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13年2月25日 星期一

(30則之03)不要與人擊掌,不要為欠債的作保(箴言二十二章26~27節)

1.
不要與人擊掌
不要為欠債的作保
你若沒有什麼償還
何必使人奪去你睡臥的床呢
(箴言二十二章26~27節)

這一節告訴我們
不要為他人作保

2.
我年輕時候住高雄
有一天早上出門
發現家斜對面的門上
有一張紅色的貼條
我就近一看
是法院的封條

後來查問才知道
這戶是因幫人作保
被保人生意失敗落路
房子就只好被法院查封

3.
中國字很有意思
保字是一個人加一個呆
也就是
保人是個呆人

4.
我常想

為什麼要人作保
可能原因之一是

這人想作超過自己能力的事
那為什麼要作超過能力的事

我的推論是:

這人想賭一把囉!
於是把親朋好友拉進來
賭一把!

賭贏了皆大歡喜
賭輸了大家倒霉

5.
只作自己能力所及的事
不要請求別人作保
也不要幫別人作保

想想自己並不是一個人
不要連累家裡其他的人


http://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0428676031&ref=tn_tnmn#!/photo.php?fbid=558550410835910&set=a.232099510147670.67708.100000428676031&type=1&theater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