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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8日 星期一

景美教會讀經進度20130408出埃及記第29章

出埃及記29:1-46

出 29:1

你授聖職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立他們作祭司事奉我,你應做的事如下:要取一頭小公牛和兩隻沒有殘缺的公綿羊!

現代中文譯本用「授聖職」而在和合本以及台語聖經都用「成聖」乃是指分別為聖以擔任祭司,成聖這動詞的主詞是真神(29:44)意思是使人成聖的是真神而不是儀式或是主持儀式的人或物!

既然不是通過儀式或是主持儀式的人或物來使人成聖,但外在的莊嚴儀式或禮拜卻是在表明人對真神的仰望和敬畏態度,同樣地,一對要結婚的新人,不會穿著拖鞋,嚼著檳榔舉行結婚的誓約,而會以端正的態度看待誓約的時刻!

出 29:2
要用最好的麵粉烤些無酵餅,調油製的無酵餅,又烤些塗油的無酵薄餅!

在獻祭時,所選用的牲畜必須是最好的,象徵被授職的祭司,也是完美無暇地獻給真神,因此,授職前,祭司必定要先洗濯及獻贖罪祭,藉此象徵得潔淨,然後才能穿上聖衣,擔任聖職,獻真神所悅納的祭!

也因為是這樣,在後來的發展上就規定:揀選祭司的對象必須是身體上沒有殘缺者才可以(利未記21:17-21)

延續這個基本觀念,除了揀選出來的祭司是身體完好的以外,進一步在獻祭牲品的規定上,就和揀選祭司一樣!

獻祭的牲品,也必須是「沒有殘缺的」,麵粉要用「最好的」,這些都表明了一個基本的思想:獻給真神的是最好的!

出 29:3

把這些餅裝在籃子裏,在你獻小公牛和兩隻公綿羊時帶來給我!

出 29:4

你要把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帶到聖幕進口處來,吩咐他們沐浴!
亞倫和他的兒子進入聖幕之前,必須要先「沐浴」所謂沐浴並不是一般的洗澡,而是一種特別的潔淨儀式!

依照出埃及記30:20的規定是:洗手和洗腳!因為手會接觸到祭物,腳表明的是站在神聖的地方,整體來說,雖然只是洗了手腳但意思是潔淨身體,去除禮儀上一切污穢的象徵,好使獻祭的行為成為聖潔,這樣的動作同樣在表明祭司所職司的獻祭禮儀是聖潔的意思!

出 29:5

然後要給亞倫穿戴祭司的聖服─內袍,掛著以弗得的外袍,胸牌,和帶子!

出 29:6

把刻著『聖化歸屬上主』那聖牌繫在禮冠上,然後替他戴上!

出 29:7

再拿聖油倒在他頭上,按立他!

用油膏立亞倫,成為後來被揀選為以色列王的一個記號,就是油膏一個人,代表著這個人是被真神揀選的領袖人物!例如先知撒母耳用油膏掃羅,大衛為王(撒母耳記上10:1、16:13)

詩篇的詩人寫這樣詩說「弟兄姊妹和睦相處是多麼幸福,多麼快樂!這好比珍貴的香液,從亞倫頭上流到鬍鬚又流到他的衣襟」(詩篇133:1-2)

這首詩描述亞倫受油膏成為一位大祭司,是尊貴美好,就像和睦的兄弟姊妹共同生活在一起般的幸福,這樣,一個人被油膏立為真神的祭司,或是被真神揀選的人,民族,他們與真神的關係也將是這樣香味四溢!

出 29:8

你要把他的兒子們帶來,替他們穿上內袍!

出 29:9

束上腰帶,戴上帽子,這便是授聖職給亞倫和他兒子們的規例,們和他們的後代要永遠作祭司事奉我!

29:1-9的儀式:獻祭,加袍,膏立,祭司就任的禮儀要重複地執行「七天」!「七」象徵神聖和完全,換言之,祭司的職務是一項神聖工作,因為是帶領人認識真神,回應神的愛,所以,擔任祭司的基本條件就是要有純潔的心與神聖的使命感!

29:10

你要把公牛牽到聖幕前來,吩咐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按手在牛的頭上!


29:10-14

是有關贖罪祭的記載,祭司雖然被揀選出來,但是他們也是人,有人的軟弱,也會犯罪!在膏立他們給予有神聖的職責之前,也會想到他們也有人軟弱,犯罪的部份,因此,為他們設立這樣的條例可以幫助他們先行悔改,贖罪,然後才膏立他們成為祭司,後來也引伸為祭司在犯罪後的贖罪條例!

出 29:11

就在聖幕進口處,在我面前,把公牛宰了!

出 29:12

要拿一些牛的血,用指頭抹在祭壇上那四個凸起的角上,把剩餘的血倒在壇腳!

用牛的血抹在祭壇凸出的角,「抹血」在壇角,很明顯的是在表明:贖罪是用生命的代價取得,不能隨便,我們也可以從這裡想到耶穌基督為我們人類贖罪,其代價就是用他的生命流血在十字架上!

出 29:13

然後把那包著內臟的脂肪,肝的最好部份,和帶脂肪的兩個腰子,在祭壇上焚燒獻給我!

要將牛內臟最好的部份獻出來,整個看來就是這樣:將最好的部份獻給真神,包括獻贖罪祭也是一樣!

出 29:14

但是公牛的肉,皮,和腸要在營外焚燒,這是祭司的贖罪祭!

出 29:15

你要牽一隻公綿羊來,吩咐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按手在羊的頭上!

出 29:16

把公綿羊宰了,然後拿一些羊血灑在祭壇的周圍!

出 29:17

你要把公綿羊切成碎塊,洗淨內臟和後腿,放在頭和其他碎塊上面!

出 29:18

把整隻公綿羊放在祭壇上燒,作燒化祭獻給我─上主,這火祭的香味是我喜悅的!

「燒化祭」的條例中,是將兩隻中公綿羊中的一隻「完全」奉獻給真神,所謂完全,是指包括內臟都不存留之意,是整隻都獻上燒化,而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要按手在羊頭上,表示認罪的一種象徵,這就是所謂的燒化祭!

出 29:19

你要牽另一隻公綿羊來,吩咐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按手在羊的頭上!

開始是獻上另外一隻公綿羊,這就是所謂的獻「平安祭」!

此儀式和利未記14:14-17關於痲瘋病人潔淨禮的儀式相同,但是用在祭司身上表示是特別的,就像一個痲瘋病人已經完全潔淨了一樣,一個祭司人員原本是有罪的人,最重如同痲瘋病人,在獻上平安祭後,他已經變成一個全新的人,是潔淨過的人,完全歸屬於真神!這代表著祭司在真神面前應該要完全潔淨,只聽從真神的話語行事!

出 29:20

把公綿羊宰了,然後拿一些羊血抹在亞倫和他兒子們的右耳垂上,也抹在他們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腳的大拇指上,其餘的血要灑在祭壇的四周!

這隻羊的血灑在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的右耳,右手拇指,右腳拇指,要表明的意思乃是:他們的耳朵只聽真神的話,手只做真神交代的事,腳只行真神指示的路!

我們是被真神分別為聖分的子民,應該依照真神的旨意行事,祭司的職務就是一項神聖的工作,因為是帶領人認識真神,回應真神的愛!所以,擔任祭司的基本條件就是要有純潔的心與神聖的使命感,宗教改革有一項信仰告白—「信徒皆祭司」因此信徒也是真神所呼召來作祭司的服事,我們看到摩西遵照真神的指示,設立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為祭司時,用羊血抹在他們的耳朵,右手的大拇指,右腳的大拇指上,用來表明他們的一生,無論是說話,行事,以及舉動都將依照神的旨意去說去做去行!他們一生一世只聽從真神的話,這是多麼重要的信仰告白啊!
一個受過洗的基督徒也應該有這樣的信仰告白才對,這至少也表明了一件事:我們願意一生一世,無論是心中所思所念或是言行舉止,都願意遵照真神的旨意去行!這應該做為我們受洗的信仰告白,如果我們的心中沒有這樣的念頭,受洗對我們的信仰而言就沒有甚麼意義了!

出 29:21

要拿一些祭壇上的血和一些聖油灑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也灑在亞倫的兒子們和他們的衣服上,這樣,他和他的兒子們,以及他們的衣服就都聖化歸屬我!

出 29:22

你要切下公綿羊的脂肪,尾巴,包著內臟的脂肪,肝的最好部份,兩個帶脂肪的腰子和右腿!

出 29:23

要從奉獻給我那放無酵餅的籃裏拿一塊餅,一塊用油做的餅和一塊薄餅!

出 29:24

把這些食物都放在亞倫和他兒子們手上,作特別祭物獻給我!

和合本和台語譯本聖經在29:24,26都說到這些祭物要作為「搖祭」在現代中文譯本沒有用這樣的 詞字,而用「特別祭物」所謂搖祭乃是一種動作,就是將祭物先交給亞倫或他的兒子們,在祭壇上舉高向天獻給神!表示已經獻給神了,然後放在祭壇上, 再從祭壇上取下來,作為祭司們的食物,這種動作上的轉換稱之為「搖祭」(利未記23:20)

出 29:25

然後你要從他們手中把食物接過來,放在祭壇上燒,作燒化祭獻給我─上主,這火祭的香味是我喜悅的!

出 29:26

你要拿公綿羊的胸肉作為特別祭物獻給我,這一份祭肉就是你的!

出 29:27

那在授聖職給祭司時用過的綿羊的胸肉和腿,都要聖化,作特別祭物歸給我,然後交給祭司們

出 29:28

我不改變的定例是:當我子民獻平安祭時,牲畜的胸肉和腿要給祭司們,那是我的子民獻給我─上主的特別祭物!

出 29:29

亞倫死後,他的聖服要傳給他的子孫,讓他們在接受聖職時穿!

由於亞倫和他的後裔都要世代相傳成為祭司人員,因此,亞倫穿過的衣服就必須成為傳承的重要的證據,因為他的衣服是具有「大祭司」的象徵,所以跟一般祭司穿的衣服不一樣,這就變成一個很特別的傳統:就是在以色列,祭司乃是傳承給後代子孫,但國王並不一定要由後代子孫繼位!

出 29:30

那繼承亞倫作祭司的兒子,在他來到聖幕內,在聖所事奉我的時候,要穿這些聖服,一共七天!

出 29:31

你要把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接受聖職時用過的公綿羊肉拿到神聖的場所去煮!

出 29:32

他們要在聖幕門口吃這羊肉和籃子裏的餅

出 29:33

他們也要吃在授職的赦罪禮用過的食物,只有祭司可吃,因為這食物是聖的!

出 29:34

如果有肉或餅到早晨還沒吃完,就得燒掉,不能再吃,因為這食物是聖的!

出 29:35

你要照我所吩咐的一切,為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舉行就聖職典禮七天!

祭司傳承的典禮要舉行七天,利未記8:33也清楚記明舉行這個禮儀時,承傳者要「留在聖幕門口七天,不可離開,等到完成按立的禮儀」「七」這是具有神聖內涵的數字,用在大祭司傳承的禮儀上,表明了這職務的神聖,也因為是要表明神聖的關係,所有的祭物絕對不准留存到隔天,以免因為朽壞掉而使得神聖的祭壇變成不潔淨的地方!

出 29:36

每一天,你必須獻上一頭公牛作贖罪祭,使祭壇潔淨,然後用橄欖油塗抹祭壇,使它成聖!

潔淨壇的目的:祭壇是出於人手所造,故被視為「不潔」因此每天需要獻上贖罪祭,並用膏抹壇,使之成聖!

出 29:37

你要每天這樣做,一連七天,使祭壇完全成聖,凡接觸到祭壇的人或物都會被神聖的威力所傷!

出 29:38

你要每天在祭壇上獻兩隻一歲大的小羊,不可間斷!

29:38-46

是整個祭司條例的總結!除了強調祭司工作上的重要性之外,也表明真神與以色列人民之間的關係,透過獻祭的行為表明真神乃是他們永遠不改變的生命之主!

出 29:39

早上獻一隻,傍晚獻一隻!

出 29:40

獻第一隻羊時應同時獻一公斤細麵粉,調和一公升純淨的橄欖油,另外獻一公升酒做奠祭,
細麵粉,這是用品質好的小麥磨成的!

純橄欖油也是特別用在祭壇上,與用來點亮放在聖幕內約櫃前燈台的油一樣,不能與一般家庭用的橄欖油相同,而且連提煉的方式也必須區別出來,為的都是要表明出分別為聖之意!

出 29:41

你在傍晚獻第二隻羊時,要跟早上一樣獻素祭和奠祭,這燒獻給我─上主的火祭所發出的香味使我喜悅!

摩西作為一個祭司的職分時,他每一天所要作的工作,後來也自然成為祭司每一天的工作,就是在聖幕裡做獻祭的工作,表明以色列人民每一天都跟真神直接交通,在比較早期的時候,他們是早上獻燒化祭,晚上獻素祭(列王記下16:15)

出 29:42

世世代代,這燒化祭要在我面前,在聖幕口獻上,那就是我要跟我子民相會,跟你說話的地方!

「聖幕口」是真神要與摩西相會的地方,也是真神與摩西說話的地點,和合本用複數「你們」並不正確,因為原文是單數「你」指的乃是摩西!

出 29:43

我在那裏要會見以色列人民,我的榮耀將聖化那地!

出 29:44

我要使聖幕和祭壇成聖,要把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分別出來,作祭司事奉我!

出 29:45

我要住在以色列人民當中,要作他們的神!

出 29:46

他們要知道我是上主─他們的神,我從埃及把他們帶領出來,為要住在他們當中,我是上主─他們的神!


這一節再次重述真神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的事件,因為他們得以從奴隸之地解放出來,原因就是藉著真神的憐憫!因此,所有繁複的獻祭禮儀,無非就是再次提醒以色列人民清楚記得:永不忘記耶和華神乃是帶領他們出埃及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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