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詩篇五十篇7~23節
在舊約時代,獻祭不單是真神對以色列百姓個別的要求,也是對整個以色列民族的要求!獻祭基本種類有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富有人家獻上牛羊,貧苦人家獻上斑鳩,鶵鴿或是一把麵,國家的獻祭由祭司主持,個人的獻祭也需要祭司彈血並燒掉祭物,獻祭主要目是贖罪和感恩,以色列百姓也透過獻祭事奉真神。
到了新約時代,因基督一次獻上,每一位基督徒都可以坦然無懼來到真神施恩寶座前,我們可以獻上什麼祭呢?
希伯來書十三章15~16節說: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真神!又說: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真神所喜悅的!
信徒用唱歌或以口述說真神的恩典來讚美祂,如聚會中唱詩和作見證,就是:以頌讚為祭獻給真神!
連加恩醫師放棄台灣的優渥生活到非洲布吉那法索行醫並蓋孤兒院,這就是行善和捐輸的事,這樣的祭是真神所喜悅的。
新約還有另一種祭也是真神所悅納的,就是羅馬書十二章1節:獻上自己當作活祭,也就是重複不斷的獻上自己,在生活中順從真神!
以上是新約時代信徒可以獻上的祭。
詩篇五十篇又稱為「先知詩」詩中真神以第一人稱說話,有如先知傳達真神的旨意,教訓和應許,目的是對百姓提出警告,呼喚他們悔改以免日後受審!
真神的慈愛,讓祂不會突然審判以色列百姓,因此事先對他們提出警告,祂警戒祂的百姓要按著祂的心意獻祭,以免日後遭受刑罰。
真神在經文中從三方面提醒以色列百姓再思獻祭的事:
第一,指出獻祭的錯誤觀念
第二,曉諭獻祭的真正意義
第三,警戒人要按正路而行
真神說:我並不因你的祭物責備你,你的燔祭常在我面前(第8節)
可見以色列百姓的祭物沒有問題,問題在於:獻祭的人!獻祭的百姓錯誤的以為真神靠他們的祭物生活,以致於他們看重祭物勝於看重神自己!
我不從你家中取公牛,也不從你圈內取山羊,因為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9~11節)
真神根本不需要以色列百姓獻這些牛羊,因為一切牲畜都是祂的,真神要的是人內裡的敬虔,而不是獻祭的外表。
當掃羅與亞瑪利人打仗,真神吩咐他要滅盡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掃羅卻保留亞瑪力王的命,又留下許多上好的牛羊說是要獻祭給真神,卻完全違背了真神的命令,掃羅王這樣做令真神憎惡!
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母耳記上十五章22節)
當以色列百姓把獻祭當作整個對真神當盡的責任,而忽略聽從真神的話語時,真神就厭煩他們的獻祭。
首先要感謝真神!
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真神(14節)
舊約裡向真神的感謝是包含在讚美中,因此無論我們用詩歌讚美真神或以口述說真神的恩典,都算是對真神的感謝,當我們讚美或感謝某個人時,是在表達積極肯定對方,同樣的當一個人讚美或感謝真神時,就是在表達肯定真神在我們生命中的作為。
真神看重祂兒女對祂的感恩,路加福音十七章記載,耶穌來到加利利與撒馬利亞的邊界時,醫好了十個長大痲瘋的病人,最後九個人都走了,只有一位撒馬利亞人回來感謝耶穌,耶穌說: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嗎?那九個在哪裡呢?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真神嗎?
(路加福音十七章17~18節)
我們的真神不是要求回報,而是要祂的兒女心存感恩!
洪寬可在《心靈轉個彎》一書中說得好:
心靈豐富的人以感恩過生活
心靈貧乏的人以不平度一生
又說
會感謝的人將會感謝不盡
會讚美的人必然讚美不息
感恩的心就像信心一樣會不住增長(歌羅西書二章7節)我們若立志操練,便可以使我們成為隨時向真神獻上感恩的人!
其次向真神還願
14節下半節: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
這裡的還願不同於民間的還願,民間的還願是許多人到廟裡:求平安/求健康/求發財/求他們的神明保佑/然後許願!
他們所許的願常是當時所公認的善行/重禮/祭祀/唱戲/吃素/放生……等,這種還願不是信奉比較像是交易!
人們若向真神許願就要向真神謹守遵行,還願祭當中的「願」字本身含「誓願」的意思,就是口頭向真神所許之願,當誓願得償心裡喜樂,信徒自然向神獻上祭物以表達感恩,這便是還願祭!
人沒有受約束要向真神發誓願,不這樣作並不會有罪。
你向耶和華-你的真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為耶和華─你的真神必定向你追討,你不償還就有罪,你若不許願,倒無罪(申命記廿三21~22節)
因此信徒應避免冒失的許願。
最後便是要榮耀真神!
以賽 亞書廿五章3節:剛強的民必榮耀你!
「剛強」在這裡是指人在爭戰中或較力中得勝,得勝是由於耶和華的幫助!
本詩15節真神說: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
患難之日常是人們和環境較力的時候,如果信徒在患難之日求告真神,真神必搭救並幫助他勝過環境,這就是榮耀真神!
杏林子因類風濕性關節炎以致全身關節百分之八十損壞,生活極其困苦,但她沒有詛咒生命,反而洋溢了對生命的歌頌和熱愛,這便是榮耀神!
保羅說: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立比書一章20節)
真神警戒以色列百姓要聽真神的話,創世記廿六章5節: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指的就是遵守真神的吩咐和命令/律例/法度!
聖經裡有一個原則就是:順服蒙福!背逆受詛!
這個原則在申命記寫得更清楚,以色列百姓因著順服,攻下了牢不可破的耶利哥城,因亞干不聽真神的話,收藏了耶利哥的寶物,以致在攻打艾城時慘遭滑鐵盧!
本詩16~17節真神說: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約呢?其實你恨惡管教,將我的言語丟在背後!
真神在這裡斥責惡人,也就是這獻祭的百姓口是心非,口裡說守律例,遵守與真神的約,並且獻祭,事實上是把真神的話語置諸腦後!
詩篇一一九篇9節:少年人用什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
獻祭的百姓如何離開惡行?惟有聽從神的話!
真神也警戒以色列百姓要遠離惡事。
18~20節中有關惡事的名詞,包括盜賊/姦淫/惡言/詭詐/毀謗/讒毀共六個,其實以色列百姓的惡不只這六種,真神把這些事擺在他們眼前,不只要責備他們也要他們思想這事,免得日後被撕碎無人搭救!
真神形容約伯是一位敬畏神遠離惡事的人!
箴言第三章也說:要敬畏耶和華遠離惡事,獻祭的人惟有真正敬畏真神,自然遠離惡事,他們所獻的祭才會蒙真神悅納。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為討人的喜悅,在真神沒有吩咐的情況下獻祭(就是獻凡火)因此被火燒死!
在高位者一定要遵守真神的原則,否則不免被真神降下的火燒死,因為真神在親近祂的人中要顯為聖(利未記十章3節)
舊約時在聖殿中最親近真神的人是祭司,現今在教會中,一般說來最親近真神的人就是牧師,傳道人,在教會服事的神職人員,不可違反真神的原則,因為有地位的人,違反真神的原則是可怕!
求神幫助我們!透過聖經的教訓以及聖靈的保守,使我們按真神的心意獻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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