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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0日 星期日

(30則之16)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他(箴言二十三章22節)

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你當買真理,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可賣!義人的父親必大得快樂,人生智慧的兒子,必因他歡喜,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
(箴言二十三章22~25節)

1.
這四節談的是
要孝順父母親

父母親的(親)字
拆開來可以這麼看

父母的(辛)苦看得(見)

2.
神早在數千年前
親自頒佈的十誡當中
就已清楚告訴我們:

當孝敬父母
使你的日子
在耶和華你神
所賜你的地上
得以長久
(出埃及記二十章12節)

3.
耶穌傳福音時
也囑咐跟隨祂的人說:
當孝敬父母
又當愛人如己
(馬太福音十九章19節)

4.
保羅在以弗所書說
(六1~3)
你們作兒女的
要在主裡聽從父母
這是理所當然的
要孝敬父母
使你得福在世長壽
這是第一條
帶應許的誡命

5.
箴言裡也有一些不孝的經節:

咒罵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2020)

戲笑父親,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他的眼睛必為谷中的烏鴉啄出來,為鷹雛所吃(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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