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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5日 星期一

馬可福音 2:1-28

http://huangchunsheng-biblestudy.blogspot.tw/2009/01/200912.html


可 2:1

過了幾天,耶穌又回到迦百農城,他在家的消息一傳開

可 2:2


許多人都聚集在那裏,連門前都沒有空地,耶穌向他們講道的時候

可 2:3


有四個人抬著一個癱瘓病人來見耶穌

這個癱子的需要感動了他的朋友,使他們有所行動,帶他到耶穌那裡去,當你知道別人的需要後,你會作出行動嗎?

許多人都有身體上和屬靈上的需要,一些是你一個人就能去解決的,一些則需要其他人一同幫忙,癱子的需要使這四個人作出行動,讓別人的需要也叫你作出憐憫的行動吧。

可 2:4

可是因為人多,他們無法把他到耶穌面前,於是他們在耶穌所在的地點,從屋頂上拆了一個洞,拆開後把病人,連同他所躺臥的擔架,縋了下去

當時的房子是用石頭建造的,房頂是平的,用泥混合草建成,屋外有樓梯通到房頂,這幾位朋友可能是把癱子從屋外的樓梯運上房頂,然後輕易地拆開房頂,把癱子縋到耶穌那裡去。

可 2:5

耶穌看見這些人的信心,就對那癱瘓病人說:「孩子,你的罪蒙赦免了」

可 2:6


有幾個經學教師坐在那裏,心裏議論說:

猶太領袖認為,聲稱自己做到只有神才可以做的事就是褻瀆神,據律法,是死罪(24:15-16)穌宣稱自己有神的赦罪權柄,教領袖沒有誤解祂的話,下了錯誤的判斷,穌沒有褻瀆神,所說的是事實,穌是神,藉著治好這個癱子,實自己的宣告是真的(2:9-12)。

可 2:7

「這個人竟敢說狂妄的話!除了神,誰有赦罪的權呢?」

可 2:8


耶穌立刻看穿他們在轉些甚麼念頭,就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這樣想呢?

可 2:9


對這病人說『你的罪蒙赦免』容易呢?還是說『起來,拿起你的擔架走』容易呢?

可 2:10


我要向你們證明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於是他對那癱瘓病人說:

在此,馬可福音第一次記載耶穌自稱為「人子」「人子」這稱號強調耶穌是完全的人「神的兒子」一詞則強調了耶穌是完全的神(約20:31)祂是神,有赦罪的權柄,祂是人,能體會我們最深處的需要和痛苦,幫助我們勝過罪惡。

可 2:11

「我吩咐你,起來,拿起你的擔架,回家去吧!」

可 2:12


那個人起來,立刻拿起擔架,在大家注視下走出去,大家非常驚奇,頌讚神說:「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

可 2:13


耶穌再到加利利湖邊,一大群人聚集在他身邊,他就教導他們。

可 2:14


他再往前走的時候,看見一個收稅的,就是亞勒腓的兒子利未,坐在稅關上,耶穌對他說:「來跟從我!」利未就起來,跟從了他。

當時的稅吏負責向指定地區的居民和商旅徵收稅款,稅吏本可以從徵收的稅款中抽取佣金,但他們大多濫收稅金以肥己,他們非但詐取金錢,充當羅馬政府的走狗,甚至用部分稅金支持異教,因此猶太人恨他們。

可 2:15

以後耶穌在利未家裏吃飯,有許多稅棍和壞人也跟著他,當中有好些人跟耶穌和他的門徒同席吃飯。

利未遇見耶穌當日就在家裡舉行宴會,把耶穌介紹給朋友,他沒有浪費一分一秒,立刻作見證,有些人認為初信者要等受過訓練,靈命成熟後才可向別人介紹耶穌,其實,初信者也可以像利未一樣運用已有的知識,技巧和經驗,馬上跟熟悉的人分享信仰。

可 2:16

有些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看見耶穌跟壞人和稅棍一起吃飯,就質問他的門徒:「他為甚麼跟稅棍和壞人一起吃飯呢?」

自義的法利賽人看見耶穌與罪人一起吃飯就擺出義憤填胸的樣子,耶穌樂意跟罪人交往,祂愛他們,知道他們需要聽祂講的話。

不論是富是貧,是善是惡,只要是需要或渴望聽祂的信息的,祂都會花時間跟他們在一起,需要基督的人不一定可愛可交心,但我們也得跟他們交朋友,我們曾忽略過一些聲譽不好的人嗎?也許他們就是最需要我們的人,要從我們感受基督的愛,聽祂的信息。

可 2:17

耶穌聽見了,就說:「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的目的不是要召好人,而是要召壞人」

可 2:18


有一次,施洗者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正在禁食,有人來問耶穌:「為甚麼施洗者約翰以及法利賽人的門徒禁食,你的門徒卻不禁食?」

施洗約翰本人有兩個目標:領人悔改,預備人迎接基督,他這嚴肅的信息使他自己和門徒禁食,禁食是謙卑和悔罪的表現,也是靜思和警醒的操煉,禁食倒空身體,使身體不被食物填滿,悔改倒空生命,使生命不被罪惡充塞。

可 2:19

耶穌回答:新郎還在婚宴上的時候,賀喜的客人會禁食嗎?只要新郎跟他們在一起,他們就不禁食。

耶穌的門徒不用禁食,因為耶穌跟他們在一起,耶穌沒有譴責禁食的人,祂自己也禁食了四十天(太4:2)然而,祂強調禁食要有正確的動機,法利賽人一個星期禁食兩次,為要顯示給別人看自己是多麼的聖潔,耶穌要說明,為了給別人留下深刻印象而禁食,就歪曲了禁食的意義!

耶穌把自己比作新郎,聖經也常把神的子民比作新娘,把愛他們的神比作新郎(參賽62:5;太25:1-14;啟21:2)

可 2:20

可是日子將到,新郎要從他們當中被帶走,那時候他們就要禁食了。

可 2:21


沒有人拿新布去補舊衣服,如果這樣做,新的補靪會撕破舊衣服,使裂痕更大

可 2:22


也沒有人拿新酒裝在舊皮袋裏,這樣做的話,新酒會脹破舊皮袋,酒和皮袋都會損壞,所以,新酒得裝在新皮袋裏!」

當時,人們用不漏水的羊皮袋子裝酒,新酒變陳,便會膨脹,使皮袋拉伸,所以新酒不能倒進已經拉伸的舊皮袋,否則那又舊又硬的羊皮就會破裂!

法利賽人就好像舊皮袋一樣僵硬,被人為的思想和規矩限制,不能接受耶穌,不能相信祂,我們的心靈也可能會像舊皮袋一樣變得僵硬,而不能領受基督所賜的新生命,所以,要時刻保持心靈開放,領受耶穌改變人生命的真理。

可 2:23

有一個安息日,耶穌經過麥田,他的門徒們跟他同行,他們一邊走,一邊摘取一些麥穗。

律法說明農夫收割時,不可以割盡田角和田頭,好讓旅客和窮人可以拾遺落的麥穗吃(利19:9-10;申23:25)田邊掐麥穗吃是當時社會可以接受的行為,不算犯法,走在人家田間的阡陌上也不算是闖入私人重地。

可 2:24

於是法利賽人對耶穌說:「你看,你的門徒做了不准在安息日做的事!」

神的律法說明在安息日不可以收割(出34:21)這條律法的原意是讓農夫不要因貪心在安息日下田工作而忽略了神,同時也讓工人可以休息,法利賽人卻把耶穌和門徒掐麥穗說成收割,耶穌和門徒顯然不是摘來售賣賺取利益,只是找東西吃罷了,法利賽人只看律法字面上的解釋,漠視了它的真正意義。

可 2:25

耶穌回答:大衛在需要食物的時候做了甚麼事,你們沒有念過嗎?他跟他的隨從餓了!

可 2:26


就進神的聖殿,吃了獻給神的供餅,這事發生在亞比亞他當大祭司的時候,根據我們的法律,只有祭司才可以吃這餅,可是大衛自己吃了,又分給他的隨從吃!

可 2:27


於是耶穌說:安息日是為人而設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而生的!

耶穌用大衛的例子(撒上21:1-6)來指出法利賽人的指摘是何等的荒謬,神設立安息日是為人而不是祂自己的益處!

人在安息日休息,不會叫神得到甚麼好處,卻可使人花時間親近神,讓身體和靈性都能夠恢復元氣,法利賽人卻認為安息日的條例比其意義還重要,大衛和耶穌都明白神律法的真正本義是增進人對神和其他人的愛!

我們若不明白律法本義,就不要把律法強加於別人身上,否則只會作出不適當的判斷,傷害別人!

可 2:28

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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