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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3日 星期六

主禱文「尊你的名為聖」之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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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經文原意支持自己立場「不可取」
有人為了反「耶和華」的譯名,搬出主禱文「尊你的名為聖」作後盾,言下之意是繼續使用「耶和華」譯名就是「不尊神的名為聖」這和把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曲解為「錯誤稱呼」神的名其實如出一轍,都是用扭曲經文原意來支持自己的立場,並不可取(參拙文〈從摩西五經「內證」看第三誡「不可妄稱神的名」之正解〉)。

「我們在天上的父」原始經文為親暱的「阿爸」!
馬太六9及路加十一2記載的主禱文首句都是「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但熟悉經文鑑別學的人就知道,和合本《路加福音》此處經文根據的其實是較晚期抄本,早期抄本的路加經文只有「父啊」一詞(亞蘭文則是親切的「阿爸」abba)和合本也用括號備註:「有古卷:父啊」。

主禱文用「阿爸」起頭,不涉及正式「神名」稱呼
路加福音後期抄本可能是因主禱文用於教會禮拜,所以參照馬太用語改為較正式的「我們在天上的父」多數學者也認為路加主禱文首句「阿爸」的稱呼,比馬太「我們在天上的父」更接近耶穌原始的教導,因此,耶穌教導的禱告,可能根本不涉及其他正式「神名」而是直接從「阿爸」(abba)如此親密的稱呼開始,強將下一句「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扯到神名「稱呼」其實是把自己的意思讀入經文。

從「尊神名為聖」的舊約傳統理解「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耶穌教導的「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也不是憑空冒出,而是從舊約聖經「尊神名為聖」的傳統而來,典型的經文如「但要尊萬軍之耶和華為聖」(賽八13)「他們必尊我的名為聖」(賽二九23)其「反義」則是「使神的名受褻瀆」如「免得我名在他們所住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結二十9)。

「心裡」尊主為聖反證此命令和「神名」稱呼無關
那麼「尊神的名為聖」的意思又是什麼?其實新約對其意義有進一步的解明,彼前三15「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引用的就是賽八13,但將耶和華改為基督,強調的是即使面對彼前三14的威嚇,苦難,仍要尊基督為神,為主,順服祂並用好行為榮耀祂,彼得在「心裡」尊主為聖的說法,也反證這命令和「神名」的稱呼無關,而是一種內心對神本身的「敬畏」。

保羅:猶太人違反律法的行為讓神名受辱
保羅對「尊神的名為聖」的反面案例也有所闡明,他在羅二24說:「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保羅所引的舊約經文,是賽五二5:「我的名整天受褻瀆」原始經文的意思是因猶太人被放逐外邦,致外邦人嘲弄其神無能,但保羅則引申為因猶太人違反律法,其行為讓神名受辱。

「不」尊神的名為聖:就是不敬畏神,因敗德褻瀆神的名
相同的觀念也可見於結三六23:「我要使我的大名顯為聖,這名在列國中已被褻瀆,就是你們在他們中間所褻瀆的」因此「不」尊神的名為聖,使神的名受褻瀆的基本意義就是:神的百姓不敬畏神,不順服神的命令,以致因敗德的行為褻瀆了神的名。

主禱文意旨:行事前要想到「尊神的名為聖」最終以行為榮耀神
因此「尊你的名為聖」不論就主禱文原意,或聖經「尊神的名為聖」的傳統來看,都和「神名」稱呼無關,而是和神子民有沒有心裡敬畏神,用好行為,好見證來榮耀神有關,主禱文的祈求,除了是「自我期許」也是求神的靈在人心中「動工」讓人能生「敬畏」之心,行事之前都想到「尊神的名為聖」最終能使神得到榮耀。

尊重多元想法,切勿扭曲經文達成個人目的
對於有些人不贊成「耶和華」譯名,我能理解也予以尊重,但要再次善意勸告,切莫扭曲經文原意,以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或主禱文「尊你的名為聖」來恐嚇不認同更改「耶和華」譯名「必要性」的同靈,如此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反是背離了「尊你的名為聖」的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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