲漸長,罪惡的勢力已在他們的心中茁壯,就很難改變了。

12節:能聽的耳,能看的眼,都是耶和華所造的。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上主賜給我們能看的眼睛,能聽的耳朵。

神創造人,人身體上一切的器官都是祂奇妙的創造,尤其能聽的耳和能看的眼,更是真神的巧工和恩賜。「能聽的耳」不是聽那些靡靡之音,而是傾聽神的話語,追求屬靈的智慧(箴十八15)。

「能看的眼」不是看色情暴力的書刊或影片,乃是看神奇妙的創造和奇異的恩典,思想神恩。我們要發揮、善用神賜給每一個人的恩賜,討神的喜悅。

舌頭能嘗美味,辨認美食。我們當求主賜「能聽的耳」,使耳朵能試驗言語之真偽善惡,不受異端邪教的誘惑;「能看的眼」能辨別是非、分辨好歹。

13節:不要貪睡,免致貧窮;眼要睜開,你就吃飽。

貪睡與懶惰,似乎是雙胞胎,也是造成貧窮的原因。「再睡片時,打盹片時,抱著手躺臥片時,你的貧窮就必如強盜速來,你的缺乏彷彿拿兵器的人來到。」(箴六10-11)。

古時的人沒有鐘,他們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不要貪睡」、「眼要睜開」是勸人早起上工,孜孜不倦,殷勤不怠。「懶惰人羨慕,卻無所得;殷勤人必得豐裕。」(箴十三4)

14節:買物的說:不好,不好;及至買去,他便自誇。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顧客購物,往往埋怨價昂;及至離開,連連稱讚便宜。

《當代聖經》譯為:做買賣的時候,買主總愛批評貨物不好,價錢太高,但交易以後,他便自誇高明了。

這是消費者的心態,為了以便宜的價格買到所要的,就吹毛求疵、批評挑剔,說它品質不佳、樣式不好、顏色不夠鮮艷……,目的是把價格盡量壓低。但買到之後便自誇購物技巧高明,大加誇讚,以便宜的價錢買到好貨。

本節與第10節都是描寫社會百態,做生意的人詭詐不誠實,以「兩樣的法碼,兩樣的升斗」來謀取暴利;買方也不見得誠實,連連批評挑剔、貶低商品、假裝不買,其實是要壓低價格,以廉價買到好貨。

15節:有金子和許多珍珠,惟有知識的嘴乃為貴重的珍寶。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說話中肯,勝過金銀珠寶。

《當代聖經》譯為:雖然有黃金和聚積如山的珠寶,但智慧的言語卻比它們更珍貴。

《思高譯本》譯為:雖有大批黃金寶石,但最寶貴的,還是明智的唇舌。

「金子和許多珍珠」,黃金寶石是貴價的東西,但當饑荒缺糧的時候,這些都不能充饑,在耶和華發怒的日子,他們的金銀不能救他們,不能使心裡知足,也不能使肚腹飽滿,因為這金銀作了他們罪孽的絆腳石(結七19)。

所以智慧的言語勝過金銀珠寶。「因為得智慧勝過得銀子,其利益強如精金,比珍珠寶貴;你一切所喜愛的,都不足與比較。」(箴三14-15)

詩人說:「祢口中的訓言與我有益,勝於千萬的金銀。」(詩一一九72)

【箴言釋義】第二十章(下) ◎撰文/邱義雄 ◎期數:381期 ◎2009.06號
16節:誰為生人作保,就拿誰的衣服;誰為外人作保,誰就要承當。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為陌生人作保的人愚不可及,他得用自己的衣物作抵押。

《當代聖經》譯為:誰為陌生人的借貸作保,就拿去誰的外衣;倘若是為外族人作保,作保的就要承擔一切後果。

智者已經多次提醒人不要為人作保,警告作保的危險性(箴六1-5,十一15,十七18)。此處乃進一步指出,為陌生人作保的人是愚不可及;因為作保的人要承擔全部返債的責任,陌生人逃之夭夭,其後果可想而知。

17節:以虛謊而得的食物,人覺甘甜;但後來,他的口必充滿塵沙。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騙來的食物特別好吃,過些時候卻變成滿口泥沙。

《當代聖經》譯為:騙來的餅,入口覺得香甜,過後卻是滿口砂礫。

從禾場上收割回來的麥子,平舖在地上曬乾,當中含有泥沙,有時令人難以下嚥。作者就用大家日常生活的經驗為比喻,勸人誠實為人。

「以虛謊而得的食物」可指以詭詐欺騙得來的財物,屬世的人以為是意外的財富,盡情享用,滿心喜樂。但後來東窗事發,被繩之以法,嘗到懲罰的苦頭,就像滿口充滿砂礫,再也不覺香甜了。短暫的享樂,會帶來更大的痛苦,罪中之樂,先甘後苦,先樂後憂。

18節:計謀都憑籌算立定;打仗要憑智謀。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有計劃的事必然成功;無策略的仗絕不可打。

《當代聖經》譯為:集思廣益,可得良策;運籌帷幄,才是出征之道。

古往今來,人類的歷史上充滿格鬥戰爭,智者勸人在開戰之前,要集思廣益,有周密詳盡的全盤計畫,才能打勝仗;無策略的仗絕不可打。主耶穌就應用這項主題在門徒的事工訓練上,祂說:「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

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路十四28-32)

19節:往來傳舌的,洩漏密事;大張嘴的,不可與他結交。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飛短流長的,難保機密;好饒舌的,不可結交。

《新譯本》譯為:到處搬弄是非的,洩漏祕密;好說閒言的,不可與他結交。

人性的軟弱就是泡茶聊天,喋喋不休的閒話家常,有些人在談話之中,搬弄是非,洩露別人的祕密。「我告訴你,你不要告訴他人」,事情傳開,人人都知道,只有當事人不知。這則箴言勸告我們,要謹防這些飛短流長的,洩漏我們的祕密。那些到處搬弄是非的,好說閒言的,不可與他結交。

請牢記智者的話:「火缺了柴就必熄滅;無人傳舌,爭競便止息。好爭競的人煽惑爭端,就如餘火加炭,火上加柴一樣。傳舌人的言語,如同美食,深入人的心腹。火熱的嘴,奸惡的心,好像銀渣包的瓦器。」(箴二十六20-23)

20節:咒罵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咒罵父母的人,他的生命要像一盞燈在黑暗中熄滅。

神藉著摩西在西乃山下頒布十條誡命,對人的部分,第一條誡命就是「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二十12),頒布之後立刻訂定罰則:「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二十一15、17)

在上一章作者已經提醒及警告,「虐待父親、攆出母親的,是貽羞致辱之子。」(箴十九26),本節更進一步強調,咒罵父母的,必受最嚴厲的懲罰。

「燈必滅」有三個意義:①燈代表生命──咒罵父母的,他的生命要像一盞燈在黑暗中熄滅。②燈代表前途──咒罵父母的,他前途是暗淡。這種行為是眾人所唾棄的,沒有人會接納他。③燈代表後裔──神不但懲罰不孝的人,把他治死,他的後裔亦必滅絕。

21節:起初速得的產業,終久卻不為福。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財富得來越容易,對你的益處越微小。

《當代聖經》譯為:容易得來的財物是不能安享到底的。

「速得的產業」可指突然繼承的財產,投機成功所得的財富,買彩券、簽樂透、六合彩的中獎所得。俗語說:「來得快,去得也快」,根據媒體的報導,許多一夜致富的暴發戶,終久都不能守成。「不勞而得之財必然消耗;勤勞積蓄的,必見加增。」(箴十三11)

22節:你不要說,我要以惡報惡;要等候耶和華,祂必拯救你。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不可自行報仇,要信靠上主,他必為你伸冤。

《當代聖經》譯為:不要以惡報惡,只要等候主替你伸冤雪恨。

舊約的觀念,摩西律法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但要照審判官所斷的受罰(出二十一22-25)。在盛行報復律的時代,作者勸人不要以惡報惡,自行報仇,實在是難能可貴。他更勸人不要幸災樂禍(箴二十四17),要善待仇敵,盡可能幫助他(箴二十五21-22)。

當你受人欺負或任何冤屈的事,不要說,我要以惡報惡,自行報仇。你要信靠上主,等候主替你伸冤雪恨。保羅的勉勵,值得我們深思(羅十二17-21)。

23節:兩樣的法碼為耶和華所憎惡;詭詐的天平也為不善。

《呂振中譯本》譯為:兩樣不同的法碼、永恆主所厭惡;詭詐的天平很不好。

《思高譯本》譯為:不同的衡量,為上主所惡;不同的天秤,實屬不道德。

這則箴言是重複本章10節和十一章1節和十六章11節的說法。

「不善」有不好的,不令人愉悅的,不可喜的意思。用「兩樣的法碼」和「詭詐的天平」作買賣是不好的,令買方不愉悅。這種詭詐不道德的行為,是神所憎惡的。這種不義之財,用起來順暢,事後會讓人心靈不安,「以虛謊而得的食物,人覺甘甜;但後來,他的口必充滿塵沙。」(17)

24節:人的腳步為耶和華所定;人豈能明白自己的路呢?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上主決定我們人生的道路,誰能知道自己的行程呢?

《當代聖經》譯為:人的腳步是主所安排的,人又怎能瞭解呢?

作者用兩個不同的「人」來表達人的腳步為神所定。第一個「人」geber是強壯有戰鬥力的人。有力量的人雖然可以決定自己要走的路、要作的事,但他的腳步仍有神的安排(詩三十七23),正如耶利米所說:「耶和華啊,我曉得人的道路不由自己,行路的人也不能定自己的腳步。」(耶十23)。

第二個「人」adam亞當,指一般世人。世界的一切皆由主來支配,祂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甚至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徒十七26、28)。「人豈能明白自己的路呢?」人不要為明日自誇,因為一日要生何事,你尚且不能知道(箴二十七1)。雅各勉勵我們「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做這事,或做那事。」(雅四13-15)

我們不是抱持「宿命論」,乃是相信神帶領人的腳步,「主若願意」,只要靠神,有神的帶領,一切都能順利(箴三5-6,十六3、9;詩三十七5)。

25節:人冒失說,這是聖物,許願之後才查問,就是自陷網羅。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向神許願前必須三思,以免後來懊悔。

《當代聖經》譯為:還沒有考慮清楚便向主許下承諾的,就是愚蠢輕率。

「許願」是人與神立約,立約之後就要守約,絕對不可食言廢約。摩西律法規定,許願必須還願,償還不可遲延(申二十三21-23),所以向神許願前必須三思,以免後來懊悔。因為還沒有考慮清楚便向主許下承諾的,就是愚蠢輕率。

《傳道書》的作者提醒我們:「你在神面前不可冒失開口,也不可心急發言;因為神在天上,你在地下,所以你的言語要寡少。事務多,就令人做夢;言語多,就顯出愚昧。你向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祂不喜悅愚昧人,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

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不可任你的口使肉體犯罪,也不可在祭司面前說是錯許了。為何使神因你的聲音發怒,敗壞你手所做的呢?多夢和多言,其中多有虛幻,你只要敬畏神。」(傳五2-7)

我們當以耶弗他為鑑(士十一29-40)。

26節:智慧的王簸散惡人,用碌碡滾軋他們。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賢明的君王要追究作惡的人,嚴厲地懲治他。

《當代聖經》譯為:明智的君王以嚴刑剷除罪惡。

《新譯本》譯為:智慧的王簸散惡人,並用車輪碾他們。

「碌碡」是一種農具,長約三尺,用木或圓柱形的石頭作成,用以碾穀類或碾平場地。在禾場上打穀的農人,先將禾捆碾碎,再將壓碎的禾捆高揚空中,藉風把無用的糠粃吹去。

明智有才能的君王,必定秉公行義、賞罰分明,對惡人的懲罰是絲毫不茍,嚴厲地懲治他。作者以碌碡碾穀比喻君王如同打禾的農人,懲罰惡人或處置戰敗的敵人。古時凱旋歸來的君王,駕駛他的戰車,耀武揚威地碾過俯臥在地的敵人。大衛就曾經對戰敗的亞捫人,實行這種嚴厲可怕的懲罰(撒下十二31)。

27節: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鑒察人的心腹。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上主賜給我們心智和良心,誰也無法隱瞞自己。

《當代聖經》譯為:人的良知就是主的燈,照看他肺腑深隱的地方。

神創造人的時候,向人的鼻孔吹一口氣,使他成為有靈的活人(創二7)。這靈就是耶和華的燈,照明人裡面的一切。這燈也就是人的良心,照看人的肺腑心腸,良心是神所賜,叫人能分別是非善惡(參:羅二15)。因此保羅說:「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林前二11)。

28節:王因仁慈和誠實得以保全他的國位,也因仁慈立穩。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君王有誠信公正的統治,他的政權就能持續。

《思高譯本》譯為:仁愛和忠誠,是君王的保障;他的寶座,是賴慈愛而支撐。

仁愛與誠實是人人應當追求的美德,也是神對人的要求,「不可使慈愛、誠實離開你,要繫在你頸項上,刻在你心版上。」(箴三3)。君王是神所命定(但二21),他的權柄是出於神(羅十三1),君王以仁慈誠實治國,全國人民都必擁護他,他的政權就能持續。

羅波安不聽老臣忠言,以仁慈待民,反聽信年少狂妄之輩的諂言,結果落得民散國裂。他所差遣掌管服苦之人的亞多蘭往以色列人那裡去,差點被人用石頭打死,逃命回去;國家也因而分裂成南北兩國(王上十二3-19)。

29節:強壯乃少年人的榮耀;白髮為老年人的尊榮。

《思高譯本》譯為:少年人的光榮,在於他們的魄力;老年人的榮耀,在於他們的白髮。

「強壯乃少年人的榮耀」,少年人生命的特徵就是有魄力、身強體壯、精力充沛、勇往直前。年輕力壯,什麼苦都能吃,任何工作都能勝任,排除萬難完成使命,奏出美妙生命的樂章。反之,少年人若體弱多病、骨瘦如柴、無力工作,怎能與他的同伴站在一起?

「白髮」是健康長壽,敬神守道的象徵,也是一頂榮耀的冠冕,因為在公義的道上必能得著(箴十六31)。但一切白髮的老人,不一定都是主所喜悅的人;那些多行不義、為非作歹的人,雖然皓首白髮,亦毫無光榮可言。

30節:鞭傷除淨人的罪惡;責打能入人的心腹。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痛苦的經驗往往會改正人生的方向。

《呂振中譯本》譯為:鞭打的創傷把人的壞處涮淨;責罰的擊打洗涮人腹中深處。

《思高譯本》譯為:見傷的鞭打能清除邪惡,杖擊能觸及肺腑的深處。

懲罰可以使邪惡的歹徒步入正途,尤其是見傷的鞭打,使他因痛苦的體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以後不敢再以身試法。鞭傷除淨人的罪惡;責打能入人的心腹。酷刑是使惡人棄邪歸正的良方。

瑪拿西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趕出的外邦人那可憎的事,重新建築他父希西家所拆毀的邱壇,又為巴力築壇、做木偶,且敬拜事奉天上的萬象。耶和華警戒瑪拿西和他的百姓,他們卻是不聽。

所以耶和華使亞述王的將帥來攻擊他們,用鐃鉤鉤住瑪拿西,用銅鍊鎖住他,帶到巴比倫去。他在急難的時候,就懇求耶和華──他的神,且在他列祖的神面前極其自卑。他祈禱耶和華,耶和華就允准他的祈求,垂聽他的禱告,使他歸回耶路撒冷,仍坐國位。瑪拿西這才知道惟獨耶和華是神(代下三十三1-13)。
心得分享──謹慎自己的言行


詩人大衛立志自我勉勵,我要謹慎我的言行(詩三十九1)。根據本章查考,如何謹慎自己的言行:

1.不因酒錯誤(1)

《思高譯本》譯為:清酒令人輕狂,醇酒使人發瘋;凡沉溺於酒的,必不是明智人。

本節經文是貪愛杯中物的「飲君子」之當頭棒喝。因為凡因酒錯誤的,就無智慧。酒的害處如下:

(1)使人失去敬虔,失去理性。酒能亂性,使人失言胡鬧,在二十三章29-35節描寫得很妙。

(2)喝酒誤事的糊塗人,在《聖經》中俯拾皆是。挪亞(創九20-21)、羅得(創十九32-35)、拿八(撒上二十五36-38),都是性情中人,在酩酊大醉之後,就幹下了糊塗事。

(3)酒是一種興奮劑的飲料,少量可以促進血液循環、增加體溫,對健康有益。但是喝得太多,會刺激腦細胞,使神經錯亂、精神恍惚、失去理智。

保羅勉勵:「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弗五18)

2.遠離紛爭(3)

人的性情含有兩種劣根性,就是分裂性與優越感。分裂不能與人合作,優越是看自己比別人強,這兩種是造成紛爭的最大因素。在家庭社會如此,在教會亦難免分爭(米利暗和亞倫毀謗摩西、可拉黨攻擊摩西專權、哥林多教會紛爭)。

(1)遠離紛爭,是人的尊榮(箴十七14)。

(2)愚昧人都愛爭鬧(箴十八6)。

(3)不要與喜愛紛爭的人結交(箴二十19)。

3.不要自誇

(1)人人喜歡自誇

述說自己的仁慈(6)、誇自己的購物技巧(14)、誇自己的智慧、能力、錢財多……。

(2)事實上,人在神面前沒有什麼值得誇耀的(耶九23-24)。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林後十17-18)。

4.行為純正(7)

(1)行為純正的人,必行公義、說話正直、不欺壓貧窮、不收受賄賂,塞耳不聽流血的話,閉眼不看邪惡的事(賽三十三15-16)。

(2)行為不純正的得不到好處。起初速得的產業,終久卻不為福(21)。

(3)行為純正的人,他的子孫是有福的(箴十三6)。

(4)行為純正的人,不以惡報惡(22)。

5.兩種標準(10、23)

這是摩西早就吩咐的教訓(申二十五13-16)。在今日可給我們三個教訓:

(1)作生意不可詭詐(17)。

(2)作人不可有兩種標準,應該「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申二十五13-16)。

(3)審判也不可有兩種標準,應該按公義而行(箴二十八21;利十九35-36)。

6.勿為人作保(16)

這是警告為人作保的,你為人作保要用自己的衣物作抵押,且要承擔償債的責任,為生人或外人作保是一件愚不可及的行為。

7.勿往來傳舌(19)

「傳舌」rakiyl就是誹謗、造謠者。《箴言》中有六處經文提到傳舌:

(1)傳舌人的言語,如同美食,深入人的心腹(箴十八8,二十六22)。

(2)往來傳舌的,洩漏密事(箴十一13)。

(3)傳舌的,離間密友(箴十六28)。

(4)火缺了柴就必熄滅;無人傳舌,爭競便止息(箴二十六20)。

△不可與他結交

8.孝敬父母(20)

(1)孝敬父母是第五條誡命,是帶應許的誡命(弗六2-3)。要聽從父母,取悅父母(箴二十三22、25)。

(2)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

「燈」有三種意義:①指生命。②指前途與幸福。③指後裔。

9.冒失許願(25)

許願是人與神立約。神是守約施慈愛的,祂不說謊背約,人也不可許願不還。

(1)許願不可隨便(傳五2-6)。

(2)冒失許願是自陷網羅。如耶弗他(士十一29-40)、亞拿尼亞和撒非拉(徒五1-10)。

10.不以惡報惡(22)

(1)不要以惡報惡,自行報仇,要信靠上主,祂必為你伸冤。

(2)效法大衛(參:撒下十六5-13)、思想保羅的勸勉(羅十二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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