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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是神對選民一次性的交付,但卻在時間中逐漸的顯明。猶如人之胎兒期和成人期,基本上所有的資訊都已「內存」在身體當中,但隨著時間的增長,才逐漸的讓人看出各器官的具體結構和功用來。
真理在「向選民」逐漸顯明的「逐漸」過程中,有時會造成歷代選民「回看來時路」時,感覺過去的「非」或「錯」。譬如,「耶穌基督是大衛的子孫」,這「真理」最後主耶穌自己將它提升到了另一層的境界:「大衛既稱基督為主,基督怎又是大衛的子孫呢?」(路二十44),《希伯來書》的作者更直接了當的指出主耶穌基督:「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來七3)。
又譬如,真耶穌教會在1947年第十一次全體大會決議:1.必須實行男脫帽,女蒙頭。2.在舉行聖餐之外(在逾越節時),於必要時可舉行擘餅禮。3.施洗方式應效法主在十字架之狀。4.洗腳方法:臨終時請教牧洗腳,以求終救。
1997年經由長輩指出以上所提各項皆「無聖經清楚的根據」,故在1997年的「真理研究會」裡,做了另一議決取代1947年的大會決議(請參考1999年世界代表大會會議記錄中的「真理研究會之決議認同案」)。
我們可以很容易的想像在這兩次內容完全不同的會議裡,主持人必都說:「感謝主,在聖靈的帶領下我們做了很美好的決議!」
要注意的是「後來」逐漸顯明的真理,並不否認「以前」看主模糊不清時的認知。就拿前述的例子來說,1997年之前,某些地區的教會因政治或環境因素而與眾教會脫節,一直按照1947年的決議來實行聖禮。這可以說是個「缺失」,但卻不可以說是個「錯誤」。
也就是說,那些按照1947年決議所被洗禮的人,並不需要按照1997年的決議「重新洗過」。因為在主面前,在聖靈所建設的同一教會裡面,這看似兩樣的洗禮,其實在「當時」都具有赦罪的功效!
雖然後來的恩典大過先前的,但並不否認先前的。這好像後來的「因信稱義」並不否認先前的「獻牛羊赦罪」。重要的是當「更清楚的真理」被顯明後,神的百姓就不能再緊抓著「過去的教導」不放。
保羅對這樣的一個過程有一段很好的解說:「這因信得救的道理還未來以先(已經存在在《聖經》當中,但還未被顯明出來),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加三23-25)
此外,保羅寫給以弗所教會說:「你們念了,就能曉得我深知基督的奧祕。這奧祕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著聖靈啟示祂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這奧祕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我作了這福音的執事,是照神的恩賜,這恩賜是照祂運行的大能賜給我的。我本來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然而他還賜我這恩典,叫我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外邦人,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裡的奧祕是如何安排的。」(弗三4-9)
在這一段話裡,清楚的指出真理是一次性的完成,「隱藏」在神那裡,但不是一下子就全讓人知道。在未知道之前,各時期的聖徒當然就無法講出真正完備的福音,只能講出「當時」(而不是亙古)最全備的真理,雖然從亙古的立場來說,「當時」的道理並不完善,但必然能夠救當時的人!
聖靈的「知」和「教導」都是漸進的,人不能劃地自限
對於這「還未來到」的真理,主耶穌基督有更清楚的描述:「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或作不能領會)。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將)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聖靈(將來所要說的並)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將來)所聽見的都(在將來中)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
I have yet many things to say unto you, but you cannot bear them now. Howbeit when he, the Spirit of truth, is come, he will guide you into all truth: for he shall not speak of himself; but whatsoever he shall hear, that shall he speak: and he will shew you things to come.(約十六12-13)。
這裡主耶穌清楚的指出聖靈的知「並不是來自於祂自己」,乃是在將來的時間當中逐漸的從父神那兒聽到,然後再將祂所聽見的告訴門徒。這樣的一個事實,很難讓今天的基督徒接受,所以有些版本乾脆將聖靈「未來式」的「聽見」改以「現在式」來代替。
但無論我們怎樣的去討論聖靈到底是不是「一次」就聽見了所有的真理,然後才在將來中分段的告訴門徒;或是聖靈分段的在將來中一點一滴的聽見,然後再一點一滴的告訴門徒,這兩樣看法的共同事實是:聖靈對門徒的教導並不是一次的完全顯明,而是在時間中一點一滴的告訴!
既然清楚了聖靈的教導具有「將來式」的過程,我們在傳承「已經顯明」的道理之「繼往」中,就不能將自己封死在「傳統」裡,以為先人所接受的真理規模就是頂級的完全,預設了「不再被感動」的立場,以致於在事未發生之前,就拒絕了聖靈要將「將來所聽見」的更豐盛道理傳給我們聽的可能,失去了「開來」的契機,徒使「末後的榮耀要大過先前的榮耀」在人的蹉跎中給耽誤了。
說得更明白一點,這樣的「真理」是使徒所沒有教導的!相反的,使徒的書信一再的強調他們是處在「末後之日」!從來沒想過在他們之後,還有「春雨」!
雖然使徒曾經引述「秋雨」和「春雨」的觀念,但對使徒來說這兩個雨季所內涵的道理和我們今天所傳講的是不一樣的。雅各在他的書信裡提到了「秋雨」和「春雨」,但接著就直接了當的說:「主來的日子近了!」(雅五7),而不說:「我們這秋雨所建立的教會過後,還會有春雨所建立的教會來臨,所以,主基督要來的日子,離我們現在所處的秋雨期尚遠!」。
另外,保羅也以為:「我們這些還存留在世的人,將被提與主在空中相遇」(帖前四17),他從不認為:「在我們之後,聖靈將會停降,接著,會再一次的降臨,之後,才是主耶穌基督再來的日子。所以今天我們這些還存留在世的人,必須先睡去,絕不可能活著被提在空中與主相遇!」
無可否認的在「教會重建」和「秋雨」及「春雨」的認知上,我們的瞭解都超越了使徒。而這樣的一個瞭解在今天基督教界裡,更是真耶穌教會獨有的信仰,也是真耶穌教會成為「末世方舟」的依憑。
如果這樣的一個真理,因為與使徒的認知差距很大,就被判定為「與使徒教訓不同,該當被咒詛」,則真耶穌教會馬上就失去她「靈統」的地位,她的存在也就顯得非常多餘!
這樣一個「真理越顯越明」的事實,帶給了我們很重要的啟示:真理的奧秘,神在創世以前就一次的交付,隱藏在基督耶穌裡。隨著神所定的時候,才一層又一層的被更清楚的揭開。
因此,如果門徒只知固守傳統,並以傳統為不可逾越的最頂級之教導,則整體教會必然失去「繼往」和「開來」的契機,妨礙了末後這殿的榮耀必要大過先前榮耀的應許!
試想,如果真耶穌教會的前輩也劃地自限,以為「誰也不能得到比使徒更清楚的道理」,則「使徒末期,聖靈離開,晚雨降臨,重建教會」的說法,必然因為「違乎傳統,超出使徒教訓」而被拋棄!
同樣的,末後真教會在《以斯拉記》裡處處看見「重建屬靈聖殿」的預言。然而,當使徒讀到《以斯拉記》的時候,請問他們的看法會同我們一樣嗎?另外,「重建大衛倒塌的帳幕」使徒認定是預言他們的時期,但我們卻堅信是指著我們末後的時期!(參:徒十六15)
反過來,如果人不劃地自限,深信「聖靈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祂(將來)所聽見的都(在將來中)說出來」,跳脫「傳統就是頂級」的心結,則人就能立時的豁然開朗,觸摸到真理那股巨大的流暢生命,以及祂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豐富。
循此路線,人更能瞭解到前輩在「早雨和晚雨」的論題上,得到了神多麼大的啟示,擁有了比「繼往」更完善的「開來」之真理!人也從此更能接受在聖靈不斷的「聽見」,不斷的「教導」下,後來的必然會超越先前的。於是走在前頭的滿心感謝的看著後浪蓋過前浪,看著教會在各樣屬靈的身量上,一代比一代長得更高更大,越逼越近基督的榮美。
嚴格的說,有關「晚雨聖靈從東方興起真耶穌教會」的預言,對使徒來說是全然陌生。倘若在使徒時期有人根據《聖經》提出:「聖殿被建、被毀、重建,以及『秋雨』和『春雨』所代表的是兩個時期的『真教會』,我們這屬『秋雨』的教會將會被毀,之後,聖靈停降,然後,『春雨』的聖靈會降臨,建立一個比我們更完全的真教會,接著,才是主耶穌基督再臨的日子!
所以,親愛的同靈們,我們完全遇不上主耶穌基督的再臨!祂更不可能會像「賊」一樣的突然來到!因為,根據《聖經》,基督的再臨根本就不可能發生在早雨期!」他必定立刻遭到許多同工異樣的看待,並且質疑是否聽見了「異端」!
同樣的,「義人因信得生」,這道理對今天的我們來說非常的「簡單易明」。然而知道嗎?長久以來它一直的隱藏在《哈巴谷書》裡(哈二4),無人知曉、無人發現、無人感動!直等到保羅來了,才清楚的將它提出。
之後,又經過許多的解說和教導(參:加三1-4),才好不容易的成為今天大家都能琅琅上口的共信之道。此外,「外邦人不用受割禮」的問題,雖然對今天的我們來說,它是非常的「清楚簡單」,但對先於眾人領受的保羅來說,縱使有共信的議決做後盾,他還是常常為了這一問題,遭遇許多的艱難。
由此可見對同一真理,在同一聖靈的啟示下,不論是同一時期或相隔千年的工人,對這一真理都有不同層次的理解,於是就有了辯論。「先」領受者常要接受「尚未」領受者的質疑。與其說這是波動,倒不如說這是獲得真理的常態!
今天我們既然知道「超越前人」並不等於「超出真理」,就更應當謙卑的在聖靈的教導下,傾聽同工的領受,和平的理出更美的「共信」之道。(下期待續)
雖然真理的顯明有它的時間和過程,但這並不代表:凡是生活在真理顯明時期的人,只要能夠洞悉相關的過程,就能夠明白真理。不,人若渴想獲得真理,至少要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必須是主的真門徒:真理的奧秘單給「門徒」知曉,不讓外人明白(路八10)
耶穌對信祂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1),顯然的,這裡「信耶穌的猶太人」,在信的時候並還不曉得真理的規模,他們的相信是來自於「聽」(羅十14),而不是來自於對真理的明白。然而光是「信」還不足以讓人成為「主的門徒」,因為主的門徒不但要能夠「相信」,而且還要能夠「遵行」。
當然,這裡所說的「遵行」與「是否明白真理」無關,只是單純的「聽見就去行」(太七24-27)。如此,「相信」加上了「遵行」,人就配被主稱為「門徒」了。而「門徒」身分,與「曉得真理」有密切的關連。因為主並不將真理的奧秘顯給外人,單給「門徒」知道(路八11)。
由此,解釋了一個現象:為什麼同樣面對神深奧的道理,有人終其一生非常嚴謹的研究,卻只能在《聖經》的字句裡打轉,毫無屬靈生命的力量;另外卻有平凡之輩,因「信耶穌基督」就在《聖經》裡得了「得救的智慧」(提後三15),明白了神的奧秘,從口裡滴下屬靈生命的蜜和奶!
既然「信耶穌基督,成為主門徒」是明白真理的首要條件,在這前提下,真理當然只能在「門徒同聚一處」的教會裡找到,換句話說,神的話必出於錫安和耶路撒冷裡!(賽二2-3)
2.必須透過「聖靈」的教導去想起主耶穌(全本聖經)所說的話(約十四26)
雖然主耶穌自己親自教導門徒三年,但門徒還是渾渾噩噩,無法明白(約十六12-15)。這不是因為師資的水平不夠,也不是學生的資質不高,純粹是因為聖靈還沒有來到的緣故!由此可見,人若沒有聖靈,縱使是主耶穌親自顯現教導三天三夜,也無濟於事!
人再怎樣的有聰明才智,若沒有聖靈的教導,無論如何也無法體會神的奧秘。也因為這樣的一個原因,主耶穌才囑咐門徒要等到聖靈降臨之後,才出去傳福音。否則在聖靈還沒有來到之前,門徒「無從體會真理的真義」(約十六12-13),怎能去傳?
3.必須要「配得」揭開封閉的信息(參:但十12;啟五1-10)
教會具備了「門徒」的身分,也充滿了聖靈,但為什麼真理還是遲遲沒有清楚的顯明?一般人總是推說:「神的時候未到」或說:「神有祂的時候」。
當然我們不能排除這樣的可能性,但對「神的時候未到」這一推託的說法,《哈該書》有很具體的記載:「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這百姓說,建造耶和華殿的時候尚未來到。』那時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哈該說:『這殿仍然荒涼,你們自己還住天花板的房屋嗎?現在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省察自己的行為。』」(該一2-5),指出了「神的時候未到」常常是一個太過簡單的藉口!
事實上,並不是神的時候未到(早已到了!),而是人無心於重建聖殿,耽誤了神的工作!《啟示錄》五章也清楚告訴我們,神的奧秘被封住打不開,並不是因為「神的時候未到」,而是因為神找不到「配得」的人來揭開書卷!而「配得之人」的特質就是曾經或正在為主流血捨命!(《聖經》哪一卷不是由為主「流過血、汗」的聖徒所寫成?)
由以上「三個基本條件」的論述,人們可以看出其實智慧、聰明、學識在明白真理的過程中,並不是一個不可或缺的條件。有時神為了要顯出祂全能的作為,專挑選謙卑的愚拙人:「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
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
如經上所記:『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林前一26-31)。如此,藉著真理在愚拙人身上的顯明,神明明的「滅絕了智慧人的智慧,廢棄了聰明人的聰明」,讓無一人能夠因著自己的學識而在神的真理上誇口!要不然,如果世上學識的高低等同於屬靈道理的深淺,則人們不禁要自問聖靈在明白真理的過程當中,到底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難道聖靈只鍾愛世上高學位的人?反過來說,人們也不能以為愈愚拙神愈愛。其實神是不偏待人的,祂所愛的是專一尋求祂的人!
人若渴想明白真理,就必須晝夜思想神的話語和祂的創造,以便先將能夠「被想起」的材料存記起來!(約十四26)
茲將今天個人和教會尋得真理最普遍的三種過程略述於下:
1.由「創造」推演至「神性、永能」:
人類憑著神所給的先天條件,由萬物、萬象中推理出神的神性和永能。
★這是一個純理性思維的作用,並不需要任何的屬靈經驗或信仰介入。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19-20)
2.由「個人領受」擴展至「共信之道」:
來自個人單獨的特別領受,導致教會屬靈辯論,進而獲得真確的真理。
★個人「嶄新的領受」+教會屬靈辯論+工作經驗的反思+經節的旁敲。
割禮問題的啟發:並非在同一聖靈的工作下,所有的工人都「隨時、立刻」會有相同的看法。眾人對真理認識的「合一」是漸進的,是透過屬靈的辯論(而非血氣的爭辯)、加上對工作經驗的反覆思想,以及對「間接」經節的推敲,最終所產生的「再生產之苦」的共同結果。
因所處的環境引發保羅思考外邦人是否需要接受割禮的問題(保羅在「外邦」當中,使徒在「猶太人」當中工作)→保羅宣講「已經存在,但仍未顯明的」真理,導致教會的爭論(徒十五1-2;加五11;腓三2,透過這爭論結出了2000年後「不辯自明」的真理果實)→縱然同屬一靈,同歸一體,同是使徒、長老,但眾人對同一問題的看法卻完全的不同,以致意見紛紜,辯論多時(徒十五6-7)→彼得透過在哥尼流家佈道的經驗,導出「我們為何試探神」的推斷(徒十五7-11)→保羅和巴拿巴述說在外邦之地的工作以強化他們的立場→雅各從一個字也不涉及割禮的《聖經》節裡,表達了「個人」的意見(徒十五13-19)→「個人」意見成為「聖靈與眾人」的決議(徒十五28)→保羅單獨的特別領受,終於成為全體的「共信之道」。
「你們念了,就能曉得『我』深知基督的奧祕。這奧祕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著聖靈啟示祂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這奧祕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我作了這福音的執事,是照神的恩賜,這恩賜是照祂運行的大能賜給我的。我本來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然而祂還賜我這恩典,叫我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外邦人,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裡的奧祕是如何安排的。」(弗三4-9)。
如此,神先讓「少數人」,甚至一、兩個人先明白隱藏的奧秘,然後再經由這些先明白的人,逐漸的使「眾人」都明白!
3.由「處處不通」歸結到「應該就是這樣」:
「明白神的旨意」來自於在行動中對周遭屬靈事物的推想。
★在樣樣都可行的前提下,保羅並不再求:「神的旨意如何?」才行動,相反的,神是在保羅竭盡心力的行動中,啟示他神「現在」的旨意究竟是如何。
保羅在工作中有這樣的一段經驗:
「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細亞講道,他們就經過弗呂家、加拉太一帶地方。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他們就越過每西亞,下到特羅亞去。在夜間有異象現與保羅。有一個馬其頓人站著求他說:「請你過到馬其頓來幫助我們。」保羅既看見這異象,我們隨即想要往馬其頓去,以為神召我們傳福音給那裡的人聽。於是從特羅亞開船,一直行到撒摩特喇,第二天到了尼亞波利。」(徒十六6-11)
乍看保羅兩度遭受主的攔阻,人不禁要問:「保羅在行動之前,到底有沒有先尋求神的旨意?或者他只是盲目的行動?」事實上,在「往普天下去」的前提下(即無論什麼地方都是神的旨意、神的吩咐),保羅往那個方向去,都不違背神旨意的。但在每個方向都對的情況下,怎會有「亞西亞」和「庇推尼」的不准?(徒十六6-7)
當保羅正得不著門路,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時候,「馬其頓的夢」介入了,於是保羅和同工經過處處不通的際遇,「推斷」出目前該走的應該就是馬其頓,「以為」神要他們去傳福音給那邊的人聽!(徒十六10),果然就是這路!
從以上三個常見「顯明真理」的過程,我們看見了「推理」在尋找真理和神旨意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理性」與「推理」在一般人的心目中幾乎全然與「信心」及「真理」對立。認為若要談「信心」,就不能談「理性」,若要談「啟示」,就不能談「推理」!也因為被這樣一個太過簡化的觀念所影響,我們不知失去了多少「早應該明白,但仍舊不能明白」的道理;犯了「早不應該犯,但卻仍在錯中團團轉」的錯誤!
以上圖A很清楚的告訴我們:「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羅一19-21)。
保羅認為人若不認識神就犯了無可推諉的錯誤!人不能推說是因為神沒有選召他,也不能推說是因為聖靈沒有感動他!《羅馬書》認為,任何人都可以單純的透過對受造之物的理性觀察,和最普通邏輯的推理,就能夠曉得神的永能和神性!這樣的一個認知過程,並不需要信心或聖靈的介入!
圖B告訴我們,使徒長老「辯論多時」。既然「辯論多時」,當然就表示雖然同飲於一位聖靈,但大家的領受卻完全的對立(別忘了,如果沒有理性和邏輯的作用,一來一往的「辯論」是不可能發生的)。在辯論中,彼得好像恍然大悟的想起了「哥尼流」的恩典,從而推論出(因為神沒有明言的指示)一個結論:「知道人心的神也為他們作了見證,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又藉著信潔淨了他們的心,並不分他們我們。現在為甚麼試探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徒十五8-11)
接著雅各引出一節與割禮全然沒有直接關係的經節,從中導出「不可為難歸服神的外邦人!」的結論,平息了爭議。
圖C是保羅和同工在無路可走的當中,單憑手上握有的已知條件,共同推理得出結論,「以為」(assuredlygathering)神要他們去的地方就是「馬其頓」。
要知道,「理性」和「推理」是神給人類天生具備的條件,只要經由這最基本的條件,「認識神的神性和永能」就成為可能(一個無法運用理性和推理的人,他可以「受洗得救」,但永遠無法認識神的神性和永能)。
講道人講道之時,對「相關」經節的串連和對會眾的「解釋」,不也是根基於因為講道的人與會眾間,有一共同的理性與推理作用?就如同讀者讀這篇文章,如果沒有理性和邏輯推理的作用,怎能一頁一頁的讀下去,並且讀出作者的意思,做出贊同與反對的反應?(下期待續)
真理,一次交付,逐漸顯明(下)──兼論 理性、推理、奧秘、信心 ◎撰文/泊 ◎期數:345期 ◎2006.06號
「理性」與「推理」之所以會讓強調「啟示」和「信心」的人存有戒心,基本上是因為後者以為理性的介入會讓啟示不再那麼的屬靈,會使真理充滿人意。
人常以為理性與推理是屬於有形有質的科學,至於無形無質的真理必然是屬於只有信心和啟示的範疇。問題是沒有理性為基礎的「信心」和「迷信」到底有什麼差異?如果啟示沒有能夠被某種形式推而演之架構起來,怎能去傳達?
試想,不經過理性的思量就全盤接受信仰的人,能夠說得清楚他所信的是什麼嗎?什麼都沒有過濾就相信,和什麼都不信的結果有什麼區別呢?過多穿鑿附會的神蹟必然扼殺了神蹟的真義;將所有的宗教並列全拜,以為「至少拜對了一個」,必然褻瀆了「除了我以外不可有別的神」的創造萬物之神。
另外,試想,如果沒有推理的作用,人怎能去傳達以下的信息:「『因為』人有罪,『所以』需要救恩?『因為』人是罪人,『所以』不能救自己,『必須』由無罪的耶穌基督以祂的『生命』來滅絕『死亡』,完成『救贖』的工作!」
這裡面的字句,都是一個接連一個的「推」下去的,少了一環,思想就中斷了,信息就傳達不出去!還有,當我們傳完福音之後,常希望未信者的反應是:「這福音說得很有道理!」我們是否曾用心想過,在這「很有道理!」中,其實就是聽眾本身的「理性和推理」對福音的正面反應?
要不然,若我們所說的福音是他的理性與推理不能接受的,其反應必定是:「胡說一通!」
事實上,理性和推理的作用不會使真理失去屬靈的精髓,也不會在真理中加添人意,它們在信仰上的作用是來幫助門徒達到真理、瞭解真理!
關鍵是:人給理性和推理的起點材料是什麼!
如果起點材料是在理性之下的世俗知識(比如進化論),必然推出更世俗的結論(否認「創造之神」、「各從其類」)。然而如果起點的材料是在理性之上的「神」之材料,必然能推出超越理性範疇,進入專屬神的「信心」和「啟示」之領域。
就如同上一期所列舉的圖A、B、C,它們的起點材料都是神給的材料(創造、割禮、屬靈經驗、聖經節、以及聖靈的不許),也因而能夠在推理的盡頭,憑著信心進入神的啟示與真理之領域,繼而明白了真理。
雖然屬靈的豐盈是純理性所不能達到的,但卻是理性所能謙卑接受的。
因為以神的材料當起點的理性會承認自己的無知與有限,知道在自己的無知與有限之上,必然仍存有「不可知」、「不可推」的空間。至於以世俗知識為思考起點的理性,則視自己為最高真理的指導,在它之上,空無可討論之事物!不管是神、天使、魔鬼、救恩、罪……等等,在它來說,只不過是一個沒有內容的字眼符號而已!
「奧祕」幾乎成了談論真理「固守己見」的人的避難所。只要一見所談的主題超越了自己所能回答的範圍,或是超越了自己所知道的,一概以「這是奧祕」來當擋箭牌,要人「不要問太多,只要憑信心接受」就行。問題是要接受什麼?去接受這人說也說不清的「己見」為真理?進而將事情講得和這人不一樣的,人都視同「逾越了規矩,強解了聖經」?
既說「奧秘」就說「無從知起」。既然無從知起,人就不可能對「奧秘」有「正確」的瞭解。若奧秘已經蒙神啟示有了答案,就不再是不可知的奧秘了!所以人若說「這是奧秘,無從知起」,他怎能同時在「無從知起」中肯定自己所固守的是正確的?強要別人「憑信心」去接受!果真面對奧秘,我們頂多只能採取「尊重各家意見」的立場,來廣納同工的看法,靜候聖靈更進一步的啟示!
然而,聖經裡所談及的奧祕都是已經或將要被顯明的!
尼布甲尼撒王做了一個隨即忘記的夢,成了無人能知曉的奧祕,可是神卻將這奧祕單獨啟示了但以理。結果,對所有的人來說這夢一直是無從知起的「奧祕」,但對被神啟示的但以理來說,這夢卻是「清楚明白」的事情!所以但以理向王表明:「至於那奧祕的事顯明給我,並非因我的智慧勝過一切活人,乃為使王知道夢的講解和心裡的思念。」(但二30)
人也常說聖經是神寫給他選民的信。想想,當你要寫信給對方時,會寫出他不能明白的字句嗎?果真如此,聖經裡,人永遠不能明白的那些部分,到底有什麼被寫下的價值?寫了不就比沒有寫更糟糕?徒增人的猜來猜去而已!
今天辯論中常出現「奧祕」與「明白」之爭。大部分的起因來於自我為中心的狹窄:因為「我」不知道,所以「你」也不能(或不可能)知道!人慣以「我」為標準來定義「可知」與「不可知」,「奧祕」與「非奧祕」的界線,將真理獨攬為自己的「版圖」,完全失去「神隨己意啟示各人」的氣度。
其實,只要願意仔細的讀聖經裡有關「奧祕」的描述,必定會發現在聖靈永恆不止的工作裡,並不存有「永遠的奧秘」!理由很簡單:神歡喜將祂的奧祕指示祂的先知,告訴祂的朋友!(摩三7;約十五15;創十八17)
聖經裡的「奧祕」,經過禱告和工作中細細的思量,在聖靈的引導下必然能夠被明白!保羅因為懷有「能深知基督的奧祕」之盼望,所以從不畫地自限,反而隨時準備接受神更奧祕的開啟:「惟有神能照我所傳的福音和所講的耶穌基督,並照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祕,堅固你們的心。這奧祕如今顯明出來,而且按著永生神的命,藉眾先知的書指示萬國的民,使他們信服真道。」(羅十六25-27)
因為他確信:「如經上所記『神為愛祂的人所豫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也就是說人無法可知道奧祕),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
……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林前二8-16)
所以屬靈的人不能一面說:「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一面又自打嘴巴的說:「這是奧祕,無從知曉!」
奧祕之所以會密封,是為了要向「外人」隱藏,而不是不讓「自己人」知道!正如同主耶穌所說的:「神國的奧祕只叫你們知道;至於別人,就用比喻,叫他們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明。」(路八10)
所以保羅在寫給以弗所教會的書信裡說:「這外邦人要得救恩的奧祕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如今藉著聖靈啟示他的聖使徒和先知」(弗三4-9),也就是說在古時「外邦人將得到救恩」對眾人來說都是個「奧秘」,無人能夠知曉,但現在對聖徒來說已經是「清楚明白」的事了!
同樣,相信基督的復活,對許多人來說是個「無法瞭解的事」,怎麼想也不能明白,但對保羅來說卻是非常的「真實明白」!(徒二十六25)
奧祕既然能夠被「知道」,就表示說傳達這奧祕信息的人,絕對能夠將奧秘傳達得明白,聽的人也必定能夠聽得清楚。不是嗎?奧祕,在還沒有被清楚講明之前,對聽的人來說是密封的,不知所云。有誰會憑信心去接受「不知所云」?主耶穌所設「撒種的比喻」是個很好的例子(路八4-15)。
至於主耶穌告訴多馬:「你因看見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人有福了。」(約二十29),並不是要多馬「憑空」的拿出(盲目的)信心來相信,而是因為多馬聽了屬靈同伴告訴他所遇見的事,給了他屬靈的真實材料,但多馬卻拒絕依據這些材料來瞭解事情的真象(約二十25)。
同樣,主耶穌復活之後,責備門徒不信,心裡剛硬,並不是因為門徒無法「憑空」相信,而是因為門徒不相信「那些在主復活以後,看見主的人」所做的見證(可十六11-14),拒絕接受屬靈人給的屬靈材料!
「奧秘」不是理性的禁地。「對」和「錯」也不能被簡化成「信心」與「理性」的全面對立。奧秘能不能被解開,關鍵在於能不能憑信心來「思想」(理性作用)屬靈的「啟示」(屬靈的材料),願不願憑信心拿屬靈的話來「解釋」(推理活動)屬靈的事!(林前二13)
靜下心來想想,為什麼我們不稱螞蟻為神?為什麼沒有人尊「愛因斯坦」為神來敬拜?為什麼人不以他自己的父親為救主?……這樣一個完全不違反真理的判斷,需要「聖靈的啟示」或「耶穌基督的呼召」嗎?不,「螞蟻不是神」這樣的一個簡單判斷,對理性來說是稀鬆平常毫不費力的事!
事實上,唯有不運用理性思考的人才有可能指鹿為馬!因為如果沒有了理性的作用,人人都可能自稱為神!如果沒有最起碼的推理邏輯,人人都可能以為別人就是神!
再一次的我們看見了一般人因為不了解理性和邏輯推理的作用,不明白「信仰會偏差」原因不在於「理性和推理」,而在於「起點材料」的選擇。
所以在追求真理或傳揚福音的事上,就產生了一個極矛盾的現象:講道的人用盡了理性和推理的方式來闡述真理的內容(比如,簡單的房子都要有人去蓋它才能夠存在,人怎麼能說這樣偉大的宇宙是「偶然」形成的?),冀求聽眾能夠和他一樣的「清楚明白」,但在這一講章裡,卻又試圖去否認理性與推理在「明白真理」的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視之為偏離真理的肇因,實在可惜!
信心不是來自於「盲目」,信心是來自於「深思熟慮」!
之前所引用過的經節:「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20),告訴我們對「眼所不能見」的神之神性和永能的認識,不是空洞的憑信心去「相信」,而是透過看得見的「受造之物」,理出一個頭緒來。再從「看得見」進入「看不見」的領域。
主耶穌在世上的時候,非常的驚訝百夫長的信心,甚至說:「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遇見過。」(路七9)。試問,可能連《摩西五經》都沒讀過的百夫長,他的信心從哪裡來?毫無疑問的來自周遭事情的「深思熟慮」!
來自從「屬世」進入「屬靈」的領域:「因為我在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你做這事!』他就去做。」所以「主啊,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
保羅不也說了嗎?「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羅八24)。如果所需要相信的事物是看得見的,單用可見之物來表達就可以了,這,還需要信心麼?假設「耶穌基督由聖靈懷孕」,生物學可以表列出來的結果,這樣的結果還需要「信心」去接受嗎?
要相信「聖靈懷孕」,就必須經過理性的「深思熟慮」,繼而超越理性的範圍,進入「信心」裡。這深思熟慮的推理過程可以這樣的被描述:如果耶穌也像所有的人一樣,由兩性結合而生,祂必然與世人一樣為死所綑綁。
所以,倘若耶穌果真是來得勝死亡的話,祂就必須以「非人」的方式來到人間,採取一種讓祂能夠超越死亡的方法降生。所以,「道成肉身」和「聖靈懷孕」在理論上就成為理性所能接受的方法之一。
正巧!這「非人」方式的「道成肉身」和「聖靈懷孕」都被清楚的記載在聖經裡頭,都是屬靈的材料,但其內容卻無法讓「純理性」瞭解。怎麼辦呢?面對這樣一個越不過的最高點,理性在深思熟慮之後,願意暫時放下自己的身段,承認所知的有限,於是一念之間就躍入了「信心」的領域。
進入信心之後,理性重新發揮它的作用。所不同的是從此理性情願服在信心之下,為信心所驅使,拿著屬靈的材料,放棄了「純理性」的唯我獨尊,重新再作以神為依歸的推理,終於得出「聖經無誤,這就是了!」的答案。
既得了答案,就有條不紊的將道理繼續的講清楚:「因為有罪的需要無罪的替他死,所以神就由聖靈懷孕,道成了肉身,成為無罪之人來到世上,以死來敗壞掌死權的魔鬼。
既然無罪,死亡就不能拘禁祂,於是主基督就從死裡復活,成為初熟的果子,賜給世人永遠不死的生命!」這一連串信心的「因為」、「所以」、「於是」,說明了信心在屬靈材料為起點的推理下,毫不含糊,沒有一樣是「盲目」的!
理性是信心的底座,使「迷信」成為不可能,排除了「盲目」與「不分青紅皂白」的相信。理性的極限是信心的開始,信心只有在用盡理性之後才能真正的有根有基。
理性在承認自己的有限之後,引進了無限的信心。信心再回頭拾起卑微的理性,依憑屬靈的材料,再做另類的思考,如此就必能進入「用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之真理道路!
彼得向眾教會提及保羅的書信,說:「要以我主長久忍耐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
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彼後三15-16),反映出了當時保羅所講論的是「前所未有」的道理,並不是所有「飲於同一聖靈」的同工都能明白,也因為不是人人都能明白,所以有些同工就「強解」(扭曲作者原意)保羅的書信,造成保羅更多的困擾。
好像哥林多教會的一些人,對保羅為了闡明真理所寄過去的信視為「又沉重,又利害」、「言語粗俗,知識粗俗」,逼得保羅說:「我本該被你們稱許才是。我雖算不了什麼,卻沒有一件事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林後十10,十一5,十二11),如此對同工所領受的,只因為與自己所認識的不同,就明裡、暗裡,有意、無意的曲解,殊為可惜!
「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萬嶺(包括在道理上也必定「超乎」諸山而不是「受制」諸山);萬民都要流歸這山……。因為訓誨必出於錫安;耶和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是諸山來錫安聆聽,而不是錫安去諸山尋寶!)」(賽二2-3)。所以一次交付的真理,在末後之日,必定會在聖靈的教導下越來越顯明,甚至超越了先知、使徒和前輩的瞭解。
因此,真耶穌教會的工人更應該特別的要求自己,不要重蹈使徒時代的覆轍,對同工「前所未有」的領受,不但要慎思明辨、尊重、研討,而且要避免因為各種原因而隨意曲解,壞了原意,企圖打擊。如此,對尋求真理不但毫無助益,反倒將給自己招來神的不悅,豈可不慎?
保羅在說明「愛永不止息」之後,緊接著說:「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
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糢糊不清(糢糊不清原文作如同猜謎);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林前十三8-12),這段話似乎讓人有「一定得不到『全備』真理」的氣餒,繼而將一切歸入「不定論」裡,因為既說「所知的有限」,當然就不可能是「絕對的真理」!既然不是「絕對」,就「說不定」還有別的答案。
導致一般教會,甚至少數的自家人,也叫我們講得救要道時,不要講得太絕對!又說,人不能將神的救贖大恩過於狹義化,擠成「唯一」。終究,你、我、他所知道的都是所限,怎能拿來當絕對的標準?更何況主再來時,這些有限的都要歸於無有,毫無永恆性,怎能當永生來傳揚?
試想,如果以上的看法這果真是保羅的本意的話,我們實在想不通保羅當時是憑什麼來勸慰、教導教會?保羅怎能以有限的知識和言語來說出無限的「全備真理」(西一25)?怎會要求提摩太要按「正意」(人所知的有限)來分解真理(無限的完全)(提後二15)?
事實上,「真理」是「一次交付,逐漸顯明」,而且「後來」的並不廢掉「先前」的,而是將它「成全」!也就是說「先前的」因為「後來的」來到,而在「後來中」得到更完全的詮釋!
例如,在舊約時期,人必需要獻牛羊以「贖罪」,但當基督來將自己獻上,得勝死亡之後,這「獻牛羊贖罪」的功用就被成全了,同時,這獻祭的律法也在基督裡得到了最完美的解釋,從此講獻祭,不可能不提到基督!所以凡是藉由基督一次獻上而得救贖的人,就不再需要去遵行獻牛羊的律法了!
由此可知,雖然獻牛羊並不用等到末日與主面對面,早在恩典時期就已經顯出了它的「有限」,但這「後來成為有限的」,在律法時期必然是「全備」的。凡不遵守者,將被神永遠的剪除!試想,一個活在律法時期的人,如果事先知道將來會有更完全的救恩來到,於是就看輕獻祭,拒絕遵行。
請問,這人能不能在主耶穌基督成全救恩的時候得著救贖?那沒有遵行「有限的」,等完全的來到之後,還是無法得著救贖!所以保羅所說的「有限」,實際上是指著當時的「全備」。全備到當時人足以拿來當斷是非,論生死的依憑!同時,各時期的「有限」,在救恩中會越來越臻於「完全」,最後滿了基督的身量!(弗四13)
茲以「割禮」為例,用圖表來說明各時期的「有限」都是當時的「全備真理」:願一切榮耀、頌讚歸給賜屬靈智慧的真神,願平安歸給主所喜悅的人。阿們!
▲聯總2005年真理研究會對與本文相關的議題:整合研討之前對真理認識的觀念之議決如下:聖經上的真理是一次交付,逐漸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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