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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聖靈論的重點如下:
(1)
「大水洗時,神的靈自然而然的住進用寶血買來的身體裡頭」(林前六19-20)
(YM〈聖靈住在裡頭和說方言〉)
(2)
「大水洗之後(或之前),人都必須要祈求被聖靈施洗(以說方言為憑據),被聖靈蓋印(弗一13)」(YM〈聖靈住在裡頭和說方言〉)
(3)
「還沒得聖靈的人,聖靈也住在他裡面,他也可以被聖靈充滿」
(YM〈論受洗後的「得到」與「充滿」〉)
TJC信條「受聖靈」即「受聖靈洗」「得聖靈」「聖靈降在身上」
TJC信條第5條:「信受聖靈係得天國基業之憑據,並以說靈言為受聖靈之明證」信條中的「受聖靈」(徒二38/八15/17/十47/弗一13)傳統解釋就相當於「聖靈的洗」同時也是「聖靈降在身上」
(路二四49/徒一8/十一15/十九6)
「得著聖靈」(加三14)
「聖靈澆灌在身上」(多三6)
(謝順道《聖靈論》第9章〈聖靈的浸〉
郭子嚴《真道提要問答》第10章〈靈洗〉)。
表面符合信條「文字」掩飾重大歧異
YM的主張卻是受洗後就有(得到)聖靈,為避免直接牴觸TJC信條「受聖靈」的文字,YM在第(2)點表示還是要求「聖靈洗」以方言為憑據,且用聖靈「內住」來說明他主張的受洗後「有」聖靈,但這卻不能掩蓋YM聖靈論與TJC聖靈論有重大歧異的事實。
已改變「有無聖靈」的判準
事實上,YM已經根本性的改變了TJC對「有,無」聖靈的判斷標準,YM利用信條文字「精簡」的限制,在有客觀憑據(說方言)的「受聖靈」之外,另外發明受洗即「自然有」聖靈「內住」的新理論。
YM「自然有」的聖靈「內住」不以方言為憑據
既然YM認為受洗就有聖靈「內住」,則聖靈「內住」就不是以說方言為憑據,但TJC傳統向來認為一個人若未「受聖靈洗」即不可能有聖靈「內住」受聖靈是聖靈內住的前提,兩者是「同時」或「時間密接」。
「受洗就有聖靈內住」間接否定TJC信條
謝順道長老《聖靈論》就說「拿時間來敘述它的過程,則先由上頭降在人的身上(路二四49)進而住在人的心裡(約十四16、17)」所以主張聖靈內住不以方言為憑據,其實也間接否定了「受聖靈」以說方言為憑據的TJC信條。
聖靈的殿必有聖靈內住?
聖經是否支持YM這種水洗後聖靈自然「內住」的新理論?
YM引用經文是林前六19「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表面看,哥林多信徒的身子作為聖靈的殿,有聖靈內住很自然。
哥林多信徒先「受」了聖靈
但若回到林前二12保羅說:「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這裡的「領受」原文和使徒行傳屢屢出現的「受(λαμβάνω)聖靈是同一字,換言之,保羅認知裡的哥林多信徒是先「受」了聖靈,保羅才再對其談論聖靈
「內住」信徒身子作為聖靈的殿,必須在身上榮耀神的道理。
羅馬書:神的靈「住」在心裡指聖靈在內作主人
另一個更適合說明聖靈「內住」的經文是羅八9「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本節「住」的原文οικεω(居住)有更強烈的「聖靈在裏面作主人,不是作客之人」的意義。
保羅讀者已「受」兒子的「靈」
但保羅在八15隨即說明,這些有聖靈內住的人,其實已「受」了聖靈「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這裡的「受」字原文也是「受」聖靈的λαμβάνω這字,而奴僕的「心」兒子的「心」在原文都「靈」
字,從羅八23節及平行經文加四6「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也可以看出這裡「受」的這「靈」是指聖靈。
羅八26「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
禱告」,更可能是指向「方言」禱告,把握保羅真意,而非改變「受聖靈」的判斷標準!
YM說:「一個沒有神靈住在裡頭的人,能被稱為神的兒子嗎?」情感上,我們很難接受「未受聖靈」的信徒不是神的兒子,不是屬基督的,但正確的做法不是去改變受聖靈的判斷標準,而是弄清楚保羅在羅馬書的真意。
保羅不是改變以「信耶穌」做為神兒子的判準
保羅在加三26說「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林前三23「並且你們是屬基督的,基督又是屬神的」約一12也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所以「相信耶穌基督的」就是神的兒子,羅馬書八章
不是改變以「信耶穌」做為神兒子的判準,而是用「在聖靈裡」(羅八9)
這種聖靈對神兒子身份的「額外」見證(羅八16「與我們的心同證」)要讀者認清他們「屬基
督」「神兒子的身份」切不可再回到「屬肉體」(羅八9)的生活。
羅馬書八章主旨不是在討論「有無聖靈」的判斷標準,保羅在羅八章的主旨並不是提出一個判斷誰是「神兒子」的新標準,更不是在討論要根據什麼「標準」判斷「有無聖靈」。
從「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羅八9)逆推成所有信徒在「受聖靈」前已有聖靈「內住」,這種用「逆推法」建立聖靈教義的方法,不但不符合保羅原意,也非常危險。
楊約翰長老:有聖靈就有印記,不存在內住卻未蓋印的狀態
其實YM父親楊約翰長老在《聖經要道》第14章〈靈洗〉也不支持YM把羅八9「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解為「只要受洗就必有聖靈內住」楊長老對這節的解釋是聖靈的「印記」效果,證明「受聖靈」的人是「已經屬神」也就是聖靈對神兒子身份的「額外」見證,而不是如YM所說存在一個受洗後聖靈「內住」卻尚未被聖靈「蓋印」的狀態。
約翰壹書:先受「恩膏」而後「內住」
約壹二27也是相同邏輯「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裡的「受」恩膏和「受」聖靈原文是同一字「常存」的原文μενω新譯本譯為「在你們裡面」現代中文譯本譯為「跟你們同在」同樣是先受「聖靈」(恩膏)再有「內住」。
未「受」聖靈,遑論「長住」?
新約所有聖靈「內住」的經文(羅八9/11/林前六19/提後一14/雅四5/彼前四14/約壹二27)所強調的不外是聖靈並非「暫住」而是「像在自己住處那樣地長住下來」所以羅八9的「住」和保羅在林前七12/13形容夫妻情願同「住」是同
一字οικεω若未先「受」聖靈,先讓聖靈進入,遑論「長住」?
還沒得聖靈的人也可以被聖靈充滿?
接著談YM的第(3)點「還沒得聖靈的人也可以被聖靈充滿」。
YM引弗五18「不要被醉酒(狀態)但要被聖靈充滿」YM說「所勉勵的對象是教會全體,而不單是『得』聖靈的人」。
以弗所信徒已受聖靈「印記」
但如果看上下文,就會發現保羅在四30對以弗所信徒說「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一13更指這些信徒「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YM既不否認受聖靈「印記」以說方言為憑據,怎能從弗五18得出「還沒得聖靈」(以說方言為憑據)也可被聖靈充滿的結論?
「安慰劑」無濟於事
YM受洗後「自然有」聖靈「內住」還沒「得聖靈」也可以被聖靈充滿的理論,美其名是避免「撕裂族群」,但其實只是YM開的「安慰劑」因為即使接受YM那一套受洗後自有聖靈「內住」的理論,即使YM「掛保證」很多人還是感受不到他所說「內住」聖靈的「同在」一樣覺得靈性枯萎,事奉沒有能力,肉體爭扎無法勝過!
未「受聖靈」,哪來聖靈的「見證」?
但保羅在羅八16說,這「內住」的聖靈,是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林後一22也說「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弗一13更指明是「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若未「受聖靈」哪來聖靈的「同證」?哪來預嚐將來基業滋味的「憑據」?
未經認證的「無聲」聖靈?
YM也說,就算有他「自然有」的「內住」聖靈,還是要求「聖靈洗」還是要「被聖靈蓋印」換言之,YM承認他這「無聲」的「內住」聖靈,等於是「未經認證」沒有「憑證」!
使徒行傳所無的「二階段」理論,治絲益棼!
細讀使徒行傳初代教會的聖靈經驗,哪來YM所說的這種「先有內住」「後受聖靈」的記載?發明這種「受聖靈」之外「自然有聖靈」的聖靈「二階段」理論,不但欠缺強有力的經文依據,更是「治絲益棼」了。
用信心支取是唯一途徑
「受聖靈」作為神的「應許」支取這應許的唯一途徑就是信心!應許實現的主權在神,時間在神,有時有信心可能仍未得著所應許的(來十一39)但這就是「信」的本質。
約翰福音說的很清楚「受聖靈」(約七39)的人「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約七38)這腹中湧流的江河,絕非靠人智推理可尋求的虛假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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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對結聖靈果的看法是「凡受洗過後的人,不管是不是已經受聖靈說方言了,都要靠住IN在裡頭的聖靈結出聖靈的果子來!」
(YM〈洗腳不是為了「與主有分」兼論聖靈〉)
「神重生的兒子,必然有聖靈住在他裡頭….他就應當立即(無需等待說方言)靠著這在他裡頭的聖靈,求充滿,出果子來!」
(YM〈敬覆小子大姐/大哥〉)
「受洗後聖靈自然內住」不合經訓
YM的理論依據是「身體得贖之後就有聖靈在裡頭」「神重生的兒子,然有聖靈住在他裡頭」這不同於TJC傳統認知的「受洗後聖靈自然內住」說,我在前文〈治絲益棼的YM「聖靈論」〉也已指出這種聖靈「自然內住」再求「受聖靈」印記的「聖靈二階論」與經文不合之處。
回顧TJC歷史文獻
進行經文探討之前,我們不妨先從TJC的歷史文獻看看YM所說受洗後自然有聖靈內住,可「靠住IN在裡頭的聖靈」結聖靈果,這說法是否有TJC傳統的支持?
萬國更正教報:受靈洗必多結善果
1919年11月22日萬國更正教報第三次出版,在〈據聖經達羡慕靈洗的信徒書〉說「各會中所行的洗禮是水洗不是靈洗,當年信徒多以靈洗為寶貴,以方言為定憑,也必多有能力,願作見証又結許多善果」。
此文很清楚的指出受「靈洗」以方言為憑據,且其後的結果是有能力及「多結善果」。
神命萬國更正教綱目:不能按手使人受聖靈怎麼能結果子呢?
1923年湖南長沙真耶穌教會印的〈神命萬國更正教綱目〉第八條也說「教會不能按手使人受聖靈怎麼能結果子呢?…. 若沒有聖靈,怎能有好行為呢?」,
同樣是先「受聖靈洗」再「結聖靈果」
楊約翰長老:聖靈先「澆灌」然後「結佳果」
YM父親楊約翰長老1960年初版的《聖經要道》第14章〈靈洗〉對加五22/23「結聖靈果子」的說明也是「等待聖靈從上澆灌下來,曠野就變為肥田,結出各樣佳果」。
請問未被聖靈「澆灌」未「受聖靈洗」前,曠野又如何變肥田?如何結出聖靈果?
加拉太各教會已「受」聖靈回到加拉太書五22論「聖靈所結的果子」保羅的讀者加拉太各教會也不是未「受」聖靈之人,三2說「你們受了聖靈」14節說「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2節的「受」和14節的「得著」在原文都是「受」聖靈的λαμβάνω這字。
所以YM未受聖靈洗就有內住聖靈,就可「靠住IN在裡頭的聖靈結聖靈果」這說法,既不符合TJC傳統認知,也不符保羅在加拉太書談「聖靈所結果子」的原意。
不必否定非基督徒善行的價值
但這不是否定非基督徒善行的價值,也不是主張尚未受聖靈的基督徒可以不必「結果」外邦人也有善行,如舊約摩押女子路得對婆婆拿俄米的照顧,新約哥尼流的賙濟百姓(徒十2)這樣的善行也蒙神「悅納」如彼得所說的「我真看出
神是不偏待人,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徒十34-35)。
不是所有「善行」都蒙悅納
只是,不是所有的「外表」看來是「善」的「善行」都蒙悅納,因為人看外在,神看內心,某些「大善行」可能出於沽名釣譽,換取「功德」的血氣,其動機未必蒙神喜悅,即使真是蒙悅納的「善行」也不是可以「靠」此善行得救。
非基督徒行善動力仍來自神
外邦人能行善,其動力來源仍是出自神,保羅說「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
或以為非」(羅二14-15)這「是非之心」就是神刻在所有人心中的「良心」!
回應神所刻「是非之心」指引的「普遍恩惠」
人墮落後,受罪污染的良心雖不健全,但未得贖,重生之人若願順服神所刻「是非之心」行事,這是出於神的「普遍恩惠」對這種回應神所刻「是非之心」指引的「善行」不必全面否定其價值,只是要知其限制,也不可能以此「換取」救恩。
聖靈未普降前,舊約聖經就強調「結果」
至於已受洗,尚未受聖靈的基督徒,必須了解「結果」這種「生命的改變」是神對「信徒」的要求,不論是否受聖靈?早在舊約聖靈未普降前,聖經就強調「結果」如「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詩一3)其動力則是來自「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詩一2)。
福音書告誡「不結果」的下場
新約對「結果」則更加重視,福音書屢屢告誡「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太七19)「以後若結果子便罷,不然再把他砍了」(路十三9)「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約十五4)因枝子若沒有「改變生命」結出果來,就形同枯枝,只有被剪去的命運。
新約書信也要求「結果」
新約書信也強調「結果」重要性「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西一10)「並且我們的人要學習正經事業,預備所需用的,免得不結果子」(多三14)「你們若充充足足的有這幾樣,就必使你們在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不至於閒懶不結果子了」(彼後一8)這是基督徒生命必然要有的見證!
「結果」動力來自「信心」
這種「結果」的要求,是延續舊約神對「生命品質」及因此生命而有的行為表現的重視,如「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詩一一九1)「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哀三40)但其動力不是出自人的「血氣」而是出自「信心」保羅就說「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有可誇的,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羅四2)。
「結果」是「信心」回應神的呼召的果實
雅各也說「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二17)「結果」是「信心」回應神的呼召所結出的果子,是對聖靈「引導」的順服,受洗後應「結果」(生命改變)必須以「好行為」榮耀神(太五16、約十五8)的要求,不分受聖靈與否?聖靈的「引導」更是從基督徒歸向主就開始(林前十二3)因此「未受聖靈」絕非「不結果」的藉口。
「聖靈果」的提出是正面的要求不是負面的否定
保羅在加拉太書五22特別提出聖靈的果子,不是否定未受聖靈不能結果,或認為未受聖靈不必結果,他是正面要求,已受聖靈的加拉太諸教會信徒,必須順聖靈撒種,順著聖靈而行,讓聖靈在心內作主。
「聖靈果」「光明果」非果子本質有何不同靠聖靈結「聖靈果」與憑信心結「善果」在動力上雖有區別,但應該不是果子(好德性)有什麼本質的不同,而是「聖靈果」更強調是基於聖靈「澆灌」後,聖靈作為內在屬靈能力,在人心內作主所產生的結果!
就像弗五9提到「光明所結的果子」不是該「光明果」的美德與「聖靈果」有何不同,而是強調這是行在光明中的必然結果。
「聖靈果」如有「不同」,在於「穩定」的生命品質
另外,從保羅所列「聖靈果」的特性,更強調聖靈果是一種「內在生命的流露」是一種生命被聖靈主宰下的「穩定」生命品質,而不是「日行一善」那種「累積點數」「計算功德」「人前謙遜,人後未必如一」不夠「穩定」的善行。
未受聖靈就結果配得更大尊重
未受聖靈就能順服神旨,行出善果,發出基督徒馨香之氣,配得更大的尊重,因他們用行為印證了真實的信心,見證了信仰帶來「生命」的改變!只是要注意能行道的「信心」也是神所賜,以沒可誇口的,於受了聖靈若還是以自我為中心,不能結出聖靈果,是辜負了神所賜的聖靈,讓聖靈擔憂(弗四30)。
「滿有聖靈」才能結「聖靈果」
受聖靈後,讓內住的聖靈在心中作主,「聖靈充滿」,此方能多結善果!新約的「聖靈充滿」從原文用字可以歸納出兩種型態:
一是πίμπλημι:外面的充溢(徒二4/四8/31/九17/十三9/路一15/41/67)!
一是πλήρης:裡面的充滿(徒六3/5/徒七55/徒十一24/路四1)
和「結聖靈果」有關的就是「裡面的充滿」/新漢語譯本也將原文這字都譯為「滿有聖靈」/這種狀態是要透過順服及靈交才能達成!
不要虛偽的安慰,求聖靈賜下才是正道!
未受聖靈前,基於順服神的旨意,依然應該以信心回應信仰,努力行善,因「結果」是神普遍性的要求。
YM主張的「未受聖靈,靠IN在裡頭的聖靈結聖靈果子」論,這種自我安慰的「內住聖靈」不能給人真正的力量,也無助於行道,結果,反讓人減少對聖靈的渴慕,還不如謙卑渴求真正聖靈的賜下,才是讓基督徒更能滿結果子,流露「穩定」生命品質的正道!
註:本文靠聖靈結「聖靈果」與憑信心結「善果」就果子本質上並無不同,「聖靈果」如有「不同」是在於強調這是一種生命被聖靈主宰下呈現的「穩定」生命品質。
以上個人的初步意見並非TJC官方立場,我的意見也非定論,我隨時開放心胸,樂於依照更合乎聖經的意見來自我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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