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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7日 星期日

第十一講 直到永遠

耶穌是永遠的存在,
祂的拯救也是永遠的持續,
超越時間的線性之上,
將祂的愛永恆地流出。

■謝宏駿
第一節 永遠的存在
「永遠」這個概念意指超越物質的時間範疇之上,物質世界有起點與終點,有開始與結束,因此是暫時的存在;神卻不是物質,神是靈(約四24),所以神的存在不在時間之內,而在時間之外,沒有起點與終點,沒有開始與結束,神的存在是永遠的存在。
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紀念,直到萬代。」(參:出三14、15)。自有者沒有別的因素促成存在,永有者沒有時限阻隔存在;人卻是被造的,是暫時的存在,如果人的存在也能參與這種永遠的存在,人也進入永恆的延續,那就是永遠與神同在的涵義。
人有不朽的欲望,古人說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目的也是為了超越暫時的存在;不過這樣的不朽仍然在歷史的範疇之中,時間的線性之內,這樣還不是永遠的延續,唯有跳脫時間的平面之上,進入神的存在,才能真正直到永遠。
世界歷史從頭到尾,從起點到終點,同時呈現在神的眼前,所以在神的觀點來看,只有現在,沒有過去,沒有未來,只有現在,這就是永恆的現在。當我們在理解預定論的時候,我們常常陷入矛盾的困惑之中,一方面神預定了人類歷史的發展,另一方面又給人類有自由意志,自由決定與選擇,預定與自由兩者之間如何取得協調的理解?

這個困難或者可以在永恆的現在中得到化解,因為神的存在不在時間之內,在神而言,只有現在,所以對神說預定論是沒有意義的事,預定是就時間的線性,有前後之別,在人的觀點之下,預定才有意義可言,因此不能將兩種不同的存在混為一談,兩種不同的觀點錯置一起,人在時間之內,人有自由的意志對每個當下做成決定,這是神創造人類時所給予人類的特質,人之所以為人的獨特之處;神在時間之外,神只有現在,所以嚴格地說,神不必預定,也不用預知,因祂全知,如此我們便能理解保羅所說的話:「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在基督裏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的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一3~5)
神永遠的存在,所以神也永遠的知道,一切萬物的過去、現在與未來都同時在神的眼前,神無所不知。「我在暗中受造,
在地的深處被聯絡;
那時,我的形體並不向隱藏。
我未成形的體質,
的眼早已看見了,
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
都寫在的冊上了。」
(詩一三九15、16)
第二節 永遠的作為
「我知道神一切所做的都必永存;無所增添,無所減少。神這樣行,是要人在祂面前存敬畏的心。」(傳三14)
神所作的事不會後悔,因為神早有完全的計畫,面面周到,處處關照,計畫也必成就,不受任何的阻擋,「沒有人能以智慧、聰明、謀略敵擋耶和華。」(箴廿一30),所以神的作為從計畫到執行都是完美無缺的,無所增添,無所減少,是永遠的作為。
「天地都要滅沒,卻要長存。
天地都要像衣服漸漸舊了;
要將天地捲起來,像一件外衣,
天地就都改變了。
唯有祢永不改變;
的年數沒有窮盡。」
(來一11、12)
因為神有永遠的作為,所以神永遠不會改變,神所要作的事必定貫徹到底,不會中途變卦。
「神非人,必不致說謊,
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
祂說話豈不照著行呢?
祂發言豈不要成就呢?」
(民廿三19)
人的意念時常變更,人的道路時常後悔,但是神的意念永遠不變,神的道路不會回轉,所以「耶和華說:
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
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
天怎樣高過地,
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
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
(賽五十五8、9)
神對萬事都有定期,萬務都有定時(傳三1),生有時,死有時,各按其時成為美好,神的作為,人不能參透,是要人在神面前存敬畏的心,不敢妄論神的作為,質疑神的旨意,進而以順服的態度接受神的作為與安排,這需要對神作為的永遠性有所認識,建立穩固的信心。
聖經部份經文描寫神的後悔,如神見人在地上的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創六5、6),這裏所謂的後悔是在人類歷史的時間之內而言,神以人的立場表達了心中的失望與憂傷。又如神原本差遣約拿先知對尼尼微城的人民傳達毀滅的警告,結果尼尼微人從上到下,從人到牲畜都願悔改,於是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神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參:拿三1~10),這裏的後悔指著神的憐憫,神進入人類歷史的時間內,與人產生互動的關係,神的作為因著人的信仰態度而轉變。
神的作為是永遠的,所以唯有真神可以預告人類的未來,這正是辨別真假神最重要的方法。如經上所記:「耶和華對假神說:
你們要呈上你們的案件;
雅各的君說:
你們要聲明你們確實的理由。
可以聲明,指示我們將來必遇的事,
說明先前的是什麼事,
好叫我們思索,得知事的結局,
或者把將來的事指示我們。
要說明後來的事,
好叫我們知道你們是神。
你們或降福,或降禍,
使我們驚奇,一同觀看。
看哪,你們屬乎虛無;
你們的作為也屬乎虛空。」
(賽四十一21~24)
耶穌基督的一生早在舊約時代已有預言,果然一一的應驗,這是最好的例子,證明耶和華是真神,耶穌照著預定的時期來到世上,成全救恩的作為,正是神永遠的作為。
第三節 永遠的慈愛
「我離棄你不過片時,
卻要施大恩將你收回。
我的怒氣漲溢,
頃刻之間向你掩面,
卻要以永遠的慈愛憐恤你。
這是耶和華──你的救贖主說的。」
(賽五十四7、8)
以色列人一而再,再而三地背逆神,不守神的誡命,藐視神的旨意,去敬拜偶像,惹神的忿怒與刑罰,然而每當以色列人在苦難中哀求神的憐憫,神就從他們的禍患中拯救他們(詩一○七10~13)。神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要使謙卑人的靈甦醒,也使痛悔人的心甦醒。神必不永遠相爭,也不長久發怒。(賽五十七15、16)「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
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
天離地何等的高,
祂的慈愛向敬畏祂的人
也是何等的大!
東離西有多遠,
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
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
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祂的人!
因為祂知道我們的本體,
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
(詩一○三10~14)
幸虧神有永遠的慈愛,否則我們的血肉之軀怎能承受神的忿怒,豈不早就滅亡了,感謝主的憐憫,我們才得赦免的希望。
然而人卻不可故意犯罪,再來求神赦免,這是藐視救恩的重價,乃是耶穌以他的生命換得來的救恩,人若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參:來十26~29)。
神的慈愛不是廉價品,更不是利用的工具。痛悔的心是先決的條件,進而仰望神永遠的慈愛。
耶穌既愛我們,就愛我們到底(約十三1),所以耶穌為門徒洗腳,表達耶穌的愛是永遠的,主的愛是包容、服事、接納、赦免。
「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這位既是永遠長存的,祂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換。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七23~25)
耶穌是永遠的存在,祂的拯救也是永遠的持續,不像舊約時代的祭司受死的阻隔,必須常常更換,耶穌卻是生命的主宰,超越時間的線性之上,將祂的愛永恆地流出。
人的肉體漸漸毀壞,靈魂不滅,靈魂的存在性質與神的存在性質相似,因為神將永生(原文作永遠)安置在人的心裏(傳三11),「永遠」這個概念,成為人與神交會接觸的起點。當人開始思索永遠的時候,就是人開始觸摸神的時候了。
人不是自有的,然而人卻可以因為基督的救贖,罪得赦免,被稱為義,成為聖潔,得以分享神的永有,進入神永遠的存在,在末日主耶穌降臨之時,死去的人都要復活,活著還存留的人都要改變成為不朽壞的身體(林前十五50~53),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五15~17),永遠活著(約六53~58),但那作惡的,卻要復活定罪,刑罰也是永遠的,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賽六十六24)。
這就是我們的禱告,我們的盼望,具有末世意義的永恆的禱告。(摘自《青年團契1999年11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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