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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9日 星期四

箴言二十二章1~29 ◎撰文/邱義雄 長老

【箴言釋義】第二十二章(上) ◎撰文/邱義雄 ◎期數:384期 ◎2009.09號

本章分成兩部分,第一部分1至16節仍是「所羅門箴言第一集」,這一部分與前章一樣,是散亂無序的格言,彼此沒有連貫,無法加以分段。第二部分自17節開始,是兩個智者的箴言(二十二17-二十四22是第一個智者箴言,二十四23-34為第二個智者箴言)。

1節:美名勝過大財;恩寵強如金銀。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信譽比財富寶貴;人格比金銀可羨。

《呂振中譯本》譯為:名譽比大財富更可選擇;蒙人恩悅比得金銀好。

「美名」是指因善良品格而有的好名聲,也就是好的名譽。「恩寵」是指因有好名聲而受到人的尊敬,像但以理得到太后的肯定,推薦他為伯沙撒王解明牆上出現的文字(但五10-12)。

作者認為美好高尚的名聲,遠比財富更為寶貴,所以要選美名勝過選大財。實際上,美名和恩寵是由敬虔度日和樂善好施的生活,經過長久的日子受人肯定而得,是一般世人所追求想得的。俗語:「人死留名,虎死留皮」,「名譽」是人的第二生命,錢財雖然重要,但得美名勝過得錢財,因此傳道者說:「名譽強如美好的膏油;人死的日子勝過人生的日子。」(傳七1)。猶太人的《他勒目》記載:西門拉比說:「有三種冠冕:律法的冠冕、先知的冠冕和王位的冠冕,但是美名的冠冕超過它們。」

2節:富戶窮人在世相遇,都為耶和華所造。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貧窮人和有錢人有一處相同,二者都是上主所造。

《新譯本》譯為:世上有財主,也有窮人,兩者都是耶和華所造的。

富戶和窮人,在人看來財富不同,地位不同,但是人生的遭遇卻是相同,有疾病、有災難、有死亡。祂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徒十七26),祂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撒上二7),一切都是神的安排,也有神的美意。

兩者都是耶和華所造的,彼此同一來源,同樣的生命,同樣的遭遇,同樣的責任,沒有人可以看自己與眾不同。富戶、窮人在世相遇,富戶不可高傲鄙視窮人,應該發揮愛心,善用神所賜的財富,慷慨解囊幫助窮人;窮人應以感恩的心接受幫助,善用所得的改善生活,從貧困中站起來。保羅說得好:「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

3節:通達人見禍藏躲;愚蒙人前往受害。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機警的人一見災禍趕緊躲開;愚蠢的人上前受害,然後懊悔。

《思高譯本》譯為:精明人遇見災禍,即行隱避;無知者反向前走,自招損害。

「通達人」就是精明機警的人,他深思熟慮,處事謹慎,見到危險來臨會趕緊躲開,免受其害。愚蒙人則不同,處事不用腦筋,不瞻前顧後,橫衝直撞,危險臨頭仍不在意,「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等到大禍臨頭自招損害時,後悔已來不及。

智愚之分在危險來臨之際,即可清楚分辨出來。挪亞知道神要用洪水毀滅世界,就按神的指示建造方舟,並向世人傳警告,勸人進入方舟躲避災難。他和全家進入方舟,當時的世人不聽勸勉,結果他和全家得救,其餘的世人都遭洪水毀滅(來十一7)。

4節: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

敬畏神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傳十二13),敬畏神必須心存謙卑,驕傲人傲視一切,不把神放在眼中,謙遜使人對神畢恭畢敬自願親近祂,謹守祂的誡命得祂的喜悅。因為神向人所要的是存謙卑的心與祂同行(彌六8)。

這節經文敘述心存謙卑敬畏耶和華的,有三樣賞賜:

1.富有(物質的賞賜)

神早就藉著摩西應許以色列民,敬畏神謹守祂的律例誡命的可以享福,人數極其增多(申六2-5)。大衛的體驗:投靠祂的人有福,敬畏神的人在生活上一無所缺(詩三十四8-10)。

2.尊榮(社會的賞賜)

「尊榮」原文有榮耀、尊榮、尊貴的意思。敬畏神的約瑟,有神與他同在,使他手裡所辦的盡都順利,得到主人的看重,提升他為總管家。他為法老解夢,法老看出有神的靈在他裡頭,立他為埃及國的宰相(創三十九1-6,四十一37-43)。

3.生命(靈性的賞賜)

這個賞賜包括長壽和活得有意義。「祂必將長久的日子,生命的年數與平安,加給你。」(三1-2)

5節:乖僻人的路上有荊棘和網羅;保守自己生命的,必要遠離。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愛惜生命的人曉得躲開路上那捕捉邪惡人的羅網。

《當代聖經》譯為:乖僻的人的路上滿佈荊棘和陷阱,善保其身的人必定遠遠趨避。

《思高譯本》譯為:邪惡者的路上,滿佈荊棘羅網;潔身自愛的人,必能遠而避之。

本節的觀念與第3節相同,精明機警的人一見災禍趕緊躲開。

「乖僻人」的心彎曲詭詐,固執己意,貿然行惡,因此他的路上滿佈荊棘羅網(痛苦和禍患),倒行逆施的結果,是自食惡果。明智的人潔身自愛,謹慎行事,他下定決心保守自己的生命,見到荊棘羅網(各種罪惡的誘惑),不慌不忙地繞道而行(四14-15),遠而避之。

6節: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這一節是從事宗教教育的人最常引用的經文。也是提醒警告父母要及早教導兒女敬畏神,指示他們當選擇的道路,穩步倫理道德的路線,他們就會到老也不偏離。

孩童天真爛漫,清白無邪(二十11),可塑性很高,最易吸收大人的教誨,而且印象深刻牢記不忘。在這個時期將《聖經》中智慧的原則教導他,「使他走當行的道」,可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教養」原文有奉獻的意思。神賜給你兒女為產業(詩一二七3),父母有義務好好教導兒女,使他走在當行的道路上,長大之後好奉獻給神使用。哈拿將撒母耳從小就帶到聖殿,使他學習事奉神(撒上一28),提摩太從小就明白《聖經》(提後三15),都是教養孩童的好榜樣。

所羅門說:「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兒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箴十九18)。神應許亞伯拉罕的話:「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創十八18-19),這些話值得我們深思!

7節:富戶管轄窮人;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窮苦人是有錢人的奴隸;負債人是債主的奴隸。

《思高譯本》譯為:富人宰割窮人,債主奴役債戶。

貧富不均是自古以來就有的社會現象,在科技進步工商發展的今日,亦無人能將之完全改變(參:申十五11)。富人慣於欺壓窮人、宰割窮人;窮人生活困難,向富人借貸,債台高築,就任憑富人擺佈,甚至賣己為奴(利二十五39)。

因此智者勸勉富足人:「貧窮人,你不可因他貧窮就搶奪他的物,也不可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因耶和華必為他辨屈;搶奪他的,耶和華必奪取那人的命。」(箴二十二22-23)。摩西律法特別訂定一些濟貧的規則(參:利十九9-10,二十三22;申二十四19-22,十五7-11)。

這則箴言是提醒人要量入為出,盡量躲避借債,以確保自由之身。一旦建立了債務,很容易導致親友失和,因債務起糾紛。借時容易還時難,欠債必被債束縛,信用卡刷爆成為卡奴,借高利貸的被黑道追討,走投無路,情何以堪!

8節:撒罪孽的,必收災禍;他逞怒的杖也必廢掉。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撒播不義種子,後患無窮;嚴厲的懲罰將毀滅他。

《思高譯本》譯為:播種邪惡的,必收穫災禍;他辛苦工作,必全屬徒勞。

《呂振中譯本》譯為:撒播橫暴的必收成災害;他逞怒的棍子終必無力。

《當代聖經》譯為:播種罪孽,收穫的必然是災禍;他的暴行也必定終止。

這則箴言上半節容易了解,下半節沒有對仗,較難解釋。根據不同的譯本,試作解釋: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有種必有收,「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六7-8)。散播邪惡的,必收成災害,公義的神必按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羅二6;林後五10)。

作者以農夫撒種為喻,撒罪孽種的,必從罪孽收取敗壞;正如農夫撒不好的種子,他辛苦工作,必全屬徒勞,沒有收穫。同樣地,慣行罪孽的人如同撒不義的種子,因神嚴厲的懲罰臨到他,他的暴行也必定終止,不再作威作福了。

9節:眼目慈善的,就必蒙福,因他將食物分給窮人。

《當代聖經》譯為:慷慨好施,樂意賙濟窮人的,必定蒙福。

《新譯本》譯為:心存良善看人的,必蒙賜福;因為他把自己的食物分給窮人。

「眼目慈善的」就是心存良善、慷慨好施的,他關心窮人,噓寒問暖、樂意賙濟,他的善行必蒙神紀念報答(十一24-25,十四21,十九17)。多加廣行善事,多施賙濟關心孤兒寡婦,並作衣服給他們穿。她生病死了,彼得為她禱告使她從死裡復活(徒九36-41)。

反觀主耶穌所講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那祭司和利未人看見那位受傷的人躺在路旁,假裝沒有看見,就從旁邊過去了。惟有撒瑪利亞人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路十30-37)。

智者告訴我們:「藐視鄰舍的,這人有罪;憐憫貧窮的,這人有福。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憐憫窮乏的,乃是尊敬主。」(十四21、31)。願我們都能效法好撒瑪利亞人存憐憫的心,眼目慈善,主動關心幫助那些需要救助的人。

10節:趕出褻慢人,爭端就消除;紛爭和羞辱也必止息。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把狂傲的人趕走,一切糾紛、爭吵、羞辱就都止息。

《思高譯本》譯為:趕走了狂人,就除了爭執;爭訟與侮辱,亦相繼止息。

「褻慢人」心中傲慢狂妄,且喜好譏笑人。他是一切爭端、紛爭和羞辱的源頭,趕出褻慢人,斬斷葛藤,才有平安與和睦。把喜歡鬧事的狂妄人逐出議事公堂,才能平息議會的烏煙瘴氣,大家順利開會。智者說:「火缺了柴就必熄滅;無人傳舌,爭競便止息。好爭競的人煽惑爭端,就如餘火加炭,火上加柴一樣。」(二十六20-21)。同樣地,把狂傲人逐出,家庭和教會才有平安。

11節:喜愛清心的人因他嘴上的恩言,王必與他為友。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喜愛純潔的心和詞令優雅的人能贏得君王的歡心。

《呂振中譯本》譯為:喜愛心裡潔淨的、嘴上有恩言的、王必做他的朋友。

《當代聖經》譯為:心靈純潔、談吐溫良的人,君王必定與他為友。

《思高譯本》譯為:純潔的心靈,是上主所愛;優雅的唇舌,是君王所悅。

本節經文《思高譯本》和其它的譯本所譯不同,綜合解釋如下:

清心的人心靈純潔,他的思想、情感、願望都是清潔,口中所出的也是恩言,所行所作的都是正直無邪。這種人是主所喜愛的,主耶穌說:「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太五8)。純潔的心,加上優雅的詞令,必能贏得君王的歡心,博得君王的重用。但以理有美好的靈性,顯然超乎其餘的總長和總督,得到大利烏王的賞識,想要立他治理通國(但六3)。

12節:耶和華的眼目眷顧聰明人,卻傾敗奸詐人的言語。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上主的眼目看顧真理;他消滅撒謊者的言論。

《思高譯本》譯為:上主的眼目,常護衛知識;敗類的言論,必加以毀滅。

「聰明人」原文作「知識」,聰明人心中有智慧,能分辨是非,憑知識行事(十三16),神的眼目必眷顧他,因為「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要顯大能幫助向祂心存誠實的人。」(代下十六9)。「奸詐人」聰明自是,以為憑他三寸不爛之舌可得朋友的歡心,用他的計謀可得更多更大的利益。

誰知奸詐乃神所憎惡,「惟有惡人必然剪除;奸詐的,必然拔出。美好的聰明使人蒙恩;奸詐人的道路崎嶇難行。」(箴二22,十三15),神必敗壞他言論計謀。亞希多弗提供計謀給押沙龍要害大衛,神卻藉戶篩破壞亞希多弗的計謀(撒下十七1-14)。

13節:懶惰人說:外頭有獅子;我在街上就必被殺。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懶惰人待在家裡;他說外頭有獅子等著要吞噬他。

《當代聖經》譯為:懶人總愛借詞推搪,說:「外面有獅子啊,我若出去,就死定了!」

在古時候迦南地常有獅子出沒傷害人畜,尤其在約但河谷地區(參:撒上十七34),但在編輯箴言的時代已經罕見,至少不會如懶惰人所說的,有獅子在街上亂跑。作者以譏諷的口吻嘲笑懶惰人,善於編織各種理由,以荒謬的藉口來逃避工作。

類似的說法見於二十六章13節。懶惰人不願作工,喜歡製造許多理由來推卸工作,有些理由甚至顯得幼稚可笑。

14節:淫婦的口為深坑;耶和華所憎惡的,必陷在其中。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淫婦的口是陷阱;上主所厭惡的人要掉進去。

在第一單元導論中,作者多次警告年輕人要遠離淫婦的誘惑,她以花枝招展的裝扮,油嘴滑舌能言善道引誘人,凡落入她圈套的人,好像牛往宰殺之地,步向死亡(二16-19,五1-6,七)。這一則箴言是所羅門箴言第一集中唯一提到淫婦的經文。

作者形容淫婦的口為「深坑」,是可怕的陷阱,那些品性不良,好色邪蕩的人,就是「耶和華所憎惡的」,受到淫婦甜言蜜語的誘惑,投入她的懷抱,就像落入陷阱,不能自拔(七21-23)。請記住保羅對提摩太的勉勵:「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二22)

15節: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兒童本性接近愚昧,用責打可以叫他們就範。

《思高譯本》譯為:孩童心中藏著愚昧,只有戒尺能驅逐。

孩童尚未受到任何污染,他的動作是清潔,是正直,都顯明他的本性(二十11)。孩童沒有處世作人的經驗,更不知邪惡行為嚴重的後果,天真無邪。這時期開始教養,灌輸倫理正義生活的原則,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也不偏離;作者在第6節已經強調。

三字經:「玉不琢,不成器」,小孩如果頑劣成性,愚蒙迷住他的心,只有嚴厲的管教(責打)才能趕除愚蒙,「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二十三14,十三24)。愛之深,責之切,溺之適足以害之。

16節:欺壓貧窮為要利己的,並送禮與富戶的,都必缺乏。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向有錢人送禮,或剝削窮人而致富的人,終必缺乏。

《當代聖經》譯為:為了利己和討好富人而壓搾窮人的,只會墮落得一貧如洗。

《新譯本》譯為:欺壓窮人為要增加自己財富的,送禮給財主的,必致窮乏。

《思高譯本》譯為:欺壓窮人,是使他致富;餽贈富者,是使他貧窮。

在古代以色列民的心目中,神給人最大的祝福就是今世的富貴與長壽(三16)。敬畏神的人必能蒙神賜福,過富足過安定的生活(參:詩三十四8-10)。「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要以正當的方法賺錢(箴二十八20),可惜有人不走正路,以欺壓窮人來增加自己財富,連窮人的一點點剩餘也要奪過來,正如拿單先知的比喻,富戶雖有許多牛群羊群,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來預備給客人吃(撒下十二1-4)。

欺壓貧窮的,耶和華必為他辨屈,搶奪他的,耶和華必奪取那人的命(本章23節)。富戶本來就生活富裕,一無所缺,你再送禮給他是「錦上添花」,他對你微薄的禮物不會放在眼中,也不會重視。因此,為了利己和討好富人而壓榨窮人的,只會墮落得一貧如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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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名勝過大財(1)


本節是說明美好高尚的名聲,遠比財富更為寶貴,所以要選美名勝過選大財。俗語:「虎死留皮,人死留名」,人人都當追求好名譽(品德)。

本章有幾樣美德,比金銀更可貴,我們當追求:

1.施捨助人(2)

富戶蒙神賜福,擁有萬貫的家財,他和窮人在路上彼此相遇,這是神安排的機會,富戶應該運用他綽綽有餘的錢財,把握神所安排的機會,慷慨解囊幫助窮人,讓他們度過難關,改善生活。哥尼流和多加廣行善事,多施賙濟,得到眾人的稱讚和紀念(徒十4、22,九36、39)。「眼目慈善的,就必蒙福;因他將食物分給窮人。」(9)

2.心存謙卑(4)

謙卑是對神、對人應有的態度,追求謙卑,必能蒙神祝福得到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

(1)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彌六8)

愈認識神的人必然越發謙卑,因為在全能的神面前,人沒有什麼可誇的,你的智慧、能力可與神相比嗎?(耶十6-7;林前一25)

(2)存謙卑的心與人相處──以謙卑束腰(彼前五5-6)

「驕傲來,羞恥也來;謙遜人卻有智慧。」(十一2),自我膨脹、自吹自擂;高估自己、低估別人,必帶來失敗,甚至受人唾棄。在社會、在教會都是一樣。

(3)喜愛清心(11)

純潔的心,加上優雅的詞令,必能贏得君王的歡心,博得君王的重用。同樣地,心靈純潔、談吐溫良、口出恩言的人,也必能蒙主喜悅、重用。

(4)辦事殷勤(29)

「殷勤不可懶惰」是聖徒應有的品德,「手懶的,要受貧窮;手勤的,卻要富足。」「勤勞積蓄的,必見加增。」(十4,十三4、11下)。約瑟在波提乏家裡,因為殷勤忠心工作,得到主人的賞識,提升他為總管家(創三十九1-6)。你若能運用所得的恩賜,在神面前殷勤竭力多作主工,也必能蒙神重用。
【箴言釋義】第二十二章(下) ◎撰文/邱義雄 ◎期數:385期 ◎2009.10號

本段經文在1923年古埃及文獻「阿曼尼摩比箴言」(Naxims of Amen-en-ope)印行之後,就引起許多學者注意,因為該書的內容與《箴言》二十二17-二十四24頗相似;至於《箴言》是否有抄襲之嫌,則無人敢加以確定。

我們可以確定的是智慧人是利用這一份資料,加以改寫成另一套箴言。基於這個原因,正好證明著作的時期不可能太過古老,很可能是被擄後的作品。

「二十二17-二十四34」是智者兩個箴言集,我們可以視為一個整體單元,因為兩者都以標題開始:「你須側耳聽受智慧人的言語」(二十二17),「以下也是智慧人的箴言」(二十四23)。

在這個單元的開頭,編者加上了一段經文(二十二17-21)作為本單元箴言的「序言」,接著是「智者三十則箴言」(二十二22-二十四22),在最後加一「附錄」(二十四23-34)做為結束。

本單元主要內容有「智者三十則箴言」(二十二22-二十四22),這個單元與前一單元(所羅門箴言第一集)的內容和語氣很不相同,不再是雜亂無章,互不相關的獨立箴言,而是比較有系統和組織的勸言。本單元的體裁都屬同義對仗(同義平行體),與第二單元所見的大異其趣,上一單元為每節獨立的箴言,本單元則是數節相連的箴言。

關於「智者三十則箴言」次序的安排,沒有什麼統一的原則。這個單元的箴言,語氣平易近人、和藹可親,其型式是「我兒,你若……,就……」(二十三15、19、26,二十四13、21),好像父親訓勉兒子一般。內容大致為關於日常生活的勸世箴言,包括愛的關懷、交朋友、尊重父母、管教孩童、飲食的節制、不可酗酒……等。

一.序言(二十二17-21)

編者一開始就喚起人注意「你須側耳聽受智慧人的言語」,所用的語法在第一單元冗長的序言已數次見過(二1-2,三1,四1、20,五1),接著指出如何領受,並列出可得的好處:

1.如何領受(17-18)

你須側耳聽受智慧人的言語,留心領會我的知識。你若心中存記,嘴上咬定,這便為美。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聽吧,我要把明智人的話教導你,你得留心學習。若能夠牢記在心裡,隨時引用,那是再好沒有的。

《當代聖經》譯為:你要側耳傾聽聰明人的說話,專心領受我傳給你的知識;你將它們存在心裡,隨時應用,就必能歡樂愉快地過活。

a.側耳聽(17上)

「側」有延長、擴展、伸出的意思。智慧人呼籲讀者延伸擴展他們的耳朵,洗耳恭聽他的勸言。

b.留心領會(17下)

學習智慧的原則和規律,並非唾手可得,乃要下一番苦功努力以赴。對智者的勸勉要聚精會神、全神貫注,以便心領神會智慧人所傳授的。

「我的知識」,智慧人所傳授的不是他個人的知識,乃是從神而來的智慧(參:19-21)。

c.心中存記(18上)

「心中存記」《思高譯本》譯為:細心存想。聽了以後必須能夠牢記在心裡,並且反復思想。

d.嘴上咬定(18中)

智者的勸勉不但常在口中誦念,也要隨時應用並與他人分享。

2.好處(18下)

「這便為美」,將智慧人的言語存記在心裡,常在口中誦念,且隨時應用,那是再好沒有的,必能使你歡樂愉快地過活。

a.使你一心倚靠耶和華(19)

我今日以此特特指教你,為要使你倚靠耶和華。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我要你一心倚靠上主,所以把這些智言告訴你。

《思高譯本》譯為:為使你的信賴全托於上主,我今日特將道路指示給你。

智者寫下三十則箴言,目的是指示正確的道路,使人一心倚靠神。

b.使你認識真言實理(20-21)

謀略和知識的美事,我豈沒有寫給你嗎?要使你知道真言的實理,你好將真言回覆那打發你來的人。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我為你寫下三十條,其中有屬於知識和規勸的話,要教導你什麼是真理,好使你尋求的時候能找到正確的答案,來回覆那差派你出去的人。

《思高譯本》譯為:關於教誨和知識,我豈未多次寫過,使你認識真言實理,答覆前來問你的人。

智者特別寫下三十則箴言,這是屬於知識和規勸的話,目的是教導人認識真言的實理,找到正確的答案。

c.可以答覆前來問你的人(21下)

當你確實認識了真言的實理,若有人問你,你就可以將所知道的回答他。

二.訓誨──智者三十則箴言(二十二22-二十四22)

第一則(二十二22-23)不可欺壓貧窮

貧窮人,你不可因他貧窮就搶奪他的物,也不可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因耶和華必為他辨屈;搶奪他的,耶和華必奪取那人的命。

不可欺壓貧窮,智者提出兩個警告和一個理由:

1.不可因他貧窮,就搶奪他的物(22上)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不可仗勢佔窮人的便宜。

《思高譯本》譯為:你不可因為人窮而剝削窮人。

不要欺侮弱小的貧窮人,仗勢佔窮人的便宜。他們已經夠苦了,不可搶奪他的財物,使他衣不蔽體、食不果腹。他們需要人的同情與憐憫,律法規定:「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申十五7-8)

2.不可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22下)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不可欺壓法庭上無助的人。

「城門口」是審判的地方。不可在城門口的集會法庭上控告欺壓困苦人,因為他沒有錢財支持他的訴訟,也沒有人肯挺身出來保護他。

3.不可欺壓貧窮的理由(23)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上主要為他們辯護;誰危害他們的生命,上主要照樣取那人的生命。

《思高譯本》譯為:因為他們的案件,上主必予以辯護;凡剝奪他們的人,上主必討其生命。

律法規定:「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出二十二21-24)

因為貧窮人無依無靠,值得同情憐憫,所以他們的案件上主要為他們辯護,且要懲罰那些恃強欺弱、趁火打劫的人,誰危害他們的生命,上主要照樣取那人的生命。

第二則(二十二24-25)交友之道

好生氣的人,不可與他結交;暴怒的人,不可與他來往;恐怕你效法他的行為,自己就陷在網羅裡。

「好生氣」、「暴怒」不是偶然生氣,而是指因一點小事就發脾氣、咆哮怒吼、惡語相向、動粗鬧事的人。

俗語:「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交朋友要謹慎,避免與脾氣暴躁的人交往,免得日久天長同居共處,對他的性情習慣耳濡目染,無形中受其影響而沾染他的惡習,就自陷網羅,害了自己。

第三則(二十二26-27)不要為人作保

不要與人擊掌,不要為欠債的作保。你若沒有什麼償還,何必使人奪去你睡臥的床呢?

「擊掌」就是為人作保,一般俗話會說:「保」就是呆人,作保就是作呆人。為了明哲保身,不要輕率地為人作保,更不要在自身無力償還債務的情況下為人作保,就不會為自己增添麻煩。

按摩西律法的規定,當人要舉債的時候,要給債主一件抵押品,作為無力償還債務時的保障,通常是以一件衣服為抵押品(箴二十16),但在日落的時候,要把當頭還他,因為窮人是用那件衣服蓋著睡覺。

也不可拿人的全盤磨石或是上磨石作當頭,更不可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申二十四6、10-13、17)。雖然律法這樣嚴格規定,但你一旦為人作保,就有為人償債的義務,「何必使人奪去你睡臥的床呢?」一時情感為人作保,可能招來無窮的禍患。

第四則(二十二28)不可侵佔別人財產

你先祖所立的地界,你不可挪移。

這個勸言是根據「申十九14」的律法規定而來。挪移鄰舍地界的,必受咒詛(申二十七17),因為以色列民向來視地界為神聖不可侵犯,地界是神所立(在迦南地的產業是神所賜),處在神的鑒察和保護之下,誰敢擅自挪移,必招惹神的忿怒和懲罰(參:利二十五23)。

我國農村也有同樣的觀念,土地是從上一代傳承而來,不可輕易更動。拿伯對亞哈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王上二十一3),就是基於這個理由。

挪移地界就是侵佔別人所有,這是貪婪非法的行為。挪移地界,最容易挑起爭端,小則為家室之爭,大則國與國之爭,豈可不以為鑑。

第五則(二十二29)務要殷勤辦事

你看見辦事殷勤的人嗎?他必站在君王面前,必不站在下賤人面前。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你見過辦事敏捷的人嗎?他不跟等閒之輩為伍;他將侍立在君王面前。

《思高譯本》譯為:你見過辦事能幹的人嗎?他必侍立在君王面前,絕不侍立在庸人面前。

這一句的結構頗為奇特,因為通常的箴言每節皆以上下兩句組成,而本節卻是三句組合的結構。

「諸般勤勞,都有益處。」(十四23),殷勤苦幹,辦事敏捷的人,有朝一日必然受人重用,出人頭地,侍立在君王左右。凡有才幹的人,必能飛黃騰達;具有一技之長的人,不會長久居人之下。就如約瑟、尼希米、但以理等人,都是殷勤忠心工作,得以侍立在君王面前。

在主耶穌所設分銀子的比喻中,分五千和分二千銀子的僕人,都殷勤運用所得的銀子賺了一倍,主人用同樣的話讚賞他們:「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太二十五21、23)。殷勤辦事、敏捷能幹的人值得信賴,必得到主人的重用。

我們除了在各人的事業上殷勤,更要在聖工上殷勤。保羅勉勵:「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羅十二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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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挪移地界(28)

以色列民在迦南地所得到的產業,是神藉約書亞分配給他們的。每個支派、家族的土地都有固定的地界,他們習慣以石頭為記號以定界限,任何人不得稍越雷池一步。律法規定:「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承受為業之地,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申十九14)

「挪移地界」反映出人性的弱點,就是貪婪,私人逾越界線,違反規定。《聖經》的教訓,先人所定的「信仰的傳承」,也不可隨意挪移:

1.在生活方面

我們要免去一切的貪心(路十二15),因為貪財是萬惡之根,人若存著貪的慾念,為了增加自己土地的面積,私自挪移地界,這是侵佔別人的土地,是法律所不允許的違法行為,這種人該受咒詛(申二十七17)。

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是違反第十條誡命(申五21)。經上說:「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來十三5)

2.在靈修方面

基督徒行事為人應與基督的福音相稱(腓一27),照真理而行。《聖經》怎麼記載,主耶穌怎麼吩咐,我們都當照樣遵行,不可逾越。正如「摩西這樣行,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他的。」(出四十16)

違背真理就像「挪移地界」,越過神的界線。我們當效法詩人:「耶和華啊,求祢將祢的道指教我;我要照祢的真理行。」(詩八十六11)

3.在傳道方面

無愧的工人,是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不謬講神道,只將真理表明出來(林後四2)。如果有人不按正意解經,所傳的違背《聖經》,就是「挪移地界」,逾越《聖經》的教訓。保羅告訴加拉太教會:「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一8)

讚美詩138首(新版讚美詩已刪除)的副歌:「神的寶貴真理就是分明界線,越此界線即地獄邊緣;靈魂若是喪失,得全世界何益?權衡輕重得失應當明白。」愈唱愈受感動,甚至會掉下淚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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