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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6日 星期二

(30則之04)你先祖所立的地界,你不可挪移(箴言二十二章28節)

1.
你先祖所立的地界
你不可挪移

在申命記十九章14節也說

在耶和華─你神
所賜你承受為業之地
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
那是先人所定的

2.
摩西時代
以色列人渡約旦河之前
在以巴路山
宣佈咒詛的事
(申命記二十七17):
挪移鄰舍地界的必受咒詛!

3.
這裡是說
不可侵犯霸佔別人的土地

所以何西阿書五章10節說:
猶大的首領如同挪移地界的人
我必將忿怒倒在他們身上

4.
舊約認為地界是別人的所有
不可挪移
所以約伯記二十四章2節說:
有人挪移地界
搶奪群畜而牧養

5.
以今天的角度來看
先人所留下來的信仰
我們不可挪移
不可改變起初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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